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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总结了有关社区定义的文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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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总结了有关社区定义的文献后

是C滕尼斯,费孝通只是第一个将之翻译成社区的人。

总结了有关社区定义的文献后

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社区就是这样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社区的特点:  有一定的地理区域;  有一定数量的人口;  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  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

什么是社区?“社”是指相互有联系、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群,“区”是指一定的地域范围。所以,“社区”可以说是相互有联系、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群共同居住的一定的区域。 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于1881年首先使用"社区"这一名词(一般译为"共同体""团体"集体"公社"等),当时是指"由具有共同的习俗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的社会团体或共同体" 从滕尼斯开始到现在,人们对它的理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关于社区的定义和解释也就多种多样目前,众多的定义有两大类:一类强调——精神层面(人群的共同体——如成员必须具有共同的传统,价值等),一类强调——地域的共同体(即具有共同的居住地,即"在一个地区内共同生活的人群") 在汉语里,“社区”其实是个外来语。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学家在翻译英文学术著作时,把英语单词community翻译成“社区”,从此汉语里有了这个词语。 一个社区至少包括以下特征: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一个村落、一条街道、一个县、一个市,都是规模不等的社区。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提及的社区往往是与个人的生活关系最密切的、有直接关系的较小型的社区,如农村的村或乡、城市的住宅小区。 社区无论大小,都有居民居住,通常还饮食若干个 社会组织或单位。 在我国农村,设有村委会等组织,有的村还兴办若干个乡镇企业。在城市,一条街道上往往就分布着党政机关、企业、学校、商店等各种社会组织或单位。一个乡、县或较大的城市包括的社会组织和单位就更多了。 人们的生活和工作都是集中在社区里进行的。社区里的人们通过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相互熟悉,形成共同的社区意识。社区意识就是人们对所在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参与感。在小型居住社区里,人们还会形成相互帮助、相互照应的亲密情感联系。 我们每天的工作和生活主要都是在我们所在的社区中。 社区是多种多样的。社区可以划分成不同的类型。根据社区的生产力水平高低,可以划分为发达社区、不发达社区;根据社区所发挥的主要社会功能,可以划分为居住社区、商业社区、工业社区、政治社区等;根据社区的地理环境,又可以分成平原社区、山区社区、岛屿社区等类型。尽管社区分类多样,但最基本的划分方法,就是把社区分为乡村社区和城市社区。 乡村社区中,人们从事的经济活动主要是农业。随着社会的发展,许多乡村社区也开展了戒严生产和商业活动,成为新型的“城市化”的乡村社区。 和乡村社区相比,城市社区经济、政治活动集中,以工业、商业、服务业为主。人们的居住和工作场所非常集中,人口密度往往比乡村社区大得多。 较大的城市社区通常有着明显的功能特征,社会结构非常复杂,往往弄成不同的功能分区。比如居住区、商业区、旅游区、港口区、自然保护区、科技园区等等。 一个成熟的社区具有政治、经济、文化、教育、服务等多方面的功能,能够满足社区成员的多种需求。 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状况,目前应当重点培育和完善的社区功能有以下几种: 1、管理功能:管理生活在社区的人群的社会生活事务。 2、服务功能:为社区居民和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 3、保障功能:救助和保护社区肉质弱势群体。 4、教育功能:提高社区成员的文明素质和文化修养。 5、安全稳定功能: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维持社区的政党动作,社区设有各种层次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这些机构管理社区的各种事务,发展和稳定,为社区成员提供相关服务。各级政府部门、基层管理服务组织都是社区的管理和服务机构。在我国农村,基层社区管理组织是村民委员会;在城市,基层社区管理组织是居民委员会。 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的重要职能是为社区成员提供社区服务,如生活服务(家电维修、洗熨衣物、电视电脑网络管理,等等);文化体育服务(组织文艺表演、举办体育活动、组织外出旅游、组织青少年校外活动,等等);卫生保健服务(设置家庭病床、指导计划生育、免疫接种、打扫公共区域,等等);治安调解服务(守楼护院、调解家庭和邻里纠纷、法律咨询、办理户口,等等)。 社区就是我们的家园。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居住的社区也处在不断的变化发展之中。建设美好的家园需要大家共同参与,每个人都有机会为实现社区的发展而施展和贡献自己的才能。

