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中一知识产权代理的专利一共有47个,荣获过中国专利奖。
苏州工业园区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条件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奖授奖决定,河北省11项专利喜获中国专利奖。其中,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一种液晶玻璃基板的生产方法(ZL6)”和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利“汽车(ZL2)”分别获发明专利金奖和外观设计金奖;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员、河北省电力建设调整试验所的专利“一种火电厂反渗透浓水与城市污水交互处理的利用方法(ZL2)”获发明专利银奖;河北大宾美术用品有限公司的专利“一种自动版画机(ZL9)”等8项专利获发明专利优秀奖。据悉,中国专利奖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组织评选的专利界最高奖,旨在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我省在本届国家专利奖评选中获得1项发明专利金奖、1项外观设计专利金奖和1项发明专利银奖,实现了我省2016年以来零的突破;获得奖项总数较2018年增长22%。2020年上半年,全省专利申请量54914件,授权量40183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09件;驰名商标357件,地理标志商标192 件。在2019年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中,我省在全国排名第7位。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我省良好的营商环境,以及市场监管部门推进知识产权培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系列措施。近年来,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积极推行知识产权强企计划,打造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组织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彻推行工作,截止到2019年年底,累计近300家企业通过第三方贯标认证。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截止今年上半年,我省培育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77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0家、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52家。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一批省级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目前也在加快构建,石家庄市成功获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3年内中央支持资金5亿元。崇礼蚕豆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在近期工作中,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在推动复工复产中的作用,扶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广泛开展“暖企”行动,及时为企业提供公益性、专业化的在线咨询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业务办理“零跑动”。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你好,《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里面有规定: 第五条 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评价:原创性及重要性; 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社会效益; 行业影响力;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 文本质量。 (二)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设计要点独特性;艺术性及象征性;功能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社会效益; 发展前景。
参与专利奖的评选需要有各地知识产权局的推荐、国务院单位或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学院院士的推荐信等。参与评选的单位或者个人还需要准备申报书、项目资料等
2014年3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以国知办发管字〔2014〕13号印发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该《办法》共11条,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这么说吧,个人的专利也可以参加评选,但需要找到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推荐才行,需要有推荐“人”,且有名额限制的。
你好,《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里面有规定: 第五条 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评价:原创性及重要性; 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社会效益; 行业影响力;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 文本质量。 (二)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设计要点独特性;艺术性及象征性;功能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社会效益; 发展前景。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一条 评奖宗旨 引导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对创新型国家建设,以及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 第二条 评奖周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第三条 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评出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评出5项。 第四条 评审组织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第五条 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评价:原创性及重要性; 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社会效益; 行业影响力;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 文本质量。 (二)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设计要点独特性;艺术性及象征性;功能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社会效益; 发展前景。 第六条 推荐及评审程序 一、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由各地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根据当年评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 二、评审办公室负责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开展有关初评工作。 三、评审办公室根据初评情况,提出预获奖项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委员会对预获奖项目名单进行审定,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 五、评审办公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第七条 异议处理 一、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审办公室提出。 二、评审办公室接收异议材料,成立异议处理小组,对异议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异议分析材料及处理意见并向评审委员会报告,经评审委员会决定后,将处理意见通知异议方和项目申报人、推荐单位。 三、参与异议处理的有关人员对异议者的身份及有关异议信息予以保密。 第八条 授 奖 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根据评选结果公示情况,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予以授奖,联合向获得金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优秀奖项目的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 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召开会议,共同表彰有关获奖的发明人(设计人)及专利权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布获奖结果;对于获奖的项目,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产品上标注奖项名称及获奖时间。 第九条 撤 奖 对于获奖项目,若发现报送材料不实,且有证据证明不符合获奖条件的,由评审办公室提出撤销授奖的意见,经评审委员会批准,撤销授奖并追回奖牌和证书。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专利奖”是我国唯一的专门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给予奖励的政府部门奖,得到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认可,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中国专利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989年设立,目前已评选了十五届,2009年第十一届起,中国专利奖评选周期将由二年一届改为一年一届。评奖标准不仅强调项目的专利技术水平和创新高度,也注重其在市场转化过程中的运用情况,同时还对其保护状况和管理情况提出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国知办发管字〔2014〕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中国专利奖评奖工作,现将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14年3月20日
参加专利评比比赛
2014年3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以国知办发管字〔2014〕13号印发修订后的《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该《办法》共11条,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你好,《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里面有规定: 第五条 评价指标及权重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评价:原创性及重要性; 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社会效益; 行业影响力;政策适应性。 二、外观设计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 文本质量。 (二)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评价:设计要点独特性;艺术性及象征性;功能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社会效益; 发展前景。
准备好资料在申报单位所在市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