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的人物形象塑造 《红与黑》是法国作家司汤达的小说,他讲述的主人公于连的一生经历为线索向我们讲述了法国19世纪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到法国新的势力与旧势力的交锋,《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首先,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帝国;“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作品对社会的种种罪恶进行了全面的批判。同时,成功地塑造了典型环境中典型人物,尤其强调环境对人物的影响,也使这部作品成为典范。。沿着于连的一生我们可以看到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和事情。本书的作者司汤达使用了多种手法对人物进行了塑造,使今天的我们读起来使我们感觉到人物栩栩如生,历历在目。作者在塑造人物的时候使用了大量的多角度塑造人物,并且使用了大量的心理分析,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 那么我们以于连为例子进行分析:一个出身卑微、到处受人歧视的锯木厂工人,如何在阶级意识浓厚的社会里力争上游?从小城市长家的家庭教师,做到巴黎侯爵的秘书,由于他的神学造诣与谨言慎行,渐渐得到别人的重视;甚至获得市长夫人与侯爵千金的爱情……然而在拘谨的表象下,年轻人的心却充满对英雄的崇拜,对贵族的憎恨,以及想出人头地的野心。他一步步走向名利之路,也不时和自己内心的矛盾交战…… <<红与黑>>的作者司汤达就生活在这个时代,他曾经参加拿破仑的几次战役,离开军队后便投身外交界,被派往意大利当领事官。由于他的经历,司汤达观察到社会种种不平的现象,特别是贵族阶级与教会连手所形成的黑暗势力,以及新兴资产阶级人心的反动;促使他开始写作,完成了这部批判时代社会,剖析人性的<<红与黑>>。<<红与黑>>其实是一个象征性的书名,有人说“红”是指书中灵魂人物于连,代表小资产阶级的叛逆者;“黑”则是指他所反抗的教会、贵族阶级及复辟王朝所结合的强大势力。又有人说“红”与“黑”代表了当时最热门的“军队”与“教会”。你也可以说“红”指的是主角于连心中善良、诚实的那一部分,而“黑”则是他内心伪善、愤恨的那一部分。“红”与“黑”的交战,主宰了于连的思考与行为;“红”与“黑”的抗争,注定了于连悲剧性的下场。而在时代大环境的笼罩下,于连身旁的诸多人物角色,难道不也这样徘徊在“红”与“黑”的矛盾挣扎里吗?像天真单纯的雷纳尔夫人,初尝爱情滋味,幸福的狂喜与衷心的悔恨不断在内心交战;而高傲的贵族千金拉穆尔小姐则在英雄崇拜的爱情与身分地位、自尊之间犹疑……他细腻地描写人物在特定情境下的心理状态,分析他们感情与欲望的细微变化,使读者得以进入人物的内心世界。你将不仅仅知道故事表层的结果,更洞察造成此一切结果背后的原因,因而获得更深的冲击与感动。作者正是用了这种手法让我们感觉到人物就在我们的身边。其实作者在无意之中也开启了现在的一种文学的题材即现在所说的意识流文体。 作者并且通过多方面的展示人物性格向我们展示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物,我们还是以于连为代表来分析一下:于连的出生在一个下层的人物为了得到一些东西他要使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来达到目的。首先他和雷那尔夫人的爱情就是一种逢场作戏的感觉。我们可以看到一种拿破仑式的征服的欲望,他对夫人的激情绝对是一种逢场作戏。当然着只是他的性格中的一部分,还有很大的侧面,比如说:他在神学院的时候为了自己的晋升不惜放弃了自己的很大东西。甚至将一些很是枯燥的东西背诵下来。我们不能不佩服他的这种能力。同样我们也可以看到于连出于同样的目的还是占有了自己侯爵的女儿。当然他的性格中也有一部分是出在自己的原来的阶级,这是为统治阶级说不可以容忍的所以于连的是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东西了。没有什么不正常的了。也正是这样的性格的塑造达到了相同的目的让我们感觉于连旧在我们的身边。他就是我们中的一个人是不存在距离的。 作者通过了这种形象的写做手法向我们描写了一个一个鲜活的人物是作者的书成为了小说中的精品。我们在以后的创做中也应该使用这种创做手法多个侧面,多个角度的去描写一个人物,将这个人物写的鲜活而生动,让读者与作者之间形成一种共鸣。这样的作品才是好的作品,才是能吸引读者的好书。 麻烦采纳,谢谢!
小说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有一辆法国马车在离开敌战区时,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扣留。军官一定要车上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陪他过夜,否则马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出于爱国心断然拒绝,可是和她同车的有身份的乘客为了各自私利,逼她为了大家而牺牲自己,羊脂球出于无奈而作了让步。可当第二天早上马车出发时,那些昨天还苦苦哀求的乘客们却突然换了一副嘴脸,个个疏远她,不屑在与她讲话。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帐东西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她,之后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扔掉。[编辑本段]概述 莫泊桑生于19世纪的法国,一生创作了近300篇短篇小说和六部长篇小说,是并列于契诃夫和欧·亨利的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羊脂球》是他的代表作品。无论是前面的羊脂球的食物被掏空,还是后面她被退去跟敌方军官睡觉换取贵族的继续逃亡。羊脂球被牺牲了。贵族始终看紧他们腰包里的金子,就算是自己的恩人,当威胁到自己的利益时他们都会变成嗜血的恶狼。资本统治下的人,能拥有权力、金钱、地位,都是血腥堆积出来的。他们就像是血吸虫,如马克思所说“上上下下都滴着肮脏的血”,也正是这种丑恶的灵魂给他们带来了财富。 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他们会把你伺候地像皇帝。这就是贵族的价值观,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只允许他们用金钱去衡量一切。书本的学识未能给他们带来善心。现实中赤裸裸的金钱交易、残酷的争名夺利冲刷了一切形而上的终极关怀。这在后文中显露无疑。[编辑本段]主题思想 莫泊桑的这则故事恰恰以羊脂球的悲惨遭遇反衬了资本主义下的丑恶肮脏的灵魂。他们虚伪的面具下藏的都是腐朽的内脏和污秽的思想。 作者用一个不愿为身侵略者、地位卑微的妓女和当时一些上层人士作对比:作者已经过关卡前羊脂球把提篮里的东西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和经过关卡后他们对他的不屑一顾做鲜明对比。这些是在实处的对照,另外也是对爱国方式的对比。读完《羊脂球》的第一感觉,就是为羊脂球叫不平。仔细想想,这更是与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社会背景有关。资本主义法国人与人间的地位隔阂、建立在金钱上的虚伪友谊和亲密,在作者笔下被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 《羊脂球》的诞生,是莫泊桑一鸣惊人,这不仅是莫泊桑的处女作,更是他的成名作、代表作。