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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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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宝风险论文文献综述

风险一:集中赎回风险2016年12月14日,有消息称某大型基金公司旗下规模超600亿的一只货币基金爆仓,公司要赔6亿。当时,拥有大型货币基金的公司“人人自危”。华夏、易方达、银华、博时、天弘、上投摩根、华宝兴业、广发、建信、中银、南方、兴业全球12家基金公司均向相关媒体进行了辟谣。风险二:收益亏损风险余额宝出世时赶上了一个好时代,当时正值市场“钱荒”,所以它的收益也能一路走高。上线仅一周的时间里轻松突破6%,14年年初更是创造过了历史最高收益——6.738%。然而随后余额宝收益便开始一路下滑。据监测数据(2月17日-2月13日)显示,余额宝平均7日年化收益率为3.639%,年前一段时间更是一度跌破3%。在特定时段,余额宝收益也会回出现短暂回升的情况,一般在月末、季末、年中以及年底。另外,余额宝的投资组合表面上看比较分散,有银行存款、有结算备付金、有同业存单、有政策性金融债等等,但是这当中银行存款占据高达80%,豪不夸张地说余额宝的主要业务来自银行,从某种意义来说,投资渠道还是较为单一,一旦银行业务经营不善或者同业(余额宝和银行)过度竞争,那么就会带来收益性风险。2013年,时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直言:余额宝是个基金产品,存在着亏本的可能,2006年就亏得一塌糊涂,余额宝出了问题,谁来兜底?风险三:账户安全风险在使用余额宝的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之前有用户称自己从余额宝转出一大笔钱,但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经过仔细研究后,才发现是因为不小心关闭了“余额变动通知”按钮。如果遭遇盗号,本人都不能及时发现并止损,太不安全了。账户安全问题同样是余额宝的潜在风险之一,余额宝和支付宝绑定,一旦支付宝被盗,余额宝也就不安全了。从余额宝上线以来,盗刷、金钱不翼而飞的现象屡屡发生。风险四:法律和监管风险最难以预料的是法律和监管风险。这是所有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共同面临的风险。

支付宝的余额宝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存在较小的投资风险。用户在将资金转入余额宝时,就相当于购买了余额宝合作的货币基金。用户购买货币基金,与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或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相比,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但风险系数较小,几乎可忽略不计。2.不存在安全风险。用户余额宝内的资金受支付宝的安全保障,若用户账户内的资金被盗,支付宝会进行追回,无法追回时,支付宝会进行赔偿。

余额宝实际上是一种货币基金,其背后是天弘基金进行运作,每天的收益率是不同的。基金公司通过各种投资组合获取收益,进行基金股份分配。从前段时间看来,年化收益一般在6.2%-6.7%之间。货币型基金是一种开放式基金,按照开放式基金所投资的金融产品类别,人们将开放式基金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即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前两类属于资本市场,后一类为货币市场。货币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央行票据、回购等安全性极高的短期金融品种,又被称为“准储蓄产品”,其主要特征是“本金无忧、活期便利、定期收益、每日记收益、按月分红利”。风险: 货币基金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是相对于其他投资方式而言,风险还是比较小的。货币市场基金的风险来自其投资的短期债券与市场利率变化。当市场利率突然发生变化而短期债券的利息随之发生变化时基金没有做出及时的调整以致其整体收益下跌。还有一种风险来自其自身行业的竞争,其每天的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是以当天的收益曲线中最有利于基金公司的价格计算出来。造成报价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差异。 一般来讲,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货币市场基金可能会发生本金亏损:一是短期内市场收益率大幅上升,导致券种价格大幅下跌;二是货币基金同时发生大额赎回,不能将价格下跌的券种持有到期,抛售券种后造成了实际亏损。据有关测算表明,单日货币市场基金发生本金亏损的可能性很小(0.06117%),如持有一周或者一月,则本金损失的概率接近于0。随着持有期的延长,由于市场风险所导致的亏损概率会降到非常低。而国内货币基金按规定不得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AAA级以下的企业债等品种,因此发生信用风险的概率更低。 从余额宝目前情况来看风险很小。一是没有事实发生过的风险案例;二是天弘基金承诺一旦产生风险全额补偿。

论文余额宝的风险及对策研究

余额宝属于理财产品,那么理财产品就一定存在投资风险,只不过是有风险大小的区别,就连银行的稳健型理财也不能给用户100%保证一定保本保息,因此余额宝自然也是有投资风险的,不过其属于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

余额宝属于货币基金理财,货币基金产品的投资方向一般为银行存款、国债、政府短债等等,这类资产的风险性是较低的,因此余额宝产品风险也是很低的,其上市至现在尚未出现过本金亏损的情况,因此比较适合稳健性的用户进行投资。

余额宝的风险以及应对

1、存在收益不稳定的风险。

余额宝的收益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其每天会根据市场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就像余额宝最开始问世时,其收益高达6%,但是截止到目前,余额宝的收益已经降到了3%以下,甚至有时候还不如银行存款利息高,因此现在很多人也觉得投资余额宝并不是很划算。

2、有可能出现挤兑的风险。

大家都知道,余额宝是可以随存随取的,使用起来特别方便,但是这种情况也只限于市场稳定的情况,如果市场一旦出现余额宝大量的负面信息,大家都开始提现。

那么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挤兑,余额宝可能就没有足够的资金在第一时间将所有的提现金额全部进行兑付,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不能立即到账的情况。

3、被不法分子盗用的风险。

有用户说自己在余额宝投资了30万元,但是资金却都没了,目前来看余额宝是并没有出现负收益的情况,因此也就表示并不是亏损造成的,有可能是用户自己用于其他支付等问题导致的,那么如果不是这些问题导致,还有一个最大的可能就是自己的余额宝被盗用了。

如果用户存在密码泄露等问题是有可能造成余额宝资金被盗用的,因此我们在使用支付宝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密码告知他人,更不要随便扫描陌生人提供的二维码。

余额宝在提现或支付时一般都是需要进行密码或者是手机验证码验证的,因此一般只要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很少会出现被盗用的情况,所以用户也不要过度担心被盗用的风险。

支付宝作为一家大型公司,它们身上担负着使命和责任。如果支付宝的安全性出了问题,想必损失的不仅仅是支付宝自己,更是全国人民的信任。

有风险。

余额宝属于理财产品,那么理财产品就一定存在投资风险,只不过是有风险大小的区别,就连银行的稳健型理财也不能给用户100%保证一定保本保息,因此余额宝自然也是有投资风险的,不过其属于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

余额宝属于货币基金理财,货币基金产品的投资方向一般为银行存款、国债、政府短债等等,这类资产的风险性是较低的,因此余额宝产品风险也是很低的,其上市至现在尚未出现过本金亏损的情况,因此比较适合稳健性的用户进行投资。

余额宝的风险以及应对

1、存在收益不稳定的风险。

余额宝的收益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其每天会根据市场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就像余额宝最开始问世时,其收益高达6%,但是截止到目前,余额宝的收益已经降到了3%以下,甚至有时候还不如银行存款利息高,因此现在很多人也觉得投资余额宝并不是很划算。

2、有可能出现挤兑的风险。

大家都知道,余额宝是可以随存随取的,使用起来特别方便,但是这种情况也只限于市场稳定的情况,如果市场一旦出现余额宝大量的负面信息,大家都开始提现。

那么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挤兑,余额宝可能就没有足够的资金在第一时间将所有的提现金额全部进行兑付,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不能立即到账的情况。

