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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合同管理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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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合同管理答辩

毕业论文答辩稿写法:

1、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

2、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3、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

4、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

5、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

6、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

7、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

8、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论文答辩稿范文: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我是经济管理学院农林经济管理专业一班的XXXX。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茶叶营销状况调查研究》。

三江侗族自治县位于广西北部,处于黔湘桂三省交界地区。近年来,该县的茶叶产业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茶叶成为该县唯一成范围种植的农作物品种。

作为一个农业欠发达的地区,该县在整体经济水平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和县域比较优势的特色农业,对于提高该县农业的整体竞争力、推动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至关重要。因此对三江侗族自治县的茶业市场营销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研究价值。

通过在该县农业局实习期间,我收集到了大量关于该县茶叶产业的数据,同时结合相关的参考文献,并在导师的指导下,拟定提纲,写开题报告初稿,毕业论文初稿,修改等一系列程序,于XXXX年6月正式定稿。

具体来说,我的论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通过翔实的数据,概述了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基本情况,三江侗族自治县茶叶产业状况,让读者能够在宏观上一目了然的看到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基本情况及茶叶产业的现状。

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三江侗族自治县茶叶生产和茶叶营销存在的主要问题。如叶生产企业实力弱小,生产条件落后,产品竞争力不强,茶叶品种单一,服务体系不健全,生产者的市场营销认识不高,营销方法同质化等问题。

第三部分,运用SWOT分析法对三江侗族自治县茶叶生产营销状况进行了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四个方面的基本的分析和判断,既是对该县茶叶产业的深入挖掘,也是对文章理论体系的完善。

第四部分,提出了茶叶差异化营销策略,树立全员营销观念,创建原生态茶叶区域品牌等策略,并在品牌传播上提出文化营销、精确营销、低成本以营销、网络营销、植入式营销等理念。对全文进行收尾。使得论文整体结构完整,论述合理。

经过本次论文写作,我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但由于学生能力不足,加上时间和精力有限以及论文篇幅和结构的限制,论文没有像企业营销策划方案那么详细,许多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思考和研究,借此答辩的机会,我希望各位老师能够提出宝贵的意见,多指出本篇论文的不足之处,学生将虚心接受,从而使该论文得到完善和提高。

论文答辩的技巧答辩前的准备,最重要的是答辩者的准备。要保证论文答辩的质量和效果,关键在答辩者一边。论文作者要顺序通过答辩,在提交了论文之后,不要有松一口气的思想,而应抓紧时间积极准备论文答辩。首先,要写好毕业论文的简介,主要内容应包括论文的题目,指导教师姓名,选择该题目的动机,论文的主要论点、论据和写作体会以及本议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其次,要熟悉自己所写论文的全文,尤其是要熟悉主体部分和结论部分的内容,明确论文的基本观点和主论的基本依据;弄懂弄通论文中所使用的主要概念的确切涵义,所运用的基本原理的主要内容;同时还要仔细审查、反复推敲文章中有无自相矛盾、谬误、片面或模糊不清的地方,有无与党的政策方针相冲突之处等等。如发现有上述问题,就要作好充分准备——补充、修正、解说等。只要认真设防,堵死一切漏洞,这样在答辩过程中,就可以做列心中有数、临阵不慌、沉着应战。第三,要了解和掌握与自己所写论文相关联的知识和材料。如自己所研究的这个论题学术界的研究已经达到了什么程度?目前,存在着哪些争议?有几种代表性观点?各有哪些代表性著作和文章?自己倾向哪种观点及理由;重要引文的出处和版本;论证材料的来源渠道等等。这些方面的知识和材料都要在答辩前做到有比较好的了解和掌握。第四,论文还有哪些应该涉及或解决,但因力所不及而未能接触的问题,还有哪些在论文中未涉及到或涉及到很少,而研究过程中确已接触到了并有一定的见解,只是由于觉得与论文表述的中心关联不大而没有写入等等。第五,对于优秀论文的作者来说,还要搞清楚哪些观点是继承或借鉴了他人的研究成果,哪些是自己的创新观点,这些新观点、新见解是怎么形成的等等。对上述内容,作者在答辩前都要很好地准备,经过思考、整理,写成提纲,记在脑中,这样在答辩时就可以做到心中有数,从容作答。

毕业论文答辩自述部分,一般陈述时间就是5-6分钟。所以这部分的撰写可以分为以下几步:一,先做自我介绍。点明自己的论文课题是什么,简明扼要;二、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三、再说说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最后,这篇论文和系统存在的不足。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下午好!我是XX级XX班的XXX,我的毕业论文题目是《XXXXX》,指导老师是XXX老师。下面我将论文的选题背景、写作基本思路以及文章中我个人的一些新的观点与理解向各位老师做以汇报:我选取《XXXXX》这一课题进行研究,原因它是会计学科发展的一个新领域,是人力资源管理学与会计学相互渗透构成的新型会计理论。在知识经济时代,一个企业是否具有竞争力,是否具有发展前景,决定因素已不仅仅仅局限在其经营规模的大小,财产物质的多少,而是取决于其是否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是否持续地对人力资源进行投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人力资源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越大,人才成为经济资源中最重要的因素,是企业财富的真正象征和源泉。作为知识载体的人力资源将成为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因素。但一个企业盈利潜力的高低和经营实力的大小依靠传统会计信息系统带给的资料是无法衡量的,迫切需要引入人力资源会计。我的论文研究我国人力资源会计的目的为了促进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和有效使用。好处在于能够透过人力资源会计带给的信息,合理、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的分配。我的论文总的来说能够分为两个大部分:第一部分就是简单的介绍人力资源会计。第二个部分是针对我国人力资源会计的一个分析。主要包括我国发展人力资源会计的必要性、目前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整篇文章是我在查阅有关人力资源会计著作的基础上,结合个人的理解,最终在冯老师的指导和帮忙下完成的。透过本次论文写作,一方面使我掌握了论文写作方面相关的技巧,另一方面也使得我在我国人力资源会计发展这一课题上有了新的认识与理解。但由于我自身所存在的知识储备方面的缺陷,使得文章中的相关观点还不够成熟,甚至可能存在错误观点的情形。对此,我热切期望能够得到各位老师的指导。谢谢!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 大家好。我是***。我的论文题目是土耳其旅游市场秩序刍议,我当时之所以选择这个题目是因为土耳其作为一个在世界上拥有丰富旅游资源,享有很高名气的旅游国度,但是旅游市场秩序却很混乱,常常听到身边的中国朋友因为担心土耳其不安全以及旅游市场秩序混乱而不去旅游,所以我想研究下土耳其旅游市场秩序的相关内容。 在着手准备论文写作之前,我先对这个选题进行了大量的相关资料的整理和搜集,主要包括图书馆的书籍,学习教材上的专业知识,以及网络上的相关资料,然后我围绕着主题,在老师的指导下拟定提纲并开始撰写论文的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我就开始在提纲的基础上撰写内容。在完成初稿之后,我将我的论文初稿提交给了导师,经由老师的指点后,我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之后定稿。 具体来说,我的论文主要分为 5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关于本篇论文的研究意义,研究价值以及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阐述,同时我也对本论文中的创新点进行了总结,并对笔者在搜集资料阶段的文献资料进行一个汇总,形成文献综述,这样读者就会对论文整体和相关论题有个基本的了解。 第二部分主要是介绍了土耳其旅游市场的概况,包括土耳其旅游市场的发展过程以及发展现状,这是对接下来对旅游市场秩序阐述的一个铺垫。 第三部分我真正切入主题,主要是总结土耳其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包括三方面,分别是社会安全,购物乱象以及行业内的恶性竞争,这三点是土耳其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部分是我根据当前的局势和自己的理解对土耳其旅游市场的发展趋势提出预测,我相信土耳其旅游业将会越来越好地发展和壮大完善 第五部分是我针对前文汇总的土耳其旅游市场秩序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主要包括三大建议,比如增强社会稳定建设,营造安全的旅游环境;加强土耳其旅游行业购物店管理以及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而规范土耳其旅游行业发展。我相信在这些积极举措下,土耳其旅游市场秩序会越来越好的。 经过这次论文的撰写,我从中学习到了很多内容,并提高了自己的综合能力,比如搜集资料的能力,归纳汇总的能力,抗压能力,写作能力等等。当然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比如参考文献还不够充足,关于土耳其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的提出还不够详细,还有些我没有发现的问题存在,希望在之后做科研的时候可以更加深入研究相关课题。这篇论文的完成离不开朋友们和同学们的支持,所以很感谢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当然最需要感谢的是我的导师,没有她的指导,我很难完成这篇论文。再次感谢! 以上就是我的答辩自述,希望各位评委老师可以认真阅读论文并给予评价和指正,谢谢!

工程合同管理监理毕业论文

小议公路工程监理 收费毕业论文 [2010-01-29 03:45] 摘要: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自己参与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实践,通过归纳总结,简要介绍一下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一 -摘要:公路工程建设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保证公路工程的质量,一般采用“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质量保证管理模式,其中社会监理是这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自己参与高速公路工程监理的实践,通过归纳总结,简要介绍一下关于工程监理方面的一些认识见解以及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怎样展开具体的工作。 关键词:公路工程 监理 1 监理制度的形成 早在产业革命以前的16世纪,随着欧洲商品经济的发展,建设领域的专业化分工,一部分建筑师转向为业主提供咨询、解答疑难问题,或受骋监督管理施工,自此便开始产生了工程监理。 近一二十年来,西方发达工业国家的监理制度正向法律化、程序化发展。监理制度逐渐形成了工程建设组织体系的一个重要部分,在西方的工程建设中形成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工程师三足鼎立的基本格局。 进入80年代以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开始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我国结合本国的实际引进并确立了社会监理机制,对工程建设实行施工监理。 2 公路建设的模式 在我国公路建设中,大体可可以分为3种建设模式,一种为集建设、施工、养护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第二种为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和管理,由公路部门负责监理的建设模式第三仲为建设、施工、养护分离的建设模式。这3种模式各有其特点和优势,下面就分别对这3种模式进行探讨。 集建设、施工、养护三位一体的建设 这种模式为计划经济的产物,在1985年以前广西的建设均采用这种模式。管理的主要约束为行政命令和施工单位的自我管理,到了1985年以后,施工单位开始引入质量管理机制,并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测系统和QC质量管理小组,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工程建设主要以行政管理为主,因职工的工作表现与职工的升迁、定职有关、职工工作较为主动,能吃苦耐劳,具有主人翁精神; 有比较完善的全面质量管理系统,即QC质量管理小组,对技术上的难题,均可以通过QC小组攻关。 能集中优势力量打攻坚战。但这一模式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工期没有保证。因建设、施工和养护均是自己,对工期没有足够强的紧迫感,对什么时候完成没有约束。 投资无底洞。工程的投资往往会因工期的拖延,材料价格的变化、工程部分内容的变更会出现投资的不断追加,造成工程决算远远大于投资概算的局面。 质量没有保证。虽然有了QC’质量管理小组,但工程质量的好坏主要靠施工负责人的自觉性来决定,遇到责任心强的可能会交出一个优质工程。若责任心不强,工程质量就难以得到保证。 地方政府参与投资和管理、公路部门负责质量监理的建设模式 这个模式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产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想富、先修路”成了大家的共识。地方政府开始公路投资,进而改变了原来的单一投资格局。并开始引入了监理制。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由于地方资金的介入,地方政府出面征用土地、拆迁房屋。保证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从而为缩短工期创造了条件; 地方政府会尽力控制地方材料的价格,并可以按政策减免砂、石等矿产资源税,从而可以降低整个工程的造价; 引入了监理机制,在工程质量上有了一定的保证 但这一模式亦存在下面几个问题:①没有强化监理的作用、监理工程在财务上没有否决权。②监理工程师的素质有待提高。 没有一支独立的监理队伍。③施工队伍的选择没有核其资质及技术力量。 工程施工与施工监理相分离模式 这种模式强化了监理工程师的作用,监理工程师有权有责。这一模式的优点主要体现在: 通过招标投标选择施工队伍,在其资质及技术力量的审核上有较大的主动权; 强化了监理工程师对质量的控制,监理工程师有一定的财务否决权;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度有一定的控制权。但亦存在几个问题,主要是:①建设单位与监理没有真正分离,会形成建设单位直接对工程的管理,成为行政干预。②监理队伍不是独立法人组织队伍。监理人员均为临时抽调,监理素质有待提高和加强。 综上所述,上面所提的三种模式各具其优势和存在问题,第一种模式为一计划经济的产物。在我国还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存在,亦曾获得过不少的优质工程。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市的公路基建工程还是采用这种模式。第二三种实质上都是一种模式,只是投资的主体发生了变化。这两种模式若能解决其存在问题,真正采用FIDIC条款进行监理和运作,都不失为一种好模式。 3 推行施工监理的必然性 施工监理是一种内部监督机制,按照国际惯例FIDIC条款,施工监理可以理解为: 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是在同业主签订的合同中赋予,并在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业主和承包商都得服从,如有异议只能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受业主委托对承包商的义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提醒业主解决施工条件; 审批承包商已完的工程款; 业主通过监理工程师回承包商发布指令;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合同作出公证的裁决.并确定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以上六点基本体现了监理制度的优越性,大力推广施工监理制度,减少行政对毛程的直接参与。有利于工程建设的正常开展。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建设市场的必然产物。 4 加速监理单位的建设 公路监理工作虽然早在1985年开始,似监理人员还未形成稳定的队伍。监理工程师只是根据工程需要临时聘请,工程结束后又回到原单位工作。这样的监理人员素质很难得以提高,只有成立专门的监理公司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人员流动大的情况。监理公司可按下面的形式探索: 以交通厅牵头组建监理总公司,以各个单位:设计院、科研所、学校、路桥总公司、区公路局、各地市公路局等成立独立的分公司组成松散型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行政上归各主管单位管辖。可以独立进行监理活动。各分公司只有接受总公司的监理任务时才发生联系。 交通厅不组建监理公司,由各个单位根据自己的能力组建,自由发展,平等竞争。隶属关系仍归各主管单位管理。由交通厅组建成立监理总公司,然后根据以后的发展情况再逐步成立若干个分公司。 总之,组建监理公司的形式有多种,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目前都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公路工程是一个整体,公路工程监理是围绕合同管理进行的质量、进度、费用的有效控制。随着公路工程建设监理制度的引入和在实践中的运用,适合我国国情的管理模式会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并日益显示出其优越性。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风险、投资、合同、进度、质量、人员等多方面的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3000字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试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摘 要:由于每个企业所处的环境不同,同时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所涉及的范围又较广,所以在管理中需要打破传统的体制束缚,用创新的思维去制定适合企业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方案,从而有效的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实现建筑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

