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思路:论文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正文: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和平共处思想的创造性发挥和发展,为我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的相互关系,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思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趋势。
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这两种社会制度却在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条件下,呈现出两制间并存竞争、联系制约、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借鉴扬弃等态势。这种对两制关系的富有前瞻性的认识,成为“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得以产生的逻辑起点和坚实的支点,使社会主义理论在此基础上得到了相当的深化。
大家知道,和平共处是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尤其是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关系的原则,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呼唤建立新的国际政治秩序的最根本的指导原则。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邓小平同志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诀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
尽管在和平共处期间仍兔不了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甚至发生矛盾,但在一个国家内部解决,可以充实和发展彼此间的相互需要,抑制和消除资本主义制度带来的消极因素的影响,使实行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可以在一国内共享“两制”间和平共处带来的好处。
今天的港澳地区,有中国社会主义作坚强的后盾,有港澳同胞的奋进努力,讲团结、重协商,大家在维护长期繁荣稳定的大目标下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加强沟通、顾全大局,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繁荣,蒸蒸日上。台海两岸人民,密切合作,相互支援,解决了农副产品的销售、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困难,保障了社会稳定和人民的生活稳步提高,这是台海两岸合作,携手发展,最终统一的宝贵经验。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创造性发展,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从我国国情的实际出发,为了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由处于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的中国共产党主动提出来的。
这种国家结构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对立的制度包容于一个统一的国家之中,是一个新事物,是一种带有某些复合制特征的单一制国家的结构形式。这种国家结构是对单一制下地方政府权力范围的一种突破,也是对传统国家结构学说的一个突破,是邓小平同志适应国家统一需要而做出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创造。
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进行的创造性发展,必将载入科学社会主义的史册,为世界的和平与发展提供非常好的范例。今天的港澳地区,严格遵守本地区的基本法,依法治区,政治稳定,社会安宁,为我国的最终统一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当前两岸地区,两岸人民,加强密切接触,海协会和海基会定期会谈,合作协商,经济文化交流迅速发展,为政治协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同志对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的战略和策略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的辩证统一 。战略和策略原则都是指导无产阶级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科学理论。
其中战略是带有全局性的东西,带有根本性的原则问题,而策略规定的是各斗争形势的交替和配合,体现出一定的灵活性。策略是服从和服务于战略的。“一国两制”构想中的战略原则是:争取港、澳、台地区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之内,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争取中华民族的大团结,组成历史上空前规模的浩浩荡荡的爱国大军。
这是原则性的问题,必须坚持。“一国两制”构想中的策略原则是:在统一的国家内部,实行不同的政治法律制度、经济制度、生活方式、意识形态等,允许各个方面存在差异,只要这些差异不损害祖国的统一、 民族的团结和振兴,都允许存在。
可以看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所体现出来的策略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在港澳回归后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很好地体现出来了。有社会主义大陆的强有力的支持和后盾,港澳的社会经济发展,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能够稳步向前推进。这说明,只要我们团结携手,求同存异,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这就是“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伟大意义所在。
不知道能不能2种都调整,各取优点而成为同一种制度
“一国两制”构想的理论依据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中国共产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解决台湾问题、香港问题、澳门问题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一国两制”的构想是个新思想,是前人未曾说过的,是社会主义学说和理论的新发展。 (1)“一国两制”构想充分体现了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完整的原则性。1986年9月,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记者迈克·华莱士在采访邓小平时问道:“台湾有什么必要同大陆统一?”邓小平说:“这首先是个民族问题,民族的感情问题。凡是中华民族的子孙,都希望中国能统一,分裂总是违背民族意志的。其次,只要台湾不同大陆统一,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地位是没有保障的,不知道哪一天又被别人拿去了。”国家统一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是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海峡两岸的中国人,有着共同的血缘、共同的生活习尚、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心理素质,有愿意维系在一起的民族感情,这是任何力量都不能分割的。实现祖国统一,是海峡两岸人民的共同愿望。 (*#2)“一国两制”构想充分尊重台湾的历史和现实。几十年来,海峡两岸尚未统一的状态,给整个中华民族带来了很大的创伤。如果再动干戈,兵戎相见,骨肉相残,必将带来更多的伤害和不幸。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中国政府是不会轻易使用武力的。由于台湾和大陆分离的时间比较长,台湾同胞对大陆的政治经济制度缺乏了解,他们有久已形成的自己的一套生活方式。所以,邓小平十分强调尊重台湾的现实,尊重台湾同胞的愿望和选择,提出了现行生活方式不变。几十年来,台湾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由于台湾的政治前途未卜,人心不稳,影响了台湾经济的发展。台湾地狭人密,资源匮乏,市场有限。从这种现实出发,用“一国两制”的构想来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统一,对台湾是十分有利的。台湾可以依托大陆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经济会发展更快,稳定繁荣就有了可靠的保证。 (*#3)“一国两制”构想考虑到国际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台湾问题始终是中美关系中存在的主要障碍。邓小平说,如果采用“一国两制”的办法,不仅解决了中国的统一,美国利益也不致受损害。一旦通过和平共处的办法解决了台湾问题,这个热点也就消失了,这对太平洋地区和世界的和平稳定,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而香港被英国统治了一个半世纪,英国在香港拥有巨大的政治经济利益。同时香港又是国际金融中心,美国、日本、西欧等国家在那里有大量的投资,中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首先涉及到的是中英关系,其次还有中国和世界不少发达国家的关系问题,处理不好,同样给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带来影响。邓小平说,采用和平方式解决香港问题,就必须既考虑到香港的实际情况,也考虑到中国的实际情况和英国的实际情况,就是说,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要使三方面都能接受。如果用社会主义来统一,做不到三方面都能接受。勉强接受了,也会造成混乱局面。即使不发生武力冲突,香港也将成为一个萧条的香港,后遗症很多的香港,不是我们所希望的香港。所以,就香港问题而言,三方面都能接受的只能是“一国两制”,允许香港继续实行资本主义,保留自由港和金融中心的地位,除此以外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当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说:“一国两制”的构想是没有先例的天才创造,为香港特殊的历史环境提供了富有想象力的答案。董建华评述说:“‘一国两制’方针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野和思维,是代表12亿中国人对当代世界作出的伟大贡献之一。” (*#4)“一国两制”构想是对和平共处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外交的指导原则,也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公认的处理国与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邓小平说,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最好的方式。“现在进一步考虑,和平共处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内部的某些问题,恐怕也是一个好办法。”当今世界,在新技术革命的浪潮的推动下,各国经济互相联系、相互依赖的程度日趋加深,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代的两大主题。尽管各种各样的矛盾和斗争依然存在,但用和平的、对话的方式解决争端的可能性大大加强了,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完全可以和平共处、共同发展。所以,邓小平说:“根据中国自己的实践,我们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来解决中国的统一问题,这也是一种和平共处。”“一国两制”的构想,顺应了世界发展的潮流。
1..“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的把和平共处原则用之于解决一个国家的统一问题。2..“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创造性的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3..“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体现了既坚持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坚定性。4..“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有利于争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所需要的和平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环境,5..“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为解决国际争端和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一、思路
1、总写“一国两制”的意义。
2、分写一国两制的现实意义。
二、论坚持“一国两制”的现实意义论文
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简称,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家的主体实行社会主义,香港、澳门和台湾实行资本主义。一国两制有着重要意义。
“一国两制”从根本上维护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国家主权的统一和民族的尊严,从法律上明确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根本上维护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制度在统一国家主权下共同发展的权力。避免了人类社会因不同意识形态而产生的残酷斗争。
“一国两制”的构想以及基本法的制定,是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社会的领导者,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结合中国社会各阶层利益的需要而提出的;是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发展和继承;
是在邓小平领导的中国经济改革开放形势下,考虑了中国各社会阶层最大利益,平衡世界上不同社会制度及集团利益而产生的结果。
“一国两制”代表了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方面,是一个先进的思维方式和世界观产物,它符合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世界上,平衡了以中国共产党为主导的中国人民主流意识价值观与西方不同意识价值观的矛盾,维护了双方共同生存的空间和利益。
“一国两制”的确定,是以维护中国人民根本利益为前提的,同时又表明中国共产党人有能力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富强前提下,与世界不同文化和意识的人民和平相处的意愿。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勇气和信念。是各种反对势力不曾敢为的先例。
“一国两制”的提出和内容:
“一国两制”的构想是邓小平同志为解决台湾问题而提出来,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不知道能不能2种都调整,各取优点而成为同一种制度
一国两制是和平统一的最佳选择,特别是对于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一个很好的借鉴,这是中国对世界和平的贡献。
同学,你是河北大学的吧?