余额宝属于理财产品,那么理财产品就一定存在投资风险,只不过是有风险大小的区别,就连银行的稳健型理财也不能给用户100%保证一定保本保息,因此余额宝自然也是有投资风险的,不过其属于风险较小的理财产品。

余额宝属于货币基金理财,货币基金产品的投资方向一般为银行存款、国债、政府短债等等,这类资产的风险性是较低的,因此余额宝产品风险也是很低的,其上市至现在尚未出现过本金亏损的情况,因此比较适合稳健性的用户进行投资。

余额宝的风险以及应对

1、存在收益不稳定的风险。

余额宝的收益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其每天会根据市场具体情况而发生变化,就像余额宝最开始问世时,其收益高达6%,但是截止到目前,余额宝的收益已经降到了3%以下,甚至有时候还不如银行存款利息高,因此现在很多人也觉得投资余额宝并不是很划算。

2、有可能出现挤兑的风险。

余额宝是可以随存随取的,使用起来特别方便,但是这种情况也只限于市场稳定的情况,如果市场一旦出现余额宝大量的负面信息,大家都开始提现。

那么这个时候就会出现挤兑,余额宝可能就没有足够的资金在第一时间将所有的提现金额全部进行兑付,这个时候就会出现不能立即到账的情况。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和思路

1.3.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2.1 金融创新概述

2.1.1 金融创新的概念

2.1.2 金融创新的特点

2.1.3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2.2 互联网金融概述

2.2.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2.2.2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2.2.3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3.1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3.1.1 支付方式

3.1.2 金融产品

3.1.3 营销渠道

3.1.4 金融机构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3.2.1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2.2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3.2.3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3.3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3.3.1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3.3.2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4.1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4.1.1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4.1.2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4.2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4.2.1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4.2.2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4.2.3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4.3 监管原则

4.3.1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4.3.2 兼顾市场与国家

4.3.3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4.3.4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4.3.5 严守监管底线

4.4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4.4.1 主体监管机制

4.4.2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5.1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5.1.1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5.1.2 余额宝的特点

5.1.3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5.2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5.2.1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5.2.2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5.2.3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5.3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5.3.1 余额宝的风险

5.3.2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5.3.3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5.3.4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余额宝论文参考文献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当前网络技术与传统金融的结合,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资金的融通、信息中介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本文通过讨论互联网金融当前所面临的风险,进而讨论从若干体系入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应对。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引言:

近几年,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金融业与互联网慢慢开始融合,并造就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物,并逐步发展起来。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也在逐渐形成。但是,需要关注的是,国内大多数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没有清晰地认识,导致对其评估和监管没有应对措施,其对国家金融体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导致诸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于是,亟待增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剖析,采取一系列措施对风险加以应对,对于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有重要意义,也能促使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以及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进而为互联网金融风险提出管理意见。

1、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其所隐含的风险也在逐渐积累,若缺失对风险准确清晰地认知,风险一旦失去控制则会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带来严重打击,本文拟对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为其有效评估和预防提供理论支撑。

1.1、操作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处于互联网的世界中,一般消费者的防范心理缺失,加之现在消费者对于流量需求较大,便促使大众网民在有免费热点的时候就会不假思索地连接,有些热点是由不法分子所建立,一旦连接成功,就会有后台监控已经连接的手机,使不法分子对消费者账户肆意妄为,所以,消费者在连接热点时务必当心。

1.2、技术风险

金融业的数字化特征是明显的一个特征,加之互联网金融与现代通信技术相互融合,其所依托的信息技术也比较复杂。首先主要是与技术层面多出状况,开发难度较大,并且开发之后的维护成本较大,维护比较耗费时间,并且技术更新换代较快,若选择了不恰当的方案,则较容易引起开发风险,若互联网金融企业选择了相对陈旧的技术方案,可能会导致业务不通畅,业务成本增加,最终被淘汰;如果出现企业技术支持与客户选择终端无法兼容,便会影响业务的开展和推进。其次,安全对于互联网金融及其重要,互联网金融依靠加密手段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如果技术遭到泄密,便会造成巨大损失。最后,互联网本身是在网络端运行,其自身复杂程度较高,如果遇到病毒侵入事件,可能会致使网络崩溃,严重者会造成体系崩溃;当数据流较大时,系统需要对多单密集的交易数据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服务器过载,导致宕机,影响平台稳定性;在传输数据过程中,一旦数据被窥探,便会影响交易的安全。

1.3、信用风险

信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必不可少的驱动因素,如果没有了信用,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将受到极大制约,其信用风险包括违约还有欺诈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模式的创新,不像传统金融有法律制度的约束和限制,当前缺乏的是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由于缺乏制裁,出现了交底的违约成本,互联网金融违约风险加大,无论是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或是其客户,都暗含着较大的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在P2P业务中表现尤为明显,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金融在传统金融领域时有发生,当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更是屡见不鲜,比如平台内部人员为一己私利采取的欺诈行为,如篡改数据。外部欺诈的行为也屡见不鲜,盗取账号、盗密码的.事情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时有发生,不管是内部或者是外部的这些欺诈,都会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将会产生失信事件和违法犯罪。

1.4、运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运营较为复杂,所面临的风险繁多,涉及面广。常见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的风险、利益协调机制缺失带来的风险。首先提及的是流动性风险,不管是传统金融或是互联网金融,保持适当的流动性都是必须的,但由于监管缺乏,互联网金融企业并不会准备充足的存款准备金,风险资产拨备制度,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突发现金流缺乏和短期负债增加,则很大可能会导致流动性风险,之前许多平台跑路的事情,诸多原因就是流动性风险导致的。其次,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客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相互作出的选择,由于信息不对称,平台运营方难以对客户资信程度作出判断,另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加上渠道不通畅,客户对于平台的信用缺乏了解,也会加大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风险也常发生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中,对于互联网金融运营企业来说,和传统金融业一样,既要保证对汇集的资金进行高效产出,也要留存一定量的资金进行资金应急,进而保证资金合理周转变得复杂,由此引发的资金平衡风险则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业务开展中,为了吸纳投资者存款,互联网金融企业常以较低风险、较高收益承诺来打广告,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是会有各种意外,导致承诺失效,投资者利益因此受损,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平台也会出现利益受损,当前尚未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极易导致矛盾。

1.5、法律监管风险

互联网金融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其自身发展,法律监管的缺乏是阻碍其良性发展的因素之一。法律法规缺失导致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间刚没多久,当前适用于传统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应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事物,互联网金融产业平台验证的制度和方法不够完善,导致监管乏力。主体资格合法性风险,当前我国出台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出台的制度不能有效制约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以及如何定义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要对其产业内部企业进行牌照制管理,都没有一定的结论,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法性风险不可以忽视。由于监管缺乏,导致的洗钱等风险,类似淘宝实名认证却依然有假货横行一样,互联网金融平台实名制也依然不能杜绝洗钱等非法行为的出现。

2、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发展很快,但是如何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评估是当下必须关注的事情,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帮助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2.1、创建互联网金融普识体系

