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是在cnn上找到的。Alibaba is not the Amazon of ChinaSeptember 16 HONG KONGForget what you've read, Alibaba is NOT "the Amazon of China."The analogy has been used widely as Alibaba prepares for its IPO. But it is only partially accurate, and masks big differences in business models.Sure, Alibaba (BABA) and Amazon both do business on the Internet. They both enable consumers to buy huge volumes of goods without stepping foot in a store. And both have a stranglehold on their home markets.But that's pretty much where the similarities end. Unlike Amazon (AMZN, Tech30), Alibaba does not own most of the items sold on its platforms, it does not maintain massive distribution centers, and it has only a fraction of the 132,000 employees on Amazon's books."Amazon and eBay are e-commerce companies, and Alibaba is not an e-commerce company," Alibaba co-founder Jack Ma said last year. "Alibaba helps others to do e-commerce. We do not sell things."The point Ma was trying to drive home is that Alibaba excels at connecting buyers and sellers. Alibaba is not the seller.Related: Meet four kings of Alibaba's online retail empireThe company's largest digital marketplace -- Taobao -- allows consumers to buy goods directly from small businesses. Tmall, Alibaba's other major shopping marketplace, connects larger brand retailers to consumers.Alibaba makes money on Taobao by selling advertisements and search placement to retailers (kinda like Google (GOOG)). The company takes a commission from the larger retailers that operate on Tmall (think eBay (EBAY, Tech30)).The model means that Ma doesn't have to obsess over keeping prices low the way Amazon founder Jeff Bezos does.Related: Should you buy Alibaba shares?The structure also makes Alibaba more of a pure Internet play, a trend reflected in the company's bottom line. Compared to Amazon, Alibaba's revenue is small (but growing faster). And investors are salivating over the company's much higher profit margins.Investors have also been enticed by Alibaba's success at building what Ma calls an Internet "ecosystem."The network of services allows consumers to move seamlessly between the company's online retail marketplaces and mobile apps used to process payments, buy movie tickets, call a taxi or invest in a money market fund. Alibaba even has a corporate cousin in the logistics business that handles most of the shipments generated on Tmall and Taobao.Related: 7 things Alibaba users can doIn the end, Alibaba's biggest strengths may stem from overcoming broader problems in China's retail sector.Ma has said that e-commerce in the U.S. is about transferring an existing business onto the Internet (think Amazon and books)."E-commerce in the U.S. is like a dessert. It's just supplementary to your main business," Ma said. "In China, because the infrastructure of commerce is [so] bad, e-commerce becomes the main course."What will happen when Alibaba and Amazon find themselves fighting for the same consumers? Here they are similar: expect both founders to come out swinging."Lying behind the massive allure of the capital market, there is unparalleled ruthlessness and pressure," Ma wrote in a letter to employees earlier this year. "In this market, only a small number of outstanding enterprises can maintain a gallop."By Charles Riley September 16, 2014 00:54AM EDT
Financial order and financial development,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imbalances, lack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 financial crisis, the United States is an important reason. In addition, the financial ecology, also contributed to the financial crisis to develop in depth. Eco-financial nature, reflecting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financial elements of the value of the organic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is not just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financial crisis, the crisis in the loan-to-time shown by the deterioration of social credit, lack of supervision of the market confusion, asymmetric information , The risk of moral hazard, and so is the ecological problems of the financial performance of major. 中文大意: 金融秩序与金融发展、金融创新失衡,金融监管缺位,是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此外,金融生态中的问题,也助长了金融危机进一步向纵深发展。金融生态本质上反映了金融内外部各要素之间有机的价值关系,美国金融危机不仅仅是金融监管的问题,次贷危机中所表现出的社会信用恶化、监管缺失、市场混乱、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正是金融生态出现问题的重要表现。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经济学人:加拿大的住宅市场Finance and Economics; 财经;Canada's housing market; 加拿大的住宅市场;Time for a bigger needle; 该出手时就出手;The latest attempt to prick a bubble;戳破泡沫的最新举措;经济学人:Canada's reputation for financial regulation is starry. Its banksgot through the crisis unscathed. According to Moody's, a ratings agency, Royal Bank of Canadasits alongside HSBC and JPMorgan Chase in the top tier of global banks. And Canadianpolicymakers are old hands at pulling “macroprudential” levers of the sort now in vogue amongrich-world central banks.加拿大的金融监管一向广受赞誉。它的银行业在这场危机中做到了独善其身。根据评级机构穆迪的报告,加拿大皇家银行与汇丰银行以及摩根大通同列,跻身全球银行界的第一梯队。同时,加拿大的政策制定者也是运用宏观审慎政策的老手,这一政策如今也常被其他富国的央行使用。But questions still nag. Some say that Canada's banks are flattered by a huge indemnity offeredby 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 (CMHC), a public institution that insures mortgages witha loan-to-value ratio of more than 80%. CHMC's book grew to 567 billion Canadian Dollar(557 billion Dollar) in 2011, up from 345 billion Canadian Dollar four years earlier. And Canada'shousing market looks very frothy on some measures: The Economist's analysis of price-to-rentratios suggests that Canadian properties were about 75% above their long-run “fair value” in thefirst quarter of 2012 (see chart). Although less than 0.5% of CHMC's mortgages are in arrears, such exuberance is a worry. The central bank recently labelled housing as “the most importantdomestic risk to financial stability in Canada”.但是,仍有问题缠身。部分人士认为,加拿大的银行被加拿大抵押和住房公司(CMHC)提供的巨额补偿金美化了,CMHC是一家为贷款估值比率超过80%的抵押贷款提供保险的公共机构。在2011年,CHMC的抵押贷款额从四年前的3450亿增长到了5670亿加元(合5570亿美元)。并且,从一些指标来看,加拿大的房地产充斥着泡沫:《经济学人》以房价租金比所做的分析显示,在2012年第一季度,加拿大的物业价格高出它们的长期公允价值75%。纵然仅有低于0.5%的CHMC抵押贷款存在拖欠的情况,但这样的繁荣仍让人忧虑。最近,央行也冠以楼市 “危及加拿大金融稳定性的最大国内隐患”。Repeated efforts by policymakers to take the heat out of housing have not had a noticeableeffect. So on June 21st Jim Flaherty, the finance minister, had another go, his fourth in fouryears. Some of the new measures were cosmetic. Buyers of homes worth more than 1m Dollarhave been able to get mortgage-default insurance from CMHC with a downpayment of only 5%. In practice, it is hard to find buyers in this bracket who do not have lots of equity in their homes. But after July 9th mortgages for homes of this value will not be eligible for CMHC coverage.政策制定者们给楼市降温的不断尝试并无明显成效。于是,在6月21日,加拿大财长吉姆·费拉逖,在四年来第四次出台了一些新举措。新措施中的一些不过是表面功夫。价值过百万美元住宅的买主能得到由CMHC担保的债务违约保险以及首付仅付5%的优惠待遇。而事实上,很少有这类购房者在购房时不以大量自有资金支付价款的。不过,在6月9日之后,这类住宅将不再适用于CMHC的保险范围。Other measures have more teeth. The maximum amortisation period for a mortgage will now be25 years, down from 30. That should hurt demand: last year about 40% of new mortgages werefor terms longer than that. Refinancing a home will be allowed only up to 80% of its value, downfrom 85%. Homebuyers will have to demonstrate their housing costs are no more than 39% oftheir gross household income. On top of Mr Flaherty's measures, the Office of the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anada's banking regulator, slapped a loan-to-value limitof 65% on borrowing against home equity.其他那些则更为有力。抵押贷款最长还贷期限如今将从30年降低至25年。这势必将减少需求:去年约有40%的新贷款的期限是超过25年的。允许的房屋再融资的上限从房屋价值的85%降至只有80%。购房者还须证明他们的住房支出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39%。费拉逖的举措中,紧随其后的是,加拿大的银行监管部门,联邦金融机构监督办公室,将贷款和自有资金间的贷款估值比率的限制猛降至65%。Craig Alexander, the chief economist for TD Financial Group, estimates all this will be theequivalent of about a 1% rise in mortgage rates for most homebuyers. He believes that willproduce a slow unwinding of the housing market. If he is right, and Mr Flaherty's variousinterventions avoid the collateral damage that would be caused by an actual interest-rate rise, Canada's admirers will have another thing to swoon over.多伦多道明银行金融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克雷格·亚历山大估计,所有这些措施对于购房者而言将等同于抵押贷款利率上升1%。他认为这将促使房产市场缓慢回归。如果他的观点正确,并且费拉逖的各种干预手段能够避免可能引发实际利率上升的附带伤害,那么如此一来,加拿大的崇拜者们又将有一个可以津津乐道的话题了。
引起华府注意的是他们未能揭示安隆公司日渐糟糕的财政状况的程度以及未能在其爆发以前的数月内揭示其对那些能源公司的恶化步伐(或速度)。What's gotten Washington's attention is their failure to uncover the extent of Enron's weakening financial condition and the pace at which they downgraded the energy trader in the months prior to its implosion.