二十多年来,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指引下,经过海峡两岸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努力,两岸人员往来以及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蓬勃发展。海峡两岸经济上相互促进、互补互利的局面初步形成。我们有理由相信台湾回到祖国的怀抱指日可待。 1、“一国两制”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后,实行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是一个全新的事业,史无前例。在社会主义探索阶段,尤其是“文化大革命”中,中国人民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挫折,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的春风吹拂下,结束了十年“文化大革命”动乱,中国历史进入了伟大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新的历史时期,面临着新问题、新挑战,“一国两制”的构想就是用新思想、新制度、新手段,填补了这个时期决解新矛盾原则的缺失。 2、“一国两制”表现了尊重人权,保障人民利益,是实现了“人性化”原则的典范。 “一国两制”保证了台湾、香港和澳门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不变,符合港澳台同胞的要求,是尊重人权的典范。 3、“一国两制”实现了祖国的统一大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交流,维护了祖国的和平与稳定。 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的指引下,香港和澳门相继回归祖国,台湾问题也发生了质的变化,海峡两岸局势逐步走向缓和。目前,海峡两岸的交流合作日益频繁,呈现良好的趋势发展,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台湾回归祖国的怀抱为期不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是饱受战争创伤的华夏子孙的强烈要求,也顺应了“和平与发展”成为世界发展主题的要求。 4、“一国两制”是解决部族矛盾和党派纠纷的典范,也是在解决民族问题上实现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典范。 5、“一国两制”的实施和发展,体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从而充分的说明了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并不是水火不容,不共戴天。 在一个国家,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能够相安无事,和睦共处,预示着在同一个地球上,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长期共存的前景更加广阔。无论是资本主义制度还是社会主义制度,都是人与人或者人与社会的一种活动规则,都是人类社会两种不同的尝试,并且这两种规则各有所长,互为补充。“一国两制”是我们认识社会制度的里程碑。本观点出自刘德著作的《财富论》。
同学,你是河北大学的吧?
写作思路:论文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说明摘要6月20日公布。多位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能有效防堵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漏洞,将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所有主权国家都会想方设法维护国家安全,在国际上,中央主导、地方配合是维护国家安全的普遍模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端洪说,草案在香港特区政府管辖权、中央驻港国安机构的职责权限等方面给予明确,可释除部分香港市民的疑虑。可以明确地说,“一国两制”方针没有变,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其实是完成基本法本来就规定了的任务。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叶中说,草案贯彻全国人大决定的相关内容,形成了一套符合决定授权要求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决定内容的全面展开、充分贯彻和具体落实。
草案充分体现“一国两制”方针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在维护国家安全问题上中央人民政府的根本责任、特区的宪制责任,较好地处理了新制定法律和国家既有法律、香港特区本地法律的衔接、兼容和互补关系等问题。
“面对香港出现的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特别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主义以及勾结外部势力等行为,加快国家安全立法进程是中央承担维护国家安全责任的体现。”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港澳研究室主任张建认为,国家安全法在香港尽快“落地”有利于维护香港民众的利益,更为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长期实践装上了“安全阀”,将增强国际社会对香港的信心,为香港的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内外环境。
专家们表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合宪合法、及时必要,是对“一国两制”的坚持和完善,将有效堵住过去存在的制度漏洞。
周叶中表示,中央享有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并依照宪法和基本法的规定,赋予特别行政区一定的自治权力。在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中,国家安全事务无疑属于中央事权范围,草案提出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公署是中央全面管治权在维护国家安全层面的直接体现。
根据“一国两制”原则和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草案充分尊重基本法的上述规定,明确除特定情形外,香港特别行政区对本法规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张建表示,对于香港社会关心的国家安全法的执法、司法问题以及中央设立的国家安全机构情况等问题,草案都予以清晰、明确的说明,就国家安全案件的立案侦查、检控、审判等问题明确表明除特定情形外都由香港行使管辖权,让香港社会更加认识到中央对“一国两制”的尊重、对香港司法制度的尊重。
何为贵?和为贵也,和为贵。大至天地万物,小至亲友近邻,远涉国际外交,近到待人接物,和,都是不可或缺的诤友。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以和为贵 议论文 作文 ,希望大家喜欢!
