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有下列主要义务: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按照约定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第八百七十二条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参照适用前款规定。第八百七十四条受让人或者被许可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或者许可人承担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的主要义务:1、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方式、范围实施专利;2、除非让与人同意,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3、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专利技术的使用费;4、受让人根据中国知识产权局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而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无权许可他人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第八百六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前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被许可人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方式支付使用费。支付使用费是受让方的一项主要义务。2、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该专利,即不得超过许可的期限、地域或方式制造、使用、销售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不得许可合同约定的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法律分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被许可人主要义务有: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擅自许可其他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等。且前述义务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第八百六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第八百六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一般负有以下主要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方式、范围实施专利的义务;2、除非让与人同意,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义务;3、按照约定支付专利技术的使用费的义务;4、根据中国知识产权局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而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无权许可他人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第八百六十八条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前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分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主要义务有:1、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域、方式、范围实施专利;2、除非让与人同意,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3、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专利技术的使用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流程:1、填写《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4、委托书(原件);5、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专利证书复印件、延期说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法律分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有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实施专利的义务,被许可人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2、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义务;3、保密义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第八百七十一条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人和技术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许可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具有排他性,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使用其专利。但是,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专利权人又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从中获得相应的报酬。我国专利法第十二条对专利实施许可作出了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总的来说,专利实施许可,必须遵守以下几个原则:(1)专利实施许可是专利使用权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