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说出译本的国内外研究状,再根据那个理论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写就行了
论文文献综述怎么写
药学综述和一般的文献综述是一样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标题、关键词(一般三到五个即可)、前言(或者不用,直接写第一段概述的内容,写出文章的主要内容)、所要阐述的正文(可以用小标题标明每个部分的内容)、总结(通过以上的事例或者前人的实验结果中得出了什么结论,或者这一领域的研究进展等)参考文献(按规范的参考文献的格式)
药学文献综述型论文的写作 综述是信息、研究中常见的而又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它的名称除“综述”外,还有“评述”、“动态”、“进展”和“概要”等。综述的写作是信息研究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科研课题实践的第一步。要求高年级学生写综述,作为搜集信息开展课题调研的锻炼;要求研究生写综述,作为开题前的科研基础工作;由高层次的科研人员写综述,则作为承前启后,研究现状,开拓未来的先导。 (一)综述的文献特征 文献综述是学术论文的一种形式。从文献学角度划分,科技论文有两种,即原始论文和整理性论文,凡是由研究工作实践中积累从直接经验总结而撰写的论文,称为原始论文,或叫科研论文;凡是论文中只包含自己的部分经验和资料,但绝大部分取自他人的研究经验与资料而写成的论文,称为整理性论文,或叫文献综述。文献综述是作者对某一学科领域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公开发表的文献,进行广泛收集和阅读后,就其中的主要观点和结论加以汇总、摘录或摘译,有目的地对大量分散的文献资料分别整理、分类、归纳、综合,撰写出的能阐述该学科专业研究现状和发展动向的一种专题情报研究论文。所以说综述是建立在一次文献和二次文献的基础上,生产出来的一种文献,即三次文献。通过比较会发现,综述论文不同于原始论文,因为综述论文不是对某一科研课题研究过程及其结论与讨论的报道,更不是对论文内容的摘要和索引,不能简单地对文献进行罗列。综述是对许多互有关联的文献进行分析、对比和评论所作的高层次的文献资料的综合论述。 (二)综述的类型 1.动态性综述 一般就一个专题,按年代和学科发展的历史阶段,由远及近地综合分析,反映这一专题的研究进展。它在内容安排上按时间顺序着重介绍历史性成就。主要特点是学科发展阶段划分准确,每一个阶段要有代表性文献,旁支侧翼的文献则从略。 2.成就性综述 重点介绍某一研究领域的新成就、新技术、新发展。而不涉及其历史和现状。这类综述颇有实用价值,对当前工作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3.简介性综述 作者对多方面的事实、现象进行概括,对某一类新颖的尚不成熟的研究项目或一种疾病的文献资料进行简要地综合论述。 4.争鸣性综述 系统地总结出几种学术观点,由作者加以分类归纳和总结。按不同的观点安排材料,分别进行叙述。这类综述的关键在于争鸣,而时间顺序和具体成果不是要点。但学术争鸣性综述对原文的引用要严格,“综”与“述”都要用原文的事实和观点,不用作者的观点和分析。 (三)综述的作用 综述是对众多的专题文献进行搜集、分析、归纳和综合,并以高度浓缩的文章形式,向人们提供较为全面系统的情报信息。其作用大致有以下4个方面。 1.提供综合信息 综述是在大量的原始文献基础上凝聚成的情报性文献,提供综合信息,指导科学研究。阅读它,渎者可以花较少的时问获取最新的综合信息,了解学科(专业、课题)新进展、存在问题、努力方向,在把握学科动态的基础上及时指导自己的工作,为确定自己的科研课题提供参照系统。 2.报道专题文献 综述文章一般都列有相关的参考文献目录,报道专题文献,便于回溯检索。尤其在缺乏专门检索工具的情况下,经常可将综述作为检索工具来使用,从而省时省力地获取所需原始文献的线索。 3.反映现状趋势 不少综述文章是由有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所撰写,提供决策依据。文中既有关于成就、数据、纵横对比的客观叙述,也有专家自己的评论、预测、建议等,这就使得综述成为科研管理部门了解科学发展脉络的重要窗口,能为其决策提供借鉴与参考。 4.培养文献信息研究能力 撰写综述需要查阅大量原始文献,并对其进行整理和研究。这一方面是科研人员获取一手情报信息,把握自己所从事的专业研究状况的重要手段。因而,撰写综述文章通常是选报课题、撰写学位论文的前期准备工作。而另一方面,在撰写综述的过程,科研人员的文献检索能力、快速阅读能力、分析整理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和写作能力等都能得到很好的锻炼。 (四)综述的写作方法 1.综述题材的选择 撰写文献综述前,先要确定选题,进而广泛收集阅读与选题相关的文献。文献综述选题可以介绍某一专业领域近些年来研究进展;反映某一分支学科当前的研究进展;介绍某一研究专题的最新研究成果等等。选题要从实际需要出发,必须具有明确的目的性。选题应注意两点,一是不要贪大求全。要充分注意到各方面的客观条件,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选择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及研究课题,或者与自己学科专业及研究课题之问有密切关系的问题;二是要考虑实际需要。主要选择当今科学研究、教学工作和临床医疗中经常遇到,而目前尚未解决又迫切需要予以解决的一些问题。 