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文发表知识库

首页 论文发表知识库 问题

社区德育研究论文周正生

发布时间:

社区德育研究论文周正生

2017年高中德育论文篇2 浅析高中德育工作 【摘 要】 文章 分析了学生德育不良行为的表现,并从学校实际出发,提出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德育工作模式和具体举措。 【关键词】高中;德育工作 《中学德育大纲》确定的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我校在德育工作方面,首先确立“以德立校,全面育人”的德育指导思想,积极树立“立人先立德”的管理方针,将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首位;牢固确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思想,从严治教,管理到位,使我校的德育工作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并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德育工作模式。 一、学生德育不良行为的表现 当今是一个经济迅猛发展、文化五彩缤纷、物质极具诱惑的时代。学生的德育行为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就其不良行为表现来看,主要表现在: 在家庭:生活以“我”为中心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少学生不能正确面对师长、父母的批评,和家庭的代沟越来越大,不理解父母,甚至憎恶家庭。 在学校:学生的学习动力主要来自于考试有一个好分数,今后有一个好职业,还有极少数是为了一纸文凭,为了报效祖国和拥有更加丰富的精神生活而读书的所占比例较小;不能正确看待一次考试的成败得失,不能正确处理同学间的友情和矛盾,不能辩证看待生活中的善恶美丑,在遭遇挫折和不幸或是与自己的心理认同不一致时,轻则郁郁寡欢痛苦难耐,重则报复他人或自闭自残甚至走向轻生。 在社会:不少学生奉行的是多元化的道德价值观,是非观念淡薄,往往以对自己是否有利作为其判断标准,以收入高低、社会地位等名利来衡量个人价值,生活中崇尚时髦与消费攀比,学生中吸烟、喝酒势头还有所抬头;学生的诚信观念和责任感普遍不强,甚至有的认为讲诚信就是“老实”,讲责任就是“固执”等;打架、骂人等行为时有发生,迷恋网络、游戏与低级黄色文化不能自拔的大有人在,对在公共场合随地乱扔、出口成脏等不良举止表现得麻木不仁等。 现在社会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各种文化相互影响,学生每天接受着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大量信息,从而形成了思想上各自独特而鲜明的个性。在这种情况下,从客观上要求教育工作者要改变过去的一些固有观念,及时研究社会生活中的新现象、新问题,发现学生思想上的新观点,积极寻找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努力实现教育 方法 的更新。简单地讲,抓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方向,与时俱进,结合不同时代、不同时期以及学生各年龄段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目的性的教育才能取得实效。 二、要努力形成学校、家庭、社区三方的合力,积极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新格局,共同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学校虽然是学生德育的主 渠道 ,但仅靠学校自身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因而学校要以大德育观的工作思路,使家庭、社区等各种教育力量都能明确各自在德育工作中的职责,以形成学校、家庭、社区各种力量齐心协力、协调一致的教育系统。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格局可以使三者的教育在功能上取长补短,互为补充,产生整体效应,为中学生的健康发展构建起一个和谐的平台。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和师德素质。 学校通过各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提供机会让教师外出学习取经,每年利用暑假举办班主任培训班。对全体班主任队伍,尤其青年班主任进行基本功常规培训,从实际出发提高班主任的提高班主任的理论水平及管理技巧,开展班主任工作 经验 交流,进一步提高班主任实际工作能力和规范班主任常规管理。通过培训学习,切实提高班主任的理论水平,转变育人观念,激发了教师不断学习,锐意进取的意识。培养一支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优良的能力结构、良好的个性特征和工作成效显著的班主任队伍。 2、身教重于言教。 班主任要根据新时期德育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与时俱进,探索新的方法:一是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班主任的模范行动无时无刻不影响着学生,因为学生不仅听其言,而且观其行。班主任只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才能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影响学生,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教师,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对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于是我每次在教室转的时候,只要看到地面上有纸片,就弯腰把它拾起来,然后放进教室的垃圾箱里,学生看见我这样做,也纷纷动手捡拾自己桌子下面的纸片,时间长了,学生的卫生习惯也养成了,不再往地面乱扔废纸,教室里的卫生也好起来了。 并且他们还把这种习惯带到校园里,只要看到地面上有纸片就会随手捡起来扔到垃圾箱里,另外,在班里的自习课上,我时常转转,看到学生的书或者笔掉到地板上,弯腰捡起来,举手之劳,但是换来的是学生的莫大感激,换来的是学生的无比感激。在我的班主任工作中,我特别注重 家庭教育 ,家长会也就成了我班级管理的一项主题。我在家长会上要求学生家长,为了培养孩子健康的人格,一定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从小事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凡是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长本人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孩子不能做到的,自己坚决不做。 四、加强心理教育,滋润学生心灵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把心理健康教育列入 学校 工作计划 ,学校设有专职心理教师,建立了心理辅导系统,及时有效地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促进其健康发展。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渠道是课堂教学,中学生健康心理的培养要立足于课堂渗透。我校在各年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具体内容涉及 学习方法 指导、情感教育、人际关系教育、健全人格培养、抗耐挫力和学生自我心理修养等,使学生们学会科学地理解人生、客观地面对现实、合理地对待自我和评价自我,正确地处理成长过程中出现的种种挫折、冲突和矛盾。通过教学反馈,学生普遍反映深受教育近年来开设的《青春期教育》、《如何保持乐观情绪》、《感恩父母》等心理教育课,针对学生特点,联系实际,起到很好的教育效果。 总之,正是因为有了明确的德育理念,有了科学有效而富有活力的德育 措施 ,才使得我校德育工作不断取得成绩,才使得我们这样一个原先比较落后的薄弱学校发展成为今天校风严谨、学风浓郁、校容整洁的学校。今后,我们还将一如既往地突出德育这个学校教育永恒的主题,真抓实干,不断创新,力争使学校真正成为具有改革、实验特点的优质中学。 猜你喜欢: 1. 2017年教育德育论文参考 2. 有关高中德育论文范文 3. 高中生德育论文范文 4. 2017高中学校德育工作计划 5. 2017年学校德育工作心得体会范文

教学通知模板汇总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的功能多,种类多,写法彼此有较大的区别。写起通知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教学通知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教学设想

引导学生从整体把握诗歌内容,感受诗歌感情,培养鉴赏诗歌的基本能力,进而培养

对诗歌作出正确的评价。

第一课时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创设情境,导入新课

二、介绍作者及其写作背景

1.作者:请参看“教学设计(A)”。

2.写作背景。

1941年皖南事变后,艾青来到了革命根据地延安。与解放区新的生活与环境相适应诗人觉得“诗必须作为大众的精神教育工作,成为革命事业里的,宣传与鼓动的武器”,决心“把政治与诗密切地结合起来,把诗贡献给新的主题和题材”,因此,诗人这一时期的诗歌,更自觉、更有力地为革命斗争歌唱,诗作中的时代意识更为强烈,理想主义色彩也有了新的发展。《黎明的通知》就是其中的代表作。

三、朗读诗歌,初步感受诗歌内容

1.听朗读带。

学生注意朗读的字音和节奏。

2.解决疑难字词读音,疏通阅读障碍,

注意以下字词读音:

祈愿灼痛沉浸街衢篱笆鸡埘污秽沦亡渗合扣打虔诚

指名朗读后,教师注意引导学生评价,指出其中的优点和不足。

四、梳理诗歌的写作层次

梳理的目的是在于理解作者的写作思路,为进一步的学习作准备

1.学生默读全诗,然后指名学生复述这首诗的基本意思。

要求通过复述,能够基本了解诗歌的大致内容和基本思路。

2.讨论:这首诗一共有32节,可以分为几个部分?

学生讨论后明确:可以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从“为了我的祈愿”到“又将带温暖给人类”。

第二部分:从“借你正直人的嘴”到“请农夫从畜棚牵出耕牛”。

第三部分:从“借你的热情的嘴通知他们”到“说他们所等待的就要来了

对于结构层次的划分,不必执着一念,只要合理,都可以。

3.讨论:各个部分的中心意思是什么?请简要概括。

明确:在概括时,一定要抓住诗歌中的关键词语。

五、布置作业

第二课时

教学内容和步骤

一、简要回顾上课时内容,引入新课

二、精读诗歌,评点诗歌内容

1.要求学生自读全诗,一定要注意在读中品,边读边想,深入理解诗歌的内容。然后在诗歌空白处写出自己的评点内容。可以是评价词语的应用,可以是评价诗句中的思想感情,可以是评价修辞方法的运用,也可以是评价诗歌技巧应用的效果。

2.学生相互交流评点的内容。

3.在评点中注意以下问题:

(1)这个“通知”有哪些内容,这些内容集中表达了一个什么意思?

(2)迅速默读诗歌,回答:黎明所“通知”的对象有哪些人?

(3)语句理解:诗中说“通知眼睛被渴望所灼痛的人类/和远方的沉浸在苦难里的城市和村庄”,这两句诗该如何理解?

(4)语句理解:诗歌末尾说:“趁这夜已快完了,请告诉他们/说他们所等待的就要来了”,这当中的“夜”和“所等待的”应该怎样理解?

(5)品味下面两节诗歌:

请歌唱者唱着歌来欢迎

用草与露水所渗合的声音

请舞蹈者跳着舞来欢迎

披上她们白雾的晨衣

这两节诗读起来感觉很美,体会一下,诗人是如何表现出其中之美蕴的。

4.教师指名学生朗读自己所评点的内容。并引导学生相互评价该生所评点的优劣。

5.评点结束后,教师引导学生小结诗歌主要内容。

6.学生齐读全诗。

三、自读全诗,综合评价

1。讨论:这首诗主要运用了什么修辞方法?诗中的“黎明”有什么深刻的内涵?

2.提问:艾青说“一首诗是一个心灵的活的雕塑”,你感觉到这首诗所跳动的心灵了吗?

请你说说,在这首诗中,作者所要表达的主旨是什么?

