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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分工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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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分工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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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一些国际商务专业毕业论文的题目,供参考。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方向:1、跨国采购对我国外贸公司的影响和对策2、浅谈WTO环境下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我国企业的对策3、长三角经济一体化条件下的xx中小企业发展战略4、如何运用国际分工发展趋势,进一步改善我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5、××地区外贸出口竞争力的实证分析6、优化xx出口商品途径的调查分析报告7、xx地区发展国际服务贸易的对策思考8、我国出口产品非正常低价现象探讨9、xx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10、xx省加工贸易企业的发展方向的调查11、xx省 民营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探析12、xx 区域聚集经济对外贸易的依存度及风险研究13、xx中小企业对外贸易的现状、困境及对策分析14、世界FTAS(Free trade Agreements)发展态势与中国策略分析15、新经济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及对策16、CIF合同初探17、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对发展中国家的影响和对策18、长三角地区外贸竞争力的现状分析与对策19、民营企业对外贸易的经济影响及其发展对策20、对我国现行外贸政策的反思与重新定位21、中国外贸顺差问题的产生以及对策思考22、中小外贸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探索23、 产品征收出口税的影响以及对策24、中国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及其影响25、降低 产品出口退税的影响以及对策26、中国高额贸易顺差的原因及对策分析27、关于中国外贸依存度的探讨28、我国外贸出口经营秩序混乱的原因及对策29、我国商品低价出口的弊端及其改革30、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方向31、常用贸易术语风险比较32、进口合同CIF术语的风险33、出口合同FOB术语的风险34、我国出口产品非正常低价现象探讨35、我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面临的问题和发展方向36、我国加工贸易中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37、延长我国加工贸易国内价值链问题探析38、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国际贸易摩擦(反倾销等)方向:1、论我国农 产 品出口跨越绿色壁垒的对策2、我国纺 织 业出品竞争力问题和对策研究3、当前我国反倾销面临的形势及对策4、试论中国反倾销法的局限性5、论美国对华反倾销及我国的应对6、美国对华反倾销的"非市场经济规则"7、中国 鞋 如何应对反倾销问题8、从国际反倾销论国际贸易中的价格竞争与非价格竞争9、论国外对华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10、国外对华反倾销发展态势及应对措施11、反倾销与中国纺织业的发展12、我国对外反倾销的问题分析13、中国 纺 织 品 出口欧盟遭遇的贸易壁垒给我们的启示14、国际贸易体制中的反倾销措施和中国企业15、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的影响与对策16、国际贸易中动植物卫生检疫对我国畜产品出口的影响17、绿色壁垒对我国 农产品 出口影响的调查18、绿色壁垒对我国外贸出口的影响分析19、我国农业产品如何面对出口绿色壁垒20、中国对外贸易中遭遇的专利壁垒及对策21、世界贸易框架下出口企业对“绿色贸易壁垒”的措施22、高顺差下如何应对国际贸易摩擦;23、市场经济地位对我国企业反倾销应诉的重要性24、美国对我贸易保护及我国的对策25、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我国政府行为选择26、技术性贸易壁垒中的非政府行为研究27、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电行业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国际)营销方向:1、市场经济国家地位与我国商品出品对策2、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3、社会责任标准对中国对外贸易影响的实证研究4、我国外贸出口品牌战略的实施与研究5、论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6、中国对关税壁垒问题的应对7、ISO14000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8、SA8000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及对策9、常州 纺 织 品服装 企业如何开拓欧洲市场 10、后配额时代的中国纺织品贸易11、后配额时代中国纺织业如何立足国际市场12、当前我国纺 织 品 贸易面对的贸易壁垒及营销对策分析13、技术性贸易壁垒对我国机 电 行业出口的影响及对策14、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案例分析15、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国际营销16、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途径 17、常州地区服装贴牌出口的利弊分析18、我国纺织业出口竞争秩序现状分析与对策探讨19、加强我国自主出口品牌建设的对策建设20、江苏/浙江/常州民营中小型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探析21、网络营销的应用问题研究 法律研究以及争端解决方向:1、海运提单法律问题研究2、浅谈涉外经济合同中的法律适用3、国际贸易中风险的防范4、国际买卖合同中的欺诈与防范5、论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及自我防范措施6、论出口结汇风险的防范7、信用证的及防范8、中国出口退税制度改革及其影响9、出口税问题的剖析10、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出口退税问题11、中国如何利用WTO成员国地位防止别国滥用反倾销12、出口退税政策的合理性分析1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研究1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若干法律问题15、国际贸易支付的法律问题16、信用证付款的若干法律问题17、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预期违约问题18、国际货物买卖中的根本违约问题19、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问题20、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贸易惯例研究21、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问题22、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运输法律问题23、浅论信用证欺诈例外及银行相关权利义务24、国际多式联运的若干法律问题25、我国现行外贸代理制度评析26、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欺诈胁迫与重大误解问题探讨27、对外贸易中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与诠释28、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29、买方违约的贸易救济措施研究30、卖方违约的贸易救济措施研究31、行业协会在规范出口竞争秩序中的作用探讨32、论政府禁令对进出口贸易合同的影响33、对外贸易法的新突破——自然人的经营主体资格与作用34、如何发挥原产地规则的作用35、如何看待替代国选择问题36、如何看待非市场经济地位的影响37、信用证的独立性与当事人权利义务探讨38、关于无单放货的有关法律问题39、关于倒签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40、关于预借提单的有关法律问题41、提单的运输合同属性问题42、关于海运货物灭失及损坏有关问题43、无船承运人法律地位44、国际贸易买卖中的违约与违约救济制度研究45、我国对外贸易代理制度的变革与我国外贸公司发展前景探讨

一、国际分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贸易发展的基础是国际分工。国际专业化分工能从各方面提高劳动力的生产效率,从而导致单位时间内产成品的增加,间接的导致了国际间交换的必要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迅速增长。

二、国际分工对国际贸易的商品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国际分工的细致化程度决定了国际贸易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并且能从侧面决定国际褒义的结构和内容。随着科技革命的不断深化,国际分工也进一步的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使得国际贸易中工业制成品的比重不断升高,技术贸易得到迅速发展。

三、国际分工对国际贸易的地理分布也产生重要影响

各国的国际贸易与经济发展及在国际分工中所处位置密切相关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后,发达国家工业部门成为国际分工的主导形式,从而导致发达国家相互间的贸易得到了快速发展,而与发展中国家问的贸易呈现出下降趋势。

四、国际分工还对国际贸易政策产生重要影响

国际分工的地位如果,是指定国际贸易政策的依据,随着国际分工的不断深入与细致,谁占据了主导地位,在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就更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分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际贸易

关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性质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1)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均有着两面性: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本身看,有自然和社会两重性;从经济发展看,有互补和依附两重性;从经济利益看,有互利和剥削两重性。(2)国际分工的类型主要有垂直型国际分工、水平型国际分工、混合型国际分工等三种。

