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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债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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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债的论文范文

积极财政政策迟早要淡出,早在淡出前,对政策的认识和操作也要适当调整。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积极财政政策的含义

所谓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在经济处于通货紧缩、经济增长乏力的形势下,以增发国债为政策突破口,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实现增加投资、促进消费、扩大出口,进而 *** 经济增长,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是巨集观调控领域的一种主动出击。主要目标是扩大内需,实现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二、积极财政政策的特点

一此次出台的投资拉动举措有向民生方面倾斜的特点。虽然投资拉动依然是扩大内需的主要手段,但这次更重视民生,十项措施中至少有五项以上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与欠发达地区或低收入人群有关。

二 首次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税制转型改革列入了扩大内需的举措之中。此次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约1200亿元,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未来还将在降低工薪阶层、个体经营者和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税收支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补贴范围和积极推进消费信贷等方面加大力度,以 *** 消费需求。

三此次出台的措施将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结合起来。一方面将促进经济增长与结构调整紧密地结合起来,提出了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援高新技术产业化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援服务业发展等举措,这既有利于拉动当前经济增长,又有利于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另一方面,此次出台的措施将扩大投资与拉动消费紧密地结合起来,提出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这些投资既有利于促进当前消费、拉动经济,也有利于全面实现小康、构建和谐社会。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借助于财政支出的增加、国债发行的扩大以及税收政策的调整,同时通过比较宽松的出口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助,不断地对经济结构进行优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巨集观经济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的背景是我国经济受到了美国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具有着“思路新”、“力度大”、“导向明”以及“工具多”等鲜明特点,当前我国的积极财政政策主要体现在减税、扩大国债发行以及增加 *** 投资三个方面,所以本文尝试从这三个方面出发,分析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

三、结合金融危机对积极财政政策进行分析

一减税对经济增长的效应分析。在积极财政政策中,一个重要的措施就是减税,从目前的发展情况分析来看,由于受到内外环境的影响,我国企业的发展一度面临着困境,对企业实施减税的政策已经成为必然,下面就几个税种进行剖析。首先,出口退税和经济增长一般是正相关。自从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已经多次借助于出口退税率的提高以及出口退税范围和专案的扩大等措施,为企业压力的减轻提供了良好的帮助;其次,一般来说,涵盖了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以及营业税的流转税主体税种与经济的增长是呈现出了负相关关系,因此减少流转税的征收,有利于我国经济的稳步增长,目前我国进行增值税的转型的相关改革,能够在更大的程度上促进消费的回暖,促使投资的热潮更加明显,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再者,企业所得税也与我国经济的增长是负相关的关系,企业所得税对生产要素起著两种效应,即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在这两种效应中,替代效应起到了更大的作用,所以总体效应就是企业产出的减少会受到所得税的增加的影响,因此,完善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和工作,能够有效地 *** 国内需求,对经济的复苏也有着强而有力的促进作用。

二扩大国债发行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要想促使积极财政政策能够获得更大的成效,最切实可行的一点就是在不促使微观主体负担增加的前提下扩大 *** 的投资,在这样的状态下扩大国债发行就是最佳的选择。在近些年的各项改革中,我国的经济已经获得了迅猛的发展,财政收入的日益增加促使财政赤字逐渐减少,借助于国际上比较通用的经验资料和指标分析来看,我国国债的负债率相对来说还是比较低的,能够提供更加宽阔的发债空间。就一般情况而言,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势必会让国家财政赤字增加,但目前我国的财政赤字仍然在所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结合我国的国民经济全域性,合理的扩发国债的发行是十分可行的。在结合世界经济发展的走向以及我国国情的基础上,只要国债的发行能够控制在与当年的GDP和财政收入相适应的水平上,就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有助于为经济的增长提供莫大的活力源泉,为我国 *** 投资等作出了很好的铺垫。

三增加 *** 投资对促进经济增长的效应分析。 *** 的相关决策对于经济发展的走向以及增长等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相关经济学理论的引导下,合理的 *** 投资,能够借助于乘数效应让我国的经济得以在更大的程度上增长,所以在积极财政政策中增加 *** 投资也是一个不可替代的重要工具。仔细一点来讲,转移支付和 *** 支出是 *** 投资的两个方面,在转移支付的情况下,社会公众的可支配收入得到了增加,对于消费的需求以及投资的需求都有着很强的 *** 作用,在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等方面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 支出就是促使购买力和需求得到直接性的增强,对于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乃至整个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从相关资料资料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合理的增加 *** 投资,能够带动和引导社会投资的增长,但我们应当想到的是,任何事情都有着“双刃剑”的效应,所以在看到 *** 投资的增加所带来的积极效应的同时,要注重对企业的投资做出比较合理的保护措施,从而减少甚至杜绝由于 *** 投资所带来的挤出效应等的不良效应,真正的为增加 *** 投资的积极作用的发挥保驾护航。

四加强货币政策和 财政政策的协调。货币政策为总量政策,财政政策的功能更侧重于结构调整,因此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要在各自的调控领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且要加强协调配合。应进一步发挥财政与货币政策的特点,财政政策要在支出结构上做有效调整,使财政资金向民生领域与国民 经济关键行业倾斜,引导 社会资金跟进,改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产业结构;货币政策从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和充分就业等多目标转向专注于物价稳定的单一目标,通过稳定物价促进其他目标的实现。

五降低对外贸易依存度,加快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和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降低对外贸易依存度是预防金融危机,增强我国经济抵御国际市场波动的重要途径。第一,作为 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必须将扩大内需作为我国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的长期战略方针和基本立足点。第二,目前我国的对外贸易中,加工贸易所占比重较大,因此要进一步推进加工贸易的转型步伐,提高其对国内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第三,要抓住机遇加快服务贸易国际化程序,提高服务贸易的出口量。第四,建立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加大对亚洲、非洲、拉美洲等新兴市场的拓展力度,避免对个别国家造成较大依赖。同时,应主动、渐进、可控地加快汇率市场化步伐,改变国际社会和企业对人民币稳定升值的预期,降低汇率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和钜额外汇储备对人民银行货币投放的影响,为人民银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有效性创造有利的外部 环境。

四、结束语

十年前我国 *** 为了有效的应对亚洲金融风暴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十年后为了有效地规避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所带来的风险又重启了积极财政政策。积极财政政策的事实促使我国经济的回暖和增长,我们在看到积极财政政策所带来的积极效应的同时,更应该注重的是积极财政政策所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并且采取合理的措施去完善与改革,让积极的财政政策能够在更大的平台上发挥出所有的积极效应,为我国经济迈入更高的台阶提供强大的催化剂。

【摘 要 题】改革探索

【 正 文】

1我国积极财政政策问题

亚洲金融危机以来,为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 发展,我国 *** 连续实施了积极财政政策,核心内容是增发国债,扩大 *** 支出。1998年国债发行额为3891.0亿元,1999年为4015.0亿元,2000年为4180.1亿元,2001年为5004.05亿元。连续几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对抵御国际经济衰退对我国经济的冲击、抑制我国经济的继续下滑、推动我国经济增长起了有效的作用。来自权威部门的 统计预测资料,国债投资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为1.5%,1999年为2%,2000年为1.7%,2001年为1%-2%。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人们对日益膨胀的财政赤字和迅速扩大的国债规模万分忧心。我国财政总赤字1998年为1681.89亿元,1999年为2425.21亿元,2000年为2598.21亿元,2001年为2598.10亿元;国债余额1998年为7765.7亿元,1999年为10542.0亿元,2000年为13674.0亿元,2001年为16672.1亿元。使人不安是,我国经济发展对迅速扩大的国债规模能否有足够的承受能力?我国民间投资增长缓慢1998年集体投资增长8.9%,个体投资增长9.2%,2000年分别为9.2%和9.5%,2001年为4.7%和0.1%,是否由于 *** 国债投资存在“挤出效应”所导致?继续发行国债会不会使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更加缺乏后劲?财政赤字的日益膨胀在日后拉动经济逐步回升的同时会不会引发通货膨胀?甚至有人提出积极财政政策应当退出。

2我国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1扩大内需仍需加强

随着国际经济增长的继续放缓,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序的加快和国际经济“传导”作用的加强,我国外贸出口面临的形势及外需对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容乐观。根据有关资料,净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7年为3.6%,1998年为2.3%,1999年为0.8%,2000年为0.015%,2001年为—0.7%亚洲开发银行的预测资料是—1.8%。所以,短期内拉动我国经济增长促进我国经济回升的动力仍是内需的扩大。国内需求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为5.5%,1999年为6.3%,2000年为8.0%,2001上为8.0%。虽然近几年在积极财政政策的拉动下,我国投资增长总体上比较明显,2000年投资增长率为9.3%,2001年为12.9%,但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经济减速执行,投资增速明显回落,2001年1-11月份投资增长16.3%,1-12月份为12.9%,比1-11月份下降3.4%,民间投资的积极性不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后劲不足,199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对预算内投资依存度为34.6%,1999年上升到101.29%;居民消费水平稳步增长,但是自2001年下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明显回落,1999-2000年我国消费品零售价格总额增长11.4%,2000-2001年为10.1%其中,9、11、12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分别下降0.1%、0.3%和0.3%,居民消费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难度不小。近几年内进一步扩大内需一定程度上仍将依赖于积极财政政策的继续实施。

2.2增发国债仍有一定余地

从国债余额占GDP的比重看,我国远低于多数欧美国家和国际警界线。1998年我国国债负担率为9.9%,1999年为12.8%,2000年为15.3%,2001年为17.5%;多数欧美国家为40%-65%;国际警界线为60%。而且,根据国际 经验,当国债负担率达到一定高度时便趋于回落。以英、美两国为例。英国国债负担率1945年达到216%,70年代回落到44%,目前维持在50%左右;美国1946年达到122%,70年代末回落到37%,目前维持在54%。所以,在我国增发国债仍有一定余地,积极财政政策仍可保持其可持续性。

2.3国债投资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

“挤出效应”是 *** 增加支出引起国民收入增加的同时因导致利率上升所引起的民间投资减少,从而国民收入下降的经济现象。由于连续几年我国 *** 在国债支出专案的安排上重点是那些直接回报率低,市场难以调节的基础设施专案农、林、水利、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农村电网,高新技术及生态环保等,因而国债投资对民间投资未出现明显的“挤出效应”。今后,继续发行国债,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只要注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避开对容易发生“挤出效应”的专案或部门即竞争性的行业或产品进行国债投资,则 *** 支出的“挤出效应”不但能够完全避免,而且会有效地带动民间投资的增长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