3.你觉得这首诗写得怎么样?有哪些特色?请谈谈你的感受。

四、迁移训练

五、布置作业。

各小学校:

为了促进转岗教师尽快熟悉转岗后所任教学科的课标和教材,胜任新的学段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小学转岗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主题培训、专题研修、课例研讨、实践体验,促进小学转岗教师尽快适应新的学段、学科,胜任转岗后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二、培训对象

20xx-xxx年度小学转岗教师(名单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

培训内容:小学教育教学的通识性培训;转岗后所任教学科的课标解读、教材分析、教学技能培训、课程资源开发培训。

培训形式: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结合;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结合;专题讲座、课堂诊断、名师示范、校本研修、跟进实践、成果提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四、培训安排

第一阶段(xxxx年3月):小学教育教学通识培训。对小学教育学、心理学、小学课堂教学方法进行通识性培训。本阶段采取集中授课的'形式,由培训专家团队完成。

第二阶段(xxxx年3月-4月):分学科教学技能培训。通过课标解读、教材分析、教学研讨、课程资源开发等专题培训,全面提高转岗教师对转岗后本学段、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技能。通过问题诊断,名师示范、跟岗实践、研课磨课辩课、反思交流等形式,切实提高转岗教师专业水平。本阶段分学科培训4次。每次两天,由培训专家团队和镇乡骨干教师、各组导师、一线教师共同完成。

第三阶段(xxxx年5月):分学科进行研修成果展示。通过学员赛课、说课、评课等形式,自我反思,总结交流,物化成果。由培训专家团队、各组导师、一线教师共同完成。

第一次报到及培训地点:

时间:xxxx年3月10日(上午8:30—8:50报到,培训一天)

地点:西城小学(以后各次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教师

聘请区内外专家、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六、培训管理

为使培训工作管理有序,服务到位,特组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期间的督查工作。

组长:蔡增灏刘小红

副组长:何德芬唐富萍

成员:聂坤丽黄贵阳顾仙宇秦孟立

刘昆静李祖秀黄向东黄秋凤

七、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由区教委统一解决。学员差旅费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八、其他事宜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务必及时通知参培教师准确的培训时间、地点。并安排好参培教师的工作,为教师参加培训创造条件。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

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

附件:江津区xxxx年小学转岗教师培训名单

重庆市江津区教育委员会

xxxx年2月26日

训练题目回忆写通知的格式,写一个通知。

训练重点回忆写通知的格式,写通知。

训练要求掌握通知书的格式。

教学过程

一、导入

同学们,通知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用应用文之一,我们一定要学会使用它,上学期我们已经学过通知的写法,了解了通知的写作格式。本次习作练习要求我们回忆通知的写法。再练习写一个通知。

二、出示训练题

三、思考

1、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写通知?

2、通知包括哪几部分内容?

3、写通知要注意哪些格式?

四、用途

同学们知道通知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运用十分广泛,比如学校要告诉全体同学节日放假,机关要告诉工作人员什么时候召开会议,居委会要召集各居民小组长研究工作等等,都需要发一个通知,让大家一看就知道。

五、格式

1、题目:通知两字一般要写在第一行的中间位置,如果事情重要或紧急,就写重要通知或紧急通知,以便引用有关人员特别的注意。

2、正文:这是通知的主要部分。一般从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要写清楚通知的内容和具体要求。通知开会或参加活动,还应写清楚时间、地点。通知的事项较多的时候,可分段来写。3、署名和日期:这一部分内容要写明发通知单位的名称和日期的次序颠倒。

六、学生写作

七、总结

写通知一定要把意思表达清楚,使人一看就明白,因此,还要注意语言精炼、准确、条理清楚、书写整洁,把意思表达明白、具体。

设计意图写通知一定要把意思表达清楚,使人一看就明白,因此,还要注意语言精炼、准确、条理清楚、书写整洁,把意思表达明白、具体。

一、关于期末各学科测量测试的有关事项说明

1、12月26日至30日(下周内),各技能学科教师务必完成对学生进行期末测查,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由教导处组织相关老师分别对各技能学科教师所教班级学生学业成绩进行期末测评考核。

2、各技能学科测试卷由各备课组长负责落实(除英语、科学外),在12月30日之前各科测查完毕。样卷用k12电子稿发送葛文亚老师处。

3、各技能学科教师认真及时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登记和分析,学生学业成绩在4日之前送各班主任处。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成绩报告单(等级制)。

4、由各技能学科教师备课组长负责,在1月4日之前将期末分析表通过k12发送至陈国兴老师和葛华福老师处。经审核后,由教导处葛华福负责于1月6日之前,用k12消息的形式分发相关教研员。

5、1月4日(下下周三)上午2、3两节课三至六年级学生进行英语和科学两学科测查。1月4日下午部分综合学科老师阅卷。(具体安排见教导处通知)葛文亚安排

6、1月11日一、二年级学生上午进行基础能力测查,1月11日一、二年级学生下午游园活动。(1月12日一二年级学生不需回学校,班主任向学生交代清楚。)葛文亚安排

7、由教导处葛华福负责,尽快落实一、二年级的评价方案。学校于1月3日前把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学科学生学期成绩综合评价方案传给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孔建美老师及相关学科教研员。

8、1月12日上午全区同步进行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期末考试与抽测学校六年级数学或语文期末抽测工作。(具体安排另见通知)葛文亚安排

(1)六年级语文、数学学科监测班级根据监测年级班额确定,其中三个班级(包含)以下的学校抽取一个班级,三个班级以上的学校抽取两个班级开展监测,抽测班级于监测当天早上7:00通过k12发至各校分管校长信箱。抽测班级的语数学科由区教师进修学校统一组织电子阅卷。

(2)抽取两个班级的学校派出四位监测员,并于1月3日上传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孟晓艳老师。(葛文亚)

(3)各校六年级监测的学生考场名单于1月3日上午9:00前通过k12传给区教师进修学校教育评估监测中心孟晓艳老师(袁宝龙)

(4)领卷时间与要求

1月3日下午2:00后到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三至六年级英语、科学试卷。

1月11日下午2:00后到区教师进修学校领取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期末试卷。

(5)语文和数学监测试卷答题卷于1月12日下午1:00前送到区教师进修学校一楼110会议室。

(6)1月5日各校按照所有班级上报语数学科任课教师名单,由区教师进修学校评估监测中心选取阅卷教师,并于1月12日通过k12发至各校分管校长邮箱。(葛文亚)

(7)监测市场必须单人单桌,一个试场25人,实行跨校监考制度。对监测年级的试场必须按上传的电子表格做好桌贴,统一贴在桌子左上角,便于学生正确填写信息,便于监考教师核对学生信息。(袁宝龙)

(8)三至六年级各学科的质量分析表和要求及时转发给教研(备课)组长。教研(备课)组长组织教师认真分析,在13日下班之前通过k12形式发送至陈国兴和葛华福老师处。经分管教学领导(陈国兴、葛华福)审核后,由教导处(葛华福)负责于1月16日下午4:00前发给相关学科教研员各语数备课组长及时认真填写期末分析表(注意有两张表格)。

二、关于期末上交各种资料检查的有关说明

9、1月11日之前,由各备课组长负责,将本组教师备课本、听课本、学生学业评价本、社团记录本送交到教导处进行期末检查。(葛华福、葛文亚)

10、教本、教参、教具、音像资料等由各备课组长负责在1月12日之前上缴教导处葛文亚老师。

11、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工作小结和考核表在1月12日之前用k12消息的形式发送教导处葛华福老师处。并准备在“三长”会议上发言交流。

12、各备课组长认真填写好《教研组活动手册》,根据进修学校要求至少填写7次以上,并在1月26日之前以电子稿形式上缴教导处葛华福老师处。

13、各备课组长将本学期开展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的有关资料(公开课教案、新闻报道、活动资料等)在1月12日之前电子稿形式通过k12发送至教导处葛华福老师处。

14、在1月12日之前,“课改”实验有关考核资料上交葛华福老师处。

15、在1月12日之前,各班主任的《班主任手册》和每位教师的《德育导师制手册》以电子稿形式上传行政资源—上传作业—教导处—20xx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与德育导师制文件夹中,按年级放入。

16、各社团活动在12月31日结束,“社团之星”奖状和美善币发放。(何彩琴、谢斌锋、缪卫英)

17、各社团展示活动。12月26日之前上交图片和文字资料,准备12月31日展示活动。(何彩琴)

18、社团资料的电子点名册、活动记录本、优秀社团考核表小结在1月10日之前交教导处何彩琴老师。

19、循环使用教科书由各科任教师负责,在1月4日、5日中午(12:20---1:00)交学校总务处保管(仓库在阶梯教室,由王云儿老师负责)。音乐和美术各任课教师自行保管。

注意:各科任教师认真收缴循环使用教科书,在规定时间内务必上交。总务处与教导处及时进行登记和统计。上交情况将与教师日常考核挂钩。(葛文亚)

三、关于各种总结、考核和评优等工作

20、由教导处陈国兴负责完成学校科研工作年度工作总结和校本科研考核资料的准备工作。

21、学校质量分析报告由教导处葛华福完成,并及时上交进修学校。

22、社团总结、考核,评选优秀社团、社团之星由何彩琴负责,并及时上交各种考核资料至区少年宫。

23、图书工作小结及有关考核资料由葛华福负责。尽快组织有关老师完成校本阅读教材国学读本的修改和印制工作。

24、“课改之星”、优秀“三长”评选由葛华福负责。

25、教导处成员共同完成学校教师考核有关内容(及时获取资料:如开课、教师获奖、学生获奖等)。

26、由葛文亚负责,教导处成员协助完成各学科登分、计算、定级对教师期末教学质量考核等工作。

xx小学教导处

20xx年12月22日

活动时间:11月2日(周四)下午1:50—3:50 (1:45签到)

活动地点: 姚村镇小学

教研主题:听评课;集体备课

活动主持人:孟凡荣

活动流程:

一、孟凡荣老师执教二年级的《乘法的初步认识》,每位老师听课、评课。

二、请各位老师携带各自所教年级教材、教案,集体备课。

(温馨提示:请关注天气变化,注意交通安全!)