关于国际关系的研究论文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全球化所引起的国际关系中的诸多问题日益引起政界、学界的重视。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2017形势与政策论文关于国际关系,希望大家喜欢!2017形势与政策论文关于国际关系篇一 《国际关系中的道德》 摘 要:关于国际关系中的道德问题,不同理论流派的学者观点迥异,同一理论流派内部也存在分歧。通过语义学对道德的分析,可以看 出国 际关系中的道德问题,并非牵涉“有”、“无”的“道德存在”问题,而是如何看待与应用的“道德选择”问题。各个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问题上的共识与分歧,反映出国际关系中道德的实在性与道德选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关键词:国际关系 道德 国际伦理 气候变化 关于国际关系中的道德问题,“无”与“有”是学界争论通常的焦点。一种颇为流行的分析方式是把“非道德”(amoral,或译无涉道德或超道德)标签贴在现实主义身上,将其与“道德主义”作为对峙的两端加以比较,哈里斯(Own Harries)采取的就是这种 方法 [1],国内学者石斌也认为,以“非道德”著称的现实主义与法理-道德主义双峰对峙,是影响最大的两大国际伦理传统[2]。在注重科学方法和价值中立的美国,也有很多学者把理性主义同道德主义对立起来,作为不可调和的矛盾[3]。更多的中国学者则强调国际关系中道德的复杂性与伦理传统的多样性,并认为应对此采取更加灵活和宽容的态度[4]。 本文首先列举有关国际关系中道德问题的流行观点,然后从语义学角度即道德概念的内涵与作为这一概念外延的国际关系中的道德入手,对上述争论进行分析,认为国际关系中的道德问题,并非牵涉“有”、“无”的“道德存在”问题,而是如何看待与应用的“道德选择”问题。第三部分将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为案例,简要说明这一观点。 文章 的结论是:道德选择,从根本上讲只有观点分歧而不存在绝对的是非对错,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或者“优中取优”而非绝对的善恶比较。 1.争论的观点 在谈到国际关系中道德时,不同理论流派的学者观点迥异,同一理论流派内部也存在分歧,但大概有六种观点,可以被学界普遍接受。下面简要列出的观点,前四种通常被视为包含在现实主义框架之内,后两者可以被归纳为理想主义的论点。 最极端的立场可以定义为“非道德主义”。这一立场认为,在国际政治中根本没有道德的位置,国家考虑道德义务非但不必要,甚至很危险,这还意味着“不道德”的行为有时也是必要的[5];“在国家外交政策中没有道德可言”,“外交政策与国际政治本质上是非道德的活动”[6]。 第二种观点则主张“道德相对”论。该观点怀疑道德原则的普世性,或者虽不赞成道德相对论,但仍然认为具有普世性质的道德原则较之国内政治领域极为有限,也殊少约束力。例如卡尔认为:“这些所谓的绝对和普世原则根本就不是原则,它们只不过是在特定时期、根据对国家利益的特定解读而制定的国家政策的下意识反应而已”[7]。凯南则指出:“不能认为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对任何地方的人都必定正确有效”[8]。 另一种比较流行的观点是“国家理由”。它强调“个人道德”与“国家道德”的区别,把国家作为道德诉求的对象,使国家人格化,并赋予国家利益以道德内涵[9];认为国家本身乃价值之源泉,而非实现其他目的的必要手段。国家本身就是道德力量和高层次的善[10]。从这一观点看,“不战而屈人之兵”并非是从“不打仗”或“不杀人”的道德观念出发,而是出于成本-收益分析的国家利益需要。 较温和的观点可以称之为“有限道德”。该观点认为国家及其政治代理人可以充当有限道义角色,但必须有利于增进国家利益,或者至少以不损害国家利益为度 [11]。 第五种观点是“形势伦理”(situational ethics) 或非完美主义。从坚持道德原则出发,该观点既讲求实际、又坚持道德伦理的适当指导作用, 并且按照具体情况来具体判断政治中的道德伦理问题, 具体决定道德伦理态度。 最后一种立场可以被称作理想主义或道德主义。“坚持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政治手段都必须符合根本的道德伦理”[12]。“应用于个人道德的共同原则――同情、慷慨、宽恕、仁慈、容忍――同样适用于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关系”[13]。康德缔造永久和平的思想就是以普世道德作为基础,受其影响发展至今的“民主和平论”,也是把民主视为可以推广至全球的一种价值取向。 在图1中,非道德主义与道德主义各执一端,被认为是不可调和的两大派别,是国际关系中道德问题争论的焦点。在其间的广阔范围内,存在着各种温和的、偏左或偏右的派别。为了不被繁杂的标签所迷惑,从语义学角度开始厘清国际关系的道德概念,是有必要的。 2.道德与国际关系中的道德:概念内涵与外延 道德(Morality),在《柯林斯英语词典》(Collins English Dictionary)中的解释有三,a.道德是关于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和可以接受的以及哪些是错误的一种信念;b.道德是被某一社会或特殊人群所普遍接受的有关人行为的原则和价值体系;c.道德指某行为正确或可以接受的程度。 从这一定义中我们可以概括出道德概念的三种内涵:第一,道德是一种信念,此信念认为凡事或行为有是非对错之分,有善恶美丑之别,人们必须以道德的眼光看待事物和行为,必须在各种价值判断中做出选择。第二,道德是信念的体系,当一个群体(无论个人还是社会)中出现被大家广为接受的某种或某些信念时,就形成普世或一定程度上普世的道德观。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群体与道德认同互为条件:群体中的互动既形成又调整个体的道德信念,道德认同又为群体的维系提供基础。第三,道德是评价标准,个人或群体根据自己的道德观或普世道德观对某一社会行为作以评价。从历史唯物论看,不同的社会存在决定了不同个人或群体的评价标准必然不同,从辩证唯物论看,同一个人或群体在不同时间和环境下,其评价标准也可能不同。 我们再把这一概念延展到国际关系领域。根据道德的内涵,我们可以这样延展出这样的道德定义,国际关系中的道德是:a.关于国际行为的是非与可否接受的信念;b.一些国家或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原则和价值体系;c.对国际行为作出的道德评价。 首先,凡是承认国际行为是可以评价的,即是承认国际关系中有道德存在。从这一点说,即使是“非道德主义”,也是有道德观的,实际亦是如此。马基雅维利在否定君主该受道德约束的同时,同时就是积极地对君主(国家)行为进行道德评价,只不过他对国家道德评价的标准与个人道德不同而已。同时,他也不曾忘记普世道德观的影响力,他认为“仁慈、守信、诚实、人道、虔诚”等品质,君主没有必要具备,但却“很有必要显得具备”[14],为什么要“显得具备”? 显然是因为人们都认同这些品质,认为其是好的,是对的,是应该具备的事情。上文列出的所有观点实际上都是不同程度地承认行为有是非对错之分。“道德相对论”怀疑的是道德原则的普世性,但并不否认有道德;“国家理由”所强调的“国家利益”本身就是一项道德原则,相信只要坚持“国家理由”就是好的,是正确的事情;“有限道德”及“形势伦理”原则也肯定了道德的存在。总之,同个人行为相比,在国际关系领域,国家行为也是有是非对错之分的。 其次,国际关系中的普世道德。国内道德规范依据的是国内大多数人的认同,因而成为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价值取向,而如果存在国际道德规范,它所依据的也应该是国际社会大多数行为体的认同。那么实际上存在这样的道德规范吗?哈里斯在其文章中列举“国家道德”观点时讲道,“国家存在本质上是为了提高和保护自身及国民的利益,它的道德必须与那个目标协调一致。” “实施外交政策的人其首要责任不是阐释自己的道德观点或偏好,而是要确保其服务对象的利益。” “一个政治领袖的责任就是他的人民的福利、国家健康发展,而非纯洁他自己的灵魂,这两者并不必然一致”。“道德主义”立场则与其有本质不同,“国家行为没有什么不好判断的,因为应用于个人的道德判断标准同样适用于国家”[15]。可见,他们列举的或阐释的都只是某一部分群体的价值体系,而非“普世”的被大多数所认同的价值体系。从这一方面考察国际关系中的道德,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第一,尽管国际上存在着由一些国家、甚至大多数国家认同而形成的道德原则和价值体系,但严格意义上的普世道德,在国际关系领域中尚不存在。不仅如此,不同国家对不同道德原则和价值体系的认同,还有可能相互冲突,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基于认同导致的冲突,远比基于利益所导致的冲突更难和解。比如“人权高于主权”与“不干涉内政”这两种道德观念产生的冲突,还有以宗教认同为基础的种族冲突等等。第二,并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性:随着人类交往的日益密切,国家供给个人道德认同的能力逐渐削弱,逐渐受到更为广大的群体(国际社会或世界社会)的挑战,这个更广大群体有机会为更广泛的人群提供道德认同,而更广泛的道德认同又将会为真正的普世道德观念的形成创造条件,人类就有可能建筑一个道德的“巴别塔”。 再次,国际关系中的道德评价,是国际关系主体按照自己的道德标准对国际行为做出价值上的判断。这种评价是主观行为,不同国家做出的判断会有所不同,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时期也会有所不同。比如同样是持“国家理由”观,但对国家利益的定义和国家需要的价值取向,可能在不同的时期有很大差异,那么国家在对国际行为的评价也会相应变化(如美国在不同时期对待阿富汗政府和伊拉克政府行为的评价)。中国对非洲的援助采取不附加条件、不干涉其内政的政策,这在中国和非洲等大多数国家看来,是正确的、道德的国际行为,然而让欧美等发达国家来评判,就是不正确的、不符合国际道德的行为。道德评价上的主观性,不仅存在见仁见智的层次,甚至会导致严重分歧、对立与对抗。 综上所述,从其涵义的第一个方面来看,国际关系中道德的存在是毋庸质疑的,然而,关于道德认同即普世道德的存在,以及道德评价方面,由于国际关系的国家中心特性以及道德标准的主观化等原因,存在各种相互竞争甚至冲突的观点也有合理性。因此,关于国际关系中的道德争论,不是简单的存在或不存在问题,而是更加复杂的“道德选择”问题。正如汤普森(Kenneth Thompson)而言,这“并非是对与错之间的争论,而是对与对(rights and rights)之间的争论,而这就使问题的解决变得无比复杂[16]。 不能否认的是,国际关系中的道德,其存在的痕迹总是若有若无、若隐若现的,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道德与价值、经济与利益、政治与权力常常作为国际行为的多种属性混杂一起,很难区分。当小布什宣布对伊拉克的战争时,很多人认为他是为了石油,也有人认为这是美国全球争霸的重要一步,而小布什公开的理由之一,则是“自由”。国际关系和价值判断的复杂性,使得人们很难对一种国际行为做一定论。比如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问题上的各国分歧,很多学者都从国家利益等非道德角度入手研究,当事国家的所作所为,也让人感觉在此问题上很难找到道德解释的立足之地。本文接下来将简要分析这一问题,对国际关系道德的实在性加以说明,并应用上文所列六种观点对该问题加以解释。 3.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中看国际关系中的道德 人类对气候变化和减排问题的关注,源于温室效应理论,而该理论在近200年前便已经由法国科学家提了出来,1908年,瑞典科学家阿兰纽斯出版专著,首次提出人类活动将会极大影响地球气候,人类排放的二氧化碳比重将在未来几个世纪增加到引人注目的程度[17]。但此后半个多世纪,人们对二氧化碳的大量排放仍然采取“可接受”的态度,甚至给予“道德”的评价[18]。 相比之下,减排在当今世界几乎成为一种普世道德,就连一向对此无所作为的美国也于2008年4月17日发起第三次“主要经济体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会议”并提出在2025年前使本国温室气体排放不再增加的目标。 尽管国际上对减排问题几乎形成共识,但是谁在其中承担怎样的责任却没有定论。原因很简单:各个国际行为体都有自己难以割舍的利益。此时的“国际道德”让位给国家利益。欧盟在世界排量中的份额总共只占15%并且从趋势上还将减少,而门槛国家所占份额自然会有所增加。也就是说,谁也不能躲避开这个全球责任”。这种共同责任,建立在“形势伦理”的基础之上,因为欧盟的排放量本身就比较少(15%),加上今后新能源的使用,减排对欧盟国家自身利益的影响并不算大,提出“共同责任”,既不削弱自身利益,又坚持了道德伦理,这是欧盟国家积极倡导减排的原因之一。 中国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对此则采取了“有限道德”的态度。提出“算总帐”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算总帐”基于排放时间和总量的计算,要求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区别对待,发达国家要率先减排,同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这样的原则,是在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基础上履行道德责任1。 各个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问题上的共识与分歧,反映出国际关系中道德的实在性与道德选择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共同的道德压力下,不同的国家根据各自的价值判断、观念与原则,在“责任”、“义务”与“利益”间作出不同的道德选择,它们的国际行为从根本上讲只有观点分歧而不存在绝对的是非对错,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或者“优中取优”而非绝对的善恶比较。减排问题上是如此,其他的国际行为亦是如此。 参考文献: [1]Own Harries, “Power, Morality, and Foreign Policy”, Orbis, Fall, 2005, pp. 599-612. [2]石斌:《“非道德”政治论的道德诉求――现实主义国际关系伦理思想浅析》,载于《欧洲》2002年第1期,第1-11页。 [3]Fred M. Frohock, “Rationality, Morality, and Impossibility Theorems”,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74, No. 2, 1980, pp. 373-384, and Viktor J. Vanberg and Roger D. Congleton, “Rationality, Morality, and Exit”,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86, No. 2, 1992, pp. 418-431. [4]何怀宏:《国际伦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载于《国际政治研究》2007年第3期,第5-7页;时殷弘:《民族伦理传统与中国的伦理观》,载于《国际政治研究》2007年第3期,第19-20页。 [5][意]尼科洛?马基雅维里:《君主论》,潘汉典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73-75页。 [6]Own Harries, “Power, Morality, and Foreign Policy”, p. 600. [7][英]爱德华?卡尔:《20年危机(1919-1939):国际关系研究导论》,秦亚青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年版。 [8]George F. Kennan, G. (1954). Realities of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Princeton, N. 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4, p. 47. [9]楚树龙,耿秦主编:《世界,美国和中国:新世纪国际关系和国际战略理论探索》,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53页。 [10]Jack Donnelly, “Twentieth-Century Realsim”, in Terry Nardin and David R. Mapel, eds., Traditions of International Eth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2, pp. 85-111. [11]石斌:《“非道德”政治论的道德诉求――现实主义国际关系伦理思想浅析》,第2页。 [12]时殷弘:《历史?道德?利益?观念――关于国际关系理论思想的谈话》,载于《欧洲研究》2003年第5期,第143-149页。 [13]Own Harries, “Power, Morality, and Foreign Policy”, p. 600. [14]马基雅维里:《君主论》,第74页,第84-85页。 [15]Own Harries, “Power, Morality, and Foreign Policy”, p. 601-605. [16]Kenneth W. Thompson, “Moral Values and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 Vol. 88, No. 3, 1973, pp. 368-374. [17]徐再荣:《从科学到政治:全球变暖问题的历史演变》,《史学月刊》2003年第4期,第115页。 [18]阿兰纽斯还期待着由二氧化碳比重增加带来的全球变暖会给人类带来更加丰富的作物,并为迅速增加的人类造福,见徐再荣:前引文,第115页。 注 释: 1.秦大河:《气候变化的事实、影响及我国的对策》,载于《 外交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 2017形势与政策论文关于国际关系篇二 《国际关系中的情感》 摘要:国际关系中的情感问题成为当下国际关系理论微观研究的 热点 。目前研究情感基本有两大路径:一是动态的分析,主要包括情感如何生成,生成的机制有哪些,情感如何导致合作与冲突,变量间的因果机制是什么,情感如何建构身份或认同等问题的分析;二是静态的分析,包括情感的类型学分析(即人际间或国际间存在多少种类型的情感)和情感的性质分析。本文认为,存在三种性质的情感,即作为交换资源的情感、作为行为动机的情感和作为互动结果的情感。三种情感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关键词:国际关系;情感;交换资源;情感动机;互动结果 一、引言 情感是人际关系的维持者,也是一种能够分裂社会的力量。情感在所有的层面上,从面对面的 人际交往 到构成现代社会的大规模的组织系统,都是推动社会现实的关键力量。然而,情感研究并非受到本应有的重视。著名的情感研究者特纳(Jonathan Turner)说:“……对情感的研究一直是隐形的——至少到最近几十年。在这门学科(指社会学)经典的创始人之中,较少研究情感的任何细节。”直到20世纪70年代,情感研究才成为一门新兴的学科,之前“情感主题被完全忽视”。[1](1?2)情感研究在国际关系学的境况更为糟糕,直到冷战结束后,尤其是2000年以来,才有为数不多的学者探讨情感在国际政治中的作用,例如克劳福德(Neta Crawford)、罗斯(Andrew Ross)、麦克德莫特(Rose Mcdermott)、罗森(Stephen Rosen)、利博(Richard Ned Lebow)、郝拓德(Todd Hall)、默瑟(Jonathan Mercer)等。①近几年中国学者也在情感研究方面有所建树[2],归纳起来,已有的研究成果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具有情感基础,国际关系理论并不排斥情感要素。建构主义的集体身份理论、自由主义的合作命题和民主和平论、现实主义的均势联盟学说等都必然含有情感的成分,因而,用情感分析国际关系主流理论具有正当性。[2] 第二,情感有助于而非有害于理性,理性决策需要情感的辅助,甚至在看似完全理性的状态下也有情感在发挥作用。著名经济学家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Frank)指出,我们可以假设存在纯粹理性的人,他们的行为仅受到自我利益的驱动,那么新的问题产生了:每个人都只关心自己而对他人漠不关心的话,社会秩序如何维持?弗兰克认为,情感可以解决行动者对集体目标和社会价值的承诺问题,情感将调整理性,培育助人行为。弗兰克还主张,人们在社会情境中通过多种微妙的线索交流他们的情感,并且这些线索对预测他们将如何行动发挥着重要的符号作用。因此,理性甚至是自我利益都要关注情感方面。[3] 第三,情感对合作与冲突均具有重要的影响。情感导致合作集中体现在情感促成内群体认同和联盟的研究上。[2]与之相对,情感也往往导致冲突。著名的情感社会学家舍夫(Thomas Scheff)和雷辛格(Suzanne Retzinger)结 以上研究丰富了人们对国际关系中的情感的认识。本文拟从一个静态的视角来认识国际关系中的情感,这个视角便是情感的性质界定,当然这个界定不是罗列国际关系中存在多少种不同的情感,而是从性质判定上概括国际关系中的情感形式。笔者打算首先分析情感和理性的关系,尽管这是情感研究的老问题,但确实是所有情感研究必须明确和肯定的根本性问题;然后分析三种形式的情感,即作为交换资源的情感、作为行为动机的情感和作为互动结果的情感。 二、理性与情感 尽管国家之间的情感互动十分频繁,但总体上国际关系研究排斥情感关注,深刻的原因在于国际关系的理性统治,情感被认为是非理性的,甚至是反理性的,情感和欲望、意志一样,被认为是国际冲突与战争的根源,因此唯有依赖国家和领导人的理性及其内含的逻辑、审慎和推理方有可能实现国家利益和维护世界秩序。不得不说,情感确实具有消极的国际政治效应,比如憎恨往往带来不加思索的战争冲动。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心理学家和情感社会学家在人类有多少种基本情感的问题上莫衷一是,但基本共识是高兴(如愉快、欣悦、满意)、恐惧(恐怖、焦虑)、愤怒(憎恨)和悲伤(忧伤、哀愁)构成人类四大基础情感,[5]可见人类的基本情感中绝大部分都是消极的。但是,消极情感的数量优势不能掩盖情感的积极效应,一方面,消极情感能够带来某种积极动力,如愤怒和悲伤同样可以带来发奋图强;另一方面,积极情感本身具有极大的良性效应,如情绪性信任是维系(内)群体认同、凝聚力以及团结的根本动力。 进一步分析,很容易发现国际关系理论对理性与情感的绝对划分是有问题的。帕累托(Vilfredo Pareto)强调,理性是一个中性词,所以,非理性也非贬义词。非理性即情感,它并不需要理由(即理性)的支撑和证实,情感自身具有自在和自足性。换句话说,理性和非理性的区别并非是人们所简单理解的“好的和精明的”与“坏的和愚蠢的”,理性和感情可以各司其职。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认为,分化的社会为人的理性和感情的分化及其作用提供了前提,由于社会分化为系统与生活世界,因而支配系统的是理性原则,支配生活世界的则是感情,由理性来安排利益和效率,由感情赋予我们协调和平衡[6](138)。 如果以上只是说明感情具有独立的空间和运作过程的话,更为彻底的倾向则是把理性和情感融合起来。实际上,情感和理性绝非泾渭分明,著名的政治心理学家马库斯(G E Marcus)认为:“ 短语 ‘情感与认知’(affective and cognitive)可能给人这么一个印象,即一方或者另一方占统治地位。然而,更为可能的是,不是在情感评价和认知评价之间进行比较,而是在只有情感(affect—only)的评价和认知加情感(cognitive plus affective)的评价之间比较。几乎不可能存在缺失了情感内容或情感影响的思考对象。”[7]马库斯的话实际上说明,不管是行为体的心理(如认知、需要、态度和评价)还是行为,其中都必然包含感情的要素,而且感情的效应还相当重要和明显。这又告诉我们这么一个道理:具有情感能量②的人和国家,并非仅仅严格按照事实或逻辑采取行动,无论在什么情境之下,即使是理性的行动也掺杂着感情因子。实际上,当前的个性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情感社会学存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即情感是行动的动机中很有力的因素,情感发动理性、支撑理性并且帮助理性找出目标,只要有目标行动,就总会伴随相应的情感付出和回报。卢梭认为,人的理性和情感是相互施惠的,一方面,人的理性通过情感的活动才得以完善,因此很难想象“既无所畏惧又没有欲望的人会劳心费神的进行思考”;另一方面,情感的发展又受动于人的知识,对于任何事物,人是有了概念之后才会去希求或畏惧它,“否则就是纯粹出于本能的冲动”。[8](82?83)培根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人的理智不是干燥的光,而是有意志和情感浸透在里面。” 猜你感兴趣: 1. 关于2016-2017的形势与政策论文 2. 2017形势与政策论文 3. 2016-2017年形势与政策论文 4. 2017年形势与政策论文范文 5. 2017形势与政策心得体会

