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首页 期刊发表知识库 问题

关于税收的论文4000字

发布时间:

关于税收的论文4000字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税收,是支撑起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经济支柱。按时交税,是每个公民必不可少的义务。纳税光荣,逃税可耻。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年代,税收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成为文教、卫生、国防、科技领域资金的重要来源。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是共和国前进的基石,是经济平稳发展的保障。尽管税收如此重要,可还是有些人要逃税,死活不肯交。这是对祖国不负责任的表现!祖国养育了你,而你却不肯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这种人,是被大家所唾弃的。“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纳税光荣,逃税可耻,有了税收的支持,社会才会稳定进步,而发展又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更好,民生又是税收的来源。你瞧!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依法纳税,何乐不为?

对税务会计的认识  财务会计有两方面的延伸:一是以企业财务报告为基础的、以满足证券监管等部门需要为目的的延伸;一是与税收法律关系方面相适应的延伸——税务会计。笔者认为,税务会计在一些方面已经具备了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类似的学科特征,与财务会计的其他延伸明显不同。在此,本文就税务会计的有关问题作以下评述。  一、税收制度是国家参与财富分配的产物。人们在提到税收法律关系时,常常强调其强制性、固定性、无偿性。如果用动态的眼光来看,这三种基本特性都是存在一定相关范围的。首先,如果经济生活的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即使在政局稳定的情况下,固定性也是有限的。其次,无偿性也是较片面的。严格来说,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应是“直接无偿”而并非“绝对无偿”。政府在向纳税人征税的阿时,承诺了向纳税人提供安全的保护、博弈的规则等。最后,如果政府的政令不能通畅或无力控制局面,它将失去纳税人的信任,其税法的严肃性和税收关系的强制性也同样会大打折扣。  由此不难看出,政府实质上象投资者、债权人一样,也是对企业的净资产和创造的现金流量拥有要求权的主体,企业允许政府参与财富的分配以换取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仍然是一种交换关系,而并非超脱于经济关系之外的一种强制力量,仅仅是为了避免过高的成本,这种关系才形成了种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其本质特征。  二、税务会计姓税收权利义务关系的街廿手段。税收权利义务关系导致了税法和有关会计规范之间的差异。税务会计是对这两种不同基础上产生的会计信息的调整手段。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种种权利义务承诺的效率与收益需要借助信息来反映,税务会计正是其凭借的手段。例如,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就是国家参与企业财富分配方式和手段的重大变动。如果企业中存在健全的税务会计体系和详尽的税务会计资料,就可以相当准确地反映出税制改革前后的企业实际税负变动情况,也可以大体估计出在一定成本基础上,企业获得的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成本变化情况。  三、税务会计是税制完善的动力。税务会计是在将依照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会计收益调整为税法规定下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过程中所使用的会计方法。有经验的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经验和对税收法规的熟练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尽量使自已的实际税负最小化。而政府则要在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基础上,获得尽可能多的税收收入。这样,纳税人与政府税务机关重复博弈的结果,无疑是税法和税收制度的高度完善。在这种环境下形成的税收征管制度,对经济环境的变化当然具备灵敏的反应能力。税务会计就是达到这种动态均衡的必要条件。根据成本效益原则,理性地选择自留在纳税活动中的行为。税务会计在这一过程中的作用,已经体现出它作为会计学一个独立分支的学科的基本特征。  四、税务会计是监督和改进政府工作的工具。税收法律关系的交易性本质,决定了纳税人作为某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买方所拥有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说,纳税人所关注的不仅仅是税制是否有效率,而是政府在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有活力的环境方面是否有效率。如果没有税务会计,企业将无法有效地掌握自己这方面的支出,这样的交易显然不可能是公平公证的。在没有税务会计的国家契约中,也必然缺少监督政府的有关手段,至少是缺乏这些监督手段所必祷的信息,而税务会计恰恰能准确地加工和提供这些信息。  五、提供政策运用的空间。纳税企业建立健全税务,会计核算制度,有利于为建立企业准则体系及其他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实施解除后顾之忧。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注重增强市场主体的活力,应该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的束缚和管制。发展税务会计,等于给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制定工作同时松绑,有助于使规范经济生活的立法活动进人快车道,用更客观、间接的调控手段取代对企业经营的直接干预。由此可见,从需求角度分析,税务会计已经具备了成为独立学科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在许多方面也已经具有了作为会计学分支的学科特征。  六、税务会计的供给分析。税务会计成为一门独立学科,不仅仅体现在需求的必要性方面,而且体现在供给的可能性方面。  首先,税务会计只需对现有会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门培训,而不必再增加新的岗位和人员,况且目前企业都已经有固定的办税人员,因此开展税务会计工作,给企业增加的成本并不显著。  其次,税务会计具体工作是与财务会计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运用的仍然是财务会计的基本方法,会计核算仍然要遵循会计准则。税务会计只是因纳税目的而发生调整的产物,它与财务会计的主要不同在于提供信息服务的目的不同,因此,税务会计工作并非是另起炉灶,而是与财务会计一脉相承的。  最后,税务会计除了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置一些备查薄之外,一般无需另设账薄,税务会计的大部分工作都是通过财务会计凭证和账薄完成的,其最终工作成果也体现在会计报表中,仅提供专门资料供管理当局使用或供税务机关审核。  尽管税务会计长期以来被看作财务会计的延伸,但事实上,税务会计在许多方面已经具备了成为与财务会计并列的会计学分支的学科特征,即从需求方面来看,税务会计已经具备了独立成科的必要性。引入国家契约理论、围绕税收法律关系展开分析,这些特征体现得尤其明显。  从供给方面分析,开展专门的税务会计工作,并不产生高昂的成本,相反,给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均会带来可观的收益。  税务会计要素受税法和会计两方面的影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学科,它也应该有自己的会计要素。税务会计要素是对税务会计对象的进一步分类,其分类既要服从于税务会计目标,又受税务会计环境的影响。税务会计环境决定纳税会计主体的具体涉税事项和特点,按涉税事项的特点和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进行的分类,即形成税务会计要素(同时也是税务会计报表要素)。

