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小狗我家养着三只小狗。大一点的叫狗狗,两个小一点的一个叫黑黑、一个叫黄黄。 狗狗张着一对葡萄般的眼睛,眼睛周围还有一圈黑眼圈,一对黑色毛茸茸的耳朵,背上还有几个大黑点,好像大熊猫,样子很可爱。黑黑和狗狗长的差不多。它们在一起的时候,别人都会问:“黑黑是狗狗生的吧?”我都会笑笑说:“狗狗是公狗,不会生小狗。” 狗狗憨厚老实,当它们吃食的时候,狗狗总会悄悄的站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两个小狗先吃,小狗吃饱了它才去吃。黑黑机灵活泼,只要一来人,它就会跟在后面要裤腿,所以经常挨打。黄黄长的很有特色,身上的毛特别短黄得像金子,耳朵又大又长,走起路来晃晃悠悠。别人看见都叫它“老外”。它好吃懒做。每次吃食它都会把肚子掌的圆圆鼓鼓的,像要撑破,连跑的跑不动,吃完就睡觉。 每天放学我一进门,三只狗就都围上来,黑黑咬着我的裤腿,黄黄在前面蹦蹦跳跳的,好像在欢迎我。看到这个场面,我会笑起来。我太爱我家的小狗狗了。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贝贝。 贝贝是我家的第二任小狗,它是从我的姨姥姥家来到我家的。 我和贝贝初次见面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淑女风范的小花狗。贝贝全身黄白相间。它的脑袋上,小脸白白净净的,上面嵌着两颗大黑珍珠,镶着一只小黑鼻头,粘着两条黑嘴唇,贴着两片梯形的耳朵,它的耳朵,一只竖着,一只耷拉着,像《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小灰灰,蛮可爱的。贝贝的背上裹着厚厚的一层黄白交替的毛,腹部盖着一条白白的毛毯。在他身体的两侧,紧紧地插着四根强有力的小腿,小脚上钉着八颗钉子似的爪子。再看它的尾巴,向上卷着,似乎是一个棒棒糖在贝贝的身后尾随着。 贝贝喜欢在院子里、屋子里跑来跑去。夏季的一天,屋门大敞着,青色珠子串成的门帘轻微晃动着,在院子的尽头,贝贝已经严阵以待,突然,它大叫一声,飞快地冲向屋里,然后,猛地一刹车,爪子紧紧地钩住地板,又飞也似的奔向院子的尽头。它如此反复了两次。我忽然想到一个办法捉弄一下狗贝,于是——贝贝第三次冲向屋门的时候,我站在了门口,迫使贝贝的跑到向右偏移,一下子撞到了墙上,我和一旁的爸爸都哈哈大笑。 贝贝还会捉老鼠。昨天,在我家的院子里,贝贝在“巡逻”,忽然,一个黑黑的影子从这头一下子蹿到那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贝贝已经向黑影扑过去,一口咬住那个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小老鼠。贝贝叼着老鼠得意洋洋地回窝里吃肉了。我想:这年头经济危机真是严重,狗都下岗捉老鼠了。要是刚才的情景被老猫看见,肯定得和贝贝打起来,老猫肯定会喵喵叫着,说:“你这只狗东西,得神经病啦!不知道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吗?你是猫呀?跟我抢铁饭碗!让老娘收拾你!看爪子!” 贝贝不仅会捉老鼠,偶尔还会捉小鸟。我家门洞里有一个鸟窝,经常有麻雀飞出飞进。有时,小鸟回落到院子里欣赏风景,正当它看得起劲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身影破了过来,一个钉满狼牙钉的“钳子”紧紧地掐住了小鸟的脖项,这个可怜的小鸟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闭上眼睛了。不过被被逮住小鸟后,并没有吃掉它,而是把小鸟的头咬下来,当铅球扔,当足球踢,把玩一会儿,就扔掉了,扔在茂密的草丛里。而对被行刑者的尸体,贝贝也是扔着玩,站在一个地方,用前爪使劲儿一踢,尸体便飞出去老远,贝贝便衔一根木棍,放在尸体扔到的地方,似乎在做记号,而后,贝贝叼起小鸟,回到原地,又扔了十几次,直到扔出去的距离令它满意为止。贝贝玩够了小鸟,还要对小鸟施以醢刑,用牙齿把小鸟咬得稀巴烂。光把小鸟剁成肉酱还不算,贝贝还把尸体弃于荒野,放在鸟窝下面,仿佛在示众,常常引来一大群鸟的哀鸣,贝贝却扬扬得意。这时,贝贝真像惨无人道的暴君——商纣王。 关于贝贝的食物,它从来都是挑挑拣拣的。每当示范,妈妈掰几小块馒头扔给它,它总是眼睛看着妈妈,鼻子闻着馒头,仿佛在说:“没肉味儿,不好吃!”