摘要:在当今经济与科技迅猛发展的态势下,国际局势似乎也变得甚为微妙,有点“牵一发,而动全身”,呈现出“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和平,局部战争”、“总体稳定,局部动荡”的特点。各国利益出现新的变化、实力出现新的消长、政策出现新的变动。而这也对我国的外交政策提出了新的挑战。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强大国力是外交的坚强后盾。要想在外交上占据主动地位,就必须有强大的国力做支撑。关键词:全球化、和平与发展、利益。外交是内政的延续,强大国力是外交的坚强后盾。“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秀才不出屋能知天下事”。国际形势与我们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世界少不了中国,中国离不开世界。知道一点国际形势,更能增强我们在生活中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之中。”这一科学论断精辟概括了当前一个时期国际形势演变的基本特征,也反映了当今国际战略形势的主要特点。目前国际战略形势中出现的深刻变革和复杂调整,是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三大趋势深入发展的推动下,各国利益出现新的变化、实力出现新的消长、政策出现新的变动等多方面因素交织互动的结果。1、 当今国际势形势特点及对我国的影响。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世界加速进入经济大动荡、格局大调整、体系大变革的新阶段。世界经济艰难复苏,风险犹存;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突出,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并存,国际安全形势出现新动向;金融危机引发思想领域大反思,全球思 想文化交流交融交峰呈现新特点;中国国际地位与作用不断增强,对国际规则的话语权不断提升,对国际秩序重塑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在如此局势下,当前国际形势有如下四个特点。1、国际局势保持总体和平、缓和与稳定态势,但局部性的战争、动荡与紧张有所加剧。当前,大国关系继续以合作为主调并保持相对稳定。中美关系在台湾问题、经贸问题等方面面临新的考验,但双方的合作领域与共同利益仍继续扩大,双边关系中的相互依存性进一步加强;中俄、中欧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巩固,合作关系继续加深;中日政治关系虽因日政界对二战态度、双方领土争端等问题而受到较大干扰,但双方经贸合作、文化交流和民间往来仍然高潮迭起,足见中日友好与合作基础深厚,日趋成熟,双边关系发展大势已不为局部问题所左右;中印政治与经济关系均保持积极态势,对促进地区的和平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相对稳定的大国关系,反映和平与发展作为当今世界的主流不可逆转。~ 1 / 4 ~然而,当前国际形势亦有相当严峻的一面。局部性的战乱、动荡与紧张已从三个方面对世界和平、稳定与发展带来严重冲击。在当今多数地区性冲突的背后,都有不同大国之间的利益角逐。地区性冲突,战乱的增多和加剧,必然导致大国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对大国关系构成负面冲击,在一定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引起大国之间矛盾的复杂化,对大国关系构成负面冲击,在一定情况下甚至有可能引起大国之间矛盾的激化,不利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2、 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合作深入发展,各国相互依存不断加深。当前,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航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同时也是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发达国家纷纷把传统产业转移到国外,而发展中国家也借此加快本国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制度创新。这样,通过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优化配置,世界经济正逐渐融合为一个难以分割的整体。这为各国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空间。经济全球化也推动了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区域一体化是各国应对经济全球化形势下的国家际竞争、提高自身地位的重要手段。3、 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不稳不确定因素增加。世界保持总体和平与稳定,我国周边环境正处于历史上较好的时期。但天下并不太平,传统安全威胁仍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局部冲突时起起伏,地区势点问题错综复杂。非传统安全威胁上升。反恐将是一项长期任务。国际社会还面临武器扩散、环境恶化、毒品走私、非法移民、跨国犯罪以及严重传染性疾病的严峻挑战。4、 世界的多样性和多元化,不同文明、民簇、宗教和发展模式在竞争中共处,在交流中发展。随着世界各国的交流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文明对话”的必要性,多种形式的文明对话对各国相互了解、友好合作起着推动作用。不同发展模式之间应该超越意识形态、社会制度的不同,在竞争中和平共处,在交流中相互借鉴。~ 2 / 4 ~可以看出,世界正处于深刻变化和向多极格局过渡的进度期。各国加快发展综合国力,力争在未来的国际秩序中占据有利位置。我们面临难得的机遇,也面临复杂的国际环境和激烈的竞争。机遇中包含挑战,挑战中也可能有机遇。二、当前国际形势下我国的外交政策在当前国际战略形势下,中国外交战略始终是坚持以维护国家主权、独立自主,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不结盟、求同存异、共同发展的政策。 世界各国特别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正当权益,始终是中国外交政策的主要着眼点之一。中国反对霸权主义,自己也永远不称霸。在国际事务中不扛旗、不当头,始终坚持大小国家一律平等的原则。 加速自身的发展。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在国际事务中起的作用的大小,要看我们自己经济建设成就的大小。在国际事务中反对霸权主义,实现祖国统一,归根到底,都要求我们把经济建设搞好。只有不断发展壮大自己,才能为我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把争取和维护和平作为对外政策的首要任务。我们积极致力于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我们主张国与国之间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相互尊重,和平共处。处理国家关系既要维护自身利益,也要尊重对方的利益,努力寻求共同利益的汇合点,不断扩大互利合作。对国家间存在的分歧和争端,应坚持对话,不搞对抗,力求以和平方式妥善解决,而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这为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祖国问题和实现大陆和台湾的和平统一指明了唯一正确的途径;提出“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为和平解决钓鱼岛和南沙群岛等历史遗留的领土和海域争端问题打开了新思路。我们反对冷战思维,提倡新安全观,主张平等参与,协商一致,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国际和地区安全问题。我们重视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积极作用,主张加速国际关系民主化,反对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 3 / 4 ~应该看到,我们在未来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而这一条路并不会轻松,但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走好这一段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看到一个更加强大的中国。