互联网金融到今天这个程度,许多民众已经知道这个事物并已经亲身接触,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随意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缺乏必要的认识,进而导致其风险意识弱化,因此,应当加强宣传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互联网金融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但是它的属性与功能并未改变,和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并无多大区别,支付、投资仍是其主体功能,并未跨越现有金融体系的范围,所以,应当最先普及互联网金融的知识给广大民众,让其对互联网金融有个清晰地认识。再者,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也有待提高,不管是平台还是平台客户,需谨慎行事,很多投资者一心只想高收益,把自己许多资产投向互联网金融相关平台,几乎没多少人能洞察背后的风险,不懂得投资切忌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盲目信任一个平台,一方面错失了其他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也将自己的资产回收风险加大。最后,应当提升诚信度,提高平台与客户之间的诚信度,坚持诚信原则,方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稳中向好。

2.2、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产生的事物,具备一定的网络属性,作为其准入门槛之一的技术风险较高,表现在技术选择、技术支持,及其系统的安全性,都有较高的风险,所以,有必要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无论是设备如硬件、还是软件,或是通信技术等,都需要减少对外国产品的依赖,提高网络安全,再者,增强网络防护,加强网络环境净化,努力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运行机制,优化用户身份认证体系,防止不法分子入侵,进行数字认证识别为交易的双方提供保障。

2.3、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信用风险也是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尤其是在征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迫在眉睫。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应增强内控,建立风控机制和团队,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的发证;另外,提高个人信用,完善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将个人信用评级机制引入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促使其发展稳中向好;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平台应当与传统金融机构数据共享,传统金融机构的数据库中有个人征信记录,资源互通,以便更好服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客户自身。

2.4、建立并健全互联网技能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业务运营的风险,当下需要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平台和企业应当搜集有效信息,建立机制保证信息相关可靠及时完整,为客户提供信息保障;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谨防互联网金融平台滥用客户资金,最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方的监管,防止风险波及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而给客户带来损失。

2.5、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和法律体系

互联网金融发展快速,导致政策出台的节奏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当前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较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走在法律边缘,所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法律体系显得十分迫切。首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行业进入门槛,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其次,在现有传统金融法律法规基础上,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将互联网金融监管有效纳入其中;最后,切实保护消费者全意,有效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3、结语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业相互融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驱动金融创新的力量。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错综复杂,相关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要。有关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任重道远,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细致,更加合理的评估,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发展更有保障、更有活力、更有前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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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智祥.浅析互联网金融在企业资金管理中的应用[J].中国商论,2019(22).

[4]董昀,李鑫.中国金融科技思想的发展脉络与前沿动态:文献述评[J].金融经济学研究,2019(05).

[5]余雪扬,孙芳,王伟.后整治时期完善我国P2P网贷行业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研究——一个制度供给视角的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12).

[6]罗艾筠,李慧敏.风险防范视域下对股权众筹的法律思考[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9(12).

浅谈新经济下网店与实体店的矛盾与互利共赢论文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渠道不断拓宽的同时还带动了网店的批量涌现和成功运营,这让实体店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与影响。下面由学术堂为大家整理出一篇题目为“新经济下网店与实体店的矛盾与互利共赢”的电子商务论文,供大家参考。

原标题:新经济背景下网店与实体店的发展现状和矛盾

摘要: 随着科技的不断创新,经济发展逐渐走向了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渠道不断拓宽的同时还带动了网店的批量涌现和成功运营,这让实体店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与影响。文章简述了网店和实体店面的发展史,并列举了两者产生的典型矛盾,通过分析矛盾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运用各种功能补偿以及整合营销的方式来缓解和消除两者冲突,使两者做到互利共赢。

关键词: 电子商务;网店;实体店;矛盾;互利共赢

自2014年以来,全国多地出现“关店退租”现象。继关闭济南门店后,百货业巨头百盛了关闭了位于江苏常州的新北门店,这已是近2年内百盛关闭的第6家门店。李宁实体店已经关掉1800多家,未来三至五年全国有近80%的书店将关门,服装店、鞋店有近30%将关闭。半年报显示,多家A股上市百货公司业绩亮红灯,其中南宁百货净利润同比下降达52.97%,杭州解百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达44%,广州友谊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滑23%.电子商务大潮冲击下,百货商场越来越有沦为“试衣间”的尴尬。

1新经济的特征及内涵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互联网不断发展,我国甚至全球的经济形态就一直处于一种急剧的变化中。这种变化直接导致了我们需要面对的矛盾现象日益增加。例如,科技的飞速进步,改变着我们对市场经济微观主体边界的认识;在线虚拟空间的网络性,改变着人类沟通的方式;企业间的关系不再是市场经济制度下的竞争关系,随着各国之间的经济活动依存度的提高,一种以合作为本,竞争为辅的新型伙伴企业关系渐渐显露头角。

为了能够确切地描绘这个瞬息万变的新时代,“新经济”应运而生。新经济的四点特征,即信息化(信息技术逐步改造传统产业的过程)、知识化(知识在价值创造活动中的中心地位凸显)、人本化(社会经济活动越来越以客户的需求为重)、全球化(资源配置遍及全球)。

而且新经济的这四种时代特征不是单一存在的,它们之间有一种内在的循环属性,人本化的形成被信息化和知识化推动着,而其又在向全球化方向发展,与此同时,全球化的`不断加速直接导致了知识价值不断实现和信息技术的逐步发展,从而实现了知识化和信息化的推动。

2网店及实体店的发展

2.1网店及实体店的含义

所谓网店,顾名思义就是网络商店(虚拟店铺),它其实是电子商务的一种形式,它能够让人在网上浏览图片的同时,对图片所展现的物品进行实际的购买,并且通过多种多样的在线支付手段进行支付完成整个交易过程的网站。但在实际生活中,网店大都使用各种大型网络贸易平台来完成交易如天猫、拍拍、易趣等。这主要是因为,个人制作电子商务站点需要较高的前期投入和技术含量。

实体店是网络购物兴起后出现的名字,它与网络店铺相反,网络店铺是虚拟的,而它则是真实存在的。在电子商务出现之前,实体店是传统产品的销售终端。实体店是借助一定的硬件设施建立起来的,它的地点相对固定并以盈利为目的。它的商品既能是实物,也能是虚拟商品(如翻译,充值卡等服务)。

2.2网店与实体店的发展现状

2.2.1网店的发展

网店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模式不断改变着人们的购物方式,被广大消费者所青睐。但网店产生的初衷其实并不是为了进行网上贸易,只是为了展示产品,从而让浏览者对所浏览的物品有更全面的认知。

但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网店也有了显着地改善,它从一开始的单一的网上产品展示,逐步演变成一种不仅仅可以用来展示商品,还可以让浏览者进行实际购买行为。

网店来源于电子商务,因此它的发展也离不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从1999年发展至今实属不易,总的来说,在过去的10多年中,中国电子商务经历了起步期(1999年)、冰冻调整期(2000-2002年)、恢复回暖期(2003-2005年)、高速发展期(2006-2008年)、转型升级期(2009年至今)。

以马云创立的阿里巴巴集团为例:马云在1999年和18名同事用50万元成本创立阿里巴巴,一路艰难发展到2002年开始盈利,在2003年谋求改变成立淘宝网,2004年发布支付宝。在2005年,淘宝宣布个人开店免费,这大力地推动了网店的发展,并为淘宝打下了夯实的群众基础,不得不说,马云走的每一步,日后看来都堪称绝妙。2011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将淘宝网分拆为三个独立的公司:淘宝网、淘宝商城和一淘,以更精准和有效地服务客户。2012年淘宝商城正式改名天猫,以实现在之前利益切割之上更为独立的品牌切割。将现有阿里巴巴集团子公司的业务升级为阿里国际业务、阿里小企业业务、淘宝网、天猫、聚划算、一淘和阿里云七个事业群。要重视的是这一年爆发了线上与线下的价格战,电商渠道对传统渠道的冲击和替代逐步显现。