2.4赤字财政与通货膨胀

提到财政赤字,人们总是想起通货膨胀。的确,通货膨胀是国债政策的重要的约束条件,当增发国债已经或即将引发通货膨胀时,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就必须十分慎重。然而,根据 实践经验,只有当 *** 财政赤字采取了货币化的融资方式时,央行才会超量增发货币,导致通货膨胀。1998年以来,由于我国 *** 的财政赤字采取了债务化的融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国债来弥补,而且只对商行发行,再加上央行主要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来变动实际货币供给量,故连续几年来的国债发行并未诱发通货膨胀近几年来,央行基础货币供给偏少,居民储蓄增加较多,商行资金偏松,为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我国通货紧缩的阴影至今存在。2000年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上涨0.4%,2001年为0.7%一般情况下,发达国家把达不到1%的价格水平的上升看作为通货紧缩;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零售价格处于下降态势,1999年商品零售价格上涨—3.0%,2000年为—1.5%,2001年为—0.8%。再考虑到我国货币 *** 面临的问题,在今后几年继续增发国债,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应该说不会形成通货膨胀压力。

2.5积极配合货币政策,为货币政策作用有效发挥和积极财政政策逐渐退出创造必要条件

国债发行一方面能增加财政收入,影响财政收支,属于财政政策,另一方面又对包括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的扩张和紧缩起着重要的作用。近几年来,为了使积极财政政策发挥有效的作用,货币政策方面做了不懈的努力。今后,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虽然短期内积极财政政策问题不会太大,但根据国际上的经验,随着扩张性财政政策规模的不断扩大,它的缺陷将会因为政策时滞、 政治因素、财政赤字等问题而日趋明显。为了预防积极财政政策的负面影响,当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稳固地走出低点、民间投资得以启动、消费需求渐趋正常、外贸出口恢复到一定高度时,积极财政政策应该逐渐地退出。近期内,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积极配合货币政策,为货币政策作用有效发挥和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渐退出创造必要条件,包括合理运用财政资金,进一步营造能够对货币政策讯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利用财政支援政策保证货币政策及其衍生工具的运用;利用 税收政策调节商行信贷行为和信贷资金的流向;健全完善信贷担保体系,为改进金融服务提供必要的辅助设施等等。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

由于种种原因,积极的财政政策在近几年内有必要继续实施。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任务繁重,其重要功能仍是拉动内需,促进我国国民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3.1积极财政政策的长期化与我国长期经济增长

首先,我国长期经济增长的根本在于经济结构的合理化。积极的财政政策实际上就是西方“需求 管理”在我国的实践。“需求管理”是一种短期行为,从长期来说,我国经济增长的正本之策并不是“需求管理”而是经济结构的合理化,因为我国经济的现实情况并不是真正的供过于求,而是供不应求。要实现我国国民经济长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本在于根据市场需求,增加社会有效供给,减少无效供给,实现经济结构的合理化。

其次,经济结构的合理化是积极财政政策有效作用的重要条件。在我国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将使其长期化。由于积极财政政策的功能不仅在于扩大 *** 支出的直接效应,更重要的是通过 *** 支出的扩大拉动民间投资增长的后续效应。 *** 国债投资的后续效应越大,积极财政政策乘数作用就越大,积极财政政策效果就越大。长期化的积极财政政策的后续效应的大小依赖于合理的经济结构。所以,调整不合理的经济结构,使经济结构合理化和长期化是积极财政政策功能有效发挥的重要条件。

3.2长期化积极财政政策有效作用的条件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1998年以来,我国财政增加支出专案主要包括:农、林、水利和在建基础设施专案,西部开发,生态建设,固定资产和国有企业的技术改造,科技 教育,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物件等低收入者的生活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待遇,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等。遇到的重要问题是 *** 支出的后续效应即对民间投资增长的拉动作用十分有限,究其原因主要是财政支出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比如 *** 把财政资金投入到严重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的专案或部门如基础工业中,由于其后向产业链上的产品已严重供过于求,所以民间投资根本不会参加进来,结果当然是积极财政政策的后续效应差、乘数作用小、效果不怎么令人满意。可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使之适应并能够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对积极财政政策效果至关重要。

今后几年内,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其支出方向仍应该是那些通过市场机制难以有效配置资源的专案或部门,如农、林、水利基础设施专案含在建基础设施专案、科技教育、生态环保、高新技术产业等等,但是一定要避开重复建设和低水平的建设专案或部门。财政支出的重点应该是那些后续效应较大或产业关联较强的基础设施专案和部门,如 农业基础设施专案、科技教育等。 *** 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开发的投资力度和贫困地区的扶贫力度。值得提到的是农民增收问题。目前制约我国总需求增加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农民增收困难。在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国内、国际形势都极为不利的情况下,为了促进农村和农业经济增长,提高农民收入,开拓广阔的农村市场, *** 应给予农业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和市场怎样的财政支援或保护,应该得到人们的极度重视。这不仅是关系到农业的长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问题,更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结构合理化和整个国民经济能否保持长期、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问题。

【参考文献】

[1]刘立峰.我国国债政策的经济可能性[J].巨集观经济管理,2002.4.

[2]刘树成等.中国经济走势分析1998-2002[J].经济研究,2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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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于龙。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成效与建议[J]。巨集观经济管理,2001.5

浅论完善我国国债市场-【论文关键词】国债市场 货币政策【论文摘要】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表明,经由国债市场的发展来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比较有效的改革路径之一,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看,真正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是国债市场的利率。文章提出完善我国国债市场的建议与措施。一、利率市场化需要完善的国债市场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表明,经由国债市场的发展来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比较有效的改革路径之一。十多年来的中国国债的市场化改革对利率的市场化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国债二级市场及其收益率的形成、国债一级市场引入竞争性的招标机制、国债回购利率的市场化、国债期货交易的试验等改革举措,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快了改革的进程。近年来中央银行开展公开市场业务引导市场利率,以及各种利率市场化改革措施的出台,都为最后放开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准备了基础条件。但是,随着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利率市场化的进程逐步加快,中央银行亟需确定一个市场基准利率来引导市场利率。所谓市场基准利率,是在多种利率并存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是金融市场上所有金融产品价格确定的重要参考依据,是人们公认的并普遍接受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利率。目前,中国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实际上起着基准利率的作用。但从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看,真正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是国债市场的利率。首先,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规律来看,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必须是流动性好的金融商品的利率。国债利率具备这一特点。国债有“准货币”之称,变现力极强,它的价格形成与波动能够灵敏地反映资金市场供求的变化,因而可以成为其他金融工具定价的基础。诚然,国债利率也会受到通货膨胀和到期风险的影响,但由于国债到期还本付息是一个固定额,在通货膨胀率与利率变化可以预期的条件下,国债利率就自然成了基准利率的代表。实际上,美国、日本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市场基准利率就是国债利率,国债利率处于整个利率体系的中心环节,它的变动决定其他金融工具利率的变动。其次,作为基准利率,必须能够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国债利率也具备这一优点。在债券期限结构理论中,预期理论与市场分割理论从不同侧面解释了不同期限债券利率水平差异的原因。预期理论在债券具有完全替代性的前提下证明了债券利率差别的原因是期限的长短,即将长期利率等于债券到期之前未来短期利率预期的平均值。市场分割理论则在市场不完全性与不同期限债券不是替代品的前提下说明了各种期限债券利率取决于各种债券市场的供求状况。期限结构理论与流动性升水理论则综合了上述两种理论,将长期利率等于债券到期之前未来短期利率预期的平均值加上反映不同期限债券供求状况的期限升水,从而比较全面地解释了不同期限债券利率差别的原因。非国债(如企业债券)不同期限利率的决定虽然也可以用以上理论解释,但由于存在违约风险,因而无法用来决定利率的期限结构。而国债的发行主体是政府,一般不存在违约风险,其利率结构也就不受违约风险的干扰,因而可以较好地反映不同期限利率的差别,能够成为基准利率的最好选择。同业拆借利率虽然也是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的利率,在市场交易规模、交易者数目和规范化程度上与国债市场也有可比性,但同业拆借市场毕竟只是一个短期拆借市场,同业拆借利率也只是对短期利率有参考作用。国债市场则是提供短、中、长期不同期限债券种类的市场,可以反映不同期限的利率水平。一旦国债基准利率形成,国债市场的发展对其他金融市场将产生巨大的影响。它不仅改变金融市场规模格局,而且还影响其他市场利率水平的确定,出现明显的利率市场化的传递效应,其中影响最明显的是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存款市场。因为国债市场发展后产生的大量资金需求,首先会冲击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存款市场,结果必然是,在国债市场发展以及国债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下,银行同业拆借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机制将更加完善,银行存款市场也将逐步放松利率管制。二、完善我国国债市场的建议与措施完善我国国债市场,提高国债市场流动性,推进利率市场化是充分发挥我国货币政策效应的必要条件。目前,完善我国国债市场应从以下方面着手。1、完善国债发行机制(1)进一步规范滚动发行机制。扩大基准国债期限品种范围,进一步健全滚动发行机制,使一级市场国债发行形成更加持续的发行利率曲线,也使一级市场国债招标价格更好地发挥对国债定价与估值的参考作用。(2)尝试推出国债预发行机制。为建立发行前债券价格揭示机制,规范一级市场债券分销行为,借鉴国际成熟债券市场预发行做法,在中国国债市场尝试进行国债的预发行操作。2、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优化国债期限结构和持有者结构,增强国债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国债市场的调节功能。(1)合理设计国债的期限结构。国债期限结构的形成往往是一个复杂的不断变化的过程。政府必须兼顾自身与应债主体这两方面的要求和愿望,同时考虑宏观经济条件和清偿能力等因素,对国债的期限结构做出选择。(2)优化国债的持有者结构。国债持有者结构单一是我国国债市场的一大痼疾。这已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国债市场的规范和发展。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中央银行持有的国债规模要加大,配合货币政策的运用,提高公开市场操作的传导效果。第二,取消对商业银行购买国债的某些限制,使国债成为商业银行资产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促进现有养老保险基金等机构的发展并培育国债投资基金。 这将有效地提高国债市场的参与程度,促进国债市场发行效率的提升。第四,允许国外投资者购买一定比例的国债。这既有利于我国利用外资政策的实施,又有利于调节国债持有者的结构。3、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目前市场交易主体还比较单一,现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虽然己增加到900多家,但仍然主要是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现在还很少进入这个市场,这样就限制了这个市场的覆盖面。在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却是债券市场的主要投资人。应大力发展非金融机构投资者进入国债市场,尤其是债券投资基金,由于债券投资基金具有专业投资和规模经济的优势,它们的投资风格更加稳健,有利于国债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4、发展国债投资基金国债基金有封闭式和开放式两种基本形式,同一般的证券投资基金相比,国债投资基金是国家信用和非国家信用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国家信用是其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国债基金的绝大部分资金是投向国债的,同其他类型的投资基金相比,国债投资基金具有信誉高、风险小、收益稳定的特点。5、大力发展国债市场中介机构(1)扩大一级自营商范围,完善做市商制度,活跃国债市场。第一,扩大一级自营商范围。我国中央银行应在严格要求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扩大一级自营商成员,尽早让一些业绩好、信誉高的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加入到一级自营商队伍中来。第二,完善做市商制度,扩大做市商队伍。我国虽已经建立做市商制度,但由于制度不完善,导致报价券种偏少,很多债券不能及时报价或没有报价,价格信息难以及时发现和披露。(2)大力发展国债市场经纪人。一些国家的政府为了提高国债市场的流动性,非常重视经纪人业务。经纪人作为给交易商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是连接交易商的重要媒介,经纪人本身不参与交易,只是将市场交易进行有效的配置,提供价格发现机制,提高交易的成功率。随着我国国债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参与者的增多,直接交易不利于提高市场效率。目前我国同业经纪人只有一家,缺乏竞争和效率。因此,培养一大批活跃的经纪人队伍对发展我国场外债券市场显得尤为迫切。6、建立统一、规范、分层次的国债市场体系(1)一个竞争、有序、统一、高效的国债市场是央行公开市场政策利率传导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在国债市场的建设中,当前应集中精力建立以银行间债券市场为核心市场。继续拓展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吸收各类金融机构投资者进入,以之作为批发债券市场。(2)我国目前的国债流通市场呈现分割的状态,银行间国债市场和交易所国债市场各自存在。国债市场的两个子市场之间既独立运作又互相沟通。但市场交易具有连续性,人为地把不同交易主体分割到不同的市场,不利于扩大市场规模,完善市场机制。而且两个市场价格差的存在也不利于管理层更好地把握宏观经济情况。因此,应逐步将两个市场统一起来,促进国债交易在更广的范围内开展。健全国债交易的基础设施,构建统一的国债托管结算清算系统,是统一流通市场的关键。7、积极发展国债期货市场目前我国债券市场没有衍生金融工具,在现有的交易体系和交易手段下,投资者无法有效地解决利率波动带来的巨大风险,使得机构投资者难以进行避险与对冲操作,阻碍了其对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参与。市场上投资者追涨杀跌,不利于债券市场的稳定。发展国债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促进市场价格发现,对于长期进行大量债券投资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来说,十分重要。【参考文献】[1] 景学成、沈炳熙:中国利率市场化进程[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2] (美)米什金:货币金融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

