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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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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

回答 当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成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更多4条 

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处理如下:(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重要的建筑材料和设备,推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认证证书,准许企业在产品或其包装上使用质量认证标志。使用单位经检验发现认证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有权向产品质量认证机构投诉。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6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成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7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2条由不合格批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或构件,应进行鉴定。对不合格的结构或构件必须及时处理。第3条当对混凝土试件强度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可采用从结构或构件中钻取试件的方法或采用非破损检验方法,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或构件中混凝土的强度进行推定。退订了我遇到的通常做法:如3所列。如果还是不行,那么就只有设计院调整设计了。。希望问题不大,只是质量问题,不要弄成质量事故。

砸 炸 严格的说是这样 或者寻求其他方式对已有结构进行加固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

返修处理 ,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等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5、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6、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齐全完整,当部分资料缺失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标准进行相应的实体检测或抽样试验。

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处理如下:(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

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 经返工、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要求时,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经经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或重要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严禁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处理如下:(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部工程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沈阳律师—刘政伟回答如下: 工程质量是履行合同的前提,尤其是建筑工程,总不见得豆腐渣工程、烂尾楼工程也要付钱!您所说的明显的问题用不着质监部门来检验,自己也可 以拍照取证。 法庭找您,您可以以质量达不到要求,工程没有竣工为理由拒绝付款。当然,最好找个律师工程民事纠纷怎么解决

回答 你好,根据我的查询。需要。我国法律规定工程保质期期满之后也是需要验收的,验收具体规定如下: 工作流程: 房产公司客服部门在质保期满前60天,具体组织查验工作。 如无整改意见,则各单位在质保期满时,在《质保期满验收移交证明书》签属确认意见,验收表单见附件1。 如有整改意见,签署质保期满验收记录单(表单见附件2),并根据问题大小明确整改期限(整改期限一般应不超过30天);如遇重大问题需承包单位出具书面整改方案,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后完成后,有承包单位提出复验申请; 如质保期满维修整改工作仍未完成,则从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款中扣留部分尾款,待维修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由参加验收的子公司客服部门、工程实施管理管理部门、预算控制部们、物业公司、基建公司产品管理部、承包单位共同商议并确定暂扣留尾款数额),承包单位提供暂扣工程款同意承诺书后再支付此次款项。具体格式参考附件3。 子公司客服部门需将《质保期满验收移交证明书》报产品管理部备案。 提问 有相关法规条例吗 回答 我给你发的就是法规啊 类别包括:总承包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电梯工程、夜景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等合同内包含质保期的工程; 验收具体内容包括合同规定质保期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维修责任: 如验收未通过,在再次验收通过前出现的质量问题,仍由原承包单位负责维修。 如果验收通过,在质保期满以后的维修工程由物业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 更多12条 

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方可以主张承包方(或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达到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处理如下:(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时,该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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