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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权利属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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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权利属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权利1、独占实施权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专有权利,或者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使用权和销售权;(2)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2、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3、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4、标记权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保护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并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放弃专利权时需要注意:A、在专利权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有时,必须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才能放弃;B、专利权人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情况下,放弃专利权时应当事先得到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还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被许可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否则专利权人不得随意放弃专利权。7、质押权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二)专利权人的义务依据专利法和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1、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专利年费又叫专利维持费。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交纳年费。2、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不得滥用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应当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其利用专利权的方式并适度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专利权是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属于知识产权三大权利之一,受《专利权法》的保护。专利权人就是专利权的所有人。专利权人都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具体是指什么?这些权利的内容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一起去具体了解专利权人享有的相关权利。专利权人都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具体是指什么?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申请专利注册后,受到法律保护的一些权利。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1、独占权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2、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也就是许可使用权,指专利权人有条件地允许他人使用其专利技术。具体地讲,专利权人(称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称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术的权利。3、转让权专利权的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专利转让给他方(受让方)所有的法律行为。专利权的转让,使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的所有人发生变更,原来的专利权人不再拥有专利权。专利权的转让有两种方式:合同转让与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在自愿的基础上发生的,比如通过买卖、交换、赠与、技术入股等方式转让专利权;继承转让是由于法定原因而发生的转让,当专利权人(自然人)死亡后,专利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给有继承权的人。《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4、专利权人的其他权利①标记权:指专利权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②放弃权:当专利权人认为自己不需要再继续维持其专利权时,可以用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也可以以不缴纳专利维持费的方式自动终止专利权。③诉请保护权:即当专利权被他人侵害时,专利权人享有依法请求司法机关给以保护的权利。关于专利权人都享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具体是指什么?的问题就解答到这里了,最后八戒知识产权提醒我国法律规定,非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利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想要了解更多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服务热线。

哪些权利属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权利

发明人、设计人依法取得专利权后,就享有专利的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实施权、优先权和专利标记权。其中,实施权是专利的核心权,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 专利权人一旦享有专利权就有缴纳年费的义务,从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专利实行的是年费累进制,因专利的不同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此外专利权人还必须接受计划指定推广的义务和保证充分公开专利内容的义务。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利:1、独占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权利方法。2、许可权。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权利。3、转让权。可以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给其他人。4、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放弃其专利的权利。可以提交放弃专利权的书面申请,或不交年费放弃专利权。6、请求保护专利权的权利。当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保护,排除侵害、赔偿损失。

专利权专利权人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利:1、独占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权利方法。2、许可权。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权利。3、转让权。可以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给其他人。4、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放弃其专利的权利。可以提交放弃专利权的书面申请,或不交年费放弃专利权。6、请求保护专利权的权利。当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保护,排除侵害、赔偿损失。

专利权人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利:1、独占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权利方法。2、许可权。专利权人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权利。3、转让权。可以将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给其他人。4、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放弃其专利的权利。可以提交放弃专利权的书面申请,或不交年费放弃专利权。6、请求保护专利权的权利。当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律保护,排除侵害、赔偿损失。

专利权利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专利权人具有下列权利:独占实施权。2、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3、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4、标记权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5、请求保护权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放。7、质押权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十六条,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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