  

一、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指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在税收理论中称为税基。纳税人的各种应缴税款是根据各税的计税依据与其税率相乘来计算的。税种不同其计税依据也不同,有收入额、销售额(量)、增值额(率)、所得额等。

  

二、应税收入

  

应税收入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也可称为法定收入。应税收入与财务会计收入(简称“会计收入”)有密切联系,但不一定等同。

  

确认应税收入应根据两点:①与应税行为相联系,即发生应税行为才能产生应税收入。换言之,如果纳税人发生非应税行为或免税行为,其所取得的收入就不是应税收入,而只是会计收入。②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纳税人取得一项收入,如果是应税收入,必然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即是某一特定税种的应税收入。

  

对应税收入的确认和计量,一般也是按财务会计原则和标准进行。但在具体掌握上,税法又有例外,如对权责发生制的修正,税法对某些应税行为按收付实现制确认应税收入。

  

三、扣除费用

  

扣除费用是企业因发生应税收入而必须支付的相关成本、费用,即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项目的金额,因此亦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

  

属于扣除项目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是在财务会计确认、记录的基础上,分不同情况予以确认:①按其与应税收入的发生是否为因果关系,如为因果关系,可按比例扣除;②在受益期内,按税法允许的会计方法进行折旧、摊销;③对特定项目,不论财务会计按什么会计原则,均不得超过扣除标准。如财务会计中的投资成本,在所得税中应是计税成本。

  

由此可见,财务会计确认、记录的费用、支出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虽然有密切关系,但两者并不完全等同。

  

四、应税所得

  

财务会计学与税务会计学中“所得”的含义有所不同。财务会计中的“所得”就是账面利润或会计利润;税务会计中的“所得”即指应税所得,或称应纳税所得额,它是应税收入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之差。

  