注:学习过程中不得离场。

某某单位

20xx年2月24日

各中心校,市直各学校:

为了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制作和应用微课的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课程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开展xxxx年中小学教师微课制作培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范围

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人数200人(各单位培训指标分配另行通知)

二、培训内容

1、微课开发及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

2、微课程设计与应用

3、用PPT制作微课技巧

4、用Camtasia制作微课技巧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7月3日-7月7日

第二期:7月10日-7月14日

四、培训地点

济源一中实验楼微机室(从一中东门进,向南第一栋二楼、三楼机房)。其中,每期第一天上课安排在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和录播室进行(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于6月23日前将培训名单(附件)电子稿报xxxxxxxxxxx

2、每个单位安排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教师的组织工作。

附件:xxx年中小学教师微课制作培训报名表

电教中心

xxxx年6月20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发动广大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程改革和教育创新,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理论水平、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我会决定在今年12月份开展20xx年度优秀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现根据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推进课程改革的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范围

1.我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领导、教师都可以撰文参评。

2.本次评比论文包括以下五大类:

(1)中小学各学科(不含体育学科)教学研究论文。

(2)幼儿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3)中小学德育研究论文(包括团队、班主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社区教育等)。

(4)电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5)教育教学综合研究论文(包括整体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办学思路、学校常规管理、教师队伍建设、课程开发与管理等)。

以上五类均包括课题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科研成果、阶段性或总结性研究报告。

3.德育、幼儿教育方面的论文,分别由本会与基教科、学前教育科一起组织。

4.中小学体育学科论文由基教科与相关专业委员会另行组织。

5.参评论文必须是20xx至20xx两年中撰写的,必须是尚未在区级及区级以上有关论文评比活动中获奖的,尚未在省级及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

二、活动安排

1.参评论文于今年11月30日前报送区教师发展中心蒋建凡同志处(武进教育大厦8007室),过时不接受。每篇论文交A4纸打印稿一份(标题用4号黑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由学校收齐后以校为单位统一交到区教师发展中心,不接受个人递交的论文。

2.参评论文必须填写好“论文评价表”相关部分,附在论文首页,作为论文的封面。“论文评价表”附后,请自行下载复制。

3.我会于12月组织人员分类评比。根据学会章程有关规定和评比条件,评定一、二等奖优秀论文,并印发简报,颁发获奖证书。

希各校认真做好发动工作、组织工作,动员广大教师积极参加这次论文评比活动。在接本通知后及早告知教师,以便早作准备。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学会

20xx年10月24日

各乡(镇)中心校、中学(含小学),县办小学、特教学校:

xxx年——20xx年新一轮为期五年的教师培训工作已经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是每位教师法定的权利和义务,每名教师每年要完成72学时学习任务,其中远程学习52学时,县级课程20学时。县级课程培训立足于服务一线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教学成绩。主讲教师本着选聘高校专家教授、一线教研员、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等担任,培训内容侧重于教育理论、教育技术、教材教法、学科知识、应考策略、基本功等,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力求达到实际效果。现本着提高小学数学教师专业化水平的需要,将小学数学学科培训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小学数学学科教师。

二、培训内容

数学新课标、教材教法、学科知识、教育技术等。

三、培训形式

讲授、研讨、示范、观摩、交流等。

四、培训学时

20学时。

五、培训时间

3月27日上午(8:30报到),本次安排小学数学一班培训,其他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地点

教师进修学校。

七、培训要求

1、按时报到学习,自带笔、本,做好记录。

2、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3、加入班级管理QQ群,积极参与活动交流。

4、认真完成培训学时任务,不参训或完不成培训任务,年终继续教育证书不予上证。

xxx年3月23日

利川市都亭初中从2008年6月起,成为恩施州德育科研的子课题项目学校,充分利用社区德育资源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道德人格教育,从我校的实际出发,从初中学校学生的思想道德实际着手,认真开掘本地的社区德育资源,通过课题研究形成了阶段成果。以下是我校根据课题这一阶段情况作简单回顾小结。 一、统一了认识,明确了研究方向 “八五”、“九五”、“十五”以来,我校通过德育研究,极大地推动了学校德育工作,提高了德育的整体水平,但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校德育工作仍然不适应改革新形势,存在着针对性不足,实践性不强的问题。青少年中是非混淆,法纪观念淡薄,行为习惯不良,甚至犯罪的状况时有发生。尤其是我们城区初中学校更具有挑战性。因此,开展社区德育的整合与运用研究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更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二、完善了方案,得到了专家指导 在开题初制定了《社区德育的整合与运用研究方案》,对我校德育状况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并根据以往的经验结合理论,提出了课题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研究内容实践意义。课题方案成功通过州教科所的专业评审,成为州教科所的德育研究项目之一。州教科所陈泽奠所长,市教研室冉研君主任成为我校课题研究的指导专家,并就我校课题研究的方向与方式作了专业指导。 三、启动了研究,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08年5月,作为州德育科研项目的子课题,拟定了研究方向和课题方案初稿。 08年7月,确定学校研究方案的定稿、申报课题项目。 08年8月,通过州教科所的立项申请。 08年9月,课题组核心组成立学习课题方案、课题开题。 08年10月,派出子课题负责人参加市周边课题学校交流会,听取专家报告。 08年11月,课题负责人接受专家指导,调整研究落脚点。 08年12月,全体教职工接受了科研开展的常规指导,全面了解整个德育研究的开展情况。 09年1月至4月,按照课题组要求开展德育活动实录和教学软件制作,撰写论文、研究报告。 2009年5月至2011年5月,申请验收、结题。 四、注重积累、初步见成果 因为准备充分,注意宣传发动,全体教师都能自觉投入到课题研究实践中去,都能自觉运用德育手段。课题负责人注意引导并及时收集整理课题研究的资料,现阶段研究成果有: 1、汇编了社区德育整合与运用研究的方案论文集。 2、汇编了五个子课题的课题方案与课题小结。 五、存在的问题及努力的方向 1、课题组的理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社区德育的实践需进一步加强。 3、争取市民宗局的课题经费需进一步落实。 总之,我校德育课题组按照课题方案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我们将总结经验,弥补不足,有步骤、有秩序进 行,力争圆满完成课题任务,务求德育实效。 附:子课题项目 1、整合城区文化场所的开掘与运用研究 2、整合教场村委的德育资源运用研究 3、整合城区旅游资源的开掘与运用研究 4、整合市直部门德育资源开掘与运用研究 5、整合处直各部门德育资源的开掘与运用研究。

社区矫正研究生毕业论文

哥们儿,现在教授都贼精, 您网上找到的,他们都知道..... 您自个儿还是小心着点~毕竟是毕业论文呀. 加油吧您~

关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2009-06-09关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利于落实党改造罪犯的政策,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更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近期,笔者随区司法局领导就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前期试点开展情况和今年全面铺开后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本辖区25个乡(镇)司法所、13个公安派出所和有关法庭,深感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现结合游仙区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一、现状表象根据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绵阳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绵综办[2009]3号)文件精神,今年游仙区25个乡镇司法所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游仙区社区矫正办立即专题研究,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认真部署,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四家共同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并就社区矫正工作交接的程序、方法和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月中旬至5月上旬四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又以派出所为片区分别到刘家、玉河、魏城、小枧等25个乡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现场交接,在接交中按摸底清理人数应交接114名矫正对象,实际接收34名,提前介入接收1 名,本次总计接收35名。我区先前开展试点单位已接收15名,目前,全区共计接收矫正对象50名。如今游仙区社区矫正工作正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全面推进。二、存在问题:通过对矫正工作全面铺开的情况掌握、对司法所矫正工作的调查以及对矫正对象的走访,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执法依据不足。目前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第157、158、159条中都做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监管对象交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在现行法律中无论是基本法律还是其他法律,都没有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字样出现。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通知,但这个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对社区矫正对象约束力不强,致使一些监管活动无法落实,从而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在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中如果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就不利于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缺乏实践经验。大多数司法助理员没有接触过刑罚的执行工作,缺乏管理矫正对象的实践经验,从事矫正管理工作还需要一个适应期;二是司法助理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通过短期培训难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三是缺乏专门机构和队伍。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需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要求专门的工作人员甚至多名矫正工作人员管理一名矫正对象,但目前司法所的设置、人员难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三)衔接机制不健全。由于现行法律对社区矫正的规定出现空白,在法院判决书中未能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改造的字样,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检、公、司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制度还很不完善。第一,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在移送法律文书过程中存在不及时到位的现象,从而造成没有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矫正期限不明,执行矫正没有依据或内容不详;第二,有关职能部门衔接制度不完善。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矫正对象应按时报到,但这些衔接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不及时或存在相互推诿,导致矫正对象失控或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四)专项经费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由于区财政的实际困难,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很少,难以满足矫正工作日常需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宣传力度不够。对社区矫正这一新生事物,群众认知程度低、陌生,老百姓对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人转移到自己的眼皮底下服刑,或多或少存在着担忧与不安,这是社区矫正难以取得社区居民全面合作的深层心理因素。同时在对外职能上,从上到下力度不大,未引起重视。目前我们所了解和看到的都是些内部刊物,电视、报纸上很少看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内容,造成了社会不理解、不支持的局面,因此极大地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策思考社区矫正工作早已在世界各国被广泛使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在探索中摸索着前进,而如何解决传统与现实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扎实,使该项工作稳妥、有序地推进,针对上述问题,就下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保障历史赋予了社区矫正工作者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但作为一名矫正工作者,如果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作遵循,就会使矫正工作的实效大打折扣。只有国家尽快立法,有了法律依据才可以明确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依据,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一部《社区矫正法》,并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刑罚执行主体的资格,赋予其行使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权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二、加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根本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从事矫正工作中要扮演 “社区服务者”和“社区警察”的双重角色,而要使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一是要定期组织矫正工作管理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对专职矫正工作人员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管理学、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文书的制作、传送、查找、归档等能力方面的培训;二是对业务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明确责任,增强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主动的要批评教育,表现极差的要严肃处理;三是“走出去请进来”。在管理业务上要走出去向兄弟单位学习,聘请有关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优秀者作辅导,以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四是造就一支专业社会志愿者矫正队伍。广泛吸收符合社区矫正志愿者条件的社会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如选派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监狱、劳教所干警、精通法律的法学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聘请离退休干部、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居委会成员、高校教师、学生和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及所在单位的人员等优秀人才加入社区矫正组织等,从而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共著社区矫正优秀成果。三、健全完善部门工作机制,是开创矫正工作新局面的有效方法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因此该项工作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事、财政等部门都要依法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尤其在各个工作环节上要紧密衔接,才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首先明确联席会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会议通报该季度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交流各自开展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二是健全部门衔接制度。在衔接工作中,公、检、法、司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相互支持。衔接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矫正对象矫正宣传及时到位、法律文书及时到位、依法享有权利准确到位;定期核对矫正对象人数,防止衔接脱节,不出现脱管、漏管;对有影响力的矫正对象四家联合进行收监、减刑、提前解除矫正等奖惩兑现;在部门联动中还可以充分发挥本部门的优势。针对每个矫正对象确定一名法官、一名检察官、一名公安干警和一名司法干警组成的“四管一”矫正工作者队伍。法院应根据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一是在刑事判决书中注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区矫正;二是判决后,及时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协议书,并通知该矫正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司法所接受人员;三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缓刑考验期内的考察;四是加强矫正对象变更执行方式、重新犯罪改判、减刑等管理。检察院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前、后的监督力度,定期巡访,防止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公安机关应加强与司法所配合,开展好日常的考核,主要帮助查找脱管、漏管人员的查寻工作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处罚申报工作。在这种整体联动的衔接机制形成后,切实为矫正工作的开展和对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条件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特殊专项工作,如何让这一新生事物在传统与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中取得发展,并将该项工作做好、做实,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该项工作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切实加强领导,并在经费、人员、装备上给予保障。一是经费到位。从现有制度来看,当前监狱执行刑法,中央每年是按罪犯人头给监狱拨付一定经费,而社区矫正工作从中央到地方没有明文规定应如何给予财政保障,唯一有规范性文件明确∶“社区矫正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如何列入?没有给财政具体的规定,一些地方就根据当地财政情况象征性的给一点经费,连资料的编印费用都不够,就不用说组织矫正对象开展相关活动。因此中央财政应根据监狱的预算,综合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必用经费,根据各地情况出台强制措施要求预算经费必须到位,或者直接由中央财政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下拨各矫正机构进行专款专用。只要有了稳定的、专项的财政经费,社区矫正工作才得以扎实、有序、有效地进行;二是人员到位。现在基层司法所除个别司法所所长是司法行政编制外,其余大多数属乡镇编制工作人员,甚至有的属于乡镇聘用人员编制,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流动频繁,难以有效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另外司法所本身就有九项工作职能,再加上要抓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和包村工作,特别是由于灾后重建任务加重,以及近年来上访案件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增加,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乡镇、街道领导把这些问题都交给司法所,司法所本身工作任务已经十分繁重,必然牵扯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如今增加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如果体制不改变,力量不加强,司法所的任务就会不堪重负,势必会影响工作效果。因此必须由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协调区委和乡镇党委、政府解决人员不够的问题;同时也可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向上级主管局争取在本系统内调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调整充实矫正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专人管、专人做,才会让该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三是装备齐全。司法行政部门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给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执行刑罚的一种措施,是严肃的执法活动,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的政策,明确工作人员的执法地位,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统一配制服,方便其具体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四是矫正工作者人身安全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者面对的是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工作中难免发生矫正对象恶性行为发生,威胁矫正工作者人身安全。因此,应为社区矫正工作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人身安全保障。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认同度在宣传的方式上应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利用公共场所集中宣传。每年以综治宣传月、“科技四下乡”活动为契机,由区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专门印发宣传资料先后在辖区内的名胜景点、各乡镇的“赶场会”举办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资料,现场解答咨询;二是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内进行学习宣传,让机关干部、职工了解社区矫正的基本性质、目的和意义;三是深入就近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作用,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居)民手中,提高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编发简报专题宣传。由区社区矫正办牵头负责编发简报、专题片等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投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那种固有的传统刑罚执行观念得到扭转:使一些“放虎归山”、“养虎为患”的错误观点得到纠正;使以人为本,文明、理智和人道的现代刑罚执行理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性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有效的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理解、关心、支持,从而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游仙区)

