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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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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的特征

一般来说怎么也得五年以上的代理经验吧

主要看代理过案件数量以及质量来定夺

专利代理机构主要业务是代理专利 申请,同时也担任专利技术交易工作,实际上它是专利技术交易“门市部”。专利代理机构了解、熟悉所代理的专利技术,也了解专利申请人,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发布专利信息,促进专利技术交易。

专利代理业务的特征

专利代理人是:专利代理人是代理他人进行专利申请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取得一定资格的人。专利代理人应具备一定的条件,经考核批准,由中国专利局发给专利代理人证书。专利代理人的主要业务:(1) 为申请专利提供咨询;(2) 代理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申请专利、以及办理审批程序中以及批准后的事务;(3) 代理专利申请的复审、专利权的撤销或者无效宣告中的各项事务,或为上述程序提供咨询;(4) 办理专利技术转让的有关事宜,或为其提供咨询;(5) 其他有关专利事务。

专利代理行业的特征

专利代理机构主要业务是代理专利 申请,同时也担任专利技术交易工作,实际上它是专利技术交易“门市部”。专利代理机构了解、熟悉所代理的专利技术,也了解专利申请人,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发布专利信息,促进专利技术交易。

(1) 提供专利咨询;(2) 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3) 办理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4) 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5) 接受单位或者个人的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6) 办理其他专利事务。八戒知识产权全国领先的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平台,提供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获清华启迪、优客工场等多家知名机构投资,服务用户超过10万家。

专利代理的特征包括

一、代理的概念 根据民法通则第63条的规定,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为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其中,代为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称为代理人;由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为民事法律行为,并承受法律后果的人,称为被代理人。例如,某甲接受某乙的委托,以某乙的名义与某丙签订合同,而在某乙和某丙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可见,代理活动涉及到三方主体,其整体是代理法律关系,又包含着三部分内容。一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产生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二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称为代理行为;三是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承受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基于代理行为而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某种法律关系。 二、代理的法律特征 从民法理论上讲,代理具有下列法律特征,使其区别于其他相近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代理行为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民事法律行为 就是说通过代理人所为的代理行为,能够在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如代订合同而建立了买卖关系、代为履行债务而消灭了债权债务关系,这表明代理行为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同样是以意思表示作为构成要素。因此,代理行为区别于事务性的委托承办行为。诸如代为整理资料、校阅稿件、计算统计等行为,不能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不属于民法上的代理行为。 (二)代理人一般应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活动 我国民法通则第63条第2款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在代理关系中,代理人是代替被代量人从事法律行为,以实施被代理人所追求的民事法律后果。显然,基于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应是被代理人,故代理人一般应用被代理人的名义人从事代理行为。 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02条和第403条的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授予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也对委托人产生约束力。因此可见,我国立法既在原则上确认显名代理,也在法定条件下承认隐名代理。

专利代理机构主要业务是代理专利 申请,同时也担任专利技术交易工作,实际上它是专利技术交易“门市部”。专利代理机构了解、熟悉所代理的专利技术,也了解专利申请人,他们通过多种形式,发布专利信息,促进专利技术交易。

答:(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代理行为;(3)代理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专利权人可以委托经授权的专门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人员在委托权限内,以专利权人的名义进行专利申请或其他事项,这就是专利代理。专利代理的目的无非是为了获得专利,那么专利代理的内容有哪些呢?现在就由我们告诉你吧。详解:专利代理的内容包括哪些?为了节省申请专利环节、向外国申请专利等问题时就需要专利代理,而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代理的内容作了相关的规定:一、专利代理需要的文件和相关材料1、提供关于进行代理的专利的必要信息必要信息主要包括专利申请的发明名称,发明人姓名、地址、国籍,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国籍。还需要注明该发明专利是否要求提前公开,是否要求在提交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的关键信息。2、技术交底书技术交底书包含发明名称、该发明涉及的技术领域、目前该技术领域的情况、发明这项专利的目的和可实现的技术方案、该技术的实施效果,必要时可提供附图对发明进行说明。二、专利代理需要注意的事项和相关说明1、代理说明①对于方法或无固定形状的物质,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是一种新的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实用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是创作出解决某实际需要的方法和技术。②根据技术交底书的内容,代理人撰写申请文件应该包括:专利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需要在提交专利局前先给申请人审阅检查申请文件的内容是否正确无误。2、程序性说明①发明专利想要请求实质审查,其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三年之内的任何时间,同时请求实质审查要支付实质审查费。②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或者逾期办理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的权利。③在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每年需要缴纳专利年费;逾期后一般有六个月的滞纳期,在此期间内仍可缴纳年费,但要缴滞纳金。但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未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以上便是专利代理的内容,我们需要了解清楚专利代理的相关文件和材料,才能更加快速便捷地进行专利代理活动。想要了解更多专利代理的内容,欢迎拨打八戒知识产权服务热线。

专利授权的特征

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1)保护的对象不同。(2)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3)权利产生方式不同。(4)权利内容不同。(5)权利保护期限不同。

你好,以下三点特征:一、独占性独占性也称专有性或排他性,专利权人拥有专利的独占实施权,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可使用专利,否则会构成侵权行为,轻者要负责赔偿权利人所遭受的损失,重者要追究刑事责任。二、地域性专利权发挥效力要受地域限制,各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具有效力,要想在其他国家受到保护,还要在这些国家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再能在有关国家受到法律保护,在没有实行专利权的国家,就不能对专利权加以保护,没有参加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公约的国家公民,只有在本国享有专利保护。三、时间性专利保护受到时间的限制,各国专利法都规定了法律保护期限再法律保护期内在法律保护期内,专利权人的权利受到保护。保护期届满后,专利权就成为全社会共享的公共财产。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十至二十年。我国法律规定保护期限是发明专利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十年。都至申请日起计算。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专利权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的内容包括:(1)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见,外观设计专利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2)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3)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4)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转载自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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