引言

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风险、投资、合同、进度、质量、人员等多方面的工作,涉及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物资、运营等部门和单位。因此,只有各方通力合作,切实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和安全管理,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一、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

1、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具有独特和唯一性的特征。任何项目所处的时间、地点、环境、参与人、目的均各不相同,在项目的发展过程中,大量变化是无法预见的,所以项目的不确定性是项目的显着特征。

2、项目还具有明确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建筑工程项目一般的分为五个阶段:“概念、计划、实施、结束、运行和维护”。每个项目还具有明确的目标、完整的系统组织等。项目管理就是为了实现项目目标而进行的一系列的组织、筹划、激励、沟通、检查、控制活动。包括:范围管理、成本管理、 时间管理 、质量管理、采购管理、风险管理、人力资源,工作结构分析、责任分配等。

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1、项目进度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进度管理的目标是按期交工,优化资源供应与减少工程费用。以科学的 方法 为依据明确任务,制定进度规划和资源配置计划,掌控好工程进度,力求在质量、成本、 安全生产 等目标协调的前提下,完成工期内任务。若想保证项目进度管理实施不打折扣,应提前对目标工期制定配套的控制标准,将工期控制的效果来评价项目进度管理的可行性。

2、项目质量管理

工程项目质量是建筑产品的生命,只有保证产品质量,才能推动建筑企业有更长远发展。相关部门应给予工程项目质量管理高度重视,运用有效的方法、 措施 提高工程质量,达到工程规范标准。建筑工程质量主要含有:明确目标、界定权责、认真交底;难点问题,组织研讨;跟踪控制,严把质量关,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监测。不断完善现有的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将先进的理论、技术、方法应用到工程质量管理中,实现工程质量的动态管理。

3、项目成本管理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是指在确保工程期限、质量等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将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在最低范围内。对工程项目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开销,制定科学的、标准的成本控制计划,最大程度地减少工程造价成本费用。在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中,成本是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各项支出的总和,项目成本管理存在于项目动工到竣工验收的整个阶段。

三、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对项目管理基本内涵和知识的学习了解,造成了认识观念上的模糊

建筑施工的特点是:产品固化,人员流动,任务分散,施工周期长;项目管理的特征是优化组合,动态管理。现在把不是固定建制的临时组织机构――项目部,搞成了固定的,甚至有的项目部同时承接了若干个工程,在工程结算方面,几个工程搅在一起核算,这是当前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

2、项目部机构庞大,管理层、劳务层多元化,效率低下

在当前的建筑市场上,企业制度仍然沿袭20世纪80年代中期实行的一套,从国外引进的理论和方法很多,但是ISO9000质量体系仍停留在文件资料阶段,项目经理制的推行仍流于形式,人浮于事,管理层、劳务层多元化,分包合同不清,内部矛盾、扯皮现象严重,极大地挫伤了彼此的积极性,使项目部的工作效率低下。

3、项目部人员配置不合理,项目经理的责、权、利不统一

项目部职责不清,人力资源配置不合理,造成项目部成员的责任心、能力和稳定性不强,影响了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目前项目部对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利方面的规定比较明确,可是在项目经理的利益方面却比较含糊,由于责、权、利不统一,造成项目经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大,考虑项目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全面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

4、成本管理观念淡薄,缺乏有效的成本管理手段

项目成本管理未能体现企业全员、全过程、全环节和全方位的管理,没有真正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使得生产要素不能合理流动,难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的综合经济效益。

四、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策略

1、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是保证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其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有直接影响。所以,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需不断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引进竞争上岗机制、职权责任制、定期考核制,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机制融合众多管理方法的精髓,吸引更多的专业管理人才,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为企业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项目管理机制中应对奖励机制给予足够重视,并要保证惩罚与奖励得到落实,提高工程施工规范度,提高建筑产品质量,促进管理水平上升。

2、明确项目管理职责,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

为了保证项目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程度,应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考虑:其一,协调好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监理部门、设计单位等方面关系,并签订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其二,项目经理被授权后,有权对工程项目范围内的事情进行规划与执行,但必须在各部门监督下完成,对于滥用职权者应严肃处理;其三,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责任机制,保证项目施工活动的标准性,引进项目管理核算的先进手段;其四,加强企业员工岗位培训 教育 ,通过专题培训、课堂指导、模拟工作等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增强企业员工的整体素质及技术水平。

3、优化资源配置,保证资源的充分利用

优化资源配置可以实现减少资源浪费和节省成本的目标,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内容。结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特点,对其进行仔细分析,谨慎制定生产要素计划,确保全部资源能在施工阶段得到最合理的利用,并能保证资源的及时到位。健全人才考核体制,改进人才选拨机制,组建高水平、能力强的工程项目管理队伍。

4、培养安全生产意识

应严格培养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并通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保证所有人员接受企业、项目部、班组三级 安全教育 ,只有顺利通过考试者才能上岗作业。对于特殊岗位的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项技能、安全作业的培训,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意识培训。保证他们对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有充分的认识,掌握系统的新技术、新方法、新组织、新器械、新材料 安全知识 ,对易出现问题的重要设施,有提前制定针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意识,从而保证建筑项目施工的动态管理。

五、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优化政策 ,推行工程项目管理责任制

现代建筑工程项目的规模通常较大,涉及的材料、技术、工艺也在不断的更新和进步,分项工程和单项工程多,因此在精干主体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简化管理层,减少生产关系,改变以往的金字塔管理模式采用扁平的管理模式。尽管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有多方面的管理因素,不同的工程项目又具有不同的管理重点,但仍需严格坚持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它的落实与否关系着项目管理的最终成效。

六、结束语

工程项目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而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管理最为复杂,因此我们应在掌握工程项目管理控制理论的基础上,把握好控制的依据。按照控制的步骤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最终通过管理来实现工程项目建设的目的。

试论加强工程建筑项目管理的对策

摘 要: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已经慢慢成为了我国经济的主要支柱,成为了国民经济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建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给经济带来的影响很大,但是,其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问题,因此,加强工程建筑项目管理非常重要。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建筑项目管理要进行重视,这样能够更好的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保证企业的经营能够持续。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管理机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对工程企业和施工单位来说非常重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能够保证工程的质量,同时在成本和工期方面也能进行很好的控制,对保证施工单位和工程企业的效益都非常有帮助。建筑施工行业的发展是快速的,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影响也比较大,但是,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对工程的质量有很大影响,因而导致了经济和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都有很多的问题。为了能够更好的促进建筑行业发展,工程建筑项目管理非常必要,在管理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这样能够更好的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同时也能不断的对控制过程进行必要的优化。

1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现状

一直以来,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都受到经济体制的限制,因此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也存在高低不同的情况,很多的企业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出现了非常低层次的管理面,因此,也暴露出来了很多的问题。企业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时候,管理的方法存在着很大问题,同时,管理人员的素质也存在着很大问题,组织管理不科学也是导致问题出现的重要影响因素。

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概况

我国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时候存在着管理模式不合理的情况,我国的经济在不断发展过程中,经济体制也发生了变化,由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这样就使得一些企业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出现了管理模式没有进行发展的情况,导致管理模式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这种情况在我国的一些大型企业中比较常见,在管理方法上通常是行政或者是硬性的指令,在解决问题上没有进行很好的变通。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对工程的工期进行制定,很多的施工单位对工期进行制定的时候通常都是依赖以往的 经验 ,导致工期在进行制定的时候出现了不适当的情况。在进行管理的时候存在着计划不科学,管理也出现了不到位的情况,这样也使得项目总体规划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在工期制定方面出现了不符合实际的情况。这些出现的不当措施都会对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带来很大影响,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材料采购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材料采购的时候通常的方式都是进行大批量集中采购。施工单位在获得工程的施工权以后会和供货商进行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施工企业对供货商的情况缺乏一定了解,这样就出现了双方之间很难形成一种长期稳定的关系。大批量集中采购的时候通常购入的材料种类也非常多,在对一些施工中使用不是非常普遍的材料进行采购的时候,通常会出现采购成本增加的情况,也会给项目工程管理带来一定的影响。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在实施的时候要有一个非常完整的控制体系,这样能够更好的对工程施工进行控制。但是很多的施工单位在进行项目管理的时候通常是利用以往的施工经验,对施工项目没有进行更好的了解,有些时候施工企业对项目管理也不重视,这样就导致控制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工程项目管理没有形成完整的控制体系。施工企业在进行项目管理的时候,对事前控制和事中控制都不重视,通常在工程完成施工以后在进行控制,这样不能更好的对工程的质量和成本进行控制。

建筑工程项目工作人员的素质现状

我国建筑单位整体队伍素质不高,而且在结构分配上也存在着不合理的情况,因此,在层次上也存在着不均的情况。建筑行业在进行用人的时候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很多的施工单位中中专学历的人员比较多,本科和本科以上的人员比较少。而且在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时候,企业对专业管理人员也不重视,在工程施工中更加重视的是技术人员。很多的企业在进行管理的时候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在高素质工程技术人员方面也很缺乏,这样就使得在很多的情况下,企业的管理都存在着弊端。建筑行业的发展和经济建设有很大关系,而且建筑施工也是一项需要很多的工人进行施工的项目,在施工人员方面比较缺乏,这样也使得在很多的情况下,农民工成为了重要的施工人员,这些人员在技术和素质方面都比较低,这样就导致工程的质量存在很大隐患。

2 加强工程建筑项目管理的措施探讨

按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进展过程中控制好工程进度是施工单位首先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工程的整体和局部,控制体系的计划和控制工作等,都需要仔细斟酌,以局部作业进度控制为基础,进而推进项目总进度。此时,要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必须将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进去。在实施工程计划的过程中,要制定进度计划表,并严格按照进度计划表执行。在执行工程计划时,要根据经营目标和现场情况等,编制具体作业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

建立并推行项目管理责任机制

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其核心始终是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但是工程项目的不同,其管理重点也就不同,因此,要对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各种管理要素具体分析管理。一个企业的发展必然离不开完善的制度建立,因此,企业内部要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服务机制和监督机制等,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证项目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同时,根据实践经验,项目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是拥有有效、灵活的组织体系。

做好成本管理工作

成本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因此,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一定要控制好成本,将建筑单位作为中心,负责合同成本的目标总控制,进而做好项目的成本管理工作。在做好成本管理工作过程中,建筑单位需要建立责任体系与运行机制来管理好成本,例如通过对合同单价的调整及平衡,来确定内部核算单价,从而制定出目标成本计划,进而指导和监督作业层成本的运行与管理。加强工程建筑施工阶段的成本管理,会对建筑项目的造价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同时又能够增强建筑单位的市场竞争力。

加强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一直是各行各业需要重点管理的方面,就建筑工程的施工而言,建筑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建筑物的坚固与否。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有设备、材料和人员等,因此,要想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企业单位必须加大质量监督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来监督建筑材料的采购与管理,但是也要注意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等,这样就确保了工程的使用安全。

3 结束语

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工程建筑项目管理是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好的发展,同时也是为了更好的规范施工,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工程管理,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同时在工程质量方面也能进行保障。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是非法复杂的,因此,在管理中一定要相互配合。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2]刘立群,邱国林,宫立鸣.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10.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试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在建筑工程中,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因此,加强合同建设和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安全管理都是非常必要的。 文章 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同管理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教育 ,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 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 工作计划 ,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 范文 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3]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J].中外企业家,2010(2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试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结合对工程实践的体会和认识,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 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 方法 ,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三 浅谈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的不重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发展。本文就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阐述。 建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整治,很多防洪工程建设被推上日程。而且,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合同经济、契约经济,为了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得以保证,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水利工程建筑应该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1.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对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过程里所发生的或者是涉及到的一切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由工程的法人(发包方)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商定的水利工程建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建设的主管机关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水利建设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企业依照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 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一些合同纠纷,制裁和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合同法规能贯彻落实,而采用的一些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为约束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成为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管理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合同管理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在诚信、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切实可行。 第二,合同双方利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能相互监督,从而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 第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执行。 第四,因为有了合同管理,使合同当事人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条文太简单,难以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双方。 合同条文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项目工程在招标、投标太简单,无法让邀约和承诺构成合同的签订依据。有时候项目合同双方没有使用 合同范本 而是单靠双反的商定就形成一个合同,很多时候合同双方因为没有充足的经验,还有没有深入地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无法使那种双方商定的合同涉及到工程的所有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会造成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兑现承诺。在施工的过程里,往往会出现材料供应的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材料无法及时供应或者不能供应,这使得工程项目处于被动局面甚至无法启动;还有的是,施工承包商在人员资质、设备数量、类型、工作安排等与合同不符,有的差异甚至是巨大的;这都使得招标中的承诺无法兑现,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经常发生工程的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现象,使得合同难以顺利履行,甚至部分条款直接失效。 虽然在合同法里严禁承包人把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是将承包人自己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在实际中,仍然有单位不去履行,非法转包、分包的行为依然存在,这就使得投标时签订的工程合同难以履行,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种种债务纠纷出现,致使工程无法按期交工工期拖延,为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多麻烦。 4.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施工合同应该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来管理,而且合同当事双方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该在合同管理的组织内建立。 (2) 法律知识 普及,依法进行法律管理。尤其是合同当事双方拟定合同的人员和签订合同的人员,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我国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所以无论是招标企业还是投标企业都应该拥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当事双方要熟悉合同的所有条款,重视合同的价值。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严格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内容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合同的各个条款是不是涉及到工程的每一个问题等。同时招标工作不应该只看见部门自身的利益,也该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工程投资、技术设备、财务等等。 (5)严禁工程变更。当今社会无论在哪个行业里都有着激烈的竞争,索赔成为各个行业的家常便饭,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由于工程施工企业都把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作为行业共识,所以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好变更项目程序,对每一项变更做好可行性分析设计的审查工作,以防止由此产生的索赔。 (6)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自己的建设合同范本, 由于这种合同范本内容明确唯一,条约难以出现歧义,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种合同范本明确了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防止了合同漏项、缺项、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7)恰当处理好业主和承包方的关系。承包方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作为合同的甲乙方,他们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所以合同双方要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营造宽松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施工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 结语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该重视法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双方,承包方和发包方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管理合同和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管理合同工作能使得建筑市场更加规范,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得投入建设项目的资金能得发挥最大的效益。 猜你喜欢: 1.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3.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4.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3000字 5.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论文范文

