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时候的纳税人识别号,填写单位的就可以。都填写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问财务就行
办理税务登记证上面有企业的纳税人税号,密码是新办理企业的法人证件号后几位,一般都是这样。 不知道密码的可以致电当地国税专管员询问。
网上电子纳税申报系统中国税纳税人识别号填的是企业营业执照上显示的社会信用代码。系统默认密码根据当地国税机关下发的要求而有所不同,有的是企业的社会信用代码后六位,有的则是“123456”。企业在去国税局新设报到时可以直接问前台的工作人员拿到密码,另外可以致电专管员询问。扩展资料: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同时也是纳税人识别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三证合一”的效果是化繁为简,降低行政成本,提高企业创业活力,鼓励投资,降低交易成本。该项改革结束了过去工商登记信息、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税务局税务信息之间的孤岛现象,这样也为下一步全国范围内的信用信息整合打下了基础。为便于行业管理和社会识别,统一代码的第一、二、三部分体现了登记管理部门、机构类别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兼容了当前各登记管理部门行之有效的有含义代码功能。从唯一、统一、共享、便民和低成本转换等角度综合考虑,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校验码五个部分组成(见附件)。未来,“三证合一”应向“多证合一”转变,彻底简化注册程序。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证合一
开具给个人的发票不需要填写对方税号,也不需要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公告规定对象是企业,所以个人不需要、也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亦称"纳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税收制度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每一种税都规定有相应的纳税人。
货币就写人民币啊,要是国内的投稿你投稿的机构是国内还是国外。如果是国内人民币就可以了。如果是国外建议咨询一下。开票资料是指开发票时需要提供的对方信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要对方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对方单位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单位地址及电话,银行基本户账号、开户行。
回答 您好, 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纳税人识别号指的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相当于企业的“身份证”号。“三证合一”政策实施后,纳税人识别号可以从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中找到。 纳税人识别号属于纳税人的编码,方便管理和查询。它由纳税人所属地代码以及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组成。每个独立核算的企业只有一个纳税识别号,且每个纳税识别号只允许一个企业使用。如果企业注销,该号码也不再给其他企业使用。 更多1条
回答 您好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 提问 你好 回答 请您先稍等 提问 请问社会团体有纳税人识别号吗 在吗 回答 在的在的 刚才处理了两个加急的 提问 能为我解答吗 回答 社会团体取得的增值税普通法票无需纳税人识别号。 是这样的 社会团体非纳税经营主体,发生购买行为,是不需要纳税人识别号的。 所以你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编号 提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是纳税人识别号吧 回答 这个要分情况的 如果企业没有做三(五)证合一,那么企业是没有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上面显示的是注册号。而纳税识别号是税务登记上面的一个号码。也就是说没有三(五)证合一的企业纳税识别号和统一信用代码证号是不同的。 如果企业已经办了三(五)证合一,就没有税务登记号了。也就是说企业三(五)证合一之后,税务登记证跟营业执照合为一张证件了,既然是一张证件,那么纳税识别号就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了。不过目前基本上都统一实行了“三(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所以现在两者是一样的了。 跟您讲的是严谨些来讲的 但是不排除我刚才说的一些情况 提问 那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不用填写是吗? 回答 社会团体不需要 更多19条
需要填写……名称,税号,银行账号,开户行,公司地址,联系方式
开具发票并不是所有的都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也可以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开具发票的具体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如果有的话请提供增值税注册号码,附上订购单号码,(意思是我门会开具增值税发票),否则您将会需要支付5%的收入税收。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纳税人识别号是指个人、单位缴税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公民的纳税人识别号是由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编制的。其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以业主身份证件为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即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纳税人识别号具有唯一性。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号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纳税人识别号,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税务机关依法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开立账户的情况时,有关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第二十二条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更多问题进会计网问答>>
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通常简称为“税号”。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纳税人识别号一般是根据技术监督局代码引申而来的,而技术监督局代码一般为9位数,所以前面要加上地区编码,如果地区编码加上技术监督局代码,再加效验码位数不足的,中间加L,如果效验码无法析出的加X,表示是1-9。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数据信息内外部交换共享的基础,应保持不变。对于已存在的纳税人识别号不必随国家行政区划代码的调整而调整。对于同一税务机关,如果本地区不同时期的行政区划代码不同,其所辖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的前六位可以有不同的区划代码。对新开办企业可使用新的行政区划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纳税人识别号一般是根据技术监督局代码引申而来的,而技术监督局代码一般为9位数,所以前面要加上地区编码,如果地区编码加上技术监督局代码,再加校验码位数不足的,中间加L,如果校验码无法析出的加X,表示是1-9。
为全面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修订纳税人识别号代码标准的公告》,明确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公告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前两个是省级代码,三个或四个是市级代码,五个或六个是区县代码。发行税务机关编号栏的五或六个地方是区县的代码。三或四位是地级市代码,前两个是省代码。2006年9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进一步明确《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规定》(国家税务函〔2006〕820)的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码的编码规则。文件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文章指出,纳税人识别号码原则上是一个无意义的代码。纳税人获得技术监督局9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识别号采用6行政区划代码加9技术监督局组织代码。6行政区划代码的目的是确保第一代码的便利性,防止重代码的出现,并确保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只给出纳税人的识别号码,并且它没有任何语义意义。文件强调: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交换、共享内外部数据的基础,应保持不变。因此,“蓝字发票有认证证书不允许打开信息表”。与信息表相对应的蓝色字样发票应经税务机关核证(除所购买货物或服务不在增值税抵扣项目的范围内):“特种发票已交付给购买者和购买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升级版中填写并上传,或者红信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RMITE,详情见附件1和附件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十九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增值税专用发票2015项制度升级有关问题的公开征求意见稿分享任务列表1
纳税人识别号一般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所对应的号码,也可以简称为“税号”,一般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仅有的,在三证合一之后,统一社会信三证合一针对的是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三个证合为一个证,一照一码则指的就是全部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