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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研究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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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研究毕业论文

财政学专业属于应用经济学科,该专业的论文写作要求严格,在论文选题上不仅要体现出实用性,还要有超前性。下面我给大家带来财政学论文题目与选题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财政学论文题目

1、现代财政学的发展历史、现状和趋势

2、国外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的经济学路径

3、中国财政科技投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4、财政社会学源流与我国当代财政学的发展

5、关于中国财政学发展方向的思考

6、中国公共经济学理论体系创新研讨会综述

7、日本的近代地方自治研究综述

8、GPA主要成员政府采购制度和法律规制探析

9、物业税的静态一般均衡影响分析

10、财政学基础理论应该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1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 教育 投入研究

12、农村社会保障研究应关注哪些问题?--我国农村社会保障研究回顾与展望

13、国外及我国港台地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现状研究

14、政府预算的民主性:历史与现实

15、公共产品供给的差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原因解析

16、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的财政政策选择

17、日本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模式及特点

18、高等教育财政与管理:世界改革现状 报告

19、日本会爆发主权债务危机吗?

20、中国税收收入高速增长的可持续性分析

21、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的决定因素分析

22、试论清代内蒙古蒙旗财政的类型与特点

23、转移支付制度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24、和谐社会与公共服务的提供机制

25、近代中国国内公债史研究

26、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思考

27、财政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政策研究

28、中国农村养老 保险 中的政府责任

29、论教育的双重外部性效应--兼论我国基础教育投资费用财政支付主体的确定

30、我国出口退税政策和制度面临严峻挑战

31、解决农村公共服务困境的治理之道

32、北宋时期的钱荒与政府购买制度

33、政府生命周期模型--对公共政策理论基础的重新阐释

34、我国财政职能观评述

35、清季鸦片厘金税率沿革述略

36、高等教育财政的课题--向保证教育质量的财政转变

37、财政科技资金管理使用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38、财政基建投资效益审计分析评价初探

39、预算会计改革若干问题探讨

40、中国历史上的政府购买制度对农民经济的影响--以唐宋为中心的考察

41、构建政府宏观农业投入机制的思考

42、政府规模和财政分权、集权的适宜度

43、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研究

44、国外环境税实践及其启示

45、我国水污染费改税:国外 经验 与制度构想

46、环境保护费改税的分析与思考--以江苏省为例

47、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支出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

48、 财税 政策与产业结构调整--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

49、资源税改革对新疆地区的影响分析

50、水资源税收制度构想

最新财政学论文题目

1、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2、转型时期我国金融结构优化研究

3、支持 文化 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4、我国软件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5、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长效供给研究

6、中国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不均衡问题研究

7、发展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产业政策研究

8、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研究

9、中国金融业税收政策研究

10、我国资源型城市转型政策研究

11、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

12、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13、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科学化管理研究

14、我国税收立法权配置问题研究

15、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研究

16、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北京市政府投融资研究

17、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

18、我国地方政府债券运行机制研究

19、转型时期中国居民消费分析及宏观政策研究

20、中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研究

21、我国准公共品多元化供给研究

22、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证研究

23、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研究

24、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

25、转型时期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及政策研究

26、实现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研究

27、中国现行土地财政模式转型研究

28、促进我国二氧化碳减排的碳税政策研究

29、中国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30、环境规制的经济效应研究

31、中国式财政分权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

32、我国老年公寓发展问题研究

33、社会保障筹资机制改革研究

34、公共财政视角下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研究

35、中小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研究

36、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体系研究

37、财政信息公开机制研究

38、城乡基础教育均等化供给研究

39、中国财政民生支出规模与结构的优化研究

40、财税政策的环境治理效应研究

41、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究

42、中等收入阶段中国减贫发展战略与政策选择

43、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分析

44、中国地区间税收与税源非均衡性问题对策研究

45、中国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机理及效应研究

46、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研究

47、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财政政策研究

48、中国增值税制度深化改革研究

49、我国不动产课税制度研究

50、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政策建议

财政学专业 毕业 论文题目参考

1、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2、中国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公共财政支出水平研究

3、我国财政政法支出绩效评价研究

4、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改革研究

5、公共财政的公共性与透明度问题研究

6、财政分权与完善地方财政体制研究

7、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财政制度变迁

8、支持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9、中国财政科技投入效率研究

10、中央财政环境保护预算支出政策优化研究

11、财政转移支付法律制度研究

12、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负担水平研究

13、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问题研究

14、财政政策促进居民消费的作用机理与影响效应研究

15、旅游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16、中国地方政府财政支出效率研究

17、基于新凯恩斯DSGE模型的我国财政政策效应分析

18、中国式财政分权下环境污染问题研究

19、中国财政支出对居民消费影响的实证研究

20、中国均等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21、中国土地财政问题研究

22、西部地区农业基础设施财政投融资研究

23、农村公共品供给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研究

24、经济强县财政农业支出效益研究

25、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26、促进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27、财政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问题研究

28、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分析

29、县级政府财政收支自主性研究

30、日本财政赤字的经济分析

31、财政政策的周期性及有效性研究

32、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财政政策研究

33、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研究

34、调控型公共财政论

35、我国财政支农政策及其资金效率研究

36、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财政支农绩效评价研究

37、公共财政预算项目评审 方法 研究

38、财政预算支出对我国经济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39、中国式财政分权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

40、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中农村财政的预算管理改革研究

41、中国粮食财政直接补贴政策对粮食数量安全的影响评价研究

42、中国民生问题的财政投入研究

43、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效率评价研究

44、促进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发展的财政补偿研究

45、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研究

财政学论文题目与选题相关 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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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的多元化特点要求财政学教学方法必须更加多样化,并且不断革新,与时俱进。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个国家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科技创新离不开资金的支援。在国际新形势下,发展战略性产业已成为时代的要求。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人们生活水平低的提高,对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企业要想顺利完成转型,就需要有效的财政政策的支援,而我国目前的财政政策还有待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一.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家的支援和引导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有些产业有了重大突破,取得了不少成就,有效提高了产品国际竞争力,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核心问题就是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唯有不断创新才能有所进步,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技术创新并没有跟上脚步,这一环节的落后直接影响新兴产业迈上新台阶,制约著其进一步发展。而且有很多企业盲目投资新兴产品,没有对其合理评估,造成各方面的浪费。因此,在欢呼新兴产业所取得的成就的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不足, *** 也要引起注意,积极力量鼓励科技创新。

二.我国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政策

一财政支出政策

1.财政直接投资我国对于新兴产品的投入大部分是通过拨款给相关企业实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总是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援,甚至是依赖于科技创新,而技术创新往往在有其前沿性的同时也有风险性,导致这样的产品在研制前和投入生产时集资较为困难,在这种情况下, *** 就要出面提供相应资金保证产品顺利研发。

2.财政补贴财政补贴是针对个人和企业的一项政策,主要包括相对价格补贴和企业亏损等,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保障。通过补贴培养更多的创新人才,为新兴产业的发展积极献计献策;通过补贴鼓励公司坚持发展新兴产品,投入更先进的技术,逐渐调整资源配置结构,使新兴产业的发展迈上一个新台阶。

3. *** 采购 *** 采购这一财政政策有其独特的意义。通过 *** 采购可以直接改变市场需求,高需求量可以使得相关企业生产规模扩大,而且 *** 采购大大降低了企业的产品成本, *** 企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影响新兴产业格局。这一手段也可有效阻止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在市场上扩散。

二财政收入政策

财政收入政策包括税收和国债等。一般是通过对新兴产品企业和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实行减税甚至免税政策,增加员工的收入,降低企业执行成本,引导企业重视新兴产业,加大对其的投资,逐步提升新兴产品在市场中的地位,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三.我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所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投入力度不够

近几年来,国家也意识到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品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在财政上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支援,可是这与实际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企业完成转型,转向向新兴企业投资的过程中面临很多的挑战,要想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顺利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离不开国家的财政支援。而在我国,对新兴产品研发和生产的投入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

二采购政策效果不佳

*** 采购对于推销新兴产品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它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市场需求,使产品更快更容易被消费者接受。而我们国家的采购政策还不是很成熟,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一方面,采购政策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效率低下,并没有向预想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 *** 对于战略性新兴产品采购有限,没有形成一定规模,影响较小,对需求结构的改善有其局限性,不能很好地带动新兴企业的发展,使企业主动转型向新兴产品投资。

三税收政策有待改善

税收政策对调整资源配置有很重要的作用,可是我们国家的税收并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实际效果不尽人意。税收政策范围太广,太过笼统,没有具体到哪些产业和哪些环节,无法达到真正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目标。战略性产业在发展初期,尤其是产品研发初期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不仅需要大量启动资金,产品效果还未知,无法保证,面对这样的情况,如果有风险投资税收政策就会给企业很大支援,而我国这方面的税收政策还有待完善。因此,在税收政策方面还需要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作出改善,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统的额、真正对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有所帮助的税收政策。

四.总结

国与国的竞争,归根到底是技术和人才的竞争,我们国家要想走出自己的一条路就要强化创新意识,坚持发展新兴产业,不断适应时代的要求。毫无疑问,新兴产业的顺利快速发展离不开国家的财政支援。只有国家对其高度重视,加大投入力度,才能保证企业自主创新,改进技术,进一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此 *** 要意识到财政政策对其的关键性作用,在实际实施中不断发现问题并及时改善,给新兴企业的发展提供实质性的保障,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稳定快速发展。

所谓低碳经济,是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低碳技术创新、优化能源结构为前提,旨在转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降低人们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程度,减少能源的浪费,降低碳的排放量,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财政政策则是指 *** 为了带动低碳经济的发展而使用的一些政策激励手段,它不仅保障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同时对低碳经济也起著调节以及引导的作用。最近几年以来, *** 出台了很多财政方面的政策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并且取得了很多积极效果。但是从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现有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一些缺陷,必须对促进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完善。

一、我国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主要财政政策

最近几年来,我国出台了很多关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节能环保产业的财政支援政策

*** 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支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一是加大对节能技术改造中财政奖励资金的投入,奖励资金的额度是按照专案工程中节能技术改造以后,在实践中取得的节能量以及根据有关规定的标准确定的,这种财政政策有利于增加节能技术改造的动力,带动低碳经济发展。二是鼓励节能产品的研发以及惠民,比如说一些高效的节能照明产品的研发与使用,不仅减少了居民用电额度,也降低了能源的浪费。三是加大对再生节能材料利用时的补助,比如说,国家增强对于再生节能建筑材料在再生产过程中的补助,对这部分企业贷款贴息,或实行相应的奖励政策。

二可再生能源的财政支援政策

该政策主要是针对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而言的,旨在通过财政政策的引导,进一步优化我国的能源结构,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如对“金太阳”工程实行财政上的补贴;国家对“太阳能屋顶计划”的财政支援;对风力发电工程设定专项的财政资金;对秸秆回圈利用实行的财政补助;对节能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在推广使用环节的财政补助政策等。

二、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为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制定的一系列财政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产业结构的转变以及调整,带动了我国能源的利用率,推动了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但是,从发展低碳经济这一总体目标而言,目前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首先,财政支援的投入力度不高,针对性不强,国家要想大力发展低碳经济,要面对的首要问题便是经济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国家对于节能环保技术以及新能源研发与利用技术方面的财政资金支援力度仍然较低,缺乏稳定性和长期性,所以财政政策对低碳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国家还需要结合低碳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与支援的力度,以便使低碳经济处于一个长期稳定的发展环境之中。其次,现在的财政政策很多缺乏市场机制的有效引导,我国目前没有形成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财政政策体系,有关资金与担保方面的市场引导机制不够健全,这就容易造成财政政策的制定脱离低碳经济发展的市场需求,造成财政资金利用率偏低、针对性不强等方面的问题。此外,我国目前也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市场节能服务体系,这都不利于财政政策发挥应有的作用。再次,在财政资金的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国家为了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财政专项资金,但是因为资金管理的组织机构不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的建设相对滞后,所以在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以及行政审批等环节存在很多的漏洞,导致资金利用效率低,甚至存在专项资金挪用的现象,导致很多节能工程无法正常的运转。

三、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一规范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

为了进一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健全财政资金的投入与管理。一方面, *** 要加大对财政资金的投入力度,这是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最直接也是最有效的方式。在对低碳经济的财政投入中,应该重视有关节能减排、开发清洁高效能源、改造低碳技术等方面的资金投入,进而为低碳经济的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投入,从而为低碳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长期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 *** 要加强有关低碳经济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从而促进低碳经济持续发展。此外, *** 还要明确财政资金支援的重点领域,不断调整我国的产业结构,从而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进行。如加强科技创新方面的扶持力度,多开发一些低碳技术,优化能源利用结构,支援一些低耗能以及清洁能源企业的发展;要重视一些污水管理、新能源开发、环保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推动原有的大型企业以及建筑节能方面的技术改造等。

