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内容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用题型有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用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四种。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文字、数字、图表等统计性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一、笔试内容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用题型有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用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四种。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文字、数字、图表等统计性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三、申论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相关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提炼事实所包含的观点,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质问题。综合分析能力——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观点或问题进行分析和归纳,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合理的推断或评价。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准确理解把握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或办法。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阅读理解能力——能够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部分之间的关系,对给定资料所涉及的观点、事实作出恰当的解释。贯彻执行能力——能够准确理解工作目标和组织意图,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完成任务。解决问题能力——对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措施或办法。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对事件、观点进行准确合理的说明、陈述或阐释。四、作答要求(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二)申论报考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报考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一律无效。
采用逢进必考的方式进行,一般都会考申论和行测,有的还需要专业知识
国考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在考试内容上体现分类分级原则。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80分钟,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部分。申论试卷由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组成。申论考试按照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申论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公共科目笔试对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职位、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职位分别命制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葡萄牙语等8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外语水平测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外交部网站查询。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职位,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还将参加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可在考录专题网站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公安部网站分别查询。
2、若无和您专业匹配的岗位,可以报考“不限”专业的岗位,同时符合岗位其他报考条件,即可报考。但国家公务员考试中“不限”专业的岗位,相对较少一些。
你好!国家公务员招考由各级人事部门统一部署安排,在具体细节上会因地域、部门的差异而不同,因此要以主管招考的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但通常情况下都要会经过一定的流程:第一步:查阅公告大纲当我们参加公务员考试时第一点要做的就是必须要及时掌握公务员考试的招考信息,其中查看公告大纲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公告、大纲里几乎囊括考生考试时所有的注意事项,考试信息,之后还包括众多考试信息,也是报名之前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国家公务员考试启动后,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第一时间公布的信息包括以下几条:1、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安排;2、国家公务员招考公告;3、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4、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5、国家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上五条就是每次公务员招考信息公布后陆续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也希望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每一项,以免报考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为顺利报考做好准备。第二步:填写报名资料当熟知了招考信息后就要准备报名了,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入系统页面的左上方有个“考生由此进入”的链接,点击进入新的页面,进行考生信息注册,注册用户名要求4到20个字母或数字,密码为8到20位,要求必须是大小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所以考生要在笔记本或者便签上记下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免得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影响接下来的报考。国家公务员报名系统要填写的内容很多,由于报考的考生较多,系统比较繁忙,页面停留时间过可能会出现考生填完信息提交不成功的现象,所以考生提前把要填写的信息写在一个word文档里保存,再复制粘贴到相应的报考栏里,这样既节省了报考时间,又大大提高了一次报名成功的几率。在这里提醒考生,考生地点是由考生自己选择的,一定不要忘了选择并检查确认自己的考点选择。第三步: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之后,一般在48个小时之内会出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之前可以改报其他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就不可以再改报其他职位。第四步:打印准考证这些程序都是报名成功之后要做的,时间不集中,每个环节都有时间间隔,考生一定要注意在阅读招考公告的时候记住这些流程是时间,免得忘记了时间而错过了国考。第五步:笔试和面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笔试公共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一般是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7:00考申论。第六步:调剂调剂遵循以下原则: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第七步:考察与体检招录机关将笔试、面试成绩(如有专业考试,也列入成绩组成)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八步:公示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第九步: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国家公务员考试,你要先知道自己是不是有这样的资格报名,符不符合备注要求,然后进行报名,上传照片,缴费,然后等待考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公务员录用工作,保障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的基本素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第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予照顾。