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年费标准是:1、第一到三年,年费标准是900元;2、第四到六年,年费标准是1200元;3、第七到九年,年费标准是2000元;4、第十到十二年,年费标准是4000元;5、第十三到十五年,年费标准是6000元;6、第十六到二十年,年费标准是8000元。【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八十一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法律分析:发明专利年费缴纳标准:1-3年900元/年,4-6年1200元/年,7-9年2000元/年,10-12年4000元/年,13-15年6000元/年,16-20年8000元/年。实用新型:1-3年600,4-5年900,6-8年1200,9-10 年2000。外观设计专利,1-3年 600,4-5年900,6-8年1200,9-10年2000。我国规定了专利缴费的具体数额,一般而言,对于发明专利而言,一到三年要缴纳900元,四到六年要缴纳1200元,七到九年要缴纳2000元,十到十二年要缴纳4000元,十三到十五年要缴纳6000元,十六到二十年要缴纳8000元。而对于其他类型的专利也有着不同的规定,但是分段与数额并没有发明专利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五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意愿实施开放许可的专利的,以书面方式通知专利权人,并依照公告的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标准支付许可使用费后,即获得专利实施许可。开放许可实施期间,对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年费相应给予减免。实行开放许可的专利权人可以与被许可人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后给予普通许可,但不得就该专利给予独占或者排他许可。
2019年发明专利申请年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其中发明专利是最主要的一种。那么2019年发明专利申请年费标准是多少?2019年发明专利申请年费标准2019年发明专利申请年费标准:发明专利申请缴年费,以及减免的费用,与时间、申请人都有很大关系:1、发明专利申请1-3年:全额缴费900元,个人减免135元,单位减免270元。2、发明专利申请4-6年:全额缴费1200元,个人减免180元,单位减免360元。3、发明专利申请7-9年:全额缴费2000元,个人减免300元,单位减免600元。4、发明专利申请10-12年:全额缴费4000元,个人减免600元,单位减免1200元。5、发明专利申请13-15年:全额缴费6000元,个人减免900元,单位减免1800元。6、发明专利申请16-20年:全额缴费8000元,个人减免1200元,单位减免2400元。
1-3年差不多全额是600元,有减缓的费用呢。
实用新型年费:1-3年 600元/年4-5年 900元/年6-8年 1200元/年9-10年 2000元/年
实用新型年费:1-3年 600元/年4-5年 900元/年6-8年 1200元/年9-10年 2000元/年
专利年费收取标准具体如下:1、发明专利,1至3年900元,4至6年1200元,7至9年2000元,10至12年4000元,13至15年6000元,16至20年8000元;2、实用新型,1至3年600元,4至5年900元,6至8年1200元,9至10年2000元;3、外观设计专利,1至3年600元,4至5年900元,6至8年1200元,9至10年2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备案人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若系统审核符合费减条件,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当地国知局代办处)进行审核材料:个人:公司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学生:在校证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A类,首页及00001页,需法人、财务签字,加盖公章)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