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专利侵权的时候我们都会选择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如果我们证据提交得不够全面的话,可能会让侵权者无法受到惩罚。那么专利侵权诉讼时要提交哪些证据呢?专利侵权诉讼时要提交哪些证据?专利侵权诉讼时要提交哪些证据?专利证书及专利证书内容包括专利证书封面与专利内容,外观设计还包括简要说明(2009年10月1日前授权的专利,仅包括专利证书封面,不包括专利内容,专利内容需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查询下载)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登记簿副本是表明专利即时的法律状态的证明。国家专利局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由于专利登记簿副本记载了专利年费的缴纳时况,提供了专利登记簿副本,则不需要再提交专利交费收据。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需提交由请求人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省代办处办理。知识产权局收费收据(年费类)专利授权后,每年需要交纳专利年费才能维持专利权有效,年费交纳的期限为专利申请日前一个月,预先交纳下一年度的年费,专利年度不是自然年年度,专利年度的起算时间为专利申请日。原告只需提供最后一次交纳的年费收据。专利权评价报告(检索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的专利质量评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自专利授权公告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请求做出维持专利权有效、部分有效、或宣布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经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进一步明确,因此原告主张的专利权保护范围不能超过无效宣告请求决定书的维持有效部分的范围。专利确权程序的生效裁判文书当事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因此经历了专利确权程序的生效判决或裁定书可以证明专利权的最终法律状态,以及专利权保护范围,同时也记载了此刻的专利权人信息。
专利侵权诉讼中应提供哪些证据?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应首先根据我国民事侵权法律规范规定的侵权责任的四要件来收集整理证据,同时还应结合专利侵权的特殊性,力争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形成一张完整的证据链,无懈可击。作为原告,应提供以下证据:专利侵权诉讼中应提供哪些证据?专利侵权诉讼中应提供哪些证据?(一)权利证据 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专利权证书,证明专利权授权时的权属状况; 专利登记薄副本; 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为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外观设计的为公告授权的图片或照片及简要说明; 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 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二)侵权证据 书证:通常是公证书; 物证:专利权人从市场上购得的侵权产品。(三)损失证据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财务审计报告。关于专利侵权诉讼中应提供哪些证据?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专利诉讼的目的往往都是为了争夺市场,专利诉讼过程中有必要掌握一些技巧。首先要判断专利的稳定性。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稳定性很强,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只经过形式审查,因此在起诉时最好先申请评价报告,评估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二是收集有效证据。专利权人应当通过公证机关或行政机关收集对方侵权的证据,以及侵权数额的证据,获得侵权事实与侵权数额的证据是原告取胜的关键。对于专利权人自行难以搜集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而对于被告一方来说,可以采用无效抗辩、在先使用抗辩,合法来源抗辩,或者是现有技术抗辩。如果有合理的抗辩理由,被诉侵权人可以免于赔偿。【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专利诉讼的目的往往都是为了争夺市场,专利诉讼过程中有必要掌握一些技巧。首先要判断专利的稳定性。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稳定性很强,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只经过形式审查,因此在起诉时最好先申请评价报告,评估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符合授予专利权。二是收集有效证据。专利权人应当通过公证机关或行政机关收集对方侵权的证据,以及侵权数额的证据,获得侵权事实与侵权数额的证据是原告取胜的关键。对于专利权人自行难以搜集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而对于被告一方来说,可以采用无效抗辩、在先使用抗辩,合法来源抗辩,或者是现有技术抗辩。如果有合理的抗辩理由,被诉侵权人可以免于赔偿。【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专利权被独占许可后侵权了,被许可人是可以单独起诉的,那这时专利权人可以单独起诉。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条第二项、第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公司作为独占实施许可和通被许可人有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专利权被独占许可后侵权了,被许可人是可以单独起诉的,那这时专利权人可以单独起诉。【法律分析】专利权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侵权诉讼流程主要包括:1、发律师函,给对方发送律师函,告知此产品已经申请专利;2、收集证据,可以带公证员买产品或者网站上宣传的产品3、起诉,向法院提交起诉书,4、应诉,参与出庭;5、审判,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侵害的对象是有效的专利。专利侵权必须以存在有效的专利为前提,对于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而未支付适当费用的纠纷,专利权人应当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必须有侵害行为。即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侵害他人专利的行为。并以生产经营为目的。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实施,不构成侵权。3、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六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权人、利害关系人或者被控侵权人也可以主动出具专利权评价报告。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侵犯知识产权得看对方是否有相应的证据,以及证据的证明力。而且情况不同法院出的判决也会不同,如果法院认定侵权,至少会判决停止侵权,至于是否会判令赔偿,视案情不同而有所不同。因为知识产权相对其他案件来说比较专业,尤其涉及专利侵权的案件,建议你聘请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来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是商标方面的,我到是能提供一些咨询
1,如果确实没有侵犯对方知识产权,坦然应诉即可。2、如果确实侵犯了对方的知识产权看能否与对方和解,达成和解后让对方撤诉;或者积极准备材料,做好应诉准备,减少赔偿损失。
以下几方面供参考:第一,要看原告的权利是否在法律上有效,失效的权利是没有法律支持的。中国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最长为10年,按照你的说法是“同一个外观专利”,那么至少已经过去了16年,原外观设计专利应早已失效。第二,如果是专利权人(原告)是对同一个外观设计重复申请的专利,则该专利不符合新颖性的要求,即使已经授权也可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将其撤销。第三,如果能证明自己不知情(例如提供合法的进货票据,作为不知情的证据),则不是恶意侵权,则可免除经济赔偿。另外,请注意保留好原始票据,向原告出具复印件即可,除非法院要求。
法律分析:首先,要根据专利证书等对专利权的主体予以确认,其次,要对专利权的有效性予以确认,然后,判断侵权产品是否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最后,提供合法来源、在先使用等能够证明不具备主观故意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第六十三条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2、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如侵权者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3、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如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