读莫泊桑的作品,犹如欣赏一段历史,任何的真、善、美几乎荡然无存,一切都受金钱、权位、名誉的支配,社会腐败不堪。这对人是一种精神上的启迪,对社会则暗示下一个时代的到来。[编辑本段]作品简介 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是这样的:法国鲁昂城被普鲁士军队占领了。一个星期二的清晨,一辆公共马车在滚天大雪中出发,车上10位乘客除了有身份的伯爵、富商以及修女之外。还有一个绰号叫“羊脂球”的妓女。矮矮的身材,满身各部分全是滚圆的,胖得像是肥膘,手指头儿全是丰满之至的,丰满得在每一节小骨和另一节接合的地方都箍出了一个圈,简直像是一串短短儿的香肠似的:皮肤是光润而且绷紧了的,胸脯丰满得在裙袍里突出来,然而她始终被人垂涎又被人追逐,她的鲜润气色教人看了多么顺眼。她的脸蛋儿像一个发红的苹果,一朵将要开花的芍药;脸蛋儿上半段,睁着一双活溜溜的黑眼睛,四周深而密的睫毛向内部映出一圈阴影;下半段,一张妩媚的嘴,窄窄儿的和润泽得使人想去亲吻,内部露出一排闪光而且非常纤细的牙齿。 他们都设法从德军司令部弄来离境证书,准备去尚未陷敌的勒阿弗尔。雪下个不停,路越来越难走,估计马车还要很久才能到达旅店,旅客全都饥肠辘辘,难以支持,然而由于走得匆忙,大家都忘记带食品了,只有缩在车棚深处的羊脂球一个人带了一篮子精美的食品(足够她自己吃三天的)。尽管她知道这些上层人物看不起自己,可她还是慷慨地请大家一起吃。刚才还自命不凡、对羊脂球不屑一顾的乘客再也抵挡不住香味四溢的食物的引诱,不由得争先恐后地大吃起来。不一会。满满的一篮食物全分光了。人们抹了抹油光光的嘴,开始与羊脂球亲热地东拉西扯。 晚上,马车到了一个名叫多德的地方,被德军扣了下来,旅客们只好在旅店里住宿。第二天,德军下令不许这辆车动身。原来,一个德军军官看上了羊脂球,要羊脂球委身于他,遭到羊脂球的坚决拒绝,他恼羞成怒,竟扣下全车人员做人质。旅客们知道了这件事,先是义愤填膺,竭力赞扬羊脂球的爱国精神;继而想到自己的处境,对羊脂球冷淡起来。其中一位先生还提出要牺牲羊脂球换回大家的自由。第三天,马车仍然不能动身,他们开始憎恨羊脂球了,认为都是这个下贱女人误了他们的旅程。等到了第四天,他们趁羊脂球上教堂之际,集体商量如何劝说羊脂球顺从德军军官的要求。最后,在修女和伯爵的配合下,他们终于用花言巧语达到了目的。 第五天清晨,马车又出发了。在匆忙中,羊脂球什么也没有带就上了车,在车上她惊愕地发现,人人对她冷若冰霜。几位夫人只是轻蔑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背过身,嘴里似乎嘟哝着“下贱”之类的骂人话。到了中午,他们若无其事地各自拿出在旅店里买来的东西,津津有味地吃着,谁也没有朝她看一眼,谁也没请她尝一口。未来得及带食品的羊脂球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先是把她当作牺牲品送给德军,然后又像扔掉一件肮脏无用的东西一样把她抛弃。她想起自己那一篮子装得满满的食品,他们是那样贪婪地把它吞得精光,眼泪不由得夺眶而出,但她忍住没有哭出声来。她独自坐在角落里,黑暗中传出一声呜咽,那是她没能忍住的一声呜咽。没有一个人望她,没有一个人惦记她。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帐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以后又把她当作一件龌龊的废物似的扔掉。[编辑本段]写作背景 小说以羊脂球这样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妓女形象为代表,歌颂了法国人民敢于反抗普鲁土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以及他们维护民族利益的爱国情操和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它以羊脂球被同车旅伴推入火坑的丑恶事件为中心,揭露了法国统治阶级的代表——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及民主党人等上流社会的各种角色——在强敌压境、国家危急的严重时刻,首先考虑的不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尊严,而是个人的安危和金钱上的得失。当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采取的是不折不扣的保命哲学,口里还堂而皇之地说什么“遇到最强大的人是永远不应抵抗的”。尽管他们懂得,敌人的无理要求,是对法国和法国人民的羞辱与侵害,他们表面上显出一副怒不可遏的架势,然而实际上,在民族利益和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这些“爱护名誉”的权威人士没有片刻犹豫,立即倒向敌人一边,双手把羊脂球奉献给敌人去蹂躏。尤其令人愤慨的是两个所谓代表上帝的修女也为虎作伥。至于嘴里哼着《马赛曲》、抵抗高调唱得震天响的民主党人高尼岱,不费吹灰之力就收到了“坐享其成,暗中获利”的好处。这一些鲜明而生动地表现了那些双手插在口袋里弄得钱币叮当响的体面人物和社会上的各种反动势力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丑行,具有极大的概括意义。 普法战争后期,普军长驱直入,以20万大军猛敲巴黎的城门,人民群众奋起保卫家园,“国防政府”的首领也口口声声地叫嚷“永不投降”,“决不让出法国堡垒上的一块石头”,但背地里却和敌人勾勾搭搭,签订了丧权辱国的停战和约。小说里的人物就是法国社会各阶层人物的真实写照。作品字里行间无处不渗透作者对上层人物思想、心理的深刻的观察,无情的解剖和批判。莫泊桑本人在给福楼拜的信中讲得很清楚;“我们在门镌上的自觉的不偏不倚,在这些问题中每一个都不自觉地带着热情,比起万马奔腾的全速度的攻击,都要千百倍地更强烈地使资产阶级暴躁起来。” 莫泊桑不仅辛辣地讽刺和挖苦了那批上流社会的人物,而且敢于超出种种世俗偏见,把一个妓女作为正面主人公加以歌颂。拿一个妓女的高尚行为与统治阶层人物进行对比,充分反映了他的民主思想、独到的见解和胆识。 这个短篇也充分体现了莫泊桑的艺术才能。他善于截取日常生活的一个片断,以“一叶尽观全树”,用逃难旅行这样一件小事反映了普法战争时期一群法国上层人物的可耻嘴脸。小说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描写简练而集中。故事的叙述,人物的刻画,时代的气氛,全集中在短短的5天旅程中。莫泊桑的语言朴实、凝练、细腻而且个性化,寥寥数语就能把人物的内心世界表露无遗。小说的结尾,作者用最强音写出羊脂球内心深处泛起的巨大而复杂的感情波澜,尤为全篇高潮所在。[编辑本段]作者简介 莫泊桑,全名基德莫泊桑(Maupassant 1850~1893) :19世纪后半期法国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创作了6部长篇小说和350多篇中短篇小说,他的文学成就以短篇小说最为突出,是与契诃夫和欧·亨利并列的世界短篇小说之王,对后世产生极大影响。他擅长从平凡琐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义的片断,以小见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实。他的短篇小说侧重摹写人情世态,构思布局别具匠心,细节描写、人物语言和故事结尾均有独到之处。 莫泊桑的作品对后世产生了极大影响。除了《羊脂球》(1880),这一短篇文库中的珍品之外,莫泊桑还创作了包括《一家人》 (1881)、 《我的叔叔于勒》 (1883)、 《米隆老爹》 (1883)、《两个朋友》(1883)、 《项链》 (1884)等在内的一大批思想性和艺术性完美结合的短篇佳作。 