哎,找不到8000字的,主要是在论文中缺少实例,所以字数比较少。看来你想直接打印比较难,下面贴个范文,也许对你的论文有帮助。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摘要:文章主要就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进行探讨交流,结合工作实践经验,归纳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管理技巧;建筑市场(一)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义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育成熟,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笔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合同管理环节繁多,包括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行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建筑单位要规范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就应该首先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和健全一系列可操作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其合同管理有章可循。笔者认为,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及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是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责任分解制度则是指合同管理人员将各种合同时间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明确其工作范围和责任,通过合同任务的层层分解将任务落实到人,协调各方面积极配合共同实施合同。而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能够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对各种问题做出正确决策。鉴于当前成本核算人员因对现场合同情况不熟悉而不能将费用索赔的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的现状,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有利于合同管理部门从合同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核。作为一名合同管理人员,应该能够熟练运用建筑单位所设立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要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将其作为实现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武器。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合同变更在建筑工程项目实践中是比较频繁的,而合同变更往往会导致索赔纠纷,因此在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还要对建设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重点把握四个方面。(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支付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成品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详细情况。(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合同变更。(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丰富,真实地反映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能够总结和归纳再建设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在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分类、登记、编号、装订、归档备案工作,实现工程合同档案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同时,对建筑工程合同履行情况与具体的工程实施计划进行分析比较,对合同履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从中找出差异和干扰因素并分析其原因。通过开展建筑工程项目合同履行情况评价工作,总结合同履行与管理的经验与教训,用于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实现提高建筑工程合同谈判的成交率和合同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目标。(三)结束语总之,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不能陷入僵硬的程式化,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一 试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 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建筑工程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在建筑工程中,是行为准则和调解的最高依据。因此,加强合同建设和合同管理,对工程质量控制和工程安全管理都是非常必要的。 文章 对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合同管理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引 言 合同作为具有法律效应的行为准则,在很大程度上约束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行为,同时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工程建设期间违反合同内容,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不断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优化合同管理方案,使一切工程行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 1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筑工程建设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行为,所以相关的合同管理更是一个浩大、繁复的工程,下图便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体系,由图可知,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必然会导致很多问题和矛盾。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合同有失公平 ①由于不少承包人、发包人法律意识淡薄或者双方“关系不错”,造成在订立合同时,草草了事,合同内容和程序极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最终导致工程纠纷的发生。②即使订立了合同,也不严格按照合同办事,凡事都是“关系说话”,同时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导致部分合同的订立显失公平。根据《合同法》,签订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是平等的。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施工合同都是有利于承包人,对发包人的制约条款偏少,例如发包人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的规定。 合同管理难度高,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种种漏洞,使建筑行业的合同管理难度高,同时建筑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首先,在建筑企业中普遍缺少合同管理人才,再加上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庞大、复杂的体系,因此,管理难度极高。其次,就是索赔工作存在的种种问题。索赔是对合同缺陷的补充,赋予受损失者合理追偿损失的权利,也是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下图是可管理性风险分配示例,可以清晰地看到各方的风险承担情况(注:共担即承包商承担费用,业主承担时间)。但是,现阶段市场竞争激烈,订立的合同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干扰了索赔工作的进行。 2 对于现在建筑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 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管理的主体是人,因此,首先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对现任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教育 ,增强他们的合同管理意识,并选取具备现代化管理意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 经验 的管理人员来担任合同管理要职。在此基础上,应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小组,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的了解,使各个工程小组都能各尽其责。②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后,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对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使工作人员了解合同情况和具体的工作流程。③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各职能部门上交每天的工作情况和 工作计划 ,使相关部门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规避风险、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 范文 本制度 目前,建筑行业的很多合同流于形式,敷衍了事,内容极不规范,并没有把合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条列清楚,因此,要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使建筑合同规范化、标准化。这种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的问题;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秩序。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不再分行业而是按施工合同的性质和特点编制招标文件,而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通用条款作了较为系统的规定。今后,要加强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以提高合同质量。 定期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鉴于建筑行业本身的特点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局限性,虽然有时建筑施工合同的订立符合规范,但是在后期实行过程中,很多人阳奉阴违,所以,要加大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力度。检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①监督各方,使之严格履约合同内容;②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变动情况,例如工期设计、合同内容等,如有变更,应完善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③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重点监控,如当事人各方的来往函件、通知等文书,若存在违约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3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案例概况 某建筑工程为1栋12层框架结构的商住楼,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指水通、电通、路通和场地平整),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某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m2单价包干。工程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6个月后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后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该股份公司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业主不同意,重新选定建筑公司进场施工,此股份公司最终诉诸于法律。 合同管理案例具体分析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建工材料价格上涨,要求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中有以下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m2,按880元/m2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2)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3)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施工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在超过2%时以及增加工程量(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范围的工程)按以下取费标准:土建及安装均按当地三类工程总价下浮30%计取,材料差价按施工期当季度市场材料差价。条款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等合同价格影响因素作出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本合同为单价包干合同,建筑面积按实际计算。价格上涨属于股份公司的风险,应在议标时考虑在包干单价中,且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也无异议,故业主未同意此项索赔要求,原因是预算编制依据不合理,理由充分,在议标中股份公司是考虑自己的实力向业主作出了优惠,不能简单参照增加工程结算的办法,只能按合同单价水平。 甲乙双方协商不成,最终乙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当地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如下:甲乙双方终止合同。乙方可以按增加工程结算办法编制预算,但要考虑优惠比例,即考虑预算价与合同价的比值,同时按甲乙双方及监理确认的工程量计算,最终确认完成工程价款为万元。 甲方重新引入其他建筑公司,议标完成后,签订了剩余工程补充协议价,比原合同价要高,且在诉讼期间,浪费了时间,影响工程工期。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管理,预测可能发生的情况,明确责任,以免发生合同纠纷。 4 结束语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案情也愈加复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有必要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及合同管理进行探讨与研究,加大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促进建筑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流浩,范月峰.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J].建筑技术开发,2010(02). [2]杨海燕.浅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与应对的策略[J].经营管理者,2011(17). [3]白向东.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合同纠纷[J].中外企业家,2010(22).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二 试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摘要: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结合对工程实践的体会和认识,分析建筑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建筑施工,合同管理,问题,对策,建议 1、对建筑施工合同的概述 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 通知书 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 方法 ,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论文篇三 浅谈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的合同管理 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规范水利工程建筑市场。但是,由于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对施工合同的不重视,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发展。本文就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施工合同管理的作用,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阐述。 建国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大江、大河的整治,很多防洪工程建设被推上日程。而且,市场经济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可以说是合同经济、契约经济,为了使水利工程建筑市场更加规范,工程质量得以保证,使投资效益得到最大发挥,水利工程建筑应该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水利工程建筑施工项目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1.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概念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是对水利工程建筑施工过程里所发生的或者是涉及到的一切有关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施工合同是由工程的法人(发包方)和承包单位(承包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商定的水利工程建筑,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合同。 施工合同管理是水利建设的主管机关以及相应的金融机构,水利建设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以及承包企业依照我国的法律和相关的 规章制度 、行政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处理一些合同纠纷,制裁和防止违法乱纪行为,确保合同法规能贯彻落实,而采用的一些法律的、行政的手段。 2.合同管理的作用 作为约束工程的发包方、承包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合同管理成为一个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合同管理的作用表现在: 第一,合同管理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在诚信、相互平等的前提下签订的,它极大地促进了工程的切实可行。 第二,合同双方利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在施工中能相互监督,从而为合同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条件。 第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可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执行。 第四,因为有了合同管理,使合同当事人的自觉性得以增强,建筑施工各方的积极性得以调动,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条文太简单,难以有效地约束合同当事双方。 合同条文的不完善主要体现在项目工程在招标、投标太简单,无法让邀约和承诺构成合同的签订依据。有时候项目合同双方没有使用 合同范本 而是单靠双反的商定就形成一个合同,很多时候合同双方因为没有充足的经验,还有没有深入地对工程项目进行分析,无法使那种双方商定的合同涉及到工程的所有问题,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会造成合同当事人一方不能兑现承诺。在施工的过程里,往往会出现材料供应的一方由于种种原因使得材料无法及时供应或者不能供应,这使得工程项目处于被动局面甚至无法启动;还有的是,施工承包商在人员资质、设备数量、类型、工作安排等与合同不符,有的差异甚至是巨大的;这都使得招标中的承诺无法兑现,对工程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负面影响。 (2)施工合同管理脱离了工程投标管理。 投标管理和施工合同管理是有内部联系的。但是,施工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时候“技术标”、“商务标”所属的部门通常是施工单位的开发部门,但由于施工单位每年给开发部门下达的开发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开发部门的年终奖金直接挂钩,导致开发部门片面追求工程的中标率,而对于工程中标之后是否能给企业带来效益不加考虑,甚至出现低价中标的情况。当投标中标,施工单位(项目法人)与中标的承包单位签订完施工合同,这个合同便以文件的形式转发给工程项目经理部开始具体实施,对于施工合同以及相关的技术交底,通常没有实际性的行动,只是流于一种形式,施工单位不去跟踪施工合同的进行情况,而且签完之后就放进柜子,导致合同管理和投标管理严重脱节。 (3)经常发生工程的违法转包或者分包的现象,使得合同难以顺利履行,甚至部分条款直接失效。 虽然在合同法里严禁承包人把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是将承包人自己的建设工程项目肢解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但是这些法律条文在实际中,仍然有单位不去履行,非法转包、分包的行为依然存在,这就使得投标时签订的工程合同难以履行,工程质量无法保证,种种债务纠纷出现,致使工程无法按期交工工期拖延,为合同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多麻烦。 4.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1)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施工合同应该由建设行政的主管部门来管理,而且合同当事双方的合同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也该在合同管理的组织内建立。 (2) 法律知识 普及,依法进行法律管理。尤其是合同当事双方拟定合同的人员和签订合同的人员,一定要有足够的法律知识。我国的建筑行业法律法规逐渐完善,所以无论是招标企业还是投标企业都应该拥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这就要求合同当事双方要熟悉合同的所有条款,重视合同的价值。 (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的目标制度。保证工程质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是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建立一个明确的管理目标体制是合同管理目前亟需的。管理目标的建设可以划分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来进行。同时,创立一个施工合同的管理评价体系,从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好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其管理水平。 (4)严格坚持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一般包括:合同内容符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没有违背法律法规;合同的各个条款是不是涉及到工程的每一个问题等。同时招标工作不应该只看见部门自身的利益,也该考虑到建筑施工企业的企业信誉、工程投资、技术设备、财务等等。 (5)严禁工程变更。当今社会无论在哪个行业里都有着激烈的竞争,索赔成为各个行业的家常便饭,在水利工程建筑施工中,由于工程施工企业都把低价中标高价索赔作为行业共识,所以要严格、认真地审查好变更项目程序,对每一项变更做好可行性分析设计的审查工作,以防止由此产生的索赔。 (6)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范本。水利工程建设市场拥有自己的建设合同范本, 由于这种合同范本内容明确唯一,条约难以出现歧义,从而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同时,这种合同范本明确了发包方、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地防止了合同漏项、缺项、不平等条款的出现。 (7)恰当处理好业主和承包方的关系。承包方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作为合同的甲乙方,他们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所以合同双方要构建和谐的合作关系,营造宽松良好的工作氛围,利用施工合同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5. 结语 当今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的各个领域都应该重视法律,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为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的当事双方,承包方和发包方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管理。管理合同和双方的利益息息相关,做好管理合同工作能使得建筑市场更加规范,保证工程的质量,使得投入建设项目的资金能得发挥最大的效益。 猜你喜欢: 1.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2.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3. 浅谈工程合同管理论文 4. 工程合同管理论文3000字 5.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论文

工程管理信息化就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以及现有信息资源,以提高企业工程管理水平的过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管理学科概论论文,供大家参考。

工程管理是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保障,而沟通管理是工程管理中的重点内容。在工程管理中要做好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做好设计部门与施工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必须要有完美的沟通技巧和沟通管理体系。可以说,好的沟通技巧有利于双方之间交流和信息的互换,而好的沟通管理体系则是工程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但是,在目前的工程沟通管理中,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1工程管理中沟通管理存在的问题

工程管理中的内部沟通问题

在工程管理中,工程内部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会存在着一定的沟通问题。很多施工人员对于管理人员的要求不能完全理解,处于敬畏心理又不敢多问,导致最终在工程施工中很多指标不符合管理人员的要求。工程施工人员与工程设计人员的沟通存在问题,当下的设计与施工往往是分开的,一般由单位的设计部门进行工程设计,而后再由施工人员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做好双方之间的沟通,便难以使工程施工安全符合设计要求,并且很多设计要求在施工中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施工人员只能对设计人员的设计进行必要的改动。这导致了施工人员与设计人员之间的矛盾,给工程管理人员带来了管理上的困难。除此之外,施工人员之间也存在着内部沟通的问题。由于目前很多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都是临聘的,甚至很大一部分人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方面的差距导致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观点不一致,并且对于一些施工要求理解的不够透彻,导致工程施工出现一定的问题,并最终影响了整体的工程进度。

工程管理中的外部沟通问题

在工程管理的沟通管理中,除了内部沟通存在问题外,外部沟通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给沟通管理造成了困难。其中包括:工程承包者与业主的沟通,部分承包者没有完全理解业主的要求,在施工中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忽视了业主的要求,或者懒于和业主沟通,导致双方出现矛盾,并影响了工程建设的效率;施工方与工程监理之间的沟通。监理的主要职责是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行监督,而目前的监理方式还相对落后,过于形式化。监理人员与施工方的沟通存在障碍,很多施工方不愿意与监理方进行沟通,导致监理方对于工程的施工信息掌握的程度较低,最终影响了工程管理的整体管理水平。