2013年淘宝余额宝业务开创了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先河,也给移动电子商务开辟了一个新的入口---移动金融。值得一提的是在2013年11月11日“购物狂欢节”,阿里巴巴支付宝成交额超过350亿元,2014年达到600亿元。可以说,电子商务的快速崛起,扩大了就业和内需,带动了物流金融宽带基础设施发展,促进了零售批发、加工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并推动了城镇化的发展。

2.2.2实体店近年来的发展

相比网店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相反,实体店的发展态势则较为惨淡,2008年的经济危机使众多小商家都选择结束实体店的经营。因为在高额的库存金额和租金负担以及金融危机的重创下,经营实体店想要盈利对商家来说更是难上加难。

当然,实体店也有发展较为优秀的,他们拥有愈发成熟的信息技术与物流的支持,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传统门店的得以蜕变。它们发展主要通过“开源”和“节流”.“开源”就是让门店变成物流基地。这个比较典型的就是必胜客最早兴起的HS服务,现在肯德基也开始了这项服务,具体来说比如加班订餐:人们可以在午饭下班后到门店去看到实物并且咨询,而上班时间以网络和电话为平台发生购物行为的。这不仅仅扩大了辐射区,同时由于其传统的能够让顾客看到真实商品,购物氛围以及实体店使得顾客产生的信任感等一个都没有被弱化,更加促进了销售。

“节流”就是让门店变成展示中心。以大型电器店苏宁、国美为代表,门店主要是用于商品展示,并且从中分离出了仓储的业务。门店面积缩小后,租金成本直接降低,相应的装修与维护成本也降低,继而发生连锁反应,需要的运营人员数量也会相应的减少,因此整体成本低了。

虽然通过“开源”和“节流”,实体店可以产生比传统情况下不可想象的投资回报,扩大发展空间。但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下,实体店面对沉重的固定成本,越来越多的客户被分流到电子商务公司的情形,压力倍增。

3在新经济下网店与实体店间涌现的矛盾

3.1“超低价格战”

在电子商务平台上,几乎所有商品都要比实体店的价格低,幅度少则八九折,多则过半。网店打出低价来吸引客户,同种商品销售网店为抢客流量会给予相同、甚至更低的折扣。在低价环境下实体店被动不堪,与网店的矛盾不断升级。

3.2“网店试衣间”

越来越多的买家在实体店感受实物,记下货号,然后在网店上以较低的价格购买,经常见在商场试衣服却在淘宝下单;到国美选电器却在京东下单……实体店提供售前服务,却没有任何收益,成为了网店的免费体验店。

3.3“资源竞争”

生产商、批发商相对于实体零售商具有更多的资源,为了在短期内提高销售额,他们利用自己掌握的价格优势,发出网络团购订单,短期内成团销售,其数量之大,挤占实体店的客户资源和利润空间。

3.4“品牌信誉消磨”

网上销售地域广,经销商良莠不齐,网络监管不到位,商品质量、售后服务难以有保证。用户网络购物后,在无法采用传统外包装加印标识、代码区分供货商等手段鉴别的情况下,必然将责任归咎于品牌本身,影响到品牌实体店声誉和市场份额。面对电子商务咄咄逼人的挑战,如何协调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之间的冲突,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难题。

4在新经济下网店与实体店间的矛盾剖析和互利共赢

4.1矛盾剖析

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冲突由于商业平台改变而产生,本质上是网络销售与传统销售之间的市场占有矛盾,同种或同类商品销售商不能协同而发生敌对性行为。究其原因,分为主观客观两点。

第一,主观上一些厂商和经销商没有多平台下的行销政策,也没有应急渠道管理手段,在传统营销方式和价格控制无法奏效的情况下,会导致失控。一是厂商管控政策和手段欠缺。通常情况下,厂商为了保持商品销售的活跃度,会主动在经销商内制造竞争,以竞争刺激渠道成员拓展机会,使市场趋于理性。而网络销售绕过传统经销商,这决定同一商品在网店销售与实体销售具有悬殊的竞争力,导致分销中的过度竞争,厂商的传统层级管理与价格控制手段,会因对经销商自发网上销售行为无法奏效而引起市场混乱,影响实体店的销售。二是经销商对渠道变动预期不足。面对网路销售带来的乱价和窜货,经销商没有处理经验可循。网络销售的低价打乱了经销商价格控制,经销商对渠道关系变动没有足够的预期,没有可行的预案的情况下,面对电子商务的冲击,实体渠道的抗风险能力及自我发展能力将不断下降。

第二,客观上市场资源有限、成本支出不同。一是资源的重叠与争夺。顾客资源上,网络对传统顾客没有天然区隔,在更强大的价格吸引下,传统顾客渐渐转移为网络用户。商品资源上,网络对于售出的产品没有严格的限制,而市场产品的有限性,导致了商品资源的重叠。二是经营成本的差异。网店能低价经营,而实体店不能低价,否则就无法解决租金、人员成本和经销商的利润。网店的低成本低价格冲击传统价格体系,这种固有的成本矛盾是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自身难以调和的。

4.2共赢前提

面对网店与实体店的诸多矛盾,问题不可能在一时之间都得到解决,但两者之间却可以在完善自身不足的情况下,两者共谋发展。

第一,对于网店来说,完善网站商品信息,保证顾客购物安全性,提高店铺信誉,留住老顾客,提供优秀的售后服务,更有利于网店的发展。纵观淘宝、天猫客流量高的店铺,都能为顾客提供充分信息,贴心的服务,满意的购物。

第二,对于实体店来说,资金充足的店家不拘泥于一店一铺,可以大力发展使店铺连锁化,提高品牌效应,通过“开源”和“节流”降低门店运营成本;资金较少的门店则可以开展各种活动,用适宜的价格,优秀的服务,留住老顾客,发展新顾客,提高业绩。

第三,当网店和实体店都得到完善后,两者可以进行整合营销,在良好的市场环境下,两者合作,线上线下共同发展,达到双赢目的。

4.3共赢方案

无论是网店还是实体店,各有利弊,电子商务具有信息、物流高效的优势;实体店的售后服务和维权更有保障,谁也不会取代谁,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在两者发展都得到提高的前提下,想要更好的发展,就要做到合作,在规范体系的引导下达到双赢的效果。

4.3.1矛盾一解决方案:网店销售、实体店体验,各取所长,合作营销

以用户为导向,在订单和价格处理上持双赢的思路。订单上,运用网络良好的互动性进行产品、品牌宣传、传递信息、获取订单;价格上,严格统一定价或者区别价格,统一定价把网店与实体店的价格差异缩小到可以被忽略的程度,通过网络订购和实体店配送相结合,统一价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方式;区别价格的情况下,按网络订单销售额按区域,计入经销商的累积销售额中,重新分配利益,或者划分经销商区域配送、售后服务等工作,按订单额的比例返利,解决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利益分配问题,创造让大家都满意的价格。

4.3.2矛盾二解决方案:专属定制,错位经营,市场多元化

经销的批量性,使得市场的产品样式单一重复,随处可见。开发专门用于网络销售商品,错位促销。专属商品只在网上销售,电子商务和实体销售采用各自的竞争策略,由企业做总体战略控制;面向消费市场,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定制化的专属服务,采取买赠、捆绑立减、现金返利、限时单品特卖、赠送饰品等服务,迎合网络用户购物追求低价格的心理期望,解决价格冲突,又保证与网上同类商品相比具有竞争力。同时开拓多元化增值领域,有个性就怕客户不来“试”.