Financial order and financial development, innovation and financial imbalances, lack of financial supervision, financial crisis, the United States is an important reason. In addition, the financial ecology, also contributed to the financial crisis to develop in depth. Eco-financial nature, reflecting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financial elements of the value of the organic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is not just financial supervision and financial crisis, the crisis in the loan-to-time shown by the deterioration of social credit, lack of supervision of the market confusion, asymmetric information , The risk of moral hazard, and so is the ecological problems of the financial performance of major. 中文大意: 金融秩序与金融发展、金融创新失衡,金融监管缺位,是美国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 此外,金融生态中的问题,也助长了金融危机进一步向纵深发展。金融生态本质上反映了金融内外部各要素之间有机的价值关系,美国金融危机不仅仅是金融监管的问题,次贷危机中所表现出的社会信用恶化、监管缺失、市场混乱、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正是金融生态出现问题的重要表现。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Chinese pour savings deposits into stock market2007-05-14 09:47:19 [ Big Normal Small ] CommentSHANGHAI, May 12 (Xinhua) -- More than 70 billion yuan (9.1 billion U.S. dollars) was transferred from savings accounts in Shanghai to stock trading accounts in the first four months of this year, the Shanghai branch of 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 estimated on Saturday.In April alone, RMB-denominated savings deposits with Chinese banking institutions decreased by 8.5 billion yuan (1.1 billion dollars)."Given the continuous bullish stock market, the diversion of savings deposits will persist for a good while yet," said an official with the Shanghai branch of the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Shanghai is far from being an exception. The craze has challenged banking service facilities in some areas.In Changsha, capital city of central China's Hunan Province, a lady surnamed Wei found tens of thousands of yuan of her money deposited at a local outlet of the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failed to be transferred when she was in a hurry to buy in stocks at around 9 a.m. on April 30, the last trading day before the week-long May holiday. Her money was safe but the bank's computer crashed due to an overload of transfer requests.A similar cases occurred again with the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hangsha branch on May 8, the first trading day after the holiday. Company sources said the bank is testing new computer servers with a larger operating capacity.The heavy inflow of funds, strong corporate profits, and double-digit economic growth have helped drive up the key Shanghai index by more than 51 percent this year after it soared 130 percent last year.In the first trading week after the May Day holiday, the combined market value of the two bourses on the Chinese mainland swelled by 4.97 percent from April 30 to 16.89 trillion yuan (2.2 trillion dollars).Investors dived into the robust capital market. It is reported that on May 8, the first trading day after the weeklong holiday, the two bourses recorded the opening of 421,831 new stock trading accounts, including 368,400 accounts for the A-share market. This brought the total number of stock trading accounts on the two exchanges to 94.37 million.According to a monthly report jointly produced by Shanghai Securities Journal and Shenyin Wanguo Securities, in April alone a record 250 billion yuan (32.5 billion dollars) was added to the capital ready for stock trading, bringing the total on the A-share market to 980 billion yuan (127.3 billion dollars).The investment spree has aroused concern from the industry watchdog.In a notice released on Friday, China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 (CSRC) urged stock exchanges, securities dealers and related authorities to educate investors about the risks of stock market investment.These institutions must make investors understand that stock markets are risky and they should be cautious in entering the market, especially those who use all their savings or pawn their apartments for loans to invest in stocks, the notice said.
经济学人:加拿大的住宅市场Finance and Economics; 财经;Canada's housing market; 加拿大的住宅市场;Time for a bigger needle; 该出手时就出手;The latest attempt to prick a bubble;戳破泡沫的最新举措;经济学人:Canada's reputation for financial regulation is starry. Its banksgot through the crisis unscathed. According to Moody's, a ratings agency, Royal Bank of Canadasits alongside HSBC and JPMorgan Chase in the top tier of global banks. And Canadianpolicymakers are old hands at pulling “macroprudential” levers of the sort now in vogue amongrich-world central banks.加拿大的金融监管一向广受赞誉。它的银行业在这场危机中做到了独善其身。根据评级机构穆迪的报告,加拿大皇家银行与汇丰银行以及摩根大通同列,跻身全球银行界的第一梯队。同时,加拿大的政策制定者也是运用宏观审慎政策的老手,这一政策如今也常被其他富国的央行使用。But questions still nag. Some say that Canada's banks are flattered by a huge indemnity offeredby 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 (CMHC), a public institution that insures mortgages witha loan-to-value ratio of more than 80%. CHMC's book grew to 567 billion Canadian Dollar(557 billion Dollar) in 2011, up from 345 billion Canadian Dollar four years earlier. And Canada'shousing market looks very frothy on some measures: The Economist's analysis of price-to-rentratios suggests that Canadian properties were about 75% above their long-run “fair value” in thefirst quarter of 2012 (see chart). Although less than 0.5% of CHMC's mortgages are in arrears, such exuberance is a worry. The central bank recently labelled housing as “the most importantdomestic risk to financial stability in Canada”.但是,仍有问题缠身。部分人士认为,加拿大的银行被加拿大抵押和住房公司(CMHC)提供的巨额补偿金美化了,CMHC是一家为贷款估值比率超过80%的抵押贷款提供保险的公共机构。在2011年,CHMC的抵押贷款额从四年前的3450亿增长到了5670亿加元(合5570亿美元)。并且,从一些指标来看,加拿大的房地产充斥着泡沫:《经济学人》以房价租金比所做的分析显示,在2012年第一季度,加拿大的物业价格高出它们的长期公允价值75%。纵然仅有低于0.5%的CHMC抵押贷款存在拖欠的情况,但这样的繁荣仍让人忧虑。最近,央行也冠以楼市 “危及加拿大金融稳定性的最大国内隐患”。Repeated efforts by policymakers to take the heat out of housing have not had a noticeableeffect. So on June 21st Jim Flaherty, the finance minister, had another go, his fourth in fouryears. Some of the new measures were cosmetic. Buyers of homes worth more than 1m Dollarhave been able to get mortgage-default insurance from CMHC with a downpayment of only 5%. In practice, it is hard to find buyers in this bracket who do not have lots of equity in their homes. But after July 9th mortgages for homes of this value will not be eligible for CMHC coverage.政策制定者们给楼市降温的不断尝试并无明显成效。于是,在6月21日,加拿大财长吉姆·费拉逖,在四年来第四次出台了一些新举措。新措施中的一些不过是表面功夫。价值过百万美元住宅的买主能得到由CMHC担保的债务违约保险以及首付仅付5%的优惠待遇。而事实上,很少有这类购房者在购房时不以大量自有资金支付价款的。不过,在6月9日之后,这类住宅将不再适用于CMHC的保险范围。Other measures have more teeth. The maximum amortisation period for a mortgage will now be25 years, down from 30. That should hurt demand: last year about 40% of new mortgages werefor terms longer than that. Refinancing a home will be allowed only up to 80% of its value, downfrom 85%. Homebuyers will have to demonstrate their housing costs are no more than 39% oftheir gross household income. On top of Mr Flaherty's measures, the Office of the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anada's banking regulator, slapped a loan-to-value limitof 65% on borrowing against home equity.其他那些则更为有力。抵押贷款最长还贷期限如今将从30年降低至25年。这势必将减少需求:去年约有40%的新贷款的期限是超过25年的。允许的房屋再融资的上限从房屋价值的85%降至只有80%。购房者还须证明他们的住房支出不超过家庭总收入的39%。费拉逖的举措中,紧随其后的是,加拿大的银行监管部门,联邦金融机构监督办公室,将贷款和自有资金间的贷款估值比率的限制猛降至65%。Craig Alexander, the chief economist for TD Financial Group, estimates all this will be theequivalent of about a 1% rise in mortgage rates for most homebuyers. He believes that willproduce a slow unwinding of the housing market. If he is right, and Mr Flaherty's variousinterventions avoid the collateral damage that would be caused by an actual interest-rate rise, Canada's admirers will have another thing to swoon over.多伦多道明银行金融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克雷格·亚历山大估计,所有这些措施对于购房者而言将等同于抵押贷款利率上升1%。他认为这将促使房产市场缓慢回归。如果他的观点正确,并且费拉逖的各种干预手段能够避免可能引发实际利率上升的附带伤害,那么如此一来,加拿大的崇拜者们又将有一个可以津津乐道的话题了。
