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老师有回扣,是学校有。。。
没有
如果你对这个事情有意见,可以及时去学校纪委,或者教育局纪委反映情况
其实学生家长大部分都知道老师拿回扣却又不敢说,我女儿九月份报名老师就说要买七本课外书。书上标多少一分都不少买回去看,每一本书后面都盖的有文具店的章刚读一年级就认识字吗?根本上都没有用,现在又说要买试卷又开始叫买寒假作业。一年买到头的课外书。
我觉得报刊订阅费也是硬性摊派的一种。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现象。但是这种不合理基本上全部存在,基本上每个学校都要从老师的工资里扣除订阅报刊的部分。而且报刊常常不会送到老师的手中。有些规定还是地方政府的明文规定。
如果老师订阅了这个报刊那么,应该是管老师直接要钱,如果通过老师的同意,那么扣老师的工资也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老师不同意那就是不合理的。
送礼随你的!送的话老师一般会比较关注你孩子!不送就会淡点!但是你孩子自己比较认真学习其实送不送没有什么大碍的!毕竟是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其实就是去学习对处事心态的,老师工资一般在1000---2000还有奖金啥的!看学校了
不用送礼,要是送礼的话老师可能对你的孩子还会产生一种排斥心理,老师的工资两千五左右。
一般没有差别但是如果赶上年底征订的时候,在邮局订全年的报刊有时会优惠一点比如北京晚报订阅全年只需要180元,其他杂志也会优惠一点点
说实话,家长就是砧板上的肉。家长不愿意,也必须完成老师的指标。
订一些实用的,有意义的报刊或杂志吧。例如:(1)青少年报 (2)红树林 (3)儿童文学 (4)学与玩 (5)特区教育当然也可以订一些在休闲时候可以看的,但是内容健康的杂志。例如:(1)中国卡通 (2)米老鼠就那么多,想在咨询的话就在我的ID那里留言。
要么投诉,要么照办
老师有推销的任务,你有不买的权利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是违法的。如果钱从工资里扣,就更好了,一告一个准。
根据法律规定,在回扣问题上成立受贿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收受回扣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
是违法的
回答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 拿回扣当然犯法,无论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达到了一定的数额就触犯刑法,一般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叫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此类犯法行为叫贪污罪。 私企公司的采购拿回扣算犯法。 我国《刑法》中有一个罪名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该罪名规定在刑法的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数额较大指索贿或者受贿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指索贿或者受贿10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高管收受回扣是非法的,数额较大时将会构成刑事犯罪。 由此这个肯定是犯罪的哈,亲亲1 提问 我是一家私人企业的厂长,有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会跟我发点红包,我也会收下,但是都不影响公司的利益。现在因为公司原因要辞退我,请问我有权维护我的利益吗?比如赔偿金 回答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亲亲,拿回扣是犯法的,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辞退没有补偿的。 收受小额回扣应属于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问 但是厂里没有证据能证明我拿回扣 回答 如果很多的话,都是犯罪了,亲亲。 所以如果公司依据这个解雇,你不能索要经济补偿金。 这个与公司规章制度有关。根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一般公司都会将这个列为禁止性规定。 无故辞退违法的哦!需要赔偿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没证据的话,你可以去申请赔偿的,亲亲。 有劳动纠纷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统一咨询服务专用号码为12333,12333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业务咨询、政务公开、投诉举报、社保账户查询等服务。全国目前大部分城市已开通了12333服务号码,其中80%以上设立了咨询服务机构。 弘扬社会正义,彰显法律价值,维护个人尊严,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有问题再来平台咨询哦~祝您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更多2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