当前国际局势众所周知,在当今经济与科技迅猛发展的态势下,国际局势似乎也变得甚为微妙,有点“牵一发,而动全身”。但总体看来,仍是以美国、日本、俄罗斯、中国和欧洲诸国为主轴,在历史和国际竞争的舞台上,任何两国都在为自己的利益进行着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角逐与对垒。而在如今以经济金融市场为核心利益的主流经济时代,只有在发展了强大的经济实体与商业网络之后,才能真正树立起自己的国际地位,才能使自己立于强国之林! 我们抛开意识形态之对立不言,单就国家的利益博弈而论。中国,目前处于守势,而日本,美国之类的国家则是出于攻势。他们视中国为未来国际地位的最大挑战者,那正是因为近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举世瞩目,成为21世纪真正的世界大国,才使他们对中国的崛起虎视眈眈,警惕加倍! 就意识形态、社会体制而言,中国目前仍处于转型期,相当于落后世界先进主流50年。但是这种逐渐形成的并且正在完善的社会体制一旦崩溃,势必将动乱频仍,民不聊生。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对外为韬晦策略,而在目前形势之下,已转为主动突围。 2006年11月初,在北京举行的中非数十国论坛足以见证了中国的国际发展战略方针:是以新时代的步伐在迈进,是以寻求外部合作为主的外交政策。 对当前的中国而言,最大的国际问题莫过于台湾和朝鲜问题。台海局势,关乎世界格局,牵涉中、美、日、俄世界各极,这也是中国和平统一的关键关口。而对中国台湾的回归有极大异议和阻力的无疑是美国和日本,他们与台湾“渊源”颇深,单在目前的局势下,大家都在观察对方的举动,以伺机获得主动。恰恰中国与日本在东海问题上也是纠葛不休,另外,日本首脑“拜鬼”也时常引发中国民众被屠杀时留下的伤痛。那么,现任日本信任首相安倍是否将依照自己的承诺不再参拜“神社”,是否有与中国修好之意,中日真能合作开发东海能源吗?台湾问题在好的发展趋势之下日本还会如此干涉吗?我们均不得而知,更有待观察。 当然,还有多年来一直充当台湾 “老大哥”——美国,它是“割舍”,还是将要采取什么奇异的干预对策,它在“霸主地位”之上将给于台湾什么样的支持,我想它连自己也不知道。因为这是一个互相牵制的时代,谁也不希望为了局部而危害全局,更不想在国际上落下有损威信的骂名。 朝核问题,最终结果如何,将取决于中、美、日、俄、韩、朝的六方再次聚头。而中国,在朝鲜核问题上存在着许多忧虑,从立场上很难做到像美国那样“超脱”。50多年来,朝鲜至少在对美国、日本、台湾关系等原则问题上没有出卖过中国。不管朝鲜的内政如何,中国在国际上都不能保持中立,而必须站在朝鲜这个“让人爱恨交加的家伙”一边。 另一方面,在世界大的格局下,美国跟中国一道同为大国,他们一起作为负责任的、利益相关的国际体系的参与者,其目标应当更远大:共同合作,维护一个有利于世界长期和平与繁荣世界体系。美中关系是个“密切而复杂”的问题。 或许,在某些时候,老美会想一些闲不住的做法来对中国进行“围堵”和“制衡”。比如前不久,美国曾游说韩国和日本加入“北约”,在这之前还劝说过澳大利亚,这不都是为了扩大自己的“霸权”而向中国和俄罗斯逼近吗? 而中俄目前的关系仅止于“互有所需”这一极其表面而又脆弱的层面,并隐藏着深层的风险。这一深层风险就是,随着两国的相继崛起,双边关系可能会再次面临“变”的格局。但是,在对待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围堵”时,中俄将会毫无疑问的“对外”。 在美国与欧洲诸国看似亲密的关系渐行渐远时,他们也在不知不觉中向中国靠近,欧洲援华政策便是最好的例证。他们希望中国变,但是不宜过激,以免引起社会动荡。社会稳定了,也就稳住了欧洲人对中国大片市场的幻想。因此,他们非常关注中国的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如果中国的改革不稳定,引起了社会动荡,它所有的投资可能全都泡汤。而保持社会稳定,也正是中国目前正在努力的方向,中欧在将来的合作中一定会走向好的趋势! 虽说中国在经济等各方面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我们离最强还有一定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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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海洋法的研究论文

领海是领土的一部分,是海洋国土。沿海国家在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具有勘探和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从资源专属权利的角度说,这些区域是准海洋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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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世界上海岛最多的国家之一。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沿海国家最大可管辖以下6大海洋区域:港口、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据此规定,中国拥有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复杂原因,在属于我国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权益中,近一半存在争议,海域被分割,岛礁被占领,资源被掠夺的情况较普遍。我国版图上划的海上传统疆界‘九段线’已名存实亡。我国的8个海洋邻国,对我海洋国土和权益均提出不同程度的无理要求,总面积达100多万平方公里海域。”国防大学战略研究所孟祥青教授介绍说。部分国家想浑水摸鱼孟祥青的判断是,今年的海洋安全形势将更加严峻。这是因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所有缔约国必须在2009年5月13日之前,向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大陆架划界方案,否则其有关要求就不会得到承认。所以有学者认为,2009年是世界海疆开始重新划定和出现重大纷争的起点。近来,我国南海周边一些国家的举动也同这一特殊背景有关。他们采用实际控制、国内立法、国际联盟等多种手段,试图将侵占我南海主权的行为事实化、合法化和国际化。某些国家极力拉盟国美国下水,以期美国能干预南海问题。此外,日本、印度、澳大利亚等国也或明或暗染指南海问题,试图从中浑水摸鱼。处理问题要有新思路中国是一个海洋大国,但不是一个海洋强国。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海洋法学会副会长周忠海看来,与主要海洋国家相比,我们在海洋执法队伍的统一性和系统性上不如美国的海岸警卫队,在技术装备的先进性上不如日本的海上保安厅,在海洋执法船舶和飞机的防卫火力配备上不如阿根廷。而国内法的依据与上述国家相比更显得欠缺,尤其是远洋执法方面。孟祥青说,在未来的南海问题上,我们要有新的思路。比如,从现代国际法和现代海洋法的有关国际判例中可以看到,越来越重视实际管辖,而相对轻视历史依据。(黄海霞)海洋·巡航我国将在南海举行最大规模巡航据新华社电 14日,“海巡31”轮在珠海高栏港海巡基地举行隆重的起航仪式,开赴三亚,执行南海联合巡航任务,以加强对南海海域的有效监管,保障船舶、设施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国海事局的统一部署,粤、沪、琼三地海事部门4月中旬将在南海举行海事系统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联合巡航活动。广东海事局的“海巡31”及其舰载直升机、“海标32”和上海海事局的“海巡21”将作为此次海空立体巡航的主要力量。据了解,本次联合巡航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对南海重要航路和海上设施及相关作业安全的巡航检查,检查航标、海上建筑物安全标志的使用状况;巡视海洋环境;了解南海海域的水文、气象、通航环境情况;掌握南海习惯航路、推荐航路上来往船舶的流量流向以及有关航行安全方面的情况;测试无线电通信系统的覆盖范围,信号的可读性和可靠性,测试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通信系统的发射和岸基接收情况;监视船舶污染海洋状况,督促船舶无害通过,从而达到保障航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维护国家主权的目的。