然后,就把馒头束之高阁,或者在土地里刨个坑埋掉,或者扔在它的餐盘里不管,但是,当我们吃完了饭,他就会乖乖地去啃干馒头。有时,骨头会给它改善一下生活。 贝贝是喜欢睡觉的。大白天里,除了有什么事情,比如放鞭炮,有客人来,它都会大叫个不停,而其他时间,都趴在窝里一动不动地睡觉。它的窝是一只大纸箱子,见了一个长方形的出口,下面铺着一块小被子,贝贝就钻进箱子,趴在被子上打呼噜。 这只小京巴狗,用两个字来形容是:可爱。用三个字来形容是:真可爱。用六个字来形容是:只是太可爱了!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贝贝。贝贝是我家的第二任小狗,它是从我的姨姥姥家来到我家的。我和贝贝初次见面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淑女风范的小花狗。贝贝全身黄白相间。它的脑袋上,小脸白白净净的,上面嵌着两颗大黑珍珠,镶着一只小黑鼻头,粘着两条黑嘴唇,贴着两片梯形的耳朵,它的耳朵,一只竖着,一只耷拉着,像《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小灰灰,蛮可爱的。贝贝的背上裹着厚厚的一层黄白交替的毛,腹部盖着一条白白的毛毯。在他身体的两侧,紧紧地插着四根强有力的小腿,小脚上钉着八颗钉子似的爪子。再看它的尾巴,向上卷着,似乎是一个棒棒糖在贝贝的身后尾随着。贝贝喜欢在院子里、屋子里跑来跑去。夏季的一天,屋门大敞着,青色珠子串成的门帘轻微晃动着,在院子的尽头,贝贝已经严阵以待,突然,它大叫一声,飞快地冲向屋里,然后,猛地一刹车,爪子紧紧地钩住地板,又飞也似的奔向院子的尽头。它如此反复了两次。我忽然想到一个办法捉弄一下狗贝,于是——贝贝第三次冲向屋门的时候,我站在了门口,迫使贝贝的跑到向右偏移,一下子撞到了墙上,我和一旁的爸爸都哈哈大笑。贝贝还会捉老鼠。昨天,在我家的院子里,贝贝在“巡逻”,忽然,一个黑黑的影子从这头一下子蹿到那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贝贝已经向黑影扑过去,一口咬住那个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小老鼠。贝贝叼着老鼠得意洋洋地回窝里吃肉了。我想:这年头经济危机真是严重,狗都下岗捉老鼠了。要是刚才的情景被老猫看见,肯定得和贝贝打起来,老猫肯定会喵喵叫着,说:“你这只狗东西,得神经病啦!不知道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吗?你是猫呀?跟我抢铁饭碗!让老娘收拾你!看爪子!”贝贝不仅会捉老鼠,偶尔还会捉小鸟。我家门洞里有一个鸟窝,经常有麻雀飞出飞进。有时,小鸟回落到院子里欣赏风景,正当它看得起劲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身影破了过来,一个钉满狼牙钉的“钳子”紧紧地掐住了小鸟的脖项,这个可怜的小鸟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闭上眼睛了。不过被被逮住小鸟后,并没有吃掉它,而是把小鸟的头咬下来,当铅球扔,当足球踢,把玩一会儿,就扔掉了,扔在茂密的草丛里。而对被行刑者的尸体,贝贝也是扔着玩,站在一个地方,用前爪使劲儿一踢,尸体便飞出去老远,贝贝便衔一根木棍,放在尸体扔到的地方,似乎在做记号,而后,贝贝叼起小鸟,回到原地,又扔了十几次,直到扔出去的距离令它满意为止。贝贝玩够了小鸟,还要对小鸟施以醢刑,用牙齿把小鸟咬得稀巴烂。光把小鸟剁成肉酱还不算,贝贝还把尸体弃于荒野,放在鸟窝下面,仿佛在示众,常常引来一大群鸟的哀鸣,贝贝却扬扬得意。这时,贝贝真像惨无人道的暴君——商纣王。关于贝贝的食物,它从来都是挑挑拣拣的。每当示范,妈妈掰几小块馒头扔给它,它总是眼睛看着妈妈,鼻子闻着馒头,仿佛在说:“没肉味儿,不好吃!”然后,就把馒头束之高阁,或者在土地里刨个坑埋掉,或者扔在它的餐盘里不管,但是,当我们吃完了饭,他就会乖乖地去啃干馒头。有时,骨头会给它改善一下生活。贝贝是喜欢睡觉的。大白天里,除了有什么事情,比如放鞭炮,有客人来,它都会大叫个不停,而其他时间,都趴在窝里一动不动地睡觉。它的窝是一只大纸箱子,见了一个长方形的出口,下面铺着一块小被子,贝贝就钻进箱子,趴在被子上打呼噜。这只小京巴狗,用两个字来形容是:可爱。用三个字来形容是:真可爱。用六个字来形容是:只是太可爱了!