以和为贵议论文作文一
俗话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而"和"之关键于"安"。"安"者,安定和谐也。家之安,则户纳千祥;国之安,则国运昌盛;宇之安,则万物和谐。安者,和之本也。故曰:以安为本,以和为贵。 纵观古今中外,凡国泰民安者,无不安之善也。古有西汉休养生息,以安其民,成就"文景之治";唐太宗体恤民情,轻徭薄赋,"开明之治"使社会安定,然后成就"贞观盛世";唐玄宗继往开来,安置百姓,重用贤臣,安稳统治天下,成就开元时的辉煌;康乾励精图治,平定叛乱,维护统一,社会安定和谐而成就康乾胜景,纵览历来国与家,成于安者、败于乱。春秋战国年年战乱,民不聊生,民心涣散;三国鼎立,争战不休,人民受苦,宋元之时,民族烽火不断,边疆不安,国人遭殃。此所谓:乱者,祸之源也。 前世不忘,后事之师。古时分散离合造成国破家亡,妻离子散。以此为镜,___与大陆分离已久,国人关注,然而___分子一意孤行,___行径有增无减,这不仅影响祖国的统一,还会波及亚太地区的和平,甚至于世界的安定,中国政府站在利民利世的高度,提出一国两制的方针,以和平方式解决___问题,这是史无前例的壮举。香港、澳门回归后的繁荣安定,充分证明了一国两制方针的正确性,和平安定乃大势所趋。前不久,国民党主席连战大陆之行,为祖国的统一大业、社会安定发展推波助澜,祖国繁荣富强需要安定,社会安定需要统一,而统一大业的完成最佳途径是和平谈判,共创辉煌前锦! 不论是祖国的统一,还是国家的繁荣昌盛,人民的幸福安康,都离不开安定的社会环境。因而共建和谐社会方兴未艾。党中央站在历史的高度提出营建和谐社会的方针,国人倍受鼓舞;科技发展观的落实,广得民心。 古人有云: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中国要以"安"为发展背景,万事以和为贵,贵在安定。全心全意发展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正全面展开,安定和谐也变得日益重要。只有安定,中国才能更好地发展,才能在前进道路上引亢高歌。
以和为贵议论文作文二
在当今世界上,有很多很多脾气不好的人,他们总是爱生气,毕竟,气大伤身嘛!爱生气的人大多数都有什么心脏病,高血压等,他们有时会因为自己的坏脾气,而导致高血压急速上升,心脏病突发……轻者则身体虚弱,重者则导致病发身亡,还真是可怕啊!
让我们静下心来想一想,为不必生气的事情而生气,那又何必呢?我们不该气的不气,该气的也不气,这样,大家和和平平,健健康康,安安乐乐的过一辈子,不也挺好吗?又何必肝胆俱裂,鱼死网破,而要气大伤身呢?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连古人都懂,和为贵,为什么我们现代人就不能理解呢?要想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只要我们的心始终保持着平静,只要能做到心如净水,就不会大动干戈,使至于大脑一片空白了,最后失控了。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一首歌谣,它就叫《消气歌》。这首歌谣应该算得上是远近闻名了,大多数人都读过这首歌谣,大多数人都认为这首歌谣听起来非常顺耳,做起来也一定简单,可是,这首歌谣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让我们做起来,是相当的难,谁能做到永不气呢?就算是有的人可以做到,那也不知道经过多少努力了!所以,我们可不要小瞧这首歌谣哦!
无论是在哪里,我们都要以和为贵。在单位里,我们要多忍一下,在公共汽车上,我们也要一忍,在班级上,我们更是要一忍了。在班级上,我们不要为了一件小事而斤斤计较,就好比我向你借一块橡皮,我使完后忘记还给你了,你就应该对我说:“你上午借的橡皮忘还给我了,请你现在还给我吧,好吗?”我只要还给你不就完了吗?又何必大张旗鼓得到老师那里,跟老师说什么我偷你橡皮了,一块破橡皮,又有什么值得偷的呢?最后闹得不亦乐乎,互相仇视,只要一忍,没什么过不去的,所以,我们也一定要在班级里学一个字——和,因为和为贵!
我们要记住,和为贵……
以和为贵议论文作文三
自然界的发展不可无“和”。古语云:天地和而万物生。正是因为有“和”,日月才能够撒播光明于乾坤,大地才“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正因为有“和”,山水才能演绎“青山长在,绿水长流”的传奇,才能呈现“山如眉黛凝,水若眼波横”的柔美;正是因为有“和”,风雨雷电才能奏响雄伟的交响,春夏秋冬才能周而复始的循环。“和”,使自然界产生,使自然界发展,使自然界美丽以多姿,神秘而多彩!
人与人的关系不可以无“和”。无论是“和气生财”或是“家和万事兴”,都向我们传达着一个信息:“和”是人际关系的减震器、润滑油,是生活的芳香剂。“和”,可以在我们出现误会、产生分歧、发生矛盾时,充当调停人,化一场既恼人难堪又剑拔弩张的干戈为玉帛。所以,当我们争吵得面红耳赤几乎兵刃相向时,为何不试着听从“和”的召唤和教诲,心平气和地伸出双手与对方相握?当我们冷战静坐相对无言时,为何不让“和”来解开我们心中的乱结,诚心真意地给对方一个友好的微笑?“和”,是针是线,轻柔地缝补着我们生活中的裂痕;“和”,是光是热,驱散着我们心中的阴云和寒冷。
当然,“和”并不意味着无条件地退让。求“和”,应理解为追求和睦、和平、和谐,而不是无原则地打着“和”的旗号,做着与“和”背离的事,和为贵“和”有其自身的原则和尊严。和为贵,便是当我们错误地责怪了别人时,向别人诚挚地道歉;也是当别人被我们错怪时允许他们据理力争。这也是“和”,是让“和”有更正确的立足点。
“和”,如阳光,可以溶解心中的坚冰;如春风,可以拂去心中的阴霾;如火炬,可以照亮人际的天空!“和”使人与人沟通更加有效,更加畅通。
“和”,如清泉,如明镜,善鉴万物。她不仅折射出我们心灵疆域的宽广与否,更映射出我们心灵宇宙的博大和深邃的程度!。
“和”,以其深刻的与博大的包容,养育了自然,化育着人类,散发出迷人的馨香,旷远而持久,神圣且宝贵!
以和为贵议论文作文四
流水与悬崖配合造就了一泻千里的壮观。
雄鹰与蓝天配合成就了鹰击长空的豪情。
我们五十六个民族配合,定将铸就中华民族不朽的辉煌。和为贵!