讨论中国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的主旨是增强对行刑社会化的理性认识,促使我国监狱行刑由传统向现代模式转化。然而,行刑社会化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它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更重要的是行刑社会化包容的内容和要达到这个目标所必须的条件与中国监狱过去、现在以及将来在中国这个特定环境下诸多因素影响密切相关。所以,我们在研究中国监狱行刑社会化问题的时候,必定要明确行刑社会化的内涵,客观必然性和实践可行性,并联系中国监狱行刑社会化的基本特点和制约因素来展开,从而研究行刑社会化比较科学的方法与思路。 一、什么是行刑社会化 所谓行刑社会化,是指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要调动监狱外的一切社会积极因素,合力救助改造罪犯,并保证和巩固行刑的效果。行刑社会化要求,监狱不仅是国家机关,而且是社会事业的一部分,对犯罪的防治应该是社会整体的防治,即整个社会对犯罪人的教育改造都有联系,应该利用各种社会手段来改造罪犯。行刑社会化是一项伟大的特殊的希望工程,对于提高改造质量,减少和预防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西方一些国家在这方面已经有了较深的探索,我国的行刑社会化也有一些引进雏形,但还远远不够。从中国社会发展未来远景看,我国应大力倡导行刑社会化,充分调动社会改造不良分子的潜能,尽量减少带有“罪犯人格”的人,把那些主观恶性比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的轻刑犯、过失犯、渎职犯等尽量放到社区,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改造。同时要健全和完备基层监督体制。逐步扩大假释和监外执行的比例,把那些可以放到社会服刑的罪犯,依法让他们回归社会。这样,就可以减少监狱的押犯数量,使之能够集中人力物力加强对那些罪行严重主观恶性大的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二、行刑社会化的客观必然性与实践可行性 行刑社会化是我国行刑法制发展的客观需要。从20世纪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的情况看,在广泛的国际范围内犯罪非刑罚化和刑罚非监禁化是一个明显的倾向。这一趋势明确地昭示人们,在非刑罚和非监禁措施大量代替刑罚和监禁刑的今天,对监禁刑的执行和实施,从未来发展上看,还是应当逐步提高服刑人员在监禁设施内的自由度,而不应当加强和提高人身监禁的严厉程度。从实践意义上看,刑罚的上述趋势已经发育得比较成熟,表现比较明显的国家,其监禁刑的执行也相应地表现出了宽缓的趋向。尽管这并非意味着中国监狱行刑的发展也将会如此或者应当如此,但是,至少其中对我们思索监狱行刑的未来发展不无借鉴意义。因为这种可能的发展与强化专政职能和刑罚惩罚犯罪的作用并不矛盾,而只是这种职能和作用实现的表现形式的科学、文明与进步。这一点也反映在世界范围内的刑法改革和发展的趋势:犯罪非刑罚化和刑罚非禁监化。同时,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公、检、法、司等国家专门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而且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这一历史背景下,行刑社会化必然成为我国犯罪与刑罚制度的发展趋向,在未来的行刑法制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与之相适应,开放式处遇、短期监禁刑的替代,减刑和假释的大量适用等行刑社会化的措施将被广泛运用。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体系 和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监狱一样,我国监狱也面临经费严重不足和人口过快增长两大问题。所在在推进监狱体制、行刑模式改革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刑事执法体系,并建立相应的社区服刑的强制机构,以便对某些罪犯进行监督改造,和我国目前的监狱行刑系统一起构成国家统一的刑事执行体系。 1、建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具体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为了使社区矫正这一制度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力,有必要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如司法部可设立矫正司,各省级司法厅可设立矫正局,各市县级司法局设立矫正处(科)配备专门的矫正官员,来管理和监督在本社区内服刑的轻刑犯、缓刑犯、假释犯等。其中司法部矫正司的任务是检查、督促各省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研究社区矫正制度在理论上与实践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在方针、政策上给予具体指导。省级和市级社区矫正机构管理本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工作。 2、明确社区矫正官员的职责,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作用。社区矫正官员的职责是监督和考察在社区内服刑罪犯的表现,防止他们重新犯罪,危害社会,在生活上和工作上关心他们,帮助其实现应有的权利。对于缓刑犯、假释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让他们在指定地点进行汇报,工作人员有及时提请法院对缓刑犯、假释犯减刑或撤销缓刑和假释建议的权利。 3、充分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实行综合矫正。矫正罪犯工作是一项内容十分广泛的社会性活动,必须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检、法机关在进行以社区为基础的矫正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公、检、法机关应协助矫正机构监督和管理社区内的罪犯,同时矫正机构还可以聘请社会上的知名人士、法律学者、社会学者、心理学者、医生、教师、罪犯的亲属来参与对犯人的教育和改造,共同完成对社区内服刑的罪犯的矫正工作。(六)健全刑释人员社会保障机制,维护合法权益 1、建立刑释人员就业保障机制。在当前社会劳动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各级党组织和政府对刑释人员的再就业要充分发动社会的力量,积极采取市场吸纳、政府帮助、社会援助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最大限度地予以关心解决。 (1)要把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纳入劳动力市场和再就业中心,人才交流市场。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除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外,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首先,要把他们纳入当地劳动力市场和再就业中心的统一管理,进行劳动登记,与下岗职工、待业青年享有同等的就业机会;其次,对服刑期间表现较好,有一技之长或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要允许他们进入人才交流市场,以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社会作贡献。 (2)要开辟六条安置渠道,实行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安置就业。一是设立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基地。以刑释人员为主体建立安置基地;从原有社会企业中选定若干为安置基地;鼓励社会企业重点吸收刑释人员就业。二是建立和发展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就业企业,适当安排一时难以就业的人员,尤其是要优先吸纳改造和现实表现都较好,原系初、偶犯和未成年犯而又无一技之长的刑释人员就业,或开展职业培训,然后逐步向其他企业分流。对安置就业企业在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三是继续发挥大、中型国有企业、集体和私营、合资企业的潜力进行安置,特别是本企业的违法犯罪分子回归后,尽可能作为社会责任动员企业安置。四是大力提倡和支持刑释人员自谋职业;五是组织和开展劳务加工、社区服务;六是在政府指导下,有计划、有组织地实行劳务输出,广开就业门路。 (3)制定刑释人员就业的政策性规定,对少数家有特殊困难、本人悔改表现明显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释人员,地区劳动部门要积极帮助安置就业,以体现党的改造政策的延续性。 (4)监狱根据罪犯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为在押服刑人员办理刑满释放的生活保障保险,从而巩固刑释后改造成果,促进服刑人员刑释的一再就业。监狱规定罪犯投保险的条件必须是认罪服法,服从管教,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政治、文化、技术教育,改造表现较好。 2、落实刑释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监狱法》第37条规定:“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根据《监狱法》的规定,各级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关心本地区刑释人员的生活;对有上述几种特殊困难、无基本生活来源的刑释人员应当会同民政部门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到经常检查、督促,使救济费定期按时发放,不忽视,不遗漏。有条件的地方,可把上述无基本生活来源的老年刑释人员安置到养老院养起来。

社区矫正研究论文

罪犯心理矫治在我国实施以来,已积累和丰富的 经验 ,随着社区心理矫正的产生,原来关于罪犯心理矫治的适用对象需要界定,社区心理矫正应当作为罪犯心理矫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罪犯心理矫治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本文对国外罪犯心理矫治领域中的新进统计技术做了一个较深入的考察和介绍,并强调了新发展出来的统计技术——ROC曲线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等对罪犯评估结论准确性的巨大借鉴和促进作用。

关键词 罪犯心理矫治 ROC曲线 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

基金项目: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罪犯心理矫治案例课研究》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郑红丽,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中图分类号:D9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05-236-02

罪犯心理矫治课程是一门法学和心理学结合程度比较高的实操课程,也是一门学生走出校门以后可能需要直接应用的课程。但是我国目前罪犯心理矫治课程中操作性内容缺乏,而且与国外新技术、新 方法 脱节严重。笔者拟将国外近年来在罪犯矫治领域的新近统计技术引入课堂,以期提高学生未来实务工作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一、罪犯心理矫治评估结论的特殊性

一般来说,当今的罪犯心理矫治至少要达到以下目的:通过特定个体的早期行为先兆识别出犯罪可能性高的群体,获取预测性的信息并进而把这些信息应用在制定刑事司法的决策中,比如应用在判罪或释放的决策中。而正如Andrews 和Bonta (2003)所言,这种识别或预功能就是要得出统计的或精确的预测指数,以客观的证据为指导预测犯罪并选择相应的对策。所以,相关的统计分析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和一般的心理统计不一样是,罪犯心理矫治作出预测结论的过程更象医学上一个对“病人”作出“是否患病”的诊断过程。此外,随着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统计技术的发展,人们已经意识到,对于罪犯再犯风险的预测“结论”不再只是简单地根据事先设定的“一个绝对的分界点(an arbitrary cut-off point)”做出判断的过程,而是通过“风险决策”程序最终做出一个“诊断(Diagnosis)”的过程。这一诊断结论实际上只有两种:高风险或低风险。而与之相对应的是,这名罪犯事实上也分属于两类人:未来出现再犯或者没有再犯。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2X2的列联表(contingency table)(表1):