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尾巴短短的,很可爱。 我给它爱吃的骨头,它会一块一块,一小段一小段地啃。它啃完骨头后,就会汪汪地叫几声,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 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送我一段路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它两三下,它才乖乖地跑回家去。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十分快,有时,把我落了一段路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见陌生人时,却又不失威猛地睁着双眼紧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会大声叫, 它真是一只机灵又尽忠职守的小狗啊! 我放学回家时,可算是小狗最开心的时候。只要小狗在家,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离家门口还有一段路总可看见小狗在门前等着我。它看见了我,就会摇着尾巴往我这里飞奔而来,然后在我人前人后蹦来蹦去。这么机灵的小狗能不讨人喜欢吗? 我很希望把这只小狗养得白白胖胖,因为它实在太可爱了。狗,是许多人喜欢喂养的一种宠物,我家养过许多宠物,如:活泼可爱的小金鱼,善解人意的小猫,快活的小鸟和活蹦乱跳的小兔子,其中我最喜欢我家那只聪明、乖巧的小狗了。 它长着白色的羽毛,棕色的小耳朵,嗅觉灵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可爱极了,它就叫波比。 波比可贪吃了,一天到晚不是吃饭就是睡懒觉,不是睡懒觉就是吃饭,吃饭时,如果有人接近它,它张嘴就把它咬住,让人觉得他很坏。睡觉时,咕噜咕噜,特别吵人。可是还是觉得很可爱。 波比刚满月的时候就很逗人开心,给他一个皮球,一块棉花都是它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它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再跑再跌,它也不怕疼。 说来也巧,我和波比曾发生过一件让人异想不到的事情:星期天,我在家玩及该起床了,小狗跳到床上用爪子来叫我起俄床,我一起床,波比像一只活蹦乱跳的猴子似的,在我身边叫着,我带着波比下楼了,我走着走着发觉的自己的发夹丢了,我赶紧找,波比也在帮我找可还是找不着,正在我束手无策,垂头送气的时候,从我身后传来一阵叫声,我一回头,原来是波比帮我把我的发夹找回来了,我高兴得抱起波比想:“狗通人性,是呀!”我真高兴,我在这夸夸我家的小狗,波比特别聪明,我让他叼什么,它就叼什么,从来没有违背过我的命令,真的呀,狗通人性。我家的波比就是这样聪明可爱。 波比很聪明,也很乖巧,特别听话,我真喜欢它!那只小狗,是爸爸回老家时给我捎来的。 小狗的毛毛茸茸的,耳朵时不时地向上翘着,显得格外精神,它那米黄色的毛,远看就像太阳光射在地上,发出灿烂的金光。让人一看,就有一种暖和的感觉。 小狗饿了,我就会拿几块骨头到它面前摇来晃去,小狗耐不住了,就跳起来抢那块肉骨头,抢到后就在一边悄悄地吃起来,小狗狼吞虎咽地将那块骨头吃完了,看它的样子,似乎还想吃,于是,我又给它扔了三块骨头,没想到它一下又吃完了,看它吃了一块又一块的骨头,我开玩笑说:“你吃得那么多,去跟小猫学捉老鼠去!”说完,我自己都笑了,小狗虽然不会捉老鼠,但它会全力为主人服务,把自己能做的,全部奉献给主人。 小狗十分忠诚,比小猫还要忠诚,只要主人养了它,它就会全力帮助主人。 有时,小狗爱和玩具“小猫”打架,它先扑向“小猫”,“小猫”不理睬它,它用爪子打“小猫”的头,“小猫”还是不理睬,它用爪子打“小猫”的屁股,“小猫”坐不住了,小狗火了,它把“小猫”往地上一扔,“小猫”肚子一面的按钮撞到了地上,“小猫”发出了“喵喵”的叫声,这可吓坏了小狗,它再也不敢欺负“小猫”了,还吓得躲到了门背后,迟迟不敢出来…… 小狗的到来,给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我喜欢我的小狗。 小狗的警惕性非同寻常,它有一个特别灵敏的鼻子,能闻到3里以外东西的气息,吃食物时,它总要低下头闻一闻。它还有一双耳朵,每当听到特别的声音,它的耳朵总会竖起来,认真地倾听着外面的动静!因而,人们养它来看大门,它是人类的忠实的朋友。 小狗有一张宽而大的嘴巴,嘴里有一排洁白而又锋利的牙齿,它一口就可以将一只大老鼠咬死! 小狗有着矫健的四肢,它跑得速度非常快,一分钟可以跑二、三里路呢! 小狗的眼睛不很好,大约只能看一里的距离。那么,它为什么能看准东西呢?它主要靠得是它的鼻子。 小狗的爪子很锋利,不用多长时间,它就可以挖一个很大的圆形的坑。 小狗刚生下来的时候,毛是棕色的,可是它长大以后就不再是棕色的了,而变成了深黄色。 小狗的性格非常温和。如果你对它好,它就会用头顶你的腿,好像是在向你撒娇;可是如果是陌生人来到它的家里,它仍会“汪汪”地叫个不停,甚至会扑到你身上咬伤你的。 夏天到了,大热天,我们常常可以看见狗总是在吐舌头,而不见狗出汗呢?原因很简单,那是因为狗的汗孔长在舌头上。 小狗真不愧为人们所喜爱,这是它用自己真正的本领换来的 自编一编,不要照抄哦!!!!!!
