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技术转化率不足10% 究竟难在何处 1985-2003年,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总量为30多万件,增长速度位居世界榜首,但我国拥有的专利技术转化率却不足10%,非职务发明人的专利成果更是少有问津。一边是企业渴盼专利技术,一边是成果转化率低、无法实现产业化。时至今日,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之路仍然步履维艰,非职务发明人的处境更是异常困难。 科技界的“丐帮” 记者手中掌握的资料显示,在吉林省,760件专利发明中有700余件没有获得经济利益;5000位发明人中有近3500人债台高筑。湖南省20年来登记专利5万多件,技术发明人中至少有6000人手头拮据,有4000人因从事发明而负债累累。 为什么专利发明人越研发越穷?据了解,以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许多职务发明人因有固定单位,而无法实现自由交易,他们所在单位(大多数是科研机构)更缺乏主动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 业内人士分析,专利技术要完成整个交易过程,让购买方最终完成产品上市销售,涉及到多个环节。这些环节包括专利技术的真伪识别、技术比较、生产设备的投入、市场前景的分析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交易的双方都将前功尽弃。 科技成果转化的这一不确定性给交易的双方带来了巨大风险。这种风险是个人无法承担的,而科研单位因惧怕风险,不愿交易,常常把科技成果封存在单位。 事实上,科技成果交易可能要经历一次次的失败、复杂的法律纠纷和无法预见的花费。科技工作者并不是职业经理人和谈判专家,以专利持有者和研发者拥有的商业知识,要想完成整个合同的履行相当困难。面对这些额外成本,科研单位往往宁可封存成果也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在无法预料交易成本和市场预期收益的情况下,科技成果转化只能碰运气,失败进而导致债务缠身的现象时有发生。 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院院长助理王义高坦言,科技成果转化已经陷入一个怪圈,从事科研和发明的人不但不能致富,反倒让一部分人因从事研发而贫困。“问题不只发生在个人身上,许多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普遍面临新技术研发资金短缺问题。有人戏言他们是科技界的‘丐帮’”。 “扶贫”式帮助并非好事多年来,由于在科技市场制度培育方面的缺陷和认识上的误差,我国专利技术转化长期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尽管科研经费的投入每年都在提高,但科研机构仍希望政府能够加大扶持力度。一些企业和专家谈到科技成果转化难时,总是伸手向政府要钱、要政策。 对此,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法规与知识产权处副处长冯楚建说,当前的政策导向正在逐步调整,对企业的扶持方式将从原来直接的财力支持,逐步调整为强调营造更加客观公平和有利的竞争环境,强调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企业也应当从原来主要依赖政府支持转向更加自主、能动地寻求市场的帮助。冯楚建认为,只有开拓能力强的企业,其市场实践能力才会更强。那种“扶贫”式的帮助对于企业并非是件好事。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受到扶持,但只要优惠政策一停,企业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死亡,而那些靠自主力量生存下来的企业却能经受住市场考验。 王义高也认为,科技成果产业化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完全依赖政府支持并不现实。很多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陷入困境,就是因为企业和民间的投资没有真正启动。“科技成果转化应更多利用管理学中的市场原则来解决,而不应过多地依赖政府的优惠政策”。 产业聚集 控制成本 专家分析,我国目前研发机构数量庞大,成果交易过于分散,导致拥有成果的一方市场力量不足,而且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投资者很难找到所需要的技术。“研究单位由于体制问题而缺少激励,每个研究院所又面临交易数目庞大的市场。这些因素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的根本原因”。 可见,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仍然是市场机制缺失问题。如何加快构建国家、企业和民间三方积极参与,促进研发产业化的体制?王义高认为,解决方法是让交易形成所需要的产业聚集,激励企业参与组织市场的交易。 他分析,尽管有强大的市场需求,但卖方过小或从事成果交易的市场组织者力量太小,导致科技成果有需求但空间狭小,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多,一项成果有时等上十几年仍然无人问津。对此,卖方必须有效地组织起来,根据市场的特点提供产品、服务和沟通工具;买方通过市场组织者获得可靠、完整的信息。 据悉,上海市专利局今年5月成立了“科技超市”,尝试在特定的市场中,进行科技成果集中交易。 政策应偏重激励引导 一些科技界的专家曾感慨,尽管近年来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激励和优惠政策的力度,但依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符合中国特色的科技转化的发展模式。 