金融学分析论文范文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下面是我精心整理的金融学分析论文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摘要:
自从2002年行为金融学家Kahneman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以后,国内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不断涌现。就当前我国证券投资者行为的行为金融学研究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作了展望。
关键词:
行为金融学;有限套利;羊群行为
行为金融学(BehavioralFinance)是金融学的最新研究前沿,它突破了传统金融学“理性人”、完全套利和EMH的假设,从投资者的实际决策心理出发,重新审视主宰金融市场的人的因素对市场的影响,使研究更接近实际。该理论在上世纪80至90年代得到迅速的发展。行为金融学家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Kahneman获得2002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从而使得这一理论受到全球金融界的关注。
国外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引起我国学者的高度重视,1999年北京大学刘力教授在《经济科学》第三期发表的《行为金融理论对效率市场假说的挑战》一文,是我国最早系统介绍行为金融理论的文章。2002年行为金融学被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肯定后,国内掀起了行为金融学介绍和研究的热潮。2003年11月29日,在南京大学举办了全国首次行为金融学与资本市场学术研讨会,将国内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推向了高潮。
1、对投资者的心理研究
金晓斌、唐利民(2000)统计分析显示,在影响股市异常波动的因素中政策性因素是最重要的因素,其影响远大于市场因素、扩容因素、消息因素和其他因素。孙培源、施东晖(2002)通过对1992-2002年初上海股市52次异常波动的分析表明,由政策性因素引起的异常波动达30次之多,而且当月出台的政策对该月的股价波动具有显著的影响,直接影响投资者入市的意愿和交投的活跃程度,中国个体证券投资者存在政策依赖性偏差。利好政策的颁布导致在相当长的交易周期内投资者交易频率明显上升,加剧了投资者的过度自信倾向,而利空政策出台却导致在较长的交易周期内投资者的交易频率大幅度下降,表现出较强的过度恐惧心理。这种强烈的“政策依赖”倾向是中国证券市场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现象。张华庆(2003)认为中国证券投资者的行为有明显的过度反应的倾向,而深层次的根源是投资者的.种种心理偏差,其结果将导致市场会对信息或政策的反应超过应有的幅度,加剧了市场的波动性,导致市场风险的放大。这些心理偏差包括过度自信、过度乐观、赌博心理、暴富心理、从众心理以及过度恐惧心理。
2、对投资者有限套利行为的研究
现代金融理论普遍认为,当金融资产的价格存在误定时,众多的“理性套利者”就会在相应低估的资产上“做多”,而在高估的资产上“做空”,不但可以最终消除价格误定,而且可以获得无风险利润,从而使市场保持有效性。应该说套利机制是金融市场的重要机制,套利行为的存在具有“价值发现”的功能,它推动着资产价格向基本价值的回归。但是,中国的证券市场有以下特征:信息的获得是有成本的;信息的传递存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差异,交易者并不能同时获取信息;交易者的行为是存在着差异的,并非都是理性的;交易者所持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因此,机构投资者凭借优势,往往扮演着理性套利者的角色,而个人投资者却因先天不足沦为噪声交易者。张华庆(2003)认为,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当理性套利者进行套利时,不仅要面对基础性因素变动的风险,还要面对噪声交易者非理性预期变动的风险。在噪声交易者的影响下,不但理性套利者的收益将受到影响,甚至会导致越来越多的基金经理放弃原来奉行的成长型或价值型投资理念,在某种程度上蜕化为“追逐热点、短线运作”的投资方式。
3、对投资者羊群行为的研究
“羊群行为”(HerdingBehavior)是信息连锁反应导致的一种行为方式,当个体依据其它行为主体的行为而选择采取类似的行为时就会产生“羊群行为”。换而言之,当“羊群行为”产生时,个体趋向于一致行动,即所谓的“赶潮流(Bandwagon)”,这时个人往往放弃自己所掌握的信息和信号而附和他人的行为,虽然他们所掌握的信息和信号,按理性分析可能显示他们应采取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行为。宋军、吴冲锋(2001)使用个股收益率的分散度指标,使用市场公开的价格数据,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发现我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程度高于美国证券市场的羊群行为程度,在市场收益率极低时的羊群行为程度远远高于在市场收益率极高时的羊群行为程度,这个结果可以用期望理论中决策者对于损失、收益的不同态度来解释。孙培源、施东晖(2002)根据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建立了较为灵敏的检验羊群行为的回归模型,并据此对我国股市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在政策干预频繁和信息不对称的严重的市场环境下,我国股市存在一定程度的羊群行为,并导致系统风险在总风险中占有较大比例。从投资运作层面来看,羊群行为将削弱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效果,特别是在市场发生大幅度涨跌时,通过多元化投资分散风险的效果将极为有限。就政策层面而言,羊群行为意味着投资者的买卖决策并非基于理性的决策过程,因此股价极有可能偏离其均衡价值,从而破坏了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常志平(2002)采用横截面收益绝对差(CrossSectionalAbsoluteDeviationofReturns,CSAD)方法,对我国股票市场是否存在“羊群行为”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在上涨行情中,我国深圳证券市场与上海证券市场均不存在“羊群行为”;但在下跌行情中,深圳证券市场与上海证券市场均存在“羊群行为”。并且深圳证券市场比上海证券市场具有更多的“羊群行为”。张华庆(2003)指出“羊群行为”对中国证券价格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羊群行为”者往往抛弃自己的私人信息追随别人,这会导致市场信息传递链的中断;如果“羊群行为”超过某一限度,将诱发另一个重要的市场现象——过度反应的出现,使中国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下降;所有“羊群行为”的发生基础都是信息的不完全性,因此,一旦市场的信息状态发生变化,如新信息的到来,“羊群行为”就会瓦解,这意味着“羊群行为”具有不稳定性和脆弱性。
4、行为金融学在我国的应用性研究展望
4.1对实证研究结果的应用
从以上可以看出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存在一定的非理性,而且市场也不是完全有效的。如何克服这些非理性,使投资者能在并非完全有效的市场生存,是市场参与者最想解决的问题之一。
4.2对参与者的心理学实证研究
从以上可以看出针对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学实证研究,一般还是基于行为金融学的旧有框架中的心理学理论,今后的研究应该更多地结合中国文化、国情或者利用更多心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只有这样的研究才更适合中国的现实。
4.3在金融产品的设计和销售上的应用研究
随着我国的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入,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金融产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销售变得也越来越重要。其实,人们对于经济学和心理学相结合的研究最早就是从消费者心理学开始的,隶属于市场营销学中的消费者行为学是一门理论系统完整的科学。其中对消费者的调查、研究方法完全可以借鉴与行为金融学的实证方法相结合用以来研究金融产品的购买者的行为,根据投资者的不同偏好来设计金融产品,制定营销战略,从而为金融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打出一片新天地。
参考文献
[1]金晓斌,唐利民.政策与股票投资者博弈分析[J].海通证券研究报告,2000.
[2]宋军,吴冲锋.基于分散度的金融市场的羊群行为研究[J].经济研究,2001,(11).
[3]孙培源,施东晖.基于CAPM的中国股市羊群行为研究——兼与宋军、吴冲锋先生商榷[J].经济研究,2002,(2).
[4]常志平.基于上证30及深圳成指的我国股票市场“羊群行为”的实证研究[J].预测,2002,(3).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议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在改进货币资源的配置、服务农业和农村建设,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与更加高效的运行,切实防范与控制金融领域的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具有相当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以及行政干预色彩,因为也就导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仅仅是在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调整,但是并没有对制度体系以及核心内容实施全面而深入的变革,导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实施正确而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组织的风险,而且还能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更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快速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1)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不够齐全,显得系统性不够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条款,同时,监管的内容过于简单,大大落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没有采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导,对于高利贷仅仅按照传统社会上的公德意识来加以制约,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在构成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之中的各项规范性法规之中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太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 (2)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够强。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对于市场准入、市场督查、市场退出等均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监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权利资源,而且还应当更加公平地安排权利资源,从而实现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权利实施平等性保护。缺少公平正义目标的金融市场并非是现代金融市场,而脱离开正义理念的金融监管法制并非是现代法制所倡导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农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体现出对于民间资本以及非公行的漠视与不公。笔者觉得,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均为社会资本中不一样的形式,而是应当分别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农村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应当积极促进而且体现出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之形成与发展,而不是为保护少数市场主体所具有的特殊利益。 (三)忽略甚至漠视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权利 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把金融问题看作是经济发展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看作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对于民生保障这类问题的考虑不够周到,甚至会为了金融之稳定而选择牺牲公民自由融资之权利。尽管我国政府己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村资金之供给,但是这些基本上均为具体手段层面上之改革,整个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产生根本性转变。