二完善财政补贴细则,引导企业发展低碳经济

利用国家财政补贴机制,引导企业大力发展低碳经济,是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有效方式。所以,各地必须针对当地的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的具体细则。一是要利用财政方面的补贴,给予企业有关环境治理费用以及稀缺资源保护费用方面的补贴,从而引导企业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以及对资源的节约;二是对于一些开发使用清洁能源、对废物实行回收再利用的企业,进行贷款贴息;三是对自觉进行污水、排放气体治理的企业,在其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四是对使用的清洁能源要进行价格上的补贴;五是对企业能源、节能减排等技术方面的改造给予补贴。除此之外,利用国家财政补贴,引导地方 *** 在公交、私人汽车、计程车等汽车领域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以及节能汽车,也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三健全与之相关的财税制度

针对目前我国环境保护以及节能减排的实际状况,应该加大对现行税收制度的调整以及完善,形成对财政政策的有效补充。对此,要积极研究制定有关环境方面的税收政策,实行环境税与碳税等新型的税种,保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达到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目的。第一,要对那些使用之后会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征收消费税,并且提高这些产品的税收征收标准,以资源的稀缺程度来制定产品的单位税额。对那些不可再生资源并且稀缺性较大的产品要提高征税比例,以此来提高对于这些能源的利用效率,避免资源的浪费。第二,要开征碳税,碳税的征收不仅有利于资源的节约使用,提高利用效率,也能够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免加剧温室效应。

四制定能源价格财政补偿机制

为了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我国应该把能源直接引入市场机制,并且根据市场中的价格规律以及市场的供需状况,对能源的价格进行有机的调节,最终让环境的成本能够在市场的价格中反映出来,建立起一个系统的完整的能源价格体系。伴随着能源价格体系的建立, *** 部门要进一步建立起科学的有关能源成本的核算体系,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的定价机制更加完善,让其可以及时准确地反映出国际市场中的价格变化情况,以及在国内市场中能源的供求平衡状况。在此基础之上,国家要进一步完善能源价格的财政补偿机制,即通过财政政策上的优化,鼓励开发与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当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价格过高时,要实施财政补偿,减少劣质煤、劣质油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能源,以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更好地服务于低碳经济的长远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促进我国低碳经济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虽然说,现在有关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很多困难。但是,只要我们努力做好相关的工作,不断健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完善环境与能源方面的相关机制,就一定可以实现低碳经济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财政税收毕业论文提纲范文精选

作为毕业生,面临毕业论文该如何撰写呢?而文章都有一个提纲,如果按照提纲来写,可以提高速率。现我为大家提供财政税收毕业论文提纲范文精选,希望对毕业的你有帮助。

摘要 6-7

Abstract 7-8

1 绪论 9-16

1.1 研究背景 9

1.2 研究目的 9-10

1.3 研究意义 10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10-13

1.4.1 国内税务稽查研究现状概述 10-12

1.4.2 国外税务稽查研究现状概述 12-13

1.5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3-14

1.5.1 研究方法 13

1.5.2 研究路线 13-14

1.6 研究内容及其框架 14-16

2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历程与趋势分析 16-19

2.1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历程 16-17

2.1.1 税务稽查发展的萌芽阶段——征管员模式 16

2.1.2 税务稽查发展的起步阶段——征管、检查两分离的税务稽查模式 16

2.1.3 税务稽查发展的探索阶段——现代稽查模式逐步确立 16-17

2.2 我国税务稽查的发展趋势 17-19

2.2.1 一级稽查 17-18

2.2.2 “分级分类”稽查 18-19

3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现状分析 19-26

3.1 丽水地税稽查的发展历程 19-21

3.1.1 组织机构的发展历程 19

3.1.2 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19-21

3.2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总体情况概述 21-26

3.2.1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机构设置 21-22

3.2.2 丽水市地税稽查的工作流程 22-24

3.2.3 近年来丽水地税稽查成果 24-26

4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26-32

4.1 稽查人员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26-27

4.1.1 年龄结构不合理 26

4.1.2 部分稽查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足 26

4.1.3 专业化、复合型人才缺乏 26-27

4.2 机构设置不合理 27-29

4.2.1 地税局下属机构制约稽查职能作用 27-28

4.2.2 县一级稽查模式的设置使检查力量被削弱 28-29

4.3 稽查“四环节”工作各有漏洞 29-30

4.3.1 选案环节技术水平不高 29

4.3.2 检查环节不够细致深入 29

4.3.3 审理环节不够到位 29-30

4.3.4 执行环节不够全面 30

4.4 稽查的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 30-32

4.4.1 稽查软件开发还不够完善 30-31

4.4.2 信息化的应用水平低 31

4.4.3 信息共享度不高 31-32

5 国内外税务稽查管理先进经验比较分析 32-37

5.1 国外稽查管理模式的经验借鉴 32-33

5.1.1 稽查组织机构呈扁平化设置 32

5.1.2 税务机关内部设有专业的刑事侦查权机构 32

5.1.3 实施分级分类稽查 32

5.1.4 特别重视强化稽查人员队伍建设 32-33

5.1.5 稽查手段的现代化 33

5.2 国内部分省份稽查管理模式改革的主要做法 33-35

5.2.1 海南省地税的全省一级稽查模式 33-34

5.2.2 湖北省地税的全市一级稽查模式 34

5.2.3 安徽国税的稽查集约式管理模式 34

5.2.4 广西国税的集中选案与审理模式 34-35

5.2.5 江苏省地税的分级分类稽查模式 35

5.3 国内外稽查管理制度带来的启示 35-37

5.3.1 组织机构趋向扁平化设置 35

5.3.2 分级分类稽查管理模式的应用 35

5.3.3 稽查队伍人员建设保质保量 35-36

5.3.4 稽查手段趋向现代化 36-37

6 丽水市地税稽查管理的优化和对策分析 37-48

6.1 推进高素质的稽查干部队伍建设 37-38

6.1.1 建设学习型税务稽查队伍是基础 37

6.1.2 建设能级考评结合的税务稽查队伍是重点 37-38

6.1.3 建设廉洁型税务稽查队伍是保障 38

6.2 探索稽查扁平化管理新模式 38-41

6.2.1 建立扁平化稽查管理的可行性 39

6.2.2 稽查扁平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做法 39-40

6.2.3 稽查扁平化管理新模式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0

6.2.4 稽查扁平化管理的优势分析 40-41

6.3 努力提升稽查“四环节”工作质量 41-45

6.3.1 提升选案工作的准确性 41-42

6.3.2 提升检查工作的深入性 42-44

6.3.3 提升案审工作的公正性 44-45

6.3.4 提升执行工作的威慑性 45

6.4 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以实现信息管税 45-48

6.4.1 信息技术在选案环节的应用 45-46

6.4.2 信息技术在检查环节的'应用 46

6.4.3 信息技术在案审环节的应用 46

6.4.4 信息技术在执行环节的应用 46-48

7 结论与讨论 48-49

7.1 结论 48

7.2 讨论 48-49

参考文献 49-52

致谢 52

摘要 3-5

Abstract 5-6

第一章 绪论 9-16

第一节 研究的缘由和意义 9-11

一、 研究缘由 9-10

二、 研究意义 10-11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11-13

一、 国外研究综述 11-12

二、 国内研究综述 12-13

第三节 研究方法 13-14

第四节 研究的思路和论文结构 14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14-16

第二章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理论分析 16-21

第一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基本理论 16-17

第二节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必要性及影响因素 17-18

第三节 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对产业优化升级的影响 18-21

第三章 国内外财税金融理论与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经验与启示 21-25

第一节 国外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 21-22

第二节 国内支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 22-23

第三节 国内外典型性政策的启示和经验借鉴 23-25

第四章 桥头堡战略背景下云南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现状及问题17 25-34

第一节 云南省产业结构基本情况 25-26

第二节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政金融政策现状 26-29

一、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26-28

二、 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基本情况 28-29

第三节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财税金融政策问题 29-34

一、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问题 29-32

(一)财政资金不足财力保障水平不高 29-30

(二)财政支出不合理,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出不足 30-31

(三)产业优化升级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缺陷 31-32

二、 云南省桥头堡背景下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问题 32-34

(一)金融组织机构体系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发达 32-33

(二)金融创新和服务滞后 33

(三)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风险监管存在缺陷 33-34

第五章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财税政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实证研究 34-44

第一节 模型构建的思路与原则 34-35

第二节 数据预处理和分析 35-42

一、 平稳化处理 38-39

二、 协整检验 39-40

三、 格兰杰因果检验 40-41

四、 回归模型 41-42

第三节 统计结论分析 42-44

第六章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金融政策建议 44-52

第一节 桥头堡背景下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目标 44-45

第二节 现阶段桥头堡背景下促进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财税政策建议 45-49

一、 保障财政资金,建立产业专项资金 46-47

二、 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产业优化升级的支出力度 47-48

三、 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优化升级的优势 48-49

第三节 现阶段桥头堡背景下促进云南省产业优化升级的金融政策建议 49-52

一、 鼓励创新金融,扩宽产业融资渠道 50-51

二、 改革与完善金融监管制度 51-52

参考文献 52-54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54-55

致谢 55

税收收入与财政收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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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如何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如何处理好区财政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区财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是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 一、财政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路� 目前,地方财政收入匮乏,财力有限,财政与地方经济发展还存在着多种矛盾,地方财政的充实依赖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培育和壮大财源、发展地方经济是区政府必然选择。但政府应以什么样的方式支持经济发展,如何以有限的财力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客观上取决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和政府应履行的职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地方政府承担着生产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的职能,财源建设思路侧重于单个的财源建设项目,主要依靠财政资金的投入,并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增加GDP进而增加税收和利润,这种方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促进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逐步从竞争性、盈利性领域退出的要求不符,与公共需要的要求不相吻合,并且使有限的地方财力分配更加捉襟见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发生了转变,财源建设思路应按照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和公共财政的性质,着重于宏观整体发展。由于财源建设具有公共性、间接性的特点,财源建设的主体为各类市场,而不是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硬环境。因此,地方财政应积极转变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采取新的手段和措施实现财政与经济的良性发展。一是支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以财政政策工具引导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改变财政主体型投资方式和直接支持竞争性企业的作法,采取间接支持方式、以诱导型投资特别是财政贴息促进民间、企业主体性投资,努力扩大财政投资的乘数效应,带动社会投资跟进增长。三是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税收政策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四是致力于提高区域公共服务能力,以转移支付的财政分配体制和降低财政运行成本的思路,帮助解决区乡财政运转困难,释放区乡政府的吃饭与发展矛盾交织问题。五是区乡政府以及省市政府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职能,各级财政都应尽力体现政府职能和及时跟进而提供财力保证。� 二、财政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调整和理顺财政体制关系,统一财权与事权,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区域经济的发展问题头绪很多,错综复杂,困难较大,根本性的问题在于区乡政府权责不清、职能不明,导致财权与事权高度不对称,政府间利益冲突加剧。财政体制作为体现各级政府间利益分配关系的制度安排,在协调政府间关系和体现政府职能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理顺财政体制,首先,必须健全区、乡政府职能,还权于区乡政府。区域经济良性发展需要区乡政府增强从总体上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综合运用宏观调控手段的能力。然而,从总体上看,当前区乡政府的这些职能不是在增强而是削弱。因此,在深化改革中有必要对区乡政府的职能作用进行重新研究和界定,在取消和转化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行政职能的同时,赋予区乡政府应有的行政职能,建立起确保这些职能正常运行使的组织体系,切实改变“短腿政府”、“残废政府”的现状,使区乡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能够充分发挥不可替代的“看得见的手”的重要作用。在政府职能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不断地调整和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不仅要合理确定区乡财政收支内容,赋予区乡政府必要的财权,还要配套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充分调动区乡政府拓展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发挥财政投融资导向作用,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发展区域经济,资金启动必不可少。而财政资金支持是有限的,因此,发挥财政导向作用,吸纳社会闲散资金,逐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是较为重要的。具体来说,一是要改变过去只注重直接投资和减税让利等传统发展模式,在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健全财税运行机制的前提下,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增强政府对经济调控能力,在满足基本支出需要的基础上对区域经济实施引导性扶持。二是要运用间接调控手段,尽量减少财政直接投资,做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规范市场行为,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用活经营管理政策激发民间资本投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民营经济发展实行不定规模、不限项目、不设门槛、不控制行业;利用奖励政策对在外科技人员、打工人员、大中专学生回当地领办、创办民营工业企业和投资经商,其征地、办证、子女入学、转户等一律从简和享受优惠等等。三是要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粘合作用,使政府投资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和消费需求,导向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及国外资本投资技术创新领域、基础产业领域、特色农业和效益农业,推动产优化升级,从而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使整个产业结构高度合理化。四是要将财政资金集中投向能带动其他投资主体和产业较大效益的关键环节上,使之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五是要有选择地运用加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支出(税收优惠)等手段,引导和刺激企业的科研开发和技改投资热情。如对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可对特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优惠的土地使用政策,包括减免土地使用费和允许企业在投资项目周围一定区域进行多元化经营;对符合产业结构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实行投资抵免税的方式,支持企业再投资。要打破所有制和“身份”界限,积极鼓励发展民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经济参与投资农、林、牧业和国有企业改革。� (三)转变职能和理财思路,营造公平竞争机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在于政府能否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歧视待遇。财政部门应随着政府工作提速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制定政策、建立规章和改进公共服务手段,规范财经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政府也应转变观念,把企业推向市场;企业应转变观念,在市场的大潮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同时,财政还应转变职能和理财思路,从更高层次上支持企业发展。一方面,应为政府当好参谋、把好关,不能随意出台或变相出台减免税的政策;另一方面,应严格按政策办事,切实把国家的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一是要认真执行国家法规、政策,所有减、免税项目到期都要恢复征税,不能在税收优惠上重放轻收。二是应对现行财税法规政策中不合理部分进行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放心止的废止。三是地区间不应搞优惠政策上的攀比竞争,区域性、暂时性的优惠政策容易形成一种不平等的市场环境,难以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四是改革税收计划和执行方法,使税收的增长真正建立在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1、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首先,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结合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实行财政综合预算,增强政府可支配财力。其次,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减少资金动作环节,从机制上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各部门的采购性支出,如各种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及政府所需的其他劳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购买,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增强政府可支配财力,使政府能够集中财力办大事。� 2、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将财政资金逐步转移到满足公共需要上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①要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人员经费支出项目过乱的问题,规范人员经费供给。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控制人员经费。②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事业单位划为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等类型,并对其实行不同的财政补助政策。对经营型的事业单位,一律推向市场,财政停止供给;对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考虑其收入条件和能力,适当核减事业经费;对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保证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的需要。③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为企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④采取拓展新的产业领域,扶持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既促进技术进步,又增加就业机会。⑤财政投资要强化成本效益观念,建立一套评估的体系和方法,对各项投资预算支出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考核,确保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区级财力水平。省、市财政都应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对区级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区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所得税改革以后,中央增加的转移支付资金,也应主要用于区级。同时,调整专项资金分配结构,集中一部分财力用于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进一步增强区级政府可支配财力,提高其履行基本职能的能力,使区级政府有一定的财力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1)支持西部大开发。一是增加建设资金投入。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时,充分体现对西部地区的支持等。继续保持用长期建设国债等中央建设性资金支持西部开发的投资力度。二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向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对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工程所需的粮食、种苗补助资金及现金补助,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对因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程而受影响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适当给予补助。三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水电的实际税赋进行合理调整,支持西部地区水电发展。四是建立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提高西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逐步使其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五是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新增财政收入用于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部分向西部地区农村倾斜,支持中小学校建设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国家继续在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上给予倾斜,支持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六是加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向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数额。国家安排的补助地方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建设投资和文物经费,向西部地区倾斜。加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和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西部地区和其他地区农村普及电信和邮政服务。(2)支持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一是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进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有步骤地剥离重点大企业办社会职能,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老工业基地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优先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计划。二是对部分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对资源开采衰竭期的矿山企业,以及对低丰度油田开发,在地方具备承受能力的条件下,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对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实施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缩短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扩大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三是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的专项资金安排,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四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和参股改造国有企业,原国有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豁免。五是凡符合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东北地区外商投资项目,可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除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外,对经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技术中心,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耗材、试剂、样机、样品等可按现有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支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一是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继续安排资金支持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财政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实施力度。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旱作农业的投入。二是落实对内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三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四是国家对优势企业的联合、重组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通过科研投入、工程设备采购以及税收政策等,支持重大成套装备技术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五是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在增值税转型、厂办大集体改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资源型城市和资源型企业加快经济转型,培育、发展循环经济和接续产业,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对重点资源枯竭型企业关闭破产、分离办社会职能、职工安置、沉陷区居民搬迁给予扶持。六是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规范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县级政府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七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对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集中连片开发,增加支援欠发达地区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投入,在扶贫开发、金融信贷、建设项目安排、教育卫生事业等方面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对干旱缺水、水土流失严重、行蓄(滞)洪区等特殊困难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八是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财政税收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税收政策是我国进行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可以有效配置社会资源,调节财政收支平衡。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财政与税收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非税收入管理的问题及改革思路