2.搜集和阅读资料 文献资料的广泛搜集是写好综述的基础,这一方面除了靠平时积累外,还要靠有目的地搜集。可以先搜集资料,再确定文题;也可以先确定文题,再按照文题要求搜集资料。当然,往往两者是结合的,即在平时资料积累的基础上选题,再根据题目补充搜集素材。阅读文献是综述写作的“前奏”。阅读文献时,应选读一些近期发表的综述、述评,因为这样可以了解有关专题的概况,而省去查找和阅读大量原始文献的时间。而对查获的文献,应先进行普遍浏览,以求对文献的初步了解,并选定重点参考资料。然后通读选出的文献。通读时,要全面掌握每篇文献的内容及重点,做出摘录或笔记,完成选材。此外,阅读一篇文献时,应先读摘要和结论,经此来初步了解文献的主要内容,权衡其学术价值,确定其对撰写综述有无用处及实用性大小。可将查到的文献分成“价值不大”“有价值”和“很大价值”三类。对有“很大价值”的文献要精读,仔细推敲和深入分析研究,并做好摘要,记下文献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和重要内容(研究方法、研究结果、数据、指标、核心观点等)。 3.写作构思与拟定提纲 构思是在确定写作主题后,根据所搜集的文献资料及对其整理和分析的结果,确定如何围绕该主题进行介绍和论证的思维过程。提纲是构思的具体化,包括各级标题、每一段落所要表明的论点及论据等。提纲是文章的骨架,应力争详尽,层次分明,有纲有目,逻辑性强。 拟定了写作提纲,可以说文章已写成一大半。这一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①将摘录的全部文献浏览一遍,根据反映的内容主题,确定文章的主要段落和段落标题(一级标题);②将文献摘录中与一级标题内容相关的评论放置在一起;③按照一级标题的内容安排,确定是否分出二级、三级标题;④对以上的编排反复推敲,重点考虑编排顺序是否合理、标题与内容是否一致、各段落问是否呼应、论证是否符合逻辑和学科原理等。 4.综述的格式 根据需要,综述可以从不同的侧面、广度和深度阐述一个问题,因而其形式与结构是多种多样的。一篇综述一般包括这样几个部分:题目、作者和第一作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摘要、关键词、前言、正文部分、结语、参考文献。下面着重介绍题目、前言、正文部分、结语和参考文献5个部分。 (1)题目题目应对综述内容起到概括和揭示的作用,要确切、简明、一目了然,且文题相符,切不可小题大做或文不对题。字数一般控制在20字之内。 (2)前言又称概述,是正文的引言,能起到破题作用,简明扼要地介绍该综述的学术意义、内容主题和撰写目的,与文章题目相呼应,读者能对全文有一个基本了解。前言既要开宗明义,又需短小精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500字之内。 (3)正文这是全文的主体部分,以论证过程为主线,一般程式是:提出问题,展开讨论,罗列证据,分析论点,得出结论,其问大多还进行历史回顾和现状介绍等。正文大多采用大标题下分列小标题方式展开,每段开头以论点引路,以论点带论据方式进行叙述,引用资料以使用公开出版的文献为原则,并尽可能引用近年出版的文献,引文应如实反映原文的观点及数据。正文的字数视内容而定,与一般论著一样,应控制在3 000~5 000字以内。 (4)结论即综述最后结论的提出。著者在此对全文进行一个简要的概括和总结,指出本综述所涉及的专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未来发展动向,或提出自己的意见或评价。字数一般在300~500字之内。 (5)参考文献文章末尾附有较多参考文献,是综述的特点之一。开列引用文献的意义有三:首先,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应标明引文出处表示尊重被征引者的劳动成果;其次,能说明综述是言之有据的,反映综述的可信程度;第三,为读者提供据此查检文献信息的线索,因此引用文献均要求按正文中引用顺序编码,并注明了著者姓名及文献出处。目前,国内期刊对参考文献数量有限定,一般不能超过30篇,这些文献应是作者亲自阅读过的主要参考文献。引用的外文文献直接用外文,不必译成中文。 5.综述正文写作技巧 以下介绍综述主体部分两种常见写作方法: (1)搭架填空法所谓“搭架”,就是先提出论文综述所涉及的各种问题,先将这些问题按学科理论的逻辑关系排列,就像造房子一样按总体设计将房子各部分搭起来。然后,将与各“房架”有关的问题归并在一个标题下,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写成小“综述”。其次,把这些小综述连接起来。这一写法的关键是各小“综述”(即小标题)的确定和连接,它关系到一篇综述的质量优劣,而抓住综述的专题的主线和内容主题间的逻辑联系则是关键的关键。 (2)火车接龙法这是一种按学科进展的时问顺序进行论述的综述写法,如“中国药物经济学发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故形象化地称之为“火车接龙法”。著者必须对该主题的科学进展非常清楚,可先按历史阶段分别写成小“综述”,每个小“综述”内也可按搭架填空法写,最后将各小“综述”联结起来。这种写法在选择和引用资料时,要注意反映所综述的专题的理论发展进程和阶段性的成果。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往往是以某一种方法为主,同时穿插运用另一种方法,这取决于写综述的内容和所掌握的文献资料。 6.写作文献综述的注意事项 (1)两种观点不能混淆不要把不成熟的(未被证实的或推测性的)观点和成熟的观点相混淆也不要把原始文献的观点与综述作者自己的观点相混淆。 (2)切忌文献堆砌切忌文献堆砌使读者阅后不得要领,应该吃透原著内容,经过充分消化吸取精华,达到融会贯通,再用准确语言清晰表达出来。 (3)要认真核对引用的文献要认真核对引用的文献务必保证引用的数据、观点、人名、术语等的准确无误。 (4)严禁剽窃不允许剽窃行为,不能将国内或国外期刊上一篇或两篇综述改头换面变成自己的综述文章再行发表。