和为贵。古代赵国的将相演绎了一段以“和”为中心的佳话。“完壁归赵”,意气风发的蔺相如被赵王授予了高位。“一朝出使,三寸之舌”就位极人臣,引起了身经百战,屡立战功的廉大将军的不满,于是,当两位重臣的车帐相遇时,廉将军毫不犹豫的径直而过,一吐胸中郁结。蔺相国避让了,也是毫不犹豫——令人惊讶,他官高一级呀!当人问及,他吐出了“将相和,赵国兴,将相仇,赵国衰”的缘由。廉颇知道了,满脸愧红,马上袒胸负荆,上门请罪,于是有了一出“和为贵”的佳话,也有了赵国的强盛。
和为贵,古有之,今亦有之。美国洛山机这个大都会里,正上演着一场经典的nba总决赛。人们纷纷猜测——为争球队老大的科比与奥尼尔能否和好如初?他们能否重现“ok组合”的雄风?答案是肯定的,为了球队的最终胜利,两人走到了一起,肩并肩,眼里都冒着对胜利的渴望的火焰。于是,“湖人队”一扫常规赛的颓费的糟糕战绩。有了“奥胖”内线强有力的呼应,科比在外线更加锋利和为贵作文800字(3篇)作文。穿越、转身、后仰跳投,尽显“乔丹接班人”的风彩;有了“8号”外线的支持,“大鲨鱼”在内线更加游刃有余,无人能匹。“强强联合”的力量是巨大的,湖人队常规赛刚刚过线的成绩变成了现在的大比分横扭对手
奥尼尔的跑动不再是陡劳,科比的努力也有了回报,“和”成就了湖人又一个冠军之梦。
和为贵,大家都知道整体的力量大于个体的总和,“1+1>2”的道理。一根筷子很容易被折断。所以在祖国复兴,逐渐走向富强的道路,也一定要注重和谐。胡总书记提出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要以此要求自己,提高思想水平;“君子和而不同”,与各种性格的人和谐相处为祖国复兴而奋斗不止。
以和为贵议论文作文五
中国,华夏民族的家园。上承炎黄子孙的山脉,薪火相传;走到今天,中国人依然坚守着以和为贵的理念,立足国内,由向世界,追求万物共荣之境。
和谐,首先是城市与乡村的和谐。英国诗人库伯曾说:“上帝创造了乡村,人类创造了城市。”而在现代化建设高速发展的今天,乡村的 文化 与生态机制日渐脆弱。于是,“美丽乡村”概念应运而生,中国人发起了一场寻根之旅。上至国家领导人提出的“绿水青山,胜过金山银山”的 口号 ,下至青年返乡潮的出现,“美丽乡村”是中国实现和谐社会、走向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步。
而现代化建设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有人评价,青年返乡建设“美丽乡村”,是青年再造的推动力。改革开放以来,“北上广”是无数寒窗苦读的学子的梦想之地。城市,意味这机遇,也意味着成功;乡村,则意味着贫穷与落后。一位湖南扶贫青年曾惭愧地回应起自己回到农村老家后放出的狂言:“这里简直比上海落后一百年。”的确,现在的乡村景象是今非 昔比,再也不见“蒹葭苍苍, 白露 为霜”之景,再也不见“黄发垂鬓,并怡然自乐”之景。但正因如此,乡村所蕴藏的无穷潜力吸引着现代青年返乡造梦,大展鸿图。“美丽乡村”建设,实现的不仅仅是城乡和谐,更是青年价值观念的进步,在乡村发展自己,在乡村创造价
值,实现乡村人与城市人的和谐共生。
和谐,不仅是本邦内部的和谐,更是万邦的和谐。老子有言:“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己为(几于)道。”中国兴起的一带一路建设,正是秉着“亲诚惠容,和谐万邦”的理念打造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富裕之路。有人扬言这是“中国威胁”,其实达何尝不是在现今保守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受阻的国际形势下中国从深厚的历史文化中挖掘出来的、具有当代意义的治世理念呢?往西,接通哈萨克斯坦,直到巴基斯坦的瓜达尔港;上北,接蒙古、俄罗斯;向南,开老挝,经越南,至泰国。中国努力延伸橄榄枝,通“一带一路”,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和为贵,万物共荣。中国,通过打造美丽乡村,实现城市与乡村内在机(肌)理的对接;通过建设一带一路,实现国与国之间经济、政治与文化命脉的衔接。21世纪,请看中国和谐建设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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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你好!我根据你的部分情况进行了查阅,为你分出了大层次,你可以再细整一下:首先,是奥运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语境中,“奥林匹克精神”有专门的含义。国际奥委会在其《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主义的原则”条款中有这样一段话:“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从事体育运动的可能性,而不受任何形式的歧视,并体现相互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奥林匹克精神”。显然,《奥林匹克宪章》赋予奥林匹克精神的内容是“相互理解、友谊长久、团结一致和公平竞争”。奥林匹克精神对奥林匹克运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首先,奥林匹克精神强调对文化差异的公正对待和理解。奥林匹克运动是国际性的运动,它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世界上文化间的各种差异及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来自各国的运动员、教练员、体育官员以及观众生有不同的肤色,穿着不同的服装,说着不同的语言,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进行不同的宗教仪式,用不同的行为方式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些种族的和文化的差异,又常常由于各国间在政治体制、经济制度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冲突而强化。从一定意义上讲,四年一度的奥运会将世界上所有的体育文化集中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和时间范围内,于是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尤为引人注目。差异就是矛盾,矛盾就可能引发冲突。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相互了解、友谊和团结,就是要形成一种精神氛围。在这种氛围中,人们可以摆脱各自文化带来的偏见,在不同文化的展示中,看到的不是矛盾与冲突,而是人类社会百花齐放、千姿万态的文化图景,从而使文化差异成为促进人们互相交流的动因,而不是各自封闭的藩篱;使矛盾成为互相学习的动力,而不是互相轻视的诱因。也只有在这种氛围中,人们才能打破各自狭窄的眼界,以世界公民的博大胸怀,去认识和理解自己民族以外的事物,领悟到各个民族都有着神奇的想象力和巨大的创造力,学会尊敬其他民族,以比较客观和公正的态度去看待别人和自己,虚心地吸取其他文化的优秀成分,不断丰富自己,从而使奥林匹克运动所提倡的国际交流真正得以实现。其次,奥林匹克精神强调竞技运动的公平与公正。奥林匹克运动以竞技运动为其主要活动内容,竞技运动最本质的特征就是比赛与对抗。在直接而剧烈的身体对抗和比赛中,运动员的身体、心理和道德得到良好的锻炼与培养,观众也得到感官上的娱乐享受和潜移默化的教育。但是,竞技体育的教育功能和文化娱乐功能的基本前提是公平竞争。只有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竞争才有意义,各国运动员才能保持和加强团结、友谊的关系,奥林匹克运动才能实现它的神圣目标。正如已故美国著名黑人田径运动员杰西•欧文斯所说“在体育运动中,人们学到的不仅仅是比赛,还有尊重他人、生活伦理、如何度过自己的一生以及如何对待自己的同类”。奥林匹克精神是皮埃尔-德-顾拜旦提出的。为了把一种充满活力的新教育体系介绍给祖国,顾拜旦从青少年时期起,就潜心钻研同时代的不同教育体系和古希腊的历史。他希望法国青年能接受一种新的教育体系,即在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信心的同时,锻炼身体,培养勇敢精神和坚强的个性。通过对古奥运会的考察,顾拜旦认识到,古希腊人组织竞赛活动,不仅仅是为了锻炼体格和显示一种壮观场面,而且是为了教育人。他认为,体育竞赛活动能磨炼人的意志,培养人的个性,同时又能锻炼身体。顾拜旦一直致力于古代历史和奥运会研究。当他听到希腊的伊文格罗斯-瑞卜斯愿为当地举办奥运会慷慨解囊的消息后,一个复兴古奥运会的想法在他的脑海里出现了——要像古希腊人那样,通过体育竞赛教育青年。从此,他便周游世界,到处宣传自己的主张。顾拜旦提出复兴奥运会的主张并不复古。他建议恢复奥运会的组织形式和庆典仪式,但又认为有必要注人新的成份、以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运动会的国际性,运动形式的多样性,运动员的业余性,以及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将使世界和平得到巩固和加强,种族歧视也将会被废除,这便是奥林匹克精神。1894年,顾拜旦召集了第一次国际体育大会,会上提出了复兴奥运会的建议并得到赞同,于是,成立了国际奥委会。1896年,第一届现代奥运会获得极大成功。奥林匹克精神诞生了。奥林匹克精神的目的在于促进人类的精神发展,以此造就全面发展的人。它的意图是教育人,锻炼人的性格,培养人的道德,发展古希腊人的理想——“美丽、健康”。奥林匹克精神的教育对象不只是那些参加体育运动的人,还包括人民大众。奥林匹克精神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一大奇迹。它期望建立一个没有任何歧视的社会,培养人们之间真诚的理解、合作和友谊、承认在平等的条件下为获得荣誉的公平竞争,为人们在社会的其他领域树立了一个独特而光辉的榜样。顾拜旦认为,奥林匹克精神是一个国际体系.它是完全独立的。因此,他从一开始就不允许任何来自政治、经济或社会的因素对其进行干涉。他还为此创建了一个独立的国际奥委员,规定了国际奥委会的主要职责是,用其忠诚和献身精神来保证奥林匹克理想和原则的实现。通过这种方式奥林匹克精神的自主独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保证。奥林匹克精神是一个普遍的概念。所有能使人变得更好的原则,都包容它明亮的光环里。奥林匹克精神的初级活动形式是奥林匹克运动,它是永恒的。它不分男、女、老、少,不分运动水平高低,面向所有的社会阶层,包括一切运动和竞技项目,旨在参与。奥林匹克运动是人们学习奥林匹克宗旨、骑士精神、理想主义及奥林匹克精神的永恒的学校。