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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日古楞的硕士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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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日古楞的硕士毕业论文

1968年11月在锡盟阿巴哈纳尔旗下乡。1973年8月在西安交通大学无线电系半导体专业学习,毕业后分配在内蒙古师范学院物理系任教。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12月任内蒙古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科长。1991年1月任内蒙古师范大学统战部副部长。1991年2月-8月在巴盟乌拉特前旗带队锻炼。1993年3月任组织(人事)部副部长。1996年4月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处处长。1997年7月晋升为副研究员。1998年4月任内蒙古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部长。2000年11月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2004年2月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姓名:斯日古楞性别: 男出生年月: 民族: 蒙古族本名李聪颖,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学院。1976年赴内蒙西乌旗额仁戈壁牧场插队务农,1978年后历任人民银行西乌旗支行及农业银行西乌旗支行会计、信贷员、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锡林郭勒盟分行办公室主任、副行长,乌兰察布盟分行副行长,中国金融学院人民银行人事司高级金融人才班学员,中国人民银行锡林郭勒盟分行副行长,高级经济师。1982年开始发表作品。1999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诗集《多情的草地》、《悠远的牧歌》、《流泪的太阳》等。诗歌《岁月》获内蒙古第三届索龙嘎二等奖、《透明的野情谣》获《草原》北中国诗卷奖、《咱们的领袖毛泽东》获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全国诗歌大奖赛优秀奖。

姓名:斯日古楞民族:蒙古族出生年月:1949年11月籍贯:呼和浩特市出 生 地:和林格尔县现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

考古硕士毕业论文

我是考古的研究生,不过很惭愧,对文物摄影不是很关注,这个选题有点太过于偏向摄影方向,技术性很强,怕你难以把握,最好还是偏考古之类更好一点。选题不要太大也不要太窄,大了不好把握控制,范围小了收集资料也是个问题。

历史学,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科学,依靠文献资料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学科. 考古学,根据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以研究人类古代社会历史的一门科学”,“考古学属于人文科学的领域,是历史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我们的学术传统,考古学与历史学更是不可分离的兄弟,它们的目标大致相同,都以揭示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规律为己任,所以夏鼐先生将考古学与狭义历史学比作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传统历史学主要是从古代文献中发掘研究资料,随着考古学的发展,历史学也越来越关照考古学,历史学一些关键的研究领域离开了考古学就会一筹莫展。就历史考古学而言,考古学与历史学更是难分彼此。在学理上,主要是研究对象和方法不同;在学科建制上,二者彼此独立,界限很清楚,不存在谁属于谁的问题;在研究具体历史问题时,研究者往往要综合运用二者的资料,有时甚至难以分割(例如古文字学)。研究对象:历史学研究的是史料,最基本的史料就是文献,亦即文字信息。所以文字发明之前的历史和未被文字记录的历史,自然是历史学研究的短板。考古学研究的是实物,是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有形的、能观测到的东西,包括遗迹、人工遗物和自然遗物。它的特点也很明显,就是绝大多数遗存本身没有文字,考古材料不能自己说话,只能被人代言;而且并非所有的人类活动都能产生有形的遗存,历史上的语言、哲学概念和信仰体系等很可能未留下任何直接证据就消失了。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的性质决定了考古学和历史学研究方法差异极大,即使是研究同一领域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也基本是分工合作的状态,很少有人能兼通两者。考古学获取资料的基本途径是田野考古调查和发掘,基本方法是地层学、类型学、埋藏学、民族考古学和实验考古学,还有五花八门的和自然科学相结合的方法可以统称为科技考古。历史学不太容易概括出特别的方法,是所谓“史无定法”,但是最基本还是用来处理文献的,如音韵、训诂、版本、辨伪、考据,稍为特别的比如比较方法、计量方法、心理分析法等等,当然也有异数,比如强调田野工作的历史人类学、口传史学等等,在这里“史料”的概念就不局限于书写的文字,在理论和历史哲学方面则较考古学发达,流派也多。