冯楚建表示,现行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仍然带有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点,对企业的支持方式主要表现为经费支持、税收优惠等。未来的科技政策将从政府起决定作用,逐步转移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的作用将主要表现为激励和引导。 业界专家建议,为了解决当前成果转化难题,应尽快建立一个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集合市场,形成买卖双方都能实现交易和转化的环境;成立科技成果交易的专业化服务公司,让科技市场的组织者进入市场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这类公司实际上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知识型服务公司大致相同;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转化和交易市场提供更多激励,加速实现成果向生产力方面的转化。
而在同一天的报纸上另一篇报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路在何方》却说我国高校成果转化率平均不到2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数据的统计方法不同会有很大的出入,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问题,本文试图阐述一个人们更关心的问题:如何提高专利的转化率。 两篇报道中提到了三个概念:实施率、转化率、产业化率,这三个概念并没有看到权威的解释,也不好妄断概念的差异,本文使用转化率这个概念。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在此对转化做一个简单直观的界定,本文所指转化包括自己实施,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实施应当是批量生产专利产品,或者批量使用在产品上或者实际用于产品生产线上,不包括产品的小试或者中试。 一、专利转化难在那里 1、专利转化难本身有认识上的误区 并不是每个专利都是为了转化的。国内的企业或个人申请专利很多是为了申请专利而申请,大部分专利都是单个申请的,几乎没有策略上的安排和规划考虑。而成熟的专利申请会有很多策略上的考量,其中有些专利不是为了对该技术进行保护,而是为了防备他人起诉侵权而申请的。有些专利是组合申请的,其目的只是为了保护某个核心的专利技术,就像商标有联合商标和防御注册一个道理,真正使用的只有一个核心的专利技术。那么为了防备他人起诉侵权而申请的专利,以及“众星捧月”的“星”这些专利都不是为了实施而申请的,因而这些专利是不需要转化的。 2、专利转化难,难在有的专利不具有可转化性 永动机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引得无数英雄尽折腰,黄维,这位原国军的悍将在淮海战役兵败被俘,经特赦后就醉心于永动机的发明,河南的南街村为永动机的发明也投入了大量资金。理论上有关永动机的发明不能获得专利,如果因为其他原因也许侥幸获得了专利,那么这样的专利是不可以转化的。因为实用新型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致使很多实用新型专利其实是在低层面的重复别人的技术,某专利权人拥有一件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是在圆珠笔上附加一个涂改液装置,他坚信自己的专利技术具有非常大的市场前景,具有很高的价值。其实相同的专利在专利数据库中可以检索到很多,这样低水平重复的专利也不具有转化的价值。有个老技术人员家里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但是并没有舍得将旧的燃气热水器丢掉,而当地阴冷多雨的气候使太阳能热水器经常不能发挥作用,老技术人员庆幸没有丢掉旧的燃气热水器。老技术人员研制出来了两个热水器相互切换的装置,有效利用了太阳能热水器中现有的温水,减少了燃气的使用,老人申请了专利。现在太阳能热水器本身自带电热功能,更为简单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因此这种专利针对太强,专门解决特殊环境条件下的特殊问题,可推广转让性很差。技术人员自我陶醉在技术的创新的标新立异中,不考虑是否适合消费者的使用,不考虑价格是否适应市场的销售,实用性极差或者不符合市场要求,这类专利技术因为没有市场价值必然是转化困难。 3、专利转化难,因为有些专利转化风险太大 专利也有各种不同的种类,比如非职务发明,这些发明人发明的创意大多来自生活实践,其发明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这样的专利可以直接用于现实生活,转化相对比较容易。有些职务发明直接是为了改进生产工艺,改进现有产品,这样的专利也容易转化。但是科研院所前瞻性的发明,比如施乐公司的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发明大量的非常先进的技术,但是始终找不到市场方向而不能转化。我国在1958年就提出了无线通讯技术(手机通讯技术的前身),但是我们手机相关技术却靠引进。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孵化了苹果、微软、3com这样著名的公司,但是该研究中心并没有自己进行转化,因为该技术过于前沿,该技术可以生产什么样的产品?该技术是不是可以直接生产出产品?从技术到产品还要多少技术配套等等都是未知和不确定的,因而从商业角度而言转化的风险极大。 1、建交易平台 破解专利转化难,政府做了很多工作,为此各地都在建立产权交易中心或交易平台,其目的在于在专利权人和专利使用人之间建立桥梁,让需要专利的人找到专利权人,让专利权人的专利找到买家,但是成效并不大。