在税务会计的实务操作中,企业是在财务会计提供的账面利润的基础上,按现行税法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及其选定的所得税会计方法,确认应税所得,进而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应税所得”是负数,则为“应税亏损”;如果财务会计提供的账面利润是负数,即为账面亏损。在账面亏损基础上,按现行税法进行调整,如果调整后仍是负数,即为应税亏损。对所得税应税亏损,可按税法的规定在五年内进行税前弥补。但若企业有意虚列亏损,则视同偷税行为。

  

五、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亦称应缴税款。它是计税依据与其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之乘积。应纳税额是税务会计特有的一个会计要素。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有计税依据、税率、单位税额和减免税规定。

  

计税依据体现征税的广度,每个税种都要明确规定其计税依据,除附加税外,各个税种均有独立的计税依据;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各个税种一般都有其特定的税率;减免税如果是对税基的减免,则体现在计税依据中,如果是对应纳税额的减免,则是一个单独的因素。此外,退免税、退补税、滞纳金、罚款、罚金也可以作为税务会计的一项会计要素,但不是主要会计要素。

  

六、税务会计要素的平衡关系

  

在我国财务会计的六项会计要素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构成资产负债表,称为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和利润构成利润表,称为利润表要素。由此构成财务会计的两个基本平衡公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收入-费用=利润。

  

税务会计要素是税制构成要素在纳税人会计核算中的基本体现,它们之间也有两个会计等式: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税所得。前者适用于所有的税种,后者仅适用于所得税,由此可见税务会计要素之间的关系。

关于税法的论文4000字

(2)对高收入调节乏力,税收流失严重。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纳税情况为:工薪所得比重为86%,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比重1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比重19%,劳务报酬所得比重0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重7%,其他所得比重14%,偶然所得比重29%,61%来自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2001年工薪所得比重上升到50%左右,而上海、北京、厦门等地却高达60%以上。从以上情况看,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少,调节力度不够,使得有些高收入所得并没有真正进入征税范围。长期以来,对高收入者征税是件很难的事,据广东省统计,2001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69亿元,其中来自高收入者的税款仅占33%,偷漏税现象相当普遍。  2 成因分析  以上情况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影响所得税作用发挥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制度本身,但是从制度上分析其原因,是完全必要的。  (1)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缺陷。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同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如薪金、股息或营业利润的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计算纳税。这种模式便于实行源头扣税,具有计征简便,征收成本低的优点。当大多数人的收入方式都比较单一且收入水平较低时,宜于采用这种模式,但当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且收入逐步上升时,采用分类所得税就难以控制税源,也难以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共分11个项目征收,税率从5%~45%不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其缺陷越来越明显:1)对不同来源的收入采用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方式,无法全面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收入来源分散但综合收入高的人,可能比收入来源集中且总收入不高的人缴纳更少的税,难以对真正的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调节。2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规定,容易引发避税行为,纳税人只要将本为一次收取的收入分散,化整为零,便能可“合法”地少交或不交税。  (2)费用扣除规定脱离实际。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净所得减去固定的费用扣除后纳税。关于费用扣除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应分为两部分:第一是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以体现所得税是对所得课税这一特征;第二是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这一部分应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情况分别对待。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实行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这种扣除方式对纳税人的各种负担考虑不够周全,特别是定额扣除。在现行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扣除标准是800元,这一标准明显偏低。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在1994-2000年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了57%,按这一指数计算,2000年的必要费用扣除应为800×(1+57%)=56元。结果表明,物价变动使一部分低收入者进入了纳税人的行列,大量低收入者进入纳税人行列,既违背了公平原则,又降低了税收效率,增加征管成本。