《社区》

谁总结了有关社区定义的文献后提出了构成社区的人口

社区的定义:1、社区是指同一地、同一地区或同一国的人所构成的社会,它大道一个国家的某一人种构成的团体、如美国华人社区;2、小到某个小区。社区是个社会学名词。3、社区是指固定的地理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以居住环境为主体,行使社会功能,创造社会规范的行政区域。4、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5、社区就是这样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6、社区定义是以基本地位区域为点的常居人群为基础的区域团体概念,因此社会类型的概念应该是依据社区人群的特点为划分基础,如大学教师,学生社区,再如以企业生产为社区,如煤矿开采社区等。7、“社区”是传统性的人群共同体,我们今天所要加以建设和发展的社区,决非滕尼斯所讲的与“社会”相对立、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日益式微的“社区”。扩展资料:“社区”的定义有94种;到了1981年,美国的华人学者杨庆堃发现,有关“社区”的定义已经增加到140多种。现实的社区是相对于“单位”和“政府”而言的,正因为如此,相关的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等概念也就具有其相应的特点。1、相对于“社会”的“社区”“社区”是指那些有着相同价值取向、人口同质性较强的社会共同体,其体现的人际关系是一种亲密无间、守望相助、服从权威且具有共同信仰和共同风俗习惯的人际关系,它不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而是由传统的血缘、地缘和文化等自然因素造成的,其外延主要限于传统的乡村社区。2、相对于“社团”的“社区”“社团”强调的是其组成人员共同的职业性,“社区”强调的则是其组成人员共同的地域性,它们都是市民社会中不同的利益群体。3、相对于“单位”的“社区”中国所特有的“单位”,具有组织形式的行政性、资源配置的非契约性、社会行为的身份性等特征。它既是一种高效的社会资源动员、配置与社会控制的制度,也是一种高能耗、低效率的生产制度;既是传统计划体制的产物,也是计划体制的主要支柱之一。4、相对于“政府”的“社区”“社区服务”概念隐含的内在矛盾就一直没有得到理清:社区服务既是公益性、福利性的社会服务事业,又是便民利民的第三产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类型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区”及其相关概念辨析

“社区”一词是中国社会学者在20世纪30年代自英文意译而来,因与区域相联系,所以社区有了地域的含义,意在强调这种社会群体生活是建立在一定地理区域之内。这一术语一直沿用至今。社区的特点:有一定的地理区域;有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由于社会学者研究角度的差异,社会学界对于社区这个概念尚无统一的定义。但许多学者认为,社区概念是以一定的地理区域为前提的。1955年美国学者GA希莱里对已有的94个关于社区定义的表述作了比较研究。他发现,其中69个有关定义的表述都包括地域、共同的纽带以及社会交往三方面的含义,并认为这三者是构成社区必不可少的共同要素。因此,人们至少可以从地理要素(区域)、经济要素(经济生活)、社会要素(社会交往)以及社会心理要素(共同纽带中的认同意识和相同价值观念)的结合上来把握社区这一概念,即把社区视为生活在同一地理区域内、具有共同意识和共同利益的社会群体。

