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年费吗?大概过了多久?一般超期后会有一个滞纳金缴费通知书的。你现在拿不准,最好打知识产权局电话询问一下。
法律分析:1、过期1个月内:专利权人在未按期限缴纳年费或缴纳不足时,有1个月的延缓缴纳期,在延缓期内及时补缴年费,不需要额外缴纳滞纳金。2、过期2~6个月:超过1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专利行政部分发出的《缴费通知书》,通知书中会仔细列出专利权人理应缴纳的所有费用,包括年费、滞纳金等。对于滞纳金,专利过期未缴纳年费2~6个月,分别需要缴纳当年全年年费的5%、10%、15%、20%、25%作为滞纳金。3、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未缴纳专利年费的,将会收到一份《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但专利权人依然可以保住自己的专利权。此时专利权人可以在自收到通知书2个月内,按时缴纳专利年费、25%的滞纳金、1000元专利权恢复费,即可递交恢复权利申请。4、逾期不理会,彻底丧失专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要看你过期多久,过期1个月内,可以缴纳年费,这一阶段,不存在年费滞纳金。过期超过1个月-6个月内,按《缴费通知书》缴纳。过期超过6个月,会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但可办理恢复。在收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书》2个月内没有办理专利权恢复手续的,专利权彻底终止,除非有不可抗力的地震、战争等导致办理恢复专利权延误的,可以在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或者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办理恢复,但是这种可能性很小。所以你要是过期的时间不长,就要赶紧缴纳费用,或者申请权利恢复了。。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规定,专利权人没有按期缴纳年费或者年费缴纳不足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在期限届满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在年费交纳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年费并且根据滞纳期的长短收取滞纳金。
专利费逾期不缴半年时间专利作废。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限但不足1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1个月或以上的,按每超过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在收到专利视为撤回通知书二个月内以上。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如果6个月内还没有缴纳国家局会再来一封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如果还要这个专利的话必须在2个月内交1000恢复专利权费和补交专利年费及当年全额年费的25%滞纳金。如果这两个月还没办理的话,专利权就丧失不能恢复了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进行失效处理,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不能恢复了。时间太久了。在没有按时缴纳年费后,还有半年的滞纳期及二个月的恢复期,算起来大概有十个月左右的时间,超过这个时间,恢复很困难了。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你有二年的时间可以恢复,不过很困难,必须在不可抗力的因素下,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局级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恢复。而你的专利已有四年没有交年费了,那是一定不能恢复的。
拿上你的身份证明和你的专利证明,去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是要补交一些费用的,大概是1000元左右。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如果6个月内还没有缴纳国家局会再来一封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如果还要这个专利的话必须在2个月内交1000恢复专利权费和补交专利年费及当年全额年费的25%滞纳金。如果这两个月还没办理的话,专利权就丧失不能恢复了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进行失效处理,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法律分析:专利年费没交有正当理由的,是可以请求恢复专利权的。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专利年费没交还能恢复专利权的。但只有申请人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导致未交年费的,才可以申请恢复权利。并且请求专利权恢复期限为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法律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不适用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