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退役军人应予照顾。第二章 录用管理机构第五条 国务院人事部门是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国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国家公务员录用法规;制订有关的具体政策;指导与监督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备案工作,某些考试工作可以委托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承担。第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是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主管机关,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包括:根据国家的公务员录用法规,制定本行政辖区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审批工作;规定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录用考试的组织办法;承办国务院人事部门委托的有关考试工作。第七条 市(地)级以下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管理工作。第八条 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按照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要求,承担本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服务机构受政府人事部门委托,承担某些录用考试具体操作工作。第三章 录用计划第十条 录用国家公务员要在国家核定的编制员额内,按照所需职位的要求和录用程序进行。第十一条 国务院工作部门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计划,由国务院各工作部门申报,国务院人事部门确定。 省级政府工作部门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计划,由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申报,省级政府人事部门确定。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编制,由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规定其程序的和审批权限。第十二条 国家公务员录用计划的内容包括: (一)用人部门名称及其编制数、缺编数和拟增总人数。 (二)拟录用职位名称、专业、人数及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三)招考的对象、范围及采取的考试方法。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应按照确定的录用计划制定考试方案,合理使用政府划拨的考试经费。第四章 报考资格审查第十四条 报考国家公务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 (五)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六)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 (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条件。 本条第(四)、第(六)项所列条件,经录用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限制。第十五条 考试前应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了解报考者的基本条件。 资格审查工作由政府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并向符合规定资格条件报考者发准考证。第五章 考试第十六条 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其他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考试可根据拟任职位要求分类别、分等次进行。第十七条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种。 公共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确定或批准。第十八条 笔试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的内容和方法,由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第十九条 笔试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由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也可委托用人部门组织实施。
公务员录用采取国考省考的方式进行
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试用与培训,其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符合的取消录用。考试方式: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采用逢进必考的方式进行,一般都会考申论和行测,有的还需要专业知识
国家公务员考试流程:网上报名;笔试;笔试成绩查询;调剂;面试;体检、考察、拟录用。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科目共考2科,分别为行测(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国家公务员考试,指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时间相对比较固定,一般集中在10-11月份,简称“国考”。国考是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一种方式,招考条件相对比较苛刻、严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应届、历届毕业生,部分职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和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
公务员考试录用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或备案几个环节。必要时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环节进行调整。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我国公务员法中的第四章对录用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第四章 录用 第二十一条 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 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二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二十六条 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公民报考。 第二十七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第二十八条 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 第二十九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一条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或者采用其他测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公务员面试中常见的有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一、结构化面试1、结构化面试中的“结构化”也就是“标准化”的意思。2、对于面试考场、考官、考题、流程都有明确的规定,竞争同一岗位的求职者在同一个房间面对同样的考官在同样的时间内回答同样的问题,考官并不知道求职者的个人信息,目的在于确保面试的公平性。3、因此也成为公务员系统的面试最常采取的方式。二、无领导小组面试1、无领导小组讨论会通过给一定数目的考生(一般是5-7人为一组)和一个与工作相关的问题。让考生们进行一定时间长度(一般为一小时左右)的讨论,来检查考生的各项能力。2、这种方式对考官的要求很高,组织难度较大,因此公务员面试中只有个别部门采取这种方式来进行面试。3、与结构化面试相比,虽然也很公正,但采用这种方式进行面试的单位并不多。三、结构化面试在公务员面试中采用率最高,公平性最大。