人们将它视为生活的原则,并进一步发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所有的体育活动都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组成部分。奥林匹克运动是对大众而言的,它的目标不是让少数人去挑选金牌,而是为所有的人提供机会,让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们都去进行体育锻炼。它的口号是“体育为大众”。奥林匹克运动会是奥林匹克精神的另一种活动形式。奥林匹克运动和奥运会保证了奥林匹克精神的实现,二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不能分割。奥林匹克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实质内容,《奥林匹克宪章》指出,奥林匹克精神就是相互了解、友谊、团结和公平竞争的精神。通常它包括参与原则、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友谊原则和奋斗原则。“参与原则是奥林匹克精神的第一项原则,参与是基础,没有参与,就谈不上奥林匹克的理想、原则和宗旨等等。”“参与比取胜更重要”这句格言最早是美国一位主教提出来的。1908年伦敦举行第4届奥运会时,顾拜旦引用了这句话。后来,顾拜旦在1936年奥运会演讲时也说过:“奥运会重要的不是胜利,而是参与;生活的本质不是索取,而是奋斗。”这一原则已被世界各国运动员和广大群众所广泛接受。竞争原则表明奥林匹克运动是一项倡导挑战与竞争的社会活动。竞争是奥林匹克运动的基本形式,也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基本形式之一。人类在竞争中,勇于向世界强手和先进水平挑战,不断超越自我、超越他人,有所发展、有所创新、有所前进。公正原则是参与奥林匹克竞争的行为规范。奥林匹克精神蕴含了公正、平等、正义的内容,承认一切符合公正原则的优胜,唾弃和否定一切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行为。公正原则使奥林匹克精神具有了极大魅力。友谊原则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目的。奥林匹克运动不仅仅是一项单纯的体育活动,其最高目标,是要通过体育活动的手段,把世界上不同国度、不同种族、不同语言、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凝聚在一起,使大家相互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进而达到世界的团结、和平、进步的目的。奋斗原则是奥林匹克精神的灵魂。奋斗精神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繁荣昌盛的重要品质,是人类最伟大、最可称颂的内在力量。赛场的奋斗是人类奋斗的一个缩影。奥林匹克精神要求人们具有坚韧不拔的进取精神和克服一切困难的英雄气概。体育运动是人类文化现象之一。萨马兰奇主席说奥林匹克运动就是文化加体育。奥林匹克精神是奥林匹克运动文化意识形态的本质内容。人类的各项竞技运动成绩和运动记录,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在这部分社会文化的积累、更新和创造过程中,奥林匹克运动起了重要作用,众多凝聚着人类智慧和体能的历史记载,多半是经过奥运会确立的。奥林匹克运动属于全人类,只有真正了解奥林匹克精神,人类才能真正拥有它。2金融危机:欧盟推出的全球金融体系改革“蓝图”提出,任何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领域都必须受到适当而充分的监管或监控;新的国际金融体系必须建立在可问责和透明的基础上,主张通过一个更加全面的信息系统来确保金融交易透明,彻底改变助长冒险行为的安排;新的国际金融体系必须能够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建立预警系统,以避免危机重演;阻止金融危机的重任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承担,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可在新的国际金融体系中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这些已经足够了你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如果我的回答另你满意,请头我一票,谢谢 ~
不知道这样转侵不侵权啊~
当前的国际形势与我国的外交政策。这方面的论文,嗯,他是很应该是一种很端正的态度去写。
很好,黑暗骑士回答的很好,就要这样。哈哈哈,不劳而获可是不行的。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浙江师范大学 2012 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征题表 学院: 行知学院 专业: 法学 题目来源 题目情况 题目性质 序 号 题目名称 生 产/ 题目类 科研/教 社 实验室 其 新 改进 老 基础理 应用性 综合性 其 别 研项目 会 建设 它 题目 题 题目 论研究 研究 研究 它 实 际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科研 科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海洋油、气勘探开发污染问题研究 提单批注及其法律责任 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 船舶留置权法律问题探讨 论建造中的船舶所有权归属问题 “不知条款”的法律效力探讨 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制度研究 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研究 完善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若干问题思 考 建立和完善我国船舶油污立法的若干问题思考 我国海事仲裁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研究 定期租船合同下的提单签发问题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我国海商法下托运人法律制度的研究 保函的法律问题研究 法治原则的实现途径 市场经济条件下宪法功能的再认识 宪政人权之当代演进 宪法司法化研究 宪法适用性研究 宪法修改基本理论研究 试论我国宪法监督体制的完善 试论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构建 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 弱势群体的宪法保护 环境权入宪的理论探讨 网络言论自由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平衡 从网络暴力现象看言论自由的法律规制 新闻自由的界限 言论自由与新闻立法 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论我国立法权限的划分 西方宪政思想对中国宪法发展的影响 论我国中央与地方立法权的冲突与重构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我国宪政实践中的权力制约原则 国家元首的立法权 试论在我国选举中引入“竞选”机制 法官独立初探 人大对法院的个案监督 我国选举制度改革研究 立法权的特点 宪法修改基本理论问题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 宪法模式选择中的本土文化传统因素 单位犯罪问题探讨 浅论我国废除死刑制度的路径选择 论罚金刑易科制度的构建 论我国刑罚执行中社区矫正制度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若干问题探讨 论受贿罪客观方面的立法完善 环境犯罪若干问题探讨 论刑罚轻缓化 刑事和解制度若干问题探讨 从许霆案看期待可能性理论 论我国洗钱罪的立法检讨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性贿赂入罪之探析 雇佣犯罪基本问题探讨 论死刑的替代性措施 论资格刑的完善 老年人刑事责任问题探讨 教唆犯若干问题探讨 危险驾驶罪若干问题探析 论激情犯罪 过度维权的刑法研究 隐私权的刑法保护 人身危险性研究 论被害人承诺 论间接正犯 共谋共同正犯研究 论不能犯 不作为犯研究 论违法性认识 刑法解释的方法 共犯人分类研究 责任事故犯罪研究 监督管理过失犯罪研究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论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 刑罚目的研究 论刑法谦抑主义与犯罪圈扩大 盗窃罪的司法认定 我国刑罚结构研究 论受贿罪的对象 恶意取款行为之探析 独身女性生育权法律问题研究 尸体权益的法律问题 网络婚姻的法律思考 “限购令”下的法律问题透析 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浅析网上虚拟财产若干问题 浅析不真正连带债务 浅析民法优先权制度 医疗损害纠纷处理的若干法律问题 动物法律地位刍议 安全保障义务法律制度探析 试析旅游合同若干法律问题 用益物权视野下宅基地法律问题探讨 论公众人物人格权的法律问题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行使模式研 究 我国老年人监护制度研究 完善我国亲属间的侵权责任制度 我国离婚案件中房屋分割的法律问题 买卖合同中风险负担的法律问题研究 第三人利益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 法的物质制约性与我国的国情有无必然的联 系? 对法的强制性与公民的守法自觉性相统一的认 识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秩序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自由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平等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人权内容的理 解 通过×××事例谈对法的价值中正义内容的理 解 论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的关系 对法律关系主体行为能力的认识 人身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意义 分析法律权利的限度及其合理性 分析法律行为的内在要求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责任法定原则与免责的联系 如何认定司法解释? 