除了政府建立的产权交易中心或交易平台,很多民间机构也在尝试建立这样的交易平台,有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为专利权人代理专利申请的同时,也在帮助这些专利寻找买家,这种寻找方式相对比较简单,就是建立一个网站,将各种专利分门别类放在一个数据库中,任由需求中从中寻找到适合自己的专利。现在也出现了专门的专利交易网站,这种网络交易平台运行成本很低,有一些盈利就能维持,因此逐渐在活跃起来。 无论是政府建立的交易平台还是民间建立的交易网站,其作用还基本还是展示、检索专利。专利数据库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查询,专利权人的信息在专利库也是公开的,需要专利的人很容易在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的专利,也很容易找到专利权人的信息和专利权人直接联系,而专利权人同样可以通过网络找到潜在需求方直接和需求方联系,花费大量资金建立的交易平台其实在网络上可以免费实现。因而笔者认为破解专利转化困难不在于买方和卖方的信息沟通,因而解决专利转化困难并不能依赖简单建立交易的平台。 2、扶持专业辅助中介机构 去年世界金融危机波及到南方沿海省份,大量的农民工只有返回家乡,这些农民工有一些资金积累,有一定的见识面,他们不再安分种地的生活。如何让这些反乡的农民工留下来也是地方政府需要考虑的事情,有的地方提出让这些人创业,而本地的产业基本处于饱和状态,于是想到了专利,让这些返乡农民工用专利技术创造新的产业,这是相当不错的想法。不过这个想法也有些浪漫,随着技术的发展,产品的功能越来越复杂,比如手机不再是当初移动接打电话的工具,已经集成了照相、录音、收音机等多种功能,而每一种功能都涉及到许多的专利,一部功能齐全的手机,其包含的专利高达几千个,涉及到的专利权人数量也相当的庞大。一般的农民工当然不可能有能力和这么多的专利权人谈判购买这些专利来生产手机,即便是山寨版也不可能。已经很少有产品只靠一个专利就可以生产,而且生产过程中和可能涉及到生产中的专利也需要取得许可。因而适合农民工购买应当尽可能简单、实用,单个的专利即可以实现生产,并且可以就地取材生产,就地销售,这样的专利并不多。购买专利还需要知道专利的技术含量,哪些技术适合自己购买使用,这需要有一批懂技术的人员对这些专利技术进行遴选。 其实有很多人手头上有些闲钱,想购买专利做个项目。但是购买专利不像买机器设备那么简单,这个专利值多少钱?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不清楚,在实践中专利权人总是期望太高,认为其专利至少可以卖几百万元以上,这个价格当然没有人买。那么应当引进独立的评估机构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以免双方因为价格因素无法达成协议,目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还比较空白,尤其是对未经实施的专利进行价值评估,同一个专利不同的人来实施创造的价值是不一样的,专利的边际效益对购买成本会有影响。专利的评估不仅要从财务上进行价值评估,还需要从法律上评估。大家普遍有个误区,认为只要拿到专利证书就是个有效专利,其实并不然,影响专利的有效性的因素很多,其中专利文书如果撰写不好,很可能使该专利实际不受保护。即使该专利是有效的,还要看权属问题,也就是看这个权利人是不是可以对外转让或者许可,实践中专利权属纠纷并不少,还有很多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把关。 购买专利是件很专业的事情,而且还需要技术、评估、法律等多方面的人才的共同参与才能很好的完成,如果每个产权交易中心或者交易平台都配备这些专门的人才非常的不现实,只有让这些人才以中介形式参与。 3、对发明人进行指导 以上我们分析了专利转化难,难在专利本身先天的问题造成转化困难。因为专利本身实用性差,没有市场价值,因而注定该专利的转化困难。实用性差和市场价值低不等于没有技术含量,这样的专利可以通过改造而使其具有市场价值。笔者曾经接待一个专利权人,他的发明点很好,可以有效解决了新鲜水果的就地加工问题,避免因为销售或者气候等因素造成水果的腐烂,也可以使鲜销水果保持极高的新鲜度。但是该技术却无法推广,笔者帮其分析原因,该技术需要投入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因而该专利的潜在的消费者中,具有加工能力的工厂不需要,因为工厂本身有设备,而水果销售商也不会买,这个价格难以承受。笔者询问这个产品是不是可以将价格降低,发明人说很简单啊,完全可以降到10万元以下,这个价格农户也可以购买。同一个技术改变一下消费者的定位,立刻显现市场的价值。我们可以通过各种资讯通道对发明人进行恰当的指导,使其发明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更加具有使用价值,那么专利转化也就要容易得多。 4、引进“技术风险投资” 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拥有当时世界最领先的技术以及一大堆专利,但是这些技术并没有为中心的投资方施乐公司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但是却被从该研究中西分离出去的企业发挥得淋漓尽致,培养出了诸如苹果、微软这样的世界著名的公司,这种墙里开花墙外香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施乐公司不自己使用这些专利技术?非常现实的原因,这些专利技术太前沿,施乐公司不知道市场在那里,应该用什么商业模式去发展,巨大的不确定性包含的是巨大的商业风险,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当然不会冒这种商业风险。该中心的科研人员从施乐公司购买了这些专利技术的许可后,为什么就成功转化呢?因为这些人背后是强大的风险投资机构,他们以敏锐的市场感觉认为这种专利技术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愿意投资对该专利技术进行产品改造,对于原来的科研人员来讲,巨大的商业风险已经被风险投资机构承担,又有资金对专利技术进行产品化改进,于是技术与风险资本的结合就成就了这些专利技术的成功转化。 