您好!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主要内容有:考试录用的适用范围。为了保证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素质,要把好“进口关”。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考试录用的组织机构。实行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必须明确主管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专门机构,这是推行这一制度的组织保证。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的条件。报考公务员,有一定条件限制,这是世界各国的通例。我国公务员法规定,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11条规定的条件: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十八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同时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是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是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是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此外还规定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考试录用的程序。考试录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实施,其基本程序是:(1)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2)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3)进行公开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4)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5)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6)规定试用期。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现在公务员报名一般都是在网上进行,按照要求提供了资料后,就在等待审查了,自己要时刻关注自己的资料有没有通过,如果没有通过要及时查原因。如果通过了就要进入下一个程序:笔试笔试的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所考试的内容根据公务员自身应具备的能力而定,考试没有专门的培训机构,只有统一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考生可以认真阅读这个资料。笔试结束以后就要进入面试的程序。考试结束以后,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考试的分数的高低进行面试(一般招录人数与进入面试的人数比例为1:3或1:5),面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者委托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实施。面试的内容主要包括:体型气质、掌握的相关知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分析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情绪稳定性、积极性、求职动机、业余爱好、其它福利方面的问题。在面试结束以后,如果有考生要求岗位调剂的,可以提出申请,但是要符合相关调剂岗位的要求。下一步就是体检,体检内容包括:心脏、血液、血压、遗传病、传染病、皮肤病、视力、听力、头颅、甲状纤、生殖器等。体检结束以后,公务员管理部门要对你在报考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再次审核,看看是否真实,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以上各关如果都过了,中央公务员管理部门将对你的相关材料备案,对考试通过的考生进行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结束以后,相关录用单进行录用,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后如果合格转证,如果不合格将取消公务员的资格。更多公务员考试备考指导可以去中公网校查看,其他问题可以查看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1、公务员考试一般都是考《行政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就是考常识题,以及数学上的判断推理,语言的理解能力等;《申论》就是写是给你一大批材料,让你分析,写你的看法啊,解决问题的办法啊等等2、根据你所学的专业,具体的查看公布的职位表的要求,到时候你选择一个适合你的职位即可。3、《行测》都是客观选择题,主要涉及到言语理解、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大类型,关于这方面的复习,我觉得最好的就是多多看书,什么方面有益的书都看,因为很多只是都是常识,有可能是政治常识,有可能是法律常识,历史常识等等。这个主要是平时的积淀问题。 了解后你可以去一些网络或者买一些公务员考试的书籍看看题型,看看相关要求。因为很多东西,自己看了才是真正了解了。 《申论》就是考察针对实事写公文的能力,多上新华网、人民网,看看对当今社会问题的评论,也可多看看《半月谈》等类的官方书籍,了解社会问题,掌握官方文章写法。如果想考出理想的成绩,这个是需要持之以恒的。 待你所有的题型都能掌握后,就可以做真题,做真题揣摩出题人的意图,把握时间,逐步提高。 4、你可以经常到国家人力资源与保障部网站了解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多了解政策,做到心中有数。 5、每年10月份左右,人事部就会发布国家公务员招考的公告,在11月份考试,具体你的在10月初留意一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官方网站。全国的各个省,一般也都会每年招考一次或者两次的公务员,这就是地方公务员招考。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的报考是不冲突的。建议你对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都尝试一下,应该会有更好的选择。
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包括: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试用与培训,其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符合的取消录用。考试方式: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都有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北京、山东、浙江、上海和广东等省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同学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当下就公务员考试改革的趋势来看,倾向于向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靠拢。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务员考试
第一步,查看公务员招聘资料和岗位。第二步:填写报名资料当熟知了招考信息后就要准备报名了,在国家公务员考试录入系统页面的左上方有个“考生由此进入”的链接,点击进入新的页面,进行考生信息注册,注册用户名要求4到20个字母或数字,密码为8到20位,要求必须是大小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所以考生要在笔记本或者便签上记下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免得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影响接下来的报考。国家公务员报名系统要填写的内容很多,由于报考的考生较多,系统比较繁忙,页面停留时间过可能会出现考生填完信息提交不成功的现象,所以考生提前把要填写的信息写在一个word文档里保存,再复制粘贴到相应的报考栏里,这样既节省了报考时间,又大大提高了一次报名成功的几率。在这里提醒考生,考生地点是由考生自己选择的,一定不要忘了选择并检查确认自己的考点选择。第三步:资格审查报名成功之后,一般在48个小时之内会出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之前可以改报其他的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之后就不可以再改报其他职位。第四步:打印准考证这些程序都是报名成功之后要做的,时间不集中,每个环节都有时间间隔,考生一定要注意在阅读招考公告的时候记住这些流程是时间,免得忘记了时间而错过了2014年的国考。第五步:笔试和面试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专业科目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笔试公共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一般是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7:00考申论。第六步:调剂调剂遵循以下原则: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已进入首批面试名单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报考人员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申请调剂的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调剂结束后,将形成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统一公布。第七步:考察与体检招录机关将笔试、面试成绩(如有专业考试,也列入成绩组成)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第八步:公示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第九步:试用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