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机建立Mac地址表的是数据通过交换机的某个端口的时候(记录该数据帧的源mac地址),在其他端口收到数据回包时在记录对应关系,这样就形成了mac地址表项。mac地址建立的过程跟路由协议学习路由一样都是依照特殊的算法来实现,这种底层算法不用深究会用就行。
交换的MAC转发表是通过学习接收到的数据帧的源MAC地址而建立的一个VLAN+端口+MAC地址的一个表项PC1(1/24)--------(接口1)交换机(接口2)--------PC2(2/24),如果PC1要PING PC2(第一次通信)PC1先判断出PC2和自己处在同一个网段,由于两台PC是第一次通信,PC1的ARP表项中没有PC2的MAC地址,于是PC1就发一个ARP请求(请求的内容是PC2的MAC地址),这个ARP请求的源MAC地址是PC1的MAC地址,目的MAC地址是全F(广播包),交换机的接口1接收到ARP请求,把PC1的MAC地址加入接口1的MAC地址表,来表示PC1在我接口1下面;同时交换机向除了接口1之外的其他同一VLAN的端口转发这个ARP请求(含接口2),接着PC2接收到到这个ARP请求,发现这个请求就是发给我的,于是生成了一个ARP响应包,来响应这个请求,这个响应数据帧的源MAC地址为PC2的源MAC地址,交换机的接口2接收到这个响应数据帧之后把源MAC地址加入接口2的MAC地址表中。这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交换的MAC转发表是通过学习接收到的数据帧的源MAC地址而建立的一个VLAN+端口+MAC地址的一个表项PC1(1/24)--------(接口1)交换机(接口2)--------PC2(2/24),如果PC1要PING PC2(第一次通信)PC1先判断出PC2和自己处在同一个网段,由于两台PC是第一次通信,PC1的ARP表项中没有PC2的MAC地址,于是PC1就发一个ARP请求(请求的内容是PC2的MAC地址),这个ARP请求的源MAC地址是PC1的MAC地址,目的MAC地址是全F(广播包),交换机的接口1接收到ARP请求,把PC1的MAC地址加入接口1的MAC地址表,来表示PC1在我接口1下面;同时交换机向除了接口1之外的其他同一VLAN的端口转发这个ARP请求(含接口2),接着PC2接收到到这个ARP请求,发现这个请求就是发给我的,于是生成了一个ARP响应包,来响应这个请求,这个响应数据帧的源MAC地址为PC2的源MAC地址,交换机的接口2接收到这个响应数据帧之后把源MAC地址加入接口2的MAC地址表中。这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交换的MAC转发表是通过学习接收到的数据帧的源MAC地址而建立的一个VLAN+端口+MAC地址的一个表项PC1(1/24)--------(接口1)交换机(接口2)--------PC2(2/24),如果PC1要PING PC2(第一次通信)PC1先判断出PC2和自己处在同一个网段,由于两台PC是第一次通信,PC1的ARP表项中没有PC2的MAC地址,于是PC1就发一个ARP请求(请求的内容是PC2的MAC地址),这个ARP请求的源MAC地址是PC1的MAC地址,目的MAC地址是全F(广播包),交换机的接口1接收到ARP请求,把PC1的MAC地址加入接口1的MAC地址表,来表示PC1在我接口1下面;同时交换机向除了接口1之外的其他同一VLAN的端口转发这个ARP请求(含接口2),接着PC2接收到到这个ARP请求,发现这个请求就是发给我的,于是生成了一个ARP响应包,来响应这个请求,这个响应数据帧的源MAC地址为PC2的源MAC地址,交换机的接口2接收到这个响应数据帧之后把源MAC地址加入接口2的MAC地址表中。这就是一个学习的过程。
默认路由:ip rout 0 0 后面接输出端口号或者端口地址
这个要看是啥路由协议吧静态路由直接在本地生成,动态路由从相连的路由器上学到
当IP子网中的一台主机发送IP分组给同一IP子网的另一台主机时,它将直接把IP分 组送到网络上,对方就能收到。而要送给不同IP子网上的主机时,它要选择一个能到达 目的子网上的路由器,把IP分组送给该路由器,由路由器负责把IP分组送到目的地。如 果没有找到这样的路由器,主机就把IP分组送给一个称为“缺省网关(default gateway)”的路由器上。“缺省网关”是每台主机上的一个配置参数,它是接在同一 个网络上的某个路由器端口的IP地址。 路由器转发IP分组时,只根据IP分组目的IP地址的网络号部分,选择合适的端口, 把IP分组送出去。同主机一样,路由器也要判定端口所接的是否是目的子网,如果是, 就直接把分组通过端口送到网络上,否则,也要选择下一个路由器来传送分组。路由器 也有它的缺省网关,用来传送不知道往哪儿送的IP分组。这样,通过路由器把知道如何 传送的IP分组正确转发出去,不知道的IP分组送给“缺省网关”路由器,这样一级级地 传送,IP分组最终将送到目的地,送不到目的地的IP分组则被网络丢弃了。 目前TCP/IP网络,全部是通过路由器互连起来的,Internet就是成千上万个IP子 网通过路由器互连起来的国际性网络。这种网络称为以路由器为基础的网络(router based network),形成了以路由器为节点的“网间网”。在“网间网”中,路由器不 仅负责对IP分组的转发,还要负责与别的路由器进行联络,共同确定“网间网”的路由 选择和维护路由表。 路由动作包括两项基本内容:寻径和转发。寻径即判定到达目的地的最佳路径,由 路由选择算法来实现。由于涉及到不同的路由选择协议和路由选择算法,要相对复杂一 些。为了判定最佳路径,路由选择算法必须启动并维护包含路由信息的路由表,其中路 由信息依赖于所用的路由选择算法而不尽相同。路由选择算法将收集到的不同信息填入 路由表中,根据路由表可将目的网络与下一站(nexthop)的关系告诉路由器。路由器 间互通信息进行路由更新,更新维护路由表使之正确反映网络的拓扑变化,并由路由器 根据量度来决定最佳路径。这就是路由选择协议(routing protocol),例如路由信息 协议(RIP)、开放式最短路径优先协议(OSPF)和边界网关协议(BGP)等。 转发即沿寻径好的最佳路径传送信息分组。路由器首先在路由表中查找,判明是否 知道如何将分组发送到下一个站点(路由器或主机),如果路由器不知道如何发送分组 ,通常将该分组丢弃;否则就根据路由表的相应表项将分组发送到下一个站点,如果目 的网络直接与路由器相连,路由器就把分组直接送到相应的端口上。这就是路由转发协 议(routed protocol)。 路由转发协议和路由选择协议是相互配合又相互独立的概念,前者使用后者维护的 路由表,同时后者要利用前者提供的功能来发布路由协议数据分组。下文中提到的路由 协议,除非特别说明,都是指路由选择协议,这也是普遍的习惯。
假设有三个局域网A,B,C,网络A 和网络B 通过网桥连接后,网桥接收网络A发送的数据包,检查数据包中的地址,如果地址属于网络A,它就将其放弃,相反,如果是网络B的地址,它就继续发送给网络B这样可以猜测,每个主机发包之后,网桥都可以拿到相关信息。如何建立呢?A区有个PC发包,发往B的一台主机,网桥1拿到之后发现没有信息,会发ARP报文去询问,这样就可以拿到B区该PC的信息。但是一般情况下,设备启动时都会发出免费ARP,这样网桥的转发表很快就会建立。每一个PC发包时会检查是否发生改变,并更新老化时间。