我国也有风险投资机构,但是风险投资机构一般只对成长性好的公司感兴趣,在公司成长的关键时期,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而后在该公司上市后,从股市中套取几倍、几十倍的回报。其实风险投资也可以直接从技术投资开始,这样的投资看起来风险大,时间长,但是回报更高、投资却非常的少。可能只有区区几百万元甚至更少都可以做到。技术创投在我国有成功的案例,清华同方对清华大学的一个即将解散的课题组的一项技术进行投资,目前这项技术生产的产品占有世界70%的份额,年利润高达几个亿,这个产品在机场、车站都可以看到,就是检查包裹的机器,这就是同方威视。目前我国的政策支持直接用专利出资成立公司,有的高新开发区给予一定的孵化资金,由政府进行第一笔的技术创投的天使基金。光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应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技术创投才能将整个技术孵化市场做起来。 综上,专利转化困难是世界的难题,解决这个难题需要理性的头脑进行分析,找到原因,有针对性去解决。
专利转化率较低,是摆在我们科技工作者、知识产权专家、科研人员、专利发明者的一道难题。这也是我们从专利大国变成专利强国的必经之路。 哪些因素导致转化率低下?社会因素 在实行改革开放的前20年,我国的高新技术基本上是走引进消化吸收的创新之路,在拿来中消化,不断提升自己的科技水平,逐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因此,回头来看前20年的专利成果转化,不仅转化率不高,而且从专利成果来看,也是非核心技术专利多,专利的质量还有待提高。 这和我国还处于发展中状态时息息相关的,这与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是一致的,因为当今世界科技前沿技术的80%为发达国家所掌握。因此我国在将技术进行“拿来主义”的过程中,也在慢慢研发新的技术。 思想因素 很多人认为:申请的专利一定要是转化的。但实际上,并不是每个专利都是为了转化的。国内的企业或个人申请专利很多是为了申请专利而申请,大部分专利都是单个申请的,几乎没有策略上的安排和规划考虑。而成熟的专利申请会有很多策略上的考量,其中有些专利不是为了对该技术进行保护,而是为了防备他人起诉侵权而申请的。有些专利是组合申请的,其目的只是为了保护某个核心的专利技术。那么为了防备他人起诉侵权而申请的专利,以及“众星捧月”的“星”这些专利都不是为了实施而申请的,因而这些专利是不需要转化的。 科学因素 很多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违背申请专利的最基本的原则和动机。例如永动机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引得无数英雄尽折腰,黄维在淮海战役被俘,经特赦后就醉心于永动机的发明,南街村为永动机的发明也投入了大量资金。理论上有关永动机的发明不能获得专利,如果因为其他原因侥幸获得专利,那么这样的专利是不可以转化的。因此申请专利违背了自然科学,还谈何转化。 市场因素还有,某专利权人拥有一件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是在圆珠笔上附加一个涂改液装置,他坚信自己的专利技术具有非常大的市场前景,具有很高的价值。其实相同的专利在专利数据库中可以检索到很多,而且现在圆珠笔的使用率已经非常的低,这样的专利也不具有转化的价值。技术人员自我陶醉在技术的创新的标新立异中,不考虑是否适合消费者的使用,不考虑价格是否适应市场的销售,实用性极差或者不符合市场要求,这类专利技术因为没有市场价值必然是转化困难。 风险因素 专利也有各种不同的种类,比如非职务发明,这些发明人发明的创意大多来自生活实践,其发明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这样的专利可以直接用于现实生活,转化相对比较容易。有些职务发明直接是为了改进生产工艺,改进现有产品,这样的专利也容易转化。但是科研院所前瞻性的发明,比如施乐公司的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发明大量的非常先进的技术,但是始终找不到市场方向而不能转化。我国在1958年就提出了无线通讯技术(手机通讯技术的前身),但是我们手机相关技术却靠引进。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孵化了苹果、微软、3com这样著名的公司,但是该研究中心并没有自己进行转化,因为该技术过于前沿,该技术可以生产什么样的产品?该技术是不是可以直接生产出产品?从技术到产品还要多少技术配套等等都是未知和不确定的,因而从商业角度而言转化的风险极大。 编者的话: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专利制度实行的初期阶段,首先要提高专利成果的申请数量,这是必然的。数量是质量的基础,但到了今天,专利申请量已突破百万件,提高专利成果的质量,提高专利成果的转化率,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哪些措施可以提高专利转化率?建立交易平台破解专利转化难,政府做了很多工作,为此各地都在建立产权交易中心或交易平台,其目的在于在专利权人和专利使用人建立桥梁,让需要专利的人找到专利权人,让专利权人的专利找到买家。例如江苏教育厅和江苏高校发展中心建立了江苏高校科技网,为江苏的高校成果专利的转化铺平道路。但是目前看来,成效并不大。因为专利数据库是公开的人,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查询,专利权人的信息在专利库也是公开的,需要专利的人很容易在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的专利,也很容易找到专利权人的信息和专利权人直接联系,而专利权人同样可以通过网络找到潜在需求方直接和需求方联系,花费大量资金建立的交易平台其实在网络上可以免费实现。 