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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复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费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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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修复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费属于

1)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核算:进行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核算,先应计算截至报废时已经发生的废品生产成本;然后扣除残值和应收赔款,算出废品损失。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可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也可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可修复废品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其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废品修复费用减去残料和赔款后的废品净损失,也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在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帐中,记入:“废品损失”成本科目。(2)废品损失的范围: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赔款以后的损失。

可修复废品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其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废品修复费用减去残料和赔款后的废品净损失,也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在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帐中,记入:“废品损失”成本科目。

可修复废品返修以前发生的生产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不需要计算其生产成本,而应留在“基本生产成本”科目和所属有关产品成本明细账中,不需要转出。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

可修复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

可修复废品损失是指废品在返修过程中发生的修复费用,包括修复过程中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可修复废品损失按以下原则核算:可修复废品在返修之前发生的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仍保留在“生产成本”账户及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中,不必转出。返修时所发生的修复费用,属于废品损失,应根据材料费用、工资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账户的借方,以及相关账户的贷方。如果有残值和应收赔款,则根据废料交库凭证及其他有关结算凭证,将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金额从“废品损失”账户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账户的借方。修复费用减去残值和应收赔款,即得到可修复废品的净损失。废品的净损失一般都是在本期发生的,应由本期完工的同种合格产品成本负担。期末,将废品的净损失从“废品损失明细账”转入到“产品成本计算单”中所设置的“废品损失”成本项目中。 “废品损失明细账”应无余额。可修复废品损失核算一般涉及到的会计分录如下:可修复废品修理费用发生时借:废品损失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计算废品残料价值时借:原材料/银行存款贷:废品损失计算应由他人或外单位赔偿的废品损失时借:其他应收款——某某贷:废品损失期末结转废品的净损失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废品损失

废品:生产中的废品指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不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加工修理后才能使用的在产品、半成品或产成品。   废品包括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可修复废品,另一种是可修复废品。   不可修复废品是指在技术上不能修复或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不合算的废品;可修复废品是指在技术上可以修复,而且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合算的废品。 废品损失及其范围 :  废品损失是指因生产了废品而发生的损失。   废品损失的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生产中发生的不可修复废品的净损失;(废品的净损失指用废品的成本扣除废品的残料价值及由责任人赔偿以后的损失净额。)二是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

废品损失是指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扣除废品残值或应由过失人负担赔款后的净损失与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之和。

可修复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修修理

1)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核算:进行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核算,先应计算截至报废时已经发生的废品生产成本;然后扣除残值和应收赔款,算出废品损失。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可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也可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可修复废品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其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废品修复费用减去残料和赔款后的废品净损失,也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在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帐中,记入:“废品损失”成本科目。(2)废品损失的范围: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赔款以后的损失。

应计入废品损失的有: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扩展阅读:废品损失是由于产生废品而发生的损失。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其经济内容包括:(1) 报废损失。指不可修复的废品到报废为止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扣除回收材料和废料价值后的净损失。(2) 修复费用。指可以修复的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由造成废品的过失人负担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中扣除。下列损失不作为废品损失:产品“三包”损失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而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其售价低于合格品售价所发生的损失,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造成的毁损、变质等损失。在单独核算废品损失的企业中,废品损失应列作产品成本中的独立成本项目,以便正确反映由合格产品成本负担的废品损失费用,有利于产品成本结构分析。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废品损失可在“废品损失”帐户进行核算,辅助生产车间的废品损失,一般直接在“辅助生产”帐户核算。对于人为过失造成的废品损失,应分清经济责任,予以索赔,自然灾害造成的废品损失、则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可修复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修理用材料