我有一条狗,想起来就心酸 我家养的第一只狗是只花狗,具体长什么样我记不清了,只记得每天我跟着妈妈伴着夕阳收工回家的时候,它总是在回家路上的一个拐角上静静地等着我们,那是它的势力范围的最外围,我们刚在拐角上一露头,便撒着欢冲我们跑过来,尾巴摇得不亦乐乎,冲上来先舔舔我的手,再在身前身后跑上两圈,便高高兴兴翘着尾巴跑在前面为我们开路,仿佛象个有了依靠的孩子般骄傲而又兴奋。可是突然有一天,它却突然不见了,我妈说是被人打死卖掉了,小时候的我却固执地一直不肯相信,总认为是它躲在我家地基下面的一个洞里,好几次都在洞口朝里望,呼唤它,结果可想而知,至今我仍然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那么确信是那个洞吞掉了它。 花狗失踪几个月后,隔壁邻居家养了只黑狗,由于刚捉来的小狗对陌生环境比较不习惯,精神紧张,一有风吹草动就叫个不停,经常把人在半夜吵醒,邻居家的人大概也是心气比较浮躁的,一个不顺心便打它出气,经常能听到小狗的惨叫连连,并且连饭也不怎么给它吃饱。我们由于怕麻烦,对它的境遇无能为力,便只能在它串院过来玩的时候,加倍对它好一点,留点碎骨头剩饭给它,我和老弟更是与它打成一片,白天我们小伙伴一起出去玩的时候,它跟我们形影不离,不过,一到晚上,它却总是要回到它的那个家里,怎么留也留不住,虽然如此,它的境遇却没有丝毫改变。渐渐地,黑狗长大长壮了,足有我那时候的大半人高,威风凛凛,叫声也浑厚结实,不再象以前的奶声奶气,硕大的狗头,尖利的犬齿,无一不令对手胆寒。那个时候,我和老弟在小伙伴当中都是无人敢欺负。不过,由于它长得这么壮实,也导致了它以后的惨死。当我们小的时候,各家的生活条件并不太好,黑狗由于身大胃大饭量大,经常吃不饱,有时实在忍饿不住,便去偷人家的鸡子充饥,终于有一次被发现了,于是所有丢失小鸡的罪责都降落在它头上,邻居家被责骂和白眼弄得焦头烂额,恼差成怒,便活活地把它打死了。那时候我在托儿所里,回家后听着妈妈诉说着它的死亡,知道它在虽然被打得哀哀嚎叫,却始终既不回口也不逃走,只是缩在墙角里,直到被活活打死为止。我大哭一场,问老妈死狗在哪,她说大概是卖给收狗肉的人了。我长大以后想,大概是它当时知道自己做了错事,又出于对主人的忠心,只好甘愿死亡。我相信它当时除了痛苦外,还感受到了悲哀和解脱。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家都没再养狗,只养猫。这只黑狗影响我一直喜欢那种冷冷地、有骨气的大狗,不屈服,也不逃避。以后看了杰克。伦敦的小说中描写的爱斯基摩狗,以及他以一只有四分之三狼血统的狗(我都不知道应该称其为狼狗还是狗狼,呵呵。。说笑)的一生为内容的小说,都让我欣赏、艳羡不已。 直到我家搬出山里几年后,我有一次在学校回家的路上看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狗,它是只枣黑狗,仿佛就象冥冥中注定的,我蹲下身去看着它,它用圆溜溜的黑眼睛也看着我,呜呜地叫着,我轻轻抱起它,它摇晃着小尾巴,用舌头舔了舔我的手,仿佛我就和它达成了不为外人知的盟誓一般,我把它抱回了家。它在我家里倒是一直无病无灾,平平安安地长大了,不过它却让我失望不已。你看它身材瘦小,小心乖巧,一身小狗脾气,从无咬人心肠,见人就乱摇尾巴,那种迫不急待拍马屁的神情让我大为讨厌,跟以前的那只黑狗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真让我大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有时候看着它谄的样子实在是恨不打一处来,才刚准备举起手揍它一下子,它马上乖觉地看出我神情不对,立马就呜呜乱叫,摇尾乞怜,仿佛就象前辈子挨打的教训太过深刻,我也只好顺其自然。这样不冷不热地过了几年,突然有一个深秋的早晨,我还赖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却传来噪杂的声音,依稀听见跟狗有关,便马上起床下楼,却见我家的黑狗已躺在地上,嘴里流出沾液,四肢僵硬,只剩呼吸和抽搐的劲了。