在政府财政收入中非税收入占据了重要的地位,能够健全公共财政职能,另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是当前最为主要的财政改革,虽然在改革的十几年时间内我国非税收入种类得到增多,规模得到扩大,但是从整体角度探析,非税收入管理仍旧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需要加强分析。

一、现阶段财政非税收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对非税收入属性的认识

当前,伴随着收支两条线改革的深入发展,非税收入已经在我国各个部门中得到应用,但是却没有落实到位。现阶段很多行政事业性收费散落在各个部门之间,如此一来则会导致非税收入管理主体变得比较模糊。甚至有部分人对非税收入的基本性质以及属性缺乏认识与了解,认识本单位所收取的费用可以自由支配使用,应该属于自有资金,对将资金上缴给政府部门存在抵触心理。

(二)收支单位不同步,利益分配不均衡

目前在资金安排上经常会出现多收多支与少收少支的现象,将资金上缴的时候因缺乏比例分成的方式,导致出现执法不严的严重现象,这种情况不仅会阻碍我国财政体系的完善,并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经济秩序整顿造成制约与阻碍。

(三)征缴环节漏洞颇多

众所周知,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票据的种类呈现出多样化,在使用的时候比较繁琐以及复杂,因相关部门缺乏监督与管理,或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单位在征缴的过程中会出现诸多漏洞,比如出现转借、转让以及丢失的现象,还有部分员工在填写票据的时候不仔细,内容不齐全,甚至出现私自印刷非法票据的现象。与此同时,我国部分地区的单位虽然依据政府要求设置过渡性账户行坐支行为,但是却没有完全得到落实,导致少征与漏征现象层出不穷。

二、非税收入管理问题的原因

(一)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从整体角度分析,我国非税收入占据财政总体收入的30%以上,部分地区所占据的比例更多,非税收入的作用十分明显,能够推动地方经济的建设,弥补事业单位资金所存在的缺陷等,但是因为非税收入管理具有行政性,缺乏法制性,导致非税收入管理出现混乱现象。当前非税收入管理所依靠的法律法规仅为《预算法》,无法真正将非税收入形成完善的法制体系。

(二)受到部门利益的驱使

在诸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因受到财力的限制便会采取定额包干的方式,导致部门人员为追求自身经济利益,胡乱征收费用、坐支收支、私自设立过渡账号,这种情况不仅导致非税收入管理呈现出无序性,并且也会出现违法乱纪现象。

(三)缺乏有力的监督与检查

当前,收支两条线的制度得到应用,并且财政、审计、物价等相关部门也会进行检查,但是在整个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违纪现象处理起来比较困难,还有一种情况便是财政部门在处罚的时候仅仅局限在罚款等方面,正是由于处罚力度较轻,才会导致诸多不合规现象的发生。

三、非税收入管理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工作

我国财政部门作为主要的非税收入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宣传工作,可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载体进行宣传,让人们能够清楚的认识到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性,另外还需要加强对征收机关等部门的宣传与培训,让政府人员可以对非税收入管理的意义有所了解,并明白非税收入不是自有收入,是一种统一管理的形式。

(二)实施以票控费

相关部门需要在自身发展基础上积极构建以票据为手段的检查、核查制度,保证实现票据与项目、收入、检查的有机结合。另外在对票据监督管理的时候,需要督促各单位能够及时将资金上缴给国家。除此之外,还需要积极构建财政票据使用、核销的管理体系,尽可能的将以票控费的作用进行发挥。

(三)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

积极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是当前财政部门的主要内容,可以构建“金财工程”平台,积极建立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平台,将各项信息进行集中管理、整合,比如项目管理、票据管理、账户管理等,如此一来能够实现非税收入信息化发展与网络化发展。当然,还要依据时代发展的要求,积极转变传统模式下所形成的收费征缴模式,加强财政部门、银行以及各单位对非税收入收缴的透明性,保证资金的完整性。

(四)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监督与管理

我国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物价部门需要将日常管理与年度检查相互结合,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查处,并依据违规现象制定合适的处罚,保证检查工作不会流于形式。另外还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收费秩序进行管理,保证收费秩序的稳定性,保证监督检查的整体质量,只有真正做到如此,才能保证非税收入的完整性。

(五)加大清费治安工作

现阶段各个地区财政部门依据上级文件将非税收入管理列入重点管理范畴之中,但是仍旧会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尤其在改革的不断深化下,我国已经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以在此发展背景下需要取消“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并减轻企业与社会的负担,尽可能的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非税收入改革是一项大工程,在改革中我国财政部门需要将自己的工作作风进行转变,对非税收入管理政策进行落实,积极落实其中所存在的问题,取消“按照比例返还”的传统做法,保证非税收入能够上缴给政府部门,如此一来,才能真正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健康发展,才能保证非税收入管理朝着科学化、法制化道路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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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收入差异研究论文

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排头兵”,2021年广东的地区生产总值已连续33年稳居全国第一,已赶超韩国和俄罗斯,体量相当于全球第十大经济体。相应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已突破1.4万亿元,在全国31省市区中遥遥领先。与其他省份比,广东的财政有鲜明的特点,集中表现为:对中央净贡献大、省内区域财政分化严重、省级财政相对集权、财政收入质量高、税源相对聚集在主导行业、土地财政依赖度低、债务风险低、广州深圳双城联动发展但财政体制迥异等。

广东的经济和财政发展离不开全球百年未有之变局和中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环境,广东面临一系列重大挑战,对其财政形势产生重大影响。一是逆全球化和全球贸易摩擦导致全球经济和贸易活动低迷,势必影响外向型经济特征明显的广东财政收入。二是中国经济从高速转向高质量发展,从房地产繁荣转向 科技 和制造强国时代,广东虽然对土地出让收入的总体依赖度不高,但土地出让收入贡献的收入绝对额以及部分城市如广州对土地收入的依赖度较高,意味着房地产进入下行期将冲击广东尤其是部分地市的可支配财力,加大省级政府调控压力。三是都市圈城市群战略及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发展战略逐步推进,人口持续流入广东,产生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中央要求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体制,将对广东财政支出产生明显压力,民生社保需求上升将对部分地市产生较大压力,区县财政运转需大量的上级转移支付。四是推动 科技 创新的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能源安全,无不需要财政支出的强力支持。五是实现区域均衡发展、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是广东相较东部其他省份而言更加艰巨的任务。因此,作为优秀的“排头兵”的广东,固然拥有财力雄厚的总量优势,但在未来面临一系列财政收支矛盾和难题。

短期来看,“开源节流”、“抽肥补瘦”是静态思维下解决收支矛盾和区域不平衡问题的方法。但是,区域协调发展不是城市间简单的绝对平均,不是消除区域间的差异,而是缩小区域间的人均发展差距,不能以牺牲经济总体增长为代价来追求区域均衡。从中长期来看,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以及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是治本之策。一方面,应进一步加强广东财政统筹力度与效率,推动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切实降低粤东西北部分市县财政风险。另一方面,区域协调发展需要依据比较优势,变“极化效应”为“扩散效应”。广东需依据自然禀赋,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发挥财政在产业结构转型中的引导作用,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一、广东省财政体制与税源结构概况

经济决定税基并深刻影响财政收入。地方财政形势尤其是城市、区县财政不仅与宏观经济总量、中观产业结构息息相关,还受到微观企业主体和省以下财政体制等因素的影响。根据最新的《中国税务年鉴》《广东税务年鉴》分析广东省财政体制和税源结构,可以得到四个基本结论。

第一,从对全国财政的净贡献来看,广东省对中央财政净贡献位居全国首位。采用地方创造的中央级税收收入及上解中央支出-地区接受的中央返还性收入来衡量地方对中央财政净贡献。2019年广东对中央财政的净贡献领跑全国,达到8307亿元,高于上海(8202亿元)、北京(7310亿元)、江苏(4091亿元)、浙江(3274亿元)、山东(2152亿元)、天津(2136亿元)、福建(427亿元)、辽宁(67亿元)等省份,其余省份均需要中央财政给予净补助。

第二,从省内财政体制来看,由于广东省经济发展不平衡,需要省级财政掌控一定财力用于统筹均衡,故省本级收入占比较其他省份偏高,市县留存收入占比偏低,属于相对集权型的地方财政体制。在分税体制下,广东各地市(除深圳外)要与中央、广东省分税,如增值税在中央、省、市的分配比例分别为50%、25%、25%,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中央、省级、市的分配比例为60%、20%、20%。深圳实施计划单列市财政管理体制,享受省级财政税收管理权限,主要与中央财政挂钩,与中央分税,并接受中央的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同属东部地区的浙江,省内经济发展相对平衡、税收分配向市县倾斜,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中央、省级、市的分配比例为60%、0%、40%(即省不参与分成)。在广东省加大省级财政统筹力度的背景下,2019年广东省省本级、市本级、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比分别为26.0%、40.5%和33.5%,其中省本级收入占全省收入比重显著高于江苏省本级的2.2%、浙江省本级的4.9%和福建的10.1%等,与贵州的25.4%、陕西的27.6%和甘肃的27.8%接近。值得注意的是,经过二次分配后,省、市政府以转移支付的形式将财力下沉到县级政府。