认识“人治”与“法治”对当今社会的意义 中国传统中的××法律思想对当今法治社会的 影响 从“法制”到“法治”对当今社会的意义 如何认识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 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新认识 新闻媒体监督和司法独立的冲突与解决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国上市公司收购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金融危机与证券监管体制改革 库藏股制度研究 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监管制度研究 论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律地位及权力制衡 论我国上司公司监事会制度的完善 论股东权利的诉讼保障 上市公司财务欺诈及其法律规制 上司公司管理层收购法律监管研究 股份回购制度研究 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保护 公司司法强制解散探讨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上市公司收购反垄断制度研究 论税法的公平价值 经济法的经济和谐价值 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与国家主权关系研 究 析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试论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完善 我国经济垄断的规制 银行在我国宏观调控中作用研究 经济法在稳定我国房地产价格的作用 运用法律手段防止我国证券市场的大起 大落 论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城市失地农民的法律保护 网络法及其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我国地役权制度研究 行政自由裁量权问题研究 《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研究 论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的冲突与协调 贿赂案件中的证据问题研究 司法鉴定争议解决机制研究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 √ √ √ √ √ √ √ √ √ √ √ √ √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股权质押若干问题研究 离婚公告制度存在漏洞研究 论租赁合同的顺延履行问题 论财产保全担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文 论文 论文 论文 √ √ √ √ √ √ √ 论创作自由与名誉、隐私权的冲突与平衡 论文 论股权质押中质押人权益的保护 论格式条款与免责条款的规定冲突及立 法完善 论文 论文 说明: 题目类别”栏填“论文 论文”或“设计 设计”; 2.“题目情况 题目情况”、“题目性质 题目性质”在相应栏内打“√”表示; 说明:1.“题目类别 题目类别 论文 设计 题目情况 题目性质 √ 3.“题目来源 前两项请写选项 后两项打“√”表示。 题目来源”前 选项,后 题目来源 选项 √ 2011 湖北省电大提供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2011 年湖北省电大提供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 以下有些为选题方向,不能作为确定的论文题目,例如,如果选题方向是《论 反垄断法》 ,那么你切不可就真的把论文题目拟成《论反垄断法》 ,你应该拟成《论 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要是拟成 , 《论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从国家 质检总局成被告说起》那样就更好一些。有些则可以直接用作论文的题目,如试论 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所以毕业生在具体选择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对待。对学 生自拟毕业论文题目的,只要符合法学专业的要求是可以的,但我们鼓励选题应当 在法学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法学专业的特点,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结合 当前社会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一,宪法,行政法学类 宪法: 1.论宪法的社会调整功能 2.西方宪法分类学说述评 3.论宪法监督制度对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4.论宪法作用的局限性 5.旧中国宪政运动的历史经验 6.美国,英国宪法特点比较研究 宪法研究 8.论 1982 宪法的修改历程及其功能,论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的完善 9.特别行政区的宪法地位 10.论中央和地方的立法权力划分 11.论中国公民基本权利的现实性 12.中西权利观念比较研究 13.论选民与代表的权利义务关系 14.论人权概念的历史演变 15.论公民概念的变迁 16.法对妇女权利的保障 17.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障 18.论表达自由的宪政意义 19.中国宪政体制下的司法独立 20.论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保障制度 21.从立法法规定看中国宪法的权威性 22.论宪法意识 23.代表机关代表资格限制比较 25.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宪法保障制度的比较研究 26.论宪法司法化 27.论宪法至上与依法治国 28.论宪法司法化的出现及对中国法治的影响 29.论宪法惯例 30.论宪法解释 31.论宪法变迁 32.论宪法的修改 33.人民主权原则探析 34.民主集中制与三权分立机制比较研究 35.论我国的宪法监督机制 36.论我国宪法规范的特点 37.论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38.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39.单一制,联邦制比较研究 40.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平等权保障研究 41.新形势下公民选举权保障研究 42.农地征用补偿与公共利益 43.基层政权建设的宪法保障 44.当代中国农民政治权利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45.村民自治中的宪法问题研究 46.当代中国宪政语境下的司法独立 47.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48.论迁徙自由 49.论公民集会游行示威权的法律规制 50.论直接选举 51.论我国地方制度的特点 52.论我国紧急状态立法 53.结社自由的宪政意义 54.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的宪政意义 55.试论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完善 56.论我国城镇和村民自治制度的完善 57.论我国公民权利的宪法保障机制 58.论我国公民权利的法律保障 59.三权分立制下的立法与司法关系模式研究 60.集权制下的立法与司法关系模式研究 61.公民政治参与的效果问题研究(公民与国家的互动模式研究) 行政法: 1.中国违宪审查制度探析 2.宪法解释问题研究 3.论人大对司法的"个案监督" 4.论宪法的经济功能 5.选举制度改革探析 6.论公民的迁徙自由权 7.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逻辑分析和道德解读 8.行政立法中的听政制度分析 9.行政补偿的宪政基础 10.行政程序的功能解析 11.行政不成文法法源探微 12.调节在行政诉讼中的生存可能与制度建构 13.对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的质疑 14.论行政强制权的设定 15.论行政许可的性质 16.论授益行政行为的撤消 17.论行政不作为的国家赔偿责任 18.论比例原则及其适用 19.论受教育权的行政法保护 20.浅论行政知情权 21.论行政公开原则的法律实现 22.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 二,法理,法史类 法理: 1.道德权利与法律权利浅论 2.试论和谐社会下社会边缘人群的权利保障 3.法律与情理关系的辩证思考 4.中国"法治"思想的历史观察与思考 5.法治是造就有限政府与有效政府的保障 6.浅谈传媒与法制的关系 7.论公权与私权的平衡 8.论农村法制文化建设 9."礼与法"的思考 10.见义勇为中经济补偿问题研究 11.论法律漏洞 12.垃圾短信的违法性分析 13.浅议被拆迁人权益保护问题 14.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司法保障研究 15.从许霆案看中国的法治 16.浅议自由视野中法律的品质 17.也谈我国当前法学教育的困境 18.试论"潜规则" 19.论法,理,情的关系 20.法学专业本科生就业问题探析 21.论网络环境对传统权利理论的影响 22.法律职业现状与法学教育略论 23.论宪法中的权利与权力结构体系 24.试论我国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 25.宪法诉讼制度初探 26.论违宪审查制度 27.地方人大制度运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28.论检察职能与检察改革 29.选举制度与政治文明 30.新闻自由的法治价值 31.判例与中国法制建设 中国法制史: 1.论清末预备立宪 2.浅论沈家本与中国法律的近代化 3.试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4.