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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失效了但没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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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失效了但没广泛应用

如果真要保护产品,一般都是实用新型和发明一起申请的,实用新型授权早,可以快速保护,但是其保护效力有待考察,所以,需要发明专利来稳定。实用新型都是不经审查的,撰写质量不高的情况下,你可以很容易无效掉别人的,别人同样可以轻而易举的无效掉你们的!这个时候,专利的好与坏就可以体现出来了。你先确认一下你的专利质量如何,看是否真正经的起考验,再考虑无效的事情。淘宝上的实用新型专利,其实更多应该是营销用,而非真正保护。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系统有程序问题无法回复,请您稍等,这边会在系统修复后进行回复 实用新型专利不是没什么用整体说来,实用新型专利相比较发明专利,具有授权时间短、要求低、费用低廉等优点;但是由于实用新型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 所以授权之后被宣告无效等情形会比发明高很多,而且实用新型专利只针对产品的形状、结构等进行保护,对于方法发明是不能申请实用新型的 肯定是有用的,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相比,区别在于发明专利需要实质审查,而实用新型只需要初审,所以,对实用新型而言,创造性要求度不是很高,但对技术进步又是起到促进的作用 虽然只是在绝大多数发明创造都是在已有技术上的基础上进行改进的小发明,虽然原创性不高,但是实用性和价值性依旧很大,与当下正合适。 一种产品上的小改进算不上什么大的发明,但它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却不可低估,例如日本东芝公司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就靠一项电暖炉的小发明而恢复了元气 日本三菱电机公司,也是靠发明了一种结构简单的用于减轻家庭主妇家务劳动的电被褥烘干机,大受用户欢迎而使该公司得以摆脱经济困境,生意日益兴旺。由此可见,企业完全可以灵活运用实用新型专利,获取相当的经济效益,体现其经济功能。 您可以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更多6条 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是自申请日算起10年,而且实用新型专利过期日还有缴费过期日,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若是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年费是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的。那么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过期了怎么办呢?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过期了怎么办?专利人在申请成功后超过1个月还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就会收到专利行政部分发出的《缴费通知书》,在通知书中会仔细列出专利权人理应缴纳的所有费用:年费、滞纳金费用等。对于滞纳金: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6个月,且分别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10%、15%、20%、25%作为滞纳金。超过6个月还没缴纳专利年费的就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但此时专利权人仍然可以保住自己的专利权。专利权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就可以递交恢复权利,且2个月内未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并缴清相关费用,那么在通常情况下专利权彻底终止并且无法恢复、可供全民使用。其实无论是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保护期限过期之后,其实很多专利都已经不具备专利所需的新颖性,加上申请人专利权的丧失,所以眼前只有重新申请专利方可拯救局面。我们在实际的服务中发现:专利权在丧失之后,只要在原来的技术方案基础上加上新的或改进的技术方案都能成功取得专利保护。关于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过期了怎么办?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在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方式上,历史上有三种具有代表性的做法:一是“周边限定制”,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记载的内容来确定,并且要求只能根据权利要求书用词的字面意义严格、忠实地进行解释,以界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二是“中心限定制”,是指专利的保护范围是由专利的说明书和附图来确定的,权利要求的作用仅仅是供专利局和公众来判断其发明创造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可以通过说明书和附图较为自由地对权利要求做出扩大解释。但是,在专利制度的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无论是哪个国家都没有采用过上述极端的“周边限定制”或“中心限定制”,而是或多或少地趋于两者的融和,这就形成了第三种做法即“折衷制”。因此,《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补充条约草案第二十条及1973年欧洲14国签订的《欧洲专利公约》第六十九条均做出了类似的规定:“专利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确定,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我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正体现了这一立法原则。 对于“折衷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条进一步解释道: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坚持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的原则。以说明书及附图解释权利要求应当采用折衷解释原则。既要避免采用“周边限定”原则,即专利的保护范围与权利要求文字记载的保护范围完全一致,说明书及附图只能用于澄清权利要求中某些含糊不清之处;又要避免采用“中心限定”原则,即权利要求只确定一个总的发明核心,保护范围可以扩展到技术专家看过说明书与附图后,认为属于专利权人要求保护的范围。折衷解释应当处于上述两个极端解释原则的中间,应当把对专利权人的合理正当的保护与对公众的法律稳定性及其合理利益结合起来。 由于周边限定制严格限定了专利的保护范围,也较严格的限定了私权的行使,其更加倾向于维护公共权益,因而一些专家学者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经济技术的发展状况提出,虽然我国专利法中规定了解释权利要求的折衷制,但法院在实践中应严格把握解释的尺度,应更靠近周边限定制,否则将影响到公众利益,阻碍我国经济、技术的发展。