关于国债论文范文资料

货币政策作用的非对称效应是指,在经济过热时,通过货币政策紧缩或抑制经济运行,效果较为明显;而在经济萧条时,通过货币政策扩张或刺激经济运行,效果则不明显。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货币政策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货币政策的论文 范文 一:我国货币政策现状分析

摘要:

近几年我国都在实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可以看出其实施应该是有效的,央行在制定、执行货币政策上不断走向成熟,进行宏观金融调控的能力也是在不断提高的。但是,在货币政策的实践过程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认真分析这些问题并解决,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 关键词: 货币政策,中央银行,金融改革

正文:

当前经济形势复杂多变,中央银行对形势的关注,更加依赖于基层的调查和监测分析工作。而我国货币形势与国际货币形势存在着很大的联系。

一 总体:我国货币政策现状

2011 年第三季度,中国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运行总体态势良好。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消费需求保持稳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快,对外贸易更趋平衡,内需作为经济增长动力更强,农业生产形势良好,工业生产增长平稳,居民收入继续增加,物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前三个季度,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32.1 万亿元,同比增长9.4%,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5.7%。

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围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这一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综合交替使用数量和价格型工具以及宏观审慎政策工具,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平稳增长,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调整信贷结构。同时,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在各项 措施 综合作用下,货币信贷增长从2009年的高位逐步向常态回归,银行体系流动性总体充裕,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金融运行平稳。

当前经济增长趋稳是主动调控的结果。一段时期内世界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继续显现,国内经济发展也面临不少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但中国经济本身平稳增长的内在动力较强,宏观经济有望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二 背景:目前我国金融运行存在的问题

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 报告 》中指出:当前我国金融总体稳定,但仍需要关注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报告》称,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长对投资和出口的依赖程度较高,行业之间存在不均衡发展的问题。投资拉动型经济增长易导致部分行业过热和经济周期波动,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易受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压力的影响,房地产、钢铁等行业的大起大落可能导致企业经营发展缺乏可持续性。如果经济环境发生变化,可能会影响实体经济的盈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最终会导致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上升,影响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 目前,中国直接融资发展较慢,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债券市场和

股票市场的发展总体滞后,企业融资高度依赖于银行体系,银行承担了一些本应由金融市场承担的风险,金融风险向银行业集中。相应的,社会保障资金不足、地方政府债务等形成的隐性财政赤字可能向金融体系转移,影响金融稳定。所以,金融系统受外部干预现象仍然存在。长期以来,金融系统大量地承担了企业改制的成本,在企业重组、破产的处置过程中,如果银行债权不能得到保障,就难以避免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另外,在中国社会经济活动中,信用约束机制不强,不讲信用及逃废、悬空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着金融稳定,甚至波及社会稳定。

三 最终目标:当前货币政策调控目标

2011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节奏和结构,继续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改进外汇管理,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阶段,国民经济在快速回升的基础上有望逐步趋向稳定和可持续增长。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经济增长的新举措,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形成更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点。但当前国内外环境依然复杂严峻,经济运行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较多,宏观调控面临两难局面。世界经济复苏的基础比较脆弱,国际金融环境仍不稳定。国内民间投资和内生增长动力还要强化,持续扩大居民消费、改善收入分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的任务艰巨,节能减排形势严峻,财政金融领域风险不容忽视,价格形势比较复杂,通胀预期管理仍需加强。

四 人民银行的工具:当前人行采取的货币政策措施

2011 年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围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这一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平稳增长,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和调整信贷结构,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促进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

一、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1.适时适度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加强对影响流动性供求各个因素的分析监测,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相配合,合理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水平。

2.优化公开市场操作工具组合。

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应对季节性因素及市场环境变化引起的短期流动性波动,视银行体系流动性供求变化灵活搭配央行票据和短期正回购开展对冲操作,并适时增加7 天期短期正回购操作品种,不断优化公开市场操作工具组合,进一步提高对冲操作的针对性和灵活性。

3.合理把握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弹性。

与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和流动性管理要求相配合,中国人民银行视市场利率走势变化合理把握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弹性,有效引导市场预期、改进流动性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4.适时开展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

二、进一步完善存款准备金交存制度

从2011 年9 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将保证金存款纳入存款准备金交存范围,并根据金融机构流动性状况在3-6 个月内逐步实施到位。这是对存款准备金交存基数的常规性调整和制度完善。继续实施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措施,根据形势变化对有关参数作了适当调整,通过把信贷增长与逆周期资本要求联系起来,有效引导金融机构保持信贷平稳增长、优化信贷结构。

三、适时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于7 月7 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适时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对于稳定通胀预期、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于巩固房地产调控效果、优化资金配置、居民财富保值等也具有积极意义。

四、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

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加强和改善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节奏,优化信贷结构,防范信贷风险。

五、促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

2011 年8 月22 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五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10 月13 日,商务部发布《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允许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来华投资。

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继续按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原则,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七、继续推进金融机构改革

要求中国农业银行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大服务“三农”的投入力度,不断提升“三农”和县域的金融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

八、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

继续加大对“热钱”流入检查和打击力度。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推进货物贸易等外汇管理重点领域改革。

五 传导作用:当前货币政策实施后的影响

一、货币市场交易活跃,市场利率高位略有回落

银行间回购、拆借市场交易活跃,成交量总体增加。从期限结构看,市场交易仍主要集中于隔夜品种,回购和拆借隔夜品种的成交分别占各自总量的75.5%和84.2%,占比同比分别下降4.5 个和3.5 个百分点。交易所市场政府债券回购累计成交13.6 万亿元,同比增长202.2%。

二、国债收益率曲线总体有所上移,债券发行规模明显增加

银行间债券市场现券交易量平稳增长。从交易主体看,国有商业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是银行间现券市场上的净买入方,分别净买入现券4721 亿元和1641 亿元;其他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是主要的净卖出方,分别净卖出现券4940 亿元和1422 亿元。交易所国债现券成交988 亿元,同比少成交332 亿元。

三、票据融资小幅增长,票据市场利率震荡上行

票据融资余额小幅增长,票据市场交易活跃。前三个季度,企业累计签发商业汇

票11.2 万亿元,同比增长26.3%;累计贴现18.2 万亿元,同比下降5.2%。期末商业汇票未到期金额为6.5 万亿元,同比增长23.9%;贴现余额为1.5 万亿元,同比下降5.3%。第三季度,金融机构继续加强对信贷总量和结构的调整,合理控制票据融资增长。票据融资期末余额比上个季度末增加1363 亿元,比第二季度多增162 亿元。票据融资余额在各项贷款中占比为2.8%,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受货币市场利率和票据市场供求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第三季度票据市场利率继续震荡上行,总体处于历史高位。

四、股票市场指数整体下行,股票融资有所减少

股票市场指数整体下行。9 月末,上证综合指数和深证成份指数分别收于2359 点和10292 点,比6 月末分别回落14.6%和15.0%。沪市A 股平均市盈率从6 月末的16.5 倍下降到9 月末的14.2 倍;深市从30.7 倍回落到27.0 倍。创业板指数有所下行。9 月末,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指数收于791 点,比6 月末回落6.5%。

五、 保险 总资产继续较快增长

前三个季度,保险业累计实现保费收入1.13 万亿元;累计赔款、给付2873 亿元,同比增长27.0%。其中,财产险赔付同比增长24.1%,人身险赔付同比增长30.3%。

六、外汇市场交易活跃

人民币外汇远期和“外币对”交易规模继续快速扩张。前三个季度,人民币外汇即期成交27667 亿美元,同比增长20.5%;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累计成交金额折合13165 亿美元,同比增长38.5%;人民币外汇远期市场累计成交1767 亿美元,同比增长2343.0%。前三个季度“外币对”累计成交金额折合734 亿美元,同比增长63.7%。外汇市场交易主体进一步增加。

七、黄金市场运行平稳

国内黄金价格走势与国际黄金市场保持一致,整体呈震荡上升趋势。第三季度,伦敦下午定盘价最高达1895 美元每盎司,最低为1598美元每盎司,国内黄金(AU9995)最高价为每克395 元,最低价为每克322 元。9 月末,国内黄金收盘价为每克337.77 元,比6 月末上涨了7.9%。

六 不足之处:当前货币政策存在的局限性

1、我们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货币政策的总量的目标的选择越来越困难,或者选择空间越来越少。整个十五计划期间,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不变。在现在宏观经济复杂情况下,跟过去是不一样了。现在是紧缩紧不得,扩张扩不得。我们总量目标是很难选择的。

2、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方向同方向性受到了严重的干扰。稳健的财政政策还是在扩张,国债没有任何的减少,比前几年是成倍的扩张。我们财政支出政策不惜扩大赤字,是扩张需求,是属于扩张性的财政收入。货币当局的政策和财政政策方向上产生了差别,一个在扩张,一个在紧缩,但这一种松紧搭配是是被动和无奈的需要调整。

3、从政策实施行为主体政府的行为来说产生了周期性差别。我们地方政府的行为目标现在越来越像一个公司,公司是盈利最大化,我们地方政府越来越是财政收入越大化。这就会形成一个关系,支持它发展的经济动力,第一不是财政,第二不是银行,各个地方发展速度和储蓄水平等等高度不相关。一个地方经济增长快慢取决于投资的快慢,投资的快慢取决储蓄的多少储蓄的投资取决于投资的快慢。所以,中国宏观经济出现了周期和反周期的博弈。

4、货币政策的需求效应在递减。递减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中国货币流动性陷阱,我们连续降息,我们的储蓄在提高。在流动性陷阱出现或者是显现之后,尤其对是中国老百姓其他的投资 渠道 不畅通的情况下影响并不大。所以形成了现在中国的商业银行存贷差的压力非常大。如果货币政策采取提高利率的政策,在需求方面使通货膨胀的预期下来也不错,但是人民对通货膨胀预期并没有降低。中国货币政策需求的效应是有了新的限制。

七 总结

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的经济发展总体稳定,并且呈增长模式。而我国的货币形势也较为稳定,但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下,也暴露出了许多弊端,特别是人民比在近两年不断地升值,这对经济的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视。所以,货币政策虽然能够调节经济发展说存在的问题,但是它本身是无法几头兼顾的,要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光靠货币政策是不够的,政府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和调整自身的行为也必不可少。

参考文献:

[1]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N].中国信息报,2011(11).