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在监管法律体系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产生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在总量上的不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着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资本外流,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金融在供给上的能力,同时也造成了弱势农村群众在金融资源上获得之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的金融供给上有所不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取得新的发展,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层次,能够提供显着差异性金融服务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以至于造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种类相待单调,难以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对于金融服务具有多样化与多层次之需求,进而造成农民群众无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进一步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属于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权力对于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主要是运用金融监管法制调整与规范加以实现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监管绩效和金融监管立法之健全完善与否、质量优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之中的趋势性要求,从而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l)要及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制体系,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强化可操作性,并且对有关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对不适应条款加以废除或者进行修订。 (2)要依据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监管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 (3)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以及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兼顾实效性、操作性与相应前瞻性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维护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权利的实现 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权中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与保障我国公民的存在权与发展权,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金融之本质在于为民众的生产与生活提供资金领域的融通,切实保障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主体和利益变得愈来愈多元化,大量公民进入到市场中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因为资金也就成为人们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融资实质上己成为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融资权成为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显着不均衡与不合理的条件,各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得到融资显得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村工商业者在资金的需求上从未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也就具备了更加突出的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之功能。就这一意义而言,监管制度能够严格地限制甚至几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之存在,全面惩罚私自放贷人员。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之本质是为各位公民的融资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或者压制资金上的流动。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 (1)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 (2)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 (3)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受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造成的影响,我国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如今正面临着愈加复杂的形势。如今,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承担着维护我国整体金融形势稳定的重要任务,而且还将履行切实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赓乏这一重大挑战,这就需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2 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服务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时等优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以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为依托,利用网络支付的金融服务形式,在我国获得了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额度、规模在逐年递增,而且服务的层次也在不断得以拓展,如企业的市场资金管理均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务领域。木文将剖析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基于反洗钱风险的防控目标来探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理论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定义 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交易商业行为的交易而存在,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独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两方之间信任度较低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之间的交易服务,在实际运营上,购方付款后相关款项首先“寄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货方发货,而后在购方收到货物且无任何纠纷异议的情况下以通知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供货方账户。第三方支付多依附于电子商务活动,以合作银行信用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问题。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现状 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几种代收代付服务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存在于一些产品销量较人、信誉较好的企业,主要以预付卡业务的形式存在,通过系统终端处理第三方支付服务交易。在盈利模式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润源主要来白手续费和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手续费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制定分利标准。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提高市场份额,甚至处在亏损经营状态,而我国又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业动用客户备付金开展其他商业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探索扩展利润源的经营模式,但就当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处在价格竞争、服务质量、增值服务费等方面的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还未形成明确且稳定的新利润源。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洗钱风险分析 (一)网络支付的隐秘性造成的监管难度 诚然,互联网的兴起为支付服务带来了巨人的便利,且使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得以上升,但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资金转移与直接汇款的支付方式相比,在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未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审核机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匿名交易是较为容易的,这就很容易越过银行系统的身份审核监管体系,难以追溯交易资金的来源,给洗钱行为敞开了缝隙,在洗钱案件的查证过程中,一些虚拟物品的交易很难实现准确求证,交易过程较为隐秘,一些犯罪分子可以将赌博、贩毒等非法资金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洗自”。 (二)交易记录的不完整导致查证困难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运作的过程中,出于客户信息安全的考虑,一般通过网络密钥对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保护。但是在对洗钱案例的监控和查证过程中,多采用跟踪交易记录的方式来进行,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用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护机制增加了案件查证难度。其次,通过网络交易,交易平台难以完全掌控交易的地点、时间等信息,使得交易记录信息有限,增加了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开展反洗钱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是基于反洗钱为目的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针对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现的洗钱犯罪行为在法律责任追究上难度较人,法律法规的滞后是第三方支付市场反洗钱监控与查处难度人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的专门性法律,但是此法与我国刑法中均未涵盖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相关监管内容。 三、建议 (一)基于反洗钱为目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 首先是源头管理,抬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金融监管机构要在牌照发放环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信息系统建设、客户信息审核软硬件等方面的审查要严格开展,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从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减小反洗钱案例查处的难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白身对客户身份信息、资信状况、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审核和信息收集能力,从而有效配合相关机构对反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交易主体也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各方要合作建立一个有反洗钱监管机构参与审阅的信息系统,保障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从而在案件发生时能够收集完善的证据。第三方支付企业应不断完善反洗钱检测系统,加强技术能力,提高平台对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二)加强反洗钱技术队伍建设 不仅要在反洗钱监管部门建立一支具有专业信息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还需要第三方企业能够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对反洗钱犯罪行为的敏感性,并拥有健全的支付业务知识和反洗钱技术知识,能够有能力及甲-发觉可疑交易信息,形成对洗钱行为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备付金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行为主要依托银行进行资金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商业银行是备付金的实际管理者,故此,商业银行应该完善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制度,对备付金进行实时监测,利用白身的信息优势,对备付金账户各种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将违规操作反馈至金融监管机构,形成对交易风险的及时预警。 猜你喜欢: 1. 本科金融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2. 金融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金融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4.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5. 金融毕业论文免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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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当前金融专业硕士课程体系的问题论文
