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观设计需提交产品的照片或图片以及设计要点说明。外观产品应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六面正投影视图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照片的拍摄时镜头应当正对着产品的中心部位。照片应当背景单一;照片应当背景单一;照片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照片应当清晰地显示外观设计;图片大小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并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应当保证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轮廓的各个细节仍能清晰可辨;各视图的比例应当一致,且投影关系相对应;
关于外观专利申请图片和照片要求,赛贝知识产权为您解答:1、图的大小不得小于3x8厘米,也不得大于145x 22厘米,图的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2、绘图用黑色墨水和绘图工具,线条均匀清晰,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钢笔绘制,线条均匀、清晰、连续、适合复印要求。3、图形一般应当垂直布置,并按设计尺寸的比例绘制。需要横向布置时,图形上部应当朝向图纸左边。4、图中一律不画中心线、尺寸线、阴影线,一般不出现虚线或标记线。图形中不得有文字、商标、服务标志、质量标志以及近代人物的肖像。艺术化文字可以视为图案。5、几幅视图最好画在一页图纸上,若画不下,可以是多张图纸,但应按顺序编上页码。各向视图和其它各种类的图,都应按投影关系绘制,并注明视图名称。6、绘制彩色图片的纸张,应用较厚的绘图纸绘制后粘贴到标准格式的“外观设计图或照片”的文件纸上。7、照片的尺寸应与图的要求相同。照片不得折叠,并按视图关系沾贴在“外观设计图或照片”的文件纸上,左侧和顶部最少留5厘米,右侧和底部最少留5厘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该规定说明了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有图片或照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对图片的要求对于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图片、照片,应按下列规定制作:一、图片或者照片的规格:每幅不得小于3cm8cm,不得大于15cm22cm;二、请求色彩保护的:应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两张;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所需要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或者照片,并清楚地显示请示保护的对象;三、申请外观设计模型的规格:不超过30cm30cm30cm,重量不超过15kg,易腐、易损、危险品不得作为样品或者模型提供;四、申请人将两项以上外观设计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时,应当将各项外观设计顺序号标在每件使用外观设计产品的视图名称之前。
立体外观设计产品?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六面正投影视图名称是?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各视图比例应一致。尺寸?提交的图片或照片中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并应保证在该图形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产品外观设计的各个设计细节仍能清晰可辨。图片中的文字? 除了一些必不可少的标记外?例如A-A?1?2?3?外?图中不得有文字。若图片需要用文字说明的?应在简要说明中加以说明?并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图片绘制要求①图片应当参照我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②绘图应使用制图工具和不易褪色的黑色墨水。彩色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③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④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⑤剖视图应标明剖视方向和在被剖视的图上的位置。⑥剖面线间的距离应与剖视图尺寸相适应,不得影响图面整洁。建议统一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
关于外观专利申请的图片要求,赛贝知识产权为您解答:1、图片或照片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即: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上无设计要点,可以省略;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2、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3、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同时照片必须没有强光与阴影等影响图像效果的因素。4、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要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一份。
外观设计图形尺寸要求:图形的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一般A4纸普通页边距下的图片的尺寸都适用(不小于3厘米*8厘米)。
尽量简单,直接物品总称就可以了,比如汽车就直接叫汽车 不要追加型号,编号之类的
要简单直接,不能带有关产品型号,性能,特点等词汇。
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1、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2、必要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以及变化状态图。此外,申请人可以提交参考图,参考图通常用于表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3、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对于简要说明中声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4、六面正投影视图的视图名称,是指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各视图的视图名称应当标注在相应视图的正下方。其中主视图所对应的面应当是使用时通常朝向消费者的面或者最大程度反映产品的整体设计的面。例如,带杯把的杯子的主视图应是杯把在侧边的视图。5、视图的排列:同一图纸上,可以安排多幅视图,各视图的布置方向应保持一致,各视图间应彼此明显地分开,可采用竖列排版,或者横列排版方式。6、①对于成套产品,应当在其中每件产品的视图名称前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以“套件”字。例如,对于成套产品中的第4套件的主视图,其视图名称为:套件4主视图。②对于同一产品的相似外观设计,应当在每个设计的视图名称前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以“设计”字。例如:设计1主视图。③组件产品,是指由多个构件相结合构成的一件产品。分为无组装关系、组装关系唯一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对于组装关系唯一的组件产品,应当提交组合状态的产品视图;对于无组装关系或者组装关系不唯一的组件产品,应当提交各构件的视图,并在每个构件的视图名称前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并在编号前加以“组件”字。例如,对于组件产品中的第3组件的左视图,其视图名称为:组件3左视图。④对于有多种变化状态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应当在其显示变化状态的视图名称后,以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标注。7、正投影视图的投影关系应当对应、比例应当一致。8、图片绘制要求:①图片应当参照中国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中有关正投影关系、线条宽度以及剖切标记的规定绘制。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线条表达外观设计的形状。②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③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图片,也不得用蓝图、草图、油印件。④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9、对照片的要求:①照片应当清晰,避免因对焦等原因导致产品的外观设计无法清楚地显示。②照片背景应当单一,避免出现该外观设计产品以外的其他内容。产品和背景应有适当的明度差,以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③照片的拍摄通常应当遵循正投影规则,避免因透视产生的变形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④照片应当避免因强光、反光、阴影、倒影等影响产品的外观设计的表达。⑤照片中的产品通常应当避免包含内装物或者衬托物,但对于必须依靠内装物或者衬托物才能清楚地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时,则允许保留内装物或者衬托物。
1、提供该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2、图片或照片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即: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上无设计要点,可以省略;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300dp;3、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同时照片必须没有强光与阴影等影响图像效果的因素。(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 要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一份。)4、视图要求同比例;(电子申请,六面图不能整合在一张纸上,要单独分开,详情见范例);5、绘制的图应按技术制图和机械制图国家标准绘制,最好采用AUTOCAD软件制作,手工制作时应使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 6、图为外部轮廓,不含中心线、尺寸线、阴影线、指示线、虚线等。
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应不超过150mmx220mm。国知局对于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的尺寸大小是有要求的,目的是防止图片过大增加国知局服务器负担,也防止图片过小看不清楚。需要注意的是,真实物体的大小和你拍照的大小是不一样的。例如,您实物大小2*5,照片拍摄出来尺寸都是可以调整的,图片一般都是超过国知局规定的。你需要调整像素、分辨率、尺寸等。让图片既能看清楚,又能提交得上去。由于你是书籍,所以你需要把书籍的所有长宽高在各视图中的比例确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