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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未缴费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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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授权未缴费恢复

您好,如果收到专利授权通知书未缴纳费用,超过缴费期限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会下达视为放弃专利权通知书,在收到视为放弃专利权通知书的两个月内,您都可以提交权利恢复请求书要求恢复权利,同时缴纳权利恢复费用,在收到权利恢复成功通知书后再缴纳授权下证所需其他费用即可,在此期间,您可以继续办理专利权人变更手续,通常是先提交的适宜先办理,因此变更手续您这边可以尽快提交上去。

一般的,专利局在发出《终止通知书》时,会给专利权人一个合理期限(2个月)来提出恢复权利的申请。专利权人逾期不申请,专利权最终丧失;除非专利权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逾期。想做抓紧做,2个月的时间。最保险的给专利局去个电话。恢复专利权 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无区别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如果6个月内还没有缴纳国家局会再来一封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如果还要这个专利的话必须在2个月内交1000恢复专利权费和补交专利年费及当年全额年费的25%滞纳金。如果这两个月还没办理的话,专利权就丧失不能恢复了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进行失效处理,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专利未缴年费恢复权利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或者年费缴纳不足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在期限届满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在年费交纳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并且根据滞纳期的长短收取滞纳金。

专利未缴年费恢复

法律分析:专利年费没交有正当理由的,是可以请求恢复专利权的。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年费没交还能恢复专利权的。但只有申请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未交年费的,才可以申请恢复权利。并且请求专利权恢复期限为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等恢复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

没办法了,申请日+6个月滞纳期+2个月权利恢复期,再过了就没办法了。你2011年到现在已经2年了,一定恢复不了了。未交足专利年费,可能交了一部分,可以申请退费,能退回来就退回来点吧。

“专利权终止后的恢复办法: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当事人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但必须说明理由,必要时需要附具有关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一般情况: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如果是纸件申请的可往后延15天。延期的那一天如正是节假日可延至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恢复权利手续,并缴纳恢复费1000,欠缴的年费以及滞纳金(全年年费的25%)。如果是不可抗力引起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请求恢复权利。 参考资料: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

专利授权未缴费

过期1个月内专利权人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时,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延缓缴纳期内及时补缴年费,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过期2-6个月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个月,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3个月补缴10%,4个月补缴15%,5个月补缴20%,6个月补缴25%。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递交回复权利专利申请。逾期未理会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未启动恢复程序,专利权会彻底终止,无法恢复。以上仅供参考,望采纳~

您好!专利没有及时缴纳年费,也是可以补救的,如下:1、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个月,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3个月补缴10%,4个月补缴15%,5个月补缴20%,6个月补缴25%。2、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递交回复权利专利申请。3、逾期未理会,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未启动恢复程序,专利权会彻底终止,无法恢复。专利权终止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企业和个人均可以使用该专利。

专利不交年费会导致专利失效,失效的专利是不能够用于职称评定的。

专利授权未缴费是指,专利已经成功授权,还有两个月的缴费期,缴费后才会下证。购买授权未缴费专利,最后下证的专利证书上写的是受让人也就是买专利的这个人的名字。因为专利局同意授权后,缴纳授权登记费之前,如果转让完成,则专利证书上就会是新专利申请人的名字,否则为原专利申请人的名字而对买家不方便使用。下证后的专利是指,专利已经成功授权,并缴费下证了,专利证书上写的是原来发明人的名字。下证后的专利转让,需要转让人和受让人签署合同,并到专利局登记公告后才能生效,著录项目变更,专利证上的名字不会变更。因为我国专利制度是,专利证书只发一次,不管是丢失还是转让,都不会变更证书内容。下证后的专利证书上的名字还是转让人的名字,转让的只是专利权,专利属于受让人了,但发明人名字那还是转让人的。为什么很多人都喜欢买授权未缴费的专利呢?因为这样的专利不仅下证后名字是自己的,评职称毕业都能用。而且,后期想转卖的话,只是转卖专利权,发明人还是自己,荣誉也还是自己的。授权未缴费的专利对买家来说比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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