一、引言
专业硕士又被称为应用型硕士,是国家近年来大力推广的一种硕士类型。随着经济和教育水平的发展,对于专业硕士的定位认识在发生改变。作为人才培养形式,专业硕士具有和学术型硕士同样的培养水平。从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对于专业硕士的定位来看,将其定位为培养具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强调其应用性。自2009年以来,专业硕士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根据教育部的统计,2015年专业硕士的招生量基本上与学术型硕士的招生量持平。两种研究生均衡发展的研究生教育格局目前已经在中国形成。作为专业学位的一种类型,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金融专硕)建设也取得了快速发展。自2010年1月教育部设立金融硕士专业学位以来,招生单位和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截至2016年3月份,获得金融专硕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超过了100所。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将具有卓越的实践能力与扎实的专业知识培养目标在培养金融专硕的过程中得以实现,是每一个培养单位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二、金融专硕与金融学学术型硕士培养模式的差异分析
作为研究生培养模式的评价与分析,主要可以从培养目标、教学方式、课程体系建设、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展开。金融专硕的培养方式应当与学术型金融专业研究生(简称金融学硕)具有明显差别,否则其学位的设置也就失去了现实意义。作为人才培养形式,金融专硕具有和金融学硕同样的培养水平,只不过类型不同,培养的侧重有所差异。一般而言,金融专硕更加强调的是其培养方式的“实践性”突出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金融学硕更强调的是其培养方式的“理论性”,突出培养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就金融专硕而言,相对于金融学硕,其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培养目标体现出了更强的应用性
从教育部颁布的《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来看,对于金融专硕的培养目标主要定位于应用性。在培养目标中一方面要求金融专硕具有较强的金融理论知识,熟悉融资交易的技术方法、金融产品的设计与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的相关理论知识,同时要求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与政治素质,并将这种知识与技能应用到解决实际金融问题。金融专硕是一种应用型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不难看出,和其他学科的专业学位硕士一样,金融专硕更加侧重于实践应用能力培养。这种学位对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明显高于金融本科,也区别于金融学硕。为了强调与生产实际的对接,目前金融专硕的培养年限相对金融学硕而言较短,全日制金融专硕培养年限一般为2-2.5年,而全日制金融学硕的培养年限一般为3-4年。
(二)双导师制度得到普遍应用
与金融学硕的一个显著不同在于金融专硕的培养更加强调双导师制度。目前,金融学硕培养过程中主要是由校内在编导师进行指导与培养,但教育部对于金融专硕的培养,2009年发文明确指出要建立专业学位的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度。校外导师的作用更多的是体现在参与金融专硕的实习与实践,项目研究与论文的多个环节之中。全国金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在金融一线部门具有丰富从业经验的高级人才应当与校内导师共为导师,共同承担金融专硕的培养工作。
(三)案例设置与实践在课程设置中地位更加突出
从以上的培养目标差异可以看出,相对于金融学硕,金融专硕的课程设置上对于案例教学和实践环节更为注重。作为理论和实践的有效载体,案例教学有利于掌握理论知识的内涵,对于课堂气氛的调节大有裨益。通过案例教学,使得金融专硕将所学的专业知识与具体金融实例相结合,学习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同时任课教师通过案例教学获得的教学满足感也会得到加强,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最佳效果。金融专硕以后的就业领域主要集中于金融实践部门,通过加强实践环节,可以使得金融专硕在尚未完全走出校门,就可以学以致用,将专业金融知识实践化。相对应的是金融学硕更加强调对经典文献的阅读与理解,实践要求相对较低。
(四)形式的多样化在金融专硕培养中体现明显
从学位论文对比来看,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要求,金融专硕论文应当体现多样化的形式,要求金融专硕在论文中要更加紧密地结合金融实践,可以采用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形式。无论采取何种形式,主要是要体现金融专硕运用金融理论知识分析与解决具体金融问题的能力。答辩形式也可以采取多元方式,要求答辩组成员必须要有来自金融实践领域的专家^。与之相对应的,金融学硕的学位论文更突出理论性与思想性,强调方法的合理性,答辩评委来源主要是高校与科研院所。
由此可以看出,金融专硕的培养更加强调是与生产实践的结合,更加注重的是解决金融实践中具体问题的能力。对于金融专硕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非常看重的一个方面。
三、当前金融专业硕士课程体系的.问题分析
(一)课程结构不均衡,课程体系欠合理
总体来看,各个学校金融专硕的课程设置由于学校的差别而存在差别,但这种课程设计都要遵循国家的基本要求。一般来说,金融专硕的课程体系大致分为五部分: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必修环节(如读书报告、专业外语、开题报告等)、选修课、实践环节等。一般整个金融专硕的培养方案35-40学分,从课程结构来看,理论课程一般占28-35学分,实践课程只占5-8学分。从课程结构来看,实践课程明显偏少。实践能力的培养在金融专硕的培养目标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但目前这种课程设置在很大程度上与其定位不相匹配。理论研究固然重要,但金融专硕进行的不是纯粹的理论研究,而是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偏重于应用创新研究。
金融专硕课程体系的这种实践与理论的不平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融实践领域对人才培养的素质与能力要求的实现,进而直接影响到金融专硕实践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理论课程应当最终是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工具,根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规定的培养目标,金融专硕的课程涵盖金融基本理论、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金融风险管理、投资与财务分析等多个层面。由于金融产品定价和金融风险管理等课程是近年来才兴起的金融分支,因而,相应的师资队伍相对缺乏。有些高校甚至错误地认为,如果在专业学位硕士中设置这些课程,不但教学内容相对较难,而且对很多将来在金融一线工作的学生而言会显得枯燥无味,这造成了理论课程的金融实践指导性下降。
(二)教材建设滞后,配套师资支持不够
合理有效的金融专硕教材对于金融专硕的培养质量的提升非常重要。这种教材的建设应当根据金融实践与课程内容的变化而不断进行修订。由于国内金融业发展迅速,金融实践不断出现新的问题,在金融专硕的教材建设中,普遍反映出教材的更新速度与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有所脱节,满足不了学生学习的需要。在政策变化较快的证券投资、金融工程领域最新教材尤其欠缺。造成该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从教师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来看,普遍缺乏实践型老师。相当—部分教师,学习与教学的过程都完全在学校进行,对于整个金融业务的流程缺乏实践方面的认识,对新的金融创新工具与衍生产品不敏感,缺乏必要的金融实务操作能力。0同时,高校中金融专硕的任课老师往往也承担金融学硕的教学任务,两种不同类型的金融人才由同一教师承担,造成了任课教师面临实践环节知识的更新。此外,由于经费、人员编制、人员素质等问题,使得吸收金融实务操作人员担任专业课程教学还存在较多的困难。其结果就是教材更新速速变慢。二是由于金融专硕是从2011年才开始大规模发展,目前相关教材正在建设中,这需要一定的周期。在这个过程中,部分金融专硕使用的教材偏重于理论、新的金融案例不够多,与金融实践结合不够紧密。
(三)实践教学基地支撑力度不够
作为高级金融应用人才,实践教学对于金融专硕的培养质量至关重要,是其重要的培养环节,也是区分于金融学硕课程学习的重要内容。各个高校虽然在加强金融专硕的实践环节上进行了大量工作,但从目前实际实施过程中,实习基地和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仍然是远远不能满足金融专硕教学实践的需求。没有实践环节的加强,金融专硕在进入金融就业市场中竞争力就难以得到体现。现阶段,如何建立聘请校外导师的有效机制,如何实现产学研的订单式培养,按照金融市场的需求设置课程,如何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和联合培养基地,是摆在金融专硕实践教学的现实问题。
(四)课程监管与评估机制尚不健全
对于金融专硕而言,对于课程的有效评价与监管是非常重要的。现阶段,多数高校在金融专硕的课程评估体系方面是有所不足的。如在保障服务方面,许多高校还是将金融专硕培养的定位低于金融学硕,将金融专硕与金融学硕的培养方式相混淆,甚至有的高校将金融专硕作为学校创收的一个项目。在这种理念的支配下,对于金融专硕培养如何更好地符合社会的需求,如何更好地设计符合金融专硕自身特点的课程体系等都缺乏有效的监管与评价机制H。这种情况的出现将大大影响到金融专硕的培养质量。
四、基于能力框架下的金融专硕课程体系构建
(一)能力与能力框架
能力是为能够完成某项活动必要条件的各种特征综合。金融专硕的能力可以从专业能力和胜任能力的综合框架分析。专业能力是金融专硕具备的能以学习成果表现的潜在能力,如金融专业知识、金融专业技能、金融职业道德与职业态度等,是胜任能力培养的基础。胜任能力是金融专硕通过行动展示出来的在金融工作环境中能够按照一定的标准完成工作任务4。关于能力框架,相关学者的观点有所差异,如斯皮尔曼提出的智力结构的“二因素说”即G因素(一般因素)和S因素(特殊因素),而多因素理论则认为智力结构是由多因素构成的,这些单个因素形成自由组合,进而形成不同的能力。借鉴相关理论,结合当前社会对金融专硕的能力需求,本文采用多因素-能力要素模式,构建一个由知识、技能、职业价值组成的三维系统的金融专硕的能力框架。
(二)基于能力框架的金融专硕课程体系的改进
1.改进教学方法,培养创新意识。
基于目前的金融专硕教学的不足,要立足实践,合理分析学生的需求,强调多种方法的应用。
这种方法是由课堂讨论、案例教学、模拟实验、专题讲座等多方法所构成的系统。这些将大大提升金融专硕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1)加强案例分析。
为了达到与金融学硕不同的培养目标,在金融专硕的专业课程讲授过程中,要进一步强化案例教学。在案例教学中,突出金融理论在金融实践的应用,收集典型金融案例与相关视频资料进行案例储备。同时,将案例教学应用到金融专硕中,可以按照案例-分析-引导-解决的模式与课堂讲授内容相互交映。这种方式的案例教学与传统的金融学硕的案例分析有明显不同,既可以使得学生增加了对金融现实问题的敏感度,也强化了学生对金融理论知识的把握,而且对于学生学习热情的激发、增加对金融实际问题的思考都大有帮助。
(2)增加课题讨论。
金融专硕的学习强调的是学习的针对性。针对金融专硕不同课程的特点和学习进度,任课教师在授课前提出具体的学习任务,要求金融专硕在课前形成有关的学习小组对问题进行分解和分配,进行相关的资料和文献查询与收集,指出理论研究和金融实务操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在课堂上,可以适当增加专题讨论的次数,通过相关的讨论,任课教师进行必要的点评并进行内在理论的讲授。这种方式充分体现了金融专硕作为学习主体的特点。这种形式的课题讨论,既有助于激发金融专硕的学习兴趣与团队合作精神,也能够锻炼金融专硕对于文献和资料收集能力的提升,同时对于语言能力的提高也大有裨益。
(3)多举办专题讲座。
通过举办高水平的金融专题讲座,对于金融专硕的宏观金融思维的培养,金融知识面的扩大,获取最前沿的金融信息与方法都是很有帮助的。
为了增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在邀请金融领域的专家时,可以考虑多在从事金融实务中的专家中进行选择。
(4)强化金融模拟训练。
由于各个高校自身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所有的金融业务都进行实习。此时,通过与金融实际部门相关的模拟训练就变得重要起来。这种模拟训练将金融理论知识学习、思维的提高,金融技能提高有机地结合起来,能有效地激发金融专硕的学习兴趣,促进金融实践技能的提高。如讲授证券投资相关课程的时候,可以考虑进行在线的模拟期货交易操作、股票实验系统等,这样就能够使得金融专硕在加深对于证券期货知识理解的同时,提高其实践操作能力,为成为应用型金融人才打下基础。
2.加强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实现金融专硕培养的“无缝对接”。
首先,可以考虑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战略,加强产学结合,实现校企合作。金融专硕要培养的人才不仅仅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更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请进来”主要是可以考虑在进行授课的过程中多请就职于金融领域的高级管理人员,从而改进金融专硕在实践过程的不足;“走出去”指的是金融专硕进入金融机构观摩与实习,进行锻炼。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也包括将相关一直从事理论研究的高校金融学老师送到金融机构进行岗位锻炼,在帮助企业的同时,也提升了自己的金融经验水平。
其次,高校可以与地方企业联合进行金融专硕的培养,做到资源共享、利益共享。高校可以将自己的师资力量、教学科研资源与金融企业的软硬件和场所相结合,共同培养高级金融专硕人才。这种模式不仅可以在实践中提高金融专硕的实际操作能力,而且还可以实现企业和高校的双蠃局面。
3.积极推行双导师制。
与金融学硕的一个显著不同在于金融专硕的培养更加强调双导师制度。校外的专业导师长期从事金融方面的业务,实践经验丰富,而实践能力是金融专硕所需要的。高校应当从金融实践领域中吸收部分高水平的从业者担任金融专硕的课程讲授与学习指导,聘任为现场导师,构建双导师型的师资结构。