信访工作直接联系群众,是党和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途径,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也是接受群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做好信访工作,有助于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解疑释惑,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有助于争取群众对改革发展政策措施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助于直接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税务机关肩负为国聚财重任,税务干部运用税收杠杆调节利益分配,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面对广大纳税人,工作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多变,出现一些纠纷和矛盾在所难免。如何做好新时期税务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大局稳定,是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笔者从以下几方面浅述几点建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职,把税务信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税务信访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于领导的重视程度。做好税务信访工作,有必要着手做好几方面工作:  1、健立组织,完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各级税务部门要建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税务机关的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对本级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成员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信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领导体系。一把手要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信访工作,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建立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亲自处理来信来访。税务机关要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明确一名领导干部定点接待,接待地点、时间和人员对外公示。要认真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帮助群众解决问题。对影响面大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同志应亲自过问,一抓到底。税务局长要经常深入到基层分局和纳税企业,变纳税人上访为干部下访,帮助纳税人解决生产生活和纳税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推行首问责任制,落实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是要为群众解决问题。受理来信来访要认真负起责任,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带着感情做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应该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努力提高群众初信初访的一次性结案率。税务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明确解决问题的责任人,限期解决,定期督办检查。要实行首问负责制,绝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切忌工作方法单位粗暴,激化矛盾。对因工作的职、敷衍推诿、处置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引起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对单位领导和直接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注重创新,畅通渠道,主动疏导各类涉税信访矛盾。  畅通信访渠道是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重要环节,做好新时期税务信访工作,有必要在继承的发扬传统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信访渠道的“立交桥”。  1、建立健全税务信息网络。为及时了解社会各方面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税务机关在建立系统内信息直报制度的同时,有必要在各乡镇、各部门及重点纳税大户聘请信息联络员,建立税收信息员网络,及时反馈征管信息,沟通征纳关系,及时化解矛盾。  2、开设局长快速通道。运用现代网络技术设立局长电子信箱;开通局长服务热线,直接倾听纳税人心声和社会各界呼声;在各乡镇和人口密集地段设立“局长免费信箱”,在各办税场所设立投诉箱和意见箱,多渠道收集各类信息。  3、实施“阳光税务”工程,建立以办税服务厅、纳税集中场所固定公开形式为主,网络公开和新闻媒体公开为辅的全方位立体式公开体系,设置政务公开栏,开通内外网站,印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和信箱,并利用多种社会传媒,开辟税务公告专栏,将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服务标准等内容向纳税人和社会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拓展纳税人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作风改变,强化文明优质服务,更好地树立税务部门形象。  三、狠抓落实,依法办税,以税务信访工作促进税收征管质量提高。  税务信访工作有别于一般信访工作,它具有经济性、法律性、专业性等特点。笔者对我县近两年各类来信来访进行统计,累计接待各类信访206件,其中来信74件,有8%是反映他人偷逃税款的;来电68人次,主要咨询税收政策,反映执法不公;来访51人次,有5%是反映自己纳税困难,要求照顾。从统计数据看,不同的信访方式反映问题的重点也不一样,税务信访主要集中反映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举报偷逃税,二是反映税务干部办税不廉、执法不公,三是攀比他人,诉说自己税负过重。  针对税务信访工作的特点,我们应该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地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一要抓好督查督办工作。对各类信访信息进行逐条整理,去伪存真,明确专人落实查办,对涉税案件落实稽查部门追踪查办;对税务人员违章违纪的转交人事督察部门核查;对涉及税收政策的由税政科牵头负责。要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复。这样既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协税护税,又能减少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和信访“老户”现象的发生,同时也有利于树立税务部门整体形象。  二要做好人民建议的征集、采纳工作。总结推广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树立全局意识、超前意识和实效意识,围绕中心工作,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征集活动,发动社会力量,为税收征管献计献策。对价值较高的建议进行跟踪反馈。对提出有价值建议的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要研究对策,加强防范。一方面针对税收征管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寻找对策,研究制定征管措施,减少国家税收流失。一方面要完善制度,加强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同时要加大税法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公民纳税意识,净化纳税环境,从源头上减少税务来信来访总量,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研究 【摘 要】:个人所得税产生于18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是现代直接税产生发展的标志,在现代直接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文共包括三个部分,主要从理论和实践出发,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作以系统深入的阐述。在第一部分,文章着重论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历史由来和具有的重要意义。在第二部分,文章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进行了全面论述。总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分析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并揭示个人所得税严重流失问题。在第三部分,文章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应做好哪些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现状分析 制度完善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各项税种中增长最快的一种。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再结合世界各国税制发展的总趋势,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时实践中暴露许问题。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总结分析及其制度完善等问题的研究应是十分必要。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由来以及意义(一)含义(二)历史由来1、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产生和发展 2、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意义1、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财政收人2、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3、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4、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研究(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1、个人所得税概况2、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的变化(1)由以外国人纳税为主向以国内公民纳税为主的格局转化。(2)纳税主体由高收入阶层向工薪阶层转化。3、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低(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1、分类所得税制设计不合理(1)缺乏公平性,易诱发偷、逃税款的行为产生。(2)征管效率低。(3)易产生避税现象。(4)过分依赖扣缴的征管方法,不利于提高国民的纳税意识。2、费用扣除标准过低3、税率结构复杂,税负不公4、课税范围狭窄5、尚未形成良好的征管环境(三)个人所得税流失存在的问题1、纳税意识淡薄2、征管手段不力3、利用税收政策逃税三、完善个人所得税应做好如下工作(一)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1、分类模式的优缺点2、综合模式的优缺点3、采用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模式的优越性(二)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1、科学地确定起征点2、简化税制结构3、逐步拓宽税基(三)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1、广泛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和示范影响,加强宣传2、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管理、培训,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结构(四)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1、推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强化申报审核2、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加强税收监管