关于言语交际的国外研究现状论文

口语交际灵动课堂教学中的“四多”新的课程标准指出:口语交际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应培养学生倾听、表达和应对的能力,使学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由此可见,口语交际在语文课堂上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使口语交际走进灵动课堂,我在实践中作了“四多”的尝试。一、培育自信,多点机会苏霍姆林斯基认为,心理意义上的教学是人的心灵的最微妙的相互接触,而口语交际则起着桥梁的作用。在以往的教学中,教师习惯于一讲到底,而学生缺乏锻炼的机会,即使有问题可以回答,怕回答不到点子上而被老师否定或冷处理,久而久之会形成自卑的心理。 “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密”。在教学实践中,我巧于创设问题情境,尽量选取一些符合学生身心发展、贴近学生生活的话题,以密切联系学生的经验世界和想象世界,培育他们的自信。我们班有一对孪生兄弟,性格较为内向,课堂上很少主动举手发过言。于是,我平时常主动找机会与他们零距离的接触,进行情感沟通。在教学《学会请教别人》口语交际时,我鼓励双胞胎中的弟弟上台扮演“燕莉莉”,哥哥扮演老师,由燕莉莉向老师请教舅妈送的钢笔上的英文。谁知燕莉莉站在那儿憋得满脸通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在同学们的哄笑声中,“她”的头低下了。这时我用信任期望的语气给他一个台阶:可能“燕莉莉”同学还没考虑好,老师相信他在第二天的语文课上能让大家身临其境。第二天的语文课上,我再次给了兄弟俩一次机会,这回兄弟俩由于配合比较默契:落落大方,角色到位,越表演越自信。我趁热打铁,对他们的精彩表演及时给予鼓励,让他们找到了小有成功的感觉。 二、创设情境,多点演练仔细翻看苏教版,不难发现,单元练习中的口语交际话题大都与学生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平时,我注意精心创设情境,让学生自主表演,让他们自己探究,相互合作,这样一来学生的积极性就会提高,课堂气氛就会变得活跃起来。1、摆擂台,挖潜能好胜是儿童的天性,以演讲对抗的形式来进行口语交际教学,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兴趣,让他们在热烈、愉快的气氛中进行交流,趣味横生。如在教口语交际“介绍校园”时,首先让学生作好充分的准备,然后以讲台为擂台,上台对学校按区划介绍,谁讲得好,谁是第一关擂主。其余同学可以向擂主挑战,只要你介绍得更精彩,便可以把擂主打下台,产生新擂主……,整个交际课,同学们情绪激昂,异彩纷呈。大家在充分挖掘口语交际潜能的同时,体验到了口语交际的快乐。2、角色换位,师生互动《新的课程标准》指出:口语交际是听说双方的互动过程,只有听者和说者双方不断发出信息,接受信息,才能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口语交际。人都有一种积极的表现欲望。儿童的这种表现欲望特别强烈,交际课上师生共同表演,更能使同学们迸发交际的灵感,闪出智慧的火花。如进行《秋游水绘园》的口语训练,我刚板书完毕,有的学生就跃跃欲试。他们可能是对水绘园太熟悉了,急于想表达,我先向大家摇了摇手,然后对同学们说:“今天这一节课由你们派人来当导游,让我当游客,相信你们会让我满意的。”听我这么一说,学生们不禁欢呼起来,那场面令人难以言表,连最不爱说话的同学也积极投入其中。这我惊讶不已:似乎每个同学都具有演员的素质,演说家的口才。是表演的魅力把学生引进了口语交际的乐园。三、鼓励求同存异,多点个性口语交际课上,教师要始终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给学生选择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伙伴的权利。语言表达不能只限于求同,求同则易人云亦云,缺乏创新。唯有各抒己见,实现个性差异互补,才能在合作中竞争,在交流中发展。在教学过程中不应忙于“灌”,而是让学生先去预习,在预习的过程中发表个人见解。学生可以撇开教材的观点、教师的观点提出自己的看法,甚至可以提出相反的意见。这样,学生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尊重,探究的欲望得以张扬,思维变得开阔、多元化。口语交际训练话题的确为学生提供了一个自我展示的平台。如在教学第九册第二单元的“谈成语”这一话题时,大家争相举手,个个想把自己知道的告诉老师,因为暑假中大家阅读了大量的课外书籍,有的专门看的是《成语故事精选》,能脱口而出,一口气可以倒出几十个。说归说,不能杂乱无章,我来个急转弯:要他们分组按标准归类讨论,(有的搞成语接龙;有的找属于寓言故事的;有的找属于历史典故的,有的围绕数字的)然后汇总。关键之处,为了各自的观念辩论起来了。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的个性化的思维火花四处碰撞,形成了动人心弦的课堂交流。他们在交流中,围绕各自的话题,一下子就能用十几个甚至更多的成语,同学们的脑袋瓜几乎成了“成语仓库”了。彼此之间领略口语交际的精彩与美妙。只有让学生充分张扬个性,亮出自我,才能最大可能地实现口语交际的自身价值。四、课外拓展,多点空间《课程标准》指出:教师要鼓励学生在各科教学活动以及日常生活中锻炼口语交际能力。事实上,口语交际仅靠语文课堂上有限的时间是远远不够的,仅靠教师在课堂上的分析、讲解、引导、示范是难以达到目标的。在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交际活动,这些都是培养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好机会。应拓展口语交际的时空,增强学生在各种场合学习运用的能力。一节课的结束绝不意味着活动的终结,应让学生带着任务回去。如在交流“今天我当家”时,我就鼓励学生去与父母换位,自己拎上菜篮,走上街头,和摊贩砍价较量。方式种种的活动,都能使学生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增强应变能力。“一切都是为了孩子们的终生发展奠定基础”。要想让学生的口语交际能力有所提高,上一个新的台阶,我们就必须挖掘身边的素材,多种途径地进行口语交际实践。然而这样的活作业学生乐于做。不懈的努力下去,新的课程改革也就自然而然的落实到了实处,形成“双赢”的格局何乐而不为?让灵动课堂的教育教学成为口语交际的桥梁应当是我们不懈的理想追求。(发表于2008年第五期的《教学交流》本文发表于2008年第4期的《教学交流》杂志(引自:)欲知更多有关“口语交际”的论文,请点击:

跨文化交际中的中西礼貌原则对比研究论文

在学习、工作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那么,怎么去写论文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跨文化交际中的中西礼貌原则对比研究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礼貌原则是人们在社会言语交际中必须遵守的原则。然而中西方文化价值、自我观以及语言间接程度的差异导致了礼貌原则差异的存在,从而影响了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

论文关键词:礼貌原则 文化差异 跨文化交际

语言与文化密切相关,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同时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社会言语交际中,必须遵守一条原则——礼貌原则。礼貌是各社会、各群体共有的普遍现象,是人们交际活动的基本准则,是维系人际和谐的工具和手段,是实现人与人之间成功交际的基本条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但不同语言和文化的国度有不同的礼貌表达方式,深刻理解中西礼貌原则的差异及其渊源,有利于跨文化交际双方增进文化交流,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保证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

一、中西方礼貌原则概述美国语言学家

Grice(1967)提出了著名的言语交际中的会话合作原则(coopemtivenciple)。他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中,说话人与听话人都有一种默契和合作,使整个谈话过程所说的话符合交谈的目标和方向。其内容体现为合作原则的四准则: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英国语言学家IJeech于l983年在Gce的“合作原则”基础上,提出了另一条语用原则——礼貌原则。“礼貌原则”概括地说就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把不礼貌信念的表达减弱到最低限度。具体包括六条准则:得体准则(1.actMa)【im)、慷慨准则(GeneIosh蜘m)、赞扬准则(AppmhtionMa)【im)、谦虚准则(哆Ma】【ill1)、一致准则(A脒IntMa】【irI1)和同情准则(lhyMaD【ilTI)。尽管IJeech提出的礼貌原则的各准则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各种文化,但是不同社会间的文化取向、价值观、思维方式不同,所以不同文化对各个准则的选取侧重会有所不同。顾日国先生根据汉语言文化中的礼貌特征,在Leech的理论框架基础上于l992年提出汉语礼貌五准则:贬己尊人准则、称呼准则、文雅准则、求同准则和德、言、行准则。

二、英汉礼貌原则对比分析

若将Leech的礼貌原则与顾日国的产生在中国文化基础上的礼貌准则相比较,我们便会发现二者的共性即是各个社会的普遍现象。在礼貌原则的指导下,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社会人际交往中都努力变得更加礼貌起来,都渴求自己能够被别人接受。我们在承认礼貌普遍性的同时必须认识到其相对性,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各个国家和民族,实现礼貌的方法以及在礼貌的判断标准上存在很大差异,这些差异是在社会、历史、人文、地理等多种因素的长期影响下逐步形成的。正是这些因素使得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对礼貌原则的运用和侧重有所不同。

1.贬己尊人准则与谦虚准则

谦虚准则相当于汉语中贬己尊人准则的一部分,即以贬己来抬别人,指以尽量缩小对自己的标榜为准则。然而汉英礼貌原则由于产生于不同的文化背景,所以在跨文化语用研究中,对于同样的礼貌现象会存在不同的解释和反应。在汉语言文化中,贬己尊人准则是核心。在谈到自己或和自己有关的事的时候要“贬”要“谦”,而谈到听者或者和听者有关的事的时候就要“抬”要“尊”。“谦虚”是中国人的美德,但是中国人的“谦虚”与Leech提到的谦虚准则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汉语中经常听到“一点薄礼,略表心意,不成敬意”、“粗茶淡饭请海涵”、“鄙人拙见”、“不敢当”等类似的客套话,真正把对自身的贬损夸大到最大程度,以此来表示礼貌。西方社会的人们馈赠礼物时,会直接表达自己精心挑选的礼物得到对方喜欢、欣赏的希望,如“IthinkitUbeuset0y0u.”或“Ih0peyou’ulikeit.”出于礼貌,接受者会当场打开礼物表达自己的喜爱之心和感激之情。另外,中国人和西方人受到赞扬后的回应也存在很大差异。当受到称赞时,西方人会欣然接受,说“anky0u”,避免损害对方的积极面子,符合礼貌准则。中国人受到别人赞扬时,往往是否定对方的赞美之词,贬低自己,以示自谦。如“哪里,哪里”、“不敢当”、“我做的还不够好”等。而这种答辞在英美文化中却被看作是虚伪、缺乏自信的表现,使西方人感到自己的话被直言否决而认为对方不讲礼貌。因此如果按汉语思维习惯与西方人交流,则必定会造成交际失败。

2.称呼上的差异

中国人“上下有异,长幼有序”的观念在称呼上体现得淋漓尽致。使用称呼语时应考虑听话人的职业职务、年龄、性别、谈话场合以及同谈话人的关系等因素。如“王主任”、“刘老师”、“张经理”、“李医生等。并且人们非常重视用自称和他称来体现礼貌。如他称:贵姓、高见、大作等;自称:鄙人、卑职、拙见等。而英美文化中的称谓模式主要是称谓词Mr./Mrs./Miss./.+姓,如BiUG砒es,姓为Gates,名为BiU应称其为Mr.Gates。汉语文化中所讲究的“长幼尊卑贵贱”之分在家庭内部也有充分体现。在家庭成员中有叔、伯、姨、姑、兄、弟、姐、妹等表示辈分的称呼语。若直呼姓名则认为是不礼貌的甚至是冒犯的。在崇尚平等的西方文化中无论地位和职位高低,人们更愿意相互直呼其名,同辈的兄弟姐妹也不例外,这体现了朋友式的亲密关系。另外,汉语的称呼中经常出现“老”字,因为“老”是经验和知识的象征。“老司树’、“老爷爷”、“赵老”等称呼体现了对年长者的尊重。这在西方是无礼的,人们无法容忍。西方人害怕“老”,因为这意味着“孤独、痛苦、成为负担”。他们不愿意用“老”这个词,尤其是女性,最不愿意被问到的就是“H0woldarey0u?”

