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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专利申请文件的授权文本中的“权利要求书”为准。所以,如果发明名称不是错的很离谱,应当不会影响该专利的保护范围的。不知道您专利的类型是什么?不同类型的专利,有不同的审查流程,申请文件的修改时机也是不同的。如果您提交的各种文档中的名称存在不一致,可能都不会被受理的。如果,已经受理了,在该专利进行初步审查时,审查员发现的话会给您发补正通知书,给你一次修改的机会。专利申请文件之后的修改,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不是想改成什么就改成什么的,呵呵。具体情况,还得看您具体在哪里写错了、把什么写成什么了,才能够得出准确答案的。
先从专利法实施细则中有关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定义来看,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你可以看得出来,发明可以保护的主体比实用新型来得多,实用新型只能保护结构方面的(包括层结构),方法、材料之类的就不能保护,但是发明可以保护除了实用新型能保护的外,还能保护方法、材料等。 另外,从专利申请审查的角度来看,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经过实质审查,即专利性审查,较为严格,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仅形式审查,不涉及专利性审查。换句话说,实用新型专利只要文件不出错(明显出错)都会授予专利权。从审查周期来看,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较长,3、5年是正常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审查时间较短,快的几个月,慢的也只要一年半左右。 从专利权的稳定性来看,发明是经过实质审查的,所以一旦获得专利权,其权利是比较稳定的,不容易被无效,而实用新型未经实质审查,即使获得专利权,其权利也非常不稳定,很容易被宣告无效。 从保护期限来看,发明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为10年上面所述大多依照中国专利法,而外国专利法体系又有所不同。如美国,无发明和实用新型之分,只有Invention和Design加上个Plant,其中的Invention实际上包括中国的发明和实用新型,都要经过实质审查。
你好。通常应当针对补正通知书中指明的缺陷进行修改。当然对于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审查员可以依职权自行修改。 你可以在补正通知书修改明显的标点符号错误。 实用新型也是有两次补正机会的,但是如果第一次补正根本无法消除指明的缺陷的,审查员也可以就同样的缺陷不给予第二次补正的机会。
实用新型专利权是指该实用新型的发明人,依法就其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向国家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并经国家机关核准,发给专利证,依法享有的一种独占、许可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六十四条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积特知识产权:实用新型的专利权内容是什么? 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 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 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 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7、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8、如果错过了缴纳年费的时间,可以在期满日起六个月内补交,但要缴纳滞纳金。如果超过了六个月,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两个月内向国家相关机构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补交年费和恢复费。如果已经超过了上述时间,则专利权终止,无法恢复。 9、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法律分析:实用新型专利是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1、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5、放弃权:指专利权人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交年费的方式放弃其专利权的权利;6、标记权:指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容器上、说明书上、产品广告上作上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7、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2)未缴费终止: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8、如果错过了缴纳年费的时间,可以在期满日起六个月内补交,但要缴纳滞纳金。如果超过了六个月,可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两个月内向国家相关机构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补交年费和恢复费。如果已经超过了上述时间,则专利权终止,无法恢复。9、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可以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日 实用新型专利指的产品形状, 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