论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发展变化 5.试论唐律的历史地位与影响 6.中国古代官僚特权制度研究 7.中国古代惩治腐败的制度研究 8.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9.略论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与中国当代检察制度之异同 10.论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刑法在中国古代刑法史上的历史地位 11.试论宋代司法审判制度的创新 12.试论元朝法律对唐宋法律的反动 13.论清朝法律对资本主义萌芽的抑制 14.论北洋政府时期法制中的封建性 15.中国封建社会法制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16.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制及其社会影响 17.从《水浒传》看宋朝的刑法制度 18.清末修律初探 19.试论宋朝民商法的发展与意义 20.秦朝法律制度的历史意义探析 21.论马锡五审判方式 22.论汉朝的春秋决狱对中国司法制度的影响 23.试论大陆法系对清末和民国法制的影响 24.试论中国古代工商经济法制的主要特征 25.宋明两代土地所有权制度初探 26.试论《开皇律》在中国法制史上的历史地位 27.唐代治吏的法制建设 28.试论汉朝的刑法改革及其历史意义 29.试比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与近代公务员制度之异同 30.试比较新民主主义法制与南京国民政府法制的主要区别 外国法制史: 1.罗马法人格制度探析 2.论罗马法上的合同形式 3.浅析英美合同法中的对价理论 4.论教会法对现代婚姻制度的影响 5.法国民法典与德国民法典之比较研究 6.论神明裁判 7.浅议定书德国民法典对中国民法的影响 三,民商法,经济法类民法学: 1.论民法上的正当防卫 2.试论非法人组织的法律地位 3.论赃物的善意取得及其法理分析 4.试论楼顶空间的权属争议及解决规则 5.浅析根本违约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果 6.关于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法学思考 7.关于医疗行为举证责任问题的法律思考 8.我国民事优先权立法现状与法理分析 9.论私力救济及其行使 10.雇主民事责任浅析 11.发送黄色短信行为的性质及责任 12.试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制度的完善 13.关于航班延误的法律分析 14.论在校大学生的结婚权 15.试论保险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 16.试析保险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17.著作权法传统边缘的创新:数据库特别保护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8.论"最低消费"条款的法律效力 19.试析合同制度中的情事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的适用 20.试论有限合伙制度在我国确立之必要 21.电信服务合同规制的若干法律问题 22.小额诉讼程序设立的基本构想 23.浅谈利用未成年人行乞的性质及法律责任 24.商品房预售交易之法律性质探讨 25.试论非婚性行为损害的赔偿问题 26.非婚生子女法律保护若干问题的探讨 26.论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挂名车主民事责任 27.论出租汽车的拒载权 28.论公交公司的安全注意义务 29.论学校的安全注意义务 30.论宾馆的安全注意义务 31.试析违约责任中可预见原则 32.试析我国入世后软件保护的"合理水准" 33.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之冲突与协调 34.论共同危险行为 35.股权质押若干问题研究 36.产品责任有关问题之比较 37.举证责任倒置对医患关系的影响与对策 38.浅谈雇主责任 39.合同监督人探析 40.试论破裂主义离婚制度的完善 41.论离婚诉讼中的经济帮助制度 42.浅谈离婚诉讼中探望权有关问题 43.论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与交易安全保障的关系 44.论遗嘱自由及其限制 45.配偶权研究 46.离婚制度若干问题探析 47.对缺席判决离婚问题的研究 48.精神病人在离婚案件中的诉讼地位问题研究 49.论离婚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50.论跨国婚姻的法律规则 51.人口老龄化的立法思考 52.论家庭暴力中的"冷暴力" 53.现代科技的发展与婚姻家庭制度 54.生育权的法律定位 55.论夫妻间的忠实义务 56.同居关系问题研究 57.同性"婚姻"研究 58.论变性手术的条件及其对婚姻关系的影响 59.与婚姻关系有关的利害关系人的介定 60.论违反结婚形式要件的法律后果 61.论离婚损害赔偿 62.论夫妻忠实义务与隐私权冲突的法律协调 63.论夫妻的法定代理权 64.女权主义与婚姻家庭立法 65.保护军婚与诉权冲突的问题 66.婚姻关系的法律定性研究 67.再婚问题研究 68.婚姻仪式的价值研究 69.夫妻间的相互债权债务关系问题研究 70.违约金,赔偿金的比较研究 71.论民法中的推定制度 72."假唱"行为的法律性质及责任 73.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性质及责任 74."****事件"的法社会学思考 75.论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76.婚姻家庭法的弱者保护功能 77.婚约法律问题探讨 78.论我国夫妻约定财产制度 79.父母离婚后的亲子关系研究 80.亲权制度研究 81.对"80 后"离婚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82.人工生殖法律问题研究 83.协议离婚探析 84.论离婚扶养制度 85.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 86.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 87.婚姻家庭法中的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88.老人权益保障研究 89.试论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护 90.论当代夫妻财产制发展的趋势及原因 91.完善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制度 92.论我国反家庭暴力立法完善 93.第三者法律责任探究 94.论遗产种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95.胎儿法律地位研究 96.关于遗产税的法律思考 97.论知识产权的继承 知识产权法: 1.试论知识产权在民事权利体系中的地位 2.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地域性 3.知识经济与知识产权 4.著作权,专利权,商标的客体之比较分析 5.网络环境下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6.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保护 7.论中药的知识产权保护 8.广告用语的法律保护 9.论信息网络传播权 10.私权保护的削弱还是加强 ――网络版权保护思考 11.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 12.会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研究 13.网络服务商著作权责任研究 14.论专利制度的作用 15.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16.论地理标记的法律保护 17.论域名的法律保护 18.域名抢注的法律对策 19.论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20.论证明商标与地理标志的区别与联系 21.论人才流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22.论知识产权犯罪及其刑罚 23.论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24.服务商标法律制度研究 25.论商标与著作权的冲突 债权法: 1.浅议第三人侵害债权 2.债的保全之优先受偿性研究 3.论不真正连带债务的效力 4.债的清偿抵充法律问题研究 5.债权让与制度探析 6.浅析高空抛物行为的侵权责任 7.网络侵权形式及对策研究 8.网络链接侵权问题探析 9.共同危险行为疑难问题探析 10.论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11.浅议不当得利的财产返还范围 12.自然债务若干问题探讨 13.请求权竞合法律问题探析 14.浅议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15.共同侵权法律问题新探 合同法: 1.论电子合同主体的缔约能力 2.浅析合同的附随义务 3.论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 4.电子合同订立法律问题探讨 5.论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制 6.拆封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7.论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 8.浅析为第三人利益合同 9.论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 10.无权处分合同效力研究 11.浅析情事变更原则 12.最高额保证合同法律问题探析 13.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之比较研究 14.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物权法: 1.论大陆地区民法中善意取得制度的完善 2.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问题研究 3.