“社区”可以说是相互有联系、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群共同居住的一定的区域。“社”是指相互有联系、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群,“区”是指一定的地域范围。德国社会学家F·滕尼斯于1881年首先使用"社区"这一名词(一般译为"共同体""团体"集体"公社"等),当时是指"由具有共同的习俗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的社会团体或共同体"。第一次给“社区”定义的是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家罗伯特·E·帕克(Robert Ezra Park)。他认为,社区是“占据在一块被或多或少明确地限定了的地域上的人群汇集”,“一个社区不仅仅是人的汇集,也是组织制度的汇集”。从滕尼斯开始,人们对它的理解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关于社区的定义和解释也就多种多样。众多的定义有两大类:一类强调——精神层面(人群的共同体——如成员必须具有共同的传统价值等),一类强调——地域的共同体(即具有共同的居住地,即"在一个地区内共同生活的人群")。在汉语里,“社区”其实是个外来语。20世纪30年代中国社会学家在翻译英文学术著作时,把英语单词community翻译成“社区”,从此汉语里有了这个词语。扩展资料:社区特征1、地域性。社区是人群在一定的自然地域空间上的聚集。一方面,它并不是一个无限大的区域范围,具有有限的地域空间;另一方面,社区还是一个人文的空间,在地域范围上,社区还是居民群众的社会心理空间。人类在这一空间上,还创造出了社区的特有文化。因此,社区是我们地域空间和人文空间的结合,它体现了人类活动的地理区域和社会心理的维系空间。2、共同性。居住在同一地域社区的居民具有共同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有相同的利益,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自然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社区实体,并维护着共同的社区群体利益,以共同的方式处理问题,形成传统上的行为规范。同时社区生活的共同性还在于,社区居民长此以往形成了共同的社区传统文化,特别的地域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等社区意识,形成了社区实体特有的内聚力,并以此作为社区居民相互社会关系的重要纽带。不同地域的社区会有不同的社区文化形态。3、互动性。社区是一个微小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具体的、密切的,人们在地域社区中生活,相互之间的社会互动较多,人们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社区中,相互的协调和共性需要社区成员积极的往来、沟通与互动,才能达到一个良性的运行过程。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区

社区一词是指称人们的集体,这些人占有一个地理区域,共同从事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基本上形成一个具有某些共同价值标准和相互从属的感情的自治的社会单位,包括地理区域、互动关系和共同情感三个特征。 社区类型 表征社区种类的范畴。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社区类型有以下几种:(一)按社区功能分类,有经济社区、政治社区、文化社区、军事社区和特殊社区。(二)按社区内部的组织形式分类,有整体社区和局部社区。(三)按社区成员的互动关系分类,有具体社区和抽象社区。(四)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多元标准分类,有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以及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附加资料:社区概念自腾尼斯首创以来,成了社会学中使用频繁,歧义最多的术语之一。每一个研究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出现的无数个关于社区的定义进行不同的解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在收集了有关社区的94个定以后做出结论:“除了人包含于社区这一概念内之外,有关社区的性质,没有完全相同的解释”他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1] 《新社会学辞典》指出:社区一词是指称人们的集体,这些人占有一个地理区域,共同从事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基本上形成一个具有某些共同价值标准和相互从属的感情的自治的社会单位,包括地理区域、互动关系和共同情感三个特征。[2]从这些较具代表性的社区定义中可以发现,社区规模和分类标准的确定无疑是争论的热点。F-腾尼斯用二分法,从人类结合的现实中抽象出两种理想类型:共同体与社会,又称“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3] 而目前应用性的分类主要有两种。ABertrand的Regional Community概念,符合此一概念特征的社区可以是大都市圈、若干县、几个省,甚至几个相邻国。而RRedfield则提出Little Community的概念,与词一概念相对应的可以是乡村的若干个自然村,也可以是都市里的住宅小区或若干街区的邻区。