莫泊桑的长篇小说也达到比较高的成就。他共创作了6部长篇:《一生》(1883)、《俊友》(又译《漂亮朋友》,1885)、 《温泉》 (1886)、 《皮埃尔和若望》 (1887)、《像死一般坚强》(1889)和 《我们的心》 (1890),其中前两部已列入世界长篇小说名著之林。[编辑本段]精彩选段 一连几天,都有七零八落的败兵穿城而过这些人已溃不成军,成了乱哄哄的乌合之众他们垂头丧气地走着,胡子又长又脏军服破烂不堪,没有军旗,也不分队列人人神情沮丧,筋疲力尽,无法再动脑筋,也出不了什么主意,只是机械地迈着步子,一停下来便累得倒在地上尤其显眼的是那些被动员入伍的人,他们本来过着太平日子,安安稳稳地靠年金生活,现在却被枪支压得弯腰曲背;国民别动队的小兵们十分机灵,时而惊慌失措,时而激昂慷慨,随时准备进攻或逃跑;他们当中还有一些穿红裤子的人,是一个师在大战役中被歼灭之后的幸存者;和这些颜色杂乱的步兵排在一起的,有穿着深色军服的炮兵;不时也有一个步履沉重的龙骑兵,戴着闪亮的头盔,吃力地跟在走得比较轻松的步兵后面 接着过去的是一群一群的游击队员:"战败复仇队","坟墓公民队","视死如归队",他们的名称英勇悲壮,看起来却像一帮土匪 游击队的头头是从前的商人他们曾买卖呢绒或种子油脂或肥皂,后来顺应时势当了军人,由于富裕或者留着小胡子而被任命为军官他们身穿法兰绒制服,挂满武器和饰带,开口说话声大气粗,时常讨论作战计划,以为只有他们假充好汉的肩膀在支撑着垂危的法兰西不过,他们往往担心自己的战士,这些人十恶不赦,经常无法无天奸淫掳掠 听说普鲁士人就要进入鲁昂(法国西北部城市,在塞纳河北岸)了 两个月以来,国民自卫军在附近的树林里十分小心地侦察一只小野兔在荆棘丛里动弹,他们都要准备战斗,有时把自己的哨兵都打死了现在他们都回了家,他们的武器军服,以及从前用来吓唬方圆三法里(法国古里,1法里大约相当于4公里)之内的路程碑的凶器,都忽然无影无踪了 最后一批法国兵终于渡过了塞纳河,要经过圣塞韦尔和阿夏尔镇到奥德梅尔桥(法国城市,在鲁昂西部,塞纳河南岸,此处指法军向南溃退)去将军绝望地走在队伍的后面,他对这些乱七八糟的残兵无能为力一个具有传奇般的勇气习惯于胜利的民族,竟然一败涂地,连将军本人在这场大溃退中也惊慌失措,夹在两个副官之间向前走着 然后是一片沉寂,城市在恐惧之中默默地等待着许多大腹便便的市民,由于计较生意上的得失而变得谨小慎微他们焦虑不安地等着战胜者,唯恐厨房里的烤肉铁扦或大菜刀会被当成武器 生活似乎停止了,店铺都关了门,街道静得吓人,偶尔有居民外出也是贴着墙边匆匆走过 与其这样焦虑不安地等着,倒不如就让敌人来吧。 法军走了之后的第二天下午,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一些枪骑兵(旧时普鲁士奥地利等国的一个兵种),迅速地穿过了城市片刻之后,黑压压的一大群人从圣凯瑟琳的山坡上下来,同时,在通向达纳塔尔和布瓦吉尧姆的大路上,也涌现了另外两股侵略军这三支部队的前卫正好同时到达市政厅广场,德军从附近的所有街道上一批批地开过来,路面在他们沉重而整齐的步伐下喀喀作响 用陌生的喉音发出的口令声传进了家家户户,这些房子就像无人居住一样毫无动静,但是在关闭着的百叶窗后面,却有一双双眼睛在窥视着这些获胜的人根据"战争法",他们成了城市及其生命财产的主人在遮得黑乎乎的房间里,居民们惊恐万分,就像碰上了洪水和强烈的地震,面对这类毁灭性的灾难,他们的智慧和勇气都毫无用处因为每当事物的既定秩序被颠倒过来,由人类的法律或自然的法则所保护的一切,被一种是非不分的残酷的野蛮所摆布,以至于人们不再有安全感的时候,便会使人产生同样的感觉地震把整个民族压倒在坍塌的房屋之下;泛滥的江河卷走淹死的农民家畜的尸体和屋梁;因胜利而自豪的军队屠杀自卫者,把其他人作为战俘带走,以军刀的名义抢劫,用炮声来感谢上帝;这些同样可怕的灾祸,都与对永恒正义的一切信仰大相径庭,使我们无法按照教育来信赖上天的保佑和人类的理性 但是每家门口都有小分队在敲门,而且一进去就不再出来这就是入侵之后的占领被征服者的义务开始了:要对征服者显得和蔼可亲[编辑本段]人物性格 小说中的中心人物无疑便是妓女“羊脂球”。该形象的塑造是在与那些乘坐同一辆马车的所谓“上等人”的强烈对照中得以完成的。作者巧妙地借用一个普通的“乘车”事件,将“下等人”羊脂球与“上等人”作了对比,分别检验了他们各自的道德精神价值:那些身为伯爵、议员、工厂主、商贾、圣女、自由派等代表着社会体面的所谓“上等人”,在普鲁士侵略者面前卑躬屈膝、贪生怕死、出卖同胞;而被世人视为最下贱的“社会耻辱”的妓女羊脂球却能舍己为人,表现出强烈的爱国气节和民族尊严。确凿的事实向读者证明了,只有下贱人——妓女羊脂球才更配得上称之为“高尚的人”。 从小说中羊脂球的具体表现来看,首先她是位心地非常善良的姑娘,富有同情心与宽容精神。马车上她对别人的恶意侮辱和蔑视不予计较,反而以德报怨,主动请他们吃东西,这又显露出其可贵的助人为乐的品质。而更重要的则是她身上的那种强烈的爱国情感与民族自尊心。她之所以离开卢昂,是因为抗拒普鲁士士兵的蹂躏时拼死反抗,几乎掐断了那人的脖子,为免遭逮捕而不得已外出躲避的。而她坚持拒绝普鲁士军官逼她“过夜”的无理要求,是因为在她看来,委身于自己民族的敌人,便意味着对祖国的背叛。[编辑本段]赏析评论 作品题材是否新颖是衡量一篇作品的好坏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广阔而绚丽多彩的短篇小说花园中,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羊脂球》不愧是一株美丽的奇皑,在世界小说史上,《羊脂球》是一棵光彩夺目的明珠,它之所以如此脍炙人口,主要的原因是它的取料比较新颖。 作者莫泊桑,1850年出生于法国,一生以小说创作为主,有“短篇小说大师”的美称;《羊脂球》是他的成名作,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莫泊桑自幼时就对文学有特别的兴趣,青年时代还得到文学大师福楼拜的精心指点。 福楼拜一次带他到商店去观察,并且向他提出一个问题:“刚才我们在杂货店和守门人那里停留了一会儿,现在你给我描绘这两个人的姿态和他们的全部体貌特征。”福楼拜要求莫泊桑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准确的文字表达能力,——所谈到的任何事情都只能用一个名词来称呼,只能用一个动词来表示,只能用一个形容词来描绘,而且用的词最好是别人都没有用过的,甚至没有被别人发现的,而且不能用似是而非的概念和模糊不清的语言来设法逃避困难。在福楼拜的指点下,莫泊桑开始时就能善于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东西了。 可以说莫泊桑的短篇小说《羊脂球》反映的主题是“个个心中有,而人人笔下无”的,要是一般的作者来写,都会把妓女写得如何卑微,如何下贱,如何不懂情感,如何不知亡国恨,或者又是如何受人嘲弄。可是莫泊桑没有这样写;他善于发现新的东西。他的笔下的羊脂球是一个社会地位低下的妓女,是品德高洁者的人们看都不想看的妓女。故事发生在普法战争结束,法国失败后的特定历史时期。这天,羊脂球与几位贵太太乘上一辆马车,向一个岛上开去。他们的目的是逃难,如果这次走不出去,大家的性命就难保了。作者选取的环境就是在路途的马车上,离市镇遥远,荒无人烟的地方,大家肚子饿得发慌,此时,羊脂球把她的美味佳肴拿出来毫不保留地分给饥饿的太太们吃;给大家解决一时的饥饿。在出境的关口上,守关德国军官因为看上了羊脂球,想要羊脂球陪他过夜,但羊脂球想到祖国灭亡了,自己不能把肉体献给德国军官,因为这样做是有损于法兰西民族的尊严的,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坚持保住民族的尊严,守关的德国军官不能得到羊脂球肉体的情况下,就把全车的人群扣留下来,在这个紧急关键的时刻,大家都有不同的表现:那些贵族太太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把民族的尊严抛弃了,他们都希望羊脂球去把身体献给德国军官;而羊脂球呢?