浅谈物业管理中弱者权益保护 4.商品房住宅小区共有部分使用纠纷问题浅析 5.市场经济中充分行使国家所有权 的法律制度设计 6.论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7.论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8.论中国大陆地区拾得遗失物法律制度的完善 9.论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10.论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共有部分的合理使用 11.论物业公司对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共有部分的管理 12.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区分所有权 13.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社员权 14.论物上请求权 15.居住权制度初探 16.采矿权转让的法律分析 17.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完善 18.浅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制度 19.论权利质权的客体 20.论整体财产的抵押 21.论最高额质押 22.论权利质押的新发展 23.论优先权担保 24.论转质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1.劳动争议若干法律问题探讨 2.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3.农民工非正规就业的社会保障问题探讨 4.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完善 5.医疗保险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建议 商法: 1.论民商合一立法体制 2.商法的外观主义原则 3.商法的维护商事交易安全原则 4.财团法人制度研究 5.保险法的诚信原则 6.有限合伙评析 7.商事登记立法研究 8.商号权的法律保护 9.一人公司的法律控制 10.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维护机制 11.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完善 12.我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义务与责任制度的完善 13.股票评论人的法律责任研究 14.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15.论股东知情权 16.浅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问题 17.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问题 18.论保险合同中的"不利解释"原则 19.保险合同如实告知义务辨析 20.论社会中介组织在商法中的地位 21.我国非营利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22.非营利组织董事的义务研究 23.公益募捐法律规制研究 24.票据抗辩研究 25.票据的无因性 26.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 27.自动取款机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28.论共同海损 29.社会变革环境下的社会法 30.社会救助立法问题研究 四,刑法,诉讼法类 刑法: 1.许霆案件引发的刑法学思考 2.论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或司法)体现 3.情节犯若干问题研究 4.持有型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5.刑法溯及力问题探讨 6.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究 7.普通累犯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8.我国假释制度研究 9.论定罪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 10.抢劫罪若干问题研究 11.我国管制刑制度研究 12.我国假释制度研究 13.论非法拘禁罪 14.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问题研究 15.罚金刑制度研究 16.论窝藏包庇罪立法的缺陷与完善
各国法学界普遍认可国际上存在两种不同的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法国、德国、日本的司法体系都属于大陆法系,美国、英国以及英联邦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的司法体系都属于英美法系。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采用的都是大陆法系,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过去的英属殖民地)采用的是英美法系。用通俗的语言解释,大陆法系注重成文法,法官在诉讼中占主导地位,法官根据适用的法律条文进行判决;英美法系注重案例法,法官在诉讼中是中立者,法庭注重当事者的辩论,法官根据法律条文和以往的案例以及自己的判断(Gut's Feeling自由心证)对案件进行判决。所以,大陆法系也被称为成文法,英美法系也被称为案例法。大陆法系不允许法官造法,也就是说,对于涉及新生事物的案例的审判,法官必须找出适用的法律条文进行判决;而英美法系则认可法官造法,即法官可以根据法律条文、以往相似案例的判决结果以及自己的判断对涉及新生事物的案例做出前所未有的判决,而这个判决也将成为其他法官在以后判决相似案例的参照案例。【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差异】 目前,世界各国沿用的法律体系基本上可分为二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中国内地采用的是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香港和英联邦国家采用的是英美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例法系。两大法系的主要差异有: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本车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二,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习惯于用法典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部门所饮食的规范做统一的系统规定,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的规定,因而,其法律体系在结构上是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而发燕尾服起来的。 ▲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对成文法的解释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严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新的判例,从而,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第四,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法庭来审判案件。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与这种对抗式(也称抗辩式)程序同时存在的是陪审团制度,陪审团主要负责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律分类、法律术语、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我也是法律本科毕业的,自己有一份,网上绝对找不到第二份,只可惜你给的份太少了。我的是浙大的,发给你肯定能过关。
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在欧洲大陆,后扩大到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各国。历史上的罗马法以民法为主要内容。法国和德国是该法系的两个典型代表,此外还包括过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以及中国、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旧中国国民党政府的法律,大陆法系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形成了两个支流。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英美法系中也存在两大支流,这就是英国法和美国法。它们在法律分类、宪法形式、法院权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别.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法律历史传统方面有以下差异. 1、法律渊源:大陆法系为制定法;英美法系为判例法。 2、法典编纂:大陆法系均有成文法典;英美法系则多为单行法规、判例法。 3、法律结构和法律传统:大陆法系把法分为公法(宪法、刑法和行政法)和私法(民法和商法 );英美法系则把法分为普通法(制定法)和衡平法(判例法)。 4、适用传统:大陆法系中先确定事实后再去遵循法的规则;英美法系则多参照以往的判例 。即大陆法系是由一般到个别;英美法系则由个别到一般。 5、诉讼程序:大陆法系强调职权主义,法官处于积极主动的地位;英美法系则强调当事人主义,法官处于消极、中立的位置,值得注意的是,日本虽为大陆法系国家,却在诉讼程序 上与英美相似。 6、职业教育传统:大陆法系国家中先学法规;而英美法系中先学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