关于税收的论文3000字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税收,是支撑起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经济支柱。按时交税,是每个公民必不可少的义务。纳税光荣,逃税可耻。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年代,税收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成为文教、卫生、国防、科技领域资金的重要来源。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是共和国前进的基石,是经济平稳发展的保障。尽管税收如此重要,可还是有些人要逃税,死活不肯交。这是对祖国不负责任的表现!祖国养育了你,而你却不肯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这种人,是被大家所唾弃的。“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纳税光荣,逃税可耻,有了税收的支持,社会才会稳定进步,而发展又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更好,民生又是税收的来源。你瞧!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依法纳税,何乐不为?

关于税收的论文2000字

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a 论我国实现税法制度现代化 | [<<] [>>] --------------------------------------------------------------------------------一、实现税法制度现代化的基本目标 从税收法律制度来说,现代化的目标是:在全社会确立税收法治的观念,增强民主平等的纳税意识。建立和健全统一的反映现代税制结构要求的税收法律,完备税收法律体系。建立政府与纳税人之间平等的法律地位,提高纳税人的主人翁地位,切实保护纳税人的权利。形成严格统一的税收执法,做到依法行政。实行征管手段和组织的现代化,实现公平与效率。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二、实现税法制度现代化的主要途径 首先,要实行税法观念上的现代化,树立四个现代化的基本观念: “企业者国家”向“税收国家”的转变,树立税收国家观念 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国家分为所有者国家、企业者国家和税收国家。建国后,我国通过计划分配的形式,即国家凭借所有权来取得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为主的财政收入,基本上是属于企业者国家类型。以后通过改革开放和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现在我国税收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比重超过了90%,已经转变成了税收国家。 树立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观念 税收的开征与停征、税收的加成和减免以及其他基本要素均由法律来规定。现代税收国家法治的核心之一,体现为既是民主的,又是监督的,税法的制定也必须要贯彻民主立法权和民主监督权的思想。纳税人对税款的用途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有权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树立税收征管“三服务”的价值取向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税收征管的最终目标是对纳税人的监管和完成税收任务这种单一型的价值取向。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税收征管工作的价值取向应当是“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纳税人,服务于全社会”这种复合型的税收目标。为此,征管工作的理念应当是“法治、科技、服务、管理”。 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税法是一种义务性规范。但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来看,必须实行由单一的义务观念向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转变,树立平等的权利义务统一观。这就不仅要求征税机关要依法征税,而且要树立起为纳税人服务的良好风气;树立起纳税人权利的意识。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税收制度上的现代化。要始终强调税负公平和公平税负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并且要在税收制度的各个要素中得到体现和落实到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税法现代化在宪法上的保障制度 我国宪法对税法现代化,包括对税收法定原则、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权利的统一,规定的比较简单。在适当的时候,对我国税法制度的基本结构和方针原则应在宪法中得到体现。 对1994年开始的我国现代税收制度的改革所迈向的税法制度的现代化的重要里程,必须完善和发展 首先,税法的现代化与国际化需要在制度上有所创新并与国际接轨。增值税和所得税由于其自身的优点及特性,成为中国税收制度的主体税种。(1)对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实行普遍调节的增值税,必须创造条件,实行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过渡。(2)对商品经营与服务行业实行普遍调节的营业税。(3)完善对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实行普遍调节和特殊调节相结合的关税制度。(4)尽快统一目前存在的内资和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法的做法,按照税收公平原则对外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改变目前外资实际上享有超国民待遇的做法。 其次,要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实行由分类所得税制向分类与综合所得税制转变;简化税率,并降低最高边际税率;统一减免项目规定,从严界定减免扣除权限;统一提高生计扣除800元的基础扣除标准;在税率和减免税项目、扣除标准方面与企业所得税协调等等。 完善农业税制。进一步把在部分地区取消征收农业特产税及对取得农业特产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试点的经验推广到全国范围,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以缓解入世对我国农产业的冲击。 另外,还要适时开征社会保障税等。 _php?xname=7DRODV0&xpos=8&dname=