2工程管理中的沟通管理的对策

制定合理的沟通计划

要解决当下工程中的沟通管理问题,需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沟通计划,包括内部沟通计划和外部沟通计划。所制定的沟通计划必须要有双方的沟通背景(即什么情况下进行沟通)、沟通时间、沟通的内容及沟通的方式。在工程开展前,必须要列出沟通计划,然后在工程进行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需要进行沟通,便根据沟通计划进行。可以说,沟通计划是工程管理中沟通管理的基础,只有制定了相应计划,并且有效按照计划实施,才能够真正实现工程的沟通管理,最终实现工程管理中的内部沟通和外部沟通。

建立多种沟通方式

工程管理中的沟通方式很多,而我们一般常用的为口头沟通与书面沟通两种沟通方式。对于一些书面难以说清的情况,或者急需要沟通的情况,或者口头沟通更为合适的情况,如内部施工人员之间的沟通,可以采用口头沟通方式;而对于一些比较严肃的、需要保留纸质备份的、长期考虑的事情,可以进行书面沟通。如工程施工人员与工程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的一些需要采用图纸形式的沟通等等。关于书面沟通与口头沟通的具体方式。

建立沟通渠道

要解决工程管理中的沟通管理问题,需要建立合理的沟通渠道。不管是内部沟通还是外部沟通,都需要有合理的沟通渠道作为沟通的基础和保证。由于每个人的工作经历、生活经历、教育经历以及所接触的文化的不同,在沟通方面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因此,工程管理人员要尽可能的建立沟通渠道,为他们提供沟通的背景,保证沟通渠道的畅通,尽可能减少沟通中产生的误解。比如对于施工人员和设计人员之间的沟通,除了为他们提供沟通交流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要让设计人员能够有一定的渠道展示自己的设计作品,通过直观展示让施工人员真正理解设计的要求,并且在施工中努力达到设计要求。传统的沟通渠道主要为图纸,而现在,可以运用高科技的成果,比如工程建模进行沟通,这种方式能够清晰的将设计者的设计成果以立体的形式展示出来,从而更有利于设计者与施工人员之间的沟通。

及时沟通

要解决工程管理中的沟通管理问题,必须做到及时沟通。在目前的工程沟通管理中,很多问题都是由于沟通不及时导致的。在工程建设中,沟通不及时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比如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遇到疑问没有及时与设计人员进行沟通,根据自己的理解继续施工,最后可能导致工程的质量或者其他方面不符合设计要求,严重的可能需要返工,浪费了人力物力,也加大了施工成本。同样,工程施工方与业主的及时沟通也尤为重要,它们所蕴含的道理都是一样的。保证各方的及时沟通,不仅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工程质量,节约施工成本,也能够尽可能的满足客户要求。

3结束语

总之,目前我国工程管理中的沟通管理还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加以解决。具体来说,其中的问题包括内部问题和外部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制定合理的沟通计划,建立多种沟通方式,建立沟通渠道,并且要做到各部门各人员之间的及时沟通。这样才能够真正解决目前工程管理中存在的沟通管理问题,实现沟通管理水平的提高,最终提高工程施工效率,节约工程施工成本,提高工程整体质量。

1两种现行的主流项目管理法的应用现状

项目法施工管理。

对于项目法施工管理而言,主要存在的是三个方面的问题:①在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方面,项目管理制度缺乏应有的健全性,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过程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以及弊端。实行项目法施工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要采取经济承包责任制。有的项目经济责任制落实的并不够好,甚至产生流于形式的状况。例如项目经理的积极性难以得到调动,部门之间的管理缺少应有的健全性,比如成本核算缺少层层检测,控制举措缺少,最终工程结束后成本核算持平亦或超出,毫无经济效益。②在材料成本管理方面,一方面依旧存在材料价格以及供货渠道不受施工单位管控的状况,在材料采购方面无法依照“三比一看”的相关标准实施,主要材料以及地方材料受外来因素的影响比较大;从另一层面上来看,材料损耗超过定额的现象依然在一定范围之内存在着,这就使项目成本的管控流于形式。③在劳动力成本的管控方面,依旧存在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状况。大量人力的浪费,提升了成本;在机械使用费用的管控方面,依旧存在机械闲置不合理、疏于保修,因此制约了机械使用,以至于经常超出预算的状况时常产生,从而导致施工企业普遍产生用自己的队伍和机械不如使用外部劳务和租赁设备的心理,制约了企业对机械设备和人力资源的投入,进而导致企业的市场竞争潜力和发展潜力遭受制约。

项目经理责任制。

作为我国从西方发达国家引进的一种管理方法,在实际工作的过程中,常常只是存在于形式,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足之处。这与项目经理责、权、利模糊有着关键的原因。具体而言,项目经理制的应用现状主要是:①企业缺乏健全的机制,国有建筑施工单位的项目组织在一些偏远地区依然实施的是线性组织模式,实行的是矩阵式,项目管理层级以及职能部门依旧处在“磨合期”阶段,低下的工作绩效使工作长期都处在一种事倍功半的状态之下。对于这些地区而言,增强成本管控,是一项长期而充满着艰巨性的工程。②当前的项目经理制缺乏应有的科学性,对于一部分施工单位而言,项目经理部是一个临时性质的责任组织,里面的人员都是临时懂凑西拼组合而来,素质出现参差不齐是常有的事,项目经理不过是施工单位的传话筒,最多不过是个组织现场的组织者罢了,一般项目经理都不会涉及大量人、财、物的管理。③项目经理制的项目经理自身存在问题,由于项目经理自身缺乏应该有的具体经验加之不懂技术,是个外行,导致项目经理中的人员调动十分频繁,项目经理对于进度计划以及预算都设定了较高的目标,这就使项目失去控制,经常产生变动,对于一些关键文件缺乏及时颁发,导致文件出现错误。除此而外,项目缺少应有的技术性,经理只是在被动应付,成了所谓的“消防队长”,到处“救火”,疲于奔命,这就造成了项目经理过多将经理放在自己熟悉的地方,缺少应有的全局观念。

2两种现行的主流项目管理法的应用建议

项目法施工管理。

针对以上存在的各种问题,一定要采取综合、整体、全面的方式加以规范,从而提升企业的整体效益。具体要做到:第一,规范约束机制,依照科学流程来办事。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中施行各种形式的联合承包,并通过合同形式确定下来,构成一种风险共同承担、利益共同享受、连锁互保的约束体制。第二,建立和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承包机制。承包经营责任制,一定要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和企业发展后劲。第三,强化内部承包的制约机制,促进承包单位执行起来合理化、规范化,其一是要教育承包人依法经营,构建良好的法制理念;其二是强化内部监管,对财务状况要进行定期检查,其三是构建科学合理的规章机制,堵塞相关漏洞;其四是使内部审计制度得到强化。第四,进一步增强企业管控,要践行好基础的相关工作,克服用包代管的混乱现状。在进行预算过程中,要尽可能对其强化,不但如此,对限额也要进行规划,增强计划管理等基础管理机制。第五,增强成本管控。对一些定期以及不定期的财务活动进行分析,正确对承包单位的经营成果进行反映。第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承包中要将精神文明融合到承包合同中去,切实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

项目经理责任制。

第一,完善制度,严格落实项目经理制的管理权限,确保项目经理部门工作的科学开展,公司需制定并出台《工程管理实行项目经理制的实施方案》,对项目经理制的实施范畴、奖惩机制、项目经理部构建原则以及程序进行确定,不但如此,和项目管理部之间的联系也要加以明确,项目经理职责权限和相关部门以及公司领导间的关系也要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定,令项目经理制的落实具备制度性、规范性。第二,健全组织结构,配全专业人员,项目经理部要根据工程管理的规律以及工程落实计划,建立完善的项目经理结构,就需匹配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工程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牺牲精神、工作能力以及协调能力强的专业技术工作者们作为项目各个专业的负责人,主要配备结构工程工作者、电气设备工作者、给排水及空调设备工作者等相关专业人员,要基本满足工程管理和落实的需求。第三,订立工程网络规划,增强工程管控水平。项目经理部需要根据总工期计划,对工程进度网络计划以及保证举措予以落实。依照工程特色和分布状况要制定相关工程管理机制,制定多个节点工程,在确保安全以及质量的基础上,多采取举措。提高工程施工的总体进程,具体要做到:其一是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入驻设计单位,辅助设计人员细化图纸并及时交底,其二是要多次组织用户单位进行分意见反应,快速确定规模以及功能需求,其三是组织处理现场问题,尽可能减少设计人员来到现场的时间,确保设计时间。工程还需严格依照网络计划检查工程进程,当天任务一定要当天完成。

3结论

物业服务合同管理毕业论文

物业管理专业是高职 教育 中的新兴专业,但是目前还不是很成熟,需要不断的完善。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物业管理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

(一)良好的可视性与可控性

物业管理信息化有助于建立规范、合理的业务流程,明确不同岗位的责任,保障相关业务高效的开展,尽可能地规避管理上的不足以及人为因素的不利影响,使企业拥有更为理想的运营效率,最终帮助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

(二)支持全方位的快速查询

物业管理涉及大量资料(如房产资料等),若采用手工整理方式,不仅工作量大,且相当烦琐,对房产资料进行查询时往往耗时较长。利用信息系统能够通过设置不同条件分类(如业主姓名、房号以及面积等)进行查询,快捷且准确,大幅提升了查询效率[1]。

(三)完整的工程服务档案

在物业管理工作中,需要对工程服务(如维修等)进行管理。信息系统可对工程服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如此一来,为管理人员及时掌握现状提供了极大便利,有助于管理人员科学规划自身的工作时间。

(四)各项费用的自动化计算

在物业管理中,各项费用的计算和整理属于核心工作之一,但费用项目众多,再加上计算 方法 烦琐,若采用手工模式,很容易出错,且耗时耗力。信息系统不仅运算速度快,而且准确率高,能够让相关费用的计算和整理变得简单起来。

(五)为决策奠定坚实的基础

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之中的决策系统可以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如此一来,决策者能够在大量的决策方案中筛选出最为合理的,指导企业实施科学的管理行动。

二、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模块及操作

(一)基础资料

基础资料模块主要由三大模块组成,即组织机构模块、职员模块以及辅助资料模块[2]。组织机构模块可以对不同组织机构(如总公司等)进行定义,职员模块可对不同组织机构之下的职员信息进行定义以及管理,辅助资料模块能够对相关辅助资料(如楼宇结构等)进行定义。以基础资料模块为工具,可对各项基础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为物业管理企业建立信息化构架奠定坚实的基础。对系统进行初始化设置时,一般将物业管理企业规划成三级,一至三级分别是总公司、区域公司以及管理处;对于普通居民小区,通常设置三个级别的管理处;当完成对组织机构的设置之后,便可以在不同机构之下进一步设立与之对应的职员信息[3]。

(二)房产管理

房产资源管理模块主要包含了下述信息:(1)管理区信息;(2)楼宇信息;(3)房间信息;(4)停车场信息等[4]。依据不同类别对上述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形成 Excel 表格后导入信息系统,实现对数据的初始化准备。对房产管理的同时,还能够执行房产验收作业,便于物业管理企业更加高效地验收项目,管理验收结果。这一模块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功能,就是可以对公共维修资金进行管理,能够十分清晰地记录每一户所对应的公共维修资金信息,有效提升了物业管理企业资金管理的规范性。

(三)客户关系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客户服务工作时离不开客户关系管理模块的支持。在该模块的帮助下,不仅能够建立一个信息较完整的客户档案,对所有住户的姓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予以管理,还能针对每一位客户建立健全家庭成员的档案。对于以写字楼为代表的综合项目,信息系统能对业主和租户的信息分别进行详细的记录,为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极大便利。通过“客户服务”,可以对内部服务进行合理派工,同时还可以开展投诉处理以及装修管理等工作。借助系统跟踪功能,对各项服务进行管理,做好内部沟通工作,及时且有效地解决客户提出的各项合理的服务申请,从而逐步提升客户的满意度[5]。

(四)收费管理

所谓收费管理模块,指的是物业管理企业对各类费用予以管理的一种功能模块,全部收费项目以及标准等均可根据需要进行自定义。应收费用主要有四大类,即常规费用、抄表费用、车位费用以及临时费用。以单个房间为单位,明确当月各个房间的应收费用,对于那些较特殊的收费标准,允许单独设置,设置好相应的收费标准之后,每月便可以执行“生成费用”操作。以水电收费为例,对水电表执行远程抄表操作之后,形成Excel数据,然后将其导入收费管理模块便可形成抄表费用[6]。对交费通知单,可通过自定义方式进行设置,并打印出来。缴费方式主要包括三种,一是现金交款,二是银行托收,三是预收款。收费员在收费管理模块中执行“缴费”操作之后,应收费用便会自动纳入已收费用,与此同时,还可以打印出对应的票据。对于收费管理模块而言,其还提供了不同类型的查询和统计服务,常见的如当期应收费用之中的当期应收、往期欠费以及提前预收等,仅需执行“报表统计”这一操作即可实现。

(五)系统维护

系统维护模块主要包含角色管理、用户管理、系统重置三大功能。角色管理功能能够以不同角色为对象,对其名下的功能以及数据权限进行设置。用户管理功能能够对用户角色进行定义。通过前面提到的两种功能可以建立一个比较灵活、完善的授权机制。项目人员仅可以对所属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操作,而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在获得授权之后可以进行相应操作。

(六)设备保运信息化

将大量设备设施相关数据录入信息化系统,形成一个大数据库,系统根据数据生成卡片式、线性操作规程,保运人员按照设定的路线进行标准化操作,操作记录实时传到系统内,生成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使设备设施也纳入到物业的信息化管理之中。

三、信息系统如何更好地应用于物业管理

(一)政府和行业支持

相关政府以及行业部门应重视信息系统在物业管理中的应用,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去,组织建筑单位、研究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制定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行业标准,明确具体的实施内容,并立足于具体情况,允许多重定位的存在,从而更好地满足不同档次及各类投资规模的实际需求。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应基于更高层次视角制定和实施配套的协调性 政策法规 ,突破行政壁垒的束缚,推动相关收费的社会化转变,制定城市物业管理的信息化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规模和类型,为其提供各类资源支持,从而促使信息系统更好地应用于物业管理系统,服务于现代智能物业社区的建设和发展[7]。