从支出端来看,县级政府承担主要支出责任。2019年广东省省本级、市本级、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分别为8.2%、36.5%和55.3%。从支出结构看,除在各级政府占比均偏高的教育支出外,广东省本级在公共安全上的支出占比最高,达到20.9%;市本级以城乡社区、一般公共服务等基建和保运转支出为主,县级政府城乡社区支出和 社会 保障支出占比较高。

第三,从产业结构来看,广东省创造的税收收入主要来源于第二、三产业,制造业、房地产、批发零售和金融业4个行业贡献了八成左右。2019年广东省三次产业创造的税收收入占比分别为0.1%、37.3%和62.6%,第三产业成为主要的税收来源。相对而言,深圳的税源结构与广东其他地区差异较大,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占比达到81.8%,较全省(不含深圳)平均高出29.4个百分点。其中,金融业对深圳的税收贡献最大,达到26.5%,高出全省(不含深圳)平均20.2个百分点,与金融机构总部聚集在深圳有关。

具体从工业行业创造的税收来看,广东税源分布整体呈现“小聚集”的特点,与地市行业分布高度相关。珠三角9市的制造业发展各有特色,对税收贡献较大。例如广州的 汽车 、化工制造业,珠海、佛山、中山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深圳、东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茂名、湛江为代表的粤西地区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对税收的贡献较大。粤东地区批发和零售较为发达,汕头、揭阳、汕尾以传统轻工业出口为主,纺织服装和服饰业占比较高。粤北地区经济增长较多依赖烟草、房地产等传统行业,导致税源结构相对单一。以梅州为例,2019年传统支柱行业中烟草制品业、房地产以及建筑业合计缴纳税款105.7亿元,占全市税收收入比重达到52%。

第四,从微观主体来看,广东民营经济活跃,是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2019年广东民营经济创造的税收收入超1.36万亿元,民营经济税收收入占广东省税收比重达57.5%。这主要得益于广东省经济活力较强,优质民营企业数量领先、经营规模居全国榜首。2019年广东民营经济(统计口径不含外资控股企业)增加值达5.89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4.6%。2018年广东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创新成果来自民企,80%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民企。

二、2021年广东财政形势:总量全国领先,区域分化严重

第一,广东省财政收入总量规模较大,但省内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财税表现差异较大,分化严重。2021年广东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突破1.4万亿元大关,占全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2.7%,连续31年稳居位居全国首位。省内第1名深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突破4000亿,占全省的30.2%,最后一名潮州刚突破50亿元,深圳财政收入规模是潮州的82.2倍。从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看,第一名的深圳(21875元/人)是最后一名揭阳(1326元/人)的16.5倍。从区县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过100亿的区县有13个,均集中在广深佛三市,深圳6个、广州4个、佛山3个。其中,深圳南山区以361亿元的规模排名第一,为最后一名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的172倍。

从财政收入质量来看,广东整体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而珠三角地区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比相对较高,粤北地区对非税收收入依赖性较高。2021年广东省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6.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8个百分点。珠三角地区财政收入质量最好,其中东莞2021年税收收入占比达到82.2%。粤东、粤西、粤北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分别为64.7%、60.6%和60.3%,其中位于粤北的云浮(50%)财政质量最低。

第二,财政自给率区域分化明显,非珠三角城市财政自给率较差,对转移支付依赖程度高。除肇庆外,珠三角城市财政自给率均在50%以上,深圳(93.2%)、东莞(88%)、佛山(77.6%)位列全省前三,肇庆财政自给率水平最低,但也有36.9%。其他非珠三角城市财政自给率水平均低于36%,对转移支付依赖程度高。其中,汕尾(18.8%)、梅州(21.4%)、揭阳(21.5%)、河源(24.4%)、潮州(24.7%)6市财政自给率较低。其中,揭阳市揭西县财政自给率低至9.1%。

第三,珠三角核心城市由于人口持续流入、城镇化率较高、房价地价较高等原因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较高,但整体来看广东各地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不高。从规模看,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政府性基金收入排名全省前五,分别为2388.6、1373.7、1163.5、702.2和531.7亿元;其余城市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较小,其中云浮收入规模最低,仅24.8亿元,第一名广州是云浮的96倍。以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近似衡量广东各地市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汕头、佛山、广州对土地财政依赖程度最高,分别达到60.6%、59.1%和56.5%,而深圳最低,仅有24.4%。

第四,2021年广东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突破2万亿元,位居全国首位。但广东省经济体量较大,其负债率仅有16.5%,远低于国际警戒线60%,在全国31个省份中排倒数第2名,总体偿债压力不大。珠三角地区债务规模普遍较高,广佛深莞四城债务规模均在千亿元之上,其中广州以3727.7亿元位居榜首,占全省债务总规模的比重接近五分之一。粤西、粤北城市债务余额普遍在400-700亿元间,其中湛江债务规模较大,达到699.5亿元。粤东地区除汕头(628.4亿元)外,债务规模普遍较小,汕尾、揭阳、潮州均不足400亿元。同时,广东省已如期完成存量隐性债务“清零”目标,成为全国首个无隐性债务省份。

第五,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珠三角城市虽然债务规模较大,但负债率反而普遍较低;粤北城市负债率水平普遍较高,债务压力较重。深圳(4.6%)、东莞(10.1%)、广州(13.2%)、中山(14.7%)等珠三角城市济发展逐步摆脱投资驱动,经济增长对债务依赖性较低,偿债压力较轻。相较而言,粤北5市负债率均在30%以上,其中最高的梅州达到47.4%,全省负债率最高的10个区县中梅州占6个。粤东西北等部分经济发展落后的市县债务风险较大。

三、推动广东省区域平衡发展

一是树立区域协调发展是一种相对均衡的发展策略的基本认识。区域协调发展不是简单的绝对平均,不是消除区域间的差异,而是缩小区域间的人均发展差距,不能以牺牲经济总体增长为代价来追求区域均衡,而应在发展中增强初次分配的合理性、加强政府二次分配的力度、鼓励三次分配的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二是从财政体制改革出发,推动省、市、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当前土地出让收入下降与民生领域刚性支出不减将导致广东省部分地市财政压力加大,应进一步加强广东财政统筹力度与效率,推动财政体制机制改革,切实降低粤东西北部分市县财政风险。

第一,加快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统筹比例向北部生态发展区和其他欠发达地区倾斜,率先在北部生态发展区实现基础教育、公共卫生、 社会 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由省财政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承担,并逐步扩展到沿海经济带。

第二,上级财政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增加县级的基本财力,由县级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使用,更好地投入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领域。

第三,充分发挥财政对 社会 资本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对粤东西北金融的支持,促进省内金融资源均衡。

三是依据比较优势有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变“极化效应”为“扩散效应”,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优化粤东西北地区的营商环境,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发展动力。

第一,对经济相对发达的珠三角地区,要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内地与港澳的重要窗口作用,作为广东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持续推动产业升级与可持续发展,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第二,对于高人口密度的粤东西“沿海经济带”,应充分利用沿海海湾有利条件,加速打造汕头、湛江两个新的增长极,发挥辐射作用,协同引领周边区域发展。

第三,对于低人口密度的粤北山区,应以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为抓手,兼顾特色产业发展。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为作者“行走中国的财政地图”系列

税收目标也称税收政策目标,是指实施某一税收政策或制度所期望达到和实现的目的。它是税收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税收政策的核心内容。税收政策目标通常包括:①财政目标。征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②政治目标。征税是为了实现国家一定的政治目的和要求;③经济目标。征税以经济稳定、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为目标;④社会目标。征税以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社会目标是税收政策诸目标的最终落脚点。税收分配总的说是为了实现上述四个目标,但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税种来说,其目标集中为一个或两个。