[2] 丛明:正确认识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J].思想理论 教育 导刊,2010(4).

[3] 闫庆悦:论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搭配[J].济南金融,2008(3).

[4] 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课题组:如何把握财政与货币政策的协调运用[N].中国信息报,2010-12-8.

货币政策的论文范文二:货币政策论文

摘要:

本文通过对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的出台进行

分析,细致分析了该政策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同时怎对这些影响,结合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明确指出了我国应采取的应对措施。总之,我国目前经济发展趋于稳定,应进行适当的货币政策调整,从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转向适度审慎的政策,通过加息等一系列的手段来减少货币的流动性,有效控制国内通胀,以有效化解美国该项政策对我国宏观经济发展所带来的风险。

关键词:

量化宽松、抑制通胀、资金、金融风险、汇率

1、 引言

2009年3月美国推出了第一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美联储分批购买了1.7万亿美元的美国国债和抵押贷款相关债券,为挽救美国金融体系免于崩溃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11月3日,美国又推出了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美联储决定到2011年6月底以前,购买6000亿美元的美国长期国债,在美国实际利率接近为零的情况下,美联储的决定无异于向市场注入了大量现金。该项政策将对中国带来较大影响,我们应谨慎应对。

2、 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出台的背

景及作用

2.1政策出台背景

受金融危机影响,美国企业缺乏信心,无较大投资意愿,而且美国的银行业由于背上了沉重的呆帐、烂帐包袱,不敢投资,不敢贷款,导致其失业率攀升。如果美国国内失业率长期居高不下,有可能步入一个比较长期的低速增长,甚至于负增长的阶段,出于美国的战略考虑,美国政府出台了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

2.2政策目的

美国这次推行的新一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主要意图是通过扩大投资与生产,预防通货紧缩,刺激经济复苏。

2.3政策作用

该政策释放的资金虽然可以使短期内美国的资产价格上升,具体表现在股价上升,但由于美国金融系统自身存在的问题,这项政策最终发挥的作用可能相对有限。目前美国金融机构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或是有毒资产,其行为高度谨慎。尽管目前货币条件很宽松,大量资金在境内存在,但其仍认为贷款风险过高而无贷款意愿。于是发行的货币被各类基金以各种形式投资到外国。因此这笔资金在美国国内未能发挥有效作用。

3、 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对中国的影响

3.1导致外汇储备贬值

中国拥有25000亿美元外汇储备,美国向市场注入6000亿美元后,客观上导致美元的贬值,稀释了我国以美元作为外汇储备资产。对于拥有25000亿美元外汇储备的中国来说,将会带来直接的影响。因为该项政策极有可能会带来美国国内物价上涨,导致我国大量投资于美国国债市场的投资缩水,从而使得我国的外汇储备遭受一定程度的损失。

3.2导致热钱涌入

由于资金过剩,美国以对冲基金为主的各类游资会携大量热钱涌入,引发各类经济问题:一是冲击产品市场,带来物价上涨,引起国内的通货膨胀。二是热钱可能进入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及股票市场,会带来短期内资产价格的迅速上升,如不能被资产的回报或潜在回报所支撑,则一定会带来价格的迅速下降,导致资产泡沫的破裂。三是如果管理不善,热钱可能在短期内迅速出镜,对我国经济安全产生重大冲击。

3.3引发原材料价格上涨

如果美国的金融改革受制于政治因素裹足不前,仅靠发行货币解决经济问题,由此带来的货币过剩将会引起全球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将对中国等新兴市场国家形成重大打击,因为发达国家已经完成工业化及城市化,对原材料的需求比新兴国家小,而新兴国家更加依赖原材料,因此会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冲击。

3.4衍生问题

如该项政策未达到理想效果,美国政府将就汇率问题向中国施加更大压力,如处理不当,会对两国经济产生双重冲击。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大规模升值,将导致我国部分出口企业出现亏损。但短期内设备、人力等生产要素已经投资,无法撤回,必须坚持生产。而对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进口国则在短期内无法找出替代中国供应商的生产商或无法形成生产力,所以短期内的巨幅升值只能通过出口商把出口商品价格抬高,将升值的压力转嫁给美国消费者,反而导致美国通胀上升,失业率攀高,消费中国中低端产品的普通美国家庭生活更加困难,对中美两国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

4、 我国的应对措施

4.1适当出售美国国债

我国所储备的美国国债券大部分与通胀不挂钩,利息率为固定值,如美国通胀达到4%以上,将使我国的外汇储备资产产生负回报。因此我国应在美国国债价格短期内上升的时间点适当售出部分美元储备资产,避免过多损失。

4.2息以应对通胀预期

从2010年三季度的数据看,中国宏观经济走势已企稳上升,因此在保增长和控制通胀预期的两难选择里,控制通胀预期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经济现在急需解决的任务,是适当提高存款利率,使其能够高过所公布的通胀数字,以改变消费者对通胀的预期,稳定物价预期,使经济避免过高通胀。2010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上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在此之前,中国人民银行进行了自2007年以来的第一次加息,上调金融机构0.25个百分点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央行一系列动作的连续出台已经在传递一个比较明确的信号,可以稳定资金,抑制通胀。

4.3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4.3.1做好金融监管工作

从调整我国当前宽松的货币政策着手,减缓货币存量的增长速度,同时做好金融市场及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降低资金进出的波动幅度,尤其防范资金的大规模流出。通过发展资本市场,通过扩大股市的方式,有序的将银行存款等资金逐步向外引导。

4.3.2引导资金 出国 投资

应有序、逐步的引导资金出国投资,以有效的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还可通过对矿山等资源型的投资减缓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我国经济的冲击。

4.3.3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

还应关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通过全面、彻底、系统的 财税 改革使得房地产市场实现真正的市场化,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

4.4妥善处理汇率争端问题

通过转变生产方式,调整经济结构,中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已大大降低,因此在汇率问题上应坚持原则,坚决不允许人民币过快地升值。而应根据中国自身的经济情况,以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为目标进行渐进式的、可控的调整、升值。

5、 总结

总之,我国应重视美国第二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加强研究,谨慎应对,有效化解由此带来的各方面冲击,确保中国经济平稳、健康、较快的增长。

国债是一种特殊的债务形式。从法律关系主体看,国债债权人可以是境内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国家或地区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只能成为一个国家。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化和消除,更多地体现了国家的单方面意志。虽然与其他金融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于平等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体现了一定的从属属性,这在我国国内债务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国家。从法律关系的实现来看,国债属于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从债务人的角度看,国债具有自愿性、补偿性和灵活性的特点。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国债具有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特点。拓展资料1、国债是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利息和还本的债权债务凭证。因为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的信用度最高,被公认为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中国国债是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债。他们受到国家金融声誉的保证。他们享有很高的声誉。他们一直被称为“金边债券”。谨慎的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国债分为凭证式国债、不记名(实物)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三种。2、财政资金是指国家以价值形式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由国家集中或非集中处置,专款专用的资金。它由国家预算资金和国家预算外资金组成。前者属于国家集中财政基金,后者属于分散和非集中的财政基金。财政资金一般以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的形式存在。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积极筹集财政资金,主要是有计划地满足国家机械、社会消费和建设的支出需要。因此,合理集聚、管理和用好财政资金,是国家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财政资金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

关于债务重组的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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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是企业为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提高竞争能力 ,降低经营风险的经营决策行为。在未来的几年中 ,企业重组将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企业重组论文,供大家参考。

企业重组论文 范文 一:企业重组整合税收筹划分析

随着经济改革进程的进一步加快,我国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国家电网公司企业不断改革,对集体企业进行资源的重新配置。企业产权重组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重组的方式很多,有合并、分立、兼并、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形式。企业在产权转移过程中无法回避相关的税收问题。国家为了适应企业产权重组的需要,加强对资产重组企业的征收管理,财政部与国税总局于2008年联合下发的 财税 〔2008〕175号文件《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并于2009年再次下发国税发〔2009〕89号文件《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此后在依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前提下,又制定了财税〔2009〕59号文件《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改组和改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认定、资产计价、税收优惠、亏损弥补以及重组收益等涉及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做出了新规定,为企业进行产权重组提供了法律依据和税收筹划的空间。本文拟就企业合并、分立两种重组形式,谈谈税收筹划的思路。

一、企业合并、分立过程中涉及的税收政策

企业在合并、分立过程中涉及到所得税、契税、印花税、以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等处理。

(一)涉及的所得税政策

1.企业合并涉及的所得税政策根据财税〔2009〕59号规定,企业发生合并,都应当按照清算进行所得税的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合并企业不得结转弥补被合并企业的亏损。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应按照被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进行确定。但是,存在以下条件时可以享受特殊税务处理:一是,存在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二是,在企业合并发生时企业股东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大于或等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百分之八十五。特殊税务政策规定:合并企业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来作为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合并企业承继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所涉及的所得税涉税事项;被合并企业亏损的允许合并企业可以弥补的最大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用合并方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来确定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企业在吸收合并过程中,如果企业在合并后,不改变存续企业的性质及其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合并企业在合并前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剩余期限内继续享受,其所享受的优惠金额按照存续企业合并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计算。

2.企业分立涉及的所得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及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财税[2009]59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发生分立过程中,应按公允价值确认分立出去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存在以下情形时:一是,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收益进行处理。二是,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规定不得相互结转弥补企业分立企业的亏损,按清算进行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处理所得税涉税问题。分立企业在确定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时应按照公允价值予以确认。企业分立时存在以下条件时可以享受特殊税务处理:分立和被分立的双方企业再不改变原来实质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如果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分得被分立企业的股权(按照原持股比例),同时取得股权大于或者等于支付总额的85%。特殊税务政策规定:以被分立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分立企业所接受的被分立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分立企业承继已分立出去资产相应的所得税事涉税业务;如果企业在分立后,不改变存续企业的性质及其所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分立企业在分立前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在剩余期限内继续享受,其优惠金额按该企业分立前一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亏损计为零)乘以分立后存续企业资产占分立前该企业全部资产的比例计算。