设立辅助机构 前几年,许多个人发明者开始了自己研发的道路。例如很多农民工用专利技术创造新的产业,这是相当不错的想法。但是购买专利不像买机器设备那么简单,这个专利值多少钱?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不清楚,在实践中专利权人总认为专利至少可以卖几百万以上,这个价格当然没有人买。那么应当引进独立的评估机构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目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还比较空白。购买专利还需要知道专利的技术含量,那些技术适合农民工的购买使用,投资比较少,生产工艺相当比较简单,农民工当然无法评估这些,那么还需要一批懂技术的人员对这些专利技术进行遴选。专利转化过程中含有大量的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把关。如果没有这些专业的辅助机构,则有平台也无法运转,因而在转化平台上必须引进专业的中介服务机构。 指导发明人 很多专利因为其本身实用性差,没有市场价值,因而注定该专利的转化困难。实用性差和市场价值低不等于没有技术含量,这样的专利可以通过改造而使其具有市场价值。曾经有一个专利权人,他的发明点很好,可以有效解决了新鲜水果的就地加工问题,使水果保持极高的新鲜度。但是该技术却无法推广,原因是该技术需要投入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因而该专利的潜在的消费者中,具有加工能力的工厂不需要,因为工厂本身有设备,而水果销售商也不会买,这个价格难以承受。后来问道这个产品是不是可以将价格降低,发明人说很简单啊,完全可以降到10万元以下,这个价格农户也可以购买。同一个技术改变一下消费者的定位,立刻显现市场的价值。我们可以通过各种资讯通道对发明人进行恰当的指导,使其发明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更加具有使用价值,那么专利转化也就要容易得多。 引进技术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即在公司成长的关键时期,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而后在该公司上市后,从股市中套取几倍、几十倍的回报。其实风险投资也可以直接从技术投资开始,这样风险大,时间长,但是回报更高、投资却非常的少。可能只有区区几百万元甚至更少都可以做到。技术创投在我国有成功的案例,清华同方对清华大学的一个即将解散的课题组的一项技术进行投资,目前这项技术生产的产品占有世界70%的份额,年赢利高达几个亿,这个产品在机场、车站都可以看到,就是检查包裹的机器,这就是同方威视。目前我国的政策支持直接用专利出资成立公司,有的高新开发区给予一定的孵化资金,由政府进行第一笔的技术创投的天使基金。光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应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技术创投才能将整个技术孵化市场做起来。 结语: 专利转化困难是世界的难题,解决这个难题需要理性的头脑进行分析,找到原因,有针对性去解决。
专利技术转化率可以如何提高,根据数据显示,我国专利技术转化的成功率已经突破15%,比世界的平均水平高出了4个百分点,但是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的。那么专利技术转化率可以如何提高呢?专利技术转化率 专利技术转化率可以如何提高? 第一点、技术转移平台 专利技术转化的信息不对称也影响了大部分专利的产业化进程,以致许多优秀专利至今待字闺中。因此议,社会各界结合自身特点,为专利技术转化搭建一个长期展示的平台,提高转化率尤为重要。 第二点、认清实际情况 专利技术转化的实用性,是大部分普通专利的最大特点。这类发明技术含量并不是很高,但可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而且往往用较小的代价就能投入生产。因此知识产权服务要从实际出发去开发这类普通专利,不要一味追求高科技。 第三点、正确评估专利价值 专利技术转化的心理价位是造成评估价值悬殊的重要原因。一方面,由于专利属于无形资产,不少专利仅是设计中的概念,专利技术受要为此投入试验费用并承担风险,而高昂的转让费更是令人望而却步;另一方面,专利持有者往往以投入精力财力多少作为自己发明创造的定价依据,以致其在价值评估上有较大的感情因素。专利技术转化仍存在违背客观价值作出虚假评估的情况。所以必须为专利技术转化打造公正的评估环境。
而在同一天的报纸上另一篇报道《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路在何方》却说我国高校成果转化率平均不到20%,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数据的统计方法不同会有很大的出入,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问题,本文试图阐述一个人们更关心的问题:如何提高专利的转化率。 两篇报道中提到了三个概念:实施率、转化率、产业化率,这三个概念并没有看到权威的解释,也不好妄断概念的差异,本文使用转化率这个概念。为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在此对转化做一个简单直观的界定,本文所指转化包括自己实施,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实施应当是批量生产专利产品,或者批量使用在产品上或者实际用于产品生产线上,不包括产品的小试或者中试。 一、专利转化难在那里 1、专利转化难本身有认识上的误区 并不是每个专利都是为了转化的。国内的企业或个人申请专利很多是为了申请专利而申请,大部分专利都是单个申请的,几乎没有策略上的安排和规划考虑。而成熟的专利申请会有很多策略上的考量,其中有些专利不是为了对该技术进行保护,而是为了防备他人起诉侵权而申请的。