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有两类,一灰是产品发明,一类是方法发明。 (2)实用新型:所谓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合于实用的新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工艺方法。例如:关于机床外型的新设计是产品形状的设计;把旧式电话中分开的受话筒和送话筒合为一体,是对产品结构的新设计;把改革电话机外型和拨号键盘的设计结合起来,就是对电话机形状和构造的结合作出的新设计。 (3)外观设计:它是指对产品的外型、图案、色彩或它们的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必须附着在产品上,如果离开产品而单独存在,就不成其为专利法上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只限于产品外观的艺术设计,而不涉及产品的技术性能。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需要有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实用性,就是发明能够实际应用,新颖性和创造性就是他人在以前没有相同的东西。
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规定,可以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有两类,一灰是产品发明,一类是方法发明。 (2)实用新型:所谓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合于实用的新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工艺方法。例如:关于机床外型的新设计是产品形状的设计;把旧式电话中分开的受话筒和送话筒合为一体,是对产品结构的新设计;把改革电话机外型和拨号键盘的设计结合起来,就是对电话机形状和构造的结合作出的新设计。 (3)外观设计:它是指对产品的外型、图案、色彩或它们的结合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用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必须附着在产品上,如果离开产品而单独存在,就不成其为专利法上的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只限于产品外观的艺术设计,而不涉及产品的技术性能。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包括国务院、各部委主办或者国务院批准由其他机关或者地方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在内。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世界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这种泄露,必须是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且未经申请人同意而被泄露的。”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专利不丧失新颖性。仍然属于可以获得专利权的专利产品。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包括国务院、各部委主办或者国务院批准由其他机关或者地方政府举办的国际展览会在内。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世界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这种泄露,必须是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且未经申请人同意而被泄露的。”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专利不丧失新颖性。仍然属于可以获得专利权的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