表1. 2X2预测准确性表

由表1可知,当罪犯心理矫治评估人员针对一名罪犯作出了“高风险”或“低风险”的诊断结论以后,会出现4种情况:事实上的再犯被正确地诊断为高风险,即真阳性(true positive,TP);事实上没有再犯的被错误地诊断为高风险,即假阳性(false posivive, FP);事实上的再犯者被错误地诊断为低风险,即假阴性(false negative,FN);以及事实上没有再犯的被正确地诊断为低风险,即真阴性(true negative,TN)。这样的数据形式是典型的信号检测论(Signal Detection Theory,SDT)的研究对象。

二、信号检测论理论及ROC曲线的应用

信号检测论最早出现于雷达侦测领域,即借助于统计方法帮助雷达有效的区别雷达“信号”和“背景噪音”(Leshowitz, 1969)。经过二战的强力促进,信号检测论及其相应的技术和方法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和提升,并在战后逐步扩大到 其它 应用领域,如医药行业、非损伤性检测、信息检索、产品检验、调查研究,以及临床心理学等(Swets,1996)。而近年来,研究者开始试着将信号检测论引入罪犯心理矫治领域(如Mossman, 1994; Ward & Dockerill, 1999;Grann, Belfrage & Tengstrom, 2000; Andrews & Bonta,2003)。

信号检测论的重要发现在于:人们在作出“肯定”或“否定”诊断时,实际上是包括2个过程:辨别(discrimination)和决策(decision)。所以简单地使用总体准确率来表示罪犯风险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并不是一个值得推崇的方法,应该寻求那些能同时反映辨别和决策水平的数据指标。这样的指标有多种,但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仍是ROC这一指标的应用最为广泛(Arian,1998,宇传华,2000)。所谓ROC,其英文名为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接受者操作特征曲线),也有称为Relative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相对操作特征曲线),都简称ROC,具体见图1。

图1 任何决策标准(criterion)下,以Hit Rate为Y轴,以False Alarm Rate为X轴的ROC曲线Simpson和Fitter(1973)提出以“ROC曲线下的面积(Area Under Curve,简称AUC,记为A)做为诊断准确性的指标”。AUC的取值范围在0至1之间,值越大表示诊断准确性或判断能力越好。宇传华(2002)认为AUC到达以上时诊断价值较高,时诊断价值中等,低于时诊断价值则较低。例如图中ROC曲线的AUC值为,其诊断准确性较差,不具有诊断价值。

三、目前的发展趋势

正是因为将信号检测论理论引入到罪犯心理矫治领域,使得我们对罪犯评估结论形成过程有了新的认识:随着人类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特别是统计技术的迅猛发展,罪犯评估技术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临床诊断过程,而是一个引入了风险管理与机率的观念,利用强大的统计方法,做出最终诊断结论的决策行为。

首先,评估结论的做出不再是依靠个人主观经验做出,而是利用研究分析和统计方法,从庞大而纷繁的资料中筛选值得信赖的预测因子(预测变量,predictor variables),最终形成一个较为稳定和精确的诊断统计模型(statistical models)。一般情况下,涉及诊断和预测的典型方程式为: response variable=g(predictor variables,parameters,random noise)

其中的反应变量(response variable)也是因变量y,在罪犯评估中,y只有两个值,是二分类别变量。y=1如果表示评估结论为罪犯“高风险”,则y=0则代表为“低风险”。而预测变量(predictor variables)也是自变量x,对于方程式g而言,目前我们一般将其假设为一个具有k个预测变量x=(x1,x2,x3,…,xk)的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linear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s),所以这一模型可以表达为更典型的方程式:

score(x)= 0+ 1x1+ 2x2+ 3x3+…+ kxk

通过对已有的资料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或者对测谎专家测谎经验进行调查分析后,我们可以获得一些有在统计学上表现出来预测力较好的回归模型,例如M4、M5,具体数据如表2。

分别以这两个诊断模型为依据,进行罪犯风险评估,做出最后的诊断结论——“高风险”或“低风险”。然后对比最后事实上的再犯与否计算出相应的“击中率”和“虚报率”。如此反复多次以后,就可以得到若干对“击中率”和“虚报率”数据,并据此可绘制成两个诊断模型所分别对应的ROC曲线,结果如图2。

表2

注:因变量为score(x)

将上述数据转化成具体的诊断线性回归模型分别为

M4:score (x)= +;

M5:score (x)= +。

图2 根据实际数据绘出的模型M4和M5所对应的ROC曲线

从图2中我们可以非常直观地知道诊断模型M4(AUC=)应是比诊断模型M5(AUC=)诊断准确性更高的诊断模型。Grove等人对136个相关研究进行元分析发现.使用这类评估方法要优于传统的临床评估方法 (Grove et al, 2000)。

参考文献:

[1]Andrews, D. A., & Bonta, J.. 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 third edition. Cincinnati, OH: Anderson. 2003.

[2]Leshowitz B. Comparison of ROC curves from one and two interval rating scale procedures. The Journal of Acoustical Society of (46).

[3]Swets, J. A.. Signal detention theory and ROC analysis in psychology and diagnostics: Collected papers. Mahwah,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ion. 1996.

[4]宇传华. ROC分析方法及其在医学研究中的应用.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博士). 2000.

[5]Arian R van Erkel. 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ROC) analysis: Basic principles and application in radiology. European Journal of (27).

[6]Simpson, AJ, & Fitter, MJ. What is the best index of detectability?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73(80).

[7]余松林主编. 医学统计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2.

[8]Grove, ., Zald, D. H., Lebow, B. S., Snitz, ., & Nelson, C.. Clinical versus mechanical prediction: A meta-analysis. Psychological Assessment. 2000(12).

【摘要】罪犯的心理矫治是监狱劳教所在 教育 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心理测验、心理评估,掌握罪犯劳教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罪犯的心理矫治,目前被看作除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之外的第四大罪犯改造手段。在上世纪60年代以前,随着世界范围内各种心理学派的发展,心理矫治被应用到罪犯改造体系中,并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60年代以后因为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被冷藏,但是经过实践的打击与发展,在80年代慢慢走向复苏,到如今发展迅速。而我国从90年代开始,心理矫治才在监狱系统中逐步发展起来。笔者研究了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价值,和我国目前在此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理论及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相关社会 文化 价值等基本国情,从而得出一些关于制度完善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罪犯的心理矫治;罪犯改造;实施现状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与地位作用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

在世界范围内,心理娇治在罪犯改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对此方面的理论研究也层出不穷。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此研究比较深入,并且在监狱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运用。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逐步引进这一模式以来,国内的许多学者纷纷对此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研究,主要涉及到我国监狱罪犯改造中心理矫治的适用现状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对策的探索。

而首先研究的前提是准确地界定它的概念,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将“罪犯的心理矫治”定义为:监狱劳教所在教育改造犯人的工作过程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心理测验和心理评估,掌握罪犯劳教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

罪犯的心理矫治是建立在一定的哲学基础之上的,人的理性和意识的存在,向善的基本人格因素和悔罪感的存在,为罪犯的心理矫治提供了人性基础。针对犯罪产生的个体因素采取的特殊预防 措施 ,主要是从犯罪产生的个体原因出发,通过对个体的生活指导、心理治疗、欲望克制等方式,改造与消除个人与社会不相适应的缺陷与矛盾,以达到预防某些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目的。刑罚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只有在为了实行一定的目的即矫正、教育罪犯的目的才具有价值,其认为刑罚只有在预防犯罪所必需的限度内进行实施才是正当的。

(二)罪犯心理矫治的地位作用

1、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问题关系到心理矫治在监狱系统内的推广和普及,关于罪犯心理矫治的地位问题,在我国主要存在几种观点:一是认为心理矫治是独立于狱政管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等传统改造手段的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二是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现代罪犯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在新时期的深化和发展,它是一项相对独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监管改造罪犯的一种综合性方法和手段。根据司法部下发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等一系列文件,笔者赞同罪犯心理矫治是现代罪犯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在新时期的深化和发展,它是一项相对独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观点。

2、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重要性。运用心理矫治手段对罪犯进行改造,已经成为监狱学界以及实践领域共同关注的焦点。发展完善罪犯改造中的心理矫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1)理论上的重要性。心理矫治的理论研究在我国产生时间晚,尚处于初步阶段,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发展这一理论工作,将进一步深化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研究,使监狱罪犯改造理论体系得到完善和充实。另外,将有利于监狱改造学科的发展。

(2)实践上的重要性。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实践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从罪犯角度来讲,心理矫治能满足罪犯的心理恢复和发展需求,弥补心理上的缺憾,使其适应社会的要求,实现自身的发展。其次,从监狱干警角度来讲,运用心理矫治对罪犯进行改造,有利于提高干警的自理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其本身的发展,使其在工作中高效率的完成任务,实现较高的社会价值。再次,从监狱角度来讲,在实现监狱职能的目标下,运用心理矫治的手段将使改造任务更具针对性,能够对症下药,大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建设人性化、文明化监狱。最后,从国家社会角度来讲,随着国际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我国的行刑制度和罪犯教育改造模式不断受到国外行刑趋势的影响。目前,国际行刑趋势已由“报应性司法”向“恢复性司法”转移。实施罪犯心理矫治适应国际行刑制度的趋势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另外,实施心理矫治,将从罪犯内心根除犯罪起因,有利于“首要标准”的达到,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发展与问题

(一)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产生较发达国家晚,现在正处于起步阶段。约在改革开放初期,对罪犯的心理进行分析就有所涉及,但在大范围内受到重视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改革开放,我国的犯罪率出现四、五次高潮,使得监狱在押罪犯数量猛涨,随着对罪犯改造工作的要求提高,以及心理学知识的日益普及,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

从1981年《全国第八次劳改工作会议纪要》提出要用心理学等科学知识改造罪犯,理论界开始对此进行研究。1983年6月,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宣告成立,随后,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学术团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心理学的研究。法制心理学工作者在罪犯的心理矫治理论上的探索既有定性的理论探讨,也有定量的实证研究。 (二)我国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罪犯心理矫治定位模糊,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 够