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税收,是支撑起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经济支柱。按时交税,是每个公民必不可少的义务。纳税光荣,逃税可耻。自从新中国成立以后,无论是计划经济年代还是市场经济年代,税收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成为文教、卫生、国防、科技领域资金的重要来源。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是共和国前进的基石,是经济平稳发展的保障。尽管税收如此重要,可还是有些人要逃税,死活不肯交。这是对祖国不负责任的表现!祖国养育了你,而你却不肯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这种人,是被大家所唾弃的。“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纳税光荣,逃税可耻,有了税收的支持,社会才会稳定进步,而发展又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更好,民生又是税收的来源。你瞧!税收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依法纳税,何乐不为?

关于税收的论文1000字

(2)对高收入调节乏力,税收流失严重。据国家税务总局统计,2000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分项纳税情况为:工薪所得比重为86%,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比重12%,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比重19%,劳务报酬所得比重0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比重7%,其他所得比重14%,偶然所得比重29%,61%来自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2001年工薪所得比重上升到50%左右,而上海、北京、厦门等地却高达60%以上。从以上情况看,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少,调节力度不够,使得有些高收入所得并没有真正进入征税范围。长期以来,对高收入者征税是件很难的事,据广东省统计,2001年全省个人所得税收入69亿元,其中来自高收入者的税款仅占33%,偷漏税现象相当普遍。  2 成因分析  以上情况说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潜力远远没有发挥,影响所得税作用发挥的原因,并不完全在于制度本身,但是从制度上分析其原因,是完全必要的。  (1)分类所得税制存在缺陷。分类所得税制是指同一个纳税人的各类所得或各部分所得,如薪金、股息或营业利润的每一类都要按照单独的税率计算纳税。这种模式便于实行源头扣税,具有计征简便,征收成本低的优点。当大多数人的收入方式都比较单一且收入水平较低时,宜于采用这种模式,但当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且收入逐步上升时,采用分类所得税就难以控制税源,也难以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就是采用这种模式,共分11个项目征收,税率从5%~45%不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其缺陷越来越明显:1)对不同来源的收入采用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方式,无法全面衡量不同纳税人真正的纳税能力,收入来源分散但综合收入高的人,可能比收入来源集中且总收入不高的人缴纳更少的税,难以对真正的高收入者的收入进行调节。2按月或按次计征,年终不汇总的规定,容易引发避税行为,纳税人只要将本为一次收取的收入分散,化整为零,便能可“合法”地少交或不交税。  (2)费用扣除规定脱离实际。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净所得减去固定的费用扣除后纳税。关于费用扣除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应分为两部分:第一是为取得收入所必须支付的费用,以体现所得税是对所得课税这一特征;第二是基本生活需要的部分,这一部分应根据不同纳税人的实际负担情况分别对待。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实行综合扣除方式,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相结合的方法,这种扣除方式对纳税人的各种负担考虑不够周全,特别是定额扣除。在现行税制下,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月扣除标准是800元,这一标准明显偏低。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在1994-2000年间,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升了57%,按这一指数计算,2000年的必要费用扣除应为800×(1+57%)=56元。结果表明,物价变动使一部分低收入者进入了纳税人的行列,大量低收入者进入纳税人行列,既违背了公平原则,又降低了税收效率,增加征管成本。