校外导师更多的是进行金融实践与论文选题的指导,同时对于部分实践性较强的金融课程也可以交由校外导师讲授。双导师制可以将校内和校外导师的优势进行有机整合。金融专硕在双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校内的系统学习与校外的金融实践,认真吸收不同类型导师的知识和经验,真正做到将所学到的金融理论知识进行提升,使得自身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积极推行双导师制,是多方共蠃的重要举措。在实行双导师的时候,可以考虑形成专业培养导师组,由专业教师、兼职教师和业内专家学者组成。培养方案制定、招生面试、案例教学、论文指导等各个环节重大事项,由导师组集体确定。同时,由于具有自身的学科综合优势以及与金融单位进行长期合作的基础,高校同时可以将金融的理论研究、人才培养与金融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升金融专硕的培养质量。
4.进一步完善金融专硕的教育督导机制。
金融专硕的培养目标要求不仅具有扎实的金融理论知识,更要求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金融问题的能力。为此,对于高校金融专硕的考核评估机制应当体现出理论性和应用性两个方面的要求。对于金融基础知识的考核上,课堂学习仍然是基本的学习模式,相应的考核主要对金融专硕在金融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金融学科前沿的了解度上。而从应用性的角度考核,更多地立足于提高金融专硕的实践能力。这种实践能力主要通过毕业论文和学生实践来考评。金融专硕的学位论文的考核应立足于实际问题的解决能力,这就意味着其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金融专硕的学位论文可以是毕业设计、调研报告、案例分析、实证研究等多种形式。
五、结论
(一)金融专硕培养更强调实践能力培养
能力框架下的金融专硕的课程体系有利于金融专硕的实践能力培养。然而要使得课程体系发挥最大效应,双导师制度的实施、教学方法和课程的改革、产学研的进一步结合、考核机制的完善都是不可忽视的因素。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金融专硕的能力要求是动态变化的
这就意味着能力框架下的金融专硕的课程体系的建设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短期内可以相对稳定,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变化是必须的。因此,基于能力框架下的金融专硕的课程体系需要进行不断地革新,以适应新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正面临着巨大变革,相对于社会进步的其他方面而言,中国金融业发展制约了整个经济的进步。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分析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金融分析论文范文篇1 浅谈中国金融监管问题分析 一、后危机时代的全球金融监管主要新动向 金融监管对金融市场的健康繁荣发展是至关重要的,2007年以来的这次全球金融危机尤其说明金融市场的发展,金融产品的创新需要合理有序的金融监管。随着全球金融危机进入后危机时代,为了应对这次百年难遇的世界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各个国家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世界性组织都出台了新的监管政策。回顾一下,可以发现,后危机时代的全球金融监管主要有一下几个新动向。 (一)强调以宏观审慎的态度来监管控制系统性风险 在这一轮金融危机产生以前,西方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理念过于注重微观审慎监管,而对宏观审慎监管重视不够。过于注重微观审慎监管的直接后果就是不能有效应对金融市场的新变化,不能有效应对不同市场、不同机构之间的风险蔓延。随着此轮全球金融危机进入后危机时代,美国、欧盟和英国的改革方案不约而同地提出,设立独立的宏观审慎监管机构或者增强现有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职能,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二)金融监管从顺周期监管向反周期监管转移 国际社会认为,金融监管的顺周期性使得金融监管难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警和防范金融危机的发生和扩散,而缺乏反周期缓冲措施则放大了危机的破坏作用。因此,开展逆周期监管,平滑顺周期效应造成的市场波动,成为新一轮金融监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关注资本制度的顺周期特征,到逐步引入反周期机制和相应的工具,完善反周期监管措施以提高应对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能力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自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巴塞尔委员会先后发表了三个重要的监管指南,都与调整金融监管从顺周期监管向反周期监管转移有关。 (三)扩大监管范围,减少监管豁免,强调全员监管 为降低监管豁免对金融危机的深度和规模的影响,各国金融监管机构已就加强金融监管、扩大金融监管范围达成了共识。美国政府认为,所有可能给金融系统带来严重风险的金融机构都必须受到严格监管。因此,应将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可能对金融稳定造成威胁的企业,除银行控股公司外,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也将被纳入美联储的监管范围。而欧盟则认为,混业经营的银行体系脱离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自我膨胀,应对此次金融危机承担主要责任,必须强化对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 (四)改革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成为共识 从国际金融监管机构的改革来看,在2009年4月举行的G20伦敦峰会上,与会成员国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金融稳定论坛扩展为金融稳定委员会,并赋予后者更强的制度基础以及促进金融稳定的更宽泛职能。同时国际国币基金组织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一个以G20为重要平台,以金融稳定委员会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主要支柱,以国际证监会组织、巴塞尔委员会、八国集团等为主要辅助的国际监管合作体系正在逐步形成。而在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方面,危机爆发以来,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的呼声高涨。欧盟和美国的改革方案都将金融监管国际合作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加以强调,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密切协作成为各国的共识。 二、当前中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中国经济融入全球化程度的加深,中国的金融监管也慢慢和国际接轨。在此轮国际金融危机中,中国经济受到的主要冲击在于外需下滑带来的出口需求下降,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受到的冲击相对较小。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我们的金融监管没有问题,相反,为了履行中国加入WTO时的承诺,中国金融市场也需要逐步对外开放。在这种背景下,审视我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当前中国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宏观金融监管框架不完善 虽然我国金融监管的基本架构已经形成,但面对日新月异的金融环境,特别是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各国调整自己的金融监管体系,何其相比,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框架显得不够完善。首先是宏观金融监管执行者的定位问题。央行的目标定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的规定是:央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但对于银行、证券和保险的监督又分别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承担,这种目标与手段不平衡的现象不利于宏观监管目标的实现。其次是宏观金融监管在跨行业维度上的问题。这主要在于一些大型金融机构大规模开展混业经营,同时又有很多金融机构经营业务同质化,金融监管体系的变革跟不上金融市场的变化,导致容易产生系统性风险。三是宏观金融监管在跨时间维度上的问题。主要是我国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资本要求缺乏动态性监管和逆周期性监管。 (二)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与金融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及一些与金融监管有关的部门规章制度。我国没有专门的金融监管法,如果将这些零散分布的作为金融监管依据的法律法规统称为我国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的话,这个体系也具有巨大的缺陷。首先是法律法规覆盖面不够广泛,如私募基金和产业基金,就没有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其次一些法律法规条文过于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另外,金融立法滞后,金融立法没有能够很好地结合金融市场的发展,立法缺乏前瞻性。总之,我国有关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 (三)金融监管标准与国际金融监管标准差距较大,协调性不够 在当前世界经济一体化加速,各国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的情况下,金融的国际化趋势尤其明显。金融的国际化要求金融监管的国际化。为使金融监管更具公平性,让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具有同样的约束,以巴塞尔委员会为代表的一些权威国际组织公布了一系列金融监管的指导性文件,这些指导性文件都是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但是,我国由于金融业发展起步较晚,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问题也较多,使得我国现在的监管机构对一些发达国家监管部门所不能容忍的问题放宽了监管标准。随着我国加入WTO时承诺的金融市场逐步开放时间的临近,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标准,争取早日和国际金融监管标准接轨,增强国际监管的协调性势在必行。 三、提升中国金融监管水平的对策建议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进入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针对在这次危机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提出了各自的应对办法,形成了一系列关于金融监管的最新成果。针对我国当前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决。 (一)完善宏观金融监管框架体系 危机后各国进行的金融监管改革的核心思想均是加强宏观监管的审慎性,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也是我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目标,因此完善宏观金融监管框架对我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重新明确央行在金融监管中的定位,扩大央行权限,以监控系统性风险。尽管央行已经依法具有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但到目前为止,我国仍缺少一个监测并防范宏观金融系统性风险的专门机构。可以借鉴美国扩大美联储权限的做法,扩大央行权限,赋予央行识别、监控、预警整个金融体系风险的职能。其次,强化逆周期金融监管和动态性金融监管。2010年1月13日,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这是强化逆周期金融监管的一个很好的尝试。而为了强化动态性金融监管,我国可逐步全面采取动态拨备的制度。 (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强有力的监管体制必须依靠完善的法律体系,《巴塞尔核心原则》明确指出,适当的金融监管法律框架是必要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公共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首先,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法律框架体系。针对缺乏监管的监管对象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将现行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进行整合,形成金融监管法律框架体系。其次,要加快制订有关法律的具体实施细则。根据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只有实施细则明确了,金融监管才能落到实处。同时,在建立健全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时,必须提高我国金融立法的前瞻性和适用性。 (三)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 我国金融监管的监管主体多,并且金融监管的协调性较差,这会在金融监管的工作中形成监管真空,必须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首先,健全“一行三会”联席会议和磋商机制,进行渐进式的金融监管改革。我国目前应将重点放在如何加强各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合作上,而不是重新建立一个“大一统”的金融监管主体。其次,扩大金融监管协调的主体。借鉴西方国家建立有效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经验,我国可以成立一个体制健全的金融监管协调组织。该组织除包括“一行三会”外,还应包括行业自律组织。同时,我们还必须提高我国金融监管的标准,和国际接轨,努力按国际金融监管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 参考文献 [1]弗雷德里克.S.米什金.货币金融学(第七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28-261. [2]胡祖六.如何看待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9(01). [3]高山.金融创新、金融风险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研究[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2009(02). [4]王自力.金融危机后的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和中国的对策[J].