有些专利是组合申请的,其目的只是为了保护某个核心的专利技术,就像商标有联合商标和防御注册一个道理,真正使用的只有一个核心的专利技术。那么为了防备他人起诉侵权而申请的专利,以及“众星捧月”的“星”这些专利都不是为了实施而申请的,因而这些专利是不需要转化的。 2、专利转化难,难在有的专利不具有可转化性 永动机这种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引得无数英雄尽折腰,黄维,这位原国军的悍将在淮海战役兵败被俘,经特赦后就醉心于永动机的发明,河南的南街村为永动机的发明也投入了大量资金。理论上有关永动机的发明不能获得专利,如果因为其他原因也许侥幸获得了专利,那么这样的专利是不可以转化的。因为实用新型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致使很多实用新型专利其实是在低层面的重复别人的技术,某专利权人拥有一件实用新型专利,该专利是在圆珠笔上附加一个涂改液装置,他坚信自己的专利技术具有非常大的市场前景,具有很高的价值。其实相同的专利在专利数据库中可以检索到很多,这样低水平重复的专利也不具有转化的价值。有个老技术人员家里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但是并没有舍得将旧的燃气热水器丢掉,而当地阴冷多雨的气候使太阳能热水器经常不能发挥作用,老技术人员庆幸没有丢掉旧的燃气热水器。老技术人员研制出来了两个热水器相互切换的装置,有效利用了太阳能热水器中现有的温水,减少了燃气的使用,老人申请了专利。现在太阳能热水器本身自带电热功能,更为简单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因此这种专利针对太强,专门解决特殊环境条件下的特殊问题,可推广转让性很差。技术人员自我陶醉在技术的创新的标新立异中,不考虑是否适合消费者的使用,不考虑价格是否适应市场的销售,实用性极差或者不符合市场要求,这类专利技术因为没有市场价值必然是转化困难。 3、专利转化难,因为有些专利转化风险太大 专利也有各种不同的种类,比如非职务发明,这些发明人发明的创意大多来自生活实践,其发明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这样的专利可以直接用于现实生活,转化相对比较容易。有些职务发明直接是为了改进生产工艺,改进现有产品,这样的专利也容易转化。但是科研院所前瞻性的发明,比如施乐公司的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发明大量的非常先进的技术,但是始终找不到市场方向而不能转化。我国在1958年就提出了无线通讯技术(手机通讯技术的前身),但是我们手机相关技术却靠引进。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的高新技术孵化了苹果、微软、3com这样著名的公司,但是该研究中心并没有自己进行转化,因为该技术过于前沿,该技术可以生产什么样的产品?该技术是不是可以直接生产出产品?从技术到产品还要多少技术配套等等都是未知和不确定的,因而从商业角度而言转化的风险极大。 1、建交易平台 破解专利转化难,政府做了很多工作,为此各地都在建立产权交易中心或交易平台,其目的在于在专利权人和专利使用人之间建立桥梁,让需要专利的人找到专利权人,让专利权人的专利找到买家,但是成效并不大。除了政府建立的产权交易中心或交易平台,很多民间机构也在尝试建立这样的交易平台,有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为专利权人代理专利申请的同时,也在帮助这些专利寻找买家,这种寻找方式相对比较简单,就是建立一个网站,将各种专利分门别类放在一个数据库中,任由需求中从中寻找到适合自己的专利。现在也出现了专门的专利交易网站,这种网络交易平台运行成本很低,有一些盈利就能维持,因此逐渐在活跃起来。 无论是政府建立的交易平台还是民间建立的交易网站,其作用还基本还是展示、检索专利。专利数据库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查询,专利权人的信息在专利库也是公开的,需要专利的人很容易在数据库中检索到需要的专利,也很容易找到专利权人的信息和专利权人直接联系,而专利权人同样可以通过网络找到潜在需求方直接和需求方联系,花费大量资金建立的交易平台其实在网络上可以免费实现。因而笔者认为破解专利转化困难不在于买方和卖方的信息沟通,因而解决专利转化困难并不能依赖简单建立交易的平台。 2、扶持专业辅助中介机构 去年世界金融危机波及到南方沿海省份,大量的农民工只有返回家乡,这些农民工有一些资金积累,有一定的见识面,他们不再安分种地的生活。如何让这些反乡的农民工留下来也是地方政府需要考虑的事情,有的地方提出让这些人创业,而本地的产业基本处于饱和状态,于是想到了专利,让这些返乡农民工用专利技术创造新的产业,这是相当不错的想法。不过这个想法也有些浪漫,随着技术的发展,产品的功能越来越复杂,比如手机不再是当初移动接打电话的工具,已经集成了照相、录音、收音机等多种功能,而每一种功能都涉及到许多的专利,一部功能齐全的手机,其包含的专利高达几千个,涉及到的专利权人数量也相当的庞大。一般的农民工当然不可能有能力和这么多的专利权人谈判购买这些专利来生产手机,即便是山寨版也不可能。已经很少有产品只靠一个专利就可以生产,而且生产过程中和可能涉及到生产中的专利也需要取得许可。因而适合农民工购买应当尽可能简单、实用,单个的专利即可以实现生产,并且可以就地取材生产,就地销售,这样的专利并不多。购买专利还需要知道专利的技术含量,哪些技术适合自己购买使用,这需要有一批懂技术的人员对这些专利技术进行遴选。 其实有很多人手头上有些闲钱,想购买专利做个项目。但是购买专利不像买机器设备那么简单,这个专利值多少钱?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都不清楚,在实践中专利权人总是期望太高,认为其专利至少可以卖几百万元以上,这个价格当然没有人买。那么应当引进独立的评估机构对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以免双方因为价格因素无法达成协议,目前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还比较空白,尤其是对未经实施的专利进行价值评估,同一个专利不同的人来实施创造的价值是不一样的,专利的边际效益对购买成本会有影响。