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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未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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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年费未缴纳

专利缴费是有期限的。超过期限的六个月之内(包括刚好六个月)还可以继续补缴。详细情况如下:(1)超过规定期限1天至1个月(含1个整月),只需要补缴年费,不用补缴滞纳金;(2)超过规定期限1个月至2个月(含2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5%;(3)超过规定期限2个月至3个月(含3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0%;(4)超过规定期限3个月至4个月(含4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15%;(5)超过规定期限4个月至5个月(含5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0%;(6)超过规定期限5个月至6个月(含6个整月),需缴纳的滞纳金数额为全额年费的25%。不过超过了6个月之后,专利权就终止啦。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前期文章讲述的发明专利年费滞纳金的计算办法,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如果6个月内还没有缴纳国家局会再来一封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如果还要这个专利的话必须在2个月内交1000恢复专利权费和补交专利年费及当年全额年费的25%滞纳金。如果这两个月还没办理的话,专利权就丧失不能恢复了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进行失效处理,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专利未缴纳年费

未缴费或者未足额缴费的,会使得专利失效,并且不能挽回。《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不交年费专利权是就终止了。但不是立刻就终止,会有一段补缴期限。即专利权人逾期缴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未交年费不是一定能补的。但只有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送缴费通知起六个月内,才可以申请补缴,并且还应当缴纳滞纳金。如果已经超过六个月期限的,该专利权消灭,无法补缴年费。【法律依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八十一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前期文章讲述的发明专利年费滞纳金的计算办法,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专利权年费未缴纳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修订)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希望能够帮助带你 望采纳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如果6个月内还没有缴纳国家局会再来一封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如果还要这个专利的话必须在2个月内交1000恢复专利权费和补交专利年费及当年全额年费的25%滞纳金。如果这两个月还没办理的话,专利权就丧失不能恢复了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进行失效处理,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专利年费未缴纳前两年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金额不足的,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最迟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交费时间超过规定交费时间不足一个月的,不收滞纳金,超过规定缴费时间一个月的,每多超出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作为滞纳金。如果6个月内还没有缴纳国家局会再来一封专利权终止通知书,如果还要这个专利的话必须在2个月内交1000恢复专利权费和补交专利年费及当年全额年费的25%滞纳金。如果这两个月还没办理的话,专利权就丧失不能恢复了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或者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后审查员应当发出专利权终止通知书。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者恢复权利请求未被批准的,专利局应当在终止通知书发出四个月后,进行失效处理,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

专利年费不交的后果有:专利权将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是专利权人的义务,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也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补缴的,将失去专利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时间一个月或以上的,缴纳按照前期文章讲述的发明专利年费滞纳金的计算办法,计算方法算出的相应数额的滞纳金。

专利未缴纳年费失效

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不包括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可以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如超过补缴时间仍未缴纳,则专利权终止。【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法律分析:申请专利后,每年都需要缴纳相应的专利年费,专利年费也逐年递增。通常缴纳专利年费的时间为上一年度专利年费到期前的一个月进行预缴。如在缴纳期未能按时缴纳专利年费的,在专利年费到期日之后的六个月内可以补缴费用,但在专利费用到期后的第一月开始便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每月随之增加,专利权人补缴专利费用及滞纳金,即可恢复拥用专利权权利。如超过六个月专利权人仍未缴纳相关费用,该专利将会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九十四条 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可以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或者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缴纳。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的,应当在送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汇单上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者专利号以及缴纳的费用名称。不符合本款规定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直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缴纳费用的,以缴纳当日为缴费日;以邮局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邮局汇出的邮戳日为缴费日;以银行汇付方式缴纳费用的,以银行实际汇出日为缴费日。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3年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退款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予以退还。

专利到期后又一个月的宽展期可以缴费,6个月不缴费和滞纳金就会无效了

不交年费专利权是就终止了。但不是立刻就终止,会有一段补缴期限。即专利权人逾期缴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专利权人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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