总结了有关社区定义的文献后提出了构成社区的人口

是C滕尼斯,费孝通只是第一个将之翻译成社区的人。

社区一词是指称人们的集体,这些人占有一个地理区域,共同从事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基本上形成一个具有某些共同价值标准和相互从属的感情的自治的社会单位,包括地理区域、互动关系和共同情感三个特征。 社区类型 表征社区种类的范畴。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社区类型有以下几种:(一)按社区功能分类,有经济社区、政治社区、文化社区、军事社区和特殊社区。(二)按社区内部的组织形式分类,有整体社区和局部社区。(三)按社区成员的互动关系分类,有具体社区和抽象社区。(四)按经济结构、人口密度、人口聚集规模多元标准分类,有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以及集镇社区(或城镇社区)。附加资料:社区概念自腾尼斯首创以来,成了社会学中使用频繁,歧义最多的术语之一。每一个研究者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出现的无数个关于社区的定义进行不同的解说。美国社会学家GAHillery在收集了有关社区的94个定以后做出结论:“除了人包含于社区这一概念内之外,有关社区的性质,没有完全相同的解释”他认为,大多数社会学家认同的社区概念应包括社会互动、地理区域和共同关系三个特征。[1] 《新社会学辞典》指出:社区一词是指称人们的集体,这些人占有一个地理区域,共同从事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基本上形成一个具有某些共同价值标准和相互从属的感情的自治的社会单位,包括地理区域、互动关系和共同情感三个特征。[2]从这些较具代表性的社区定义中可以发现,社区规模和分类标准的确定无疑是争论的热点。F-腾尼斯用二分法,从人类结合的现实中抽象出两种理想类型:共同体与社会,又称“礼俗社会”和“法理社会”。[3] 而目前应用性的分类主要有两种。ABertrand的Regional Community概念,符合此一概念特征的社区可以是大都市圈、若干县、几个省,甚至几个相邻国。而RRedfield则提出Little Community的概念,与词一概念相对应的可以是乡村的若干个自然村,也可以是都市里的住宅小区或若干街区的邻区。

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 构成社区要具备五个要素: 有聚居的一群人; 有一定的地域; 有一定的生活服务设施; 居民群具有特定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居民群之间发生种种社会关系; 为谋求规章制度具体落实,产生各种社会群体和机构(如求询者生活的城区、街道、乡村、生产队和大企业等)。 社区蕴藏着巨大的资源优势,具有经济性、社会化、心理支持与影响、社会控制和社会参与等多种功能,在社区中开展艾滋病关怀支持工作,必然会增强关怀支持工作的深度、广度和持久性。 当德国社会科学家滕尼斯1887年在《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最早提出社区这一概念时,了解、关注它的人微乎其微。即使到了1933年,费孝通和燕京大学的几个同学翻译美国社会学家帕克的社会学论文,第一次将英文“community”译为“社区”向国人推介时,了解、关注它的人仍然屈指可数。而今天,“社区”已经成为人们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汇,受到广泛关注,成为包括社会学家在内的许多领域的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研究的新课题。 那么,什么是社区呢?有的资料称,社会学家给社区下出的定义有140多种。尽管社会学家对社区下的定义各不相同,在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上认识还是基本一致的,普遍认为一个社区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社区就是这样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如果按照结构功能来给社区分类的话,可以分为农村社区和城市社区。城市社区又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市辖区;二是街道办事处辖区;三是小于街道办事处、大于居民委员会辖区建立的区域功能社区;四是规模调整后的居民委员会辖区。目前我们所说的城市社区是指后面两种情况。二、“社会”一词我们经常用到。那么,到底如何来理解“社会”的概念呢?它有广义和狭议之分。 【广义】 人一出生就成了社会的一员。人是社会中最基本的要素。社会是一个群体组织,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共同体。 不同的社会环境使我们扮演的角色不同。 社会环境 角色 家庭 孩子等 学校 学生等 街道 行人等 商店 顾客等 公园 游客等 公司 职员等 【狭义】 社会是指除家庭、学校等以外的所有有人参与的环境和场所。例如,我们经常说“等你步入社会后必须学会适应社会”“积累社会经验十分重要”……社会一词并没有太正式明确的定义,一般是指由自我繁殖的个体构建而成的社群,占据一定的领土,具有其独特的文化和风俗习惯。由于社会一般被认为是人类所特有的,所以社会和人类社会一般具有相同的含义,在科学研究和科幻小说等等里面,有时亦可作“外星人社会”。狭义的社会,可以只指群体人类活动和聚居的范围,例如是村、镇、城市、聚居点等等;广义的社会则可以指一个国家、一个大范围地区或一个文化圈,例如是英国社会、东方社会、东南亚或西方世界,均可作为社会的广义解释,也可以引申为他们的文化习俗。