左右为难,作为一名妓女,献身本来是他正常的职业,但在这亡国之时,她不想这样做,因为民族的尊严更加重要。但是为了这一车人员的安全,在那些太太的再三要求下,她终于答应了德国军官的要求,献出了自己的肉体,这一车人马才得以过关,可是后来,这些得了好处的贵族太太们忘记了羊脂球为她们做出的牺牲,他们比先前更加嫌弃羊脂球,认为羊脂球就是这样一位肮脏下流的妓女。一路上,没有谁正眼看羊脂球,没有谁愿意与羊脂球说话,这些高贵的太太们,在关口处购买了许多吃的东西,而羊脂球的东西因为先前已经分给他们吃完了,后来因为陪德国军官而没有得空去购买食品,她空着手回到马车上,到吃饭的时候,那些贵太太们各自拿起东西来吃,没有谁嘘羊脂球一声,好像都怕羊脂球的手把他们的食品弄脏了似的,羊脂球一路饿得心子发慌。只能用自己的眼泪来充饥。这与一般写妓女的小说表现出极大的不同。所以说它特别新,我想这是无可非议的。 短篇幅小说的特点就截取生活片段,本文就是截取普法战争中的一个场面(这一场面又分三个场面来描写),作者通过一个被人们看不起的妓女在这三个场面中不同的描写,以及妓女与贵族太太们的对比描写,反映了上层阶级的腐朽,揭示了普法战争失败的真正原因。 在环境描写方面,作品开头就用大量的篇幅写出了普法战争的历史环境,所以莫泊桑不愧是一个现实主义的作家。 在人物的肖像描写方面,作品也有独到之处,作品中关于羊脂球的描写,这里不防作一番介绍,与读者共享。—— “她是一个妓女,是以妙年发胖著名的,得了个和实际相符的诨名叫做羊脂球,矮矮的身材,满身各部分全是滚圆的,胖得像是肥膘,手指头儿全是丰满之至的,丰满得在每一节小骨和另一节接合的地方都箍出了一个圈,简直像是一串短短儿的香肠似的:皮肤是光润而且绷紧了的,胸脯丰满得在裙袍里突出来,然而她始终被人垂涎又被人追逐,她的鲜润气色教人看了多么顺眼。她的脸蛋儿像一个发红的苹果,一朵将要开花的芍药;脸蛋儿上半段,睁着一双活溜溜的黑眼睛,四周深而密的睫毛向内部映出一圈阴影;下半段,一张妩媚的嘴,窄窄儿的和润泽得使人想去亲吻,内部露出一排闪光而且非常纤细的牙齿。” 通过这段形象的肖像描写,我们可以看出,羊脂球的“漂亮和丰满”是天然的,而不是像太太们那样是经过打扮而来的;她不像贵族太太们那么打扮得漂亮,一切都是自然的。说明她很真实,而那些上层社会的太太,是因为打扮才显得高贵,她们的外表高贵,而内心却十分低级下流,她们却是虚伪的。这种通过外貌肖像的对比描写,使人一目了然,更加清晰地感受了特定的人物环境和人物性格,从而更好地反映了社会生活,这是小说成功的原因之一。羊脂球是可怜的,她的可怜是来自于病态的社会,病态的人群,病态的心灵,而不是她本人的堕落。读者自然会想到像她这样的人,被沦为妓女,只能是因为生活所迫,社会所迫。当然,对这方面作者并没有提到,但读者可以自己去展开想象了。
其文虽短,其味无穷——短篇小说《可怜的维纳斯》赏析白小易的短篇小说《可怜的维纳斯》(见《萌芽》一九八二年第1期),全文虽不足两千字,却写得非常成功,读后回味无穷。现就这篇小说的主题、人物性格刻画、结构和语言方面的特色,谈本人的一点粗浅认识。一小说写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美术学院的学生看中了年轻美貌的小卖店的女售货员,想方设法去接近她,千方百计博取女售货员对他的好感,以至向女售货员求爱。出于对男方的关心,女售货员只得向他吐露了真情:原来她是一个安着一条假腿的残疾人。男方得知实情后,由震惊到失望,最后终于离开女售货员而去,小店从此再也见不到他的身影。小说是以第一人称“我”(女售货员)来写的,“我”就是这一事件的见证人。通过“我”所遭遇的不幸,小说揭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主题:怎样才算美?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大学生应当怎样去看待美,应该树立怎样的审美观?怎样才算美,应该怎样对待美?作为一个美术学院的学生,“他”对这个问题是很容易回答的。“他”知道维纳斯的雕像是美的,“他”甚至可以具体地说出它美在哪里,指出它身上的每一条曲线。“他”还知道把现实生活中的姑娘的面貌与维纳斯相比较,甚至可以指出它们之间的极细微的差别。分析得头头是道,讲得天花乱坠。请听“他”对“我”的一套赞美辞:“你真美,拿维纳斯和你相比,惭愧的只能是维纳斯,而决不是你。你的眼睛能使维纳斯低下骄傲的头来,你的红晕能让维纳斯那苍白的脸无地自容,你才是生活中的维纳斯……我爱你!”可见“他”并不是不懂得美。但是,“他”真正懂了没有呢?没有。他看到了维纳斯的面容美,却没有,但应该看到她是断了胳膊的。同样,“他”看到了“我”的面容美,却没有也不会想到“我”是一个断了一条腿的残疾人。“他”所说的、所指的只不过是一种外表的美,而对维纳斯的真正的美学价值,对生活中内蕴的美(心灵的美)却不能发现,更不能理解。因此,当“我”向“他”说明自己是一个残疾人时,他没有勇气,也不可能有这个勇气说“我爱你”。当真正的美向“他”敞开大门时,“他”没有鼓起勇气走进去,而是临阵退却了。以至“他”不能,而且永远不能得到生活中真正的美,尽管“他”把所学的美学理论背得滚瓜烂熟,但“他”在这方面永远是一个无知者。年轻人往往只顾看事物的外表,而容易忽视事物的本质。在审美观上,他们往往会被各种表面的美所迷惑,而不善于发掘内在的美。小说中的“他”的态度无可否认地具有某种代表性。尤其是在年轻的大学生中间,具有这种审美观的人恐怕不在少数吧?因此,小说中提出的这么一个问题,确实是发人深省的。这篇小说,对于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二通过人物的性格刻画来揭示人物的精神面貌,是这篇小说的一个显著的特点。作品中的主要人物“他”是一个自私、庸俗、无知的大学生,这在“他”的言谈举止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他”那样热烈地追求“我”,在“我”面前竭力装出一副诚实谦恭的样子,以此来博取“我”对“他”的欢心。当然,“我”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并没有高攀之意,但有感于“他”的诚恳,向“他”吐露了真情,希望能得到“他”的宽慰,求得“他”的谅解。但是出乎“我”的意料,当“他”得知真情后,只是震惊、失望和无地自容,往日那夸夸其谈的口才,那说出“我爱你”的话时的勇气都不知到哪里去了。“他”没有谅解 “我”,更没有宽慰 “我”,极度自私的心灵占据了“他”的心房,约束了“他”的行动。“真的?”简短的两个字,既是“他”在失望之后发出的哀鸣,也是“他”自私心理的总表白。这种自私发展的结果是不管“我”的心里多么难受,竟别“我”而去,从此销声匿迹。为什么“他”不敢再向“我”表示爱情呢?其主要原因在于他的头脑中还存在着庸俗的传统观念。“他”是一个大学生,本来向一个女售货员求爱,已是降低身份,更何况“他”所追求的是一个残疾的姑娘呢?“你怎么没考大学呢?”这好象是对“我”的处境的惋惜,其实是庸俗的传统的尊卑观念在“他”头脑里作怪。因而也就决定了“他”在得知了“我”的内情后会弃“我”而去。尽管“他”把美学理论讲得头头是道,把赞美高调唱得铿锵悦耳,但是“他”并没有懂得什么是美,如何去追求并得到美。“他”追求的只不过是“我”的外表的美,而失去的却是“他”自己的心灵中的美。因此,“他”是一个无知者。但是,说“他”无知倒不尽然,在有的时候,“他”比任何人都“聪明”。比如说“他”为了得到“我”的欢心,并进而达到向“我”求爱的目的,故意在“我”面前装出一副诚实的样子,说“我”错给了“他”两张宣纸(其实“我”并没有错给),由此获得了“我”对“他”的好感。之后,“他”对“我”是一次次的接近,一连串的微笑和一系列的客套话,宛然是一个举止文雅、谦恭有礼的君子,进一步获得了“我”对“他”的好感。当“他”认为时机已成熟时,便滔滔不绝地向“我”唱赞歌,把“我”吹得比维纳斯还美,并正式向“我”求爱。