可修复废品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其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废品修复费用减去残料和赔款后的废品净损失,也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在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帐中,记入:“废品损失”成本科目。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4101 生产成本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一)基本生产成本;(二)辅助生产成本。三、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属于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属于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应当在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科目核算后,再转入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其他间接费用先在“制造费用”科目汇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的产品成本。企业发生的各项直接生产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原材料”、“应付福利费”等科目。企业各生产车间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贷记“制造费用”科目。企业辅助生产车间为基本生产车间、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提供的劳务和产品,月度终了,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给各受益对象,借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辅助生产成本)。四、企业已经生产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产成品以及入库的自制半成品,应于月度终了,按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科目,贷记本科目(基本生产成本)。五、企业应当根据本企业生产的特点,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及成本计算方法。六、需要单独核算废品损失的工业企业,可以在“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下设置“废品损失”明细科目,以汇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所发生的废品损失。废品损失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入库后发现的各种废品的报废损失和修复费用。废品的报废损失,是指不可修复的废品的实际成本减去回收材料和废料价值后的净损失。废品的修复费用,是指可以修复的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费用。应由造成废品的过失人负担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中减去。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而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其成本与合格品相同;其售价低于合格品售价所发生的损失,应在计算销售损益中体现,不作废品损失处理。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损坏变质的损失,应作为管理费用处理,也不列作废品损失。七、需要单独计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可以在“基本生产成本”明细科目下设置“停工损失”明细科目,以汇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因停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停工损失包括停工期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应当采用待摊、预提的方法,由开工期内的生产成本负担,不作为停工损失。八、本科目应当分别按照基本生产车间和成本核算对象(如产品的品种、类别、定单、批别、生产阶段等)设置明细账(或成本计算单,下同),并按规定的成本项目设置专栏。核算废品损失的企业,应在“废品损失”明细科目下再按基本生产车间分别产品品种设置账页,分别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进行废品损失的明细核算。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应在“停工损失”明细科目下按基本生产车间设置账页,分别成本项目设置专栏,进行停工损失的明细核算。九、核算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企业,也可以单独设置“4102 废品损失”和“4103 停工损失”科目。十、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在产品成本应按企业采用的成本计算方法的规定计算。

1)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核算:进行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核算,先应计算截至报废时已经发生的废品生产成本;然后扣除残值和应收赔款,算出废品损失。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可按废品所耗实际费用计算,也可按废品所耗定额费用计算。可修复废品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应根据各种费用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科目的借方。其回收的残料价值和应收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废品修复费用减去残料和赔款后的废品净损失,也应从“废品损失”科目的贷方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在所属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帐中,记入:“废品损失”成本科目。(2)废品损失的范围: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和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的废品残料价值和应由过失单位或个人赔款以后的损失。

可修复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用材料

应计入废品损失的有: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扩展阅读:废品损失是由于产生废品而发生的损失。包括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其经济内容包括:(1) 报废损失。指不可修复的废品到报废为止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扣除回收材料和废料价值后的净损失。(2) 修复费用。指可以修复的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费用。由造成废品的过失人负担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中扣除。下列损失不作为废品损失:产品“三包”损失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而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其售价低于合格品售价所发生的损失,产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造成的毁损、变质等损失。在单独核算废品损失的企业中,废品损失应列作产品成本中的独立成本项目,以便正确反映由合格产品成本负担的废品损失费用,有利于产品成本结构分析。基本生产车间发生的废品损失可在“废品损失”帐户进行核算,辅助生产车间的废品损失,一般直接在“辅助生产”帐户核算。对于人为过失造成的废品损失,应分清经济责任,予以索赔,自然灾害造成的废品损失、则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可修复废品损失是指废品在返修过程中发生的修复费用,包括修复过程中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等。可修复废品损失按以下原则核算:可修复废品在返修之前发生的费用不是废品损失,仍保留在“生产成本”账户及有关的产品成本明细账中,不必转出。返修时所发生的修复费用,属于废品损失,应根据材料费用、工资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分配表记入“废品损失”账户的借方,以及相关账户的贷方。如果有残值和应收赔款,则根据废料交库凭证及其他有关结算凭证,将残料价值和应收赔款金额从“废品损失”账户的贷方转入“原材料”和“其他应收款”账户的借方。修复费用减去残值和应收赔款,即得到可修复废品的净损失。废品的净损失一般都是在本期发生的,应由本期完工的同种合格产品成本负担。期末,将废品的净损失从“废品损失明细账”转入到“产品成本计算单”中所设置的“废品损失”成本项目中。 “废品损失明细账”应无余额。可修复废品损失核算一般涉及到的会计分录如下:可修复废品修理费用发生时借:废品损失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计算废品残料价值时借:原材料/银行存款贷:废品损失计算应由他人或外单位赔偿的废品损失时借:其他应收款——某某贷:废品损失期末结转废品的净损失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贷:废品损失

废品:生产中的废品指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不能按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加工修理后才能使用的在产品、半成品或产成品。   废品包括了两种情况:一种是不可修复废品,另一种是可修复废品。   不可修复废品是指在技术上不能修复或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不合算的废品;可修复废品是指在技术上可以修复,而且所花费的修复费用在经济上合算的废品。 废品损失及其范围 :  废品损失是指因生产了废品而发生的损失。   废品损失的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生产中发生的不可修复废品的净损失;(废品的净损失指用废品的成本扣除废品的残料价值及由责任人赔偿以后的损失净额。)二是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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