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是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开征的税种,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在筹集资金、调节收入、监督管理方面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当然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具体国情不同,开征个人所得税的目的和制度选择不同,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笔者认为,在现阶段,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应以公平为主兼顾效率。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目标定位 税收目标也称税收政策目标,是指实施某一税收政策或制度所期望达到和实现的目的。它是税收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税收政策的核心内容。税收政策目标通常包括:①财政目标。征税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政府的财政收入;②政治目标。征税是为了实现国家一定的政治目的和要求;③经济目标。征税以经济稳定、经济增长和充分就业为目标;④社会目标。征税以实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社会目标是税收政策诸目标的最终落脚点。税收分配总的说是为了实现上述四个目标,但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税种来说,其目标集中为一个或两个。 个人所得税作为在大多数国家普遍开征的重要税种,有其自身的特定目标,这就是财政目标与社会目标,不过在不同国家或同一国家的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选择。有的选择社会目标为主,强调公平税负,重点调节,缩小收入差距,缓和社会矛盾;有的选择财政目标为主,坚持中性原则,强调普遍征收和效率优先,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放在首位;有的强调兼顾财政目标与社会目标,兼顾公平与效率,实行普遍征收与重点调节相结合。 一国个人所得税征税目标的确定,并不是人们主观意愿的结果,而是客观要求的产物。其主要依据是: (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一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决定该国个人所得税征税目标选择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生产力发展水平高的国家,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同一时间可以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个人的收入会普遍提高,这就为普遍征收提供了税源,创造了条件。因此,生产力发展水平高的国家一般以组织财政收入为主要目标,强调效率优先,实行普遍征收;而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的国家,由于人们的收入少,多数人贫困,少数人富裕,社会矛盾尖锐,只能选择社会目标,强调重点调节,缩小贫富差距;而处于中等发达水平的国家,人们的收入虽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但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大多数人有一定的纳税能力,这时宜选择普遍征收与重点调节相结合的方法。 (二)人们的收入差距 确定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目标,不仅要看一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要看社会的分配状况,考虑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虽然在一般情况下生产力水平高低,决定人们收入的多少,但在生产力水平大致相同的国家,由于分配制度等因素的影响,人们之间收入差距的大小并不相同。因此,个人收入差距比较大从而社会矛盾比较尖锐的国家,应以征税公平为目标,强调重点调节;而个人收入差距比较小同时收入水平比较高的国家,则应以组织财政收入、以效率为目标,实行普遍征收。 (三)百姓的纳税意识 个人所得税征税目标的确定,还要考虑百姓的纳税意识。一般来说,百姓的纳税意识受一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文化程度和传统习惯的影响。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百姓的纳税意识强,能自觉交纳税款,有利于实行普遍征收;百姓的纳税意识弱,宜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管,实行重点调节。 (四)政府的征管水平 政府的税收征管水平对征税目标的确定有直接影响,政府的税收征管水平高,有利于保证普遍征收目标的实现;如果政府的征管水平低,宜选择以重点调节为主的目标,集中力量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和对高收入者的调节。 (五)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任务 国家在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任务不同,对征税目标的确定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例如,在某一时期如果国家处于战争状态,自然以组织财政收入为目标,实行普遍征收,以保证战争对资金的需要;而在和平时期,除财政目标外,还可能以实现税负公平和社会公平为目标,实行重点调节或重点调节与普遍征收相结合。 一个国家确定不同的征税目标,自然选择不同的征税制度,采用不同的征收管理办法。如果个人所得税以公平为目标,就应该实行重点调节,在制度上选择累进税率,并制定较高的边际税率或实行加成征收,同时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缩小征税面,使低收入者免于征税;如果以组织财政收入、以效率为目标,就应实行普遍征收,在制度上尽量降低费用扣除额,扩大征税范围,使更多的人成为纳税人。 笔者认为,在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应以实现公平为主要目标,以调节纳税人特别是高收入者的收入为主要任务。这是由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性质、特征以及现阶段的国情所决定的。 首先,从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税收体系中的地位来看,应以调节收入为主,以实现公平为目标。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主要任务是发展经济,提高效率。因此,为了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强国力,我国的税收政策总的说应该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效率优先”只是税收政策的总目标,并不是每个税种的具体目标,不同税种由于其性质、特征和所处的地位不同,在税收体系中要求起不同的作用,有不同的目标。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纯收入的征税,其在我国税收体系中主要发挥兼顾公平的作用,目标是调节纳税人特别是高收入者的收入,缩小人们的收入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 其次,从个人所得税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作用来看,在我国现阶段应以调节收入为主,注重社会目标。我们知道,就一般规律而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收入差距相对缩小,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目标也由社会目标为主转为以财政目标为主,由公平为主转为以效率为主,从重点调节转为普遍征收。但我国目前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不高,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贫富之间的差距很大。某些地区由于受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历史原因和政策支持等因素的影响,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经济发展较快;一部分人由于劳动能力比较强,天资比较高,或者占有比较好的资源,遇到比较好的机会等,收入比较多,率先富裕起来,从而形成并扩大了人们的收入差距,加大了人们之间的社会矛盾。从地区差距来看,作为全国第一财政大省的广东差距就非常大,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珠江三角洲7个地级以上市的财政收入占了全省财政收入的85%强,税收收入也超过全省税收收入的80%,而其余粤东、粤西和粤北14个地级市的财政收入只占全省财政收入不足15%,税收收入也只有全省税收总额不到20%。全国的情况也是如此。据统计,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全国尚有22.8%的县未上温饱线,86%的县未达小康线,5%的贫困县与5%的富裕县人均GDP 相差16.4倍。(白景明、周雪飞,2003)从城乡居民收入看,2000年中部地区与东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1990年扩大了5.39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扩大了3.58倍;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2000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比1990年扩大了6.07倍,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扩大了3.94倍。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1991年为0.282,1995年为0.388,1996年为0.424,1998年为0.456,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10年上升1.62倍。(白景明、周雪飞,2003) 2003年居民收入的总体基尼系数已接近0.48。到2004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还有2610万,贫困人口和其他人群收入的差距在扩大,从1992年到2004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从2.33∶1扩大到3.2∶1,贫困人口的收入上限与一般农民的收入差距从1∶2.45扩大到了1∶4.39。(夏杰长,2005)我国由于国土大,加上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人们不可能同时富裕,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只能先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样,在现阶段,人们的收入存在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但要防止收入差距的过分悬殊。当今在人们收入差距明显扩大的情况下,自然需要加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特别是高收入的调节作用,以缩小人们的收入差距,缓和社会矛盾。 再次,从当前社会的分配状况来看,也要求个人所得税以公平为目标。当前我国初次分配秩序混乱,个人收入多元化、隐性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体制发生了很大变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由于法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初次分配的秩序比较混乱。例如,某些企业建多本帐、设立小金库,乱发奖金和补贴,发放实物,以及给个人买保险、公款负担个人费用、分解发放劳务费或稿酬等,增加个人灰色收入,结果工资表外的收入接近甚至超过工资表内的收入;还有,某些行业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额外收入,并通过各种形式转为个人所有,形成不合理的高收入;另外,某些干部还通过腐败方式和违法手段取得大笔黑色收入。这一切进一步加大了个人收入的差距,挫伤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加了人们的不满情绪,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需要国家通过税收等手段,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所带来的矛盾。个人所得税作为调节个人纯收入的税种,担负着重要的责任。因此,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实现社会公平,自然成为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标。 二、现行“个税”目标欠明确,制度不健全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建立的。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选择地域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相结合的征税原则,实行分项课征制度,对个人不同来源、不同项目的收入,分别制定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规定不同的免征数额,适用不同的税率,按照不同的所得计算办法征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相结合的税率制度;实行定额与定率相结合的、全国划一但内外不同的法定费用扣除制度。这一制度适应上一世纪90年代经济发展的需要,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主要有: (一)征税目标不明确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目标不够明确。大家知道,在上一世纪的80年代初,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目标非常明确,这就是调节高收入。具体表现在当时制定的边际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都比较高,只有少数高收入者成为纳税人。但是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收入不断提高,生活费用随之上涨,而税法所规定的边际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却一直不变,这在客观上降低了征税的门槛,扩大了征税的范围。不仅对高收入者征收,而且对中等收入甚至在个别地方的部分低收入者也征税,挫伤了部分劳动者的积极性。 (二)税收负担不公平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单一,规定明确,易于理解,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节省征收费用;同时,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按所得来源不同分类征收,方便实行源泉扣缴,有利于加强征管,减少税收流失,有效发挥对特定所得的调节作用,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但现阶段实行分类征收制度,缺陷非常明显:一是不能有效反映纳税人的实际纳税能力,不能依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确定税收负担,不能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例如,甲纳税人某月取得工薪收入1000元,要交10元税,而乙纳税人同期分别取得工薪收入800元,劳务报酬收入800元,稿酬收入800元共2400元,则不用交税。这样,收入来源广、项目多、综合收入高的纳税人,少缴甚至不用缴税,而收入来源少、项目单一、收入相对集中的纳税人,则要缴税或多缴税,税收负担不公平;二是这一制度也为某些纳税人分解收入、化整为零,逃税、避税提供了条件,影响了个人所得税调节个人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作用的发挥。因此,需要对个人所得税的课征模式进行改革和调整。 (三)纳税人划分标准不够科学 1994年我国在税制改革时,借鉴了许多国家的做法,依居住地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来划分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使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更加完善。但居住时间标准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满1年为居民纳税人不科学,给纳税人留下了许多避税的空子,甚至成为某些纳税人规避纳税义务的绿色通道,造成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税收负担不公平。 (四)费用扣除制度不合理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采用的法定费用扣除办法,一是规定过于原则,扣除标准全国一刀切,不能反映不同纳税人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居民的支出状况;二是费用扣除标准长期不变,物价上涨了,消费范围扩大了,消费支出增加了,但费用扣除标准却20多年不变,扣除标准与纳税人的实际费用支出相差甚远;三是工薪收入的费用扣除标准不仅内外有别,而且数额相差很大,后者为前者的五倍,与现实状况不相符。现行费用扣除制度不合理,造成了税收负担的不公平。 (五)税率制度不完善 现行税率,档次过多,规定复杂,既有累进税率,又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既有5级超额累进,又有9级超额累进;比例税率,既有按规定税率征收,又有加成征收和减征规定。同时,劳动所得的税率高于非劳动所得,对劳动所得累进征收,对非劳动所得则等比征收。这样,既不利于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也不方便纳税人交纳和税务机关管理。 (六)减免税制度不规范,征税范围不清晰 一是减免税列举的项目过多,变动过快,难以掌握;二是有些免税规定不科学。如规定,对企业或个人按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免税。由于在现实中许多地区没有规定明确的扣除比例,有些单位便趁机为员工多提住房公积金,逃避纳税。同时,对省、部、军级以上单位颁发的奖金免税,而对地、厅、师级及以下单位颁发的奖金则要征税,没有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也存在一定程度的税收歧视;三是没有把个人的各种收入纳入征税范围。如个人接受捐赠的收入等,没有明确是否属于征税的范围。由于征税范围不清晰,有些单位便利用扩大职工福利开支,提供免费用餐,发放购物券,分配实物,组织旅游活动,增加交通补贴和通讯补助等方式,增加灰色收入,逃避个人所得税;部分私营企业主则将个人消费列入企业成本,既减少个人所得,又加大经营成本,既逃避了个人所得税,又少交了企业所得税。 三、调整“个税”制度,强化“个税”征管,实现公平目标 为了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职能作用,必须明确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目标,完善税收制度,强化征收管理。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开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目的仍然是调节收入,特别是调节高收入,应改变目前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来自工薪阶层,主要调节中等收入者的状况。 (一)正确选择课税模式 我国目前实行的分项征收模式,总的说是适合当时实际的,但这一模式难以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也容易逃避纳税。因此,应对这一课征模式进行改革和调整,选择适合我国实际的课税模式。当前由于受征收管理水平的制约,暂时难以实行综合所得税制。最佳的选择是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按年与按次征收相结合,对连续性、经营性的所得,如: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含独资、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稿酬所得等实行综合征收,按年计算,按月(或次)预缴,年终汇算多退少补;而对财产转让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则继续分类征收,按次或按期计算,源泉扣缴,年终不再汇算。这样,有利于简化税制,强化征收,减少逃税,贯彻所得多多征,所得少少征的公平税负原则。 (二)科学划分纳税人 借鉴国外划分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的方法,调整我国居民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标准。对在我国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达365天的个人(期间一年内累计离境时间不超过90天的为临时离境时间,不允许扣除),确定为居民纳税人,对其在境内、外取得的所得,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对不具备居民标准的非居民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则行使地域税收管辖权。通过调整纳税人划分标准,使税负更加公平。 (三)合理设计税率 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简税制、低税率精神,同时考虑世界各国所得税制改革的趋势是逐步降低税率,笔者建议,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设计应以保护低收入者,适当照顾中等收入者,重点调节高收入者为原则,在实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下,对综合所得征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对分项征收的所得,则继续实行比例税率。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和合理负担的要求,笔者认为,现阶段可对按年计征的综合所得实行5%~40%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年应税综合所得额在5万元以下的,税率为5%;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税率为40%。另可视具体情况,对年综合所得额超过150万元的部分加成征收。对分项征收的股息和红利所得,考虑其已纳企业所得税,为减少重复征税,使税负更加合理,建议改按5%的税率征收,待条件成熟时停止征收;对其余的分项征收所得按15%的税率征收,条件成熟改为按累进税率征收。通过调整税率,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的作用。 (四)适时调整费用扣除标准 为了贯彻公平税负的原则,应尽快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或称减除费用)标准,使费用扣除更切合纳税人的实际费用开支。我们知道,所谓费用是指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耗费。个人收入的扣除费用通常包括生活费用和必要费用两个部分,生活费用是指纳税人为自身生存和家庭成员生活或者说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费用;必要费用是指为取得某项收入而支付的费用。 个人支出费用的多少主要取决于一定条件下纳税人的收入状况、消费范围、物价水平和管理体制。因此,确定费用扣除标准,应考虑各地纳税人不同的生活水平、消费范围和各地的物价状况;同时,还应考虑纳税人抚养子女(当然不能忽视计划生育的要求)、赡养老人,以及教育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保险费用支出以及物价变动所带来的影响。应允许以家庭为单位计算纳税,不同家庭人口结构不同,费用开支不同,费用扣除额应当有别。当然,如果考虑到目前由于征管力量不足等因素的制约,一时难以按各个家庭的实际情况确定费用扣除额,也可继续实行法定费用扣除制度,但费用扣除标准不应全国一刀切。 我们知道,由于我国各地的生活水平不同,目前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存在较大差别。如2004年7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上海为每月635元,贵州为300-380元,广东(2004年12月1日起一类)为684元。因此,对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应全国一刀切,建议实行统一与差别相结合的分类费用扣除办法,按不同来源的收入,分别确定按实际、幅度、统一三种费用扣除标准。如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实际的成本费用扣除;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收入,则实行幅度费用扣除标准。如工资薪金收入,全国可统一规定幅度费用扣除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2000元,或者规定基准费用扣除标准为1500元,上下浮动30%。具体的执行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或者为了防止各地争先恐后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影响个人所得税职能作用的发挥,可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各地的消费水平或工资类区确定;对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财产租赁收入,可继续实行目前全国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但利息、股息、红利,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不得扣除费用。 对部分个人收入实行幅度费用扣除标准,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选择。理由是:第一、从理论上看,我国国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物价指数和生活水平高低不同,费用扣除标准应能基本反映纳税人的费用开支状况。如果费用扣除标准全国“一刀切”,必然使费用高的地区的纳税人的费用得不到全部减除,纳税人的其中一部分费用被作为所得征税,等于把本来不应交税的人列入了征税的范围,扩大了征税面。这既不符合所得税的征税原则,也影响这部分纳税人的生活开支,不能体现公平税负的要求。第二、从实践来看,全国不分南北同一时间统一穿棉袄或穿衬衣是不科学的。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由于全国一刀切,不适应各地的实际,所以,才会出现近年许多地区按照自己的实际调整或变相调整费用扣除标准的情况。第三、从外国的规定来看,许多国家的费用扣除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而是各地有别的。如美国各州之间、加拿大各省之间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都各不相同。因此,全国一刀切的做法,不适应中国实际,在现实中难以实施。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均月消费支出为598.5元,按人均负担率1.91计算,城镇职工的人均月负担消费支出为1143.14元,如果国家将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费用扣除的基本标准定为每人每月1500元,按此方法计算,广东省城镇单位职工2004年人均月负担消费支出为891.23元,按人均负担率1.89计算,城镇职工的人均月负担消费支出为1684.42元,是全国人均月负担消费支出的1.4735倍,广东省的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应定为每人每月2000—2200元。如果将来广东省的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同全国一样定为每月1500元,等于把其中500—700元的费用作为所得征税,这是不合理的。实行幅度费用扣除标准,既能保证税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又使税法具有可操作性,税负具有公平性。 应当指出,无论全国的幅度费用扣除标准,还是各地实际执行的费用扣除标准,都应根据经济条件的变化,适时做出调整。 (五)全面规范减免税制度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制度很不规范,应全面清理。笔者认为,应借鉴国外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除列举少数几项收入如抚恤金、救济金、离休工资、见义勇为奖励金、军人转业费和复员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等给予免税外,其余各种收入如各类奖金(包括各级政府颁发的奖金。少量列举免税的除外)、各种补贴、各种名目的货币及实物收入等,都应列入征税收入的范围。这既有利于简化税制、拓宽税基,公平税负,也有利于加强征管,防止腐败,减少税收流失。 (六)不断完善征管办法 完善征管制度,强化征收管理,是发挥“个税”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当前,一是建立居民收入监测体系。要认真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纳税人登记号管理,健全纳税档案,加强对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者的监督管理,发挥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的调节作用,缓和收入分配不公所造成的社会矛盾;二是建立严格的制约机制。在抓好单位代扣代缴的同时,实行全员申报制度和雇员与雇主双向申报制度;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和中介监督。当前应加强部门协作,特别是税务机关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协作,要通过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现金管理,减少现金流通,从资金流上掌握税源变动情况,强化源头管理。同时,应充分发挥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减少逃税现象;四是重处罚。要坚持税制从简、税基从宽、税率从低,征管从严,处罚从重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各种违法逃税活动,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 应当指出,由于中国幅员广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加之税制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因此,对税制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循序渐进,分步实施,不应操之过急。