直到真相暴露、懊丧离去的时候,“他”还说了一句“太对不起你了”,仍然装出一副通情达理的样子。但是,这一切“聪明”恰恰显示了“他”的无知。在短短的不到两千字的作品中,能够把人物的性格刻画得如此淋漓尽致,我们不能不佩服作者的功力。三从必然中突出偶然,从偶然中显示必然;看来是情理之中,却是出乎意料之外;看来是意料之外,其实是情理之中。时而奇峰突起,时而“柳暗花明”,这是这篇小说在结构方面的一个特色。在“我”与“他”的关系上,作者首先用大量的笔墨来写“他”对“我”的热烈追求以及“我”对“他”的好感,极力渲染出一种男情女意、情投意合的气氛,给读者造成一种男女双方必然走到一起的印象,可谓是情理之中了。为了突出这一气氛,加深读者的错觉,作者有意识地让作品中的主要人物“他”尽情表演,把“他”的性格发展逐步推向高潮。“我爱你!”便是“他”的性格发展高潮中的一个极点。然后,作者笔锋一转,借“我”之口道出了真相,引出“他”的态度的180度转弯,这在读者心目中是出乎意料的,因此感觉到这一事件的发展有些偶然。然而,作者正是利用这个必然中的偶然,让“他”的性格得到本质的展示,让“他”的灵魂在矛盾冲突中得到亮相。从而把人物形象刻画得更加丰满。“我”的命运是偶然的,但是这偶然中却显示着必然。作者在“我”的悲剧发生之前,早已为我们设下了许多伏笔。只要读者细心地去阅读体会,就不难看出,“我”的恋爱悲剧、“我”的被丢弃的命运是必然之中的了。作品在进入具体事件之前,安排了一段不长的“我”的议论,点明了“我”的身世、处境和“我”在这个处境中的想法,指出了“我”在大学生面前产生了压抑感,这种压抑感形成的原因明的就是“我”的地位低下,暗的就是“我”的生理缺陷。尽管“我”的面貌比较美,但是,这致命的“压抑感”早已安排了“我”的命运。“我”的命运也是由“他”的性格发展所决定的。在看来男情女意、情投意合的平面图上,其实已经埋伏着“我们”感情破裂的裂痕。比如“他”那伪装的诚实、不正确的审美观以及脱口而出的“你怎么没考大学呢”的只言片语,早已暗示着“他”在得知“我”是残疾姑娘时会离“我”而去,而“我”则不可避免地会有被丢弃的命运。四语言含蓄幽默,于肯定之中寓否定,于悲哀之中求欢乐,于风趣之中寄嘲讽,是这篇小说在语言方面的一个特色。在作品开头没有进入具体事件之前“我”的议论中,有此一句:“……命运似乎嫉妒我的这种清静了,终于像在无味的菜汤里加进味精一样,把一个,怎么说呢,就算是喜剧吧,投进我的生活中来了。”乍听起来,这句话的意思是肯定的。它在说即将发生在“我”和“他”之间的是一个具体喜剧色彩的事件。但凡接触过下文的读者都知道,对于“我”来说,即将发生的事件并非具有喜剧色彩,而是充满着悲剧的色调。作者在肯定它是“喜剧”的意旨下,正寓着对“喜剧”的否定。当然,说它是“喜剧”也未尝不可。因为在这个事件中,“他”扮演的角色确实滑稽可笑,但不是欢笑,而是嘲笑。这种嘲笑中包含的不是肯定而是更高程度的否定。在叙述了“我们”之间的关系破裂之后“我”的议论中有此一句:“我想起他给我留下好印象的那天,明白了,笑了,哭了,最后还是笑了。”这当中有痛苦,也有欢乐;有哭,也有笑。从“我”的处境看来,应该是痛苦,应该是哭。但事已至此,“我”痛苦,“我”哭又有什么用呢?固然,“我”曾哭过,但在哭过之后,“我”彻底醒悟了,因此“最后还是笑了”。但这不是欢笑,而是强作欢颜,苦中作乐的笑,是对庸俗的人、庸俗的传统观念、庸俗的社会道德的有力嘲笑。作品结尾的一句话讲得颇风趣。它是这样写的:“我突然想到,假如那断掉胳臂的维纳斯也是一个活物的话,她真不知会失去多少‘爱’她的人呢!”只要略会思索的读者都不难领会这段话在风趣后面包含着的深刻的意义:生活中的维纳斯(“他”是这样称呼“我”的)已经失去“爱”她的人,维纳斯是活物的话,也必然逃脱不了“我”同样的命运。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是残疾人,因为庸俗的传统观念和社会道德在支配着人们。因此,在这风趣之后,其实包含着对庸俗的传统观念和社会道德的控诉,包含着对庸俗的道德观念支配下的人们的有力嘲讽。
哈姆雷特,这人类怎么说呢,感觉他有一种;‘如果抛弃了怨恨的话,那天之后的我就不存在了。‘的精神。在百度看到的正如有的沙评家称哈姆雷特性格的形成一大部分原因在于莎士比亚无法对如此巨大的题材加以把握。这里有几条证据,如哈姆雷特的对于演戏的大段评说,诸多地方是为了表现剧作者的聪明才智和对社会的褒贬(这在古典主义作家那里是无法想象的)。再如,同时要表现母子关系,爱情关系,又要表现复仇,势必拖延了后者。再回到开头的判断,我们看哈姆雷特死前的场景,他说的是有关丹麦继承权的问题。设想一下,如果整出戏发生在罗密欧身上,那么他临死时,不是抱着母亲就是呼唤着奥菲利亚的名字。所以说,把这部戏理解成社会批判剧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毕竟,也许我们忽略了这一点,哈姆雷特的身份是王子,而非公子,王子是将继承王位的。
可以的,,。。
艺术鉴赏论文以论文中心为基础,展开论述,主要阐明它的艺术价值重要性
其文虽短,其味无穷——短篇小说《可怜的维纳斯》赏析白小易的短篇小说《可怜的维纳斯》(见《萌芽》一九八二年第1期),全文虽不足两千字,却写得非常成功,读后回味无穷。现就这篇小说的主题、人物性格刻画、结构和语言方面的特色,谈本人的一点粗浅认识。一小说写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位美术学院的学生看中了年轻美貌的小卖店的女售货员,想方设法去接近她,千方百计博取女售货员对他的好感,以至向女售货员求爱。出于对男方的关心,女售货员只得向他吐露了真情:原来她是一个安着一条假腿的残疾人。男方得知实情后,由震惊到失望,最后终于离开女售货员而去,小店从此再也见不到他的身影。小说是以第一人称“我”(女售货员)来写的,“我”就是这一事件的见证人。通过“我”所遭遇的不幸,小说揭示了一个发人深省的主题:怎样才算美?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大学生应当怎样去看待美,应该树立怎样的审美观?怎样才算美,应该怎样对待美?作为一个美术学院的学生,“他”对这个问题是很容易回答的。“他”知道维纳斯的雕像是美的,“他”甚至可以具体地说出它美在哪里,指出它身上的每一条曲线。“他”还知道把现实生活中的姑娘的面貌与维纳斯相比较,甚至可以指出它们之间的极细微的差别。分析得头头是道,讲得天花乱坠。请听“他”对“我”的一套赞美辞:“你真美,拿维纳斯和你相比,惭愧的只能是维纳斯,而决不是你。你的眼睛能使维纳斯低下骄傲的头来,你的红晕能让维纳斯那苍白的脸无地自容,你才是生活中的维纳斯……我爱你!”可见“他”并不是不懂得美。但是,“他”真正懂了没有呢?没有。他看到了维纳斯的面容美,却没有,但应该看到她是断了胳膊的。同样,“他”看到了“我”的面容美,却没有也不会想到“我”是一个断了一条腿的残疾人。“他”所说的、所指的只不过是一种外表的美,而对维纳斯的真正的美学价值,对生活中内蕴的美(心灵的美)却不能发现,更不能理解。因此,当“我”向“他”说明自己是一个残疾人时,他没有勇气,也不可能有这个勇气说“我爱你”。当真正的美向“他”敞开大门时,“他”没有鼓起勇气走进去,而是临阵退却了。以至“他”不能,而且永远不能得到生活中真正的美,尽管“他”把所学的美学理论背得滚瓜烂熟,但“他”在这方面永远是一个无知者。年轻人往往只顾看事物的外表,而容易忽视事物的本质。在审美观上,他们往往会被各种表面的美所迷惑,而不善于发掘内在的美。小说中的“他”的态度无可否认地具有某种代表性。尤其是在年轻的大学生中间,具有这种审美观的人恐怕不在少数吧?因此,小说中提出的这么一个问题,确实是发人深省的。这篇小说,对于年轻人,尤其是年轻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二通过人物的性格刻画来揭示人物的精神面貌,是这篇小说的一个显著的特点。作品中的主要人物“他”是一个自私、庸俗、无知的大学生,这在“他”的言谈举止中得到了充分的表现。“他”那样热烈地追求“我”,在“我”面前竭力装出一副诚实谦恭的样子,以此来博取“我”对“他”的欢心。