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也是要的,可是刚开始进去只是打苦工而已,赚不了几个钱,也挺累的,可以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执业资格考试>通过之后在律师事务所执业一年即可成为真正的专利代理人,之后就由你自己发挥了,大致可以分为职业的代理人以及所谓的inhouse,如果能在公司内部参与研发,并成功部属专利,将一个产业做大做强实在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情如果可以的话,能先干几年研发,在这期间把上面说的那个考试过了是比较好的选择
代理人的前景还是挺好的,因为这个现在申请专利的人越来越多,所以发展前景还算不错。
代理机构的代理人大部分是一天到晚写新申请、答复审查意见,按量提成,其他的像无效什么的,一般接触不到,总之是一个饿不着也赚不到钱的职业吧。发展方向大概有几个吧,在代理机构当部门主管或者经理 有稳定的客户了,干几年自己开公司 进企业,做企业内部的IP 转作专利律师
一定很好现国家已将知识产权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随着国际专利业务和专利纠纷案的增加及我国企业和个人专利意识的提高,专利代理人行情开始看涨,并开始成为抢手的稀缺资源。 目前,我国有60%以上的专利申请是通过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而涉外专利100%需要通过专利代理。上海超过90%的企业没有专利人才。上海专利代理事务 所大约30多家,而这些从业人员所掌握的知识,已远远不能满足入世后对人才的需求。同时,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缺乏大批优秀的专利代理人, 特别是涉外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有企业,对高素质的专利代理人需求更加急切。除此以外,代理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中外合资企业、跨国公司等都需要专利代理 人。参考资料:先风知识产权集团
回答 专利工程师主要从事的工作: 1、制定知识产权各类管理规定,协调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划分各岗位的管理范围与职责,指导、监督、检查其他各个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2、审核业务部门的申请,组织和建立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的工作; 3、负责知识产权的申请和对外工作; 4、负责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讼等对外工作; 5、参与签订或审核涉及本专业知识产权内容的各类合同、协议,建立知识产权合同档案; 6、组织宣传和学习有关知识产权的知识,促进和协助研发人员完成技术研发工作等。 更多5条
在大所里做涉外业务收入是非常可观的或者做国内业务,收入也可以,就是累点主要还是看你自己的优势以及喜好吧,我觉得还是看自己的情况
现实发展:市场有需求没错,但是需要找一家好的公司。前景:就现在来看专利,商标,版权等服务更倾向于网络加传统事务所。作为一名代理人可以去一家这样的网络知识产权公司。一、专利代理人要考哪几门?1、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6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于2016年5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2、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9∶00—11∶30。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14∶00—16∶00。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9∶00—13∶00。二、现在中国有多少专利代理人?1、根据2008年的统计,我国有证的执业专利代理人已近6,000人,全行业从业人员已达17,000人左右。2、近年来,我国专利代理人队伍专业知识结构不断改善,年轻化、专业化趋势日趋明显,专利代理人队伍蓬勃发展。专利代理机构已经发展到715家。三、没有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可以做专利代理人吗?回答:理论上是不能从事专利代理工作;在实际中是可以做专利代理人做的工作,但是不能称为专利代理人。四、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要多少钱?1、考三门: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事务。具体的要等今年考试大纲出来。2、各考点收的的考试费不一样的,具体要等考点的通知。
专业代理人的前景会发展的很好,现在关于未成年人的,或者一些人因为公众原因不愿意自己抛头露面,所以说代理的事件都会找代理人
您好,我们学生申请专利是有补贴的哦,请问您这边是申请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还是外观专利呢?不同的价格是不同的
专利代理机构需要再专利局备案,有合格的专利代理人
上国家知识和产权局官网上查询即可,大概有2500多家正规的代理机构。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英文译名ALL-CHINA PATENT AGENTS ASSOCIATION,英文缩写ACPAA。第二条 本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利代理人组成的自律的全国性的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忠实于专利代理事业,恪守专利代理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会员的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制止不正当竞争,促进专利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开展国际间的交流和合作。第四条 本会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 本会会址设在北京。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保障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维护专利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二)加强并完善行业管理和自律,制定专利代理人执业规范和道德标准,并监督实施;(三)总结交流全国专利代理业务工作经验,拓宽专利代理人的业务范围;(四)组织开展专利代理的执业培训,学术交流和研究活动;(五)组织收集和研究知识产权法规和专利代理制度建设的意见,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六)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发放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七)审核发放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办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书的变更;(八)参与国家知识产权局领导的惩戒委员会工作,认真执行专利代理惩戒规则;(九)开展与外国专利代理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参与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十)宣传专利代理工作,出版全国性会刊,开展与本行业相关的咨询服务;(十一)执行行业管理职责。第三章 会 员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团体会员、个人会员。本会团体会员为依法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本会个人会员,为依照《专利代理条例》规定,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并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专利代理人。第八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举办的学习、培训、研究和经验交流活动;(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通过本会向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和执法的意见和建议;(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六)监督本会的会费收支。第九条 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接受本会的指导、监督、管理和培训,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三)遵守专利代理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专利代理人行业规范和准则;(四)按规定交纳会费。