论文归纳总结法的定义

演绎法 一种论证的方法。特征是从一般到个别,也就是从一般的原理为前提去论证个别事物,从而推导出一个新的结论。所谓“一般的原理”,包括古今中外经典著作的原理,举世公认的科学原理和定义,还有各种流传较广的名言警句等。 归纳法 归纳方法是经典物理研究及其理论建构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它要解决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由因导果或执果索因,理解事物和现象的因果联系,为认识物理规律作辅垫。 第二透过现象抓本质,将一定的物理事实(现象、过程)归入某个范畴,并找到支配的规律性。完成这一归纳任务的方法是:在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通过审慎地考察各种事例,并运用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以及探究因果关系等一系列逻辑方法,推出一般性猜想或假说,然后再运用演绎对其进行修正和补充,直至最后得到物理学的普遍性结论。

归纳法(Mathematical Induction、MI、ID)是一种数学证明方法,通常被用于证明某个给定命题在整个(或者局部)自然数范围内成立。除了自然数以外,广义上的数学归纳法也可以用于证明一般良基结构,例如:集合论中的树。这种广义的数学归纳法应用于数学逻辑和计算机科学领域,称作结构归纳法。虽然数学归纳法名字中有“归纳”,但是数学归纳法并非不严谨的归纳推理法,它属于完全严谨的演绎推理法。事实上,所有数学证明都是演绎法。拓展资料最简单和常见的数学归纳法是证明当n等于任意一个自然数时某命题成立。证明分下面两步:骨牌一个接一个倒下,就如同一个值到下一个值的过程。证明当n = 1时命题成立。证明如果在n = m时命题成立,那么可以推导出在n = m+1时命题也成立。(m代表任意自然数)这种方法的原理在于:首先证明在某个起点值时命题成立,然后证明从一个值到下一个值的过程有效。当这两点都已经证明,那么任意值都可以通过反复使用这个方法推导出来。把这个方法想成多米诺效应也许更容易理解一些。例如:你有一列很长的直立着的多米诺骨牌,如果你可以:证明第一张骨牌会倒。证明只要任意一张骨牌倒了,那么与其相邻的下一张骨牌也会倒。那么便可以下结论:所有的骨牌都会倒下。

