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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恢复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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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的恢复期限多久

专利权恢复期限两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专利权超过期限的,其请求专利权恢复的期限为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专利权利恢复一般2个月可以办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丧失专利权利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专利权利。【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发明专利恢复期限

恢复权利请求: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法定期限或者指定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法定期限或者指定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请求恢复权利。专利权期限: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优先权时限: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与其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同样主体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应当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专利局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未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办理该手续的,在缴纳宽限费后,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32个月内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根据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专利申请获得的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5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5年,期满前专利权人可申请续展3年。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的专利申请所获得的专利权,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10年。保护期限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此处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对于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其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是自优先权日起计算,而是自专利申请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请求专利权利恢复时间是2个月到2年时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恢复权利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专利权时效的,可以据此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后,请求恢复权利。并且请求期限为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专利逾期缴费多久能恢复

缴纳专利年费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超过了6个月之后,专利权就会终止。 有过专利的人就知道,专利是需要缴纳年费的。年费的数额是或随着保护时间的增长而递增的,也就是说,每过一年就会比前一年多缴纳一笔费用。 因为每年都需要缴纳专利年费,忘记缴纳年费的时间。专利年费忘记缴纳,还能恢复吗? 专利缴费是有期限的。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详细情况如下: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不过超过了6个月之后,专利权就终止啦。

缴纳专利年费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超过了6个月之后,专利权就会终止。 有过专利的人就知道,专利是需要缴纳年费的。年费的数额是或随着保护时间的增长而递增的,也就是说,每过一年就会比前一年多缴纳一笔费用。 因为每年都需要缴纳专利年费,忘记缴纳年费的时间。专利年费忘记缴纳,还能恢复吗? 专利缴费是有期限的。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详细情况如下: (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 (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 (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 (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 (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 (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 不过超过了6个月之后,专利权就终止啦。

不能恢复了。时间太久了。未缴纳年费,有半年滞纳期和二个月恢复期,超过期限就不能恢复。 若要重新申请专利,也不能授权,因为之前的专利已经公开,成为现有技术,再重新申请就没有新颖性了。 不是很看重的内容,只需要证书,可以委托好一点的专利代理机构做一个实用新型专利,比较便宜,实用新型的授权率还比较高。

一般情况: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如果是纸件申请的可往后延15天。延期的那一天如正是节假日可延至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恢复权利手续,并缴纳恢复费1000,欠缴的年费以及滞纳金(全年年费的25%)。如果是不可抗力引起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 参考资料: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

专利权终止恢复期限

专利权恢复期限两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专利权超过期限的,其请求专利权恢复的期限为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法律分析:未按时交纳专利年费而终止专利权的,应该自收到通知两个月内提出恢复申请。也就是说专利权恢复期限为自收到专利终止通知后的两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复审恢复权利请求期限

法律分析:专利复审提出有时间限制,申请人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一条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三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法律分析:专利复审的期限是自收到驳回专利申请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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