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被记录诚信档案的人员,公职考试中有违纪违规的人员等。
招考简章上明确说了,开除公职人员不能报考。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公务员被辞退五年内不能重新录用有相关政策规定。以江苏省政策为例:1、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现已离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江苏省政策规定的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硕士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以及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部分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5、具有良好的品行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8、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报考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还须具备《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的条件以上内容参考 国家公务局-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被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形式。对于被开除的公职人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且永不录用为公务员。例如,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副大队长胡基林因醉酒驾驶被判处刑罚,后被依法开除公职。
公务员开除公职意味着什么?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被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形式。对于被开除的公职人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且永不录用为公务员。例如,高速交警温州支队副大队长胡基林因醉酒驾驶被判处刑罚,后被依法开除公职。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则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含义: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被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形式。对于被开除的公职人员,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得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且永不录用为公务员。如果被开除公职,则此后将永远不得被录用为公务员。撤职和开除是对公务员不当行为的惩戒,是行政处分的一种,处分结果计入个人档案。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法定情形:《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指《公务员法》中以下内容:第十八条 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第六十八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扩展资料:以下情况不得报名公务员考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公务员报考条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务员录用制度
不能报考公务员的情况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哪些人员不能报考?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下列人员不属聘用范围(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7年3月20日):在职国家公职人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聘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国家公职人员;曾经在国家公职人员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及录用、聘用后因故取消国家公职人员、“天池计划”人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不会再录用为公务员。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不可以,刑事处罚的肯定不可以了,政审通不过!!
是错,开除后,如果情节 不严重的,5年后,是可以再考的
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