第十条 会员如果1年不交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一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会分别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或其它方式的奖励:(一)在专利代理业务方面成绩显著的;(二)积极开拓专利代理业务新领域,成绩显著的;(三)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形。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处分或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三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地区、各部门的会员经民主协商、推选或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3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九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一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三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五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本会副会长按选举时得票数排序,如发生会长任期内因故不能继续履行会长职务时,由一名副会长代理会长。第二十六条 本会秘书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七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第二十八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二十九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一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二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三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三十四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三十五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三十六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三十七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三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第三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 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 附 则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03年2月25日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不断深入,国内专利代理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篇章。同时,对于每个专利代理人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于每个专利代理人而言,要想取得良好的职业发展,关键在于:如何认清情势,如何将外力和自己的内力相结合,形成自己独特的发展路径。本文主要从专利的基本属性:技术性、法律性和经济性角度予以展开,同时,借专利代理费的三个维度的分解阐述,期望能够对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有所助益。二、从三个属性角度阐述专利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大家都知道,专利的基础属性为技术性、法律性、经济性。上述三性不是简单的概念,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了解才能对专利有深刻的认识,下面结合本文主题予以展开:
前景渺茫,目前市场上的代理人过于饱和,尤其是机械、生化环材专业,国家补贴于今年将会取消,很多编案子的所难以生存,高端所竞争激烈,除非985、211理工科硕士才能进高端所,低端所价格竞争激烈,基本是劣币驱逐良币
对于企业来说,今年的纠纷案件也是开始增加,说明企业开始意识到如何应用知识产权来保护自己的应有利益,当然,也开始意识到专利的重要性。那么,如何获得更好的专利保护,肯定就需要更专业的代理人来为企业服务了,而企业也会愿意花合适的价钱来获得更好的代理服务。因此,关于前景,我认为从长远来看,专利代理人将来会是一个不错的职业。
专利代理(律师)与医生、会计师一样,是一种专业性工作,学术性很强,需要深厚的知识积淀和持续不断的学习。行业在国内来说依然是相对年轻的朝阳行业,未来怎样发展要看政府的引导,而且该行业也依托于企业的创新能力。
关于专利代理人的前景如何这个话题其实是个很复杂的课题,鉴于能力有限,这里就简单的聊几句,权当抛砖引玉吧。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作为直接体现和促进科技发展的国家手段,主要涉及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专利。专利权其本质是公开技术换取一定年限内的专有保护,由法律及其相关行政部门给予保障和实施。专利代理人的主要职责包括帮助发明人取得专利权,从而为其完成一些比较复杂专业的申请程序,当然还可扩展到复审、无效、诉讼等业务。现实中,远的不说,可参见自二次世界大战后亚洲已经取得举世瞩目经济成就的韩国、日本等国家。就简单说下日本,2002年,日本政府发表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明确把教育立国改为知识产权立国,这是近代世界标识性的创举;在司法方面,日本则直接组建了知识产权上诉法院(2005年4月1日,日本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高等法院,用于专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至于韩国,在21世纪也明确地把知识产权强国作为了他的战略目标。中国也紧跟世界的步伐,1993年8月北京一中院(民五庭)、高院(民三庭)分别最早组建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庭,现在还尝试申请建立知识产权法院,这也预示了中国知识产权的春天即将来临。由此从国上述一些家层面上的理论和实践情况,也可对专利行业及其相关职业的重要性略见一斑。总体上来说,仅个人认为,专利代理人行业涉入的起点高,对知识和技术的综合能力要求也比较强,包括同时涵盖机械、电学、化学材料等多学科领域,但这也正是专利行业高价值的充分体现。综上所述,我相信专利代理人会是一个充满希和挑战的朝阳行业。另外,有关城市大小的问题,都可建议通过查询统计下所在城市的专利申请量、以及已有专利事务所的数量等相关数据,从而对现有市场进行一个大致的了解,从而预测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可能性。当然,事在人为,任何一个相对所谓好的或坏的平台,因不同人的整合和操作,从而都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所以如何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来,这需去根据自己的环境和能力反复地摸索总结而定。
专业代理人的前景会发展的很好,现在关于未成年人的,或者一些人因为公众原因不愿意自己抛头露面,所以说代理的事件都会找代理人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不断深入,国内专利代理事业进入了新的发展篇章。同时,对于每个专利代理人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对于每个专利代理人而言,要想取得良好的职业发展,关键在于:如何认清情势,如何将外力和自己的内力相结合,形成自己独特的发展路径。本文主要从专利的基本属性:技术性、法律性和经济性角度予以展开,同时,借专利代理费的三个维度的分解阐述,期望能够对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有所助益。二、从三个属性角度阐述专利代理人的职业发展规划大家都知道,专利的基础属性为技术性、法律性、经济性。上述三性不是简单的概念,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了解才能对专利有深刻的认识,下面结合本文主题予以展开:
专利代理人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专利代理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考核批准,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