4.3.3矛盾三解决方案:将电子商务定位为实体销售的补充,整合利用

电子商务虽然方便、价格实惠,但是与实体销售相比,传统实体店提供的消费体验非常重要。实体店可以开展促销活动,如发放优惠券,吸引用户凭优惠券在当地实体店购买可获得相应实惠,扩大销售覆盖面,拉抬实体店的人气;店铺会员制,给成为会员的顾客以更多的优惠,更为全面的服务。利用薄利多销原则,既能保住客户资源,又能收获利润。即便网上开展团购,也不用害怕客户的流失。

4.3.4矛盾四解决方案: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差异化,强化品牌地位

通过差异化设置,平衡因货品重复而产生的矛盾,可以共同维护品牌形象和地位以各自平台商品和服务创造更多顾客,而非争夺顾客。将网络作为处理实体店库存商品的销售渠道。实体店作为高端店,高质高价,网店作为低端店,用于处理实体店的库存或过季商品,把实体店滞销的库存商品拿到线上来扫贷,减轻品牌库存压力。根据产品生命周期划分定位销售平台。产品投入期时,选择在网络上试销或限量版产品展示,此时购买者多是前卫的品牌忠诚者;当产品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时,转入到实体店作为正价新品销售,此时的购买人群是理性的消费者,他们更注重亲身体验;衰退期时,再转入网上低价出货。不同的销售方式对应不同的购买人群,既保证了品牌信誉又强化了市场份额。

5结论

综上所述,新经济下的市场,是网店与实体店相结合的市场,网店以实体店为支撑,实体店以网店为扩展,两者合作,着眼于用户“购物是否便利”,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规划渠道结构,安排不同层级、不同平台经销商的利益格局,对电子商务与实体销售进行战略布局,引导两个平台间利益平衡,优势互补,整合可用资源,使其互相促进,“和谐”发展。二者联合才能实现互利双赢,得到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熊爱珍。中国电子商务下的“新经济”发展[J].经营管理者,2011(8)。

[2]薛凤。网店与实体店联合发展探析[J].市场论坛,2013(5)。

[3]牛全保,邹英杰。网店与实体店的渠道冲突探索[J].管理学刊,2012(2)。

[4]罗娟。淘宝双十一2013年350亿2014年600亿:四大武器发力[EB/OL].(2013-11-12)。

[5]吴馆长,盛婷。一个从业者眼中的未来的零售业态:电商、便利店、体验店[EB/OL].(2014-11-28)。

[6]乔艳荣。电子商务与网络营销的关系研究[J].中国市场,2014(19)。

[7]王强。电子商务时代市场营销的新策略研究[J].中国市场,2015(14)。

支付宝对新经济模式的影响论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跟论文打过交道吧,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写起论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支付宝对新经济模式的影响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支付宝对新经济模式的影响论文

摘要: 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网络技术的发展,有力推动了我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支付宝作为一种方便、快捷和安全的网络支付手段,能够为买卖双方和银行之间提供技术保障和信用担保,有效满足交易双方的信用需求。支付宝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银行服务的部分空白,对新经济模式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就关于支付宝对新经济模式发生产生的具体影响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 支付宝;新经济模式;发展;具体影响

对于网上交易而言,其难点主要就是如何保障网上支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而支付宝的出现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一般而言,支付宝既不属于银行,也不属于交易双方,其不仅能够对交易中损失的一方提供等额的赔偿,还能够及时监控交易后的支付情况[1]。支付宝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在电子商务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能够极大影响新经济模式的发展。

1、支付宝概述

1.1支付宝的发展

支付宝作为当前网络支付的主要手段,首先在淘宝网中推出,并于2004年从淘宝网中独立,其在2012年用户已超过8亿,交易峰值达到200亿。支付宝与大多数商家进行合作,其服务的范围涉及较为广泛,包括B2C、航旅机票以及生活理财等方面,能够对电子商务交易中出现的资金安全问题加以解决。

1.2支付宝与网络支付的关系

支付宝作为资金支付平台,其受银行的监管,主要是在安全的网络环境中进行交易,有效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但是其属于相对独立的机构。对于支付宝的模式而言,买家主要是在网络上选购自身满意的商品之后,利用第三方提供的账户,在相应的平台上支付货款[2]。同时第三方通知买家将商品加以发送出去,买家收货后加以验货,合格后通过第三方将货款转发至买家账户中,从而保证交易的顺利完成。而网络支付属于电子支付形式,其是在互联网的基础上借助网上银行系统,确保买卖双方的金融交换,有效实现卖方、金融机构和买方之间的清算、流转和现金支付等。

2、支付宝对新经济模式发展产生的具体影响

2.1支付宝的发展状况

对于支付宝的发展状况而言,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支付宝的影响力不断增强。苏宁易购和网上1号店等均能够进行支付宝的同名登录活动,支付宝用户在这些网站上进行购物时,可通过支付宝账户直接登录,这样既能够促进支付宝优化数量的增加,还能对网站的注册环节加以省略。随着支付宝影响力的增强,其在市场中占据的份额比重日趋增大,并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二是余额宝对银行的冲击作用。对于用户转入资金而言,余额宝的资金收益要明显高于银行,并且其收益率也超过银行的活期存款,能够保证用户随时消费,具有一定的便捷性和灵活性。基于余额宝的优势,其降低了银行的资金业务量,并且因支付宝的快捷操作,大部分银行客户开始将资金转入到支付宝中,影响了银行的业务。

2.2支付宝带来的挑战

首先冲击了传统经营模式。由于支付宝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物力和人力等成本越来越低,商品的几个也趋于透明化,极大冲击了传统的经营模式。一般情况下,人们在现实中对产品进行选购时,往往会在网上对产品的信息加以搜索,而网上产品的价格与成本价较为接近,这会使得传统经营者压力增加,降低传统经营模式的盈利[3]。因此传统企业可以积极宣传自身品牌,利用网络营销手段降低成本,将传统经营模式和电子商务模式相结合,从而实现自身的长远发展。其次不利于法律的完善。支付宝作为一种网络支付手段,其主要是借助网络平台实现卖方、中介和卖方之间的资金流通,而在这个过程中网络安全尤为重要。如果hacker入侵了中介平台,将可能泄露客户的相关资料,使得客户产生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账户的盗用也会对个人财产和个人隐私的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相关支付平台应积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对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加以配合,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支付平台用户应设置具有较高安全系数的密码,禁止登陆可能影响支付账户和电脑安全性的网站,不能下载具有威胁性的软件,这样才能有效保障支付账号的安全。虽然我国出台了《电子支付指引》等一系列法规,但是网络支付仍然存有不足,因此我国应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惩涉事人员和涉事hacker。最后减少了市场实际的货币资金。由于支付宝具有安全性和高效性的特点,人们开始通过网络手段进行购物,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电子支付的资金量,减少了现金流通量,降低了基础货币的地位。基于这种现状,国家应颁布和实施新的货币政策,有效防止因基础货币衰减而产生的经济危机。