(二)开发商支持

开发商对工程进行规划时,便应该充分明确住宅的市场定位,即向何种社会群体提供何种档次的住宅,通过了解购房人在物业管理方面普遍关心的问题,确定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应当具备的功能,如若缺少必要的事前调查环节,就会出现功能过剩,或者功能不齐全的情况。与此同时,还应立足于市场需求,对自身的投资能力进行理性分析,参考物业管理等各个方面的合理意见,邀请专业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系统的、高效的策划,结合项目具体的市场定位来研究其配套的信息化物业管理问题,不但要考虑项目的经济性、可靠性,同时还应考虑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性。住宅是一项长期工程,物业管理企业通常会为业主提供长达数十年的服务。现今,科技正处于飞速发展之中,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所以,在建设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过程中,应积极地考虑技术的升级问题,如何赋予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以理想的超前性及可拓展性,将成为开发商在和相关企业协商的过程中另一重要的议题。

(三)健全各项 规章制度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之一。物业管理企业应基于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具体特性制定和实施配套的维护制度与保养制度,并严格落实定期检修工作;建立并完善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对系统设备自动运行所涉及的资料予以整理和归纳,然后在此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防范 措施 ,做好预防工作;除此之外,物业管理企业还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所对应的标准化流程,制定和实施以岗位责任制为代表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只有建立了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才能使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四)建立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物业管理企业应重视和做好对在职员工的培训工作,使他们及时了解并掌握物业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功能,与此同时,还应做好新员工招聘工作,为自身源源不断地补充新鲜血液,从而建立一支稳定的、业务素质过硬的物业管理队伍。建议物业管理企业将一些专业设备的操作、维修以及保养工作委托给相关专业企业,从而达成节约成本,提升自身管理质量和效率的目的[8]。

四、结语

总而言之,物业管理只有积极引入和应用信息系统,尤其是采用联网管理模式对信息系统进行管理,才能使得各项物业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为物业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有用的参考信息,方便物业管理企业及时且准确地制定相关决策。与此同时,也方便了物业管理企业实时掌握自身的运营状况,在此基础上可以作出针对性的经营决策,推动物业管理朝着现代化、智能化的方向不断迈进。

业主归属感是影响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有效物业服务的重要因素,它是指小区业主将自己居住的物业区域划定为一种精神状态的聚集区域,既包含对房屋、居住环境,以及物业管理的情感依恋,又带有较浓厚的个人感情色彩。辨明业主归属感的影响因素,提升业主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和长期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研究基础

1.研究综述。我们对业主归属感的研究主要借鉴于社区归属感的研究理论。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人口流动性的加剧,不断地冲击着人们对居住地的依赖,淡化着“村落情感”。王思斌研究了社会流动对 传统 文化 和共同意识的冲击。黄玉捷指出,城市居民之间的情感在变得冷漠缺乏信任。潘允康等研究了人们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需要重构社区意识和归属感。王铭铭指出在城镇化进程中传统文化力量在进行着强大的反抗。雅诺维茨等国外学者,从居民是否愿意在自己的社区长期居住,并认可自己属于该社区,是否关心社区内发生的事情并积极参与,搬离社区后是否会感到怀旧和回忆等方面对社区归属感进行了研究。本文对业主归属感的研究借鉴了雅诺维茨等学者的社区研究理论。

2.数据基础。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对业主满意度的实证调查,调查样本选取了山东省青岛市3个具有代表性的物业管理小区(选取标准为小区规模大,物业服务公司及其服务水准符合物业管理发展的趋势),采用随机抽样调查的形式发放调查问卷,共发放问卷1350份,回收问卷1021份,其中有效问卷样本987份。调查结果统计。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我们的调查样本中,有的业主认为和自己共同居住在一个物业区域的业主构成了一个群体,而自己是属于该群体的。有的业主对居住小区的事务比较关心,有的业主愿意积极参与到小区事务中。有的业主有意向长期在该小区居住,另有一部分业主具有改善住房条件的要求。在调查中,我们还了解了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程度,有的业主对现有物业服务感到满意。通过进一步分析,我们发现业主对居住小区的归属感与物业服务满意度有很大的正相关性。

二、业主归属感的因素分析

影响业主归属感的因素非常多,本文根据雅诺维茨等人的研究,将相关影响因素按照特征性分为:是否认可自己属于“该群体”、是否愿意长期在此居住、对居住小区事务的关心程度、是否愿意积极参与小区事务。并在此基础上,细化分析了“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业主的社会经济状况(主要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层级)”“业主在小区内的社会关系”“业主对小区事务的参与度”“物业服务品牌认可”和“物业服务收费认可”等相关性指标。为了方便测量,我们将“业主的社会经济状况”指标转化为业主的受教育程度和实际收入;“业主在小区内的社会关系”纳入到业主间互动的频率和接触数。消减误差比例(proportionatereductioninerror)。分析结果表明,只有“社会经济地位”因素并未呈现出显著的统计学意义。在“业主群体归属”“意愿居住时间”“事务参与程度”三个指标和业主归属感之间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相应的皮尔森相关系数分别为、、,同时显著程度为和。这说明,意愿居住时间越长的业主,越积极地参与社区活动,所能感受到的业主归属感也就越强;反之,业主归属感越弱。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三个指标的相关系数不高,只是弱相关性因素。也就是说,“业主群体归属”“意愿居住时间”“事务参与程度”并不是影响业主归属感的主要因素。影响业主归属感的最重要因素是“社会关系程度”“物业服务综合认可程度”,其中物业服务认可涵盖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品牌和物业服务收费等。皮尔森相关系数分别为和,显著程度已经达到了的水平。这表明在业主的小区生活中,社会关系程度是促进业主留恋的重要因素,也是一种归属感。同时,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认可也有着明显的影响。业主在小区的社会关系越密切,对物业服务认可度越高,他们的业主归属感也越强。根据测量结果,我们进一步对“社会关系程度”“物业服务综合认可程度”进行指数回归分析。依据业主归属感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可以构建出回归方程:Y=经标准化后,回归方程为:Y=其中,Y代表业主归属感,X1代表物业服务综合认可程度,X2代表业主社会关系程度。通过对标准回归方程的分析,我们发现,上述两个影响因素对业主归属感有很强的正向作用,即物业服务综合认可程度和业主的社会关系程度是影响业主归属感的关键因素。也就是说,提升业主在小区的社会关系程度和业主对物业服务综合认可程度,可以有效地提高业主归属感,对物业服务公司进行长期、有效的物业服务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三、物业服务综合认可

从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的发展来看,已由“管理”向“服务”转变。从一开始物业管理中的重点为“物”的管理,转向为“人”的服务和“物”的管理并重,进一步转向为“物业管理+互联网”或者“互联网+物业管理”。在这一转变的过程中,“人”(业主)的因素被逐渐重视,同时在其背后不可忽视的依然是基本服务。在此次的调查研究中,我们还对物业服务综合认可进行了细化调研。物业服务综合认可度包含物业服务质量、物业服务品牌、物业服务收费等方面。其中物业服务质量又包含传统的“物”的管理质量和“人”的服务质量;物业服务品牌和口碑对带给业主自豪感和认同感这方面的影响较强;物业服务收费的影响相对较小,因为目前物业收费的差异化并不大(在选取的调查样本当中)。综合前文分析的业主归属感的两个重要影响因素——业主在小区的社会关系程度和业主对物业服务综合认可程度,可以发现,物业管理中“人”(业主)的服务愈发重要。其涵盖的范围包括服务态度、细节服务、人性化服务和社交服务。服务态度给业主以最直接的感受,是物业服务基本标准,各物业服务企业在该方面都很重视,并且做得也很到位,差异性不大。细节服务、人性化服务则是服务态度的进一步延伸,是物业服务的规范化和细化。社交服务是物业管理中最容易让业主产生归属感的,其直接联系着另外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业主在小区的社会关系程度。目前,业主在小区的社会关系更多是通过自发形成的,以邻里关系和非官方组织的形式为主。物业服务企业应该主动介入到业主在小区中社交关系的形成过程中,促使其形成更和谐、更稳定的社交关系。通过该次调查我们发现,已经有相当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开始介入到业主在小区中社交关系的形成过程中,以娱乐、 爱好 、运动等形式组织业主交流,促进业主间的沟通和关系建立,也有一部分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搭建了业主间的沟通平台,主要以物业服务软件中的社交功能为主。调查结果显示,业主对进行了社交服务的物业企业的认可度()明显高于未进行社交服务的物业企业的认可度()。

四、结束语

在提高业主归属感的因素中,最重要的两个因素即业主在小区的社会关系程度和业主对物业服务综合认可程度,都是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主动参与和改进提升的,尤其是物业服务中的社交服务,需要引起物业服务企业的重视。提升物业服务中社交服务,帮助业主建立稳定的在物业区域内社会关系,重新构建传统的“村落情感”或“集体情感”,有助于获得业主对物业管理区域的归属感。伴随业主归属感的增加,物业服务公司会获得业主更多的信任和认可。