财政收入研究意义与价值论文

问题一:财政的意义是什么? 财政是国家为主体,为了实现国家职能的需要,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国家与各有关方面之间的分配关系.财政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部分.在中国,对财政这一范畴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财政是由国家分配价值所产生的分配关系,这种价值分配,在国家产生前属于生产领域的财务分配,在国家产生后属于国家财政分配;第二种观点认为,财政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对剩余产品进行分配而产生的分配关系,它不是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而是随着剩余产品的产生而产生的;第三种观点认为,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形成的社会集中化的分配关系. 问题二:国家财政收入的作用? 财政的巨大作用:1、国家通过财政可以有效地调节资源配置。2、国家通过财政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3、国家通过财政可以有力地促进科学、教学、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4、国家通过财政可以有利于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5、财政是巩固国家政权的物质保证。 问题三:人均财政收入有什么意义? 用于比较国民与其他国民之间的富裕程度 人均财政收入=财政收入总额/国民数量 问题四:学习财政有什么现实意义 你要从 财政的定义 财政简介 财政的由来 财政的发展 财政的重要作用 财政的职能 国家的这能 等方面来考虑 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场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财政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部分。在中国,对财政这一范畴有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财政是由国家分配价值所产生的分配关系,这种价值分配,在国家产生前属于生产领域的财务分配,在国家产生后属于国家财政分配;第二种观点认为,财政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对剩余产品进行分配而产生的分配关系,它不是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而是随着剩余产品的产生而产生的;第三种观点认为,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形成的社会集中化的分配关系。 财政是一种国家或 *** 的经济行为 20世纪40年代中华书局出版的《辞海》对“财政”一词作如下解释:财政谓理财之政,即国家或公共团体以维持其生存发达之目的,而获得收入、支出经费之经济行为也。显然,这种解释也是从英文public finance译为中文引入的概念。因此,“财政”一词在中文词汇中的应用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目前在中文词汇中的含义,虽然在学术研究上还有不同的理解,但在日常生活中,已经是一个没有什么疑义的十分确定的词语,例如,管理国家收支的工作之曰财政工作,管理机关名之曰财政部、财政厅、财政局等,已经约定俗成,为社会所公认。 财政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在国家产生以前,原始公社末期已经存在着从有限的剩余产品中分出一部分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经济现象。但这只是集体劳动成果由集体分配,属于经济分配,还没有财政分配。国家产生以后,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国家的存在,依靠政治力量,强制占有和支配一部分社会产品,以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行和社会的发展,从而便从一般经济分配中分离出独立的财政分配,于是产生了财政。 1有力地促进经济的发展 作用有 2促进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3促进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4为巩固国防提供可靠的物质保障 5.可调节资源配置 6.促经社会公平,改善人民生活。 7.促进经济机构的优化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还有 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及稳定和发展职能等等好多通途 问题五:财政收入增幅降对经济的意义是什么? 这个可供参考;,财政收入是财政支出的前提。财政分配是收入与支出的统一过程,财政支出是财政收入的目的,财政收入则是财政支出的前提和保证,在一般情况下,收入的数量决定着财政支出的规模,收入多才能支出多。因此,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积极雉资金,才有为更多的财政支出创造前提。 财政收入是实现国家的职能的财力保证。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必须掌握一定数量的社会产品,财政收入正是家资金的重要手段。对实现国家职能有重要意义。 ,财政收入是正确处理和方面和物质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财政收入的取得不仅仅是个聚集资金的问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取得多少、采取何种方式,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涉及到各方面的物质利益关系的处理。只有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正确处理各种物质利益关系,才能达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协调分配关系的目的。 问题六:财政是什么意思 财政是 *** 的“理财之政”。“财政”一词,二层含义:1.从实际意义来讲,是指国家(或 *** )的一个经济部门,即财政部门,它是国家(或 *** )的一个综合性部门,通过其收支活动筹集和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国家(或 *** )的职能。2.从经济学的意义来理解,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 *** 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财政学是研究“财政”的学说,它是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一词,主要有二层涵义: 一是从实际意义来讲,财政是“理财之政”。是指国家(或 *** )的一个经济部门,即财政部门,它是国家(或 *** )的一个综合性部门,通过其收支活动筹集和供给经费和资金,保证实现国家(或 *** )的职能。 二是从经济学的意义来理解,财政是一个经济范畴,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范畴,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是 *** 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动,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及经济稳定和发展的目标。 其本质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部分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财政”作为一个经济过程,财政包括: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两个部分。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和国债,支出主要有社会消费性支出、财政投资性支出和转移支出。 综观我国几千年留存下来的古籍,可以看到“国用”、“国计”、“度支”、“理财”等一类用词,都是关于当今的“财政”即 *** 理财之道的记载,还有“治粟内史”、“大农令”、“大司农”一类用词,则是有关当今财政管理部门的记载。我国使用“财政”一词,如今虽已经习以为常了,但该词出现在中文词汇中至今却只有百年的历史。 据考证,清朝光绪24年,即1898年,在戊戌变法“明定国是”诏书中有“改革财政,实行国家预算”的条文,这是在 *** 文献中最初启用“财政”一词。“财政”一词的使用,是当时维新派在引进西洋文化思想指导下,间接从日本“进口”的,而日本则是来自英文public finance一词。 孙中山先生在辛亥革命时期,宣传三民主义曾多次应用“财政”一词强调财政改革,民国 *** 成立时,主管国家收支的机构命名为财政部。美国 *** 相应机构的英文用词为Department of Treasury,本来的意思是金库或国库,在我国也译为:财政部。 根据财政功能和性质的不同,在不同历史阶段,人们又把“财政”称作“国家财政”、“公共财政”等。 问题七: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和全口径财政收入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有两个收入?各有什么意义? 全口径财政收入:指在预算年度内,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地通过 *** 组织并取得的,由本级 *** 实现的各项收入的总和。主要包括上划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不含一般预算调拨收入)和基金收入。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是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和地方预算外收入。地方财政预算外收入的内容主要有各项税收附加,城市公用事业收入,文化、体育、卫生及农、林、牧、水等事业畅位的事业收入,市场管理收入及物资变价收入等。 问题八:“财政收入”和“生产总值”有什么区别? 财政收入,作为财政分配的一个方面,它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渠道集中起来的货币资金。实现国家职能的财力保证. 财政收入所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2)专项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3)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4)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 国内生产总值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一个季度或一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中所生产出的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常被公认为衡量国家经济状况的最佳指标。它不但可反映一个国家的经济表现,更可以反映一国的国力与财富。 对这个概念还须进一步作几点说明: (一)国内生产总值是SNA核算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综合性指标,也是我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核心指标。 (二)国内生产总值是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成果的指标。常住单位是指在一国经济领土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经济领土是指由一国 *** 控制或拥有的地理领土,也就是在本国的地理范围基础上,还应包括该国驻外使领馆、科研站和援助机构等,并相应地扣除外国驻本国的上述机构(国际机构不属于任何国家的常住单位,但其雇员则属于所在国家的常住居民)。经济利益中心是指某一单位或个人在一国经济领土内拥有一定活动场所,从事一定的生产和消费活动,并持续经营或居住一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一个机构或个人只能有一个经济利益中心。一般就机构(单位)而言,不论其资产和管理归属哪个国家控制,只要符合上述标准,该机构在所在国就具有了经济利益中心。就个人而言,不论其国籍属于哪个国家,只要符合上述标准,该居民在所在国就具有经济利益中心。因为常住单位的概念严格地规定了一个国家的经济主体范围,所以其对于确定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口径,明确国内与国外的核算界限以及各种交易量的范围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说,国内生产总值共有四个不同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消费、私人投资、 *** 支出和净出口额。用公式表示为: GDP = CA + I + CB + X 式中:CA为消费、I为私人投资、 CB为 *** 支出、X为净出口额。 问题九: *** 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是什么意思?这个指标意义是什么?还有其他的类型收入吗? 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年终结账时将该账户贷方净发生额如数转入“预算结余”科目。类似于企业会计中的主营业务收入。预算收入被分为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两部分。 问题十:财政支出增加有什么意义 财政支出(public finance expenditure)也称公共财政支出,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 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财政资金的支付。财政支出是一级 *** 为实现其职能对财政资金进行的再分配,属于财政资金分配的第二阶段。国家集中的财政收入只有按照行政及社会事业计划、国民经济发展需要进行统筹安排运用,才能为国家完成各项职能提供财力上的保证。 你想下,支出用于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或者用于资金周转。 (1)按经济性质将财政支出分为生产性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生产性支出指与社会物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如支持农村生产支出、农业部门基金支出、企业挖潜改造支出等,非生产性支出指与社会物质生产无直接关系的支出,如国防支出、武装警察部队支出、文教卫生事业支出、扶恤和社会福利救济支出等。 财政支出 按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即按照财政支出是否能直接得到等价的补偿进行分类,可以把财政支出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购买性支出又称消耗性支出,是指 *** 购买商品和劳务,包括购买进行日常政务活动所需要的或者进行 *** 投资所需要的各种物品和劳务的支出,即由社会消费性支出和财政投资支出组成。它是 *** 的市场性再分配活动,对社会生产和就业的直接影响较大,执行资源配置的能力较强。在市场上遵循定价交换的原则,因此购买性支出体现的财政活动对 *** 能形成较强的效益约束,对与购买性支出 *** 的微观经济主体的预算约束是硬的。 转移性支出是指 *** 按照一定方式,将一部分财政资金无偿用地、单方面转移给居民和其他受益者,主要由社会保障支出和财政补贴组成。它是 *** 的非市场性再分配活动,对收入分配的直接影响较大,执行收入分配的职能较强。 (2)按最终用途分类 财政支出 从静态的价值构成上财政支出分为补偿性支出,积累性支出与消费性支出。补偿性支出主要是对在生产过程中固定资产的耗费部分进行弥补的支出,如:挖潜改造资金。积累性支出指最终用于社会扩大再生产和增加社会储备的支出,如基本建设支出、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企业控潜发行支出等,这部分支出是社会扩大再生产的保证;消费支出指用于社会福利救济费等,这部分支出对提高整个社会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起着重大的作用。 从动态的再生产角度考察,则可分为投资性支出和消费性支出。 (3)按财政支出与国家职能关系可将财政支出分为: ①经济建设费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流动资金支出、地质勘探支出、国家物资储备支出、工业交通部门基金支出、商贸部门基金支出等; ②社会文教费支出,包括科学事业费和卫生事业费支出等; ③行政管理费支出,包括公检法支出、武警部队支出等;④其它支出,包括国防支出、债务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等。 (4)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将财政支出分为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专用基金支出、资金调拨支出和财政周转金支出。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支出的核算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分类。 (5)按财政支出产生效益的时间分类可以分为经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财政支出 经常性支出是维持公共部门正常运转或保障人们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社会保障支出。特点是它的消耗会使社会直接受益或当期受益,直接构成了当期公共物品的成本,按照公平原则中当期公共物品受益与当期公共物品成本相对应的原则,经常性支出的弥补方式是税收。 资本性支出是用于购买或生产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耐久品所需的支出,它们的耗费的结果将形成供一年以上的长期使用的固定资产。它的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税收,二是国债。...>>