(二)涉及的契税政策

依据国税发[2009]89号以及财税[2008]175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发生重组合并的,并且保持原投资主体继续存在的,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由合并后的企业承受的,享受契税免税的税后优惠政策;企业如果发生分立,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主体其性质相同的企业,不征收新设方、派生方承受的原企业的房屋以及土地的契税。

(三)其他涉税政策

依据《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企业在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务债权、及劳动力时,转让过程中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不应当征收增值税。依据《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企业整体转让产权的,其转让价格与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以及销售不动产存在很大的不同,不能仅仅通过资产价值来决定企业产权的转让价格,此种整体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应征收营业税。依据财政部与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纳税人通过不动产或无形资产投资入股被投资企业的,纳税人参与并接受投资方进行的利润分配,与投资方共同承担投资所产生的风险,按照税收相关规定不应当征收营业税。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也不应当征收营业税。

二、企业合并、分立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一)企业合并的税收筹划

企业合并的税收筹划应当坚持成本效益原则,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税负,考虑企业合并后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1.增值税的筹划。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高于一般纳税人税负率,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方式,改变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反之则宜采取控股合并,保留各自的独立纳税主体。

2.契税的筹划。宜采取吸收合并方式,享受免税政策。

3.企业所得税的筹划。通过吸收合并亏损企业并选择股票加现金(债券)方式,并使非股权支付额(债券或现金支付)低于15%,这样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亏损弥补、继续税收优惠等政策。当然,合并时不仅应考虑税收因素,还应该结合合并的主要动因,全面分析合并的成本和收益,单纯为了节省税款进行合并是不可取的。

(二)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

1.增值税筹划。

(1)混合销售的分离。根据税收相关法律规定,一般货物的生产、零售或着批发的企业、个体经营者以及企业性单位存在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视同货物销售,对其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在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视为非应税劳务销售,不应征收增值税。通过筹划将销售和劳务分成两项不具有从属关系的行为,从而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减少税负。

(2)免税或低税率项目的分立。购进免税农产品或县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准予按照买价的13%计算可抵扣得进项税款。这为企业通过分离进行增值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在对特定的增值税免税或低税率产品进行涉税处理时,通过将其生产归类于独立生产的企业,可以避免在进行税务处理过程中因模糊核算而使用了高税率,由此可以促使企业降低税负。

2.契税的筹划,企业分立时,尽量保证属于同一投资主体,享受免税政策。

3.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企业进行分立时的思路是:应尽量使非股权支付额低于15%,并且不改变原经营活动尽可能通过分立使企业成为微利企业或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20%的优惠税率。

三、小结

企业合并、分立等重组是企业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是企业经营战略的重要举措,在进行重组整合过程中涉及大量的经营决策,同时涉及角度财务决策信息,并产生大量的税收问题。因此,在进行重组整合过程中不仅要用现行税收法规来评价重组整合的可行性,还应当深入细致地分析每一种重组方案的涉税项目以及所可能产生的税收问题,在全面分析此种重组方案的前提下提出此种重组整合方案下的税收筹划方案。在评价税收筹划方案的过程中,要对重组整合中涉税问题进行事前、事中以及事后考虑;在考虑当前现行税收相关法规的,还应当对今后税收相关法规的变动趋势进行预测,做到税收筹划的未雨绸缪。只有在分析的基础上选择最佳方案找出最佳途径,才是理想之举。

企业重组论文范文二:企业重组中资产转让税收政策分析

一、相关国家税收政策

(一)营业税分析

上述当中的某企业在进行重组活动的过程当中,根据国家相关营业税政策的规定要求在2011年10月1日起,上市公司在进行资产重组活动,企业的资产公允价值需要通过不同的方式来进行重组,其中比较重要的方式即为企业资产合并和企业资产置换,在此基础上还有企业资产分立,同时还包括比较重要的企业资产出售,通过这些 方法 将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全部资产或者是企业生产经营所产生的部分资产,同时还包括企业的劳动力,在此基础上还有企业债权等都经过活动程序将其转给重组活动的单位或者重组活动参与的个人,根据国家营业税政策的规定,这些活动项目都不需要进行营业税缴纳,并且企业的不动资产同时还有企业的土地使用权等等各项在进行资产转让和重组的过程中也不需要进行营业税缴纳。就此,本文案例中的某企业在进行企业重组活动的过程中不需要进行营业税的缴纳。

(二)土地增值税分析

该企业在进行重组活动的过程中有企业的土地及房产总共资产价值为6000万元,但是根据我国土地增值税的国家政策规定显示:由于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经营不利,难以继续下去的情况时,企业会进行重组或者兼并的活动。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活动的过程中大多数会涉及到房产和土地等项目,对于实行兼并活动的企业或者是对于被实行兼并的企业,两方企业在进行房产转让的过程中,都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缴纳。就此,本文案例中的某企业在进行重组活动的过程中不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缴纳。

(三)增值税分析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资产重组活动的过程中,对于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工作,随后对于企业评估后的资产进行转让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对于转让的资产,企业要进行增值税的缴纳。但是根据我国增值税的国家政策规定,企业运用置换以及企业资产合并等方式进行的重组活动,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全部资产或者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部分资产转让给参与重组其他企业,在这一活动过程中不会产生相应的企业增值税。并且本文案例中的某企业的资产中还有1000万元的货物,即使企业进行货物转让这一活动也不会产生相应的增值税费。就此,本文案例中的某企业在进行企业重组活动的过程中不需要进行增值税费的缴纳。

(四)契税分析

企业重组活动是由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两者共同完成的,通常情况下,企业的所有权转让都有可能产生相应的契税税费。根据相关的国家契税政策规定,对于整体被兼并或者是整体出售的企业,国家要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将被兼并企业法人的责任与利益等一并注销,并且兼并企业要全部安置被兼并企业的工作人员,并且对其进行大于等于三年 劳动合同 的签订,从而兼并企业在进行重组活动中涉及的土地转让、房屋转让等活动都不需要进行企业契税税费的缴纳。就此,本案例中实行兼并重组活动的企业如果能够在兼并活动的同时安置该企业的所有工作人员,并且与这些工作人员签订大于等于三年的劳动合同,企业重组活动中的合并企业就不需要进行契税税费的缴纳。

(五)企业所得税分析

企业在进行重组活动过程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比较多,其中企业主要符合以下几点要求:首先,企业的重组活动要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与商业性,不能够对国家税费缴纳予以拖延。其次,企业重组活动中的资产分配比例要符合国家政策的规定。第三,企业重组活动之后的一年当中不可以将企业重组活动之前的经营性质进行改变。第四,企业重组活动中的支付金额也要与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相符合。第五,企业重组活动之后的一年当中不可以进行企业股权转让活动。

二、结束语

本文选取某地某企业的重组活动为研究案例对其重组活动中资产转让的相关政策进行分析阐述,科学合理的税收分析能够减少企业的税费缴纳,提高企业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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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债分付息负债及无息负债,付息负债要考虑资金利率、期限、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付息负债的期限、利率、品种等。无息负债主要是一些应付款项,还要结合资金来源等因素综合考虑。 单纯的分析偿债能力有失片面,还要结合企业的内外部情况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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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法的论文范文

美国国债是个啥?