2.3支付宝推动了新经济模式的发展

支付宝推动了新经济模式的发展,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了解:一是促进了网络电子银行的发展。支付宝通过与网络实体电子银行进行合作,利用支付宝平台,有效实现支付宝和银行之间的转账,并借助余额宝中的银行接口,积极与网上银行进行资金的交易。支付宝的`使用,能够对银行的结构加以优化,改变银行的服务模式。二是开创了新型的网络支付模式。支付宝能够对交易双方进行全方位记录,从而预防交易中诚信缺失现象的出现,为资金纠纷问题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随着支付宝等额理赔制度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B2B营销模式在新经济模式中的地位与作用,提升了支付宝的诚信度,促进了电子商务的长远发展。三是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支付宝具有增值服务功能,能够为用户的支付业务和退款业务提供便利条件,便于交易双方的系统分析和适时查询,提高电子商务的诚信度,促进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支付宝也对网络媒体宣传、网络销售等营销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综上所述,支付宝的应用虽然极大冲击了传统的经济模式,减弱了其优势,但是其能够开创新型的网络支付模式,促进了网络电子银行和电子商务的良好发展。随着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电子商务的发展将更为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利于实现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拓展阅读: 支付宝支付的调研报告范文

一、支付宝的介绍:

支付宝(alipay),即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由阿里巴巴公司于2004年创办。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其致力于为中国电子商务提供“简单、安全、快速”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

支付宝最初作为淘宝网公司为了解决网络交易安全所设的一个功能,该功能为首先使用的“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由买家将货款打到支付宝账户,由支付宝向卖家通知发货,买家收到商品确认后指令支付宝将货款放于卖家,至此完成一笔网络交易。后来,为顺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支付宝于2004年12月独立为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支付宝公司从2004年建立开始,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大步。

目前除淘宝和阿里巴巴外,支持使用支付宝交易服务的商家已经超过46万家;涵盖了虚拟游戏、数码通讯、商业服务、机票等行业。

二、支付宝的申请过程

一、登录支付宝网站

1、进入支付宝网站,点击"注册"按钮,如果图片有不显示的,请刷新一下。

2、输入注册信息,请按照页面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否则会导致您的支付宝账户无法正常使用。注意:支付宝账户分为个人和公司两种类型,请根据自己的需要慎重选择账户类型。公司类型的支付宝账户一定要有公司银行账户与之匹配。

3、正确填写了注册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支付宝会自动发送一封激活邮件到您注册时填写的邮箱中。

4、登录邮箱,点击邮件中的激活链接,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5、激活成功,支付宝注册成功,即可体验网上安全交易的乐趣。

二、登录淘宝网站

1、进入淘宝网()主页后,点击淘宝首页右上角蓝色字体的"免费注册",页面显示新会员注册页面,根据提示填写基本信息,包括:会员名、密码、邮箱等信息,其中*号为必填项目。

2、淘宝激活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支付宝账户,点击"登录支付宝",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3、或者登录淘宝的注册邮箱,点击邮件中的激活链接,激活您注册的支付宝账户。

4、点击激活链接,进入支付宝网站页面,输入与注册淘宝账户时设置的登录密码,点击登录。

5、输入注册信息,请按照页面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否则会导致您的支付宝账户无法正常使用。

6、点击"保存并立即启用支付宝账户"以后即激活成功。

三、支付宝的购物操作流程:

1、成交以后,买家将款项付给支付宝;卖家这时候拿不到钱的。

2、支付宝会通知卖家:买家已付款,等待卖家发货;

3、卖家发货,并将发货凭证通知支付宝;支付宝会通知买家:卖家已发货,等待买家确认,并将发货凭证号码告诉买家;

4、买家收到货,无误,向支付宝确认收货,并同意支付宝将款项转给卖家。这时候,卖家才能收到货款。

如果买家收不到货,或者货品跟描述不符,他就可以向支付宝申请退款,结束交易。这样,就避免了买家上当的陷阱。

四、支付宝的业务优势

“支付宝卡通”就是将您的支付宝账户与银行卡连通,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就可直接在网上付款,并且享受支付宝提供的“先验货,再付款”的担保服务。一个账户可申请多个支付宝卡通,还可以在支付宝网站上查询银行卡中的余额。支付宝卡通的优势:

1、简单:付款只需1个密码,不需要开通网上银行;

2、安全:账户证书和手机短信实时通知账户资金变动;

3、开店:开通激活后,当天就能在淘宝开店,实现您创业的梦想;

4、方便:单笔付款限额最高达5000元;在支付宝网站随时查询银行卡内余额。

5、实时提现:开通招行卡通,实时提现,随提随到。

6、费用低廉:相对于其他的银行卡,邮政的银行卡都是免年费,免卡费的!对于"多卡族"而言绝对是有吸引力的!右图为邮政与淘宝合作的银行卡!

五、调查总结

通过利用网络资源和各种文献资料开展针对支付宝的使用及业务流程的研究与调查,使我更加深入的对支付宝有了全面的了解。作为国内领先的独立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始终以“信任”作为产品和服务的核心,这样不断以技术的创新带动信用体系完善的理念和价值观,不仅从产品上确保用户在线支付的安全,同时让用户通过支付宝在网络间建立起相互的信任,为建立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迈出了非常有意义的一大步。

可以这么说,支付宝交易是互联网发展过程中一个创举,也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余额宝论文外国文献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和思路

1.3.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2.1 金融创新概述

2.1.1 金融创新的概念

2.1.2 金融创新的特点

2.1.3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2.2 互联网金融概述

2.2.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2.2.2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2.2.3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3.1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3.1.1 支付方式

3.1.2 金融产品

3.1.3 营销渠道

3.1.4 金融机构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3.2.1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2.2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3.2.3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3.3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3.3.1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3.3.2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4.1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4.1.1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4.1.2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4.2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4.2.1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4.2.2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4.2.3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4.3 监管原则

4.3.1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4.3.2 兼顾市场与国家

4.3.3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4.3.4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4.3.5 严守监管底线

4.4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4.4.1 主体监管机制

4.4.2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5.1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5.1.1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5.1.2 余额宝的特点

5.1.3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5.2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5.2.1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5.2.2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5.2.3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5.3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5.3.1 余额宝的风险

5.3.2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5.3.3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5.3.4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研究中小企业融资要参考的英文文献英文图书和期刊类文献:[1]Allen N.Berger,Gregory F.Udell,“Relationship Lending and Lines of Credit inSmall FirmFinance,”Journal of Business,Vol.68,no.3.(1995),pp.351-381.[2]Aghion,P.,Incomplete contracts approach to financial contracting,Review ofEconomics Studies,1992,Vol.59,p473-494.[3]Albertode,M.&JulioPindado.Determinants of capital structure:new evidencefrom Spanish Panel data[J].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2001,(7):77-99.[4]A.N.Berger,N.H.Miller,M.A.Petersen,R.G.Rajan,J.C.Stein,2001,“DoesFunction Follow Organizational Form?Evidence from the Lending Practices ofLarge and Small Banks”,Board of Governors of Federal Reserve SystemWorking Paper.[5]Azam,J.P.,B.Biais,M.Dia and C.Mauriel.Informal and Formal Credit Marketsand Credit Rationing in Cote D’Ivoire,Oxford Review of Economic Policy,2001,17(4),520-532.[6]Bernanke,B.S.,M.Gerler.Inside the Black Box:The Credit Channel ofMonetary Policy Transmission[J].Journal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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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额宝论文的参考文献

你这问的太深奥了!