专利的评估不仅要从财务上进行价值评估,还需要从法律上评估。大家普遍有个误区,认为只要拿到专利证书就是个有效专利,其实并不然,影响专利的有效性的因素很多,其中专利文书如果撰写不好,很可能使该专利实际不受保护。即使该专利是有效的,还要看权属问题,也就是看这个权利人是不是可以对外转让或者许可,实践中专利权属纠纷并不少,还有很多法律问题需要专业的律师来把关。 购买专利是件很专业的事情,而且还需要技术、评估、法律等多方面的人才的共同参与才能很好的完成,如果每个产权交易中心或者交易平台都配备这些专门的人才非常的不现实,只有让这些人才以中介形式参与。 3、对发明人进行指导 以上我们分析了专利转化难,难在专利本身先天的问题造成转化困难。因为专利本身实用性差,没有市场价值,因而注定该专利的转化困难。实用性差和市场价值低不等于没有技术含量,这样的专利可以通过改造而使其具有市场价值。笔者曾经接待一个专利权人,他的发明点很好,可以有效解决了新鲜水果的就地加工问题,避免因为销售或者气候等因素造成水果的腐烂,也可以使鲜销水果保持极高的新鲜度。但是该技术却无法推广,笔者帮其分析原因,该技术需要投入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因而该专利的潜在的消费者中,具有加工能力的工厂不需要,因为工厂本身有设备,而水果销售商也不会买,这个价格难以承受。笔者询问这个产品是不是可以将价格降低,发明人说很简单啊,完全可以降到10万元以下,这个价格农户也可以购买。同一个技术改变一下消费者的定位,立刻显现市场的价值。我们可以通过各种资讯通道对发明人进行恰当的指导,使其发明更加贴近实际需求,更加具有使用价值,那么专利转化也就要容易得多。 4、引进“技术风险投资” 帕洛阿尔托研究中心拥有当时世界最领先的技术以及一大堆专利,但是这些技术并没有为中心的投资方施乐公司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但是却被从该研究中西分离出去的企业发挥得淋漓尽致,培养出了诸如苹果、微软这样的世界著名的公司,这种墙里开花墙外香的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施乐公司不自己使用这些专利技术?非常现实的原因,这些专利技术太前沿,施乐公司不知道市场在那里,应该用什么商业模式去发展,巨大的不确定性包含的是巨大的商业风险,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当然不会冒这种商业风险。该中心的科研人员从施乐公司购买了这些专利技术的许可后,为什么就成功转化呢?因为这些人背后是强大的风险投资机构,他们以敏锐的市场感觉认为这种专利技术具有很好的市场前景,愿意投资对该专利技术进行产品改造,对于原来的科研人员来讲,巨大的商业风险已经被风险投资机构承担,又有资金对专利技术进行产品化改进,于是技术与风险资本的结合就成就了这些专利技术的成功转化。 我国也有风险投资机构,但是风险投资机构一般只对成长性好的公司感兴趣,在公司成长的关键时期,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而后在该公司上市后,从股市中套取几倍、几十倍的回报。其实风险投资也可以直接从技术投资开始,这样的投资看起来风险大,时间长,但是回报更高、投资却非常的少。可能只有区区几百万元甚至更少都可以做到。技术创投在我国有成功的案例,清华同方对清华大学的一个即将解散的课题组的一项技术进行投资,目前这项技术生产的产品占有世界70%的份额,年利润高达几个亿,这个产品在机场、车站都可以看到,就是检查包裹的机器,这就是同方威视。目前我国的政策支持直接用专利出资成立公司,有的高新开发区给予一定的孵化资金,由政府进行第一笔的技术创投的天使基金。光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够,应当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技术创投才能将整个技术孵化市场做起来。 综上,专利转化困难是世界的难题,解决这个难题需要理性的头脑进行分析,找到原因,有针对性去解决。
我国专利技术转化率不足10% 究竟难在何处 1985-2003年,我国受理的专利申请总量为30多万件,增长速度位居世界榜首,但我国拥有的专利技术转化率却不足10%,非职务发明人的专利成果更是少有问津。一边是企业渴盼专利技术,一边是成果转化率低、无法实现产业化。时至今日,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之路仍然步履维艰,非职务发明人的处境更是异常困难。 科技界的“丐帮” 记者手中掌握的资料显示,在吉林省,760件专利发明中有700余件没有获得经济利益;5000位发明人中有近3500人债台高筑。湖南省20年来登记专利5万多件,技术发明人中至少有6000人手头拮据,有4000人因从事发明而负债累累。 为什么专利发明人越研发越穷?据了解,以现行的科技管理体制,许多职务发明人因有固定单位,而无法实现自由交易,他们所在单位(大多数是科研机构)更缺乏主动参与市场交易的积极性。 业内人士分析,专利技术要完成整个交易过程,让购买方最终完成产品上市销售,涉及到多个环节。这些环节包括专利技术的真伪识别、技术比较、生产设备的投入、市场前景的分析等。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交易的双方都将前功尽弃。 科技成果转化的这一不确定性给交易的双方带来了巨大风险。这种风险是个人无法承担的,而科研单位因惧怕风险,不愿交易,常常把科技成果封存在单位。 事实上,科技成果交易可能要经历一次次的失败、复杂的法律纠纷和无法预见的花费。科技工作者并不是职业经理人和谈判专家,以专利持有者和研发者拥有的商业知识,要想完成整个合同的履行相当困难。面对这些额外成本,科研单位往往宁可封存成果也不愿冒太大的风险。在无法预料交易成本和市场预期收益的情况下,科技成果转化只能碰运气,失败进而导致债务缠身的现象时有发生。 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院院长助理王义高坦言,科技成果转化已经陷入一个怪圈,从事科研和发明的人不但不能致富,反倒让一部分人因从事研发而贫困。