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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专利检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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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专利检索报告

专利申请中的检索报告,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办理,才能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专利申请中的检索报告是怎样的?专利申请中的检索报告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的报告。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专利申请中的检索报告:1、发明专利的授予,要接受国务院专利行政部分对其新奇性、创造性、适用性以及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的实质性审查后才能被授予,该专利具有足够的法律稳定性;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授予,不需要对其新奇性、适用性、创造性进行实质审查,而只进行初步审查即授予专利权,与发明专利相比,其法律稳定性就相对较差。

专利申请检索报告。检索报告一般在专利申请通过前产生。检索报告指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出地报告。专利申请,需要通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核,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且不能与其他已通过专利相似,达到相关条件的,才能完成专利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一、专利检索报告 已经更名为 专利权评价报告二、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写明专利号。每项请求应当限于一项专利权。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请求人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专利公告、专利单行本中出现的错误,一经发现,应当及时更正,并对所作更正予以公告。

专利局检索报告

法律分析:专利检索报告可以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检索,检索报告在国知局的网站上可以查得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的要求,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定期出版专利公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对其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专利申请中的检索报告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专利申请,对相关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且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依法进行分析和评价而作出的报告。【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三十四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报告

1、什么是专利 什么是专利 专利(Patent)是专利权(Patent Right)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专利是一种使申请人能够通过其发明创造获得利润的法律制度。 在专利保护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为了获得专利,申请人必须向公众公开其发明的内容,而且一旦专利权到期,该发明就成为公知技术,可以被他人无偿地使用。 在专利保护期内,专利权人独占该发明各项权利,可以通过自己实施、转让或者许可来获利。 专利的种类 发明专利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20年;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保护10年;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保护10年。 以上期限均从申请日起计算,并且到期不能续展。 3、如何申请专利 把握时机 当发明的想法在头脑中刚一成形,即使这时还没有成功,申请人就该记录这个发明的内容了,一旦完成了发明,要立即判断哪些内容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在专利检索的基础上进行评估,最好能获得执业专利代理人的帮助。由于我国采用先申请制,因此在评估之后尽快将专利申请提交到专利局是至关重要的,同样的发明内容只授予一份专利权,该权利属于最先申请的人。申请之前应严格保密,方式因公开造成新颖性丧失。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申请人通常会聘请执业专利代理人帮助进行专利申请,双方签署委托协议后一般由申请人提供专利交底材料,代理人根据交底材料的内容进行文件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等,其中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性文件,其他文件对发明做详尽的披露并对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给予文字和实质上的支持。 专利检索 接下来, 申请人需要进行全面的专利查新检索,其范围不仅涉及中国专利,还包括中国的科研论文、国外专利文献和公开出版物等。如果都没有检索到与发明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现有技术,则可以考虑尽快申请专利。一般,执业的专利代理人能够为申请人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和文献馆里保存了上百万件的专利文献,各个国家专利部门的网站上也开通了免费的专利数据库供公众查询使用。 电脑检索还不够充分 机检方式在很多时候帮上了大忙,但这也不是万无一失的。依据使用的数据库、使用者的检索经验和语言水平,会有不同的检索结果,有时也会遗漏重要信息,例如关键的图片或者化学结构式。 另外,如果使用者不了解如何利用网上的资源并且缺乏对法律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的理解,他将无从对检索结果作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最好还是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进行检索,那里拥有国内最全面的各种数据库资源,检索人员一般都是专利审查员,具有丰富的检索经验和较好的外语能力。由于专利局给出的检索报告不做分析,申请人最好委托执业专利代理人帮助进行判断和分析。 专利申请过程 检索结束后,发明人就可以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申请了。专利申请被受理后将暂时保持在一种法律结果不确定的状态,也可以称为“专利审理中”状态,根据专利类型和发明内容的不同,这个时间一般会持续1-3年,直到专利申请被授权或者驳回。有问题可咨询我。商标专利顾问:施先生QQ;845468455 TEL;010-81833043 MSN;-mail:

一般来说,实用新型的稳定程度不高,都要做一个检索报告证明其稳定程度,

国知局专利检索

1、进入国知局的网站,、进入“专利检索与查询”页面,、选择点击“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进入“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页面4、选择“公众查询”,进入后会出现一个使用申明,选择同意选项才能继续进入5、用专利号/申请号、发明名称、申请人等中的一个或几个进行查询6、如果要查询的发明专利申请已经发过实质审查通知书了,那就可以在通知书栏目下找到检索报告;如果没有发实质审查通知书,那么就查不到检索报告。

欧专局专利检索报告

欧洲专利申请流程:(1)提交申请EPO承认12个月的优先权,如果有合理理由可以再延长2个月。申请文件包括授权请求、发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如有)、摘要、优先权文件(如有)、授权代理文件(如有),可使用任何语言编写,但未使用EPO官方语言(英语、法语、德语)的需要后续提交翻译为上述三种语言之一的版本。(2)形式审查EPO检查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格的申请将获得申请日确认。(3)强制检索EPO会依职权进行检索,检索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检索完成后EPO将制作检索报告并提供初步审查意见,交给申请人。(4)公开申请申请和检索报告通常将自申请日(包括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开。申请人在公开后6个月内应确定是否请求实质审查,在该期间内申请人还应缴纳规定的指定费、延伸费及生效费。自申请公开之日起,欧洲专利申请中的发明将在指定国/延伸国/生效国获得临时保护,但有的国家可能要求向其本国专利局提交权利要求书的翻译本,在该翻译本公开后才能获得临时保护。各国提供的临时保护不得低于本国国内公开的专利申请所享有的保护。(5)实质审查与授权EPO收到实质审查申请后将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授权条件。如果认定符合授权条件,且申请人已经缴纳了授权和公开费,EPO将发出授权决定,并公布在欧洲专利公报上。申请人不服EPO驳回授权决定的,可向EPO上诉委员会提起上诉。如果认为上诉程序存在重大程序瑕疵或依法基于其他特定理由,当事人可以请求扩大的上诉委员会进行复审。中国申请人可以根据“五局专利审查高速路(IP5 PPH)项目”请求EPO加速审查,具体内容可参见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南。(6)生效授权决定公开后,一般情况下,授权欧洲专利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在指定国、延伸国、生效国履行生效程序才能生效。根据各国国内法的不同规定,申请人可能需要缴纳必要费用、提交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翻译版本等来履行生效程序。但是,英国、德国、法国、瑞士、卢森堡、摩纳哥、列支敦士登、爱尔兰、阿尔巴尼亚不再要求履行国内程序,授权欧洲专利自动在这些国家生效。自申请日第3年起开始每年缴交年费。时间周期(1)提出申请后1个月左右,欧专局会发出受理通知。(2)整个欧洲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3-5年。(3)授权专利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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