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的做法:告诉其中一家,论文不发了。被动的做法:杂志社通知你交版面费,你别交就是了。
就说明你将来被列入发表的黑名单了
回答 亲亲,很开心能为您回答问题!请您稍等哟[心] 同一篇论文被两家杂志社录取了怎么处理,首先,出现这种情况说明投稿者已经构成一稿多投的行为了,一稿多投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行为,在投稿时,不能同时投给不同的杂志社,只能在一家杂志社明确没有录用文章的情况下才能转投其他杂志社,那么如果出现了文章被两家杂志社录用的情况的话,您需要推掉一家,但事已至此,你只能选择一家你认为有较高影响力的发表刊登,而委婉拒绝另一家杂志社。如果你两家都不拒绝的话,出版社会追究你的版权责任,即使不追究,在今后发表其它文章也会较为困难,至少在这两家期刊是不可能再发表了,这是诚信问题,杂志社之间会有交流的。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哟亲~ 提问 两家都不肯撤稿怎么办 回答 那您只能得推掉一家了,并且这家可能您再也不能投稿了 提问 两家都不愿意撤稿,有什么办法能让她们同意撤稿吗 回答 如果是这样的话,要不就是您答应一家说下次发稿只投他们家的,因为一稿多投属于不正规的行为,也只能这么协商了,要不就是下次一定投他们家 更多4条
这不应该的
按理说,一稿多投是不对的。如果投一处没被采用,可以试投另一处 。
一稿多投是大忌,只能一家杂志社黄稿,黄稿后杂志社会备份记录。以后再到这家杂志社投稿几乎没有录用的可能了
回答 亲亲,很开心能为您回答问题!请您稍等哟[心] 同一篇论文被两家杂志社录取了怎么处理,首先,出现这种情况说明投稿者已经构成一稿多投的行为了,一稿多投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行为,在投稿时,不能同时投给不同的杂志社,只能在一家杂志社明确没有录用文章的情况下才能转投其他杂志社,那么如果出现了文章被两家杂志社录用的情况的话,您需要推掉一家,但事已至此,你只能选择一家你认为有较高影响力的发表刊登,而委婉拒绝另一家杂志社。如果你两家都不拒绝的话,出版社会追究你的版权责任,即使不追究,在今后发表其它文章也会较为困难,至少在这两家期刊是不可能再发表了,这是诚信问题,杂志社之间会有交流的。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哟亲~ 提问 两家都不肯撤稿怎么办 回答 那您只能得推掉一家了,并且这家可能您再也不能投稿了 提问 两家都不愿意撤稿,有什么办法能让她们同意撤稿吗 回答 如果是这样的话,要不就是您答应一家说下次发稿只投他们家的,因为一稿多投属于不正规的行为,也只能这么协商了,要不就是下次一定投他们家 更多4条
就说明你将来被列入发表的黑名单了
可以是可以,有的单位可能不会认可,请注意。建议分刊发行吧。能投稿的期刊有很多,不是只能选择一本的!
应该是可以的。但一般来说,即使是都被接受了,可能不放在同一期发表
可以的。至于期刊是否两篇都录用,还得投了之后才能知道。为 了提高通过几率,可以检查一下摘抄率,再一个关键是内容是不是够好。
集中发表可以是集中于同一时间段发表,也可以是集中于同一刊物发表,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当尽量避免,也有部分职称文件中有明确禁止这样的要求,大多数是没有的。集中发表对作对刊物来说,都是不合理的,作者在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作发表数篇文章,作者本身就有很大难度,这样的文章质量也不会很高,对于刊物来说,很少有刊物在一期期刊上同时录用数篇同一作者的文章,尤其是高质量刊物,这种情况比较少见,最多同时录用两篇。期刊投稿投稿把稿件投寄给报刊编辑部或出版社。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系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遵守事先公约。投稿,是作者将自己享有著作权的某一未发表作品投寄给报刊杂志社、广播电视台或出版社并希望被采用的行为。从作者与媒体出版部门之间就因投稿形成了合同法律关系,投稿无疑是形成这一关系的前置环节。从合同法角度看,投稿这一民事行为应属于“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最终的法律关糸形成,还需满足有投稿→愿接受→尊守事先公约。
一般是不可以的如果你想投的文章是小说类的,那肯定不能一稿多投如果你要投的文章是评论性质的,就需要看你所投的地方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有的报刊是允许一稿多投的
你这个问题比较棘手了,但是不要着急,你那有他们发给你的录用通知没有,那上面应该有他们的电话,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找到先关的人员 问问你你所发表的杂志出刊没有,没有你可以要求退款。出刊了的话,你就要求他们把出刊的证明发给你,你不是已经汇过版面费了吗,他们哪应该有你的记录。没有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品 优 快 可以尝试下 的。
发表吧小编告诉你,不要一稿多投 “一稿多投”是指作者把自己的作品同时或者先后发给不同的出版社或其他媒体发表(同时或者先后发表),即多次使用同一作品的行为。 如果单纯站在法律的角度看,一稿多投是有所限制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有规定:“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意味着,作者在规定之日内是不得一稿多投的。总体而言取决于三个方面的因素:稿件的性质,是图书稿件还是报纸/杂志类稿件;著作权法律的相关规定;作者与出版商的约定。 “一稿多投”你的想法完全错误,很容易让人家质疑你的人品,这句话可能重了,请谅解,如果杂志知道你一稿多投,你麻烦就大了,为什么不能?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比如,你的稿子有错误,让很多专家给你指出同样一个错误,这是在浪费人家的时间和精力,还有,不同杂志接到同一篇要求审稿,人家认为你这是欺,很容易到一个人的手里,况且人家都是义务劳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的,不能太。。。。再者说,你随便投稿,你就不怕你论文到处飞哪都有?那你也太不珍惜自己的劳动成果了,或者。。干脆你论文就是抄的,所以你根本不珍惜拿自己逗乐。“一稿多投”和脚踏两只船没什么分别,你的另一半知道了会如何?学术品德还是要的,如果两个杂志都接受你的文章的话你会浪费一方的时间哦,正如你不想别人浪费你的时间,尊重你的时间一样。
不能够 这会涉及到作品所以有权是违法的
哎,没办法。几年前我好几篇文章都这个样子。后来把另一家弄生气了---我说,我也没办法啊,我用邮件寄给你们杂志社,你们在网络时代仍然沿用手工时代的做法,隔了两三个月才给消息,我以为你们不用这些稿件才又投向另外的杂志的。后来杂志社还是不了了之。
一模一样的情况,请问您后来解决了吗?感谢
撤稿通常分为两种情况,即作者主动撤稿和编辑部撤稿:作者主动撤稿:(1)作者通过在线投稿系统成功投稿后,由于自身原因提出撤稿,需向编辑部书面说明情况,并签署文章所有署名作者姓名,提交所有署名作者身份证复印件,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作者自行承担。(2)由于作者原因撤稿累计2次者,编辑部将在2年内拒收有其署名的稿件。编辑部撤稿:稿件录用后,编辑部若发现稿件存在一稿多投、重复发表、学术不端行为,编辑部将坚决予以撤稿,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编委会,做出撤稿决定;作者所缴纳的版面费将作为对期刊的补偿,并出具警示函;情节严重并给本刊带来经济损失的,还将追究作者相应责任,包括通报其所在单位、2年内不发表其署名论文、通报其他相关期刊、经济赔偿等。
都已经刊登出书了。肯定撤不了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