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研究摘 要: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存在着制度方面的缺陷。本文旨在针对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若干主要不足,提出对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的刍荛之见。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课税模式;累进税率;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创立,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如今在世界各国广泛推广采用,并成为发达国家最主要的税收来源。我国于198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开征个人所得税,其后经历了两次修订,1994年分税制改革,颁布施行了现行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制自运行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取到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社会经济环境变化与税制建设的滞后,税收征管乏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应有的功能远未得到充分发挥,偷税漏税现象相当普遍、严重。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个人所得税问题,构思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制度,具有重大而迫切的现实意义。  1 现状评价  (1)税收收入快速增长,但比重过低。1994-2001年8年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迅速,表现在收入额增长较快和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上升,1994年个人所得税收入为67亿元,2001年已达99亿元(含银行存款利息税),占全国财政收入比重1994年为39%,2001年上升到08%,年均增长率达40%以上,个人所得税已成为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收入增长最为迅速的一个税种。尽管从绝对额来看,个人所得税收入增长很快,但因受我国税制结构的制约,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处于较弱小的状态,从数量上看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全部税收收入总量的25%以上,据有关资料显示,即使世界上大多数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在6%~10%显然,我国个人所得税比重过低。

完善个人所得税制的研究 【摘 要】:个人所得税产生于18世纪末发展于20世纪初,是现代直接税产生发展的标志,在现代直接税制结构中个人所得税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本文共包括三个部分,主要从理论和实践出发,对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作以系统深入的阐述。在第一部分,文章着重论述了个人所得税的含义、历史由来和具有的重要意义。在第二部分,文章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进行了全面论述。总结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分析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并揭示个人所得税严重流失问题。在第三部分,文章提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应做好哪些工作。具体措施包括: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 现状分析 制度完善1994年的新税制改革,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各项税种中增长最快的一种。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再结合世界各国税制发展的总趋势,我国个人所得税在时实践中暴露许问题。因此,对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总结分析及其制度完善等问题的研究应是十分必要。一、个人所得税的含义、由来以及意义(一)含义(二)历史由来1、西方国家个人所得税的产生和发展 2、个人所得税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三)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意义1、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增加财政收人2、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3、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自动稳定器”功能4、课征个人所得税有利于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的状况研究(一)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情况1、个人所得税概况2、个人所得税收入结构的变化(1)由以外国人纳税为主向以国内公民纳税为主的格局转化。(2)纳税主体由高收入阶层向工薪阶层转化。3、个人所得税征收率低(二)现行个人所得税制的弊端1、分类所得税制设计不合理(1)缺乏公平性,易诱发偷、逃税款的行为产生。(2)征管效率低。(3)易产生避税现象。(4)过分依赖扣缴的征管方法,不利于提高国民的纳税意识。2、费用扣除标准过低3、税率结构复杂,税负不公4、课税范围狭窄5、尚未形成良好的征管环境(三)个人所得税流失存在的问题1、纳税意识淡薄2、征管手段不力3、利用税收政策逃税三、完善个人所得税应做好如下工作(一)建立一个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混合税制模式,并逐步过度到综合税制模式1、分类模式的优缺点2、综合模式的优缺点3、采用分类与综合相结合模式的优越性(二)调整税制设置,扩大税基,减少级次,合理调整税率和扣除项目、额度1、科学地确定起征点2、简化税制结构3、逐步拓宽税基(三)加强宣传,提高公民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觉性1、广泛利用社会舆论力量和示范影响,加强宣传2、加强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的管理、培训,规范发展税务代理中介结构(四)提高征管质量,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做到应收尽收,促进公平1、推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强化申报审核2、建立收入监控体系,加强税收监管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