摘 要 :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目前包括我国在内的市场经济体的新兴业态,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创新发生,并且不断冲击着原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和互联网社会。以华尔街为代表的金融行业从业者不断地创造出适应于社会发展需要、投资者需求的各种各样的金融产品。当世界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之后,乘着互联网技术的东风,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起来。互联网金融可以泛指一切运用互联网技术、运用互联网虚拟社区来实现传统资金中介作用的行为。就我国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主要出现在以下领域:第一,支付方式;第二,金融产品;第三,产品销售渠道;第四,金融机构本身。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脚步;第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只多不少;第三,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较低,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而我国目前面临着传统金融监管效率不高,互联网金融监管盲点颇多的尴尬局面。为此应当建立起以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兼顾市场与国家;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借鉴成熟监管经验;严守监管底线思维等原则,设置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具体规则。余额宝——作为我国目前最新、最火热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其法律性质应当是一种新型的互联网基金。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内容,并且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所以尽管余额宝还面临着货币基金的市场风险、互联网的安全风险等等一系列风险,但是我们还是应该要宽容、甚至扶持它的发展。为此,应当设置适用于余额宝的存款保险制度;纳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选择备付金银行,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同时需要加强我国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本文除引言与结语外共分四章。

第一章论述了金融创新和互联网之间的关系,主要论述了互联网成为了金融创新的一个加速器,互联网也是金融发展的一个全新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金融创新可以独立于传统的金融行业发生。主要论述了金融创新的概念和特点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和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金融参与的主体应当进行划分,主要区分为三类: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企业,从事互联网金融的金融企业以及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第二章论述了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包括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模式归纳、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以及监管的一般理论和国外经验。本章节重点论述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这些特征构成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定对象。

第三章论述了我国目前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重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现阶段金融监管现状,提出我国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机制的五大原则和具体机制设计。

最后一个章以余额宝的发展现状和监管作为内容,主要考察了余额宝的发展历程和法律属性,通过对于余额宝创新能力的分析,结合上文论述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制的具体构建,提出了余额宝的法律规制建议。

关键词: 互联网 金融创新 监管 法律规制

Abstract

Internet of Finance is a new industry among the world including China. A large numberof financial products have occurred through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have begun to impactthe existing financial regulatory system and all the Internet community. Wall Street, therepresentative of the financial industry, constantly create these wide ranges of financialproducts for the demands of investors and improve the social development. When the worldgoes into the age of the Internet, the Internet of Finance flourishes. Internet of Finance meansevery action which can play the role of financial intermediary through Internet technology. InChina,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the method of payment; the financialproducts; product sales channels; the financial institutions themselves. Compared to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the risks of Internet of Finance lie in those fields: first, theregulatory can’t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Second , the Internet of Financerisks are bigger than traditional ones; third, the development in China is slow. The country iscurrently facing the dilemma which means traditional financial regulatory is not so effective,and there is a vacuum of Internet of Finance regulatory. In order to end this situation, weshould build a regulatory system, based on the principles including efficiency and fairness,safety, bottom line of thinking, etc.

Yu E Bao, a money-market fund promoted by Alipay rewrites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of China's fund industry, changes the way of financial products sales, and injects Internetfactors into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sector. We should take it more carefully and make aseries of regulatory which includes some details and some kind of Macro regulations.

In addition to this introduction and conclusion altogether is divided four chapters.

The first chapter discuss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the Internet,mainly discusses the Internet becomes an accelerator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 new field inthe Internet is financial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Internet technology and Internet thinking,financial innovation can be independent of the traditional financial industry. Mainly discussesthe concept and characteristics of financial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Internet an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participation main body. Notable is the subject of Internetfinancial participation should be divided, divided into three major categories: engaged in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enterprise, 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financial enterprises andengaged in Internet Financial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The second second chapter discusses the Chinese Internet financial status, riskcharacteristics, including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pattern of Internet financialsupervision, as well as the general theory and foreign experience. This chapter mainlydiscusses the risk characteristics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particularobject of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in china.

The third chapter discusses China's current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analyzes the legal dilemma and institutional obstacl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supervision, putsforward five principles of design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mechanism ofour country and the specific mechanism.

The last chapter in the development and regulation of balance treasure as content,mainly inspects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legal attribute of balance treasure, through theanalysis of balance treasure innovation ability, combining the concrete construction discussedabove Interne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f legal regulation ofbalance treasure.

Keywords: Internet Financial innovation Supervision Legal supervision

目 录

摘 要

Abstract

1 引 言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和思路

1.3.2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2 金融创新和互联网金融

2.1 金融创新概述

2.1.1 金融创新的概念

2.1.2 金融创新的特点

2.1.3 创新金融产品的财产性质

2.2 互联网金融概述

2.2.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2.2.2 互联网金融的参与主体

2.2.3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3 我国的互联网金融

3.1 互联网创新的模式

3.1.1 支付方式

3.1.2 金融产品

3.1.3 营销渠道

3.1.4 金融机构

3.2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

3.2.1 互联网金融监管无法跟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3.2.2 互联网金融风险比传统金融机构更大

3.2.3 互联网金融向纵深发展的动力不足

3.3 金融监管一般理论

3.3.1 创新和监管的竞赛关系

3.3.2 监管的外国经验——来自东西方的版本

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

4.1 法律困境与制度障碍

4.1.1 互联网金融的安全问题既是基本问题也是复杂问题

4.1.2 互联网金融的金融问题是核心问题也是最难以解决的问题

4.2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

4.2.1 互联网金融创新模仿痕迹明显

4.2.2 金融创新监管机制对金融创新回应慢

4.2.3 金融监管机制的发展不够成熟

4.3 监管原则

4.3.1 兼顾效率与公平、安全

4.3.2 兼顾市场与国家

4.3.3 兼顾金融因素与互联网因素

4.3.4 借鉴成熟监管经验

4.3.5 严守监管底线

4.4 监管机制的具体内容

4.4.1 主体监管机制

4.4.2 辅助监管机制

5 余额宝创新的法律规制

5.1 余额宝的法律属性

5.1.1 余额宝的发展历程

5.1.2 余额宝的特点

5.1.3 余额宝的法律关系

5.2 余额宝的创新价值

5.2.1 余额宝改写了中国基金业的发展方向

5.2.2 余额宝改变了金融产品的销售方式和功能

5.2.3 余额宝给传统金融业注入互联网因素

5.3 余额宝的法律规制

5.3.1 余额宝的风险

5.3.2 余额宝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5.3.3 美国的“余额宝”监管模式借鉴

5.3.4 我国余额宝法律规制的建议

结 论

参考文献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

在学习和工作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论文是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研究的手段。你写论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及其防范措施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当前网络技术与传统金融的结合,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实现资金的融通、信息中介服务等新型业务模式。本文通过讨论互联网金融当前所面临的风险,进而讨论从若干体系入手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应对。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

引言:

近几年,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金融业与互联网慢慢开始融合,并造就了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产物,并逐步发展起来。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也在逐渐形成。但是,需要关注的是,国内大多数机构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没有清晰地认识,导致对其评估和监管没有应对措施,其对国家金融体系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导致诸多社会不和谐因素。于是,亟待增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剖析,采取一系列措施对风险加以应对,对于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有重要意义,也能促使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本文对互联网金融的表现形式以及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进而为互联网金融风险提出管理意见。

1、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其所隐含的风险也在逐渐积累,若缺失对风险准确清晰地认知,风险一旦失去控制则会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带来严重打击,本文拟对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进行分析,为其有效评估和预防提供理论支撑。