1、概念上的区别。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便是采纳了发行权的狭义概念。2、发行次数区别。发表权的行使只能有一次,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如果作品已经出版或者将作品展览过,说明作者已经行使过发表权了。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3、继承区别。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于作者的性质,不能转让和继承。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发行权则没有继承的说法。扩展资料:发表权保护期限: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2、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 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 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 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 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 法不再保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表权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行权
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 发表权与发行权代表的权利不同、定义不同、行使的权力的次数不同一、发表权与发行权代表的权利不同:发表权是人身权利;发行权是财产权利。二、定义不同: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行权,是指著作权人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印件的权利,是著作权财产中的一项权利。三、行使的权力的次数不同: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只能为作者享有;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一)发表权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项权利。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界定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各国立法中关于发表一词的用法包括“披露”、“发表”、“决定发表”、“向公众提供”、“传播”、“告知”等,是指作品已经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悉作品的内容。至于公众是否实际知悉或关注被公开的作品,则无关作品是否发表。发表权是一次性行使的权利。司法实践中,尽管作者未将作品公之于众,但有下列情形的,推定作者同意发表其作品:1、著作财产权转移应当推定作者已经行使了发表权。发表权通常不可能单独行使,需要和其他著作财产权的任何一种一起行使。2、作者许可他人使用其未发表的作品。3、作者将其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享有展览权,展览行为必然附带发表,所以推定已经行使了发表权)。发表权通常不能转移。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具有专属于作者的性质,不能转让和继承。中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这种规定的言外之意显然是,凡作者明确表示不准发表的作品,作者去世后的著作财产权保护存续期间,他人不应违背作者意志发表;作者生前对作品发表与否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推定其同意发表,可由其著作权继承人在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内行使。作为一种著作人身权,发表权有保护期的限制。(二)发行权发行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上的发行权是指作者所享有的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以出售、赠与和散发等方式发行自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品的权利。我国著作权法便是采纳了发行权的狭义概念。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第6项规定: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广义上的发行权概念在狭义发行权概念的基础上还包括了出租、出借等权利,其是指权利人通过销售或其他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或者通过出租、租借、借阅等方式,将作品的复制件或原件提供给公众的权利。扩展资料:发表权的保护期限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表权百度百科-发行权
一般ssci论文投稿后要经过多次审稿返修才能顺利发表,这也是漫长的过程,而也有很多作者并不清楚投稿的ssci论文怎么证明正式发表了?ssci论文发表本身也不是容易的事情,需要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合理的编排格式,而证明论文正式发表也不是容易的,需要作者掌握相应的方式方法。 投稿的作者可以直接去发表文章的期刊官网上查询期刊的具体收录信息,确定是否已经正式发表;可以在Web of Science 查询,当然作者也需要注意Web of Science 的查询只能由国内的合作者自己去查询,因为查询的前提是学校或图书馆已经购买了数据库的使用权。至于发表后可查询的时间,每本期刊的查询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现在Web of science 也推出了Early Access Publications ,其标引标准是定义“是指那些已经最终被期刊收录并拥有了DOI和在线出版日期,但还没有最终的期卷号或页码信息的论文”。这个定义说明,Early Access论文一定是已经公开发表的,只是尚无最终的期卷号或页码。 Early Access论文是通过DOI与WOS数据库产生连接关系的。待含期卷号、页码等信息的论文正式发表时,数据库会在同一条记录上补充“期卷号、页码”等相关信息、保留“Early Access收录日期”,并去掉“Early Access图标”。此时,这篇文章不再具有“Early Access”文献类型,但仍保留其“Early Access收录日期”,并成为一条最终正式发表的记录。 因此作者要证明自己的ssci论文成功发表了,就需要在Web of science,如果您没有登录权限,或者是不清楚查询步骤的,可以和期刊之家的老师沟通,他们也可以帮助您查询,并且证明您的论文已经发表,也不会耽误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