财政收入主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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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政如何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几点思考 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实现小康社会的基础,如何处理好区财政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区财政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是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 一、财政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思路� 目前,地方财政收入匮乏,财力有限,财政与地方经济发展还存在着多种矛盾,地方财政的充实依赖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培育和壮大财源、发展地方经济是区政府必然选择。但政府应以什么样的方式支持经济发展,如何以有限的财力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客观上取决于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和政府应履行的职能。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地方政府承担着生产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的职能,财源建设思路侧重于单个的财源建设项目,主要依靠财政资金的投入,并通过增加政府投入,增加GDP进而增加税收和利润,这种方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对促进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市场经济要求政府逐步从竞争性、盈利性领域退出的要求不符,与公共需要的要求不相吻合,并且使有限的地方财力分配更加捉襟见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发生了转变,财源建设思路应按照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和公共财政的性质,着重于宏观整体发展。由于财源建设具有公共性、间接性的特点,财源建设的主体为各类市场,而不是各级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弥补市场失灵,提供市场不能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创造良好的投资软、硬环境。因此,地方财政应积极转变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采取新的手段和措施实现财政与经济的良性发展。一是支持区域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以财政政策工具引导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二是改变财政主体型投资方式和直接支持竞争性企业的作法,采取间接支持方式、以诱导型投资特别是财政贴息促进民间、企业主体性投资,努力扩大财政投资的乘数效应,带动社会投资跟进增长。三是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财政税收政策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四是致力于提高区域公共服务能力,以转移支付的财政分配体制和降低财政运行成本的思路,帮助解决区乡财政运转困难,释放区乡政府的吃饭与发展矛盾交织问题。五是区乡政府以及省市政府对区域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职能,各级财政都应尽力体现政府职能和及时跟进而提供财力保证。� 二、财政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调整和理顺财政体制关系,统一财权与事权,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区域经济的发展问题头绪很多,错综复杂,困难较大,根本性的问题在于区乡政府权责不清、职能不明,导致财权与事权高度不对称,政府间利益冲突加剧。财政体制作为体现各级政府间利益分配关系的制度安排,在协调政府间关系和体现政府职能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理顺财政体制,首先,必须健全区、乡政府职能,还权于区乡政府。区域经济良性发展需要区乡政府增强从总体上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综合运用宏观调控手段的能力。然而,从总体上看,当前区乡政府的这些职能不是在增强而是削弱。因此,在深化改革中有必要对区乡政府的职能作用进行重新研究和界定,在取消和转化与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行政职能的同时,赋予区乡政府应有的行政职能,建立起确保这些职能正常运行使的组织体系,切实改变“短腿政府”、“残废政府”的现状,使区乡政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能够充分发挥不可替代的“看得见的手”的重要作用。在政府职能事权范围的基础上,不断地调整和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不仅要合理确定区乡财政收支内容,赋予区乡政府必要的财权,还要配套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充分调动区乡政府拓展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发挥财政投融资导向作用,正确引导民间资本,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发展区域经济,资金启动必不可少。而财政资金支持是有限的,因此,发挥财政导向作用,吸纳社会闲散资金,逐步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是较为重要的。具体来说,一是要改变过去只注重直接投资和减税让利等传统发展模式,在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健全财税运行机制的前提下,增加政府可支配财力,增强政府对经济调控能力,在满足基本支出需要的基础上对区域经济实施引导性扶持。二是要运用间接调控手段,尽量减少财政直接投资,做好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规范市场行为,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同时,用活经营管理政策激发民间资本投入,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民营经济发展实行不定规模、不限项目、不设门槛、不控制行业;利用奖励政策对在外科技人员、打工人员、大中专学生回当地领办、创办民营工业企业和投资经商,其征地、办证、子女入学、转户等一律从简和享受优惠等等。三是要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粘合作用,使政府投资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和消费需求,导向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及国外资本投资技术创新领域、基础产业领域、特色农业和效益农业,推动产优化升级,从而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使整个产业结构高度合理化。四是要将财政资金集中投向能带动其他投资主体和产业较大效益的关键环节上,使之起到“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五是要有选择地运用加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税收支出(税收优惠)等手段,引导和刺激企业的科研开发和技改投资热情。如对社会资金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可对特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优惠的土地使用政策,包括减免土地使用费和允许企业在投资项目周围一定区域进行多元化经营;对符合产业结构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实行投资抵免税的方式,支持企业再投资。要打破所有制和“身份”界限,积极鼓励发展民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和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民营经济参与投资农、林、牧业和国有企业改革。� (三)转变职能和理财思路,营造公平竞争机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在于政府能否为市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歧视待遇。财政部门应随着政府工作提速及政府职能的转变,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制定政策、建立规章和改进公共服务手段,规范财经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政府也应转变观念,把企业推向市场;企业应转变观念,在市场的大潮中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同时,财政还应转变职能和理财思路,从更高层次上支持企业发展。一方面,应为政府当好参谋、把好关,不能随意出台或变相出台减免税的政策;另一方面,应严格按政策办事,切实把国家的政策落实到位,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一是要认真执行国家法规、政策,所有减、免税项目到期都要恢复征税,不能在税收优惠上重放轻收。二是应对现行财税法规政策中不合理部分进行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放心止的废止。三是地区间不应搞优惠政策上的攀比竞争,区域性、暂时性的优惠政策容易形成一种不平等的市场环境,难以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四是改革税收计划和执行方法,使税收的增长真正建立在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上。� (四)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支持区域经济发展� 1、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首先,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预算编制,实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结合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实行财政综合预算,增强政府可支配财力。其次,加快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减少资金动作环节,从机制上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三,推行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政府各部门的采购性支出,如各种办公用品、设备、公共设施及政府所需的其他劳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都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标购买,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职能,增强政府可支配财力,使政府能够集中财力办大事。� 2、进一步规范财政供给范围,提高财政支出效益。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将财政资金逐步转移到满足公共需要上来,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①要解决财政供养人口过多、人员经费支出项目过乱的问题,规范人员经费供给。做好定编定岗定员工作,严格控制人员经费。②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事业单位划为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等类型,并对其实行不同的财政补助政策。对经营型的事业单位,一律推向市场,财政停止供给;对准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考虑其收入条件和能力,适当核减事业经费;对公益性的事业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保证科技、教育、社保、农业、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的需要。③逐步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资,为企业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环境。④采取拓展新的产业领域,扶持新兴产业的政策措施,既促进技术进步,又增加就业机会。⑤财政投资要强化成本效益观念,建立一套评估的体系和方法,对各项投资预算支出进行详细的评估和考核,确保投资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区级财力水平。省、市财政都应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对区级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区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所得税改革以后,中央增加的转移支付资金,也应主要用于区级。同时,调整专项资金分配结构,集中一部分财力用于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进一步增强区级政府可支配财力,提高其履行基本职能的能力,使区级政府有一定的财力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1)支持西部大开发。一是增加建设资金投入。提高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比例。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时,充分体现对西部地区的支持等。继续保持用长期建设国债等中央建设性资金支持西部开发的投资力度。二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加大中央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等专项补助资金的分配向西部地区倾斜。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重点用于西部贫困地区。对国家批准实施的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工程所需的粮食、种苗补助资金及现金补助,主要由中央财政支付。对因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等工程而受影响的地方财政收入,由中央财政适当给予补助。三是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水电的实际税赋进行合理调整,支持西部地区水电发展。四是建立和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提高西部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逐步使其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五是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新增财政收入用于支持农村教育发展的部分向西部地区农村倾斜,支持中小学校建设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国家继续在资金投入和政策措施上给予倾斜,支持西部地区高等教育发展。六是加大各类科技计划经费向西部地区的倾斜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科技资金用于西部地区的数额。国家安排的补助地方文化设施建设、广播电视建设投资和文物经费,向西部地区倾斜。加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基金和邮政普遍服务补偿机制,支持西部地区和其他地区农村普及电信和邮政服务。(2)支持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一是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进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试点,有步骤地剥离重点大企业办社会职能,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妥善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老工业基地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优先列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计划。二是对部分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对资源开采衰竭期的矿山企业,以及对低丰度油田开发,在地方具备承受能力的条件下,适当降低资源税税额标准。对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允许新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税金予以抵扣。实施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缩短无形资产摊销期限、扩大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三是农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的专项资金安排,支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四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和参股改造国有企业,原国有企业历史形成、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豁免。五是凡符合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东北地区外商投资项目,可享受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除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外,对经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技术中心,其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耗材、试剂、样机、样品等可按现有规定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3)支持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一是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继续安排资金支持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中央财政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的实施力度。加大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建设、旱作农业的投入。二是落实对内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三是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义务教育经费的转移支付力度。四是国家对优势企业的联合、重组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大对重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力度,通过科研投入、工程设备采购以及税收政策等,支持重大成套装备技术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五是支持中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选择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在增值税转型、厂办大集体改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给予支持。支持资源型城市和资源型企业加快经济转型,培育、发展循环经济和接续产业,研究建立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衰退产业援助机制。对重点资源枯竭型企业关闭破产、分离办社会职能、职工安置、沉陷区居民搬迁给予扶持。六是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规范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加大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增强县级政府面向农村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七是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对贫困人口集中分布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实行集中连片开发,增加支援欠发达地区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的投入,在扶贫开发、金融信贷、建设项目安排、教育卫生事业等方面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执行。对干旱缺水、水土流失严重、行蓄(滞)洪区等特殊困难地区加大扶持力度。八是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加大中央财政对中部地区的专项转移支付力度。

财政是国家的经济实力的表现的重要标准,金融是国际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那两者之间有什么重要的联系呢?。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财政与金融论文 范文 ,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摘要】地方财政与金融虽然性质不同,但都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二者相互补充。当然,二者存在缺位与越位的问题,也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应该采取 措施 ,促进地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以及调整财政与金融“归位”,这样才能保证产业结构调整背景下地方财政与金融的和谐发展关系。

【关键词】产业结构调整 地方财政 金融 发展关系 建议

产业结构调整背景下的地方财政与金融发展概述

地方财政概述。地方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地方政府为实现政府职能,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它体现的是地方政府与所属或所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居民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的分配关系。一直以来,地方政府积极运用地方财政发展当地经济,而地方财政在当地的经济发展中也发挥了作用。当然,地方财政的职能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其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央赋予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地方政府一改计划经济时期萎靡消极的姿态,主动出击,根据地方发展情况和经济水平实行多种体制机制,积极投入地方财政发展经济,一时间,地方经济出现了繁荣景象,但同时也严重影响中央财政对地方的宏观调控。1994年开始,中央全面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将原本属于地方财政支柱的消费税、增值税和所得税划分为中央收入和共享收入,采取税收返还的形式保证地方利益。这一举措保证了中央财政的宏观调控,但是分税制改革将部分地方财政大权上交至中央,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而且地方主要财源上交国库,增加了地方财政的风险和困境。

地方金融发展概述。广义来讲,金融是一种经济活动,一般指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存款的存入和提取,汇兑的往来等。金融所包含的种类有很多,主要的有银行、证券、基金、 保险 、信托等。对地方金融来说,银行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包括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国有银行等。近年来,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金融机构业务和职能不断变迁,对地方金融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例如,农村信用社成立之初属于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2003年国务院颁布《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农村合作社逐渐摆脱了与国家银行的隶属关系,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控制也逐渐缩小,农村信用社开始以股权结构的方式吸收股金,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地发挥金融作用。再如,城市商业银行属于地方股份制性质,地方政府是最大股东,银行的一大部分金融资本是用来为地方财政服务的,这是城市商业银行发挥金融作用的主要表现。

地方财政与金融的职能交叉。地方财政与地方金融并不是两个独立的职能主体,二者相辅相成,职能相互交叉,在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改革过程中,这种职能交叉在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方面,在支持三农、中小企业等薄弱环节和民生方面,在地方财政与金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方面都能够体现出来①。近年来,由于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地方财政需要对市场进行调控,但是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市场调控中很大一部分由地方金融承担下来,在地方政府的干预下发挥职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地区发展的产需矛盾。在地方金融的改革过程中,某些地方的农村信用社等比较依赖于地方行政手段进行增资扩股,这给地方财政干预地方金融提供了契机。但是另一方面,地方财政对金融的干预导致了金融改革过程中的行政色彩浓厚,市场的主导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同时,因为历史原因,地方财政一时难以转变思路,对国有企业采取帮扶的态度,而忽视了那些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产业结构调整下地方财政与金融发展的关系

地方财政与金融的关系分析。第一,具有高度关联性。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占据主导地位,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力度下降,只注重宏观调控,而放宽了市场经济的监管,因此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国家财政收入的比例相对下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与支出不平衡甚至出现入不敷出的窘境。为了缓解因此带来的财政压力,地方政府开始将目光投向地方金融业,希望借助金融的力量来缓解财政压力,扭转入不敷出的局面。从这一点来说,地方财政能力下降与金融能力上升呈正相关关系,也即,如果一个地区的金融业发展迅速,那么该地区的政府财政也会收支平衡,甚至收大于支,反之亦然。也就是说,用强化的金融能力来弥补弱化的地方财政能力,因此财政与金融是资金配置中相互补充的关系,具有高度的关联性。

第二,财政稳定是前提。高风险性可以说是金融的最大特征,金融的投资环境是否安全也是关系到地方金融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金融机构一旦发生风险,就会产生连锁反应,整个地区甚至是全国、全世界范围内的相关金融机构都会受到波及,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至今仍历历在目,其波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大几乎无人能及。那么,如果出现金融风险,单靠金融系统本身的能力是远远不能够化解危机的,这时候就需要地方财政介入调解,运用政府调控手段有效遏制金融风险。所以说,地方财政是金融发展的前提,是地方经济稳定的保证,金融一旦出现危机,地方财政会立即采取行动,力争将金融风险降到最低,特别是在金融机构改革过程中,农村信用社或者银行都会出现很多死账坏账烂帐,给地方的金融稳定带来严重的威胁,这时的地方财政就发挥了显著的作用,帮助金融机构解决困境,稳定金融市场。

