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好像是不能自己申请的。申请人不能自行或直接委托代理机构向外国申请。首先要到国家知识产权提出申请,委托有涉外资格的机构办理。具体的是有2种。一是在中国申请专利后通过巴黎公约向外国申请。二是通过pct申请国外专利。如果你不是很清楚,还是建议你先咨询下。可以到科易网第三方那找个适合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先咨询了解清楚。
单独申请,那就可以找我
申请美国专利所需文件 1、申请表(Application) 2、声明(Declaration),发明人必须在宣誓书中宣誓为真正的发明人,声明已阅读和了解说明书内容,以及会向专利局揭露任何与申请案专利性有关的技术资料。 3、说明书(Specification),包括说明书内容、权利范围及摘要 4、附图(Drawings) 5、委托书 6、转让书(Assignment),申请人为公司时,需要发明人将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公司,即需签署让渡书。 7、小实体声明书,所谓的“小实体”意指:个人、少于500人的企业以及非营利性单位。
①申请文件:即产品六面视图+立体图(美国外观需要黑白线条设计图)②产品名称及介绍③申请人名称地址国籍、设计人名称地址国籍
①资料准备申请人自证资料:个人为身份证件、公司为公司注册证书;有效的联系方式以及通讯地址专利说明文件以及其附图;如果是申请专利优先权的,需要另外再提供专利在其他国家的在线权利证明文件。②递交申请在资料准备齐全之后,还需要自查拟申请的专利是否符合条件要求,包括专利的唯一性、新颖性等。并将资料文件递交至相应政府部门进行申请。③审批流程美国专利局受理申请之后,就会进入审核程序形式审查:对申请文件进行检查其是否合规实质审查:对申请专利的唯一性以及新颖性进行核查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④向社会公众公示当审核程序完结通过之后,并且专利申请满18个月,美国专利和商标局会将该专利公开以征求社会意见(期间可能会产生反驳意见)。⑤专利登记授权若在专利公开阶段,没有产生有效的反驳意见或已经解决所有疑问和质疑,美国专利及商标局便会向申请人发出通知书,而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并及时领取专利证书。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曾经授予苹果一项特殊专利,是美国纽约第五大道的苹果旗舰店的玻璃立方结构。苹果已故联合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曾亲自参与到这一设计之中。现如今第五大道店已成为纽约的标志建筑。我们知道美国外观专利的授权所需时间1-2年,外观专利的有效时间为专利授权日起15年,之后无年费。那么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材料及流程是什么?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介绍给大家。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材料是什么?1)申请信息:申请人及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2)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申请人应当提交立体图(展开图)和六面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六面视图的尺寸比例必须一致。必要时可以提交参考视图。3)外观设计简要说明;4)如果要求优先权,还需提供在先申请的受理通知书及在先申请的优先权证明文件。5)小规模实体陈述书(如申请人为个人,或少于500人之中小企业,或非营利性团体);6)宣誓书及委托书。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料是什么?准备申请文件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回执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美国专利商标局发现申请存在缺陷,就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申请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成功说服了审查员,即向申请人发出授权通知书(在没有授权审查意见通知书就发授权通知书的情形下,时间约为提交申请后15-18个月)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授权费和完成授权手续(授权通知书邮寄日三个月内)下发证书美国外观专利国际申请新条约规定:美国外观设计所有者没必要在每个要获取保护的缔约国提交单独申请,外观设计所有者没必要以多种语言提交文件,也无需关注一系列国家注册续展的截止时间,此类截止时间因国而异。关于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材料及流程是什么?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专利申请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
申请美国专利流程如下: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所需文件1)说明书暨图式、发明人姓名2)委任书、宣誓书(可后补)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主张1)他国第一申请案之申请日起12个月内提出要主张优先权之申请案2)申请后4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16个月内可补主张优先权3)国内优先权于暂时申请案申请日起12个月内主张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程序1)审查制,并采行先发明原则2)专利申请案于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 美国发明专利专利维持费,分别于发证日起第3年半、7年半及11年半需缴纳维持费 美国发明专利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如有其他疑问,可联系八月瓜知识产权
金蓄专利:现行《美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专利,保护期均为自申请日起20年。《美国专利法》第111节(35USC§111)对专利申请作了明确规定:专利申请应由发明人或其授权之人提交书面申请文件;应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各项相关费用。故美国专利申请构成的四大要素是:一、说明书(即对发明创造的说明和至少一项权利要求);二、附图(如果需要);三、誓词或声明(通常由发明人签署);四、费用(法定应缴的各项费用)。其中,前两个要素是能否获得申请日的基本条件。 USPTO专利申请审批流程:由发明人或其授权之人提交申请 → USPTO受理部门接收,确定收到日并给出申请号 → 由申请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并确定申请日,完成文件处理和数据采集,同时由权利转让部门处理涉及权利转让事务 → 分类 → 按分类号将申请分配到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审查流程主要包括: 1)形式审查和检索 2)实质审查 3)申请人答复 4)再次审查 5)作出最终决定等内容 → 对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申诉和抵触委员会提出上诉。
美国的专利审查需要注意的就是你的专利必须要符合要求,而且你的专利生气的时候,必须要有那些让人能够接受的新鲜的一些事物。
美国专利申请的主要流程如下:1、提交美国专利申请:申请提交后,USPTO会出官方回执。2、对美国专利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后,USPTO会签发正式的官方受理通知书。3、公开:审查通过后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自动公布或根据申请人要求在申请日起18个月内进行公开。4、实质审查:一般12至18个月出审查意见,如被驳回,申请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做出答复。5、美国专利登记手续:如经审查未有驳回理由,则下发授权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用。