从债券形式来看,我国发行的国债可分为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和记账式国债三种。 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 情况需要提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除偿还本金外,利息按实际持有天数及相应的利率档次计算,经办机构按兑付本金的2‰收取手续费。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面值不等,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发行期内,投资者可直接在销售国债机构的 柜台购买。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的投资者,可委托证券公司通过交易系统申购。发行期结束后,实物券持有者可在柜台卖出,也可将实物券交证券交易所托管,再 通过交易系统卖出。 记账式国债以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投资者进行记账式证券买卖,必须在证券交易所设立账户。由于记账式国债的发行和交易均无纸化,所以效率高,成本低,交易安全。 [编辑本段]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债的功能1.弥补财政赤字 弥补财政赤字是国债的最基本功能。 就一般情况而言,造成政府财政赤字的原因大体上有以下两点:一是经济衰退,二是自然灾害。 政府财政赤字一旦发生,就必须想办法予以弥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其弥补的方式主要有三种措施:即增加税收、增发货币和举借国债。 第一种方式不仅不能 迅速筹集大量资金,而且重税会影响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进而会使国民经济趋于收缩,税基减少,赤字有可能会更大。 第二种方式则会大幅增加社会的货币供应量,因而会导致无度的通货膨胀并打乱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秩序。 第三种方式则是最可行的办法,因为发行国债筹资仅是社会资金使用权的暂时转移,在正常情况下,一般不会招致无度的通货膨胀,同时还可迅速、灵活和有效地弥补财政赤字,所以举借国债是当今世界各国政府作为弥补财政赤字的一种最基本也是最通用的方式。 2.对财政预算进行季节性资金余缺的调剂 利用国债,政府还可以灵活调剂财政收支过程中所发生的季节性资金余缺。政府财政收入在1年中往往不是以均衡的速率流入国库的,而财政支出则往往以较为均 衡的速率进行。这就意味着即使从全年来说政府财政预算是平衡的,在个别月份也会发生相当的赤字。为保证政府职能的履行,许多国家都会把发行期限在1年之内 (一般几个月,最长不超过52周)的短期国债,作为一种季节性的资金调剂手段,以求解决暂时的资金不平衡。 3.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 一国的经济运行不可能都永远处在稳定和不断增长的状态之下。相反,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如宏观政策的失误、国际经济的影响等,经济运行常常会偏离人们期望 的理想轨道,从而出现经济过度膨胀(通货膨胀严重)和经济萎缩(通货紧缩)现象,这时候,政府必须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经济干预,以使经济运行重新回到较理想或预期的轨道。自凯恩斯宏观经济理论建立以来,运用经济政策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控已成为普遍现象,其中国债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也使得国债的宏观调控功能逐渐成为国债主要的功能。 [编辑本段]国债的性质财政发行国债不同于银行吸收储蓄,中国的国债发行一开始就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并且广而告之的是其政治意义,而不是经济方面的作用与效益。同时,在发行宣传中,将国债与银行储蓄相提并论,使人搞不清楚国债与银行储蓄的区别。事实上,国债也一直是类同于银行储蓄发行的,发行方面并不想区别于银行储蓄。因此,多年来,人们所知道的国债与银行储蓄的不同,仅是指承担者不同,即一个是银行,另一个是财政;再就是国债的发行利率始终高于银行储蓄。也就是说,财政的职能不同于银行的职能,财政信用不同于银行信用,所以,财政发行国债决不能等同于银行吸收储蓄。 财政既不能像银行那样为广大民众提供储蓄服务,也不能同银行争夺有限的社会储蓄金。如果说,在国债刚刚产生的年代,即在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之中,财政信用与银行信用混同的情况是不允许存在的,即财政发行国债的机理及意义决不能与银行吸收储蓄没有原则上的区别。从理论上界定国债与银行储蓄的性质不同,是规范国债发行的认识基础,是完善国债市场及充分发挥这一市场作用的必要的前提条件。 1、发行国债可起到弥补国民经济运行中投资小于储蓄的缺口的特殊作用,而银行储蓄仅仅是为了吸收社会民众手中暂时不用的资金。 银行储蓄可起到将储蓄资金转换为投资基金的作用,也可以起到转移实现的消费能力的作用,将一部分人延期消费的资金转给另一些人用作现实的消费。这是银行信用所起到的作用。相比之下,财政信用是不应同银行信用起同一作用的,财政发行国债实质上应避免与银行储蓄雷同,因为只要将国债的发行等同于银行储蓄,那么财政发行国债就不如直接去银行透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国民经济运行的基本要求是,生产等于消费,投资等于储蓄,即如果消费量小于生产量,社会再生产就会萎缩,如果投资量小于储蓄量,社会的消费量就会小于生产量,造成社会资金及生产成果的一部分闲置。 因而,财政发行国债与银行吸收储蓄不同,其机理就在于国债可以起到平衡投资与储蓄的作用,可弥补投资缺口。这是由于在现行的金融体制下,银行吸收储蓄之后,除了转移现实的消费能力之外,不能将全部的储蓄资金转移成投资基金,必须将其中的一部分留作准备金,而实际上这部分准备金的存在就形成了一种社会资金在投资与储蓄之间不平衡的缺口。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财政发行国债主要是针对这一缺口的,即是针对银行准备金发行的。由于国债具有最好的信誉和可以最灵便地变现,所以是能够起到这一特殊作用的。财政像银行一样通过发行国债去吸收储蓄,不仅是对本身的特殊作用的丢失,而且也侵害了银行信用应有社会融资功能。 2、发行国债是行使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而银行储蓄只表现为一种金融信用关系的存在。 国家从事的经济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市场经济活动。在传统体制下,中国实行大 一统的集权控制,即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控制在国家,这是改革的对象。现在,建立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国家负责的经济建设仅限于基础设施和其他非竞争性领域项 目,一般不涉及竞争性领域的内容,这是国家的经济管理职能的运用。 发行国债就是为了发挥国家的这一经济管理职能的作用。国家通过国债投资,可以达到有效调节国民经济运行的目的。相对而言,国债的功能是银行储蓄不可比拟的。过去,在中国,号召人民储蓄,也是一种政治动员式的,并是经济集权体制的具体表现,永远强调的都是用储蓄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现在,转入新的经济体制之后,传统的观念早已改变了,银行储蓄已经回落到一般的市场经济行为之上,只是体现个人与银行之间的信用关系,并不具有直接投入国家经济建设的意义。 3、国债利率应是资本市场的基准利率,而银行储蓄是无法起到这种信用工具作用的。 国债是由中央财政发行的,是以国家信誉为担保的,所以有金边债券之美称,相对而言,这是一种具有高度安全性、融资规模可以巨大且变现灵便的信用工具,或者说,国债与国家发行的货币相比,是仅次于货币的一种信用凭证,几乎能够起到准货币的作用。由于国债的变现能力最强和最灵便,在所有的信用工具之中,国债的利率只能是最低的。因而,国债的利率客观上要起到基准利率的的作用。在资本市场中,规范的市场运作应保持国债利率的基准利率地位,凡不能使国债利率成为基准利率的市场信用关系,必定是不规范的。同样,国债的这一信用功能也是银行储蓄所不具备的。在有国债存在的前提下,银行储蓄的利率不应该也不允许成为基准利率,除非金融市场的信用关系是扭曲的。这也就是说,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国债利率高于银行储蓄利率的情况,是不正常的,是国债的发行不符合现代资本市场基本运作模式要求的一种明显表现。 [编辑本段]国债的发行1、国债的发行价格 平价发行。即发行价格等于其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应依据此价格还本付息。 折价发行。即发行价格低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需按票面价格还本付息。它不同于贴现发行。 溢价发行。即发行价格高于债券票面金额。债券到期时,国家只按债券票面价格还本付息。 2、国债的发行方式 公募法。即通过在金融市场上公开招标的方式发行国债。 国债发行的公募招标方式按招标标的物分缴款期、价格和收益率招标三种形式按确定中标规则分单一价格招标(荷兰式)和多种价格招标(美国式)。承受法。即由金融机构承购全部国债,然后转向社会销售,未能售出的部分由金融机构自身承担。 出卖法。即政府委托推销机构利用金融市场直接出售国债。 支付发行法。即政府对应支付现金的支出改为国债代付。 强制摊派法。即国家利用政治权力强迫国民购买国债。 [编辑本段]国债的偿还1、国债偿还的方式 分期逐步偿还法。即对一种国债规定几个还本期,直到国债到期时,本金全部偿清。 抽签轮次偿还法。即通过定期按国债号码抽签对号以确定偿还一定比例国债,直到偿还期结束,全部国债皆中签偿清时为止。 到期一次偿还法。即实行在国债到期日按票面额一次全部偿清。 市场购销偿还法。即从证券市场上买回国债,以至期满时,该种国债已全部被政府所持有。 以新替旧偿还法。即通过发行新国债来兑换到期的旧国债。 2、国债偿还的资金来源 通过预算列支。政府将每年的国债偿还数额作为财政支出的一个项目列入当年支出预算,由正常的财政收入保证国债的偿还。 动用财政盈余。在预算执行结果有盈余时,动用这种盈余来偿付当年到期国债的本息。 设立偿债基金。政府预算设置专项基金用于偿还国债,每年从财政收入中拨付专款设立基金,专门用于偿还国债。 借新债还旧债。政府通过发行新债券,作为还旧债的资金来源。实质是债务期限的延长。 [编辑本段]中国国债发行的转变在国债的非市场化发行时期,每年国家发行国债,都要层层进行政治动员,甚至还要使用行政摊派的手段。在国债的发行完全市场化之后,人们看到的情况又是,每年的国债发行都引起银行储蓄大搬家,有相当多的人是拿着银行储蓄存单去买国债的。这种现象直接地表明了中国的国债发行是不规范的,是不符合国债性质的。因此,在准确地界定国债的信用功能的基础上,今后中国的国债发行实现如下转变。 1、由主要面向居民发行转为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 国债的发行要起到弥补投资缺口的作用,就必须是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的国债是主要面向居民发行的,国债投资的特殊功能作用几乎是被丢弃的,国债的发行基本上是类同于银行吸收储蓄,而且,为了吸引居民购买国债,国债的利率又始终是高于银行储蓄利率的,相应也使国债的利率失去基准利率的地位。所以,规范国债市场,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必须改变发行对象,由主要面向居民个人发行,改为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发行,特别是要向主要的商业银行发行。这种改变意味着银行不再是卖国债的机构,而是买国债的主要力量。就此而言,中止商业银行向居民出售国债,应是中国国债市场走向规范的一个明显的标志 2、由发行与银行储蓄同样品种的债券转为发行与银行储蓄品种不同的债券。 现在的国债发行品种基本上是与银行储蓄没有差异的,1年期国债、2年期国债、3年期国债、5年期国债,对应的就是银行1年、2年、3年、5年期的定期储蓄。而随着发行对象的转换,国债的发行品种也必须随之转变。根据开展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的需要,针对商业银行准备金发行国债,应是1年期以内的短期国债,即应是4周、8周、3个月、6个月等期限的国债。如果发行对象转变了,由向居民个人为主转为了向金融机构为主,而发行的品种不变,那发行的对象的转变也是缺失意义的。或者说,发行品种的转变与发行对象的转变是相关联的,是此变彼亦变的关系。就国债市场讲,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品种全都必须规范到位,缺一不可。发行品种的确定是根据发行对象的需要而设定的。具体说就是,商业银行用准备金购买的国债只能是短期国债。美国是国债管理体制比较成熟和完善的国家,其面向金融机构发行的国债均为短期国债。中国的国债市场走向并不是特立独行的,而要遵守国际惯例,转向发行短期债券为主,应是市场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另外,国债并非只可向金融机构发行,在主要发行对象锁定在金融机构之后,即由商业银行来承担购买国债的主要任务之时,并不排斥财政部门可直接向居民个人发行少量特殊品种的国债。这些特殊品种的国债期限一般是10年以上的,最长的期限可达30年。这是银行储蓄品种中没有的,是国债发行有别于银行储蓄的品种。在一些国债发行已有较长历史的国家,大多是面向居民个人发行这种长期债券的,而与银行储蓄期限相同的国债是回避的。这种国债可减免利息税,居民个人主要是买来用作子女的教育费用或个人的资产储备的,对于稳定居民生活是很有好处的。中国国债发行品种的改变,在取消与银行储蓄品种相同的债券的前提下,除了要增发面向金融机构的短期国债,还应当开发新的面向居民个人发行的长期国债。 3、由委托银行向居民个人发行转为财政部门自设国债发行机构。 由于长期以来中国的国债主要是向居民个人发行的1年期至5年期债券,财政部门不得不委托银行系统代为发行,同时支付高昂的代理发行费用。各大商业银行也是冲着这笔巨额的代理费,而不惜搞储蓄大搬家的。人们从银行取钱买国债,是因为国债利率高于银行储蓄利率,并且国债的利息收入不用纳税;银行卖国债,是因为有固定的发行费可入账;在买方与卖方都是有利可图的,只是就社会而言,是付出了不必要的筹资成本的,因为这些用于买国债的钱原本就好好地呆在银行,是社会可集中使用的资金,实在是没有必要再空转一圈,徒增利息和发行费用。因此,改变发行对象之后,国债并不主要面向居民个人发行,那种银行储蓄大搬家的情况就不会再出现,银行发行国债的历史就将结束了。在这种前提下,财政部门必须自己常设发行机构。这种国债发行机构既不同于行政摊派时期的国债管理部门,也不同于作为代理发行商的银行营业机构,而是直接隶属政府财政部门的具体办事机构,其本身不是经营机构,只是起到发行国债的作用。这一机构发行的短期债券面向的是金融机构,发行的长期债券面向的是居民个人,即并不是只面向金融机构,也不是只面向居民个人,但其主要是面向金融机构的,面向居民个人的国债还可委托发行。时至今日,中国的财政部门还只是设立了国债管理机构,并未设立专门的国债发行机构。而中国的国债市场要走向完善,要改变发行对象和发行品种,走世界上各个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国债市场的共同道路,就必须尽快设立财政部门的专门发行国债的机构,以此作为规范国债发行的基本组织保障。试看中国国债市场的未来,国债的规范发行和国债发行机构的规范设立必将在其完善之中起到重要的基础条件作用。 [编辑本段]关于国债法(一)国债法的概念 国债法,是指由国家制定的调整国债在发行、流通、转让、使用、偿还和管理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范国家(政府)、国债中介机构和国债投资者涉及国债时的行为,调整国债主体在国债行为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国债关系。 