三、中西礼貌差异的渊源

在跨文化交际中,交际双方享有不同的文化系统和礼貌用语系统,由于文化障碍所导致的信息误解,使得交际中经常出现礼貌用语的语用失误。其根源在于不同的文化对于礼貌原则的理解和遵循程度是不同的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文化价值差异

中西方两种文化有着不同的礼貌评判标准。我国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之称,长期以来提倡“礼”的精神思想。“礼”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个重要组成部分。“谦虚”是中国人的美德,中国人的“谦虚”主要体现在“卑己尊人”上,这是在中国特定的文化环境下“礼”在交际中的具体体现,意味着贬低自己,抬高别人。汉文化重视谦逊准则,而西方文化则突出得体准则,认为欣然接受对方的赞扬可以避免损害对方的面子,是礼貌的。因此,西方人对恭维往往表现出高兴与感谢,采取一种迎合而非否定的方式,以免显露出与恭维者不一致,令人难堪。中国人则大都习惯否认,提倡“谦虚”和“卑己尊人”,但这种做法却会给西方人带来面子威胁。中国人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更重要的是维系人际关系,形成和谐社会。而西方人注重的是利用语言来表现个体的存在和价值。

2.自我观差异

西方社会崇尚个人奋斗和个人价值,西方人所持有的是独立的自我观,这种自我观具有相对独立和固定的内核,因此,西方人在交际中注重个人隐私和独立,总是从个体主义立场出发,强调个人的面子。他们认为尊重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独立是礼貌的,反之,则是不适合的,甚至被认为是粗鲁的。而中国人所持有的是依附性的自我观,这种自我观没有相对稳定的内核,他人和自我的关系相对不是那么清晰、分明,自我的内核依照自我和他人的关系而定,只有当自我被放在适当的社会关系中才会有意义,才会变得完整。汉文化人非常重视以及参与个体与团体的关系,注重集体荣誉感,在交际中,往往从集体主义文化观出发,强调群体的面子。因此,不断给宴请的客人夹菜以表示热情,叮嘱生病的朋友添加衣物、按时吃药以表示关心等等在汉语言文化中是礼貌的表现,但在英语文化中却被看作是侵犯个人自主的行为。

3.语言间接程度差异

在交际中人们并非总是在句法或词汇上直截了当地表明说话者的意图,而是让听话者去意会其深层的寓义即“言外之意”(i呷licatlⅡ℃)。语言使用中的这种“拐弯抹角”的现象就是语言的间接现象(indirecⅡess),它普遍存在于语言中,具有共性,但每一种语言又有其独特的表达方式。一般说来,礼貌程度与话语的间接程度成正比,话语越间接,语气就越委婉,给听话人留的余地就越大。正如【eech所说,我们可以保持同一命题的内容,而只须增加这个命题言语行为的间接性,便可以使该命题越来越礼貌。但是我们不能一概以话语表达的间接程度来确定话语的礼貌程度,因为中西方在直率的概念上有一定的.差异。英语文化属于低语境文化,人们通常会直接、明确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因此交际双方不论在批评、邀请、馈赠或拒绝时,一般都直截了当。他们的语言直接、直率、肯定。汉语言文化是高语境文化,人们往往使用间接的、隐含的语言来沟通。只有明确说话时的情景并借助肢体语言、空间语言以及上下文联系后,接受者才能弄清对方所要传达的信息、观点或意见。当中国人想说“不”而不表示“不”时,或受到赞誉却不直接接受时,西方人迷惑不解。正是这些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语言间接程度的差异,增加了中西方人际交往的困难。

四、结语

礼貌是社会现象,具有普遍性,也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跨文化交际中不可回避的现实。礼貌又具有文化特征,不同文化对礼貌言语行为会采用不同的准则和策略,赋予礼貌不同的内涵。由于中西方两种文化的巨大差异,导致了中西方礼貌原则及策略的差异,对跨文化交际产生了一定影响。在跨文化交际中,我们应当重视并尊重这些差异,正确使用礼貌原则,掌握礼貌用语,避免语用失误,提高跨文化交际的能力,以保证跨文化交际顺利进行。

一、引言

语言与文化关系密切, 语言是文化的重要载体, 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生活在两种不同文化中的人, 都会感到不同文化的人说话方式会有很大差别, 其中人文历史论文,语用方面的差别就很大。语用差别的制约因素也很多, 但何自然曾经指出:“英汉两种语言在语用方面所受到的制约有诸多不同, 其中最重要的是文化因素的制约。”因此, 文化的差异, 可以直接体现在语言的运用和理解上。

作为人类文明的标志, 礼貌是人类社会活动中的一条重要准绳, “是对交际行为的规范,是一种为进行得体交际的策略”。中西两种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对礼貌的理解有所不同, 所遵循的礼貌准则也不一样。从语用角度讲,礼貌现象是语言运用的普遍现象, 礼貌研究是语用研究的重要内容。

二、文化差异

文化差异, 这里主要指跨语言、跨文化交际中出现的中英文化差异。这种差异的产生, 是由讲中英两种语言的人的民族心理、思辨和推理模式的不同而导致的。跨文化交际中出现的语言障碍常常会造成误解或冲突, 主要原因是交际双方受各自文化背景的影响而缺少一个共有的语用前提。例如, 我们汉语中的谦词, 是一些并无实际意义的客套话。当发言结束时,人们常说:“不妥之处, 请大家指正 ”,“欢迎在座诸位批评指正 ”,“抛砖引玉 ”等等。而讲英语的本族人在同样的场合不说这样的话, 也许他们会说一声 “I hope you all enjoy my talk”, 但最常用的结束语还是 “Thank you”。再如人文历史论文,在英国文化中, 男性在公众面前赞誉女性的美貌和服饰被认为是一种礼貌, 被恭维者会欣然接受,但在中国这种恭维被认为是轻佻无理。类似以上的中西文化差异会给讲中英不同语言的人传达错误的信息人文历史论文,影响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故要做到交际双方的正确、合理的交流, 了解各自的文化背景知识是至关重要的。

三、中英礼貌原则对比

Leech根据英语文化和语言的特点列举了六条礼貌原则:

1. 策略准则, 又称得体准则 (Tact maxim)“尽量减少他人付出的代价, 尽量增大对他人的益处。”

2. 慷慨准则, 又称宽宏准则 (Generosity maxim)“尽量减少对自己的益处, 尽量增大自己付出的代价。”

3. 赞扬准则 (Approbation maxim)“尽量缩小对他人的批评, 尽量增强对他人的赞扬。”

4. 谦虚准则 (Modesty maxim)“尽量缩小对自己的标榜, 尽量夸大对自己的批评。”

5. 赞同准则, 又称一致准则 (Agreement maxim)“尽量缩小与他人的不同意见, 尽量夸大与他人的相同意见。”

6. 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尽量缩小对他人的厌恶, 尽量扩大对他人的同情。”

顾曰国先生根据汉语言文化中的礼貌特征, 在 Leech 的理论框架的基础上研究汉语中的礼貌现象, 总结了汉语言文化有关的礼貌准则, 于1992年提出汉语礼貌五准则:

1. 贬己尊人准则: 指谓自己或与自己相关的事物时要“贬”、要“谦”, 指谓听者或与听者相关联的事物时要“抬”、要“尊”。

2. 称呼准则: 指人们出自礼貌, 在互相称呼时仍按“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等”的传统来体现人际交往中的社会关系。称呼语的改变意味着人际关系的改变; 而出自礼貌, 人们不同的语言行为和所处的不同环境又会影响称呼语的改变。

3. 文雅准则: 出言高雅、文质彬彬往往被人认为是懂礼貌、有教养, 文雅准则的重要内容仍然是“先用雅语、禁用秽语; 多用委婉语, 少用直言”。

4. 求同准则: 这与“脸”、“面子”有关, 所谓求同, 就是注意人的身份和社会地位要保持相称, 说话双方力求和谐一致。

5. 德、言、行准则: 指在行为动机上尽量减少他人付出的代价, 尽量增大他人的益处; 在言辞上尽量夸大别人给自己的好处, 尽量说小自己付出的代价。

四、礼貌原则所体现的文化差异

1. 称呼语之不同

受社会结构、传统伦理及血缘、宗教社会因素的影响, 汉语的称呼系统远比英语国家复杂得多。在中国, 小孩一般不能直呼父母和长辈的名字, 学生不能直呼老师的名字,下属不能直呼上司的名字, 否则就会被认为没有礼貌。中国人不仅喜欢用表示血缘关系的名字去称呼家人和亲属, 还喜欢用这种称谓来称呼非家人和亲属朋友。比如, 称与自己祖辈年龄相仿的男性为爷爷、女性为奶奶; 称与自己父母年龄相仿的男性为叔叔或伯伯、女性为阿姨。这在英语国家是非常少见的。中国人的称呼语体现出尊老的传统习惯。人们一般称呼年老的人为 “老某”, 像 “老王”、“老李”等, 表示对对方的尊敬; 称呼一些德高望重的老前辈为 “某老”或 “某老先生”, 像称周树人为周老先生等。这里的 “老”, 没有丝毫贬义, 只有尊敬或推崇。但如果将此称呼用在英语国家则极不得体, 有冒犯之意。由此看来, 汉语称呼语可以用 “上下长幼尊卑”来概括。在英语国家, 由于其社会格局、文化取向、人际关系与中国截然不同, 所以对称呼语的使用和对其意义的解释也相差甚远, 具体表现在称呼时到底是直呼其名还是使用“头衔 + 姓”的方式。一般来说, 英国人同自己的上司说话也许需要用比较尊敬的语言, 但并不需要什么特殊的称呼, 不论对方年龄多大, 地位多高, 人们更愿意直呼其名, 这充分表示出平等的文化取向。

2. 贬己尊人与平等交往

“贬己尊人”是顾曰国效法Leech所提出的汉语言文化的一条礼貌准则。中国人喜欢贬低自己而抬高对方的身份。这从表面看和Leech的赞誉准则相似, 但在中国文化中, 这条准则对人们的影响却更加深远。在日常生活中, 如果受到别人的夸奖, 我们中国人总会谦虚的说“哪里, 哪里, 您过奖了”。精心为别人挑选好了礼品, 在赠送时还不忘说“没来得急挑选,随便买了一份。”而在西方国家, 人们追求交往中的平等, 在日常生活中喜欢将自己的情感、优点外露, 而不喜欢过分的谦虚, 对别人的夸奖也欣然接受, 并视这种赞誉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在西方人的眼中, 中国式的自谦将被认为是一种虚伪的表现。因此我们进行涉外交往时要清醒的认识到这种礼貌用语的差异,在西方人面前要大方地接受他们的赞赏, 善于充分的表现自己, 并学会展现自己的才华和优秀的一面, 而不要随意的贬低自己和过分自谦。

3. 热情关心与个人隐私

汉英民族对隐私的理解存在着差异。中国人在日常交往中不太注意维护自己的隐私, 也不注意尊重他人的隐私。在中国文化中, 关心他人, 对别人热情一直被视为是对对方重视和显示诚心的一种表现。例如, 我们在宴请客人时, 要不断给客人加菜以显示热情; 两个人第一次见面就会热情询问对方年龄、收入、婚姻状况; 朋友见了面更是问长问短, 把家里和工作的事情都询问、关心一遍; 在西方, 人们的隐私意识较强。英语民族对 privacy 这个词的含义理解较广, 诸如家庭、财产、婚姻、朋友、经历、收入、年龄、住址、身体状况、独处或单独生活等等。当在英语民族面前谈到有关隐私问题时, 会被人认为你让他人丢面子, 你不懂礼貌。

总之, 礼貌原则是每个群体或社会所广泛使用的文明的手段, 但必须承认, 不同文化对礼貌行为有不同的要求, 不同文化赋予礼貌不同的内涵。若对这一点认识不足, 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相互交往时,很容易因此而产生误会。总之, 人们只有充分认识了礼貌原则在以上诸多方面的差异, 才能尽量减少跨文化交际中可能出现的语用失误, 以达到更自然和谐的交际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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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刘翔.汉英礼貌用语的比较[J]. 成都教育学院学报, 2005, 11.