一、 美国发明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受理(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公开(自申请日起18个月,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公开)→ 实质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授权与公告(如专利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对该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并公告授权专利)二、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回执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 如美国专利商标局发现申请存在缺陷,就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 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申请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成功说服了审查员,即向申请人发出授权通知书(在没有授权审查意见通知书就发授权通知书的情形下,时间约为提交申请后15-18个月) →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授权费和完成授权手续 (授权通知书邮寄日三个月内) → 下发证书
你好 美国外观专利申请的流程准备申请文件 → 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申请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回执 → 美国专利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外观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 如美国专利商标局发现申请存在缺陷,就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须对审查意见通知书答辩 → 如果美国专利商标局对申请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申请人的答辩意见成功说服了审查员,即向申请人发出授权通知书(在没有授权审查意见通知书就发授权通知书的情形下,时间约为提交申请后15-18个月) →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缴纳授权费和完成授权手续 (授权通知书邮寄日三个月内) → 下发证书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创造性的审查原则和基准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颖性的条件下才予以考虑。 1 审查原则 法3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审查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同时还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 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该独立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也具备创造性。 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技术解决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其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与新颖性“单独对比”的审查原则(参见本部分第三章第1节)不同,审查创造性时,审查员可以将一份或者多份对比文件中的不同的技术方案组合在一起进行评判。 2 审查基准 评定发明有无创造性,应当以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为基准。为有助于正确掌握该基准,下面分别给出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的审查基准。 1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是指将要求保护的发明与现有技术对比,并确定其技术方案是否是非显而易见的过程。一般可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1) 找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通常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并且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或者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应当注意的是,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 (2) 确定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审查中,审查员应当客观分析确定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此,首先应当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有哪些区别特征,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改进、以获得由发明产生的优于该最接近现有技术的效果的技术任务。 审查过程中,由于审查员所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能不同于申请人在说明书中所描述的现有技术,因此,基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的技术问题,可能不同于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技术问题”。这种情况下,应当根据审查员所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重新确定“技术问题”。 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范围可能要依据每个具体申请的情况而定。作为一个原则,发明的任何技术效果都可以作为重新确定技术问题的基础,只要所述的技术效果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从申请中可以得到的。 (3)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 在该步骤中,要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不是显而易见的。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有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用来解决所述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改进该现有技术并获得要求保护的发明。 下述情况,通常可以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例如,公知的教科书或者工具书披露的技术手段、或者本领域中的惯用手段; 所述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例如,同一份对比文件其他部分披露的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解决的问题与根据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确定的技术问题相同; 所述区别特征为另一篇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该技术手段解决的问题与根据最接近的对比文件确定的技术问题相同。 2 显著进步的判断 在评价发明是否具有显著进步时,主要应当考虑发明是否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以下情况,通常应当认为发明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具有显著的进步: (1) 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例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等; (2) 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 (3) 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 (4) 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 来源:专利审查指南 ,专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