考古毕业论文题目一、论文说明本团队长期从事论文写作与论文发表服务,擅长案例分析、编程仿真、图表绘制、理论分析等,专科本科论文300起,具体信息联系二、论文参考题目基于GIS的秦陵考古信息系统实现研究从考古发现看伊犁河谷塞种人文化辽西地区新石器时代考古文化的形成与发展考古遗址公园特征与规划设计研究“海峡两岸——中原两周列国考古与文化研讨会”纪要 考古GIS数据组织与存储模型研究基于.Net平台的田野数字考古信息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GIS支持下的考古探测综合解释系统从考古遗址马骨分辨马衔证据的新方法关于《中国考古主题诃表》的编纂基于地域文化的薛家岗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研究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设计模式研究基于WebGIS的秦陵考古信息系统实现研究基于.Net平台的田野数字考古信息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让公众参与博物馆考古GIS考古研究综述与前景展望考古项目的电视新闻表达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概念设计考古遗址公园保护规划研究

确实不怎么好。学考古四年,感觉文物考古摄影确实不怎么受到关注,不是他不重要。只是现在各个工地的野外摄影部分都不是很重视,而室内摄影,交给专业的摄影师就可以了。因此可以这样说,只要你会拍就行,没什么特殊的行业要求。当然如果你有什么特别的也可以写,比如可以使用到考古现场的很有突破性的新型摄影器材的介绍,但也只是足够弄个说明文的豆腐罢了。没多大意思。因此不建议你写。三大杂志都很少有人对于技术进行详细申述了,更何况是摄影技术。

考古学硕士毕业论文

3000字的小论文,建议你题目最好小一点!不知道你是刚刚涉及考古还是怎么?所以给你几个建议1.找一个遗址中的一种遗迹或遗物进行探讨。这个相对专业,但上中国知网就有很多。如:半坡的环壕研究,看《西安半坡》;汉代桂宫瓦当研究,看《汉长安城桂宫 1996~2001年考古发掘报告》2.讨论一下考古与其他专业的关系。如:中国考古学与文物学的关系(大一是我就写过类似的)看 中国考古学通论、中国考古史、考古十八讲、文物学概论之类的。这个相对简单。写一下区别、源流,写一下相互应该借鉴之处就可以了。

历史学,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科学,依靠文献资料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学科. 考古学,根据古代人类通过各种活动遗留下来的实物以研究人类古代社会历史的一门科学”,“考古学属于人文科学的领域,是历史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我们的学术传统,考古学与历史学更是不可分离的兄弟,它们的目标大致相同,都以揭示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规律为己任,所以夏鼐先生将考古学与狭义历史学比作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传统历史学主要是从古代文献中发掘研究资料,随着考古学的发展,历史学也越来越关照考古学,历史学一些关键的研究领域离开了考古学就会一筹莫展。就历史考古学而言,考古学与历史学更是难分彼此。在学理上,主要是研究对象和方法不同;在学科建制上,二者彼此独立,界限很清楚,不存在谁属于谁的问题;在研究具体历史问题时,研究者往往要综合运用二者的资料,有时甚至难以分割(例如古文字学)。研究对象:历史学研究的是史料,最基本的史料就是文献,亦即文字信息。所以文字发明之前的历史和未被文字记录的历史,自然是历史学研究的短板。考古学研究的是实物,是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有形的、能观测到的东西,包括遗迹、人工遗物和自然遗物。它的特点也很明显,就是绝大多数遗存本身没有文字,考古材料不能自己说话,只能被人代言;而且并非所有的人类活动都能产生有形的遗存,历史上的语言、哲学概念和信仰体系等很可能未留下任何直接证据就消失了。研究方法:研究对象的性质决定了考古学和历史学研究方法差异极大,即使是研究同一领域的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也基本是分工合作的状态,很少有人能兼通两者。考古学获取资料的基本途径是田野考古调查和发掘,基本方法是地层学、类型学、埋藏学、民族考古学和实验考古学,还有五花八门的和自然科学相结合的方法可以统称为科技考古。历史学不太容易概括出特别的方法,是所谓“史无定法”,但是最基本还是用来处理文献的,如音韵、训诂、版本、辨伪、考据,稍为特别的比如比较方法、计量方法、心理分析法等等,当然也有异数,比如强调田野工作的历史人类学、口传史学等等,在这里“史料”的概念就不局限于书写的文字,在理论和历史哲学方面则较考古学发达,流派也多。

第3个题目可以考虑。原因如下: 1、先否定2、3两个。唐代帝陵已有很多研究,你再搞初步就是画蛇添足;非中原是什么概念?这么大的范围怕是搞不了吧。除非是一个遗址的,或者说是个别的几个或一组青铜器。 2、再说第1个,已有的夏商遗存怕是发掘报告和调查报告都发了,你若做个综合性的研究,难以写出新意,也是初写文章的大忌。 3、做第3个题目因为地域限制可以有所突破,但同时要掌握整个陶瓷发展的历史和占有已有的发掘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已有研究成果作出自己的推断。