当然,“我”是有自知之明的,“我”并没有高攀之意,但有感于“他”的诚恳,向“他”吐露了真情,希望能得到“他”的宽慰,求得“他”的谅解。但是出乎“我”的意料,当“他”得知真情后,只是震惊、失望和无地自容,往日那夸夸其谈的口才,那说出“我爱你”的话时的勇气都不知到哪里去了。“他”没有谅解 “我”,更没有宽慰 “我”,极度自私的心灵占据了“他”的心房,约束了“他”的行动。“真的?”简短的两个字,既是“他”在失望之后发出的哀鸣,也是“他”自私心理的总表白。这种自私发展的结果是不管“我”的心里多么难受,竟别“我”而去,从此销声匿迹。为什么“他”不敢再向“我”表示爱情呢?其主要原因在于他的头脑中还存在着庸俗的传统观念。“他”是一个大学生,本来向一个女售货员求爱,已是降低身份,更何况“他”所追求的是一个残疾的姑娘呢?“你怎么没考大学呢?”这好象是对“我”的处境的惋惜,其实是庸俗的传统的尊卑观念在“他”头脑里作怪。因而也就决定了“他”在得知了“我”的内情后会弃“我”而去。尽管“他”把美学理论讲得头头是道,把赞美高调唱得铿锵悦耳,但是“他”并没有懂得什么是美,如何去追求并得到美。“他”追求的只不过是“我”的外表的美,而失去的却是“他”自己的心灵中的美。因此,“他”是一个无知者。但是,说“他”无知倒不尽然,在有的时候,“他”比任何人都“聪明”。比如说“他”为了得到“我”的欢心,并进而达到向“我”求爱的目的,故意在“我”面前装出一副诚实的样子,说“我”错给了“他”两张宣纸(其实“我”并没有错给),由此获得了“我”对“他”的好感。之后,“他”对“我”是一次次的接近,一连串的微笑和一系列的客套话,宛然是一个举止文雅、谦恭有礼的君子,进一步获得了“我”对“他”的好感。当“他”认为时机已成熟时,便滔滔不绝地向“我”唱赞歌,把“我”吹得比维纳斯还美,并正式向“我”求爱。直到真相暴露、懊丧离去的时候,“他”还说了一句“太对不起你了”,仍然装出一副通情达理的样子。但是,这一切“聪明”恰恰显示了“他”的无知。在短短的不到两千字的作品中,能够把人物的性格刻画得如此淋漓尽致,我们不能不佩服作者的功力。三从必然中突出偶然,从偶然中显示必然;看来是情理之中,却是出乎意料之外;看来是意料之外,其实是情理之中。时而奇峰突起,时而“柳暗花明”,这是这篇小说在结构方面的一个特色。在“我”与“他”的关系上,作者首先用大量的笔墨来写“他”对“我”的热烈追求以及“我”对“他”的好感,极力渲染出一种男情女意、情投意合的气氛,给读者造成一种男女双方必然走到一起的印象,可谓是情理之中了。为了突出这一气氛,加深读者的错觉,作者有意识地让作品中的主要人物“他”尽情表演,把“他”的性格发展逐步推向高潮。“我爱你!”便是“他”的性格发展高潮中的一个极点。然后,作者笔锋一转,借“我”之口道出了真相,引出“他”的态度的180度转弯,这在读者心目中是出乎意料的,因此感觉到这一事件的发展有些偶然。然而,作者正是利用这个必然中的偶然,让“他”的性格得到本质的展示,让“他”的灵魂在矛盾冲突中得到亮相。从而把人物形象刻画得更加丰满。“我”的命运是偶然的,但是这偶然中却显示着必然。作者在“我”的悲剧发生之前,早已为我们设下了许多伏笔。只要读者细心地去阅读体会,就不难看出,“我”的恋爱悲剧、“我”的被丢弃的命运是必然之中的了。作品在进入具体事件之前,安排了一段不长的“我”的议论,点明了“我”的身世、处境和“我”在这个处境中的想法,指出了“我”在大学生面前产生了压抑感,这种压抑感形成的原因明的就是“我”的地位低下,暗的就是“我”的生理缺陷。尽管“我”的面貌比较美,但是,这致命的“压抑感”早已安排了“我”的命运。“我”的命运也是由“他”的性格发展所决定的。在看来男情女意、情投意合的平面图上,其实已经埋伏着“我们”感情破裂的裂痕。比如“他”那伪装的诚实、不正确的审美观以及脱口而出的“你怎么没考大学呢”的只言片语,早已暗示着“他”在得知“我”是残疾姑娘时会离“我”而去,而“我”则不可避免地会有被丢弃的命运。四语言含蓄幽默,于肯定之中寓否定,于悲哀之中求欢乐,于风趣之中寄嘲讽,是这篇小说在语言方面的一个特色。在作品开头没有进入具体事件之前“我”的议论中,有此一句:“……命运似乎嫉妒我的这种清静了,终于像在无味的菜汤里加进味精一样,把一个,怎么说呢,就算是喜剧吧,投进我的生活中来了。”乍听起来,这句话的意思是肯定的。它在说即将发生在“我”和“他”之间的是一个具体喜剧色彩的事件。但凡接触过下文的读者都知道,对于“我”来说,即将发生的事件并非具有喜剧色彩,而是充满着悲剧的色调。作者在肯定它是“喜剧”的意旨下,正寓着对“喜剧”的否定。当然,说它是“喜剧”也未尝不可。因为在这个事件中,“他”扮演的角色确实滑稽可笑,但不是欢笑,而是嘲笑。这种嘲笑中包含的不是肯定而是更高程度的否定。在叙述了“我们”之间的关系破裂之后“我”的议论中有此一句:“我想起他给我留下好印象的那天,明白了,笑了,哭了,最后还是笑了。”这当中有痛苦,也有欢乐;有哭,也有笑。从“我”的处境看来,应该是痛苦,应该是哭。但事已至此,“我”痛苦,“我”哭又有什么用呢?固然,“我”曾哭过,但在哭过之后,“我”彻底醒悟了,因此“最后还是笑了”。但这不是欢笑,而是强作欢颜,苦中作乐的笑,是对庸俗的人、庸俗的传统观念、庸俗的社会道德的有力嘲笑。作品结尾的一句话讲得颇风趣。它是这样写的:“我突然想到,假如那断掉胳臂的维纳斯也是一个活物的话,她真不知会失去多少‘爱’她的人呢!”只要略会思索的读者都不难领会这段话在风趣后面包含着的深刻的意义:生活中的维纳斯(“他”是这样称呼“我”的)已经失去“爱”她的人,维纳斯是活物的话,也必然逃脱不了“我”同样的命运。为什么呢?因为我们都是残疾人,因为庸俗的传统观念和社会道德在支配着人们。因此,在这风趣之后,其实包含着对庸俗的传统观念和社会道德的控诉,包含着对庸俗的道德观念支配下的人们的有力嘲讽。
大学生诚信教育 “艰苦创业、开拓创新、自强不息、诚实守信”的传统精神,陪伴着我们走过四十多年的风风雨雨。它是职师莘莘学子的力量源泉,是当代优秀大学生的一面旗帜,是一种永恒的追求。但在这个蔚蓝的天空下,我们还要执著地呼唤一种传统的精神,也是一种时代的精神,那就是--诚信。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它伴随着一代一代的中国人走过沧海桑田,经历雪霜磨砺,最终沉淀为民族的精髓。“人若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和起码的道德修养。为人以诚,待人以信,不但是人的内在品质和精神要求,也应该是社会的规范。今天,诚信已经是社会生活对人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一个人获得社会认可的前提条件。诚信需要一种自觉,而最应该具有此种自觉诚信观的就应该是校园中的大学生,因为我们是时代最敏感的一分子,同时也是感知时代要求最强烈的精英,我们不但应该树立和形成自身的诚信,也应该成为诚信最有力的宣传者。 当代大学生,在接受着系统的道德教育的同时,也面临着社会巨大的变迁,经受着各种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大学生诚信现亦面临危机。一些学校发现,有部分大学生为走捷径不惜弄虚作假,连需要亲身体验的社会调查报告都东摘西抄,甚至到网上下载一篇,交帐了事,这已成为大学生中也是公开的秘密。这个问题确实令人担忧,试想,大学生是未来的国家栋梁,如果读书期间就缺乏诚信的态度,将来踏上社会,如何以诚待人?诚信的风气,又如何推而广之?考试作弊,是大学学生和老师心头永远的痛。考试作弊者是虚伪的,虚伪的背后不乏愚昧。虽然也有一颗向往荣誉的心,但是,透过作弊本身我们发现的却是被“分数、名誉”扭曲了的心,是被混杂了虚荣、懒惰等因素迷惑的表现,归根到底是丢失了诚信的心。尽管丢了诚信不痛不痒,但由于缺失了诚信而愈发执迷不悟的心却会依赖于这种虚假,自古“假做真时真亦假”,假的真了一时但绝不会长久,那卷面的分数也许会换来某些荣誉和名利,但由此而丧失的宝贵的真诚和做人的尊严,却绝不是一句“后悔”就能挽救得了的。 那么,如何解决大学生中存在的诚信问题?