[7]邹永丽.中英礼貌用语之比较研究[J]. 赤峰学院学报, 2006, 5.

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论文吧,论文的类型很多,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关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论文摘要: 人们对于语言本质的讨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就是其中一项重大的突破。文章介绍了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地阐述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内涵与价值以及塞尔对奥斯汀理论的完善与发展,最后总结了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学研究的重要意义。

论文关键词: 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语用学

言语行为(speechact)指人们为实现交际目的而在具体的语境中使用语言的行为。…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M.Malinovski)于1923年首先提出这一概念。马林诺夫斯基从人类学的角度,通过观察一个民族的文化生活和风俗习惯来研究语言的功能,认为与其把语言看成“思想的信号”,不如说它是“行为的方式”。在语用学兴起后,这一术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言语行为被理解为人类实现目的的一种活动,构成人类总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人们的行为总要受到社会规约的支配,言语行为也就被看成受各种社会规约支配的一种行为。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L.Aus一曲)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后经塞尔(J.R.Searle)的完善和发展,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也成为现代语用学核心内容之一。

一、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

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哲学家奥斯汀首先提出的。1957年,他到美国哈佛大学去做讲座,以《以言行事》为书名发表了讲座的全部内容,在其论述中,贯穿了一个思想:人们说话的目的不仅仅是为说话,当他说一句话的同时可以实施一个行为。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人类语言交际的基本单位不应是词、句子或其他语言形式,而应是人们用词或句子所完成的行为。奥斯汀认为,传统语法把句子按其功能分成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等类型,这不利于人们对言语的理解和使用,因为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境中具有不同的功能。他认为不少话语不仅是提供信息,而且是完成或帮助完成许多行为。奥斯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

(一)表述句与施为句

在《以言行事》中,奥斯汀首先区分了表述句(constative)和施为句(performative)。很久以来,哲学家所持的一种假设是:陈述之言的作用或是描述事物的状态,或是陈述某一事实,两者必居其一,别无他用,而陈述之言所作的描述或陈述只能是真实或者是谬误。哲学家历来关心的只限于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ability),即如何验证某一陈述是真实的或是谬误的,以及如何规定某一个真实的陈述必须满足冉辱条件等。奥斯汀对哲学界语言研究中的这种传统观点提出了怀疑。他认为“许多陈述之言只不过是假陈述”(pseudo—state—ment),人们所说的许多话语貌似陈述,但它们根本不以坦直地记叙或传递有关事实的信息为目的,或仅仅是部分地以此为目的。有时没有必要也无从区分语句的“真”或“假”,因为有些句子一说出来就是一种行为,而行为只有适当不适当之分,没有真假之分。奥斯汀主张区分有真假之分的句子和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有真假之分的句子为表述句,其功能在于断言或陈述事实和描述状态、报道事态,所表述内容是可以验证的,即或是真实,或是谬误;有适当不适当之分的句子为施为句,它们不具有报道、描述和表述的功能,却具有实施某些行为的功能。施为句的话语都是不能验证的,它们无所谓真实或谬误。奥斯汀用了四个例句来说明这类话语:

1)Id0(用于结婚仪式过程中);

2)Inanle this ship Elizabeth(用于船的命名仪式中);

3)I give and bequeath my watch to my brohter(用于遗嘱中);

4)I bet you six penceit will rain tomorrow(用于打赌)。

在特定的情况下,特定的人说这些话实际上构成了某些行为的实施。换言之,说话人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是在作陈述或描述,而是在完成某一动作,如结婚、命名、遗赠、打赌。

(二)言语行为顺利完成的必要条件

奥斯汀强调,施为句虽然没有真假,但仍有一些条件必须满足,否则就不能起到实施行为的作用。通过话语成功地实施行为,第一个条件是说话者必须是具备实施某一行为的条件的人,必须存在实施这个行为的合适的对象。例如,没有手表,就谈不上遗赠手表。第二个条件是说话人必须具有诚意,缺乏诚意则不能有所为。第三个条件是说话人对自己所说的话不能反悔。如果没有合适的程序,如果不是合适的人说出,言语行为不会奏效。同样,即使人员合适,如果场合不对也不行。如英国女王在家里说“InamehteshiptheQueenElizabeth”,这句话也不会奏效。对有些施为行为,有关人员的思想状态至关重要,如一个实施许诺行为的人必须准备兑现自己的诺言。

(三)言语行为三分说

随着研究的深人,奥斯汀意识到某种意义上每个句子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不是只有施为句才有这种功能。就连像“state”这样典型的描述性、叙事性动词都可以用来实施行为。当一个人说“Is tate that Iamres ponsible forit”,他就发表了一个声明,承担了一种责任。于是,奥斯汀又把人们说话时所实施的言语行为分作三类,即“以言指事”(1ocution)(又叫言内行为)、“以言行事”(illocution)(又叫言外行为)、“以言成事”(perlo.cuifon)(又称言后行为),或称言语行为三分说。以言指事泛指一切用声音说出的有意义的话语;以言行事涉及说话者的意图,如:断定、疑问、命令、描写、解释、道歉、感谢、祝贺等;以言成事涉及说话者在听话者身上所达到的效果,如:使之高兴、振奋、发怒、恐惧、信服等,以促使对方做某事或放弃原来的打算。每一个话语都同时完成三种行为。例如,A对B说“Closehtedoor”,这是言内行为;A的意图是让B关门,这是言外行为;B听了A的话后,把门关上了,达到了说话的效果,这是言后行为。可见,言语行为理论对于解释言语行为的意图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奥斯汀把言外行为分为五类:

1)评价行为类/裁决类(verdictives):表达裁决或评价,如法官或裁判的裁决。

2)施权行为类/行使类(ex—ecutives):表达权力的实施。

3)承诺行为类/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承诺或者宣布意图。

4)论理行为类/阐述类(expositives):用于解释、阐述、论证。

5)表态行为类/表态类(behabitives):用于表明态度。

二、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

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创立后立即引出了大量哲学论述。其中美国哲学家塞尔的影响最大,他将言语系统化,阐述了言语行为的原则和分类标准,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indirectspeechacthteory)这一特殊的言语行为类型。正是通过他的努力,才使言语行为理论成为当今语用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言语行为的原则与分类

塞尔不是简单地继承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他把言语行为理论对孤立的话语意义的研究提升到对人类交际的研究。他认为使用语言就像人类许多别的活动一样是一种受到规则制约的有意图的行为。这些规则区分为调节规则(regula—ifverules)和构成规则(consittuitverules)。调节规则调节先前存在的行为形式,这种活动的存在逻辑上独立于规则的存在;构成规则不仅调节而且创造或规定新的行为方式,这种活动在逻辑上是依赖于规则的存在而存在的。[6奥斯汀试图论证这样一个假设:一种语言的语义学被视为一系列构成规则的系统,并且以言行事的行为就是按照这种构成规则完成的行为。塞尔继承了奥斯汀的“意图”论,认为说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言语活动,每一个言语行为都体现了说话人的意图。

塞尔在研究和继承的基础上,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修正为以言行事理论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他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改造为命题内容和以言行事。他认为,要成功地实施某一言语行为,除了一般的输入和输出条件外,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本条件(essential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通过说出一个语句,使他承担实施某一行为的义务;

第二,命题内容条件(con—tentconditions):说话者在说出一个语句时表达了一个命题,在表达命题时,说话者断定了自己将来的行为;

第三,预备条件(preparatorycondiitons):

1)听话者愿意说话者实施某一行为,并且说话者相信他所要做的事是符合听话人的利益的,但这件事并非是他经常做的;

2)讲话者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将去实施某一行为,这对讲话者和听话者来说都是不明显的。以言行事要有一定的要旨(point)。语言中有一种最小努力原则在起作用,体现为以最小的语言努力去获得最大的以言行事结果的原则;第四,真诚条件(sinceirtycondi—tions):说话者打算从事某一行为。在这四个条件中,

第四个条件具有构成规则的范式,

而第一到第三条件则与调节规则相对应。在将“合适条件”(lfexibilityconditions)(保证言语行为得以成功实施的条件)作为使用恰当的以言行事指示语的规则的过程中,塞尔还提到“表达原则”,认为它可以单独地使基本上是语用上的言语行为的分析与字面意义的语义分析相一致,这样就可以把言语行为理论分为两类:

一类为偏重于语义的言语行为理论(semantically—oriented),

另一类为偏重于语用的言语行为理论(pragmatically—oriented),前者关注显示言语行为特征的表达式的分析,而后者将交际过程作为其出发点。

塞尔将言语行为重新分为五类,他把他的分类建立在以言行事(ilocutionary)与语法(gram—matica1)指示词和不同的言语行为所确定的不同的“词语”与“世界”的关系上。这五类言语行为是:

1)断言类(assertive),以前也称描述类(repre.sentatives),指描述世界上的状况或事件的言语行为,如断言、主张、报告等;

2)指示类(directives),说话者想使听话者做某事,如建议、请求、命令等;

3)承诺类(commissives),指说话人表示将要做某事的言语行为,如许诺、恐吓等;

4)表达类(ex.pressives),在这种言语行为中,说话者表达自己对某事的情感和态度,如道歉、抱怨、感谢、祝贺等;

5)宣告类(declaratives),指能改变世界上某种事态的言语行为,例如法庭上法官说:“Guilyt!”,被告便成了罪人。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另一个重大贡献是提出了“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一个人直接通过话语形式的字面意义来实现其交际意图,这是直接的言语行为;当我们通过话语形式取得了话语本身之外的效果时,这就称作间接言语行为(indi—rcctspeechact)。简单地讲,间接言语行为就是通过做某一言外行为来做另一件言外行为,也可以说成是:“通过施行了一个言外行为间接地施行了另一个言外行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说话人如何通过“字面用意”来表达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或者听话人如何从说话人的“字面用意”中推断出其间接的“言外之力”,即语用用意。塞尔提出了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的理论,所谓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怎么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所谓对字面用意做出一般推断,实际上就是根据话语的句法形式,按习惯可立即推断出间接的“言外之力”(语用用意)。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也较不稳定。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按习惯就可以推断话语的间接言外之意,但非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却主要依靠说话双方共知的语言信息和所处的语境来推断。