实用新型专利失效了

失效的专利产品不再受保护。因为失效的专利均已获得过专利权,并已向社会公开了,因此,重新提交的专利申请不具有新颖性。但在原专利基础上经改进后的发明创造,凡是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后有可能被授予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失效

从法律来说,专利被无效的情况在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中有规定: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简单来说,可以因为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新型的实质问题而被无效,也可以因为文字表述的形式问题被无效。从实际来说,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大多是专利权人的竞争对手,为商业利益寻求专利无效以避免被专利权人依照法律要求处罚或赔偿。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会请求对原告(专利权人)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一旦成功则有釜底抽薪、一劳永逸的效果。

在此之前有在先申请,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根据相关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该专利权。在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终止的通知两个月内,及时缴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并说明理由可以申请恢复,否则专利权会失效。

实用新型专利失效了怎么办?

1、你的专利申请在先,如果你确定你的专利权利稳定可以起诉涉嫌侵权者,那么,与涉嫌侵权者是否自己有专利无关,所以不存在你去无效他们专利的事情。2、如果要涉及到专利无效,那也是你对涉嫌侵权者进行专利维权(比如行政查处、去法院起诉)时,涉嫌侵权者会对你的专利提出专利无效宣告以作不侵权抗辩。3、第1条所指“专利权利稳定”,包括2方面的含义:第1、当然是专利有效,即有专利证书、按时缴纳了专利年费;第2、你的专利几乎或一定不能被无效掉,为此,实用新型专利如果要起诉他人专利侵权,那么就一定需要向法院提供“专利权评价报告”。因此,对于你目前的处境,可以从如下方面去着手:1、通过淘宝投诉;2、对自己专利向国家专利局请求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根据此报告的结论判断自己专利权是否稳定,若报告说此专利无新颖性或无创造性,那说明专利权不稳定,你就没有必要继续认为人家侵权你专利权了

如果真要保护产品,一般都是实用新型和发明一起申请的,实用新型授权早,可以快速保护,但是其保护效力有待考察,所以,需要发明专利来稳定。实用新型都是不经审查的,撰写质量不高的情况下,你可以很容易无效掉别人的,别人同样可以轻而易举的无效掉你们的!这个时候,专利的好与坏就可以体现出来了。你先确认一下你的专利质量如何,看是否真正经的起考验,再考虑无效的事情。淘宝上的实用新型专利,其实更多应该是营销用,而非真正保护。

需要明确一点的是,你用什么申请都是可以的,这是你的权利,但是,授权不授权是另外一回事。专利法规定,实用新型授权需要满足新颖性和创造性,简单来说,就是创新的程度,创新足够高才可以授权,因此,在先已经公开了相同的技术,在后重新申请,相对于在先的技术,创新程度很低,授权前景很低。特别指出一点的是,在先的技术,只要公开了,就可以拿来评价在后的申请,不管在先的技术是你自己的,还是别人的。不过,在现行审查制度中,实用新型专利,仅仅进行初步审查,以及,简单的新颖性审查,而无须经过实质审查,即可获得授权,因此,即便你再次申请实用新型,也是可能获得授权的,但是,获得的专利权的稳定性很差,很容易被人无效掉。

实用新型专利失效原因

过了专利的保护期,专利要缴费,过了专利缴费时间也会失效

专利特别是新型实用专利申请失败很明显就是你的技术达不到专利申请的 要求,

在此之前有在先申请,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

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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