首先,领导本身对其重视不够,关注的力度欠缺,没有将罪犯心理矫治纳入监狱改造的重要内容,所起引导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其次,监狱管理机关内部人员大都树立了传统的监狱改造理念,不愿接受新兴事物,具有排斥心理,即使没有这种心理抵触情绪的人也会对其产生怀疑,认为这种方式成本高,见效慢,效率非常低,因此会主动避免使用该手段,从而阻碍了矫治工作的开展;再次,学界对罪犯心理矫治概念存在分歧,对它在监狱中的地位是否可被替代意见不统一,这就极大影响罪犯心理矫治的推广和普及;最后,罪犯本身对心理矫治认识不足,容易将其与精神病治疗联系起来,拒绝接受心理治疗。

2.罪犯心理矫治体系不规范

目前,我国关于罪犯心理矫治呈现出零散、被动、自发的特点。全国没有统一的指导标准和规范模式,各地区之间协调配合程度低,体系不完善,内容不明确。具体表现如下:

(1)组织机构和 规章制度 的设置存在漏洞。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机构基本上存在四层,省、监狱、监区及罪犯内部小组,这样的机构设置看似很完整,但却存在实践方面的不足。首先,省级监狱管理局在设计罪犯心理矫治指导时,对监狱实际情况了解不到位,下级机关在配合执行过程中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其次,机构的管理组成人员的身份定位模糊,存在着管教者和心理矫治者的矛盾,不仅给其本人带来困惑,也会因为其与罪犯之间的距离感致使罪犯不敢轻易对其袒露心声,矫治效果不明显。

(2)高素质的专业性队伍缺乏。心理矫治工作针对的是罪犯的心理问题,因此需要专业心理学人士对其进行心理矫治,帮助罪犯克服心理障碍和服刑期间出现的心理问题,促使罪犯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而据2004年统计,全国监狱系统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人员中,71%是原来从事管教工作的民警,他们大都为半路出家,通过参加心理培训班,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取得心理矫治的基本资格,这样就会导致在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人民警察的职业角色定位,导致与罪犯之间产生矛盾,罪犯很容易对其产生畏惧和抵触情绪,另外,警察的身份使得罪犯不敢真实表明自己的想法,出现治疗困境;二是监狱警察自身心理学的知识技术水平很难适应心理矫治的工作;三是矫治力量单一薄弱,罪犯心理矫治任务的繁重使得工作处于应付和走形式的局面。

三、 总结

由上述可知,我们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心理矫治的重视与推广,定期对监狱机关内部人员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同时让罪犯与工作人员树立起正确的相关认识;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大对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的设置的完善,使其能够高效和有力地发挥作用,同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性队伍,专门针对罪犯的心理来进行研究与矫治,从而有效地改变罪犯的心理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狄小华著.罪犯心理矫治导论,群众出版社,2004,15

[2]章恩友著.罪犯心理矫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9

[3]吴宗宪.中国服刑人员自理矫治,法律出版社,2004:78

关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2009-06-09关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利于落实党改造罪犯的政策,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更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近期,笔者随区司法局领导就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前期试点开展情况和今年全面铺开后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本辖区25个乡(镇)司法所、13个公安派出所和有关法庭,深感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现结合游仙区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一、现状表象根据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绵阳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绵综办[2009]3号)文件精神,今年游仙区25个乡镇司法所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游仙区社区矫正办立即专题研究,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认真部署,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四家共同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并就社区矫正工作交接的程序、方法和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月中旬至5月上旬四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又以派出所为片区分别到刘家、玉河、魏城、小枧等25个乡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现场交接,在接交中按摸底清理人数应交接114名矫正对象,实际接收34名,提前介入接收1 名,本次总计接收35名。我区先前开展试点单位已接收15名,目前,全区共计接收矫正对象50名。如今游仙区社区矫正工作正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全面推进。二、存在问题:通过对矫正工作全面铺开的情况掌握、对司法所矫正工作的调查以及对矫正对象的走访,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执法依据不足。目前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第157、158、159条中都做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监管对象交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在现行法律中无论是基本法律还是其他法律,都没有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字样出现。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通知,但这个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对社区矫正对象约束力不强,致使一些监管活动无法落实,从而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在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中如果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就不利于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缺乏实践经验。大多数司法助理员没有接触过刑罚的执行工作,缺乏管理矫正对象的实践经验,从事矫正管理工作还需要一个适应期;二是司法助理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通过短期培训难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三是缺乏专门机构和队伍。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需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要求专门的工作人员甚至多名矫正工作人员管理一名矫正对象,但目前司法所的设置、人员难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三)衔接机制不健全。由于现行法律对社区矫正的规定出现空白,在法院判决书中未能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改造的字样,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检、公、司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制度还很不完善。第一,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在移送法律文书过程中存在不及时到位的现象,从而造成没有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矫正期限不明,执行矫正没有依据或内容不详;第二,有关职能部门衔接制度不完善。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矫正对象应按时报到,但这些衔接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不及时或存在相互推诿,导致矫正对象失控或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四)专项经费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由于区财政的实际困难,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很少,难以满足矫正工作日常需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宣传力度不够。对社区矫正这一新生事物,群众认知程度低、陌生,老百姓对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人转移到自己的眼皮底下服刑,或多或少存在着担忧与不安,这是社区矫正难以取得社区居民全面合作的深层心理因素。同时在对外职能上,从上到下力度不大,未引起重视。目前我们所了解和看到的都是些内部刊物,电视、报纸上很少看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内容,造成了社会不理解、不支持的局面,因此极大地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策思考社区矫正工作早已在世界各国被广泛使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在探索中摸索着前进,而如何解决传统与现实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扎实,使该项工作稳妥、有序地推进,针对上述问题,就下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保障历史赋予了社区矫正工作者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但作为一名矫正工作者,如果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作遵循,就会使矫正工作的实效大打折扣。只有国家尽快立法,有了法律依据才可以明确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依据,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一部《社区矫正法》,并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刑罚执行主体的资格,赋予其行使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权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二、加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根本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从事矫正工作中要扮演 “社区服务者”和“社区警察”的双重角色,而要使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一是要定期组织矫正工作管理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对专职矫正工作人员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管理学、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文书的制作、传送、查找、归档等能力方面的培训;二是对业务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明确责任,增强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主动的要批评教育,表现极差的要严肃处理;三是“走出去请进来”。在管理业务上要走出去向兄弟单位学习,聘请有关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优秀者作辅导,以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四是造就一支专业社会志愿者矫正队伍。广泛吸收符合社区矫正志愿者条件的社会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如选派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监狱、劳教所干警、精通法律的法学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聘请离退休干部、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居委会成员、高校教师、学生和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及所在单位的人员等优秀人才加入社区矫正组织等,从而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共著社区矫正优秀成果。三、健全完善部门工作机制,是开创矫正工作新局面的有效方法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因此该项工作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事、财政等部门都要依法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尤其在各个工作环节上要紧密衔接,才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首先明确联席会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会议通报该季度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交流各自开展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二是健全部门衔接制度。在衔接工作中,公、检、法、司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相互支持。衔接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矫正对象矫正宣传及时到位、法律文书及时到位、依法享有权利准确到位;定期核对矫正对象人数,防止衔接脱节,不出现脱管、漏管;对有影响力的矫正对象四家联合进行收监、减刑、提前解除矫正等奖惩兑现;在部门联动中还可以充分发挥本部门的优势。针对每个矫正对象确定一名法官、一名检察官、一名公安干警和一名司法干警组成的“四管一”矫正工作者队伍。法院应根据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一是在刑事判决书中注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区矫正;二是判决后,及时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协议书,并通知该矫正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司法所接受人员;三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缓刑考验期内的考察;四是加强矫正对象变更执行方式、重新犯罪改判、减刑等管理。检察院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前、后的监督力度,定期巡访,防止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公安机关应加强与司法所配合,开展好日常的考核,主要帮助查找脱管、漏管人员的查寻工作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处罚申报工作。在这种整体联动的衔接机制形成后,切实为矫正工作的开展和对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条件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特殊专项工作,如何让这一新生事物在传统与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中取得发展,并将该项工作做好、做实,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该项工作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切实加强领导,并在经费、人员、装备上给予保障。一是经费到位。从现有制度来看,当前监狱执行刑法,中央每年是按罪犯人头给监狱拨付一定经费,而社区矫正工作从中央到地方没有明文规定应如何给予财政保障,唯一有规范性文件明确∶“社区矫正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如何列入?没有给财政具体的规定,一些地方就根据当地财政情况象征性的给一点经费,连资料的编印费用都不够,就不用说组织矫正对象开展相关活动。因此中央财政应根据监狱的预算,综合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必用经费,根据各地情况出台强制措施要求预算经费必须到位,或者直接由中央财政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下拨各矫正机构进行专款专用。只要有了稳定的、专项的财政经费,社区矫正工作才得以扎实、有序、有效地进行;二是人员到位。现在基层司法所除个别司法所所长是司法行政编制外,其余大多数属乡镇编制工作人员,甚至有的属于乡镇聘用人员编制,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流动频繁,难以有效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另外司法所本身就有九项工作职能,再加上要抓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和包村工作,特别是由于灾后重建任务加重,以及近年来上访案件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增加,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乡镇、街道领导把这些问题都交给司法所,司法所本身工作任务已经十分繁重,必然牵扯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如今增加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如果体制不改变,力量不加强,司法所的任务就会不堪重负,势必会影响工作效果。因此必须由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协调区委和乡镇党委、政府解决人员不够的问题;同时也可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向上级主管局争取在本系统内调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调整充实矫正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专人管、专人做,才会让该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三是装备齐全。司法行政部门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给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执行刑罚的一种措施,是严肃的执法活动,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的政策,明确工作人员的执法地位,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统一配制服,方便其具体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四是矫正工作者人身安全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者面对的是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工作中难免发生矫正对象恶性行为发生,威胁矫正工作者人身安全。因此,应为社区矫正工作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人身安全保障。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认同度在宣传的方式上应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利用公共场所集中宣传。每年以综治宣传月、“科技四下乡”活动为契机,由区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专门印发宣传资料先后在辖区内的名胜景点、各乡镇的“赶场会”举办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资料,现场解答咨询;二是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内进行学习宣传,让机关干部、职工了解社区矫正的基本性质、目的和意义;三是深入就近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作用,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居)民手中,提高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编发简报专题宣传。由区社区矫正办牵头负责编发简报、专题片等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投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那种固有的传统刑罚执行观念得到扭转:使一些“放虎归山”、“养虎为患”的错误观点得到纠正;使以人为本,文明、理智和人道的现代刑罚执行理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性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有效的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理解、关心、支持,从而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游仙区)

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创新研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创新范例,法经济学视角下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替代与互补,社区矫正程序控制初探,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制度之程序构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社区矫正处罚措施的阶梯性,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实践操作难题与破解途径。

社区矫正方法研究论文

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创新研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创新范例,法经济学视角下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替代与互补,社区矫正程序控制初探,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制度之程序构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廉政风险防控,社区矫正处罚措施的阶梯性,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实践操作难题与破解途径。