第三,金融发展是保障。评估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该地区的金融发展是必备评估因素之一,金融系统的发展水平往往能够代表该地区的财政收支水平。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分税制实施以来,地方财政屡现入不敷出的困境,金融产业担负起部分地方财政应承担的职责,将部分金融产值转移到地方财政中去,协助财政为地方经济发挥作用,平衡收支,稳固经济发展水平。目前,刺激居民消费,活跃市场经济是提高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有效手段,而通常来说,提高银行储备金率或者降低银行存款利率是刺激居民消费的常见措施,这也是金融业保证地区经济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所以说,金融发展是地方财政的保障,在目前产业结构调整一时无法改变的大背景下,地区财政在很长时间内还要依靠金融业的发展来平衡收支,以保证该地区的经济稳定发展。 目前地方财政与金融存在的问题。第一,地方财政缺位与越位并存产业结构调整下地方财政自身无力平衡收支,只能借助地方金融的力量调控地区经济发展。因为有了金融的扶持,一些地方政府热衷于投资大项目、建设形象工程,因此产生了大量贷款。但是一旦投资的项目失败产生负收益,那么这些贷款就成为不良贷款,巨额贷款导致地方政府负债累累,又无能力偿还,一直靠借债还债,形成一个死循环,财政缺位导致地区更加贫穷。金融为了弥补财政缺位而过度发挥作用,形成金融越位。同时,农村信用社在改革过程中,更多的依赖于地方政府的行政干预进行增资,而且地方政府在当地金融机构中占据“大头”,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的自主发展,出现财政越位的现象。地方财政的缺位与越位并存,同时财政与金融无法平衡,一方面影响地区财政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也严重影响地方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也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地方金融缺位。地区金融发展是地区财政的保障,金融机构得到地区政府扶持而得到发展,相应的也会为地区提供金融服务,补足地区财政的责任缺陷。但是在一些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一些金融机构只愿意吸取存款得到发展,却并不愿意提供金融服务,这就造成了金融缺位的现象。金融缺位导致资金由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发达地区的金融供给明显过剩,贫困地区的金融供给明显不足,这种金融服务恰恰相反的现象导致贫困地区越来越贫困,发达地区越来越发达,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地区发展不平衡,严重者影响社会的平衡与稳定。同时,地区的金融缺位往往会制约地区的财政发展,两者相互制约,对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

地方财政与金融和谐发展重要意义。第一,有利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地区财政与金融和谐发展可以理解为两者互帮互助,在地区金融机构面临改革重组时,单靠自身力量无法完成,可请求地方政府介入,运用行政手段来掌控改革的方向,有效解决改革过程中面临的阻碍。而且,金融机构也可以依靠地方政府金融进行融资、借贷等,依赖政府的力量来促进自身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在产业结构调整大背景下,地区财政因为自负盈亏,收入大幅度减少,一时难以承担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支出。这时,就需要金融提供服务,帮助地区财政承担发展重任,缓解地区财政困境。地区财政因为有了金融的支持而不会因为巨额负债陷入绝境,比如地方政府可以运用金融力量有针对性的投资项目,利用这些开发性的项目赚取收益,促进资金实现合理有效的配置和循环,利用综合收益还贷,即将收益所得归还金融,这样资金“来于金融还于金融”,既缓解了财政压力、提高了财政能力,也促进了经济发展、增强了经济实力,同时也稳定了金融市场,可谓一举三得。

第二,有利于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一个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决定了该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而一个地区的财政和金融又决定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同样是在产业结构调整背景下,地方财政能力有限,投入到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有限,不能保证地方居民的生活质量,成为制约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而如果地方财政扶持本地金融发展,金融反过来为地方财政服务,为地方财政提供大量资金投入地方基础设施建设,这样,地区的面貌将焕然一新。完善的基础设施建设又催生出一批新兴项目,这些项目经过上市、收益,资金又流回到金融业中,如此形成一个资金的良性循环,不仅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修复和完善,而且地方财政也发挥了该发挥的职能,地方金融也在建设过程中得到收益和发展。由此可见,一个地区的财政与金融如果能够和谐发展,那么将会受到双赢的结果。

第三,有利于建设健康稳定的金融体系。②随着时代的发展,农村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以及国有银行都需要进行改革和重组来寻求新的发展商机,以便应对瞬息万变的金融挑战。地区财政在这些金融机构的改革中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可以说没有地区财政的参与调控,金融机构本身无法完成质的转变。地区财政与金融的和谐发展是建设健康稳定金融体系的前提和保证,地区财政可以以身作则,从金融机构贷款投资,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人们存款或借贷,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有利条件,并成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支持力量。同时,金融机构也要把握地区财政提供的良好契机,注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金融发展之中,形成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以及民间金融多种金融形式并存的市场格局。运用地区集中起来的资金流来发展金融,促进金融,从而保证了一个良性循环模式,对于建设健康稳定的地区金融体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地方财政与金融和谐发展相关建议

促进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努力达到地区财政收支平衡。产业结构调整大背景下地方财政收入大大减少,因此在发挥公共服务方面所承担的压力相应增加,这样就会造成地区财政收入与支出产生不平衡现象,严重影响地区的经济发展。地方政府要想平衡财政收支除了借助地方金融的力量,还可以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上下功夫。比如颁布一些利于经济稳定快速发展的措施等。这些措施可以帮助地区的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地区的经济产值储备也会相应上升,从而充实地区财政金库,减轻地区财政的债务压力,以达到财政收支平衡的目的。

加快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具有约束力的举债机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加微妙,原则上来说,政府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力度相比计划经济时期大大降低。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政府与市场的界限却并不十分明显,可以说政府承担了一些本不该承担的事项,这大大增加了财政支出的压力,对政府与地方经济发展都很不利。所以应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从一般性竞争性领域及时退出,转向投入公共服务领域,真正使地方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杜绝在财政与金融中出现的缺位和越位现象,使得地方财政与金融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和谐发展。

分税制体制下,地方政府既要保证投入地方经济建设的力度,也要平衡财政收支,一定规模的举债是必然选择,地方政府可以对一些利于地区发展的项目进行投资,这就需要地方政府向金融机构贷款,这也是地方财政与金融相互扶持的重要表现。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应该建立具有约束力的政府举债机制,适当的政府举债是允许的,可以促进地区经济与金融的共同发展,如果政府举债毫无节制,没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大量贷款投资建设大项目大工程,而且这些工程投资失败,没有获得相应的收益,这样政府因为无力偿还而继续贷款,数额会越来越大陷入死循环中,于金融与经济发展不利。建立具有约束力的政府举债机制,明确举债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运用法律的强制约束力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将举债额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应该建立政府债务公开透明机制,提高地方财政透明度,让地方政府职能在阳光下运行。

保证地区财政与金融“归位”。地区财政与金融二者职能相互交叉,因此出现了缺位与越位的问题,严重影响地区经济的发展。所以,各归各位,各司其职是最好的选择。首先,地区财政与金融的关系需要重新梳理和明确,政府可以对金融发展进行适当调控和干预,金融同样可以分担财政部分责任,缓解财政压力,但是其中的“度”必须明确,不能越俎代庖,即政府不能直接办金融,金融不能全部代替政府行使职能。其次,地方政府应该摆正在金融中的位置,不能把自己当成特殊顾客而要求获得特权,金融机构也不应该把地方政府当做特殊顾客对待,要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办事,进行正常服务和交易。再次,地方政府要逐步将重点放在公共服务上来,着力对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尤其对地区的“三农”发展、中小企业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将“服务型政府”理念切实落到实处。只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财政和金融才能真正“归位”,在各司其职的同时相辅相成,共同为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

【注释】

①董宁,郑玉坤:“我国地方财政与金融关系研究”,《生产力研究》,2011年第4期。

②王力:“浅谈地方财政与开发性金融的和谐发展”,《海南金融》,2006年第10期。

通过分析我国目前的市场经济现状可以得知,尽管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不合理,进而影响市场的发展。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要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来确保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我们都知道,国家进行经济的调控时首先需要控制好国家财政与金融之间的关系。所以,在新的市场经济下,只有确保财政与金融两者的和谐才能推动市场经济的稳定长远发展。财政与金融之间的合理整合能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动力,能够很好地调控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让市场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综上所述,我们只有认真研究市场经济下财政与金融的整合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经济的稳定发展。

一、新的市场经济下财政与金融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在新的市场经济下,一方面除了市场自身的作用外,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运用财政与金融的良好关系来调整控制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如果市场经济的发展太快就会导致物价的飞涨以及高升的离岗率等,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能够通过科学调整财政和金融来宏观调控市场经济,让其减慢发展速度。具体的措施如下,从财政的角度上考虑,我们需要落实相关的财政策略,缩小财政的支出,增加国家的税收;另一方面从金融角度考虑,我们就可以采取比较有效的金融策略,即提升银行的存贷款利率,缩小信贷的规模等。相反,如果我们的市场经济出现发展缓慢的情况,就要把上述策略反过来做。通过上面的描述,我们不难发现,财政与金融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新的市场经济下制约财政与金融发挥作用的原因

1.市场调控方面较为滞后

一般情况下,我国政府运用财政与金融来调控市场经济时,大都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也就是说,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在不停的发展变化,有一些潜在的问题不易于我们发现,只有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会显现出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政府仍然采取一些调控措施,就会为自己不理智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后果不堪设想。尽管市场经济的发展本身存在一定的规律,但是规律有时候也会存在偏差,一成不变的按照规矩办事就会导致工作失误。即使是目前市场经济发展比较靠前的美国也会存在市场调控的滞后问题,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2008年美国的金融危机。

2.政府制定的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不协调

通常情况下,政府会采取科学的财政及金融手段来调控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但是财政 方法 及金融方法在本质上是不同的,所以,政府在制定相关策略时,经常会引起财政与金融策略不协调的情况。例如,在2008年爆发的那场金融危机中,我国的政府首先提出的是增加政府的财政支出,拨出4万亿元资金用来刺激财政发展,确实起到了非常显著的作用。然而一年之后问题出现了,单凭财政措施无法很好的调控我国的经济发展。所以在2009年政府又推出了一系列降低信贷利息的政策,并利用银行的资金整合作用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复苏与发展。之前也采用了一些降息方法,因为降息的幅度偏小效果不太理想。总而言之,不论是国外的政府还是国内的政府在进行市场经济的调控过程中都会普遍存在财政与金融不协调的问题。

当然,除了上面提出的一些问题,政府在运用财政及金融方法调控市场经济时也存在其他问题,比如财政部门与银行之间的整合较为缓慢,政府制定调控策略时偏重与两者之一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影响财政与金融的合理整合。

三、推进经济发展的财政和金融政策

1.改变发展观念,制定明确的指导方针

我国在发展经济的开始阶段只注重经济的发展,忽略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念。现阶段,想要推进经济发展的前提条件就是从财政金融政策着手,改变经济发展模式,完善整改经济结构,大力传扬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发展策略,建设由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基础的经济发展社会。想要推进经济发展还需要将社会客观需求与政府财政金融政策合理的融合在一起,详细展示在:对国家财政和金融政策要合理运用,加强对财政的投入,构建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宏观环境,保证经济市场的竞争公平公正,从而更好的满足人们对物质 文化 的追求。

2.不断强化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将财政金融基础不断优化和增强

经济发展想要得到财政和金融的支持,首先要将之前只依赖于财政资金投入的局势彻底改变,应该在发展市场机制基础的同时,采用调整机制和指引政策等各种财政金融方式推进经济的增长。调整经济结构主要是想实现将传统经济产业转化为具备科技含量且附加价值高的高科技产业。财政与金融政策也将逐渐形成具备一定竞争力的产业,大力支持我国高新技术产业。

3.财政和金融政策应大力开展对社会事业的建设

我国经济发展一直存在的问题就是经济发展不均衡,采用有效合理的财政和金融政策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解决不均衡问题。因此,社会事业的发展需要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可是在一定期限内政府很难投入大量的资金。财政金融在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时应找准重点入手,比如优惠税费、财政补贴、货币政策等,运用这些方式更有效的推进我国非农业产业的发展。还要向着城市化不断的发展,将我国的就业市场大力的发展,保障就业能力的发展。将财政金融支出结构不断调整,提升财政金融对社会各种事业的支持力,更好的保证了社会公共事业的顺利发展。

四、提升财政与金融整合效率的措施

1.认真调查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科学的财政金融整合方法

我们只有不断深入研究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及时发现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通过深入研究问题提出解决的策略,才能从根本上完成财政与金融的整合工作,促使财政与金融政策充分发挥出对市场经济的推动作用,并进一步发现市场潜在的问题,及时准确的提出解决对策,缓解财政与金融对市场调控的滞后问题,为政府制定科学的财政与金融政策奠定扎实的基础。

2.科学调控财政与金融策略之间的关系,让两者充分发挥作用

我们都知道,政府调控市场经济时,首先需要认真了解市场经济的发展状况,然后根据调查结果落实相应的对策。我们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落实不同的对策,当然这些都需要把财政与金融两者结合起来。通常情况下如果出现市场经济发展过快时,政府为了更好的调控市场经济应该分别从财政和金融两个方面入手采取对策,具体落实过程中可以按情况分先后顺序,充分发挥两者的整合作用。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落实财政与金融的整合工作,充分发挥出其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的作用。

五、结语

政府只有做好科学的财政规划及金融规划,才能真正推动市场经济的健康长远发展。另外,完成财政规划与金融规划的结合,也可以对市场经济起到不可忽视的调控作用。针对市场经济调控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我们还需要认真思考解决办法。认真分析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依此提出比较先进的财政与金融融合方法,科学调控财政规划与金融规划的关系,让两者充分发挥出融合的功效,推动市场经济的长远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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