忙乱中听人说大概是吃了捉狗人丢的毒药(所以现在市场上的狗肉最好不要吃,十之八九是用毒药毒死的,此是题外话,不表),急忙端来半盆洗衣粉水灌入它嘴里想催吐,却是灌多少流多少,始终灌不到胃里,我自知无救,沮丧地丢下脸盆,抱起它的头,它象我第一次抱起它一样无声地看着我,我仿佛又看到那悲哀地、没有任何杂质的眼神,没过多久,它便急速地抽搐了两下,死了,眼里那活力的光也渐渐地暗淡下去,直至消失,我的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没想到,它这么谨小慎微,与人为善,却依然痛苦地死去了。我拿着把锹抱起它,在竹林里挖了个坑,把它放进去填上土踩平,一边心里发誓不再养狗,一边想,没过多久,这里大概又会是青草一片罢。 到了我工作以后,邻居的亲戚家里有只狗,因为小孩子跟它玩耍时没轻没重,不小心咬破了孩子的手,结果也被狠揍了一顿(写到这我想,为什么狗总是被揍呢?),不过没舍得打死,就想把它送人,不过没想到咬人的狗名声臭,人家都不要,我老妈又大发善心,把它领回了家。我一看,怎么又是条小狗,心上已是三分不喜了,再过段日子细看,又是只毫无骨气只会摇尾的狗,更有八分不喜,等到再过段时间,才发现它原来不管长多大都是一副小狗脾气,热衷于咬拖鞋、藏骨头、扯袜子,丝毫没有一点点大狗应有的尊严和气派,把我的鞋子和袜子弄坏了好几双,心里更是十二分的不喜了。更加可笑复可怜的是,大概是被以前的主人家打得惨了,它一遇激动的事情,譬如说高兴呀、害怕呀什么的,就会尿失禁,以前有个小孩见皇帝是“惶惶然汗出如浆”禁不住汗,可它倒好,是“惶惶然尿禁不住”了。看它这么一副可鄙样,每每在它扯坏东西的时候想想也就算了。不过凭心来说,这条狗长得还是挺帅的,瘦小精干,两只耳朵直竖,鼻尖嘴长,毛色黄黑,就象只德国狼犬的缩小型,更兼两只眼睛上各有一块颜色比较淡的斑,就是俗称“四眼狗”,据说是蒙古狗的遗传特点,看来我家的狗的血统可是身兼中外的多国部队呀。本来呢这种狗我不喜欢,也不会去理它,这第四只狗就没啥好提的了,可世界上的事情有许多是同样的,历史也会重复发生,大概半年后,又是一个深秋的早晨,这只狗也吃了毒药(靠这个赚钱的人可真够缺德的),也是这么灌肥皂水、把它放得头低尾高让肚子里面的毒液流出来,好一阵忙乎,不过依然是口吐白沫四肢僵硬,时不时抽搐一下,父母和邻居们都认为没救了,纷纷去上班了,我也认为它死定了,准备放弃了,不过它还没死绝,不忍心让它一个人就这么死了,而且我们单位里的作息时间也执行得不太严,便陪在它身边抚摸着它,希望它死的时候能不觉得那么孤单,同时死马当作活马医地把它折腾来折腾去,让胃里的毒液流出来。这样子过了不知多久,忽然我觉得它的眼睛好象在动了,我起初以为是幻觉,可是又过了一段时间后,它的头终于也微微地动了一下,我欣喜若狂,忙压抑住兴奋的心情,更加起劲并且小心翼翼地按摩它的腹部,慢慢地,它对我抚摸它的手有反应了,又过了好久,终于,它终于艰难地把身子侧过来,俯卧在地上了,我知道它最痛苦的时刻已经过去了,我喜极而泣,在心里拼命狂叫,真有那种拯救生命的成功感、喜悦感和幸福感。我一看时间已经迟到很久了,便把它抱进家,放在荫凉地里,放上盆水,上班去了。这个一整天,我的心情都奇好无比。中午回家一看,见它虽然仍然恹恹地没有精神,可是却能晃晃悠悠地稍微走走了,然后拉了好几天的血便后,狗又渐渐地恢复了元气,照旧四处撒欢,照旧又咬鞋子扯袜子忙科不亦乐乎,不过我对这些都能容忍了,我救了它,我也偿还了上次在我手里死掉的黑狗的债了。又过了一年,这只笨狗好了伤疤忘了痛,又吃下了毒药(摇头,怎么这么多),不过现在它大概有抗药性了,难受了几天便自己好了,不知道它下次会不会吃一堑长一智,不过我想这种又笨又馋的狗是不会有这脑筋的,只是希望它的运气好点,它也吃了三次苦了。现在它仍然在我家安安逸逸地生活着,不过现在算来它也不是大狗而是老狗了,脾性也稳重了许多,希望它是我家里首只能寿终正寝的狗。 班人马不过至今我仍然有点遗憾,家里养来养去都是些小里小气的狗,我心目中喜欢的大狗却从未养过,希望以后我老了的时候能养一只大狗,春天一起去山上踏春,夏天游泳的时候带着它一起戏水,秋天一起在金黄的落叶中散步,冬天坐在藤椅上边晒太阳边看书的时候,它能静静地趴在我的脚边。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贝贝。贝贝是我家的第二任小狗,它是从我的姨姥姥家来到我家的。我和贝贝初次见面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淑女风范的小花狗。贝贝全身黄白相间。