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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专利费减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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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专利费减材料

法律分析: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费用减缴的,需根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类型,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七条 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第八条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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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申报材料包括: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单位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已申请专利的提交)。申请人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文件:企业上月财务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经济困难情况证明;个人单位、街道、派出所等出具的收入证明。法律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公司申请专利费减

第一条 专利费用减缓的种类  1.申请费(其中印刷费、附加费不予减缓)  2.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  3.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4.复审费  5.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的年费)  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请求专利局减缓上述五种费用,其它各项专利费用均应按规定缴纳。第二条 专利费用减缓的比例  1.个人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80%。  2.单位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6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包括两人)或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请求减缓的最高比例不超过60%。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第三条 专利费用请求减缓的手续  1.申请人请求减缓费用的,应当如实填写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需有证明文件的还应附具证明文件。  2.个人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20%。  3.两个以上的个人共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必要时专利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况的证明。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4.单位请求减缓专利申请费用的,除应递交专利申请费用减缓请求书外,还需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上级主管部门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不明确的,可以由当地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直属国家部委的单位,可以由部、委的科技司、局专利管理处出具证明。大专院校可以由国家教委、专利管理处、当地的省(地)教委或省(市)专利管理机关出具证明。应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40%。  5.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应当说明请求减缓的单位是企业、事业还是机关、团体,是企业的应当说明盈亏情况,非企业的应当说明其经济困难情况。  6.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的尚未到期的费用,但该请求最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前二个月之前提出。第四条 专利费用请求减缓的审批  1.专利费用减缓请求书由中国专利局审批后生效,费用减缓请求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者未提供有关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请求。  2.专利费用减缓请求未被批准的,应当在接到专利局通知之后,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数额缴纳或补足费用。在请求批准以后,专利局又发现问题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出具证明,并根据情况作出新的审批决定。  3.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在其发明创造取得经济收益或者有其他经济收入后补缴所应缓缴的各项费用。

法律分析:专利费减,就是专利申请费的减缓,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如下: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即申请人可以按照专利局的规定,少交一定比例的申请费。专利受法律保护,申请专利,可以防止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专利申请费减材料

费用减缓条件个人申请: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企业申请: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直接申请费用减缓备案。注意事项:如果一件专利的申请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论是个人+个人/个人+企业/企业+企业等等情形,需要所有的共同申请人均符合费用减缓条件,申请的专利才能享受费用减缓。所需材料(1)个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学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2)企业一般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表(每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法人证书。

学生专利申请费减材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8条规定,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专利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目前,我国的校园发明发展势头良好,广大在校学生进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日益高涨。申请专利时需要支出的费用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申请专利时国家收取的各种规定费用,二是在学生自身缺少专利申请专业知识的情况下,如果需要专利代理人提供专业的专利代理服务时,向专利代理机构支付的专利代理费用。针对包括学生在内的特定困难群体在申请专利时费用负担过重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制定了《专利费用减缓办法》。根据《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有关规定,个人申请人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的实施,在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技能、鼓励学生进行发明创造、促进科技进步、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针对学生申请专利时支付专利代理费用方面的实际困难,根据国务院领导对建立代理援助制度的指示精神,正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力争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专利代理援助体系,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切实解决这一问题。

专利费用减缓申报材料包括:专利费用减缓证明申请表;单位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说明书摘要;专利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已申请专利的提交)。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的材料

(1)费用减缓请求书。费用减缓请求书应当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在费用减缓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每个申请人的年收入情况。  (2)有关证明文件。个人申请的,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单位申请的,附具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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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减缓条件个人申请: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企业申请: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直接申请费用减缓备案。注意事项:如果一件专利的申请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不论是个人+个人/个人+企业/企业+企业等等情形,需要所有的共同申请人均符合费用减缓条件,申请的专利才能享受费用减缓。所需材料(1)个人有工作单位的,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学生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在校证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生证复印件。(2)企业一般企业:上年度纳税申报表(每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法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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