关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2009-06-09关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思考 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利于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利于落实党改造罪犯的政策,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更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近期,笔者随区司法局领导就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前期试点开展情况和今年全面铺开后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先后走访了本辖区25个乡(镇)司法所、13个公安派出所和有关法庭,深感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现结合游仙区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谈一点粗浅的认识:一、现状表象根据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绵阳市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办公室(绵综办[2009]3号)文件精神,今年游仙区25个乡镇司法所全面铺开社区矫正工作,游仙区社区矫正办立即专题研究,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专题会议认真部署,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四家共同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并就社区矫正工作交接的程序、方法和可能遇到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月中旬至5月上旬四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又以派出所为片区分别到刘家、玉河、魏城、小枧等25个乡镇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现场交接,在接交中按摸底清理人数应交接114名矫正对象,实际接收34名,提前介入接收1 名,本次总计接收35名。我区先前开展试点单位已接收15名,目前,全区共计接收矫正对象50名。如今游仙区社区矫正工作正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全面推进。二、存在问题:通过对矫正工作全面铺开的情况掌握、对司法所矫正工作的调查以及对矫正对象的走访,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执法依据不足。目前我国在《刑事诉讼法》第157、158、159条中都做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五种”监管对象交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在现行法律中无论是基本法律还是其他法律,都没有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字样出现。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通知,但这个权威性的规范性文件,对社区矫正对象约束力不强,致使一些监管活动无法落实,从而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在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中如果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就不利于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管理者素质参差不齐。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一是缺乏实践经验。大多数司法助理员没有接触过刑罚的执行工作,缺乏管理矫正对象的实践经验,从事矫正管理工作还需要一个适应期;二是司法助理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通过短期培训难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三是缺乏专门机构和队伍。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需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要求专门的工作人员甚至多名矫正工作人员管理一名矫正对象,但目前司法所的设置、人员难以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需要。(三)衔接机制不健全。由于现行法律对社区矫正的规定出现空白,在法院判决书中未能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改造的字样,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检、公、司等部门之间的衔接制度还很不完善。第一,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狱机关在移送法律文书过程中存在不及时到位的现象,从而造成没有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矫正期限不明,执行矫正没有依据或内容不详;第二,有关职能部门衔接制度不完善。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要求,矫正对象应按时报到,但这些衔接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衔接不及时或存在相互推诿,导致矫正对象失控或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四)专项经费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工作由于区财政的实际困难,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很少,难以满足矫正工作日常需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宣传力度不够。对社区矫正这一新生事物,群众认知程度低、陌生,老百姓对在监狱服刑的犯罪人转移到自己的眼皮底下服刑,或多或少存在着担忧与不安,这是社区矫正难以取得社区居民全面合作的深层心理因素。同时在对外职能上,从上到下力度不大,未引起重视。目前我们所了解和看到的都是些内部刊物,电视、报纸上很少看到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内容,造成了社会不理解、不支持的局面,因此极大地阻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对策思考社区矫正工作早已在世界各国被广泛使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正在探索中摸索着前进,而如何解决传统与现实工作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将社区矫正工作做好、做扎实,使该项工作稳妥、有序地推进,针对上述问题,就下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加快社区矫正工作立法,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保障历史赋予了社区矫正工作者艰巨而光荣的任务,但作为一名矫正工作者,如果在实际操作中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作遵循,就会使矫正工作的实效大打折扣。只有国家尽快立法,有了法律依据才可以明确矫正工作人员的执法依据,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因此,国家应尽快出台一部《社区矫正法》,并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刑罚执行主体的资格,赋予其行使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权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预防犯罪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二、加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根本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从事矫正工作中要扮演 “社区服务者”和“社区警察”的双重角色,而要使矫正工作取得实效,就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一是要定期组织矫正工作管理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对专职矫正工作人员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管理学、犯罪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文书的制作、传送、查找、归档等能力方面的培训;二是对业务管理人员实行定期考核。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明确责任,增强管理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主动的要批评教育,表现极差的要严肃处理;三是“走出去请进来”。在管理业务上要走出去向兄弟单位学习,聘请有关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优秀者作辅导,以提高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四是造就一支专业社会志愿者矫正队伍。广泛吸收符合社区矫正志愿者条件的社会人士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如选派社区矫正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监狱、劳教所干警、精通法律的法学工作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聘请离退休干部、心理咨询师、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居委会成员、高校教师、学生和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及所在单位的人员等优秀人才加入社区矫正组织等,从而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队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共著社区矫正优秀成果。三、健全完善部门工作机制,是开创矫正工作新局面的有效方法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因此该项工作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事、财政等部门都要依法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尤其在各个工作环节上要紧密衔接,才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首先明确联席会由区综治办牵头组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会议通报该季度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交流各自开展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工作措施;二是健全部门衔接制度。在衔接工作中,公、检、法、司及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各施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相互支持。衔接制度的建立可以保证矫正对象矫正宣传及时到位、法律文书及时到位、依法享有权利准确到位;定期核对矫正对象人数,防止衔接脱节,不出现脱管、漏管;对有影响力的矫正对象四家联合进行收监、减刑、提前解除矫正等奖惩兑现;在部门联动中还可以充分发挥本部门的优势。针对每个矫正对象确定一名法官、一名检察官、一名公安干警和一名司法干警组成的“四管一”矫正工作者队伍。法院应根据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一是在刑事判决书中注明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区矫正;二是判决后,及时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社区矫正协议书,并通知该矫正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司法所接受人员;三是加强对矫正对象缓刑考验期内的考察;四是加强矫正对象变更执行方式、重新犯罪改判、减刑等管理。检察院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前、后的监督力度,定期巡访,防止矫正对象的脱管、漏管。公安机关应加强与司法所配合,开展好日常的考核,主要帮助查找脱管、漏管人员的查寻工作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处罚申报工作。在这种整体联动的衔接机制形成后,切实为矫正工作的开展和对矫正人员的管理、监督打下坚实的基础。四、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机制,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条件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在我国是一项全新的特殊专项工作,如何让这一新生事物在传统与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中取得发展,并将该项工作做好、做实,就需要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该项工作纳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议事日程,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切实加强领导,并在经费、人员、装备上给予保障。一是经费到位。从现有制度来看,当前监狱执行刑法,中央每年是按罪犯人头给监狱拨付一定经费,而社区矫正工作从中央到地方没有明文规定应如何给予财政保障,唯一有规范性文件明确∶“社区矫正所需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如何列入?没有给财政具体的规定,一些地方就根据当地财政情况象征性的给一点经费,连资料的编印费用都不够,就不用说组织矫正对象开展相关活动。因此中央财政应根据监狱的预算,综合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必用经费,根据各地情况出台强制措施要求预算经费必须到位,或者直接由中央财政纳入国家财政预算下拨各矫正机构进行专款专用。只要有了稳定的、专项的财政经费,社区矫正工作才得以扎实、有序、有效地进行;二是人员到位。现在基层司法所除个别司法所所长是司法行政编制外,其余大多数属乡镇编制工作人员,甚至有的属于乡镇聘用人员编制,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流动频繁,难以有效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另外司法所本身就有九项工作职能,再加上要抓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和包村工作,特别是由于灾后重建任务加重,以及近年来上访案件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增加,一些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乡镇、街道领导把这些问题都交给司法所,司法所本身工作任务已经十分繁重,必然牵扯大量的精力和人力,如今增加矫正人员的教育管理,如果体制不改变,力量不加强,司法所的任务就会不堪重负,势必会影响工作效果。因此必须由司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协调区委和乡镇党委、政府解决人员不够的问题;同时也可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向上级主管局争取在本系统内调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调整充实矫正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专人管、专人做,才会让该项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三是装备齐全。司法行政部门要协调乡镇党委、政府给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专门的办公场所。社区矫正工作是我国执行刑罚的一种措施,是严肃的执法活动,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的政策,明确工作人员的执法地位,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统一配制服,方便其具体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四是矫正工作者人身安全保障。社区矫正工作者面对的是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工作中难免发生矫正对象恶性行为发生,威胁矫正工作者人身安全。因此,应为社区矫正工作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人身安全保障。五、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社会认同度在宣传的方式上应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大力宣传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是利用公共场所集中宣传。每年以综治宣传月、“科技四下乡”活动为契机,由区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专门印发宣传资料先后在辖区内的名胜景点、各乡镇的“赶场会”举办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发放资料,现场解答咨询;二是要求各成员单位在本系统内进行学习宣传,让机关干部、职工了解社区矫正的基本性质、目的和意义;三是深入就近的厂矿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作用,将宣传资料发放到村(居)民手中,提高群众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性;四是编发简报专题宣传。由区社区矫正办牵头负责编发简报、专题片等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投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那种固有的传统刑罚执行观念得到扭转:使一些“放虎归山”、“养虎为患”的错误观点得到纠正;使以人为本,文明、理智和人道的现代刑罚执行理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使全社会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国家刑罚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刑方式文明化、人性化的重要表现,对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其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有效的宣传,社区矫正工作才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理解、关心、支持,从而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游仙区)

(一)确定论文提要,再加进材料,形成全文的概要论文提要是内容提纲的雏型。一般书、教学参考书都有反映全书内容的提要,以便读者一翻提要就知道书的大概内容。我们写论文也需要先写出论文提要。在执笔前把论文的题目和大标题、小标题列出来,再把选用的材料插进去,就形成了论文内容的提要。(二)原稿纸页数的分配写好毕业论文的提要之后,要根据论文的内容考虑篇幅的长短,文章的各个部分,大体上要写多少字。如计划写20页原稿纸(每页300字)的论文,考虑序论用1页,本论用17页,结论用1—2页。本论部分再进行分配,如本论共有四项,可以第一项3—4页,第二项用4—5页,第三项3—4页,第四项6—7页。有这样的分配,便于资料的配备和安排,写作能更有计划。毕业论文的长短一般规定为5000—6000字,因为过短,问题很难讲透,而作为毕业论文也不宜过长,这是一般大专、本科学生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所决定的。(三)编写提纲论文提纲可分为简单提纲和详细提纲两种。简单提纲是高度概括的,只提示论文的要点,如何展开则不涉及。这种提纲虽然简单,但由于它是经过深思熟虑构成的,写作时能顺利进行。没有这种准备,边想边写很难顺利地写下去。编写要点编写毕业论文提纲有两种方法:一、标题式写法。即用简要的文字写成标题,把这部分的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简明扼要,一目了然,但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毕业论文提纲一般不能采用这种方法编写。二、句子式写法。即以一个能表达完整意思的句子形式把该部分内容概括出来。这种写法具体而明确,别人看了也能明了,但费时费力。毕业论文的提纲编写要交与指导教师阅读,所以,要求采用这种编写方法。

社区矫正研究会论文范文

社区矫正对象期满个人总结范围:

在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单位领导的教育,本人思过悔过,充分认识到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因自身的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这件事,已对造成了社会不好的影响、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压力和精神负担。

社区矫正期间我一直在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对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了新的认识:

1、思想上,我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广泛征求其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严谨务实、实事求是,忠实履行职责,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和提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克服和改进。

2、生活上,我一生以此为警示,始终保持着这种法律和道德上的清醒!在警醒之后及时地改正错误,要求自己做人必须有良知,讲道德,光明磊落。真正认识到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在我的心头悬有一把法律之剑,做事三思而行,今后不该做的事情,绝对不做!