它的脑袋上,小脸白白净净的,上面嵌着两颗大黑珍珠,镶着一只小黑鼻头,粘着两条黑嘴唇,贴着两片梯形的耳朵,它的耳朵,一只竖着,一只耷拉着,像《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小灰灰,蛮可爱的。贝贝的背上裹着厚厚的一层黄白交替的毛,腹部盖着一条白白的毛毯。在他身体的两侧,紧紧地插着四根强有力的小腿,小脚上钉着八颗钉子似的爪子。再看它的尾巴,向上卷着,似乎是一个棒棒糖在贝贝的身后尾随着。贝贝喜欢在院子里、屋子里跑来跑去。夏季的一天,屋门大敞着,青色珠子串成的门帘轻微晃动着,在院子的尽头,贝贝已经严阵以待,突然,它大叫一声,飞快地冲向屋里,然后,猛地一刹车,爪子紧紧地钩住地板,又飞也似的奔向院子的尽头。它如此反复了两次。我忽然想到一个办法捉弄一下狗贝,于是——贝贝第三次冲向屋门的时候,我站在了门口,迫使贝贝的跑到向右偏移,一下子撞到了墙上,我和一旁的爸爸都哈哈大笑。贝贝还会捉老鼠。昨天,在我家的院子里,贝贝在“巡逻”,忽然,一个黑黑的影子从这头一下子蹿到那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贝贝已经向黑影扑过去,一口咬住那个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小老鼠。贝贝叼着老鼠得意洋洋地回窝里吃肉了。我想:这年头经济危机真是严重,狗都下岗捉老鼠了。要是刚才的情景被老猫看见,肯定得和贝贝打起来,老猫肯定会喵喵叫着,说:“你这只狗东西,得神经病啦!不知道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吗?你是猫呀?跟我抢铁饭碗!让老娘收拾你!看爪子!”贝贝不仅会捉老鼠,偶尔还会捉小鸟。我家门洞里有一个鸟窝,经常有麻雀飞出飞进。有时,小鸟回落到院子里欣赏风景,正当它看得起劲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身影破了过来,一个钉满狼牙钉的“钳子”紧紧地掐住了小鸟的脖项,这个可怜的小鸟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闭上眼睛了。不过被被逮住小鸟后,并没有吃掉它,而是把小鸟的头咬下来,当铅球扔,当足球踢,把玩一会儿,就扔掉了,扔在茂密的草丛里。而对被行刑者的尸体,贝贝也是扔着玩,站在一个地方,用前爪使劲儿一踢,尸体便飞出去老远,贝贝便衔一根木棍,放在尸体扔到的地方,似乎在做记号,而后,贝贝叼起小鸟,回到原地,又扔了十几次,直到扔出去的距离令它满意为止。贝贝玩够了小鸟,还要对小鸟施以醢刑,用牙齿把小鸟咬得稀巴
我家有一只可爱的小狗,它叫贝贝。 贝贝是我家的第二任小狗,它是从我的姨姥姥家来到我家的。 我和贝贝初次见面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只淑女风范的小花狗。贝贝全身黄白相间。它的脑袋上,小脸白白净净的,上面嵌着两颗大黑珍珠,镶着一只小黑鼻头,粘着两条黑嘴唇,贴着两片梯形的耳朵,它的耳朵,一只竖着,一只耷拉着,像《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小灰灰,蛮可爱的。贝贝的背上裹着厚厚的一层黄白交替的毛,腹部盖着一条白白的毛毯。在他身体的两侧,紧紧地插着四根强有力的小腿,小脚上钉着八颗钉子似的爪子。再看它的尾巴,向上卷着,似乎是一个棒棒糖在贝贝的身后尾随着。 贝贝喜欢在院子里、屋子里跑来跑去。夏季的一天,屋门大敞着,青色珠子串成的门帘轻微晃动着,在院子的尽头,贝贝已经严阵以待,突然,它大叫一声,飞快地冲向屋里,然后,猛地一刹车,爪子紧紧地钩住地板,又飞也似的奔向院子的尽头。它如此反复了两次。我忽然想到一个办法捉弄一下狗贝,于是——贝贝第三次冲向屋门的时候,我站在了门口,迫使贝贝的跑到向右偏移,一下子撞到了墙上,我和一旁的爸爸都哈哈大笑。 贝贝还会捉老鼠。昨天,在我家的院子里,贝贝在“巡逻”,忽然,一个黑黑的影子从这头一下子蹿到那头,还没等我反应过来,贝贝已经向黑影扑过去,一口咬住那个东西,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只小老鼠。贝贝叼着老鼠得意洋洋地回窝里吃肉了。我想:这年头经济危机真是严重,狗都下岗捉老鼠了。