银行家论坛,2009(09). 金融分析论文范文篇2 金融衍生品组合分析 摘要: 本文以外汇期权为例对隐性市场和显性市场的关系从理论及实例两方面进行分析,同时详细阐明衍生品组合的优势。本研究对我国现金融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在当今人民币持续升值,外汇市场避险快速发展下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外汇期权;隐性市场;显性市场;外汇避险 目前,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还处于初步的阶段。来自于监管制度不健全的外部因素与金融衍生品市场尚未成熟的内在因素共同导致了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效率低下,我们常常无法在目前的已有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中找到符合我们投资或避险目的金融衍生工具。然而,金融衍生产品的本质就是金融市场中各类基础产品的组合,因此我们可以灵活利用现有的金融产品的市场进行组合来达到第三类市场的目的。此类组合的原理就在于,在两个显性市场的组合中,往往隐含着第三个市场,而这个隐性市场就是我们进行市场组合的目的。接下来,我们主要以外汇期权为例,阐述期权市场,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之间的组合关系。 一、外汇期权概念的界定 外汇期权(Foreign Exchange Option),又被称为货币期权(Currency Option),是指此金融衍生产品的买方有权利在合同规定日或者之前以合同的执行价格买或卖出合同相应金额的外汇资产的权利1。一般而言,在市场对期权持有者有利时,期权持有者会行使权利,即买入或者卖出合同中的此项外汇资产;在市场对期权持有者不利时,期权持有者则会放弃行使该期权的权利。期权卖方收取期权费,若买方决定行使该权利,则买方有义务卖出(或买入)期权买方买入(或卖出)的该种外汇资产。 外汇期权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第一批外汇期权为美式期权,由美国费城股票交易所(Philadelphia Stock Exchange)承办,共有五个币种,德国马克、英镑、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和日元。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频繁以及金融市场汇率的波动,出于外汇避险的考虑,外汇期权逐渐被人们重视起来。基于对外汇期权的分析,我们来看显性市场与隐性市场的关系。 显性市场就是指人们出于投资的目的而进行实际交易的市场,例如在投资股票时所涉及的股票市场,在进行外币兑换时所涉及到的外汇市场等。隐性市场是指我们在投资中并未实际发生交易的市场,却在同时投资于两个市场时所隐含的第三类市场,例如我们在货币市场上进行借贷同时在现货市场进行交易,在这两项交易中所涉及的货币市场与现货市场之间隐含着另外一类市场――期货市场。这样在我们对显性市场与隐性市场含义明确的基础上,具体利用外汇期权进行进一步的市场组合分析。 二、市场组合分析 金融衍生工具即为各类金融基础产品组合而设计出的相关产品,因此其定价方式以响应的基础产品的定价为依据。在此,我们首先从理论模型出发来进行分析。 Feiger和Jacquillat对外汇期权债券的研究中发现,在期权市场外汇市场以及债券市场中存在这样一种关系: 其中,P为在时间T 时支付$1或£p的债券的价格; B在时间T 时支付$1的零息债券的价格; c为在时间T 时以1/p的美元价格购买£1的欧式买入期权的价格。 等式的左边代表双货币外汇期权债券,等式的右边表示单一货币债券与外币期权两者的组合。通过这个等式我们看出,如果我们投资一个双货币的外汇期权债券就相当于同时购买普通债权与外汇期权。Feiger和Jacquillat的研究虽然没有得出一个精确的外汇期权定价公式,但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仍旧为我们研究外汇期权市场提供参考,结合我们所熟知的经济理论及现象我们可以利用外汇期权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三者中的任意两个市场创造出第三个市场。这样,我们就可以通过两个显性市场即已知市场的运作来达到并未实际存在的隐性市场的作用。 为了更加直观的表明期权市场,债券市场以及外汇市场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来看一个实际的例子。如果一人在欧洲债券市场(Eurobond Market)买入一家英国公司所发行的、在时间t到期的A美元面值的债券,此债券的美元年利率为r%。在债券到期后,此人既可以选择持有这部分美元,也可以选择按照时间t时的汇率x $/将债券到期所得到的美元收益兑换成英镑。倘若,即期汇率为y $/£,且y高于时间t时的汇率x,即远期汇率高于即期汇率,那么显然此人在债券到期日选择收入英镑比收入美元的获利要大。具体做法为,此人在预计时间t时的英镑收为[SX(]A[]x[SX)],于是他在即期外汇市场按([SX(]A[]x[SX)])×y的价格卖出英镑,由于远期汇率大于即期汇率,此人在时间t时的选择收入英镑获利更大。 在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将此人持有的英国公司所发行的,美元年利率为r%,在时间t到期的A美元面值的欧式债券(Eurobond)看作是价值A美元,票面利率为r%的普通债券与价值为[SX(]A[]x[SX)]英镑,行权价为x $/£,在时间t到期的买入(看涨)期权的组合。在以上的例子中主要关注的外汇买入期权,及外汇看涨期权,我们知道对汇率的双方来说,外汇的升值就同时意味着本币的贬值,因此在证明外汇看涨期权的原理也同样适用于本币看跌期权。通过以上实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利用外汇市场与债券市场的组合达到外汇期权市场的效用。也就说明了利用两个显性市场的运作来达到一个隐性市场的可行性。 三、市场组合的优势 以上对于以期权市场,外汇市场以及债券市场三者为例的金融市场组合分析为我们在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的金融衍生品市场进行避险提供了一种思路,即我们可以利用现在已有的两个或多个显性市场组合的投资,达到我们对于目标市场的期望。这样,虽然此类金融市场并未真实存在,但此类市场已然隐含在两个显性市场中得以显性化。所以,即使目前的金融衍生品市场体系并未健全,只要我们灵活运用现有市场进行交易,完全可以弥补此类不足。 除此之外,市场组合还有以下几个主要的优点。 第一,利用市场组合可以有效地节约资源。 新的一类金融市场的建立就意味政府管理部门要出台相应的监管法规、交易制度和程序,投资者要花费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的资源分析研究如何利用新的金融市场来投资获利,而各个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等则会根据新型市场的特点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因此,在一个新型金融市场出现,带来金融市场的多样化的同时,也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们带来了进入市场的成本压力。所以,参与者一旦由于某种原因而终止,则会使之前的投入成为沉淀成本。同时,来自于竞争的压力会使参与者陷入经典的博弈之中。然而,利用现有的市场的组合来达到同样效用,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这类问题,并且对现有市场能在风险控制等方面提供更大的帮助。 第二,市场组合具有高度的灵活性。 在进行如期货等标准化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来避险时,常常因为合约标准化的限制,只能达到部分避险,无法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利用此类金融衍生品进行完全避险,这样就导致了风险敞口的存在,若在险资产占的比重较大时,“厚尾”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此时,避险的目的显然是无法达成的。而利用不同种类金融市场中的工具进行组合的这种思路使我们完全可以选择两种非标准化的金融工具进行组合,在达到此组合中隐含的第三类金融市场的效果的同时,可以避免因第三类金融市场中工具的自身缺陷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三,利用市场组合可以发挥避险优势。 在以上的两个优点中,我们主要侧重于用两个金融市场组合的效用复制隐含在组合中的第三个隐性的金融市场。这个思路启示我们,如果进行反向操作,即在我们已经持有一类金融衍生品的同时,在对应的两个市场中的投资组合,可以对冲已持有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以此文中的外汇期权为例,如果我们持有一份看涨外汇期权,为了对冲其外汇下跌的风险,可以选择在即期外汇市场卖空,并同时在债券市场进行投资。这样一来,在外汇下跌时,我们仍然可以获得一定的收益。理论上,在风险中性(risk-neutral)的情况下,此类的对冲后的收益与投资组合的资产价值在货币市场上的利率收益保持一致,即为市场利率。因此在第三类金融市场已为显性市场时,我们可以利用前两类显性金融市场组合的方式为风险对冲服务。 第四,市场组合的运用可以促使新的金融工具的产生,推动金融创新。 人们利用市场组合的目的往往是通过这个组合形成一个现实中并不存在的市场,以达到避险或是获利的目的。这说明,此类市场的需求是存在的。当需求量足够多时,就会推进此类市场的形成。根据规模经济理论,此类市场利用率的提高,有助于降低交易费用。此外,市场各类参与者的增加会加快人们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因此,积极利用市场组合对金融创新的发展,新型金融工具的产生就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四、结束语 当前,在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际化趋势日益加剧的形式下,积极灵活运用各类金融市场进行投资、避险已经成为企业等发展的重要趋势。与此同时,随着人民币的升值,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中所面临的汇率风险也逐渐增加。通过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仅仅在单一期权市场进行组合运作就可以为企业提供避险方式。而市场组合具有灵活性、资源节约等更多方面的优势表明,如果我们合理选择两个或以上市场进行组合,不仅可以成功的避险,还能获得相应的收益。虽然,市场组合为我们对于避险工具的选择带来了多样化,我们还应看到许多因对市场误判、工具错误选择等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的实例。因此在进行市场组合时应谨慎分析,关注各类风险,使市场组合更好地在金融活动中发挥其作用。 猜你喜欢: 1. 金融本科生论文范文 2 有关金融本科毕业论文例文 3. 金融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4. 金融论文范文 5. 金融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学术论文是对某个科学领域中的学术问题进行研究后表述科学研究成果的理论文章。学术论文的写作是非常重要的,它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学术论文撰写中,选题与选材是头等重要的问题。一篇学术论文的价值关键并不只在写作的技巧,也要注意研究工作本身。在于你选择了什么课题,并在这个特定主题下选择了什么典型材料来表述研究成果。科学研究的实践证明,只有选择了有意义的课题,才有可能收到较好的研究成果,写出较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所以学术论文的选题和选材,是研究工作开展前具有重大意义的一步,是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的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1 浅议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在改进货币资源的配置、服务农业和农村建设,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确保金融的核心作用能够得到更为有效的发挥与更加高效的运行,切实防范与控制金融领域的风险,健全完善农村金融法律监管制度显得极为迫切。因为当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法律制度设计依然具有相当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以及行政干预色彩,因为也就导致了金融抑制。目前的改革也仅仅是在机制上进行了一些局部上的调整,但是并没有对制度体系以及核心内容实施全面而深入的变革,导致形式上的制度在具体运行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实施正确而合理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能够有效地防范金融组织的风险,而且还能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更是确保我国农村经济快速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1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没有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1)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不够齐全,显得系统性不够强。当前我国的金融监管立法主要包括了《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其中都对金融监管进行了规定。但是以上立法中往往具有大量原则性的规定,但是却缺乏具体可操作性的条款,同时,监管的内容过于简单,大大落后于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且随着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随之而得到持续发展,对于一部分新型金融业务与金融产品尚缺少一定的法律规定,尤其是对农村地区的民间融资没有采用法制化的方式加以引导,对于高利贷仅仅按照传统社会上的公德意识来加以制约,而且就如今的金融监管法制总体结构来观察,规章的比例太大,实施就缺少足够的权威性。同时,在构成目前的金融监管法制体系之中的各项规范性法规之中部门规章所占比例太大一旦实施起来就缺少权威性。 (2)法律规范所具有的操作性不够强。在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之中,对于市场准入、市场督查、市场退出等均有所覆盖,但是更多的则是原则性规定,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因而可操作性不大。 (二)缺乏公平竞争的农村金融监管工作理念 制度不但要富有效率地合理安排权利资源,而且还应当更加公平地安排权利资源,从而实现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权利实施平等性保护。缺少公平正义目标的金融市场并非是现代金融市场,而脱离开正义理念的金融监管法制并非是现代法制所倡导的制度性安排。如今的农村监管法律制度体系体现出对于民间资本以及非公行的漠视与不公。笔者觉得,民间资本与国有资本均为社会资本中不一样的形式,而是应当分别享有相同的国民待遇。农村民间借贷监管机制应当积极促进而且体现出民间借贷监管机制之形成与发展,而不是为保护少数市场主体所具有的特殊利益。 (三)忽略甚至漠视农村地区群众的金融权利 在相当长的时间中,我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体系把金融问题看作是经济发展层面上的问题,也就是看作是资源配置方面的问题,在具体制度的设计上对于民生保障这类问题的考虑不够周到,甚至会为了金融之稳定而选择牺牲公民自由融资之权利。