1.1、操作风险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消费者处于互联网的世界中,一般消费者的防范心理缺失,加之现在消费者对于流量需求较大,便促使大众网民在有免费热点的时候就会不假思索地连接,有些热点是由不法分子所建立,一旦连接成功,就会有后台监控已经连接的手机,使不法分子对消费者账户肆意妄为,所以,消费者在连接热点时务必当心。

1.2、技术风险

金融业的数字化特征是明显的一个特征,加之互联网金融与现代通信技术相互融合,其所依托的信息技术也比较复杂。首先主要是与技术层面多出状况,开发难度较大,并且开发之后的维护成本较大,维护比较耗费时间,并且技术更新换代较快,若选择了不恰当的方案,则较容易引起开发风险,若互联网金融企业选择了相对陈旧的技术方案,可能会导致业务不通畅,业务成本增加,最终被淘汰;如果出现企业技术支持与客户选择终端无法兼容,便会影响业务的开展和推进。其次,安全对于互联网金融及其重要,互联网金融依靠加密手段确保数据完整和准确,如果技术遭到泄密,便会造成巨大损失。最后,互联网本身是在网络端运行,其自身复杂程度较高,如果遇到病毒侵入事件,可能会致使网络崩溃,严重者会造成体系崩溃;当数据流较大时,系统需要对多单密集的交易数据进行处理,可能会导致服务器过载,导致宕机,影响平台稳定性;在传输数据过程中,一旦数据被窥探,便会影响交易的安全。

1.3、信用风险

信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必不可少的驱动因素,如果没有了信用,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将受到极大制约,其信用风险包括违约还有欺诈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属于金融模式的创新,不像传统金融有法律制度的约束和限制,当前缺乏的是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由于缺乏制裁,出现了交底的违约成本,互联网金融违约风险加大,无论是对于互联网金融平台或是其客户,都暗含着较大的违约风险。违约风险在P2P业务中表现尤为明显,对整个行业造成了恶劣影响。金融在传统金融领域时有发生,当然,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更是屡见不鲜,比如平台内部人员为一己私利采取的欺诈行为,如篡改数据。外部欺诈的行为也屡见不鲜,盗取账号、盗密码的.事情在互联网金融交易中时有发生,不管是内部或者是外部的这些欺诈,都会给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一定的冲击,将会产生失信事件和违法犯罪。

1.4、运营风险

互联网金融运营较为复杂,所面临的风险繁多,涉及面广。常见如流动性风险、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的风险、利益协调机制缺失带来的风险。首先提及的是流动性风险,不管是传统金融或是互联网金融,保持适当的流动性都是必须的,但由于监管缺乏,互联网金融企业并不会准备充足的存款准备金,风险资产拨备制度,如果互联网金融企业突发现金流缺乏和短期负债增加,则很大可能会导致流动性风险,之前许多平台跑路的事情,诸多原因就是流动性风险导致的。其次,是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客户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相互作出的选择,由于信息不对称,平台运营方难以对客户资信程度作出判断,另外由于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披露机制不完善加上渠道不通畅,客户对于平台的信用缺乏了解,也会加大市场选择的风险。资金平衡风险也常发生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中,对于互联网金融运营企业来说,和传统金融业一样,既要保证对汇集的资金进行高效产出,也要留存一定量的资金进行资金应急,进而保证资金合理周转变得复杂,由此引发的资金平衡风险则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业务开展中,为了吸纳投资者存款,互联网金融企业常以较低风险、较高收益承诺来打广告,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是会有各种意外,导致承诺失效,投资者利益因此受损,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业务关联的第三方平台也会出现利益受损,当前尚未形成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极易导致矛盾。

1.5、法律监管风险

互联网金融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其自身发展,法律监管的缺乏是阻碍其良性发展的因素之一。法律法规缺失导致的风险,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间刚没多久,当前适用于传统金融的法律法规还不足以应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事物,互联网金融产业平台验证的制度和方法不够完善,导致监管乏力。主体资格合法性风险,当前我国出台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制度和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出台的制度不能有效制约互联网金融的良性发展,以及如何定义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要对其产业内部企业进行牌照制管理,都没有一定的结论,所以,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合法性风险不可以忽视。由于监管缺乏,导致的洗钱等风险,类似淘宝实名认证却依然有假货横行一样,互联网金融平台实名制也依然不能杜绝洗钱等非法行为的出现。

2、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的对策

互联网金融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前提下发展很快,但是如何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评估是当下必须关注的事情,现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帮助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2.1、创建互联网金融普识体系

互联网金融到今天这个程度,许多民众已经知道这个事物并已经亲身接触,但是由于缺乏专业知识,随意对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缺乏必要的认识,进而导致其风险意识弱化,因此,应当加强宣传互联网金融相关知识。互联网金融虽是在互联网上进行,但是它的属性与功能并未改变,和传统金融的业务模式并无多大区别,支付、投资仍是其主体功能,并未跨越现有金融体系的范围,所以,应当最先普及互联网金融的知识给广大民众,让其对互联网金融有个清晰地认识。再者,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认识也有待提高,不管是平台还是平台客户,需谨慎行事,很多投资者一心只想高收益,把自己许多资产投向互联网金融相关平台,几乎没多少人能洞察背后的风险,不懂得投资切忌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盲目信任一个平台,一方面错失了其他的投资机会,另一方面也将自己的资产回收风险加大。最后,应当提升诚信度,提高平台与客户之间的诚信度,坚持诚信原则,方能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稳中向好。

2.2、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

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平台产生的事物,具备一定的网络属性,作为其准入门槛之一的技术风险较高,表现在技术选择、技术支持,及其系统的安全性,都有较高的风险,所以,有必要构建互联网金融网络安全体系。无论是设备如硬件、还是软件,或是通信技术等,都需要减少对外国产品的依赖,提高网络安全,再者,增强网络防护,加强网络环境净化,努力保障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运行机制,优化用户身份认证体系,防止不法分子入侵,进行数字认证识别为交易的双方提供保障。

2.3、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

信用风险也是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尤其是在征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构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迫在眉睫。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应增强内控,建立风控机制和团队,从源头上减少风险的发证;另外,提高个人信用,完善国内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将个人信用评级机制引入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促使其发展稳中向好;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及平台应当与传统金融机构数据共享,传统金融机构的数据库中有个人征信记录,资源互通,以便更好服务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客户自身。

2.4、建立并健全互联网技能运营风险管理体系

互联网金融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业务运营的风险,当下需要建立健全运营风险管理体系,相关平台和企业应当搜集有效信息,建立机制保证信息相关可靠及时完整,为客户提供信息保障;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谨防互联网金融平台滥用客户资金,最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合作方的监管,防止风险波及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而给客户带来损失。

2.5、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和法律体系

互联网金融发展快速,导致政策出台的节奏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当前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导致较多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走在法律边缘,所以,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法律体系显得十分迫切。首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加强监管,进一步提高行业进入门槛,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其次,在现有传统金融法律法规基础上,充分考虑互联网金融发展实际,将互联网金融监管有效纳入其中;最后,切实保护消费者全意,有效维护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

3、结语

作为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金融业相互融合的产物,互联网金融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驱动金融创新的力量。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来的问题错综复杂,相关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需要。有关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研究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任重道远,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全面细致,更加合理的评估,才能使互联网金融发展更有保障、更有活力、更有前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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