试论利用考古学资料研究百越民族史的相关问题来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 [ 10-10-22 15:53:00 ] 作者:杨杰 编辑:studa090420 论文摘要:20世纪80年代是百越民族史研究的兴盛时期。在当时和其后的研究中,出现了使用材料杂芜、牵强附会和过分强调考古学资料的两种倾向。考古学文化与古代族属研究关系密切,但不能简单地在二者之间画等号。在研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文化的层次性。以生产工具为代表的古代物质文化史与其所处社会形态并无必然联系。 论文关键词:考古学;百越;民族史;研究 百越作为我国古代早期历史上的一支重要民族群体,曾长久地活跃于祖国南方的大地上。他们是当地最为古老的民族之一,与比之更早的当地新石器时代和早期青铜时代文化有着一脉相承的发展渊源关系。 关于百越民族的情况,在先秦时期就见诸文献记载。正史《史记》、《汉书》等也都有所叙述。另外还有其他一些专著或章节也记述了越族的历史情况。这些记载是后人了解和研究越人历史的弥足珍贵的第一手资料,但由于百越地处南部一隅,社会发展水平又长期落后于中原地区,因而古代文献记载既简略又带有歧视性,百越的历史始终扑朔迷离,众说纷纭。 新中国成立后,历史学、民族学、考古学等学科领域的成果令人瞩目,对百越民族史的研究也甚为活跃,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达到一个高潮。《百越民族史》、《百越民族文化》一、《百越源流史》•等是其中的代表性论著。 《百越民族史》是建国后研究百越民族史的第一部专著。全书共分l3章,分别论述了百越的名称、分布、来源、文化特征、社会经济、社会性质、民族关系以及百越对中华民族的贡献等。附有《百越大事年表》,已故著名民族学家翁独健先生为之作序。 《百越民族文化》是同一作者群体在《百越民族史》的基础上重新整理写成的,两本书并无本质区别。何光岳撰写的《越源流史》是于l989年底出版的,主要依据文献记载并结合其他方面的资料写成。在20世纪80年代还多次召开关于百越民族史研究的全国性会议,并出版有《百越民族史论集》、《百越民族史论丛》、《百越史论集》、《百越史研究》、《百越民族研究》等论文集。 《百越民族史》等一批论及百越史的专著尽管已经出版20多年了,但作为开山之作,我们在涉猎百越民族史时不能不读。因为其可谓集那一阶段百越史研究成果之大成,而在那次研究高潮之后,百越史研究并无大的突破。究其原因,一是有一批“文革”前就活跃于民族史学界、造诣颇深的专家学者,经多年积聚,正当年富力强之时,迎来了建国后前所未有的学术繁荣时期。他们的研究成果得以大量发表;二是改革开放后各地基本建设规模空前,考古新发现随之层出不穷。现在重新审视相关考古资料,不难发现为深入研究提供第一手材料、成为综合研究支撑点的重要考古发现成果大多出自20世纪70—80年代。这就为把文献记载和考古发现相结合进行南方民族史研究提供了难得的良机。 诚然,我们在把握某一领域学术动态时,必须充分关注最新科研成果,但比起一些昙花一现的所谓学术著作来,那些在充分占有材料的基础上旁征博引、论述精辟、经得起推敲而带有经典性质的学术论著更值得我们去仔细玩味。 《百越民族史》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大量借助考古资料及成果,经过分析,得出自己的结论。尽管其中有许多方面迄今尚无定论,但其仍不失为一家之言。如对百越非夏民族之一支的论述,对东瓯、闽越及西瓯、骆越相互关系及地望的考证都言之成理,颇为精审。《百越源流史》依托历史文献记载,不拘一格地运用各方面材料,对历史上的百越民族及其各支系进行了综合研究,立论大胆而新颖。 《百越源流史》和《百越民族史》反映了百越史研究的两种倾向。 《百越源流史》一书使用的考古资料屈指可数,在其他材料的选用上也略显杂芜,有牵强附会之感。突出表现是将作者认为属于百越族系的各南方族群的源头绝大部分都追根到北方中原甚至是西北地区,对各族群迁移流向的研究也过于宽泛,解释随意,缺乏过硬的证据。由此可以看出,仅仅依靠文献记载和其他更为间接的材料是难以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的。 在文献不足征引的情况下,大量运用考古资料是《百越民族史》一大特色。作者在论述族属的来源及分布时,几乎无一例外地借助考古学资料和研究成果来证实自己的观点。应当说把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相结合进行中国古代史、尤其是早期历史的研究,是史学研究寻求突破的一条有效途径。但《百越民族史》也存在过分倚重考古学资料的倾向,在与文献记载发生矛盾时,往往否定后者。 