间接言语行为在言语交际中是非常普遍的,陈述句不是陈述句,祈使句不是祈使句,疑问句不是疑问句的情况比比皆是。有时候,发话者说出一句话,借此表示该句字面意思,但同时又表达字面之外的其他含义,也就是说,话语意义与语句本身意义不完全一致。如:“Can you give me the book?”字面意思是询问听话人是否有此能力,但其言外之意则往往是请求。该请求是以询问形式发出的,但还要表达请求这一言语行为。至于如何理解像“It’Scoldinhere.”这类非规约性的间接言语行为旬,情况就比较复杂了。发话者可能真的是陈述这一事实,也可能是请求对方关上窗或门,或打开电暖气。遇到这种情况时,听话者需依赖语境、双方共知或语用推理等等才能奏效。

间接言语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影响间接言语行为理解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有时取决于语境,有时取决于听话人的身份、背景等,有的还取决于听话人的分析、推理能力。因此间接言语行为句的理解已不单纯是语义范畴,还包括语用范畴。

三、结语

以奥斯汀、塞尔为代表的言语行为理论学家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无论对语言研究还是对应用语言学、社会语言学、语用学以及语言习得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方面,它使学者们在有关方面的研究从以语法或语言形式为中心转向以言语功能为中心;从以单句为中心转向以语篇为中心;从以语言本身为中心转向以语言使用者、社团以及语言环境等为中心;另一方面,言语行为理论使诸多研究从以语言知识为中心转向以交际功能为中心;也使外语教学从以语言形式和教学方法为中心转向以语言功能和教学内容为中心。这样,使得学习者不光掌握了一定的词汇量和语法知识,知道了正确的句子结构,而且还学会了如何适当地使用语言以避免出现语用错误。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研究语言使用问题的基本理论,它为语言学的研究开辟了一个新的领域。

论文关键词:言语行为理论;间接言语行为;意向性

论文摘要: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提出,经塞尔的完善与发展,已成为哲学、语言学的重要研究课题,更是现代语用学的核心内容之一。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从使用和交际的角度研究语言的意义,为认识言外之力的本质提供了独到的解释方法。塞尔关注语言和心智的关系,认为意义必须联系存在于言语行为中的意向性来解释。探讨了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及其所蕴含的语言哲学观。

一、理论源起

言语行为理论(SpeechActTheory)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追溯该理论产生的源头,可将其与西方哲学的发展联系起来考察。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到20世纪的发展通常被概括为一个三阶段模式,其中心论题为:本体论一认识论一语言。20世纪初,哲学产生了一次根本性的“语言转向”(linguisticturn),语言取代认识论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语言转向”的产生,标志着英美分析哲学时代的开始。从使用的分析方法上看,分析哲学又分为两大派别。其一为逻辑分析派,又称逻辑实证学派;其二为日常分析派,又称日常语言学派。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Austin)针对逻辑实证主义的真值条件语义论提出言语行为理论,即著名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说话行为(locutionary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奥斯汀把施事行为分为5大类型:判定式(verdictives)、执行式(exercitives)、承诺式(commissives)、行为式(behavi—tives)、阐述式(expositives)。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抓住了语言的动态特征,因此它成为语用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奥斯汀对施事行为的分类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招致了许多学者的批评,但他的一些看法为后来的研究奠定了基础。美国语言哲学家塞尔(J·Sear—1e)继承并发展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提出了著名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塞尔言语行为理论的建构体现在他对语言学哲学(linguisticphilosophy)与语言哲学(thephilosophyoflanguage)的区分上。语言学哲学试图用分析语言中的特定词语及其他成分的普通用法来解决特殊哲学问题,语言哲学试图对语言一般特征作出哲学的阐释性描述。在塞尔看来,前者是关于方法的研究,而后者是关于主体的研究。塞尔认为他的理论属于语言哲学而不是语言学哲学。在语言哲学的研究过程中,塞尔把言语行为界定为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把言语行为放在研究语言、意义和交际的中心地位。

二、间接言语行为理论

(一)塞尔对施事行为的分类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提高为一种解释人类语言交际的理论。在他看来,讲一种语言就是完成一系列的语言活动。在研究话语的过程中,塞尔区分了命题内容和施事行为,修正了奥斯汀的言语行为三分说,认为每个语句都包括:说话行为(utteranceact)、命题内容行为(prepositionalact)、施事行为(i1—locutinaryact)、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在实施言语行为的规则方面,塞尔认为,言语行为是按照一定的规约来实施的,施事行为是一种规约性行为。塞尔提出构成性规则(constitutiverules)与调节性规则(regulativerules)的区别。构成性规则是创立或定义新的行为形式的规则,它不能离开行为而独立存在。调节性规则只作出规定,它在逻辑上独立于行为而存在。在塞尔看来,调节性规则是外部的社会规则,对施事行为不起制约作用,而构成性规则是内在的语义规则,施事行为是根据构成性规则衍生而来的。塞尔提出了成功执行施事行为的构成性规则,把这些规则分为四类:命题内容规则(prepositionalcontentrule)、预备性规则(preparatoryrule)、真诚性规则(sincerityrule)和基本规则(essen—tialrule)。塞尔对这些规则的确立,经过了从具体分析到抽象概括再到具体认识的过程,相对于奥斯汀的分析而言,在方法上更科学、更令人信服。

塞尔对言语行为的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给言语行为分类,给言语行为的不同类型或范畴以理论上的说明。塞尔认为在任何语言哲学中最明显的问题之一是有多少种使用语言的方式。维特根斯坦认为,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任何有限的范畴来回答的。他在(哲学研究)中说:“有多少种句子呢?譬如说断定,提问以及命令?—有无数种句子:我们叫做‘符号’,‘词’、‘句子’的东西有无数种用法。”塞尔反对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并从12个方面对施事行为的分类标准进行分析,最后认为以下3个方面是至关重要的,它们构成了分类的基础:

(1)施事目的(illo—cutionarypoint)。这是分类的基础。

(2)适从向(di—rectionoffit)。有些施事行为试图让言语适应客观世界(言语~客观世界),而其他一些则试图让客观世界适应言语(客观世界一言语)。

(3)心理状态(psychologicalstate)。在此基础上,塞尔把施事行为归纳为5大类:断言类(assertives)、指令类(direc—tives)、承诺类(commissives)、表达类(expressives)和宣告类(declarations)。

(二)间接言语行为

塞尔首先注意到间接言语行为(indirectspeechacts),提出直接言语行为和间接言语行为的区别。他说,当一个施事行为间接地通过另外一个言语行为表达时,间接言语行为就发生了。我们知道,句子的形式和功能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一一对应关系。在日常谈话中,人们为了讲求礼貌,在想让别人做某事的时候,往往避免直接使用命令句,而寻求一种比较婉转的表达方式。塞尔认为,在间接言语行为中,说话人和听话人沟通,能让听话人明白话语中字面意思之外的用意,他所依靠的是他同听话人共知的背景信息。塞尔认为间接言语行为可分为规约性(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和非规约性(non一con—ventional)间接言语行为。规约性间接言语行为指对“字面用意”作一般性推断而得出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类行为已经形成一种习惯用法或语言形式,说话人和听话人可能已经感觉不出这类言语行为在字面上的施为用意。非常规性间接言语行为较复杂和不确定,它更多地取决于互知的背景信息和所处的语境。

塞尔对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解释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施为用意的关系问题,揭示了语句的结构和功能之间存在着的多元关系。但塞尔的学说受到关联论者的强烈批评。在20世纪80年代的语用学界,以Sperber和Wilson为代表的理论家简评了塞尔的理论,声称言语行为要么不在研究之列,要么取而代之。其观点是言语行为理论虽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并不是交际的一部分,言语行为理论没有存在的必要。不可否认,言语行为理论注重描写的经验主义的分类,确实不能全面有效地说明具有动态性质的交际过程。但是,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解释了日常生活中许多看似不连贯的话语是如何有效进行的,他将人的潜意识的对施为用意的理解过程明示出来,使人类对自身的语言交际过程有更加深刻地理解。人们在接受一个言语行为时,一般并没有意识到有不同层次的行为,因而也不能分辨这些言语行为中所含的不同意义,而塞尔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使人对自身表达、理解意义过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更高的阶段,为语言研究的发展作出了极大的贡献。 (三)对间接言语行为的解释

对于如何解释语言交际中的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家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习语论(idiomtheory)和推理论(inferencetheory)。习语论者认为某些话语可以间接地行使某些功能是由于它们本身的语言形式或习惯用法,他们试图通过习惯用法在某些语言形式与它们间接地实施的功能之间建立起联系,来解释语言的间接用法。但事实上,一种句式并不总是用以行使其一种功能,形式和功能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推理论者认为说话人经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才从句子的字面意义推导出说话人的真正意图,重视对语境因素的考虑。塞尔是个推理论者,他认为在实施间接言语行为时,说话人依赖交际双方所共有的包括语言的和非语言的背景信息,以及听话人的逻辑推理能力向听话人传达施事目的。可以结合这两种理论来解释间接言语行为。有些形式在大多数情况下用以行使某种功能,习语论可以解释某些间接言语行为。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一句话在不同语境中说出就有不同意义,随谈话的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要通过语境因素才能推导出话语所具有的施为用意,推理论有更强的解释力。

三、意向性

进人20世纪70年代之后,塞尔的语用学观念及其研究重点发生了较大的转变。塞尔认为,我们的大多心理状态有一个共通的特征,即它们都与某种事态或对象相关。你在相爱时,这份爱恋总是指向某个或一些特定的对象。这就是精神状态的“关于性”(aboutness)和“指向性”(directedness)。塞尔统称为“意向性”,并在《意向性》(Intentionality)一书中详尽阐述了该理论。塞尔认为言语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具有意向性,在这种行为中,不仅使用了语言符号,而且还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向,语言符号在这里被用作表达意向的手段。根据前文所述,塞尔把施事行为分为5种,他认为这5种行为是以经验为基础的。从意向性理论的角色来看,意向性决定了言语行为会采取这些类型方式。

其实在《言语行为》一书中就已经存在着转向精神哲学研究的契机。在考察语用行为的诚实条件时,塞尔强调,要使陈述成为诚实的,就要求说话者必须对陈述的事态持有信念;要使命令成为诚实的,说话者必须对接受者的响应存有意愿,等等。无论哪一种语言行为,如果说话者内心没有相应的心理状态,就不能说是诚实的。在塞尔看来,如果丢开精神状态的意向性,那么话语只不过是从嘴里发出的一种声音而已。同样,句子也不过是写在纸上的物理符号而已。话语本身没有意义可言。那么它怎么能以各种不同的话语形式表达无限多样的命题内容?那就是通过意向状态。正是在意向状态中,人们在说话的同时也把自己的意向性转移到本身并无意义可言的声音与符号中。正是意向性这种精神状态的特征,使得语用行为成为可堋H尔的意向性理论体现了语言与心智的关系,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深化和发展?

四、结语

塞尔把言语行为理论系统化、严密化,对言语行为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开辟了语言哲学和语用学研究的新夭地。塞尔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语句的字面意义和说话人的言外之力的关系问题,弥补了早期言语行为理论的不足。塞尔重视对施事行为的研究,强调说话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状态对言语行为的影响与作用,提出了意向性理论。塞尔的学说对当今语言哲学、认知科学、语用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为我们全面理解语言的现象和本质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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