物业管理中的法律热点问题研究 物业管理是现代化城市和房地产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作为一个新兴的专业行业,对于我国法律而言,它还是一个崭新的领域,我国还没有关于物业管理的国家立法,只存在一些立法技术高低不一、立法权限各不相同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规章。目前我国房地产业加速发展,物业管理中的法律问题亟需探讨研究,物业管理立法亟待完善健全。现就青岛市或全国物业管理事务中出现的几个热点问题加以分析,以供立法或实务操作中参考。 一、物业管理中的基本法律关系和法律调节原则。 物业管理中涉及的法律关系相当复杂,主要有以下三种基本的法律关系。1、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委员会或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对物业进行管理而相互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它是物业管理中最基本的一种法律关系。2、物业管理中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指行政机关对物业管理活动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等主体相互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的法律控制或调节。如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管理收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的法律调节。3、业主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指业主之间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民主协商,制定本物业的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等,共同遵守,实现物业小区的自治管理。 笔者认为,鉴于物业管理具有维护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双重特性,对于其中纷纭复杂的法律关系,法律调节应坚持以业主自治为基础,同时适当加强政府调节和监管。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中,对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方式、收费等,应坚持以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一致为原则。目前,我国地方规定均对物业收费实行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这只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初期的过渡性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应逐步交由市场进行调节,以提高物业管理的水平与效率。而对于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以及物业管理公司资质审定等行为,基于对业主利益的维护和上述行为的特殊性,应适当加强政府管理和立法调节。至于业主间的法律关系,应坚持以业主协商自治为原则,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允许业主通过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物业管理基本规则等,协议约定增加或放弃有关权利与义务,以实现对物业积极有效的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的诉讼地位。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成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它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这种制度设计实现和保障了众多业主对公共事务的民主高效的管理。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有权对物业管理区域内部事务进行自治决定,但对外能否直接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呢?在此,有必要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加以探讨。 实践中,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已非常普遍,其主要源于地方法规的认可。而业主委员会对侵犯业主利益的当事人能否代表业主直接提起诉讼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分几个层面加以分析。首先,业主委员会以何身份参与诉讼呢?个人认为,业主委员会并非企业或社团法人。部分地方法规直接将业主委员会界定为社团法人,笔者以为不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社会团体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业主委员会本身是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和维修基金等皆属于全体业主。那么,业主委员会应作为何种身份参加诉讼呢?笔者以为,立法上可将其界定为其他组织,以实现其参与诉讼保护业主利益的目的。其次,业主委员会是直接作为原告还是做为业主的代理人进行诉讼呢?业主委员会起诉之目的并非为了其本身权益,主要为了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因此,不论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或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犯,业主委员会只有经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授权,才能参与诉讼。最后,业主如何授权业主委员会代理诉讼呢?对于全体业主的共有权益,可按照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章程有关诉讼的规定,或直接进行诉讼或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诉讼,其判决结果对全体业主有约束力。对于部分业主共有权益受到侵害时,则必须另行具体授权。不论属于上述何种情况,均应向法院提交上述有关授权文件,或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会章程或业主授权委托书。 有鉴于此,未来立法应直接明确规定以下内容。1、或立法规定: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依照业主大会的规定,可以对外行使以下权利:代表全体业主参加诉讼,以及办理为参加诉讼而委托律师。当然,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则要相应制定有关程序,如决定诉讼或选择律师的表决权比例。2或立法规定:全体业主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业主委员会有权直接提起诉讼,全体业主承担后果或责任。惟有如此,才能避免业主逐一授权诉讼的繁琐程序,节省诉讼成本,并实现物业公共管理的高效运转。 三、承租人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 我们知道,业主指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其基于产权所有人的身份,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聘用物业管理公司和接受物业管理服务。承租人作为非产权使用人,其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呢?其行使权利与义务的根据又是什么呢? 部分地方法规规定,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享有同等权利与义务,并一起参加业主大会;或列席业主大会,并享有建议权、知情权。但各地规定均不完善或具体。 本人认为,承租人租赁的物业并非简单的物理性质的房屋。现代意义上的物业,应为附有各种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居住者接受物业管理制度制约的物业,即物业含义已向人文化发展。因此,承租人使用物业时,应有权享受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并必须接受物业管理制度的制约。 但我们必须知道,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既存在共同利益,也存在利益冲突,因此二者在物业管理中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不一致的。非业主使用人一般不关心物业的长期利益,不愿过多注意养护物业公用部分,作为业主也可能不关心在出租期间的物业管理质量。因此,应采取一定的权利架构互相制约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以达到对物业的精心养护。 笔者认为,应区分不同的权利与义务,有些可由法律直接规定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享有和承担,有的则应根据非业主使用人与业主间的约定来确定。对于一些非业主使用人生活必不可少的权利和保持物业小区生活环境所必需的义务,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同样享有和承担。比如,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而对于其他的权利与义务,应尊重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间的约定,以使民事交易更为灵活,充分发挥物业价值。另外,业主与承租人间的关于物业管理费用交纳的约定,毕竟属于双方间的合同关系,在未得到物业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若承租人欠交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应有权向物业所有人催交。 四、关于前期物业管理 广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即物业公司在项目建设前期接管物业之前,参与物业的规划、设计及建设,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建成后的物业能满足业主或使用人的需求。另一方面,则指物业公司对物业实际接管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有关规定对物业进行实际管理。狭义的前期物业管理,只包括后一项内容。我们目前常谈的物业管理,也是指狭义的物业管理。 关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目前房地产开发实践中出现不多。其实,它有着重要的意义:物业管理企业在规划设计和建筑阶段就介入,可以利用其专业知识对规划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一方面使规划设计和建筑满足国家在物业管理方面的技术标准,一方面使其考虑到建成交付使用后的管理要求,更好的衔接规划设计和物业管理,满足业主和使用人的需求。对于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我国立法上没有规定,但在《建设部房地业司关于贯彻建设部第33号〈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第二点指出:“对在建的住宅小区,要按《办法》要求,提前做出物业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个人认为,在以后的立法中,应当将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进行规定,以更有利于物业管理事业的发展。国家主要应该从保障业主权利和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出发,制定一些基本的程序和最低的标准,至于实际如何介入和介入到何种程度,可以给予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进行选择的自由。 下面主要说一下狭义的物业管理。 1、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的签订主体 1999年10月14日,建设部下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中,指出该协议的主体甲方为:“房地产开发单位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为“购房者(业主)”。该协议对主体的定位有所不妥。笔者认为,首先,在业主未入住物业之前,让物业管理企业逐个与每位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程序上复杂,缺乏可操作性,每位业主是否皆愿意委托该企业进行管理,也有待商榷。同时,它也意味着还存在着另一个开发商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合同,这个合同也应该称为《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其次,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住宅小区房屋前,应当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住宅小区的管理,并与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既然要求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写明物业管理方式,则意味着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因此,将签订与落实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以法定的形式确定为开发商的强制义务,比以逐一与业主签订协议的形式确定为合同义务,更为现实和具备操作性。 因此,个人认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应当由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订,购房者只需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对物业管理的方式、物业公司的选聘等事项进行约定即可。但笔者另外不得不指出,建设部《商品房购销合同》95年示范文本第二十条规定:“……在小区(楼宇)管理委员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甲方指定 公司负责业管理,乙方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但在2000年合同示范文本中却无此项约定,操作中应引起注意。 2、前期物业管理的期限和费用承担。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开始时间,各地立法分歧不大。一般皆规定为在业主入住前开始,即在物业出售前就应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便迎接业主入住和方便业主生活,至于具体的开始时间,可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协定。 关于前期物业管理的结束时间,一般规定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并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后。该项内容一般由各地立法直接规定,主要基于在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时对业主使用物业的保障。 重要的问题是,前期物业管理费用应由谁承担?目前各地一般规定为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如《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新建物业投入使用至业主委员会成立并聘用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前的前期物业管理,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若因各种原因导致业主委员会不能按规定及时成立或成立后未选定委托物业公司,此时仍由开发商无限期承担,未免有失公平。 另一个问题是,从实际使用的角度。应坚持谁使用谁付费谁受益的原则,即业主入住后,不管业主委员会是否成立,皆应由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交付费用,至于未售出部分,则理应由开发商承担。关于此,《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可借鉴之处,其第四十六条规定:“自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至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承担;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该条规定比较合理,但尚有以下问题不能解决。即若“自新建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至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由住宅出售单位和买受人按照住宅转让合同的约定承担,”但住宅转让合同无约定,该费用应由谁承担呢?笔者认为,根据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则应由入住者承担。 五、关于物业管理费用的追缴问题 催交物业管理费用,是令物业管理公司头疼的问题。物业管理欠费,已严重影响到某些物业公司的经营。有些物业公司采取停水停电等激烈措施,以达到收费目的。甚至某些地方立法亦有此规定,如《海南经济特区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拖欠费用的业主,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交者,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措施,但应当提前5天书面通知当事人。”该行为是否适当或合法,有待商榷。笔者以为,供水、供电、供气是业主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燃气公司之间有偿使用水电气的合同法律关系,业主欠交水电气费,上述公司可以依法予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等,而物业公司似乎无权利用该手段追缴物业管理费用,最多可以停止对该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对此,我国未来立法上,可借鉴香港或其他国家的做法。香港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只要公共契约有规定,倘若业主不遵守公共契约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业主立案法团可以将该物业在大厦的权益出售,或者将所欠款向呈报田土注册处登记备案,将该业主在大厦的权益作为抵押,或者扣收住客交给业主的租金,业主立案法团可以要求住客从其应交纳给业主的租金中,扣除业主拖欠的物业管理费用,转交给业主立案法团,凡住客以此扣除的款项视为已交纳给业主。法国住宅分层所有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共有所有权人对所分担的公共费用和负担,以于其享益部分上所设定的法定抵押权予以担保。瑞士民法第七十一二条第九款和第十款确定了保障债务履行的法定质权和留质权制度,关于法定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时,全体楼层所有人有请求对其应有份额建立质权的权利。”关于留质权,其规定:“分摊给楼层所有人最近三年的费用,楼层所有人未支付该费用时,全体楼层所有人对其房屋内及附属于房屋的设备或供房屋利用的动产,与出租人相同,享有留质权。”美国法律规定住宅所有人在未能履行其费用分担义务时,管理人或实施管理、修理行为之人就该住宅所有人的财产有优先受偿权,此优先受偿权除捐税及登记在前之抵押权外,优先于其他债权。 六、关于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问题。 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对其均有详细的规定。 《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同时规定:“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比例向业主续筹。”(笔者在此仅谈及商品房。) 在此,笔者仅提出几个问题,以供实践中或立法中注意。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分别不同情形,对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进行了规定,如对地基和主体工程规定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等。同时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也要求开发商在不同期限内实施住宅质量保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又对此进一步规定 因此,可以肯定,住宅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应该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即由开发商或施工单位保修,而不应动用维修基金。因此,有必要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制订比较详细的管理办法。同时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和业户委员会在动用维修基金时注意审查有关事项。 2、目前青岛市并未严格执行上述《办法》中的规定,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并未代为收取购房款的2—3%的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实践中,继续沿用青岛市物价局、市建委等部门联合颁发的青价房[1998]115号《关于制定青岛市普遍住宅小区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费标准的通知》,即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收取。应注意的是,青岛市《通知》自1998年7月1日起执行,而建设部《办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可见,青岛市地方规定或实践应尽快与建设部《办法》相统一。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毕业论文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一类重要的民事案件,此类案件标的额较大,专业化程度较高,而且往往涉及农民工工资等敏感问题,审理难度较大。在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的审判实践中,此类案件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建设工程合同效力以及工程款的支付这两个方面。笔者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就审判实践中合同效力和工程款支付问题的处理进行一些探讨,希望能引发大家的讨论和交流,以统一思想和认识。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一)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这是目前审判实践中最常见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⑴没有相应资质即承包工程;⑵无资质的个人以有资质企业的名义承包合同。(二)审判实践中认定合同效力的一些特殊情形⒈对个人之间的建筑民房协议,一般应当认定有效而不应以无资质为由认定无效。目前在一些农村地区(或者是城郊),房屋都是由个人自建,通常这些建房人不找正规的有资质的建筑企业,而是自行通过别人介绍来找几个人盖房,从而签订建房协议。我们认为,这种情形在现实中普遍存在,而且双方都是完全自愿的,所建房屋也只是供个人居住使用,因此不应当因施工方不具备资质而认定这种建房协议无效,在判决理由上可以将这种合同认定为承揽合同或者是劳务合同。⒉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具备资质,之后不具备资质,则合同仍然有效。由于建设方只能在订立合同时确认相对方是否具有资质,而无从确定订立合同后承包方资质是否变更,所以这种情况不能因承包方无资质认定合同无效,使承包方逃避违约责任。⒊一些个人之间、或者是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施工协议,在实践中通常不明确认定其为无效。这种情形在我庭审理的二审案件中大量存在,工程不大(金额一般都是几万或者几十万),承包方是个人,建设方则是单位或者个人,其中还有转包的情况。此种案件的发生,其社会根源是许多小规模的工程(百万元以下),在现实中建设方很少找正规的建筑企业,而是直接找个人完成施工。因为这些小规模的工程通常不至于发生特别严重的质量问题,建设方对这种工程也没有太高的工艺要求,这样直接找个人施工,费用比较低廉。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就是,对于这种小工程,即使找一些正规的建筑企业承包,则这些建筑企业有时也会将这种小工程转包给个人施工。原因很简单,这种小工程总价款比较低,而正规的建筑企业运作成本比较高,很难获得利润。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这类小工程在目前几乎都是由个人进行承包,这也就给审判实践带来了问题,就是如何认定这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效力。我们认为,简单的以个人没有资质而认定这类合同为无效,是不妥当的:首先,这类合同的订立双方是完全自愿的,而且大多都是建设方为了节省资金而主动要求的,很少有个人隐瞒或者欺,建设方也都明知个人不具备资质,这些个人通常都是组织一些农民工进行施工,工资十分低廉;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将使建设方逃脱及时支付工程款的责任(不必因迟延付款而承担违约责任),等于变相鼓励建设方寻找个人施工,这样花费少而且责任也小,同时,这样也会产生农民工不能及时获取工资的社会问题。其次,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则施工人的一些违约行为,比如迟延完工、质量问题,即使给建设方造成损害,建设方也无从要求赔偿,而且施工人对工程也没有保修责任,这对建设方的保护也是不周到的。这样就会造成一个恶性循环,建设方会尽力拖欠工程款,而施工方相应的也会不注意施工质量。第三,如果确认合同无效,则工程款的数额将难以确定。这类案件中,通常双方对工程款都会有一个确认,如果合同无效,就要进行鉴定来确定工程款,这些小工程是很难找鉴定机构的,而且这样数量众多的案件全部都鉴定,会增加审判的周期和成本,不利于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个人施工的鉴定取费标准如何确定,是否应当扣除利润、税金、间接费等也是一个难题。最后,应当看到,这种小工程大多由个人承包建设,是由建筑市场的现状造成的。当前正规的建筑企业都是国有大型企业,很少会涉足这种小工程,从而给个人创造了小工程的市场空间。因此,这种情形只能通过建筑市场的充分发展成熟才能真正得以解决,而不可能因法院一概认定合同无效就能杜绝;相反地,简单认定合同无效,会使当事人游离于合同保护之外而无须遵守任何约定,导致市场秩序更加混乱。从正视现实、规范市场的角度出发,显然不应当简单的一概认定此类合同无效。所以,对于这类合同的效力,不应简单的认定其为无效,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我们建议可以采用以下办法处理:一是如果此类工程规模比较小,比如只是一些“铺砖、挖沟、拆除改造、或者零星土建”,而并不涉及大的楼房主体建设,可以认定属于承揽合同,而非建设工程合同,从而无须因承包方资质问题而认定合同无效;二是如果个人是包清工,只提供劳务,则可以认定属于劳务合同;三是如果确实是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此时个人没有资质而合同无效,则可以参考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即只要质量合格,承包方可以按约定要求工程款,但同时还应当明确,承包方按约定受领工程款,也必须承担对应的约定义务,如保修、按期完工等,以贯彻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平原则。⒋没有开工许可证的后果只是不能施工,与建设工程合同效力本身无关。因为没有取得开工许可证,只是不能进行施工,与合同的效力没有关系。即使在没有开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工程进行了施工,也只是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不影响合同效力。“没有办理开工许可证则合同无效”这一抗辩理由,在实践中多是由建设方提出。这与前面提到的施工方提出“签订合同后不具备资质则合同无效”的理由,两者如出一辙,还包括有“未经招投标则合同无效”。实际上,这都是违约方为了逃避违约责任而想出的办法。其实,在法理上,英美法的衡平原则早有“请求救济者须有洁净之手”理论,大陆法也有“不法给付不得请求返还”这一规定,简而言之,就是当事人不能因主张自己的违规行为而获取利益。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其实也暗含这一法理,当事人因违规行为所获取的利益(免除违约责任)当然不属“合法”权益,因而不应受法律保护。如果能确立这样的司法原则和观念,对于防止当事人不法获取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诚信体系,惩治违约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拟订一个框架,然后自己填入内容,按照论文格式写,要范文的来

在现代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合同管理是 企业管理 的重要内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法规与合同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探讨

【摘要】结合当代建筑工程管理实际阐述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内容,分析招标投标主要存在的问题和其重要性,进一步提出具体的解决 方法 。

【关键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招标投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是一种以建筑工程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方式,招标人将要与委托的内容告诉投标人,然后对不同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价,从而找出信誉可靠、报价合理、技术能力强、综合水平高的单位。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买方选出优胜者后就会与之签订合同。

1.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分析

随着招投标制度的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对于施工企业和单位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根据时代的要求来提高施工企业的管理规范水平,节省开支,提高生产效率,要合理地选用定额和工程量的计算,准确测算成本,预计不可见的风险,提高自身的投标能力。

工程合同管理的含义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 规章制度 ,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现阶段存在问题

虽然招投标市场的前景很好,但同时我们也绝不可忽略目前它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是对施工企业管理的审查监管不力,阻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一些地方非法设置招投标的环节,对资质验证、登记注册、行政审批不严加管理,甚至带有地方保护性色彩,这些做法是不恰当的,也是绝不允许的,有些人为了自身利益就会采取这样铤而走险的方式。有些企业根本不具备投标资格,依靠一些非法手段借机挂靠别的企业资质中标,这对于其他通过投标竞争的买方是不公平的,同时违背了市场规则。如今这种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是很常见的,不仅不利于投标市场的稳定同时也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其次就是审批违规和规避招标,有一些建筑工程单位不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做,行事不严谨分包管理不严界限划分不清晰,随意进行转包。还有一些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泄露投标活动的情况和资料,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行政主管机构必须严加监管制止这种现象的发生。