专家认为,大学生是目前最有希望的群体,学生可塑性很大,不能消极等待社会信用状况的好转,应该主动出击,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影响并力求改变现有的状态。比如,对于不诚信者,不仅要使之受到舆论的谴责,而且要在行为上受到惩罚。通过这些办法,让每个学生都认识到,诚信是进入社会的通行证,那他自然就会去注意这些问题。不要期望通过诚信教育,学生马上就能变得诚实起来,只要社会上存在着不诚信仍能使人获利的状况,学生就不可能真正变得诚实起来。诚信教育要取得效果,离不开社会评价机制的健全、教育制度的完善、用人制度要健全。诚信已不再是一种华而不实的口号,而是一种实在的行为。莘莘学子身处这座美丽家园,沐浴在诚信的阳光之中,必定会茁壮成长。 诚信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一项根本性道德原则和行为准则,是我国自古以来尊奉的道德原则和立身治国之本,也是当前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司法、教育等活动中的一条重要原则。陶行知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一个社会能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诚信素质和诚信意识。而构建和谐社会最主要的一点是需要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信任和宽容,这种信任和宽容,主要依赖于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具有诚实信用之态度,与人为善之情感,也就是诚信美德。 由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急功近利、只重结果不看过程的错误观念的影响,“诚信”意识在人们头脑中渐渐淡漠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日渐抬头,不规范、不合法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人曾经错误地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可以不择手段。这些错误和片面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诚信教育的建立,“不讲信用,欺欺诈成为社会公害”。这一社会公害倘若继续扩大,不仅会严重破坏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且会引发人们对他人、对社会、对法律和道德规范、对国家和政府乃至对执政党的信任危机,使个人丧失人格,使法律丧失威严,使道德丧失魅力,使政府丧失民心。诚信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目前,绝大多数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和招聘过程中,都本着诚信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但也有一小部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出现了种种不诚信行为。这种失信现象的产生,不仅损害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就业秩序,而且也制约了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诚信教育关注人的完整性与生活的完整性,维护学生的现实生活的权利,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道德创造的丰富性。这是诚信教育以人为本的真正内涵。为此,诚信教育要创造出有利于个体道德发展的合乎人性的环境,以宽容、健康、快乐、向善的精神开展诚信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强化诚信教育,人人都必须从诚信做起。诚信教育,既是立人之本,而最终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本。 当今中国社会,诚信美德却在退化,诚信教育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缺少针对性、现实性,影响了诚信教育的实效性,一方面,诚信教育内容重复,重规范、轻学生的实际认知,远离学生实际生活,往往把理想的当做现实的,把主观想象的内容当做客观存在,把目标当起点,急功近利,简单地进行道德规范的灌输。另一方面,对教育对象的批判和反思能力的培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诚信教育的内容基本上是以绝对真理的形式呈现出来的,阻碍了学生的价值批判能力和创造性人格的培养。 首先,铸造诚信社会风尚,应从娃娃抓起,从青少年抓起。诚信友爱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立身之本,是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学校生存、发展和提高办学品位的需要。青少年是社会中最有朝气、最具有创新精神、最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有希望则国就有希望。现在的青少年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信用意识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民族的生存状态。当代学生应该立志以振兴中华为己任,而诚信乃是立志的基础,无诚信则无以立志,即使立志也是空话。青少年求识欲强,可塑性强,是进行诚信教育的好时机,而且,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诚信,比较牢固,好坚持,不易蜕变,因而,我们的诚信教育必须从我们的小学生抓起,将学生的诚信教育进行到底。 其次,学校作为学生诚信教育的主阵地,要以开展诚信教育为抓手,要将诚信教育要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有关诚信内容的格言、楷模、典故、故事等,通过诵读、故事会、表演等形式,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中,使学生感受、体会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还要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抓住时机,结合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质,教会学生做人,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道德教育的新要求。 再次,教师的言传和身教是培养学生诚信品质的两条重要途径。从道德教育这个角度来说,身教的功效大大超过言传。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中小学教职员工要带头讲诚信,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为人师表、身体力行、有诺必践,以教师高尚的品行、人格的魅力、诚信的作风取信于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提高公信力,做诚信的表率。