任何学术著作都不会是十全十美的,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时代的局限性就会日益显露,但这又是不可避免的客观现象。那种以今天的结论和视角去恣意评判、指摘前人以显示自己的正确的做法是不足取的。正确的态度应当是首先观其成果是否尽可能充分地占有了当时所能提供的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得出较为合理的结论;其次是不苛求于前人,应尽量去吸收前人成果的合理成分,总结他们的得失,在其基础之上吸纳新的东西,力求有所突破,得出新的结论。 通过考察上述有关百越民族史研究的资料,引发出笔者对考古学资料与民族史研究方面的若干思考。 (一)关于考古学文化与古代族属的关系 在中国,考古学是广义历史学的一部分。经过新中国成立后近60年的发展,中国考古学以其数不胜数的重大发现和辉煌成果,当之无愧地成为我国最有成就的学科之一。正因为有如此巨大的成就,所以考古学在学术界中具有了越来越多的话语权,在当今中国从事古代史综合研究,完全不理会考古学所提供的材料是不可想象的,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也势必受到局限,对于先秦史的研究更是如此。 尽管随着考古学研究的日益深入和领域的不断拓宽,其研究成果越来越为历史学界所重视和吸收,但由于考古学本身的特殊性和局限性,使得二者的结合难如人意,尚存在不少问题和难点。“考古学文化”是代表同一时代的、集中于一定地域内的、有一定特征的遗迹和遗物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应该是属于某一特定的社会集团的。但考古学文化是由人通过主观意志对客观存在加以判断后确立的,因而这种主观判断并非总是正确的。事实上,考古学研究只能是不断地接近于历史的原貌,而几乎不可能完全复原之。 正如张忠培先生所说:“对历史的认识只能是愈益增进,即逐渐接近历史的真实,却永不能达到完善的认识”,“一代一代的人们向着历史的真实走去,可是,这一代一代的人们只能接近这历史的真实,却永远摸不着它,更不能全面地认识这历史的真实”。在考古学实践中,我们看到在考古学文化的认定上,就中国而言目前还没有一支考古学文化是完全取得一致意见的。即使像“仰韶文化”、“龙山文化”这类稍有历史知识的中国人就知晓的名称,对其内涵在考古学界仍有许多不同观点。 在考古工作中,只要田野工作基础扎实,科学可靠,并且达到一定的工作规模,那么在量化的基础上较为准确地把握若干遗迹群的整体文化特征是完全可能的。问题在于当这种特征,也就是差别达到怎样的程度就可以确定为一支考古学文化?换言之,就是确立考古学“文化”、“类型”等不同层次的标准是什么?我们看到,东北地区的“兴隆洼文化”、“新乐文化”、“赵宝沟文化”等都是以筒形罐为主的考古学遗存,这些文化尽管略有时间早晚上的不同,但其在特征上的差别似乎并不比“河南龙山文化”中各类型之间的差别更大。这种情况表明,在考古学文化和类型的划分上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在借助考古学材料进行族属研究时,就存在一个方法问题。 首先,一支考古学文化是否可以和历史记载中的某一族属划等号?笔者认为对此要持慎重态度。完全巧合并非不可能,但显然概率极低。一般来讲,一支考古学文化所涵盖的范围要小于一个部族或民族共同体。因为既然是一族属,其分布范围就不会过分狭窄,其内部的文化面貌也很难整齐划一,而其内部差别在考古学研究中就极有可能被识别出来并确定为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张忠培先生说过:“古籍记载的一族,有时恰等于一个考古学文化,有时包含着几个考古学文化,还未见过一个以上的族共有一考古学文化的现象。”事实上,真正从事田野工作的考古学者是不轻易把考古学文化和族属研究相联系的。考古学文化面貌上的差别不一定就是族属上的差别。 当然,在考古学研究达到一定深度和规模时,适时就其族属问题开展研究和讨论是必要的。因为考古学作为一门成熟学科,通过人类遗留的实物资料进行历史研究是其最高目标。考古学分期、分区及“文化”、“类型”的研究仅仅是进行深入研究的手段而绝非目的。然而当我们在掌握已知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对一个事物的描绘越详细,则离其真实情况就可能相去越远,因此笔者以为在目前情况下,运用考古资料进行族属研究时,具体操作上宜粗不宜细。只要我们能够大致描绘出某一或某些族属分布区内当时人类的物质文化是怎样的,达到什么样的发展水平及其主要文化特征也就可以了。在特征上宜捕捉那些数量多、具有普遍性的最为典型的共性因素,而不能拘泥于考古学本身对遗存的过细区分与描述。