尽管我国政府己有充分认识并且采用小额贷款的方式,允许设置村镇银行与借贷公司等形势尽可能多地增加农村资金之供给,但是这些基本上均为具体手段层面上之改革,整个农村金融监管机制在基本的理念上尚未产生根本性转变。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在监管法律体系上具有局限性所以也就产生了农村地区金融资源在总量上的不足,当前,我国金融资源在分布上具有显着的地域上的不平衡性,诸多农村资本外流,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我国农村金融在供给上的能力,同时也造成了弱势农村群众在金融资源上获得之不足,尤其是对农村小微企业以及农户的金融供给上有所不足。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农村金融市场取得新的发展,造成了我国农村地区尚未真正形成能有针对性地面对不同客户和不同需求层次,能够提供显着差异性金融服务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以至于造成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以及金融服务的种类相待单调,难以满足我国新农村建设中对于金融服务具有多样化与多层次之需求,进而造成农民群众无法分享到金融改革之成果。 2进一步健全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策略 (一)形成完善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现代金融属于法治金融,而政府的权力对于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主要是运用金融监管法制调整与规范加以实现的。健全而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监管机构实施依法监管的重要前提,集中了监管绩效和金融监管立法之健全完善与否、质量优劣等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为更好地促进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实现更为健康的发展。随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质量的不断提高,应当积极顺应农村金融市场所出现的新变化,及时而有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具体来说,在今后的一段时间,我国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地区的基础性金融监管法建这一基础,积极顺应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进程之中的趋势性要求,从而健全完善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l)要及时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的主体性法制体系,制定出与之相适应的具体实施细则,从而强化可操作性,并且对有关法律制度加以清理,尤其是对不适应条款加以废除或者进行修订。 (2)要依据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具体发展状况、监管情况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改革之趋势,形成合理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而弥补我国在农村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之中的空白。 (3)要积极顺应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之趋势,以保障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安全以及促进农村资本市场的发展为基础,制定出能够兼顾实效性、操作性与相应前瞻性的现代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体系,进而实现对农村金融市场所进行的监管,维护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 (二)着力凸显公平保护的法律工作理念 金融监管是依据经济发展之所需而诞生的,其主要目标是推动经济的发展,而且金融业安全并非是金融监管之重要目标,也不是金融业目前存在与发展之最终目标。从这一视角来看,农村金融监管的最终目标应以全面满足农村金融业的繁荣发展为目标,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更为稳定的发展,提升社会福利。因为我国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相对来说较为特殊,而农村金融并不完全属于商业金融之范畴,农村现代金融机制应以促进我国农村居民更加公平地获得发展良机与结果为其主要目的。 (三)保障公民金融权利的实现 生存权与发展权是人权中的重要内容,切实维护与保障我国公民的存在权与发展权,这是所有法律一定要加以坚持的基本价值取向。金融之本质在于为民众的生产与生活提供资金领域的融通,切实保障民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中,主体和利益变得愈来愈多元化,大量公民进入到市场中开始从事生产经营类活动,因为资金也就成为人们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条件,特别是在农村地区,融资实质上己成为公民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融资权成为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构成部分之一。在当前我国的金融资源配置显着不均衡与不合理的条件,各中小企业以及农户得到融资显得相当困难,农户与农村工商业者在资金的需求上从未得到满足,而民间借贷也就具备了更加突出的能够解决民生问题之功能。就这一意义而言,监管制度能够严格地限制甚至几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之存在,全面惩罚私自放贷人员。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建设之本质是为各位公民的融资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而不是简单地排斥或者压制资金上的流动。 (四)强化监管制度施行金融创新 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对于金融创新作用主要表现为: (1)金融监管机制之制定应当具备前瞻性。金融监管方面的政策措施应当适应于我国金融业今后的发展与变化的趋势。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在制定金融机构稳定性指标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今后金融市场的创新问题与金融机构资产变化问题等。同时,要通过健全完善农村金融监管预警体系,强化对金融体系所施行的社会性监测,从而确保农村金融体系得到稳健地运行。 (2)大力鼓励农村金融创新。金融监管所造成的影响是多种多样的,应当尽可能地发挥出其所具有积极性,也就是鼓励实施金融创新,与此同时还应当尽可能地抑制其不利的一面,也就是要控制消极的金融创新。唯有如此,才能运用金融监管让金融创新成为促进金融改革的生力军。 (3)改进农村金融监管的模式。因为金融监管部门对于金融创新弊端所作出的反应通常比较慢,而金融行业协会的反应则相当灵敏,所以,对于金融创新所实行的监管需要更加多地依赖于实施内部监管,从而适时地调整金融监管,进而适应金融创新取得新的发展。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作为中国金融监管体系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为受到城乡二元金融结构造成的影响,我国农村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如今正面临着愈加复杂的形势。如今,我国农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不但承担着维护我国整体金融形势稳定的重要任务,而且还将履行切实解决我国农村金融资源赓乏这一重大挑战,这就需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监管法制建设工作,切实保障我国农村金融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金融学毕业论文范文篇2 浅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及对策 互联网金融服务相比传统金融服务模式而言,有低成木、便捷、省时等优点,第三方支付作为以实际电子商务交易为依托,利用网络支付的金融服务形式,在我国获得了较人成功,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额度、规模在逐年递增,而且服务的层次也在不断得以拓展,如企业的市场资金管理均已成为第三方支付涉及的服务领域。木文将剖析第三方支付的运作模式,基于反洗钱风险的防控目标来探析第三方支付引发的洗钱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建立一套完善的第三方支付洗钱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第三方支付服务的健康发展。 一、第三方支付相关理论概述 (一)第三方支付定义 第三方支付依附于交易商业行为的交易而存在,开展第三方支付金融服务的独立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参与两方之间信任度较低的商业机构或者个人之间的交易服务,在实际运营上,购方付款后相关款项首先“寄存”于第三方支付平台,供货方发货,而后在购方收到货物且无任何纠纷异议的情况下以通知方式将货款支付到供货方账户。第三方支付多依附于电子商务活动,以合作银行信用为依托,在一定程度上不存在信用问题。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服务发展现状 在我国,第三方支付包括包含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几种代收代付服务方式,另外,第三方支付还存在于一些产品销量较人、信誉较好的企业,主要以预付卡业务的形式存在,通过系统终端处理第三方支付服务交易。在盈利模式上,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润源主要来白手续费和客户备付金,第三方支付平台将手续费与传统商业银行之间制定分利标准。而随着第三方支付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第三方支付企业为提高市场份额,甚至处在亏损经营状态,而我国又进一步限制第三方支付企业动用客户备付金开展其他商业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第三方支付企业积极探索扩展利润源的经营模式,但就当下而言,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竞争还处在价格竞争、服务质量、增值服务费等方面的竞争,第三方支付企业在业务运作过程中还未形成明确且稳定的新利润源。 二、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洗钱风险分析 (一)网络支付的隐秘性造成的监管难度 诚然,互联网的兴起为支付服务带来了巨人的便利,且使交易双方的信任度得以上升,但是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资金转移与直接汇款的支付方式相比,在交易的过程中,第三方支付机构还未建立完善的客户身份审核机制,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直接进行匿名交易是较为容易的,这就很容易越过银行系统的身份审核监管体系,难以追溯交易资金的来源,给洗钱行为敞开了缝隙,在洗钱案件的查证过程中,一些虚拟物品的交易很难实现准确求证,交易过程较为隐秘,一些犯罪分子可以将赌博、贩毒等非法资金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洗自”。 (二)交易记录的不完整导致查证困难 在第三方支付交易运作的过程中,出于客户信息安全的考虑,一般通过网络密钥对交易双方的身份信息进行保护。但是在对洗钱案例的监控和查证过程中,多采用跟踪交易记录的方式来进行,但以网络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用户资料及交易记录保护机制增加了案件查证难度。其次,通过网络交易,交易平台难以完全掌控交易的地点、时间等信息,使得交易记录信息有限,增加了在第三方支付领域开展反洗钱案件查处的难度。 (三)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市场呈现迅猛发展态势,但是基于反洗钱为目的针对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针对性立法的缺失,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出现的洗钱犯罪行为在法律责任追究上难度较人,法律法规的滞后是第三方支付市场反洗钱监控与查处难度人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反洗钱的专门性法律,但是此法与我国刑法中均未涵盖第三方支付洗钱犯罪的相关监管内容。 三、建议 (一)基于反洗钱为目的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监管 首先是源头管理,抬高第三方支付企业市场准入门槛,金融监管机构要在牌照发放环节加强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审查,包括对信息系统建设、客户信息审核软硬件等方面的审查要严格开展,严格按照《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审查,从而在鼓励金融创新的同时,减小反洗钱案例查处的难度。第三方支付机构应完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白身对客户身份信息、资信状况、业务范围等方面的审核和信息收集能力,从而有效配合相关机构对反洗钱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各交易主体也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做好客户信息的收集工作,各方要合作建立一个有反洗钱监管机构参与审阅的信息系统,保障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从而在案件发生时能够收集完善的证据。第三方支付企业应不断完善反洗钱检测系统,加强技术能力,提高平台对交易信息的完整性。 (二)加强反洗钱技术队伍建设 不仅要在反洗钱监管部门建立一支具有专业信息管理知识的人才队伍,还需要第三方企业能够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业务人员、技术人员对反洗钱犯罪行为的敏感性,并拥有健全的支付业务知识和反洗钱技术知识,能够有能力及甲-发觉可疑交易信息,形成对洗钱行为的有效监督管理。 (三)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备付金监管力度 第三方支付行为主要依托银行进行资金转移来完成支付行为,商业银行是备付金的实际管理者,故此,商业银行应该完善第三方支付备付金管理制度,对备付金进行实时监测,利用白身的信息优势,对备付金账户各种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将违规操作反馈至金融监管机构,形成对交易风险的及时预警。 猜你喜欢: 1. 本科金融毕业论文范文精选 2. 金融毕业论文范文大全 3. 金融研究毕业论文范文 4. 金融本科毕业论文范文 5. 金融毕业论文免费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