同时,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各项制度建设,将诚实守信落实到全体教师的教育行为上,通过奖惩机制,促进教师做到诚信治教,诚信修己,诚信育人,并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去影响学生,增强诚信教育的实效性。 最后,诚信教育走向社区、进入家庭。诚信教育要取得实效,仅仅停留在学校教育是不够的,要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将学校诚信教育与社会道德和家庭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孩子的心灵本是一张洁白的纸,纯真无邪。现如今孩子诚信缺失,这固然与学校教育的不到位、与社会大环境的污染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家庭教育,家长对孩子的诚信教育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的终身老师,家庭则是孩子受教育的重要课堂。社区是中小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学校要主动与家庭、社区紧密配合,扩大学校教育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特别是要重视和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充分认识诚信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校共同抓好诚信教育,促进学生诚信素养的提高。 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诚信友爱。共铸一个诚信社会应该从每一件小事做起,从每个人做起,只要我们坚持诚信原则,弘扬诚信精神,勇于面对并努力克服存在的诚信问题,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先锋带头作用,就一定能够在不久的将来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历史的发展终将证明:诚信是诚信者的通行证,虚假是虚假者的墓志铭。让我们每个公民都拥有一张‘诚信’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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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人后做事,诚实守信是做人的底线。
上个世纪初,在西欧流行一部卷幅浩瀚的长篇小说《芳托马斯》。32卷由两个作家合作完成,每月创作一卷。合作延续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来,路易•菲伊雷德把小说改编成电影,放映后在欧洲引起轰动。 《芳托马斯》的主角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叫芳托马斯。他入室盗窃,诱奸妇女,抢劫银行,无恶不作。警察全力追捕,街上贴满缉拿文告。但是芳托马斯狡诈异常。警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他有高超的易容术,从不露出真容;他身手敏捷,能飞檐走壁;他精通缩骨术,能从极小的缝隙中飞身而过。他经常与警察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他化装成绅士出入于酒店、旅馆与赌场,时而与政要侃侃而谈,时而与贵妇逢场作戏。总之,这是一个半魔幻半真实的风流大盗。他有智取法律的力量,敢于向愚蠢的官僚机构挑战,具有超现实的魔力。 《受威胁的凶手》就是芳托马斯的崇拜者之一,超现实主义画家马格利特的作品。关于马格利特的介绍网上可查,不在此赘述。接着返回原画上,整张画面,二名手持简单工具的侦探,一具赤裸女尸,一名穿着讲究不明身份的人,三名围观者。最初看到这幅画时,脑中便充满各种诡异的问号:谁杀了那名女子?留声机旁边的男子到底是谁?那两名侦探为何手持如此简单的抓捕工具?三名围观者到底看到了什么? 找到了上面的背景,心中稍微宽松,若马格利特真的是在画芳托马斯的话,留声机旁边的男子就应该是那位风流大盗了。刚刚做完案的他正在准备易容逃跑,地上的旅行箱,凳子上的大衣和帽子是他的作案工具。门口的两名侦探正在等待时机,或许是在等候支援的同伴,面对名声大作的芳托马斯不敢轻举妄动,面部表情极其凝重。三名围观者目睹一切后,惊愕、忧郁尽显脸上,一切一触即发。而画家更是将看画人的视角至于这一切发生的最近处,整个场面令人紧张不已。 可是画家在这里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在已经发明了留声机的年代,两名侦探还手持木棒、绳网,意图逮捕芳托马斯如此这般的江洋大盗,画家拿我们顽固。愚蠢的官僚机构开了一把涮。 老师也讲到过,整幅画人物的面孔全是马格利特,听到时很是迷惑。为何要将自己画成所有人?是技术,用以构成魔幻感么?以哲学绘画著名的画家应该不止有这点想法吧?我这样猜度着。受害者是我,施暴者是我,围观者是我,执法者也是我。画家这么画到底是为什么? 画家画这幅画的时候,立体主义,野兽主义已经在欧洲普遍流行,达达主义,未来主义,超现实主义正在蓬勃发展。随着照相机的发明,画家的绘画对象,表现手法都发生了重大改变,艺术观念经受着暴风骤雨般的洗礼,画家本人也从一只烟斗开始,去探索相似和近似的概念,,把观念和形象分离开来,挑战了大众的常识,发人深省。用绘画把“是”与“不是”这个哲学问题表达出来。而以上各种主义发展到达达主义反传统,反艺术之后,不论是艺术,还是道德都需要一种颠覆,杜尚用他的作画颠覆了艺术形式,那马格利特这幅画就是对道德的一种颠覆。画家崇拜芳托马斯,崇拜他能玩弄政府机构于股掌,完全自由;在作画职业上,画家却扮演着那两名侦探式的人物,理性,专业;在现实生活中,画家扮演着别人生活的围观者,或许自己也是受害者。一个人身上有多种身份,不同以往,受害者是值得同情的,施暴者是必须谴责的,围观者是完全无辜的。道德不如以前一样代表着绝对的善恶,而是随着人性的胶合越来越暧昧不清。我们的自私,冷漠不再是无事者的无关紧要。因为一切都与自己有关。这也正是体现了现代艺术的本质,对观念的改变和诠释。改变和诠释建立在艺术家大量的思考上。马格利特受不了巴黎的艺术氛围回到了比利时,自己一个人思考,用画笔去诠释,虽然在美术史上不如其他一些大家那般早年得志,却也画出了自己的一副天地。他的画总以哲思出名,比例的夸大,主题的诡异,思想的深奥,挡住了大部分人的脚步,被印在钞票上的《天降》,我倒觉得远不如他《窗》系列那组画来的动人,画布遮挡住窗户,画上户外的景象,真实是什么?画家用这组画来拷问我们。与其说马格利特是魔幻现实主义画家,我到是偏向于把他归为现实派的思想,魔幻的表达手法。他和达利不同,达利执迷于如何表达潜意识,但是马格利特却表达着现实,用魔幻拷问着现实。对于常规,大多数人选择默认,而马格利特却用自己的画笔拷问着这些大家默认的东西。以哲人的身份画画,这就是我想说的马格利特。【参考书目】: 《马格利特:图像的哲学》 刘云卿 广西大学出版社 《现代主义绘画解读》 孙家祥 上海教育出版社 《剑桥艺术史-20世纪艺术》 罗斯玛丽•兰伯特(英) 译林出版社 《世界著名图像的秘密》 张延风 百花文艺出版社 《奢华的冒险-现代艺术的消解与重建》 张彬 北京大学出版社 《二十世纪视觉艺术》 爱德华•路希•史密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