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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证考试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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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证考试报名费

我是7月8日报名的,一共是9元

代理人考试的报名费用每个考点是不一样的,大概是一百到两百之间。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

考务费标准为: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每人13元;科目二、相关法律知识:每人13元;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每人17元。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考试报名费

80一科 各个地区省市有所不同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费共需要¥240。一共三,门每门80元。

考务费标准为:科目一、专利法律知识:每人13元;科目二、相关法律知识:每人13元;科目三、专利代理实务:每人17元。

编辑证考试报名费

如果是在校学生的话,不管是播音主持证还是编辑记者证都必须是应届的毕业生才可以考,这个你要先通过网上报名然后再到指定地方现场确认报名,到时候会对你是否有考试资格进行检查,没毕业的带学生证毕业的带上毕业证 我是09年10月考的播音主持证,我是学医的,这个是没有专业限制的,我已经考过了,正在准备拿证当你考试合格之后广电总局会统一给你发一个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然后你还必须在相关的广电单位实习一年以上,由该单位向上面申请,通过审核之后才可以获得正式的编辑记者证或者播音主持证至于实习一年的问题对于我们这些非专业的其实也不是多大的问题,如果你有关系去相关单位开一个证明就是,嘻嘻 ,我就是这样呵呵,其实如果你复习了的话,考试还是很好过的,复习一个月足够了,特别是编辑记者证呵呵,加油吧····有什么不懂的百度我

回答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开除处分的。 您需要取得记者证才能正式上岗的呦 更多6条 

2010 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 2010 年 10 月 23 日、 24 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确认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的时间是 7 月 12 日至 8 月 12 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www中央电视台( w国家广电人才网((二)现场报名时间是 8 月 16 日至 9 月 17 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考试所在地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并向社会公布。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2010 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可在预报名网站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也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 2009 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 综合知识 ; 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 1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 2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报名参加 2010 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 2010 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六、SHAOSHU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汉文字答卷,但一张试卷只能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 考试内容

专利代理考试报名费

下一年考试考几门交几门的报名费,如果今年过了一门,明年只报两门即可,也就是只交两门的报名费。

北京好像是150挺难得,我考了好几年了,因为年年都裸考专利法和相关法律的选择题,实务题第4题同问。

各地扶持力度不一样,考试费也不一样,具体要看各考点。比如江苏70/门;上海免费。

得看地方,比如说上海 是免费的

专利代理人考试报名费

80一科 各个地区省市有所不同

第一节 考试报名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选择适合其参加考试的考点之一,以现场报名、信函报名或者网上报名等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考点知识产权局)报名。第二条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缴纳相关费用:  (一)报名表及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工作证明原件。  现场报名的,应当在报名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接受查验;信函报名或者网上报名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原件到其所选考点知识产权局接受查验。  报名人员可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第三条 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应当及时将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原件及有关信息数据上报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第四条 准考证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号制作。  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应当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报名人员发给准考证,并将本规则中要求应试人员了解的事项通知该报名人员。第二节 考场设置与考场人员配备第五条 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应当按照集中、便利的原则设置考场。  设置考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个考场的应试人员人数为30名,余数不足30名的单设一个考场;  (二)每位应试人员一个桌位,应试人员横向之间应当有一个桌位以上的间隔;  (三)每个桌位的右上角应当粘贴应试人员姓名及准考证号码;  (四)考场周围环境应当安全、安静,不得使用阶梯教室作为考场。第六条 各考点应当设总监考人一名,由考点知识产权局局长或者副局长担任,总体负责该考点的监考工作;每个考场应当设男女监考人员各一名,负责该考场的具体监考工作。  总监考人应当至迟于考试前一天召集由全体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参加的监考职责说明会。第七条 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应当根据需要安排、配备保卫和医务人员,协助维护考试秩序,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第八条 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应当在考场附近设置考务办公室,作为处理有关事务的场所。第三节 试卷运送和保管第九条 考试试卷和答题卡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有关部门运送至各考点,具体事宜和保密义务由双方约定。第十条 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应当配备专门的保密室及保险柜,用于存放考试试卷和答题卡,并配备封条及运送试卷的专用车辆。  保密室应当具有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并实施二十四小时监控。存放了试卷和答题卡的保险柜应当加贴封条。  存放试卷的保密室距离考场较远,需要将试卷或者答题卡临时存放在考务办公室的,应当在考务办公室配备保险柜并加强相关保卫工作。第十一条 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应当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试卷保管人员专门负责试卷保管工作。  保密室和保险柜钥匙应当由不同的试卷保管人员分别保管。第十二条 从保险柜存取试卷、答题卡,应当由两名或者两名以上试卷保管人员操作,巡考人员应当在场。  存取试卷、答题卡应当由试卷保管人员详细填写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的试卷、答题卡存取记录单并签字,由巡考人员予以签字确认。第十三条 启用前的试卷和答题卡、密封后的有效答题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封。第十四条 试卷运送、保管过程中发生泄密或者其他意外事故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扩散,并及时报告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处理。第四节 考场规则第十五条 每科考试开始前20分钟,应试人员应当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按准考证号码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考桌右上角,以便监考人员查验。第十六条 应试人员迟到30分钟以上的,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试人员方可交卷出场。第十七条 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场:  (一)任何书籍、期刊、笔记以及带有文字的纸张;  (二)任何具有通讯、存储、录放等功能的电子产品。  应试人员携带前款所述物品的,应当在各科考试开始前交由监考人员代为保管。第十八条 应试人员应当用笔正确,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姓名和填写、填涂准考证号码,必要时粘贴条形码;答题时应当填涂到位、字迹清晰。  因应试人员未按规定填写姓名、填涂准考证号码或者未粘贴条形码导致身份无法确认的,其试卷无效;因应试人员损坏答题卡、填涂不到位或者书写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试卷无法评阅或者影响考试成绩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行承担。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取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每两年举行一次。第三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以下考试科目:  (一)与专利有关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专利申请文件撰写;  (三)专利申请手续、审批程序及文献检索;  (四)专利审批标准及复审与无效。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以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第四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有关人员以及专利代理人的代表组成,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第五条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应当在举行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六个月之前发出通知,公布考点城市、考试时间等事项。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制定并公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第六条 各考点城市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成立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受理报名、审查报名人员资格、设置考场、组织考试等项工作。第七条 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专利代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吊销专利代理人资格的;  (三)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被取消考试资格不满三年的。第八条 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费。第九条 各地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及有关机构、组织可以举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但是不得强制性地要求考试报名人员参加培训,不得强制性地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购买其指定的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第十条 参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出题、审题和组织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出题、审题人员不得从事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的授课、答疑、辅导等活动。第十一条 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违反考场规则的,由监考人员予以制止并提出警告。第十二条 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可以作出取消其考试资格的处理决定:  (一)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他人答题卡或者答卷,传递答题卡或者答卷以及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的;  (三)严重扰乱考场秩序或者威胁考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  (四)串通考试工作人员改动答题卡或者答卷的。第十三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考试成绩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十四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确定,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十五条 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公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第十六条 关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试卷运送和保管、考试规则、监考、阅卷、成绩核查的具体考务规则另行制定并予以公布。第十七条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以及考务规则的要求,进行与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的各项工作。参与出题、试卷运送和保管、监考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参与阅卷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公平、公正。  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其责任。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北京好像是150挺难得,我考了好几年了,因为年年都裸考专利法和相关法律的选择题,实务题第4题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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