严文明先生说:“考古学资料虽然不可能反映当时社会的全貌,总还是那个社会的直接遗留和缩影。通过它不仅对当时社会的许多方面可以有形象的真切的认识,也能了解整个社会大致的轮廓及其发展轨迹,从中得出一些规律性的认识。这应当是现代考古学所追求的主要目标。” 《百越民族史》认为广泛分布于东南部地区的有段石锛、有肩石器及几何印纹陶器等属于百越族物质文化特征的一部分,就是针对最典型因素来说的。 (二)文化及其层次性与国家、民族的关系 广义的文化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个层面。考古学文化所反映的主要是物质文化方面的情况。文化是区分不同民族的最核心的内容,一个民族失去了自己的文化,也就失掉了自己的特性。同时,“民族是文化的载体,文化都具有民族性。民族性是文化的基本特征。”一个古代国家是否就只有一个民族(即单一民族)、一种文化(此处指广义的文化)?一种文化是否就只能由一个民族所拥有?答案显然都是否定的。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的情况不是不可能存在,问题是当我们由一支考古学文化反推族属甚或国家时,就不能简单地去画等号,实际情况可能要复杂得多。严文明先生指出:“考古学文化同族的共同体尽管有密切的关系,毕竟还不是一回事,不能在二者间画等号。要通过考古学文化来研究与族类有关的问题,还需要从实践和理论上来加以论证。” 从理论上讲,考古学文化所反映并主要研究的是古代物质文化层面的东西,在此基础上也会讨论更高层面上的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面的问题,但严格意义上说,这已经超出了纯粹考古学所研究的范畴。任何一支考古学文化无疑都属于某个族群,但其所属族群不一定都在历史上留下记载。因此,只有一部分考古学文化可以和古代文献记载的族属相关联,而且我们看到的考古学文化内容只是该族属全部文化的一小部分。这些因素都是通过考古学文化研究古代族群的困难所在。 《百越民族史》从考古学材料出发,认为“句吴”、“于越”、“东瓯”……都是由新石器时代居民发展而来的土著居民,几乎否定了人口迁徙对文化的影响。诚然,从考古学编年谱系角度看,在文献记载中提到的百越民族分布区内的青铜时代文化和新石器时代文化之间是有不少文化继承因素,但也不应无视来自中原地区的文化因素(尤其是青铜器方面)对南方文化的影响。对中国古代文献记载也不应因暂时找不到考古学证据而一概加以否定。 文化是有层次的。平民和贵族的文化从古至今都是不一样的。考古学文化中除大中型墓葬、宫殿衙署、宗教祭祀、礼器等遗迹遗物属贵族文化外,用以确定考古学文化属性的最为重要的陶器、石器、聚落形态、墓葬习俗等,大都属于平民文化。因此,我们现在看到和归纳的考古学文化特征所反映的远非当时社会的全部内容。用占主流的平民文化来否定统治阶层可能存在的另有族源和迁徙现象,同样是缺乏说服力的。 总之,在文献资料有限、百越之义众说纷纭的情况下,充分利用考古学研究成果是寻求突破的有效途径,而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还需要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过程,同时也有赖于考古学理论与实践的提高和丰富。 (三)物质文化与社会形态的关系 社会形态发展阶段论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重要论述,长期以来被奉为圭臬。在此我们不打算对社会形态论本身发表评论,只是对以考古学文化为代表的早期物质文化史与社会形态的关系进行简略的讨论。 社会形态的表述是以生产关系的状况为基础的,而生产关系又受到生产力的制约,但这只是社会发展的一般状况,生产力某些要素的变化并不一定迅速导致社会形态的变化。因此可以说,以生产工具为代表的古代物质文化史与其所处社会形态并无必然联系。 有些学者认为广东发现了青铜文化,其发展阶段当属奴隶制社会。《百越民族史》一书也认为西瓯使用青铜器,青铜器时代即奴隶制。我们认为,青铜器和奴隶制不能简单地画等号。落后民族在先进民族的影响下,使用一些较先进的生产工具,但不一定就会立即引起社会性质的改变。 从目前发现的岭南青铜文化面貌观察,当时确实出现了明显的贫富分化和等级差别,但没有确切证据可以证明那些富贵者就一定是奴隶主,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经出现了等级和贫富差别,而且这种差别贯穿于其后的所有社会发展阶段,因而也不能以此作为当时就是奴隶制社会的证据。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反对的是青铜文化直接等同于奴隶制的观点,至于岭南青铜文化的具