与民法中的债法不同,国债法调整的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与财政法主体的一方始终是国家这一特征是一致的,而且国债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其目的是满足社会需要,实现国家职能。因此,国债法是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但是,国债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核心是国债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国家作为债务人与其他债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国债法与民法特别是与民法中的债法有密切的联系,民法中有关债的理论及其具体规定常常也可适用于国债法。 国债法虽属于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但与税法等其他财政法的部门法也有比较明显的区别,如国债法主体的平等性即明显区别于其他部门法,尽管国债法的一方主体必须是国家,但在国债法律关系中,国家是作为债务人与其他权利主体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其他权利主体是否与国家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一般都由自己的意志决定,在国债法律关系中,他们与国家处于平等的地位,但在其他财政法律关系中,主体间的隶属性则明显区别于国债法。另外,国家取得国债收入的权利与其还本付息的义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而其他权利人要享有取得本息的权利,也必须履行支付购买国债资金的义务。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国债法是具有公法性质的私法。 (二)国债立法概况 1.国外的国债立法国有 美国;法国;日本;韩国。 2.我国的国债立法 新中国成立后,于1950年、1954-1958年、1980年至今发行过国内公债。各期国债发行以前,由国务院制定国债条例,具体规定国债的发行、转让、利率、还本付息及其他有关管理事项。国债条例是规范我国国债管理活动、调整国债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依据。1968年国家偿付了全部内外债本息,1968-1981年,我国是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1981年1月,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以下简称《国库券条例》),决定发行国库券来弥补财政赤字,以后又发行了国家重点建设债券、财政债券、重点企业债券、保值公债、特种公债等。到1992年止,每年都颁布一个国库券条例,对发行对象与方式、发行数额及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国库券及其他债券的贴现、抵押和转让、国债法律责任、国债管理机构等内容予以规定。1989-1991年每年还颁布了一个特种国债条例,对特种国债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额、发行期限、利率及偿还期等内容予以规定。现行的国债法是1992年3月18日由国务院颁布的《国库券条例》,但是,该条例作为国债法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是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库券而不能对所有的国债各类予以规范, 二是它主要规定的是国库券发行方面的有关事项,对国债流通、国债的使用等未作规定, 三是没有规范有关发行的审批程序等。 因此,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起草《国债法》,以期对国债行为和国债关系予以明确规范。 国债法:是指调整国债在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是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其许多基本原理与财政法是一致的。其调整对象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国债法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二是国债法具有财政政策的属性;三是国债法具有宏观调控的性质。 [编辑本段]国债的优点国债有其自身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流通性强 上市国债由于在交易所上市,参与的投资者较多,因而具有很强的流通性。只要证券交易所开市,投资者随时可以委托买卖。因此,投资者若不打算长期持有某一债券到期兑取本息,则以投资上市国债要好,以保证在卖出时能顺利脱手。 2.买卖方便 目前证券营业部都开通自助委托,因此,投资上市国债可通过电话、电脑等直接委托买卖,不必象存款或购买非上市国债那样必须亲自到银行或柜台去,既方便又省时。 3.收益高且稳定 相对于银行存款而言,各上市国债品种均具有高收益性。这种高收益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利率高。上市国债其发行与上市时的收益率都要高于当时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二是在享受与活期存款同样的随时支取(卖出)的方便性的同时,其收益率却比活期存款利率高很多。 [编辑本段]特别国债特别国债都有特定用途,是国债的一种。但它并不是对预算赤字的融资,同时,与发行普通国债筹集资金的用途不同,一般是以提高收益为主要目标。 根据有关规定,这种国债属于特别国债,特别国债要视具体发行情况,而定是否适合普通投资者投资。 国债是由政府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为了有效地发展中国的国民经济,增强中国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中国政府除了有规律性地发行适度规模的普通型国债以外,还不定期地发行一定数量的特殊型国债。普通型国债主要可分为凭证式国债、记账式国债和无记名(实物)国债三种,特殊型国债主要有定向债券、特种国债和专项国债等几种。凭证式国债:是一种国家储蓄债,可记名、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可提前兑付,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记息。 记账式国债:以电脑记账形式记录债权,通过无纸化方式发行和交易,可以记名、挂失。 无记名(实物)国债:是一种实物债券,以实物券的形式记录债权,不记名、不挂失,可上市流通。 定向债券:为筹集国家建设资金,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管理,经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采取主要向养老保险基金、待业保险基金(简称:“两金”)及其它社会保险基金定向募集的债券,称为“特种定向债券”,简称“定向债券”。 特别国债: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审议批准,财政部于1998年8月向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行了2700亿元长期特别国债,所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 专项国债: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财政部于1998年9月面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 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等4家国有商业银行发行了 1000亿、年利率5.5%的10年期附息国债,专项用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设施投入。 财政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的必要性: 有利于抑制货币流动性,缓解人民银行对冲压力; 有利于促进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 有利于降低外汇储备规模,提高外汇经营收益水平; 有利于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以及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在国际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1 论国际法中的经济制裁 在中文中,“制裁”的基本释义是“用强力管束并惩处,使不得胡作非为”。而在英文中,sanction由法令、庄严的协定等含义发展出多种释义:一是从法律角度指为保证法律得到遵守而采取的手段,包括对于违反法律实行的各种惩罚和为了预防违法而采取的奖赏的形式;是从道德的角度指维护道德的约束力;三是从国际法或国际政治的角度指几个国家通常一致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迫使违反国际法的国家停止违法活动或服从裁决,尤指采取不给贷款、限制双边贸易,或者采取武装干涉或封锁等 措施 。国际经济制裁一般是指一国或多国对另一国或多国所实行的一种经济惩罚,其实质是以制裁为手段达到一定的政治目标及 其它 目标。西方国家直言不讳地宣称,制裁是其推行外交政策的“一种强有力的工具”。联合国有时也以通过某些决议的形式迫使会员国参与集体制裁。20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其使用频率越来越高。据K·A·伊利沃特(K·A·Elliott)和G.C.哈夫波尔(G·C·Hufbauer)对1914年到1998年170件案例的分析,150多件发生在战后50多年的时间里,而在90年代不到10年的时间里就发生了50多件。 通观战后国际经济制裁实例,可以得出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也是应用最普遍的即战略禁运。禁止向被制裁国提供核武器、常规武器和军民两用技术产品,阻止高科技及其产品进入被制裁国;而在通常没有必要进行战略禁运时,一般综合贸易禁运。对被制裁国实行进出口禁运以及资金与人员往来限制。此外还有专项贸易禁运。重点选择关于被制裁国国计民生的若干贸易项目进行禁运。被选择的项目通常是粮食和石油等。 国际经济制裁的特点 首先是强制性。在强度上经济制裁是介于外交手段和军事手段之间的一种手段。制裁方为达到目的,不会顾及被制裁方的感受。 其次是对抗性。制裁者在实施制裁的时候从不掩饰自己所要制裁的对象以及所要达到的目标,这就使得制裁者与被制裁者之间处于一种公开的对抗状态。 此外还有相关性。经济制裁是使双方利益均受损失的双刃剑,而且制裁还会影响到第三国的利益。经济关系越密切,所受的损失就越大。经济制裁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大多数的制裁难以成功,因为在利益的驱动下,不仅制裁国的公司有可能违背政府意旨而行事,而且制裁联盟的成员国也会各行其事,从而使制裁效果大打折扣。 国际制裁的核心问题是效率问题,即如何以最小的代价,最少的时间达到是对方屈服的目的。伊利沃特等对大量案例的实证分析后发现,经济制裁的成功率在不断下降,1938-1972年间,迫使对方做出让步、达到制裁预定目标的为67%,1973-1990年则下降到22%,即使在90年代,经济制裁的成功率也只有大约1/4。在影响经济制裁效率的因素中,首要的是目标国所承受的经济成本。伊利沃特的统计发现,大多数成功的案例中,制裁所造成的成本超过目标国GDP的2%,而失败的案例中这一比例不到一半。 经济制裁的所造成的损失是要由民众来承担的。一般来说,经济制裁会造成民众的损失,导致民众对政府不满,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这个假设是建立在受制裁政府是民选政府的前提上的。假若被制裁的国家政权不是民选政权,那么制裁的效果值得推敲的。例如像朝鲜这样的国家,政府控制了全部的媒体,民众得到外部消息的唯一来源就是官方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稍作煽动,民众对所遭受苦难的痛苦情绪很容易就转化为对制裁方的仇恨。这样不仅达不到发动制裁的目的,反而使受制裁国的政权更加稳固。海湾战争后,联军对伊拉克的制裁一直延续到2003年,大大地削弱了伊拉克的实力,从而为后来的军事行动铺平了道路。但是制裁的最初目的——希望伊拉克人自己反抗来推翻萨达姆政权—无疑是失败的。 经济制裁往往对制裁国自身也会造成很严重的损失。例如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为了迫使苏联撤离阿富汗,对苏联发动了粮食禁运,随后又发动了油气管道禁运。对苏联的粮食和油气管道禁运严重损害了美国农场主和工业企业以及相关产业的利益,最后在利益集团的压力下,美国后来不得不主动取消了这一制裁。当然这也和阿富汗战争的进程和国际形势的转变有关。美国七八十年代对伊朗和利比亚的资产冻结,既包括保存在美国本土的两国资产,还涉及到美国银行海外分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中的资产。其实施不仅引起与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的法律冲突,损害到该地的主权和金融界的利益,也损害了美国金融界的利益。 "从更广阔视野看,更重要和攸关美国国家利益的是,客户对美国银行服务能力的信心的丧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这类顾客离开纽约或美国其他市场,到诸于伦敦这类被认为能够提供比较公平环境的外国市场"。据国际经济研究机构在1995年的 报告 称,制裁给美国公司造成的损失在150亿到190亿美元之间,并且影响到约20万工人的就业问题,其结果必然引起相关行业的不满。 至于民主国家之间,政治体制越发成熟,国家间的联系日趋紧密,牵一发而动全身,在这种情况下,很难做出会受到制裁的行为,更不用说去制裁别人了。 所以,有时候,往往制裁不一定给力,直接采用军事手段,才是最有效的 方法 。随着地球上敢于公然进行独裁的国家越来越少,可以预见的是,制裁这种手段,离消失已经不远了。 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 一般说起来,国际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有权采用经济制裁。二是制裁国在什么样的程度上有权使用经济制裁。前者系指国际经济制裁的程序性规定,后者即国际经济制裁的实质性规定。 国际上第一个涉及国际经济制裁的公约,是1919年巴黎和会结束时签订的《国际联盟盟约》。该盟约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联盟会员国不顾以仲裁解决争端的规定而从事战争者,“应即视为对于所有联盟其它会员国有战争行为。其它各会员国担任立即与之断绝各种商业上或财政Α之关系,禁止其人民与破坏盟约国人民财政上、商业上或个人往来”。这就是说,第一,经济制裁是针对特定的战争行为,该行为一旦发生,其它会员国实行制裁的义务即自动产生;第二制裁是全面、彻底的,是“全面的经济制裁”;第三,不仅会员国,非会员国也得参加经济制裁,因而是“全球性的经济制裁”。 然而,如此严厉的经济制裁的法律规定不久便为国联大会一项关于“经济武器”的决议所取代。这项决议提出:破坏盟约的战争行为是否存在,由各会员国自己决定;国联行政院可对此提出咨询意见,但不能作出约束性的决定。这一修改,限制了国联行政院的权力,加强了各会员国的任意性,削弱了1935年对意大利经济制裁的力量,同时,也为此后单边国际经济制裁的根据留下了伏笔。 同多边制裁和全球性制裁的法律地位相比,单边经济制裁的法律地位则至今尚未明确。一方面,根据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一个国家决定同另一个国家建立或断绝经济、贸易往来,纯属该国内政,系该国主权的体现,外界不得干预。西方有些国际法学者还找出前面提到过的国联决议来论证单边经济制裁的合法性。