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有以下分类:一、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根据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二、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三、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1、正史:一般认为是指由宫廷史官记录的史书。2、野史:一般认为是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
一、按资料的表现形式分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二、按资料价值分1、第一手史料: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2、第二手史料: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三、其他史料分类1、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1)官方组织编写的史书和成文的历史著述、回忆录和公开的报道等,应属于“有意的史料”;(2)官方遗留下来的文书档案、军事文件及其私人信件、日记等,这都是当时的人们在无意中留下的证据。应属于“无意史料”。2、“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1)正史:一般认为是指由宫廷史官记录的史书;(2)野史:一般认为是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与“正史”相对而言。
实物资料是反映历史事件的具体器物,如司母戊鼎,是第一手资料文献资料是记载,描写,评论历史的文字,书籍,卷宗。可能第一手如三国志,可能第二手如资治通鉴
实物资料是反映历史事件的具体器物,如司母戊鼎,是第一手资料文献资料是记载,描写,评论历史的文字,书籍,卷宗。可能第一手如三国志,可能第二手如资治通鉴
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运用一定的意义表达和记录体系记录在一定载体的有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知识。所谓文献,文,是文本记载,献,就是口头相传的。文献的基本要素是:有历史价值和研究价值的知识;一定的载体;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一定的意义表达和记录体系。人们通常所理解文献是指图书、期刊、典章所记录知识的总和。文献是记录、积累、传播和继承知识的最有效手段,是人类社会活动中获取情报的最基本、最主要的来源,也是交流传播情报的最基本手段。史料是指可以据以为研究或讨论历史时的根据的东西。一般将史料区分为第一手史料(primary source)以及第二手史料(secondary source)。前者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历史根据的史料,后者是指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但二者的界限经常并不明确(例如史记就很难说是一手或二手史料)。一般中文所称史料,主要是指第一手史料而言。
实物资料是反映历史事件的具体器物,如司母戊鼎,是第一手资料文献资料是记载,描写,评论历史的文字,书籍,卷宗。可能第一手如三国志,可能第二手如资治通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