归谬法──首先假设对方的论点是正确的,然后从这一论点中加以引申、推论,从而得出极其荒谬可笑的结论来,以驳倒对方论点的一种论证方法。  归谬法主要用于驳论文章中。这种论证方法常和泼辣、犀利的语言相配合,产生辛辣、有力而富有于幽默感的表达效果。   归谬法是人们常用的一种论证方法。它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式在论证中的应用。人们在运用归谬法反驳某一判断(或称为观点)时,先假定被反驳判断为真,并以它作为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大前提的前件,然后经过合理的引申、推导得出一个虚假或荒谬的后件,最后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的规则,达到对被反驳判断的否定。对归谬法的这一基本方面人们虽已形成了共识,但在归谬法的其他一些具体问题的理解上仍有不少分歧,有加以进一步讨论的必要。为了更好地认识与运用归谬法,本文拟提出以下几个问题与大家共同商榷。  一 归谬法有几种形式  按照从被反驳判断引申、推导出的“后件”的虚假或荒谬的表现来看,归谬法不外乎以下两种形式:  1、从被反驳判断引申出的是一个违背生活常识、违反已知真理或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判断。其推理的基本形式为:如果p,则q;非q,所以非p。  2、从被反驳判断引申出的是一对自相矛盾的判断。其推理的形式是:如果p,则〈q并且非q〉;非〈q并且非q〉,所以非p。  有人认为,归谬法还有这样一种形式,即“从被反驳的判断引申出与其自身相矛盾的判断”,并指出这个引申出的判断是“显然荒谬的”,“通过否定这种显然荒谬的判断从而达到否定被反驳判断的目的”。(1) 我们认为这是说不通的。如果被反驳判断与从其引申出的判断之间具有矛盾关系的话,那么,否定了引出的判断岂不是正好肯定了被反驳判断吗?  二 貌似归谬法的一种论证方法  有没有“从被反驳判断中引申出与其自身相矛盾的判断”从而否定被反驳判断的论证方法呢?有。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对 “一切命题都是假的”所作的批驳:  如果一切命题都是假的,那么,有的命题就不是假的(因为所谓“一切命题都是假的”本身就是一个命题。提出这个命题,当然是以这个命题为真;既然承认这个命题为真,那就说明至少有一个命题为真,也就得承认“有的命题不是假的”。)  如果有的命题不是假的,则并非一切命题都是假的。  所以,如果一切命题是假的,则并非一切命题都是假的。  这是一个充分条件假言连锁推理。其形式为“如果p,则q;如果q,则非p;所以,如果p,则非p”。  在这一论证过程中,从被反驳判断p引申出来的两个判断q(是由p直接引申而来)和非p(是经过q间接引申而来),与被反驳判断p的确是相矛盾的。但这两个引申出来的判断显然都不是荒谬的,而且整个推理过程亦无否定后件这一环节。这种论证对被反驳判断的否定并不是通过否定后件而是通过揭示推理中结论的自相矛盾来实现的。因此,这一论证方法显然不属于归谬法。既然这一论证方法是“从被反驳判断中引申出与其自身相矛盾的判断”来否定被反驳判断,我们不妨将其称为“引申矛盾法”。  引申矛盾法与归谬法确有不少相同之处。例如,都是着眼于反驳,都是运用充分条件假言推理,都是以被反驳判断为推理起点,又都是从被反驳判断中引申、推导出谬误(当然,归谬法引申、推导出的谬误表现在前提中后件的虚假或荒谬上,而引申矛盾法推导出的谬误则表现在结论的自相矛盾上);此外,它们有时又可以用于对同一判断的否定(例如,对“一切命题都是假的”这一判断的批驳也可以采用归谬法:如果一切命题都是假的,则“有些命题不是假的”为假;如果一切命题都是假的,则“有些命题不是假的”为真;因此,如果一切命题都是假的,则“有些命题不是假的”既真又假;“有些命题不是假的”不可能既真又假;所以并非一切命题都是假的。这一批驳用的就是归谬法的第二种形式),而且又都往往使用省略小前提或结论的省略式推理。因此这两种论证方法很容易被混淆。认为归谬法有上述第三种形式的人,很可能就是把引申矛盾法误作了归谬法。  当然,把引申矛盾法纳入归谬法系统也不是毫无道理的。因为引申矛盾法也有从被反驳判断推导出谬误的一面。但是,我们不能不考虑到它们在推理过程与形式上毕竟有很大的不同(突出地表现在有无否定后件这一环节上),在推导出谬误这方面也有很大差别,因而将这种貌似归谬法的引申矛盾法与归谬法区分开来还是很有必要的。

非也、非也!虽说对于一般学生而言,这两种方法也许是没什幺感觉,然而对于科学的发展过程而言,两者皆有其举足轻重的角色存在 所谓的归纳法(induction),指的是由许多个别事例,从中获得一个较具概括性的规则这种方法主要是从收集到的既有资料,加以抽丝剥茧地分析,最后得以做出一个概括性的结论 而演译法〈deduction〉,则和归纳法相反,是从既有的结果,推论出个别特殊的情形的一种方式由较大的范围,逐步缩小到所需的特定范围 若以数学的观点来说明,归纳法就像是由一群个别资料〈每一笔资料即一个别事例〉来求得支配他们的关系式的过程;而演绎法则是由这求得的关系式,获致另一笔资料的过程 这两种方法除了可以个别使用外,也可以彼此互相配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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