他们提出,由于联合国的无能为力,促进和维持国际和平的任务已经落在各个成员国之上,而各国的主要工具就是经济制裁。 另一方面,国际上也有个趋势,主张对国际经济制裁加以限制。如联大1970年《关于各国依联合国宪章建立友好关系及合作之国际法原则之宣言》和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第32条)就曾规定:任何国家均不得使用或鼓励使用经济、政治或任何它种措施强迫另一个国家,以取得该国主权权利行使上之屈从,并自该国获取任何种类之利益。但是,什么是“外国不得干预的主权行为”,什么是“迫使一主权权利行使之屈从”,则各国都有自己的标准,很难达成一致的定论。 目前的习惯国际法是,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制裁只要不牵涉军事行动或武装封锁,只要不牵涉它国的司法管辖权(1984年1月美国总统里根宣布扩大对苏联出口石油和天然气设备的禁运范围后,美国就曾同英、法、西德等西欧国家就管辖权问题发生过争执),一般并不会引起别国的非议,当然也不会引起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 参考文献 [1]现代汉语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第1492页 [2]牛津当代大辞典,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7年版第1644页 [3]国际经济制裁的效率与外部性分析,武汉大学学报,第五十八卷,第三期 2005.3 [4]HAASS,R. N. Sanctioning Madness [J]. ForEign Affairs,1997,76. 国际经济法的论文参考论文篇2 浅析国际经济法视野中的主权基金 [摘要]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与国际合作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因此,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 [关键词]主权基金国际经济法法治环境 在2009年4月的伦敦G20峰会中。西方各国一再强调中国应在主权基金领域担负起大国的责任。2009年4月18日,中国投资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在博鳌论坛“国际金融体制改革:新兴经济体的作用”分论坛演讲时称,主权财富基金是现存的不合理的货币体系的必然产物。从50年来的历史上看,主权财富基金在市场上没有不良记录,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稳定性力量。 主权基金(Sovereign Fund)又称主权财富基金,是指掌握在一国政府手中用于对外进行市场化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盈余、外汇储备盈余、自然资源出口盈余等,由政府设立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主权基金是一种全新的专业化、市场化的积极投资模式,其投资方向不仅包括股票和其他风险性资产在内的全球性多元化资产组合,也拓展到外国房地产、私人股权投资、商品期货、对冲基金等非传统类投资类别。 主权基金的崛起与经济全球化密切相关。进入21世纪以来,以中国、新加坡、印度等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化国家已经实现了经常项目巨额顺差常态化,而这些国家又不希望汇率上升过快,于是外汇储备急速膨胀;此外,以俄罗斯和海湾国家为代表的另一批新兴国家则直接受惠于全球化带来的能源需求激增,在石油价格、矿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凭借国家对资源开发权力的拥有。也积聚了大量国家财富。这些国家具有政府主导的传统,市场运作下的理财工具又不完善,于是财富大量集中在主权基金手中。目前,主权基金已经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一个日益活跃的参与者,其资金规模已经超过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市场影响力正不断增强。据统计,1990年全球主权基金的规模仅有约5亿美元;而2007年全球已有36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主权基金,资金规模约2.8万亿美元。其中,最大的阿联酋阿布扎比基金规模高达9000亿美元;中国和俄罗斯拥有的主权基金规模也分别达到2000亿和1280亿美元。从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双赢的角度考虑,主权财富基金的存在不应被视为一种威胁,只要各国努力规范其行为并改善其透明度和信誉,主权财富基金理应为世界金融市场的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从国际经济法视野来看,主权基金对于现代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建立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主权基金是国际经济法中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直接体现。该原则规定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不受任何外来干涉。而主权基金本身就是一国对经济活动的自主决定权和对自然资源所有权的延伸,属于国家利益的范畴,一国政府对其主权基金享有完全的占有、管理和支配权。主权基金主要来源于属于国有资产的财政盈余、外汇储备和自然资源出口盈余,是国家主权财富在现代国际经济法律关系中的重要表现形式。特别是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主权基金不仅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更是保障其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平等的参与和决策权,进而实现国际经济格局多元化的有力武器。根据美国主权财富基金研究所(Sovereign Wealth Fund Insti-tute)2009年4月发布的数据,截至2008年,中国外汇储备管理局旗下的华安投资管理公司管理资产约为3471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三;中国的另一只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1900亿美元资产排名第八。2004年,具有主权基金背景的联想集团以17.5亿美元成功收购IBM全球Pc业务,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中国在中美高科技贸易中相对弱势的地位,使中国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2008年6月,在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宣布正式启动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谈判中,美方也明确表态:欢迎来自中国的主权基金,并将在修改投资法时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 其次,主权基金的积极发展是国际经济法中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的充分体现,使得全球资本市场更为安全、稳定。由于主权基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低风险,当资本市场面临崩溃危机时,投资者不必担心主权基金会陷入恐慌性抛售中,而且大部分主权基金并不像养老基金一样需要定期支付红利,从而避免频繁地在证券市场上套现。因此。主权基金能够成为一个长期战略投资者参与世界各国的区域经济合作,这将有助于稳定国际股票和债券市场。此外,主权基金的兴起使得新兴市场国家从发达国家的债权人转变成资产所有者,使国际金融市场的权力重心发生根本性转移,全球金融市场格局将从美国一元支配格局向欧亚国家和能源输 出国 共同参与的多元体系转变,发展中国家正逐渐成为国际金融投资的强势力量,这些都充分体现出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据美国财政部统计,仅2006年以主权基金为主体的跨国投资就使得美国资产净增加1.9兆美元,为社会提供了1000万个就业机会,并对研发支出有13%的贡献。 最后,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主权基金的兴起也将使世界经济重心从私营部门转向国有部门。据美国财政部估计,当前由各国政府控制的金融资本(外汇加上主权基金)约有7.6万亿美元,相当于全球总产出的15%。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的跨国公司将面临实力更强的、由政府投资的主权基金的竞争,各国的国有资产通过优化整合以后将以更加灵活的姿态投入到国际资本市场中,这将使传统的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投资法律体系面临重大挑战。推动了国际经济法理论研究和制度创新,美国近期酝酿修改投资法就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尽管主权基金的出现对国际经济法产生了十分积极的影响,在现阶段实现主权基金的法制化仍然面临着种种困境。首先,由于上千亿美元的主权基金规模十分庞大,远远超过普通的国际投资,在债券之外的市场往往会因流动性和交易量不足而难以对其充分吸纳,使得各国现行的投资法律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监管。其次,由于目前大多数国家立法缺乏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规定,使得主权基金的运作缺乏透明度,既没有准确披露是由谁控制着这些庞大的资本。也没有定期公布投资策略和资产报表等可靠信息,而相关的国际组织也没有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标准,使得对主权基金进行信息披露 的法律规制处于事实上的缺位状态。最后,基于政治与国家安全等非商业因素的考虑,部分发达国家对主权基金背后的国家背景十分谨慎,导致主权基金缺少足够的商业性与运作独立性,容易引发投资保护主义,形成投资壁垒。近年来,美国国会腰斩迪拜港口公司收购美国港口。中海油收购优尼科未果以及华为收购3Com遭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HIUS)否决,都带有明显的投资保护主义色彩。 主权基金的良性运作与健康发展需要在全世界范围内营造公平互利的法治环境。目前,各国已经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和规范主权基金,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管理体制、具体运作和投资审查,提升主权基金运作的透明度。2007年美国《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规定:在涉及主权基金投资时,授权CFlUS进行为期90天的调查。直至认定该投资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2008年2月,在中铝收购力拓的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也公布了6项法律原则,宣布将对政府控制的外国投资者加大审查力度。上述立法试图通过对主权基金加大审查力度来规范主权基金的运作,这既是一种公司治理模式,也是其保护战略资产意愿的结果。相比之下,欧盟对主权基金采取了更为积极的开放态度。为实现投资自由化的目标,2008年2月,欧盟宣布将出台主权基金行为准则,试图通过制定全球性的自律性规范来消除法律对主权基金在世界范围内自由流动的限制。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建议,为保护具有战略意义的欧盟公司不被主权基金收购,欧盟应考虑实施“黄金股份”制度(即政府持有带有特定权利的股份。这种股份份额很小,通常为一股,但对公司重大战略决策拥有发言权和否决权),使政府对一些涉及重要敏感行业的外来投资拥有否决权。欧盟准备出台主权基金自律准则的同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在制定旨在规范主权基金的行为指南。该组织已经明确要求新加坡、挪威和阿联酋等国为其主权基金制定详尽的披露标准,并开始推广挪威立法对主权基金信息披露的强制性规定,认为通过信息披露立法能够促使主权基金的规范运作,避免投资保护主义。 主权基金本质上是专业化的商业机构,而非政府的行政机关。套用行政模式势必压抑专业精神与商业 文化 ,导致类似于官僚组织的死板僵化,显然不利于其高效率运作。因此,应尽量避免对主权基金的行政干预,确保主权基金市场运营的自由度。例如,为了最大程度保证实现良好投资回报率的核心目标,阿联酋与新加坡的主权财富基金员工队伍中极少有公务员,而是竭力在国际金融市场网罗吸引招聘一流金融人才,绝大部数基金经理包括首席投资官都是外聘的专业人员。 另外,主权基金要想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一员,还必须通过立法明确主权基金的商业性、专业性和独立性,打消被投资国的政治疑虑和阻挠。在投资法中,应明确主体投资应该交由外部基金,进行第三者管理,从而淡化政治色彩,建立多策略、多通道的投资组合,加强基金间的竞争。弥补主权基金自身在资源、人才、内部监控上的不足。 [参考文献] [1]吴金勇。黄继新,伦敦G2O峰会的“教堂”价值[N],商务周刊,2009-04-20。 [2]王志刚,主权财富基金法律问题研究[J],法学与实践。2008。(4)。 [3]杨燕,主权财富基金对世界经济的影响[J],中共石家 庄市委党校学报,2009,(1)。 [4]IFSL:垒球主权财富基金增至3.9万亿美元[N],经济参考报,2009-03-04。 [5]刘婷婷,沙特预建世界最大主权基金[N],中华工商时报,2007-12-25。 猜你喜欢: 1.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目录 2. 国际经济法论文题目参考 3. 国际经济法论文免费范文 4. 国际经济法毕业论文 5. 国际经济法相关论文范文

国债法,是指调整国债在发行、使用、偿还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是财政法的重要部门法,其许多基本原理与财政法是一致的。其调整对象是以国家为一方主体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主要特征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国债法具有公法与私法的双重属性;二是国债法具有财政政策的属性;三是国债法具有宏观调控的性质。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1.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2.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又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和国家政策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3.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以国家信用和国家财力作为担保,一般不再需要其他特别担保,债权债务关系容易实现。一般来说,国债到期国家财政会足额偿还本息,因此,其风险很小甚至可以说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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