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稿多投是是以实际发表的期刊数量为准的你的文章无论投多少家期刊,最后只被一家发表了,也不是一稿多投。如果被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期刊发表了,就算一稿多投。至于发现一稿多投的后果,要看当地的政策,比如山东这边,评职称的时候首先查一稿多投,如果是发现一稿多投,直接就没有资格评职称了,后面查抄袭、算分等等过程就不用进行了建议你找品 优 刊的站长帮你修改一下稿子,会比较好中些
不可以的, 投稿期刊有个默认发表问题。即你给某杂志社的期刊投稿,他会默认你已经同意他发表你的文章的(这种默认是有法律支持的,而非行业潜规则),只要他认为你的文章可以发表就无需在征得你的同意,可以直接发表了。所以如果多家杂志都刊载了你的文章,那你就要承担一稿多投的责任了。
一般是不可以的如果你想投的文章是小说类的,那肯定不能一稿多投如果你要投的文章是评论性质的,就需要看你所投的地方是否有这方面的规定有的报刊是允许一稿多投的
你这个问题比较棘手了,但是不要着急,你那有他们发给你的录用通知没有,那上面应该有他们的电话,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找到先关的人员 问问你你所发表的杂志出刊没有,没有你可以要求退款。出刊了的话,你就要求他们把出刊的证明发给你,你不是已经汇过版面费了吗,他们哪应该有你的记录。没有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品 优 快 可以尝试下 的。
先等期刊的发表了再投微信
你这个问题比较棘手了,但是不要着急,你那有他们发给你的录用通知没有,那上面应该有他们的电话,你打电话过去问一下,找到先关的人员 问问你你所发表的杂志出刊没有,没有你可以要求退款。出刊了的话,你就要求他们把出刊的证明发给你,你不是已经汇过版面费了吗,他们哪应该有你的记录。没有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品 优 快 可以尝试下 的。
一般来说不可以。所有出版机构征稿期间都有审稿时限,小说为数月,期刊类更短。在此期间,投稿人一稿多投属于不信用,因为把稿件交付一出版社就意味着与之建立临时合同,要遵守该出版社审稿期内的规定。稿费可通过邮寄汇款或银行转帐,海外稿费主要通过邮寄。——某职业写手。另外:第三十二条 著作权人向报社、杂志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杂志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杂志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不能,这是犯大忌的。无论是报纸杂志,还是出版社,都有一个明文规定,那就是不可一稿多投。如果你同时投给了两家杂志社,而这两家杂志社都看中了你的稿子,都给你发表了,事后发现另一家杂志也有你的稿子,这样就出现了版权纷争(你投稿给那家杂志社,就代表着你把你稿子的版权交给那家杂志社了),这是所有报纸杂志和出版社都不愿碰到的事,所以他们规定作者不能一稿多投。另外,如果你一稿多投被杂志社发现后,就会被行内的杂志社列为黑名单,你投的时候,就不会有多少编辑看好你的稿子了。PS:投杂志社最少都要等2个月,若无编辑回复,可另找其他杂志社,切勿一稿多投。
同一篇文章不能同时投几个邮箱的,一篇一个
这样是不可以的,先投一家就好了,要是三个月还是没有回信,那么就是自己可以再投稿就可以哦
这种不厚道,按你的最终想法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可能也会出问题,比如说有可能被送到同一个审稿人手中。
发邮件的时候不管有抄送还有密送的选项用密送来群发对方不知道你是不是发给多人了
最好不要一稿多投
不能一稿多投 是属于学术不端
你这样不算一稿多投,因为你是等到某家杂志已经告知你没录用后改投其他杂志的,一稿多投是指一个稿件同时投送一家以上杂志的行为,就是没有得到任何一家是否录用。
回答 一、首先是联系出版方 一个是直接联系出版社,另外一个是联系书商或者版权中介; 直接联系出版社,顾名思义,就是你直接跟出版社打交道, 另外一个就是你把版权交给第三方代理,由他们帮你操作出版事宜。 二、第二步: 就是将样稿的一部分交给出版方 根据你们协商的结果,你可以拿出作品的五分之一到三分之一给出版方审阅,如果对方认可,那么可能需要看你的全稿, 此处你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跟正规出版社合作,可以放心把全稿交给对方, 一般不会出现出版社侵权的行为, 如果是书商或者是版权代理公司,你则需要了解对方的背景,最好找有信誉的, 并且有成功出版经验的来合作。 三、第三步: 1、下面就是双方商谈合同细则,如采用什么方式来计算稿酬,一种就是对方一次性买断,比如给你按照千字N元来算,一次性支付你一笔钱,在作品授权期间, 你将得不到其他的报酬;另外一种是按照印数来发稿酬,就是按照你书的发行数量来支付, 定价*发行数量*适当的百分比=你的所得;第三种是基本稿酬+印数稿酬,就是先给你一笔小钱,然后按照发行量来结算,当然,因为前面给过你一部分钱,所以印数报酬里的百分比就会相应降低。 目前出版社考虑到市场风险,大多采用第二、三种方式。如果作者对自己作品比较有信心,我也建议采用第二、三两种方式 2、其次是合同期限 就是你的作品交给某某出版社出版的期限,在此期限内,由他们出版发行,你不能再给其他的出版机构。重复出版,等过了合同期,你则可以自由选择把版权转移给另外的出版商。 3、另外就是版权的衍生部分 主要是包括简体中文版权、繁体中文版权,翻译后的英文版权等等,以及海外发行权限等等。 你需要考虑清楚,一般都是一次性都给一家出版社,如果你的作品非常好,你有充分的信心,可以考虑。只把其中的简体中文大陆版权给对方。 四、第四步: 等双方都商谈的差不多了就是正式签合同。 如果你是跟出版社直接谈的,就是你跟出版社直接签就行了。如果你是跟书商谈的,他们是需要自己发行的,你就在合同的作者签字处签上你的名字就行了,另外一个单位由,代理你的公司和出版社签;如果你找的是版权中介,那么也是你跟出版社直接签,不过你需要把稿费的一部分当做佣 更多16条
个人观点:投稿之前应该认真看一下出版社的投稿要求。如果心仪的出版社不收一稿多投的稿件,那就最好不要一稿多投了。
如果你想出版一本书,最好不要一稿多投,否则的话,会引起非常大的麻烦。除非出版社已经明确的拒绝了你的书出版,你才可以把稿件投给另外一个出版社。
3、在作家主动投稿的情形下,如果出版社在接到投稿后六个月内无任何反应,作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出版社退还书稿,并支付法定的经济补偿。根据《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16条规定:“作者主动向图书出版社投稿,出版社应在六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满六个月,既不与作者签订合同、不予采用又不通知作者的,出版社应按第六条规定的同类作品付酬标准平均值的30%向作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将书稿退还作者。”这条规定给出版社考虑是否采用投稿一个期限,即6个月。这里要注意的是,本条适用的前提是“作者主动投稿”,如果是出版社约稿则不适用。作家在投稿的过程中应注意保存相关证据,比如投稿时的挂号信单据或电子邮件,以备日后证明投稿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