3、工作上,改造态度不端正,无视家人的盼望,改造思想不纯,服法不认罪。牢记过去沉痛教训,要正确对待社会,对待人生,做遵纪守法、自食其力,成为社会上有用的好公民,万万不可感情用事了,重蹈履辙、重新犯罪。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信息平台

坚持每月对两类人员进行信息监控,对重点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对困难对象进行帮助,同时通过信息平台的建立,及时了解两类人员的生活、工作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管理教育。

2、完善资料平台

对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按要求,建立书面档案资料,定期汇报资料、活动交流材料、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管理资料。

去百度搜下试试看,一般这样的论文,在这里发也要审核,很难通过,要么你就联系我,谢谢!

社区矫正工作是新形势下预防和减少犯罪、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一项牵涉面广、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社区矫正会议讲话稿 范文 ,仅供参考。 社区矫正会议讲话稿范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市局《关于开展法援、社矫、基层现场交流学习的通知》要求和活动安排,现分别就我县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进行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20xx年6月,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297人,总数占全省二十分之一,与贵阳市相当。上半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6人,解除/终止社区矫正151人,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87人。接受监狱、法院拟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前委托调查255人次(其中:缓刑71人、假释160人、暂外24人)。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对社区____警告27人次,收监执行7人,居住地变更6人,信息录入464人。 (一)争取支持,落实经费,为社区矫正工作长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xx上半年,争取县财政社区矫正经费万元,加大了经费保障力度。在经费使用上,针对司法所经费紧缺,原主要依靠乡镇党委、政府保障的实际,今年按照因素分配法下划到司法所使用,每所至少3万元,多的达到9万元,39名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资从1500元提升到每月1800元,并落实“四险”;解决全体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着装。同时,社区矫正经费按审前调查人均补助200元,社区服刑人员人均工作经费800元,对现有司法所车辆每台每年保障1万元,确保了工作运转和管理创新。 (二)强化“五个注重”,不断探索“管得住、管得好”的有效途径 1、注重科学考核,强化监督检查。今年首次引入量化考核机制,提出全县脱管漏管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的工作要求,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解决监管队伍有责任有压力监管问题。考核内容除日常监管工作不变外,其他考核内容随着年度突破重点、创新重点变化而变化,设置考核指标时,管在关键处,重看实效,少看资料。除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牵头组织每年进行两次考核检查外,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在公检法的密切配合下加强日常监督指导,不断提高我县非监禁刑罚执行能力和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注重衔接,形成合力,全方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20xx上半年,县司法局继续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成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全方位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与县公安局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行政拘留、收监押送、网上追逃;与县检察院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执法监督协作;与县法院沟通和规范审前调查、撤销缓刑行为;与团县委协调落实志愿者队伍组建;与县民政局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开展帮贫扶困;与县财政局协调工作经费等等。当前,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各成员单位加强情况通报和信息交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工作协调,确保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序开展。 3、注重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在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完善的情况下,为落实制度管人管事的理念,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程序规则》、《**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十八项制度和办法编制《社区矫正工 作文 件资料汇编》和《社区____学习手册》下发到全部社区服刑人员手中学习。 4、注重信息化技术应用,实施手机定位管理。在移动公司的协作下,县司法局充分利用手机定位平台,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监管,进一步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管理办法》,上半年,解决了20名经济困难社区服刑人员的手机及基本话费问题,规范手机定位行为。当前,正在与移动公司洽谈,开发GPS定位管理,实现手机定位管理的升级换代。 5、注重队伍建设,提高非监禁刑罚执行能力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为打造一支执法为民、业务精湛、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社区矫正管理队伍,在采取专题 教育 解决干警思想、作风、效能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外业务交流,拓宽视野,更新观念,借鉴 经验 外,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为集中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培训目的,县司法局认真谋划,收集37个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和工作建议信息,精心准备课件,分别于20xx年3月1日和5月24日举办2次业务培训,通过抓队伍建设,提升社区矫正的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县继乐民司法所后,旧营司法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社区服刑人员就业问题全部得到落实,符合低保和危房改造条件的已完全予以解决,没有一人重新违法犯罪,“帮贫扶困”和“五走访”的做法在全县得到推广。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在认真 总结 的基础上,积极树立旧营司法所工作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全面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 20xx年上半年,在做好审前调查(上半年累计调查255人次)、电话汇报、书面汇报、社区服务等常规工作的情况下,不断创新工作 措施 ,提升教育改造效果。一是齐头并进,加大教育力度。在乡镇,采取入矫教育、家庭走访、个别谈话、集中学习、解矫教育等方式,对社区服刑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和法制教育。在县局,利用在县看守所、县戒毒所建立的两个集中教育基地,借助基地的资源、经验和悔罪教育方面的优势,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观监舍、现身说法、集中教育。4月9日、4月16日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二是加强“五走访”,提升社区矫正效果。旧营司法所首创,全县推行的“五走访”(即新入矫的要走访、有困难的要走访、有家庭纠纷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首先是“五走访”,完善个案“矫正方案”。其次是“五走访”,开展帮贫扶困。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采取临时救助措施,现已落实30余名社区____的最低生活保障、危房改造等问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今年 春节 前夕,采用短信、电话的方式给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拜年,部分乡镇如松河乡还给经济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发放慰问品,在社区服刑人员中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再次是“五走访”,促进重大节日和区域内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最后是“五走访”,拉近司法所与社区____的距离,增强矫正效果。三是细化措施,全力做好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工作。第一是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出台工作方案,确定红果镇、两河乡、城关镇三个司法所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第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和深入司法所开展业务指导;第三是做好纸质信息的收集和确认;第四是与法院、监狱做好法律文书提供的衔接;第五是集中人力物力,按期录入。截止6月底,完成464人的信息录入工作,占在册人数的,超额完成市局规定的工作任务(市局要求在6月20日前完成在册人数的50%)。四是严格执法,严格奖惩,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强制性和严肃性。对于违犯监督管理规定且符合警告、行政拘留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警告、行政拘留,对符合撤销缓刑、假释条件的,依法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20xx年上半年,全县累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暂予监外执行收监4人、撤销假释收监1人、跨省撤销假释收监1人,警告27人,正在办理网上追逃2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法律援助工作 20xx年上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指派、办理各类案件200件(2012年同期92件)其中民事案件96件(2012年同期40件),接待咨询882人次,代书183件。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民事案件、接待咨询、代书等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拓展业务和服务领域,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1、由单一的以诉讼业务为主,向非诉讼业务拓展。20xx年以前,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无论是民事、行政,还是刑事案件,基本上都集中体现为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较少。为了改变法律援助形式单一,发展不平衡的现状,20xx年以来,我局认真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和创新计划,加强管理,积极发挥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同时,要求各司法所每年办理3件以上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狠抓非诉讼法律援助业务的拓展,截止6月30日,共受理仲裁、民事等非诉讼案件145件,已办结45件,100件正在办理之中。 2、服务领域进一步向行业、乡镇拓展,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行业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取得新进展。上半年,为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分别在在县看守所、职业技术学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武警**中队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者联络点,并正常开展业务。加上之前成立的残联、妇联、工会工作站点,全县共有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点7个。各站点业务上接收县法援中心的监督和指导,由站点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这些站点的设立有效地保障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在押人员、学生、农民工、军人及家属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人事劳动局成立的工作站,已经初审并提供援助的各类案件就有16件,涉案金额30余万元。 二是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业务工作得到加强。上半年,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法律援助咨询2676人次,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法律援助质量是法律援助社会效果的体现,为进一步提高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我县认真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工作。 1、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衔接。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衔接是做好法律援助的主要环节。3月1日,我局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法律援助培训,对如何规范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以及法律援助案件初审、法律援助咨询等方面进行培训。5月15日,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公、检、法、司衔接机制,由我局牵头,召开了有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相关领导及4个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经过充分交流与探讨,最终达成共识:一是在刑事法律援助各阶段统一使用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函件格式;二是公安、检察院的通知辩护公函至少在卷宗移交前10个工作日送达法律援助中心;三是法院的通知辩护公函应在开庭前6个工作日送达法律援助中心,函件中须载明具体的开庭时间;四是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在同时出具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 通知书 和律师事务所会见函后可以一名律师会见;五是已指派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又自行委托律师的,办案单位应及时通知法律援助中心。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了法律援助行为。 2、规范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初审。无论是在乡镇还是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全县都形成一套严格的初审规范,要求工作人员切实把握好困难标准、证据审查、案件范围、表册填写等等的把握和上报,从源头上把好关。上半年,没有出现一件违法申报现象。 3、开展援助案件的跟踪和督察。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县法律援助中心对承办人员办案的全过程进行跟踪和督察,特别是在关键环节。在办案初期,跟踪检查接待笔录、证据的初审和收集、法律文书的质量、存在的风险、工作进度;在中期,跟踪立案情况、证据分析、代理方案;在后期开展档案的归档、案件回访等工作。 4、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评比。为了激励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县司法局每年都要开展办案能手的评比,20xx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认真做好1-6月的各项统计和质量核查工作,为年底的评比做好准备。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 1、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进监所、军营活动。4月9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县看守开展法律援助进监所活动,县司法局局长周建辉作了讲话。4月10日,在县职业技术学校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县中心法律事务所主任杨福星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律援助的法制课,师生反应强烈。同时县司法局与职中合作共同编印了《中学生学法用法案例》一书,包含法律援助知识,内容通俗易懂,对树立学生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起到了促进作用。7月4日,开展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县中心法律事务所主任杨福星为中队官兵作了专题法制讲座,解答法律方面的问题,现场发放法律援助简介、法律援助工作指南宣传册100余份。 2、编印各类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广泛进行宣传。20xx年上半年,县司法局经过精心编排,正在编印50000册《法律援助便民手册》下发到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乡镇、机关和村居委会宣传,提高全民法律援助知识知晓率。另外,县司法局还采用印发购物袋、纸杯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3、把法律援助宣传纳入“六五”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六五”普法以来,县司法局把法律援助宣传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宣传栏、网站等媒体宣传报道。20xx年在县电视台《法治盘州》进行了深入地宣传,群众反响良好。 总之,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的要求和工作的需要还有不小距离,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高、精、严、实”的要求,锐意创新、扎实工作,为我县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