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南公务员考试公告已经在上半年发布了,最近越来越多人加入了考公的队伍,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我们已经了解了海南公务员报考的基本条件、招考对象、不能报考的情形以及不是面试的时间等等,面试合格后考生们会进入考察的环节,那么海南公务员哪些人无法被录用为公务员呢?有哪些情形无法被录用呢?今天就由上岸鸭为大家解答一下。哪些情况无法被录用公务员01体检与考察体检与考察是按照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规定的比例来确定的,实行差额考察是可以是省级招录机关,体检和考察比例一般不高于2:1,如果达不到差额比例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一般是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不唯分取人。其他招录机关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02无法录用公务员的情形考察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1)公务员第二十六条所列情形的坚决不能报考;(2)考生如果有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所列行为的;(3)考生省级以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或者考生本身就不符合招考职位有关要求的;(4)考生如果是因曾经犯罪而且被单处罚金,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5)考生曾经受到诫勉,或者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6)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不能被录用;(7)被机关或者参公单位辞退而且辞退未满5年的;(8)考生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所以各位考生不要以为在学校所处的处分对以后没影响;(9)考生在国家级各位考生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10)其他情形。考生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因为平时的行为对于未来的考试都是有着重大影响的。→点击领取公务员资料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指《公务员法》中以下内容: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扩展资料:以下情况不得报名公务员考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制度
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法定情形:《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