“问题不只发生在个人身上,许多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普遍面临新技术研发资金短缺问题。有人戏言他们是科技界的‘丐帮’”。 “扶贫”式帮助并非好事多年来,由于在科技市场制度培育方面的缺陷和认识上的误差,我国专利技术转化长期保持在一个较低的水平。尽管科研经费的投入每年都在提高,但科研机构仍希望政府能够加大扶持力度。一些企业和专家谈到科技成果转化难时,总是伸手向政府要钱、要政策。 对此,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法规与知识产权处副处长冯楚建说,当前的政策导向正在逐步调整,对企业的扶持方式将从原来直接的财力支持,逐步调整为强调营造更加客观公平和有利的竞争环境,强调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企业也应当从原来主要依赖政府支持转向更加自主、能动地寻求市场的帮助。冯楚建认为,只有开拓能力强的企业,其市场实践能力才会更强。那种“扶贫”式的帮助对于企业并非是件好事。享受了优惠政策的企业在一段时间内受到扶持,但只要优惠政策一停,企业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死亡,而那些靠自主力量生存下来的企业却能经受住市场考验。 王义高也认为,科技成果产业化需要巨额资金的投入,完全依赖政府支持并不现实。很多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陷入困境,就是因为企业和民间的投资没有真正启动。“科技成果转化应更多利用管理学中的市场原则来解决,而不应过多地依赖政府的优惠政策”。 产业聚集 控制成本 专家分析,我国目前研发机构数量庞大,成果交易过于分散,导致拥有成果的一方市场力量不足,而且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投资者很难找到所需要的技术。“研究单位由于体制问题而缺少激励,每个研究院所又面临交易数目庞大的市场。这些因素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和交易的根本原因”。 可见,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仍然是市场机制缺失问题。如何加快构建国家、企业和民间三方积极参与,促进研发产业化的体制?王义高认为,解决方法是让交易形成所需要的产业聚集,激励企业参与组织市场的交易。 他分析,尽管有强大的市场需求,但卖方过小或从事成果交易的市场组织者力量太小,导致科技成果有需求但空间狭小,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多,一项成果有时等上十几年仍然无人问津。对此,卖方必须有效地组织起来,根据市场的特点提供产品、服务和沟通工具;买方通过市场组织者获得可靠、完整的信息。 据悉,上海市专利局今年5月成立了“科技超市”,尝试在特定的市场中,进行科技成果集中交易。 政策应偏重激励引导 一些科技界的专家曾感慨,尽管近年来政府采取了各种措施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激励和优惠政策的力度,但依然没有很好地建立起符合中国特色的科技转化的发展模式。 冯楚建表示,现行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仍然带有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点,对企业的支持方式主要表现为经费支持、税收优惠等。未来的科技政策将从政府起决定作用,逐步转移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的作用将主要表现为激励和引导。 业界专家建议,为了解决当前成果转化难题,应尽快建立一个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集合市场,形成买卖双方都能实现交易和转化的环境;成立科技成果交易的专业化服务公司,让科技市场的组织者进入市场组织科技成果转化交易,这类公司实际上和西方发达国家的知识型服务公司大致相同;对科技成果、发明创造的转化和交易市场提供更多激励,加速实现成果向生产力方面的转化。
什么是跨国专利转让?顾名思义,跨国专利就是跨越国界进行的专利转让,那么很多亲们会问,跨国专利真的可行吗?我们如何进行跨国专利技术转让呢?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专利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国际间的专利转让是否和国内中的专利转让一样方便可行呢?我们可以进一步了解一下。其实跨国专利转让也是可以的,也不是很麻烦,但是一切还是要按照法律的程序来办理一下,一般是办理专利权著录项目变更即可。如果转让方是中国内地的个人或者单位,受让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出具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书》,以及双方签字或者gai章的转让合同。我国第十四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就如何执行该规定的问题,经与商务部会商,当然这个专利技术的转让也不是说一定就是成功的,专利技术在国与国之间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隔阂的,例如国家可能会防止秘密专利流失海外。所以专利技术需啊要审核成功方可进行专利转让,专利转让中所转让的是哪个国家的就在哪个国家办理;也有些情况,由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专利技术存在着地域性,因此专利技术本国没有的也是可以申请他国已有的专利技术,除非我们通过pct多国申请那就不行了;因此跨国专利还是看政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