2.现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

很多地方存在违反基建程序的做法,例如,不具备投标资格的无独立资质的挂靠他人企业资质中标。或者是施工企业存在资格控制检查不到位的情况。这是当前工程建筑模式的一个影响力极大的弊病。这种弊病不但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影响施工费质量。其次,还存在许多不可避免的隐患。建设单位不按照招标的规定承包施工单位。违规审批和规避招标。层层转包等现象。在建设工程招标的建设当中,由于企业缺少制定合同方面的专业人才,并且相关工作人员缺乏工作 经验 ,不熟悉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的制度以及工程经济以及 管理知识 。因此,导致招标出现了很多纰漏,例如,招投标的文件不正规。标底变动多,不准确。甚至会出现泄露标底的情况出现。投标书的编制不完善,甚至会出现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微利标的方式故意的压低报价甚至导致出现招标亏损的现象。

3.标段划分

可以根据承包商的技术水平,机械化程度和管理 措施 以及行政区域情况等因素来划分建筑工程施工标段。标段的划分可大可小。大的标段主要是针对大型工程承包商招标。小的标段主要是面向小型的专业化施工队伍招标。但是标段的划分要适宜适度。如果标段划分的过小就会出现监理和业主的管理工作量增加或者是施工出现不协调的情况。进而导致施工的成本增加,对工程的投资控制造成不利的影响。

4.加强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主要应对措施

建筑工程的招标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情,为了应随建筑工程招标当中出现的问题,我们必须要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规范招投标活动、健全制度。如果不能解决,招投标过程出现的问题,就会严重的影响建筑行业的良好形象甚至会严重导致建筑工程市场秩序。破坏建筑行业的创新性发展。

完善招标投标法律制度、确保招标公开、规范招标程序

建筑工程的招标不仅仅局限于一方面,必须要明确延伸和扩大招标的范围和覆盖面。主要是延伸至装潢、建筑设备、建筑和工程监管等各个方面。在招投标时,要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的相关法规。另外,要确保招标公开透明,减少受贿的现象。招投标的过程,结果都应该自觉的接受社会,政府和人民的监督。对于一些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或者是招标活动的行为,要依法来追究相关的责任人,主要包括领导或者是直接责任人。要及时公开相关的信息,保证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加大资格预审工作量

要进一步的扩大资格预审的范围,方方面面的了解承包商的信息。主要是人员的资质,主要包括总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好要了解承包商的信用水平以及这几年承包商完成工程时所利用的专利技术。这些专业技术要有相应的专业证书的证明。从这些证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承包商是否可以降低费用的整体水平,而且可以提供一些核心机密。

设立评委专家库

设立评委专家库,制定专业齐全、管理统一的评委专家名册,充分的发挥评委专家名册的作用,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提供可利用的有效资源。同时,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评价。同时,每年要向专家库中补充人才,对评标工作当中的受贿和索贿等暗箱操作等违反法规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一旦查实,要对评标专家严格处理,取消评标资格。

加强招投标制度管理

各级建筑工程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取消带有地方保护倾向的不恰当的做法。同时对于地方非凡设置招投标环节的行政审批、资质验证和注册登记等行为要严厉打击。要确保各地招投标制度的协调统一。相关的主管部门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资格核备制度,加强对招标人的管理。同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依法的开展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督促招标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和基本建设程序。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规范,对违法的招标代理机构,要取消代理资格并依法严格处理。

结束语:建筑工程管理中招投标工作是一切工作开展的基础。为了实现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公正和公平、客观和准确,就需要将合同管理和建筑工程的招标活动相结合。对于建筑工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加以解决。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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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盛民,马达. 关于加强电力科研院所合同管理的几点思考[J]. 经济师. 2009(08):07-08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与对策

摘要: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一片大好的发展背景下,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的合同管理,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对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中合同的科学管理,能够促进投资成本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合理而均衡的分配,从而使建筑工程项目获得更高的增值,并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本文首先对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然后就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对策发表了一些浅要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1-828X(2014)06-0-01

一、引言

由于社会以及科技的快速发展,目前城市化建设的主流之一就是工程项目的建设,在这样的形势下,建设单位就一定要完成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要将不同方面的管理,比如工程进展、安全以及质量等管理都要有效融入到建设单位的管理系统中。否则,只要没有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等工作,就会影响到其施工计划乃至整个工程的质量安全,进而阻碍工程项目总体建设管理工作,有时还会对工程的应用功能以及结构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本文首先对我国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然后就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对策发表了一些浅要的看法和建议。

二、合同管理在我国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基本特点及现状分析

1.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控制价的不科学。受当前建筑工程市场供求严重失衡的因素影响,部分建设单位不顾客观条件,一味的压低工程造价,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这部分建设单位所提供的标底也就无法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工程项目建设的价格。同样的,在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合同签订时如何尽量防止业主不合理投资计划的干扰,并避免由于其对工程量计价清单、标底进行人为的调整而导致的施工合同的控制价严重脱离建筑工程项目实际需求的情况发生,是各参建单位亟待解决的难题。

2.追加投资现象严重。现阶段,国内进行的建筑工程管理并没有认识到项目计划的前期阶段进行的造价管理以及控制,项目造价管理控制的重点是项目造价的决算阶段以及施工阶段,也就造成了先建设,然后再算账的问题。所以,项目建设过程中往往需要进行再次投资。一些项目只是在项目将要完成时,才发现项目造价已经大大超过项目的投资计划,进而对项目工程的预期效益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

3.现场签证混乱。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工程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的过程中,由于一些工程监理人员对有关规定、预结算知识和造价管理掌握不够准确,从而会发生对不该签证的项目进行盲目签证的现象,有的签证甚至只由施工单位填写,不予以认真核实就签字盖章;同时,一些施工部门制造假签证,进而设计相应的名目,当出现实际问题时并不会办理签证,只是当项目结算时办理签证;一些施工单位甚至还办理一些没有缘由的签证。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工作相对混乱,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的正常市场秩序已经被严重破坏。

三、关于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1.确保施工合同控制价科学详实。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而施工合同控制价又是施工合同的核心,其作用和影响可谓不言而喻。一项优秀的施工合同控制价,不仅要确保清单当中所有子项目的内容以及要求都有清晰的定位和明白的表述,而且还要尽量保证其中的分项工程清单也基本没有缺陷和不足之处,从而保证其不留下漏洞和隐患。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即便是对于那些已经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同样也应当由多人进行反复核查,杜绝留下缺陷和问题。

2.做好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事前控制。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来说,项目设计过程的造价控制的重要性相对较大,而如果仅仅强调项目工程造价管理的施工过程管理,达到的管理效果往往较小。所以,在进行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时不仅仅是强调投资的最小化,而且要增加工程造价的价值。也就是使用价值工程,研究分析产品的功能,不仅要求建筑工程项目造价的最低化,同时也要确保项目产品功能的实现,进而提升产品的价值,所以主要工作是加强设计过程的经济合理性。

3.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的造价管理。在进行工程施工设计时,在合同总价控制和合理利润取得的前提下,应当进行技术评审以及经济核算,这样就可以获取较为科学,相对合理的施工方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管理过程中,因为现场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环境与设计条件不符、灾害性及季节性气候等,合同变更在所难免。也可以根据业主或实际情况的需求,调整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在保证质量及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就能够实现对工程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进行管理控制。除此之外,项目施工时往往会出现现场签证问题,而施工单位在办理这些签证时必须根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招标文件,因此在合同中制定合理详细的签证条款,可以确保签证内容处在施工双方共同认可的调整范围,这样才可以保证签证过程的有理有据,进而将其作为工程造价索赔的证据。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大踏步快速发展,我国正在进行的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和控制,在建筑工程发展中体现出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一片大好的发展背景下,加强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有着非同寻常的作用。与此同时,通过对建筑施工成本控制中的合同管理和科学控制,能够促进投资成本在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合理而均衡的分配,从而使建筑施工项目获得更高的增值,并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建设以及城市化步伐的加快。

参考文献:

[1]王政.建筑工程造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Heilongjia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formation,2011(03).

[2]薛依东.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中的造价控制[J].中国建设信息,2006(13).

[3]王芬.土建工程造价管理的科学控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8).

[4]纪淑英.试论建筑工程造价中的管理与控制[J].Modern Economic Information,2011(01).

[5]陆宁,苏川川,徐菲,罗岚.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内工程造价的投资控制[J].价值工程,2010(10).

谈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施工索赔

【摘 要】在合同管理中,施工索赔无疑被大多数施工承建商视为一大利器,但如何进行有效的施工索赔,仍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课题。我们必须了解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及时有效地提出索赔申请,合理合法地获得索赔。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施工索赔

随着建筑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买方市场强势挤压着施工承建商的获利空间,“管理中出效益、管理中求生存”已成为施工承建商的迫切要求。在合同管理中,施工索赔无疑被大多数施工承建商视为一大利器,但如何进行有效的施工索赔,仍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的课题。我们必须了解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及时有效地提出索赔申请,合理合法地获得索赔。

在当前建筑市场以买方市场占主导地位的现实情况下,施工承建商必须紧紧依靠建筑法律、法规,运用合法的索赔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树立索赔意识的基础上,了解施工索赔的概念及特征,识别索赔的起因和分类,遵守索赔的程序,正确运用索赔的方法技巧,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一、施工索赔的基本内容

1.索赔是双向性的

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亦可进行反向索赔。由于在索赔处理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地位,对承包人的违约可以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扣抵、扣留保留金或通过履约保函向银行索赔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因此工程实践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2.索赔是损失的补偿

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额外开支;权利损害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一方权利上的损害,如由于恶劣气候条件对工程进度的不利影响,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延长等。

3.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

索赔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工程签证不同。在施工过程中签证是承发包就额外费用补偿或工期延长等达成一致的书面证明材料和补充协议,可直接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而索赔要求能否最终实现,必须经承发包双方确认后方可实现。许多人一听“索赔”二字,很容易联想到争议的仲裁、诉讼或双方激烈的对抗,因此往往认为应当尽可能避免索赔,担心因索赔而影响双方的合作或感情。实质上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或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的基础上争取合理的偿付。索赔同守约、合作并不矛盾对立。索赔本身就是市场经济中合作的一部分,只要施工承包商的索赔申请是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或符合相关惯例的,就应该理直气壮的、主动的向业主索赔。

二、施工索赔的起因

引起工程索赔的原因非常多和复杂,主要有以下方面:

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

现代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工程项目的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性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合同必须在工程开始前签订,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做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

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

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诸如地质条件变化、材料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等,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些因素同样会导致工程工期和费用的变化。

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

由于工程参与单位多,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包人、工程师、分包人、指定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合作者,造成他人损失,从而导致索赔。

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词不当、缺陷、图纸错误、以及合同文件前后自相矛盾或者可作不同解释等问题,容易造成合同双方对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从而出现索赔。以上这些问题会随着工程的逐步开展而不断暴露出来,必然使工程项目受到影响,导致工程项目成本和工期的变化,这就是索赔形成的根源。因此,索赔的发生,不仅是一个索赔意识或合同观念的问题,从本质上讲,索赔也是一种客观存在。

三、重视合同管理,减少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涉及工程管理、合同控制、施工技术、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经济学、相关法律法规等多学科、多专业工作,是一项复杂且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考虑到目前的工程施工项目大型化、国际化的发展趋势,国际惯例、FIDIC 条款、国外设计施工规范的转换应用都对索赔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做好索赔工作,认真落实以下措施是必要的。

1.全员参与,树立索赔意识

由于施工索赔工作的多学科、多专业的特点,仅仅依靠合同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施工承包单位凡是直接从事施工现场管理、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管理、 经营合同 管理的人员都应被纳入索赔管理工作,得到索赔知识的相关培训,熟悉索赔业务,牢固树立索赔意识,使其只要在所属工作范围内发生索赔事件,就能采用正确的方法,按照正式的程序,通过正常的 渠道 及时的提出索赔。

2.风险评估,早计划、早安排

施工索赔是由于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多变性和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和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造成的。要做好施工索赔,施工合同签订前风险评估是必不可少的。工程施工管理层应结合施工风险评估 报告 ,制定详细的应对计划,形成施工索赔工作的计划大纲。施工实施过程中,可采用 P(计划)- D(执行)- C(检查)- A(实施)循环的跟踪方法,定期更新索赔 工作计划 ,解决出现的问题,推动索赔工作有序进行。

3.奖惩分明,积极投入索赔工作

理论上,从事施工索赔工作的人员应热爱索赔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有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熟悉业务及有关规定,懂技术并具有经营业务知识,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为自身繁忙工作的影响,“索赔工作”往往被一些施工项目管理人员视为“额外工作”而忽视。这就需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方案中明示奖惩方法,细化措施,给施工索赔工作注入充分的“动力”,使索赔管理相关人员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4.实事求是,以理服人

由于索赔具有“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的特性,实事求是的记录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收集完整的索赔依据,提供准确的计算书,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5.积极沟通,尽快达成共识

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施工承建商才是施工的“专业人士”。在可控的“索赔事件”发生前,给工程师和业主善意的提醒;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在提出索赔意向时,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索赔事件”扩大;在处理“索赔事件”过程中,及时通知工程师或业主见证和检查工作;在索赔协商中,索赔人员要有信心、耐心和毅力,反复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只要是合理的,就应该采纳,并对索赔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便双方尽快达成共识。

四、 总结

针对索赔产生的原因和索赔的分类,准确掌握施工合同的工作范围和施工条款的约定,参照合同风险评估中的注意要点,建立索赔工作预案,提高索赔意识,做到未雨绸缪。施工索赔是施工合同管理下的“常态”工作,只要我们了解了索赔可能产生的原因,树立索赔管理意识,采取正确的应对方法,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索赔活动,我们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施工项目管理中有效地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

参考文献

[1]张永波,何伯森 FIDIC 新版合同条件导读与解析(M) 北京: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 2003

[2]梁槛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 第二版 (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3]朱树英 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M) 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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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毕业设计论文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基础以及能够形成内部空间,满足人们生产、居住、学习、公共活动需要的工程。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建筑工程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欢迎大家的阅读参考。

摘 要: 主要对建筑工程投标过程中应采取的策略和技巧进行分析,策略、技巧运用得当,可增加建筑企业投标的中标率,又可以获得较高的期望利润。

关键词: 建筑工程;投标;策略;技巧

引言

工程投标,是指各投标人依据自身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争取获得实施资格。为了规范我国建筑市场的招投标活动,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优化配置,1999年8月30日全国人大九届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标志着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步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本文主要对投标过程中应采取的策略进行分析。投标策略指建设工程承包商为了达到中标目的而在投标过程中所采用的手段和方法,是建设工程投标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运用适宜的投标策略和技巧,可增加投标的中标率,又可以获得较大的期望利润。