要是刚才的情景被老猫看见,肯定得和贝贝打起来,老猫肯定会喵喵叫着,说:“你这只狗东西,得神经病啦!不知道猫捉老鼠是天经地义的吗?你是猫呀?跟我抢铁饭碗!让老娘收拾你!看爪子!” 贝贝不仅会捉老鼠,偶尔还会捉小鸟。我家门洞里有一个鸟窝,经常有麻雀飞出飞进。有时,小鸟回落到院子里欣赏风景,正当它看得起劲的时候,一个巨大的身影破了过来,一个钉满狼牙钉的“钳子”紧紧地掐住了小鸟的脖项,这个可怜的小鸟还没来得及叫一声,就闭上眼睛了。不过被被逮住小鸟后,并没有吃掉它,而是把小鸟的头咬下来,当铅球扔,当足球踢,把玩一会儿,就扔掉了,扔在茂密的草丛里。而对被行刑者的尸体,贝贝也是扔着玩,站在一个地方,用前爪使劲儿一踢,尸体便飞出去老远,贝贝便衔一根木棍,放在尸体扔到的地方,似乎在做记号,而后,贝贝叼起小鸟,回到原地,又扔了十几次,直到扔出去的距离令它满意为止。贝贝玩够了小鸟,还要对小鸟施以醢刑,用牙齿把小鸟咬得稀巴烂。光把小鸟剁成肉酱还不算,贝贝还把尸体弃于荒野,放在鸟窝下面,仿佛在示众,常常引来一大群鸟的哀鸣,贝贝却扬扬得意。这时,贝贝真像惨无人道的暴君——商纣王。 关于贝贝的食物,它从来都是挑挑拣拣的。每当示范,妈妈掰几小块馒头扔给它,它总是眼睛看着妈妈,鼻子闻着馒头,仿佛在说:“没肉味儿,不好吃!”然后,就把馒头束之高阁,或者在土地里刨个坑埋掉,或者扔在它的餐盘里不管,但是,当我们吃完了饭,他就会乖乖地去啃干馒头。有时,骨头会给它改善一下生活。 贝贝是喜欢睡觉的。大白天里,除了有什么事情,比如放鞭炮,有客人来,它都会大叫个不停,而其他时间,都趴在窝里一动不动地睡觉。它的窝是一只大纸箱子,见了一个长方形的出口,下面铺着一块小被子,贝贝就钻进箱子,趴在被子上打呼噜。 这只小京巴狗,用两个字来形容是:可爱。用三个字来形容是:真可爱。用六个字来形容是:只是太可爱了!
我读了数 十速速速速速 好好看
我爱读书,我认为:读书,要讲究,不像某些人读书时走马观花,只寻求爽。读书的过程,是审美的过程,应当全身心地投入,不受环境的影响。书读人,会越读越死;只有人读书读书是一种享受,我读书时,感觉仿佛是久旱逢甘露,那会让我感觉心旷神怡。知识也需要新陈代谢,每当我看完一本书时,那里面丰富多彩的内容与知识,将会在智慧中被筛选,每当看到更新更科学的内容,我便将以前书的内容删去,灌输新的知识。“以铜为镜,可知仪表;以古为镜,可晓历史;以天为镜,可知风云;以木为镜,可断春秋;以书为镜,可知真我!”“读美文如饮醇酒。酒,越酿越纯;文,愈久愈香。”这句话出自儿童文学20年经典选刊《岁月留香》,书如其名,在20年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中,磨练出了经典,这是我的爱书之一。“岁月流转,情怀依旧”,它令我感觉到了书的伟大。博大精深的文学告诉了我以前写作的方法,时代的变迁,当之无愧的群书之首。读书中:笑、叹、痛、愤、苦,感觉诸态纷呈。品书是读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品得深,品得真
读书,读出自我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翅膀。”人,不能离开书,更不能离开读书。有书陪伴的日子,你感到乏味?感到无趣?还是精神振奋?我想,棉对书籍的我们,应该好好去读一读,好好的品位书中所含的韵味、真理……对于渴求知识的目光,面对书籍,一定是如饥似渴的。读书,能使我们心情愉悦,给生活增添光彩,给智慧插上翅膀。当你心情低落时,为何不打开久违的书本,让它来安抚你弱小的身躯,让它来慰问你失落的心灵,让它来包扎你受伤的伤口,当真正感觉到书中的快乐时,你的伤口,即将愈合,留下完美的弧线,不会煞它风景。这是你莫大的快乐。当你感到生活十分乏味时,为何不打开你久违的书本,重新拾起心灵的空白;重新拾起做人的快乐,重新拾起生活的光芒。让读书来填充你心灵的空白,让读书来寻找你做人的快乐;让读书来放射你生活的光芒。当读书的光芒真正照射着你的心时,这是你莫大的快乐。当你感觉智力低下时,为何不打开你久违的书本。在读书中,打开智慧的钥匙,打开科技的大门,打开生活的道路,为你的智慧插上一双翅膀,让它高飞,那时的你,找到了智慧的药方,这是你莫大的快乐。打开心情之站,生活之门,智慧之窗,让你自己,投身于读书中,读出自我。朋友们,去读书吧!