日本硕士毕业论文

日本硕士论文不难写。正常来说,修满指定的科目,正常参加导师的每次课题研究,最后完成论文和答辩即可。就是尽可能要把论文写好。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

日本很多大学、大学院都有研究生制度,日语里的`研究生(けんきゅうせい)和汉语的意思不同,相当于预科生,属于非正规学生,一般的大学称这类学生为“研究生”,但也有些私立大学称之为“科目履修生”。这类学生既不能取得学分,也不能获得学位证书,但是可以通过和正式生一起上课,做研究,提高自身水平,为报考正规修士做准备,一般研究生的研究时长为一年以内,但得到了学校的允许,最多可以延长到两年。

基本是要的,有些私立学校的个别专业不需要(属于交钱就能进的混日子专业)。日本硕士比国内严格,除了毕业论文答辩,还有一次学会发表,至少要参加一次学会发表才能毕业。

硕士毕业论文对精日立法的

硕士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论文是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所撰写的论文。它应能反映出作者广泛而深入地掌握 专业基础知识,具有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对所研究的题目有新的独立见解,论文具有一定的深度和较好的科学价值,对本专业学术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对于一些论文的基本要求,我们不能忽略,一定得重视,一起看看基本要求包括哪些吧。

1.封面

硕士毕业论文的封面由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学科门类、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日期、封面颜色等部分组成,其中:

(1)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字数不应超过26个汉字,可以分两行排列,及中英文对照。

(2)指导教师

填写论文作者的指导教师。没有经过学校相关规定批准的合作指导教师,是不允许在论文上署名的,且署名的合作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

(3)学科门类:论文编写者的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例如工学、文学、哲学、经济学、法学、理学、管理学等。

(4)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必须与论文作者的专业目录表和培养方案书一致。

(5)日期:毕业论文的完成时间。

(6)封面颜色:论文的封面颜色可由各个专业自行拟定,每个专业可以选择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

2.独创声明及授权说明

独创性声明及授权说明页附于论文的摘要之前,需要由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本人签字后方可有效。

3.摘要

硕士论文的摘要由中外摘要和英文摘要两部分组成。其中中外摘要一般为5-1字。内容包括本论文的课题的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及得出的结论。摘要应本着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创新点,语言精炼,言简意赅。摘要应当具自我解释性,在不阅读论文全文的前提下,读者就能够获取论文所阐述的主要论点及提供的信息。

英文摘要与中外摘要对应,它是是以英文形式对文章的概述,需要注意的是,英文摘要不是对中文摘要的简单翻译,英文摘要页置于中文摘要页之后。

在论文摘要后,另起一行用于标明本论文的关键词(3-5个)。用以表示全文主题内容信息款目的单词或术语,便于文献标引工作从论文中选取。关键词间用逗号分隔,最后1个词后不打标点符号。以显著的字符排在同种语言摘要的下方,尽量以《汉语主题词表》等词表提供的规范词作为依据。

4.目录

目录一般列至二级标题,即列出到三级目录。目录的内容必须与正文标题及各个章节的标题一致。目录页由论文的章、节、条、附录、题录等的序号、名称和页码组成,需要另起1页排在摘要页之后,章、节、小节分别以1、、、、2、等数字依次标出,一二级目录用小四宋体,三级目录用5号宋体,数字及英文字符采用times new roman格式。