一、投标决策分析

企业可能同时面临多个项目的投标机会,受施工能力所限,不可能实践所有的投标机会,而应在多个项目中进行选择;就某一具体项目而言,从效益的角度看有赢利标、保本

标和亏损标,企业需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现实状况进行投标决策,以实现企业的既定目标,诸如:获取赢利,占领市场,树立企业新形象等。

首先,通常应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承包招标项目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即是否有能力承包该项目,能否抽调出管理力量、技术力量参加项目实施,竞争对手是否有明显优势。

(2)招标项目的可靠性。例如,项目城市规划许可证及土地使用许可证等审批是否已完成,资金是否已经落实等。

(3)招标项目的承包条件。

(4)影响中标机会的内部因素包括企业在技术、经济、管理及信誉方面的实力;外部因素包括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情况、竞争对手实力和竞争形势情况、法律法规情况、工程风险情况等。

其次,若面临以下情况应放弃投标:

(1)工程规模、技术要求超过本企业技术等级的项目;

(2)本企业业务范围和经营能力之外的项目;

(3)本企业目前承包任务比较饱满,而招标工程的风险较大的项目;

(4)本企业技术等级、经营、施工水平明显不如竞争对手的项目。

二、投标策略分析

企业若决定参与投标,应采取相应策略,力争中标。

1.掌握信息,把握情势

信息是制定科学合理策略的基础,企业必须注重有关投标信息的搜集、整理与处理工作,对招标信息进行全面分析,把握其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比如:有关项目特点、材料市场价格、人工费水平、业主信誉、投资保证程度、监理工程师情况、可能参与竞争的对手情况、竞争形势、风险问题等。

2.以长治短,以优胜劣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应客观分析自身优势:

首先在技术方面:(1)应有精通本行业的估算师、建筑师、工程师、会计师、工程师和管理专家组成的组织机构;

(2)有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专业特长,能解决技术难度大和各类工程施工的技术难题的能力。(3)有与招标项目同类型工程的施工经验。(4)有一定技术实力的合作伙伴。

其次在经济实方面:(1)有垫付资金的能力;(2)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和机具设备及其投入所需的资金;(3)有一定的资金周转用来支付施工用款;(4)有支付各种担保的能力;

(5)有支付各种纳税和保险的能力;(6)有一定能力承担

不可抗力带来的风险。

同时在管理方面,应注重成本控制。如缩短工期,进行定额管理,辅以奖罚办法;减少管理人员,培养工人一专多能;节约材料;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等。要有重质量、重效益的意识,要有切实可行的措施。

最后在信誉方面,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约,保证施工安全、工期、和质量。建立良好的信誉,这是投标中标的重要标准。

在对自身优势明确把握的前提下,才能以长治短。

3.随机应变、争取主动

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投标单位应根据企业内部和外部条件,准备多种方案和措施,权衡利弊,高瞻远瞩,掌握主动权。

三、投标报价技巧分析

1.不平衡报价法

不平衡报价,是指在总价基本确定的前提下调整内部各个子项的报价,以期既不影响总报价,又在中标后投标人可尽早收回垫支于工程中的资金和获取较好的经济效益。通常采用的不平衡报价有下列几种情况:

(1)对能早期结账收回工程款的项目(如土方、基础等)的单价可报以较高价,以利用资金周转;对后期项目(如

装饰、电气设备安装等)单价可适当降低。

(2)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其单价可提高,而工程量数量有错误的早期项目,其单价可降低。但上述两点要统筹考虑。对于工程量数量有错误的早期工程,如不可能完成工程量表中的数量,则不能盲目抬高单价,需要具体分析后再确定。

(3)图纸内容不明确,估计修改后工程量要增加的,其单价可提高。

(4)没有工程量只填报单价的项目,其单价宜高。这样既不影响总的投标报价,又可多获利。

(5)对于暂定项目,其实施的可能性大的项目,价格可定高价;估计该工程不一定实施的可定低价。

2.提高零星用工报价

若评标规则中的合同价格未将零星用工包括在内,清单里面也没有具体的用工数量,零星用工(计日工)一般可稍高于工程单价表中的工资单价,因零星用工不属于承包有效合同总价的范围,发生时实报实销,也可多获利。

3.多方案报价法

多方案报价法是利用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或合同条款不够明确之处,以争取达到修改工程说明书和合同为目的的一种报价法。这种报价法可减少投标风险又可避免因增加不可

预见费使报价过高而被淘汰。其具体做法是在标书上报两价目单价,一是按原工程说明书合同条款报一个价,二是加以注解“,如工程设计文件、图纸或合同条款可做某些改变时”,则可降低多少的费用,使报价成为最低,以吸引业主修改说明书和合同条款。

4.突然降价法

突然降价法是指为迷惑竞争对手而采用的一种竞争方法。通常在准备投标报价的过程中预先考虑好降价的幅度,然后有意散布假情报,如打算弃标,按一般情况报价或准备报高价等,临近投标截止日期,突然前往投标,并降低报价,以期战胜竞争对手。

5.先亏后赢法

有的建筑施工企业为了打入某一地区或某一领域,依靠自身实力,采取不惜代价、只求中标的低报价投标方案。一旦中标后,可以承揽这一地区或这一领域更多的工程任务,达到总体赢利的目的。建设工程承包商对招标工程进行投标时,除了应在投标报价上下工夫外,还应注意掌握其他方面的技巧。

6.聘请投标搭理人

投标人在招标工程所在地聘请代理人为自己出谋划策,协助中标。

7.寻求联合投标

一家承包商实力不足,可联合其他企业,特别是联合工程所在地的公司或技术装备先进的著名公司投标。

8.许诺优惠条件

投标人若有降低价格或支付条件要求、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提出新技术和新设计方案,以及免费提供补充物资和设备、免费代为培训人员等方面优惠条件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招标人组织评标时,一般要考虑报价、技术方案、工期、支付条件等方面的因素。因此,投标文件中附带优惠条件,有利于争取中标。

9.积极开展公关活动

公关活动是投标人宣传和推销自我、沟通和联络感情、树立良好形象的重要活动。但是不能采取非法手段取中标。

结束语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要将采购行为置于透明的环境建筑工程师论文范文下载:浅析建筑工程投标策略和技巧中,防止XX行为的发生。因此,在投标过程中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善谋良策才能在招标采购活动中运筹自如,胜券在握。

参考文献:

[1]赵来彬,贾莲英,等.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

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102-108.

[2]刘钦.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113-116.

[3]罗劲松.建筑工程投标策略浅析[J].四川建筑科学研究,2005,31(4):159-160.

摘 要: 材料是形成建筑主体的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在建筑经营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工程的造价具有很大的影响。合理确定材料的进场时间与采购数量是控制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的有效措施;是降低工程成本的根本途径;是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主要方法。

关键词: 材料成本;批量采购;管理;效益

材料是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前提,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任何工程都将无法建设。正确处理材料的批量采购与建设成本的匹配关系,是建筑行业要优先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加强建筑材料的核算与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材料是指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备用件,包装材料,燃料等。材料科目按照其流动性排列在资产的前列,仅从它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排列顺序,就能够看出它的重要程度。它既是流动资产,也属于存货的种类,它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材料所包含的经济价值,可随生产经营活动的变化而流动,并带来企业现金流量的变化;二是材料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伴随着生产经营活动而改变自身的形态,且改变其本身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势必影响到企业最终的利润。

建筑材料,是形成建筑成果的实体;是构成建设成本的主体;是形成建筑产品的主力;是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动性极强且可随时变现,如果不能正确的核算与管理,不但会造成资金运用效率的降低,而且会加大会计账目记录与市场价格的偏差,导致会计信息错误和失真。材料的积压,不仅会加大资金的占用,而且可能导致材料的损失与毁损,并会因新产品的出现而“退役”。所以加强材料的核算与管理,无论是对施工企业,还是对建设单位,都具有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材料应按品种的不同分类采购和管理

材料的品种繁多,取得的渠道各不相同,各部门的管理和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材料的日常核算,可以按实际成本计算,也可以按历史成本入账。作为建筑行业的材料价格,一般是在当地建设管理部门按期公布的“建筑材料信息价”的具体指导下,分阶段按实际采购成本核算。材料的收发、账簿的记录,均采用实际成本法。

随着高科技成果在建筑行业的不断转化,新材料的`不断推陈出新,越来越多的老材料因功能单调而显得落后,因不适应新的规范要求被限制使用;由于第一文库网建筑施工的方法不断地向机械化、工业化发展,使以前的原材料进场,变成了现在的半成品采购;由原来的现场作坊,变成了现代的工厂化操作。这不仅给材料的采购工作带来了新的难题,也向成本核算部门提出了新的挑战。是采购原材料现场加工,还是购买半成品直接安装?以何种方式采购才能降低施工成本?何种方案才能更有利于施工的进行?这需要管理会计对多种方案的成本,进行具体分析、比较后,作出最优方案的选择。

三、建筑材料分类管理的基本方法

1制定和测算定额,指标性限额管理。在施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种材料消耗的定额管理,首先,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具备客观、公正的态度,要有科学的依据,不得胡编乱造。其次,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具有严肃性、权威性,要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仔细测算,不得以个别人的意图或暗示作为技术依据。再次,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建立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应符合先进合理的科学水平。最后,消耗定额的制定应具有通用性,应遵循普遍经验适应于个案的原则,不得从个案、特例推向工程的全面。定额制定以后,则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更改。

按照经济权重的大小,分类进行管理。将建筑材料划分为A、B、C三类,分品种重点管理A,分类别一般控制B,按总额灵活掌握。按照建筑材料的经济权重的大小进行重点、一般和灵活的管理方式,即能达到重点控制、总体把握的目的;又能使建筑材料采购工作,抓大放小,管理灵活。A类材料:金额较大,但品种数量较少,如电梯、水泵,品种数量不多,单位价值却相当大,对建筑成本有一定的影响。B类材料:单价一般,品种数量相对较大,如钢筋、水泥,单位价值虽小,但品种数量比较多,总体数额极大,对建筑成本起着决定性的影响。C类材料:品种繁多,用量较少且单位价值很小,如铁钉、木屑等,品种非常零乱,所占金额较小,对建筑工程的造价不能构成明显的影响。因此,A类材料由于单体价值较大,而品种数量较少,较易控制;B类材料金额相对较小,品种数量很多,其总价值很高,应重点管理;C类材料品种数量繁多,但金额却很小,用量很少,对此只要把握一个总金额也就达到目的。

四、材料的采购不能简单地价格比较

建筑材料的价格是制约工程成本的主要因素,但是材料的采购并不是简单地进行价格上的比较。材料质量不同,品牌不同,其价格的内含不同;事后服务的态度不同,质量保证的体系不同,也就是价格所包含的内容和范围不同;市场的认同程度不同,供求关系不同,需求的季节不同,材料的价格也会不同。因此材料的价格确定,不应简单地以高低为标准,要注重质和量的辨证关系。耐久质优的产品、信誉较高的产品、质量确保的产品,不能因为价格稍高而被杜绝,它虽然是提升成本的因素,但是它同时也会给建筑工程带来“质”的飞跃。提高建筑工程的质量,延长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就是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价值。

五、材料的采购不宜盲目地招标

材料的采购当然要注意合法的途径,目前比较流行的采购招标是合法的形式,但是它不是材料采购的唯一形式。建筑材料的采购招标,可以发挥需方市场的优势,让供货商前来应标,通过竞争体现价格优先。正确、公平的招标采购,的确能够降低建筑材料的价格,但是它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如果对材料的品牌、质量和价格不做充分的了解,如果对供货渠道和环节不进行控制,如果对前期的招标工作准备不够细致,极易给投标人留下投机的空隙,不但不能降低材料的采购价格,并且会给中标后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带来被动的局面,甚至给以后的工作造成制约。

并不是所有的材料都适合招标,购买价值一元钱的材料,显然不需要进行招标;独一无二的材料,招标也不能解决降低价格的问题;市场紧缺的材料,供货单位也不需要采取应标的销售形式。材料的采购招标也会给招标单位带来不利的局面,发布招标文件就是暴露购买的目的,就是把自己需要材料的秘密告诉对方;信息发布的有效范围和招标内容的公开程度是有局限的,不一定所有的供货厂家都能够及时看到,也不能够事先知道投标者是否采取“联保”的串标方式,招标的可信度一旦失去控制,也就意味着中标的价格不再可靠。

六、最佳经济批量的选择与管理

一项工程的建设,耗资上亿元,长达几年。如果能够随时购入所需要的材料,就不需要原材料的储存,就可减少财务费用,就能盘活建设资金,也就能降低建筑工程成本。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很难使所有建筑材料都能够达到随时使用随时购买的目的,况且大部分材料要经过检测合格后才允许使用,即使是市场供应量充足的材料,也会因为供货地点的远近,运输途中可能出现故障或问题,给工程的顺利进行带来不确定的因素,导致建设过程中的停工待料而延长工期。为了保证工程的建设能够Ⅲ页利地进行,材料的分批采购、计划性地储存也是非常必要的。从材料促销的方式对采购成本的影响考虑,零星采购,材料的价格较高,批量采购,可能会得到供货单位的优惠;从材料管理费用对材料综合成本的影响考虑,过多的材料库存,会占用较多的采购资金,会增加仓储管理,会增加费用开支。

材料采购占用的资金是要付出经济代价的,材料积压越多,占用的资金越多,财务费用也越多。建筑材料的采购与管理,不但要处理好材料的批量采购与材料实际成本的辨证关系,而且要使材料的综合成本与资金使用效益更加匹配。最佳的经济批量,能给建设资金的使用带来最高的经济效益,决定最终的建筑工程成本,影响着最终的建设成果和利润。

建筑材料的采购和管理费用,是建筑工程的直接费用,直接影响着建筑工程的造价。完善材料采购和管理费用的控制体系,加强和提高材料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探索和寻找降低材料采购成本的最佳方法,正确处理材料的批量采购与建筑成本的匹配关系,合理运用成本一效益分析的财务管理工具,就能够达到降低工程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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