你写你怎么喜欢看书。自己写吧!
一个残疾的小朋友这件事虽已过去好久了,却使我难以忘怀,他那瘦小的身影常常浮现在我的眼前。那是暑假的一天,爸爸妈妈都加班去了,我在家没事干,就去妈妈工作的店里玩。、半路上,看见路边有一大堆人挤在一块,形成了厚厚的“人墙”。他们在干什么呢?好奇心驱使我快步朝“人墙”走去,使劲钻进人缝中,好不容易挤到最前面,一看:原来是小孩子在地上作画,我觉得没劲,正想离开,却突然发现这个孩子的左手是残疾了,于是,我又回头仔细打量起他做的画来。只见他画的惟妙惟肖、色彩艳丽,令围观人赞叹不已。我仔细听着人们的议论,只见一位叔叔不住的夸奖:“这孩子真不错,这么小就画得如此漂亮,还是残疾人,真难为了他。”一位大嫂接过话说:“就是,我家孩子比他大,还没他画得好呢!”一位老大爷拍着孩子的肩膀说:“小朋友努力画,大爷支持你!”……人们关心的话语,热情的鼓励,使孩子舒心地笑了。人们纷纷向他买画,我也不甘落后掏出两元钱,买了一幅画。我把这幅并不十分精美的画贴在书房,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就看看这幅画,想想这幅画的主人,便会立刻赶到全身充满干劲,坚持走下去,直至成功。 一位喜欢薰衣草的小姑娘记忆就是阵阵薰衣草的花香,这种香气可以点燃心香,润人耳目,温暖心房。 ——题记 “薰衣草”是一种植物,属唇形花科,它是浪漫、幸福、恬美的象征。原产于法国的普罗旺斯,它清雅的花香和迷人的花语让很多女孩为它倾倒迷恋。然而,一开始,我对这种花并不十分了解。然而那一次,那个可爱的她却让我记住了这种花,也让我听懂了薰衣草的花香…… 那是一年夏天,我独自走在小路上,清凉的风中传来阵阵花香,这是一种从未闻到过的花香。那迷人的花香在空气中酝酿,令人陶醉。我不禁微微一笑,好久都没有这样的感觉。这时,我感到背后有人在跟着我,我回过头,一个穿着白色纱裙的小女孩站在那,静静地,像她怀中的紫色一般的静。她长相很清秀,一双大大的眼睛,正用宁静的眼神盯着我。我出于好奇,礼貌的微笑着走到小女孩面前,她怀中抱的是一簇簇紫色麦穗般的小花,那花散出迷人的清香。这花的颜色与花香一般奇妙——宁静的淡紫,与小女孩的清秀交相辉映。她盯了我一会,微微低下头,说:“大姐姐,你笑起来真好看,你的微笑就和这薰衣草一样美。”呵,这花叫做薰衣草,是呀,如它名字一般,熏人情操、醉人心脾。“这是爸爸从法国带来的。”小女孩的目光越发的暗淡。“爸爸在法国不好吗?”我疑惑的问。小女孩说:“是呀,在别人眼里是很好,我有两个家、两个妈妈……” 小姑娘的父母离异了。爸爸又有了新欢,小姑娘的妈妈怕她受继母的虐待,便要带她去上海。 她虽然低着头,不过我能感到她的心情,沉默片刻后,小姑娘接着说:“大姐姐,你和这花一样美好,这个给你。”说罢便塞给我一个小包,“这是一小包薰衣草。大姐姐,你听它的花香,听听吧。”说罢,便跑开了。花香幽幽的,与她的背影融在一起,越发的浓烈。我情不自禁的把小包贴在耳旁。我听到了,那么真切、那么静谧、那么恬美,那么浪漫…… 用心倾听,就能感受到来自心底的神奇力量。吸取着薰衣草那醉人的花色、花味,就能听懂它的花香。它能唤醒我们最原始的感觉,用自然的力量,抚慰我们的心灵,提升我们对幸福的感受。 我要感谢那不知名的小女孩。那次巧遇使我爱上了薰衣草,就那一次,我蓦然的听懂了薰衣草的花香。
论点,论据,论证这是议论文的三要素,自己去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