5.插图及表格

论文中如果涉及到较多的'图、表,可以给出一个清单,附于目录页之后。图表的清单应有序号、图表名称和页码。

6.正文

论文正文的字数一般至少3万,它是文章的主体,分为标题、文字叙述、图表、公式和数据等部分,文章组织形式可结合学科实际的要求和研究课题的特点而定。

7.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对某一著作或者论文的整体参考与引用。

8.附录

在论文的编写过程中,对于不适宜放入正文中的部分,但确实与本论文研究有关的过程或资料均应该放在附录中,以免影响到论文主体的结构或者论点。

9.致谢

致谢部分主要用于答谢对课题研究、毕业论文完成等方面有较重要帮助的人员。

法学专业硕士毕业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4-6

ABSTRACT 6-7

绪论 10-13

第一节 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10

第二节 相关文献综述 10-11

第三节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11-12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及存在的问题 12-13

第一章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及特征 13-19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的内涵 13-16

一、隐私权的概念 13

二、患者隐私权的内涵分析 13-16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的特征 16-19

一、患者隐私权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16-17

二、患者隐私权具有有限让渡性 17

三、患者隐私权具有易受侵害性 17-18

四、患者隐私权的侵权认定与保护具有复杂性 18

五、患者隐私权对特定第三人具有可克减性 18-19

第二章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19-24

第一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理论基础 19-20

一、独处权理论 19

二、亲密关系自治理论 19-20

三、一般人格权理论 20

四、信息控制理论 20

第二节 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具体分析 20-24

一、保护患者隐私权是保护患者人格权的必然要求 20-21

二、保护患者隐私权有利于改善医患关系 21-22

三、保护患者隐私权符合国际发展趋势 22-24

第三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4-33

第一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现状 24-26

一、《侵权责任法》颁布前法律法规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4-25

二、《侵权责任法》对患者隐私权的保护 25-26

第二节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 26-33

一、患者隐私权保护范围较窄 26-28

二、对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的冲突缺少规定 28-31

三、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范围不明确 31-32

四、关于主观过错及因果关系证明的规定不合理 32-33

第四章 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完善 33-46

第一节 完善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立法模式及保护原则 33-37

一、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立法模式 33-35

二、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原则 35-37

第二节 完善我国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具体建议 37-46

一、扩大患者隐私权的保护范围 37-39

二、明确患者隐私权与他人知情权之间冲突的'协调规则 39-41

三、明确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范围 41-43

四、确定患者隐私权侵权责任中主观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证明规则 43-46

结语 46-47

参考文献 47-50

致谢 50-51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51

摘要 3-4

ABSTRACT 4

引言 7-8

第1章 法官释明概述 8-13

法官释明的含义 8

释明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8-10

释明性质的澄清 10-11

释明的分类 11-13

辩论性释明与处分性释明 11-12

消极释明与积极释明 12

事实释明与法律释明 12-13

第2章 法官释明的理论基础及其意义 13-24

释明制度与相关诉讼原则的关系 13-17

释明制度与辩论主义 13-14

释明制度与处分主义 14-15

释明制度与诉讼指挥权 15-16

释明制度与当事人平等原则 16

释明与程序参与原则 16-17

释明制度具有重要法律价值 17-21

公正价值 17-19

效率价值 19-20

社会价值 20-21

权利保障价值 21

法官释明能够促进实质正义目的的实现 21-22

法官释明可以防止诉讼中遭遇突袭 22-24

第3章 我国法官释明的立法、实践及其问题 24-34

我国建立法官释明制度的必要性 24-26

释明制度能够理顺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24-25

释明制度能够弥补当事人的诉讼能力缺陷 25

释明制度制度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 25-26

我国释明制度的立法评析 26-30

法官释明的立法梳理 26-30

立法中的应当释明 26-28

立法中的禁止释明 28-30

释明的其他规定 30

我国法官释明的司法实践探索 30-31

当前我国法官释明存在的问题 31-34

第4章 完善我国法官释明制度的具体构想 34-42

法官释明的基本原则 34-36

公开原则 34

中立原则 34-35

适度原则 35

同等原则 35-36

个案释明原则 36

释明制度的立法模式选择 36-37

释明的行使主体 37-38

释明的内容 38-39

举证的释明 38

诉讼请求与事实主张的释明 38-39

释明的方式 39

不当释明的救济措施 39-42

结语 42-43

致谢 43-44

参考文献 44-45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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