论中国的死刑废除 〔摘 要〕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死刑,死刑的废除似乎已经成了一种趋势。既然如此,中国就应该顺应这种历史的潮流,那么中国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 〔关键词〕 中国 刑罚 死刑 废除 从封建社会进入近现代社会后,刑罚体系发生了很大变化。古代的极不人道的刑罚如死刑、杖刑、笞刑已经逐渐被近现代西方的刑罚体系所代替。古代那些如凌迟、枭首、车裂等死刑也被一些能尽量减少人痛苦的死刑如枪决、针刑、毒气所代替,尽量减轻死刑犯的痛苦,以示对生命的尊重。 可是现在死刑不但失去了其在刑法体系中的核心地位,而且限制、减少死刑乃至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潮流与趋势。 现在尊重人权的呼声越来越烈,而生命权是人权的重要内容,因此许多国家都相继废除了死刑。生命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旦失去,生命便不会重来一次,所有的一切也就无从谈起,所以我认为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中国应该废除死刑。 早在清末时期,著名法学家沈家本就提出了限制乃至废除死刑的观点,沈家本从传统的“王道仁政”出发坚定地认为:“臣等窃维治国之道,以仁政为先,自来议刑法者,亦莫不谓裁之以义而推之以仁,然则刑法之改重为轻,固今日仁政之要务,而即修订之宗旨也。”并且强调“化民之道,固在政教,不在刑威也。” 可见废除死刑的观点是由来已久的,那么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原因是什么呢?在下文我将浅谈一下我的观点。 首先,改革开放后,中国积极加入世界市场,并且中国国际化的程度也是越来越深。从2005年10月4日到现在,世界上一半以上的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上废除了死刑。具体情况如下:对所有罪行都废除死刑的国家有68个,普通罪行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1个,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有24个,所以,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死刑的国家总计有121个,保留死刑的国家仅有75个。而且最近几十年情况显示,平均每年有三个国家在法律或实践中废除了死刑。可见废除死刑在整个世界上都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因此,中国若想在世界舞台上更好的展现自己的魅力,赢得更多国家的尊重,就应该与世界接轨,废除死刑。 其次,“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观念从西汉就根植到了人的脑海中,或许现在这种观念对人还有很大的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成为中国废除死刑的一个障碍。 很多时间若是问大家一个人杀了另外一个人,应该对杀人的人怎么办,大家肯定会说应该给他判处死刑,但是如果情况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呢?比如,甲要强奸乙,乙在甲未得逞之继而因为防卫过当将甲致死,这时候大家可能并不认为乙应该被处死,反而会因为乙的勇敢而称赞乙。再比如,一个男人回家后看到妻子正和第三者通奸,然后火气大发,用菜刀将妻子和第三者砍死。此时,如果按照中国现行的法律,此男人必将会被处死,可大家可能大多数都会有一些同情该男人,认为他不应该被处死,任何男人遇到了这种情况都会一时间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的。 可见,“杀人偿命”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条件的限制的,人们真想让杀人者死的是那些罪大恶极的,极度危害社会的罪犯。但是这种罪犯在社会上不是多数,为何不废除死刑呢? 再次,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并没有研究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有研究表明人在犯罪后被判为死刑对社会的威慑力并不比终身监禁的威慑力大,而且如果被判处死刑,犯罪率依然保持在原先的水平。从实践中考察,死刑也从未对犯罪产生过有效的威慑力。 因为一个人若是明确知道了自己何年何月何日死,刚开始可能会恐惧,但是随着他意识上的逐渐接受,到真正执行死刑时却不是太害怕了,可见死刑的威慑力难以持久,而且威慑效果的巩固期有明显缩短的趋势。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己何时会死,整日活在对自己死期的猜测之中,这时的威慑力才是更大的。西方废除死刑的国家对重刑判罪时一判就会判个几百年。中国完全可也借鉴这种刑罚,当人犯也被判几百年后,即使该罪犯在狱中表现良好,获得减刑,那么他还是无法走出牢狱,对社会的危害也就无从谈起。 第四,当谈到一个人被判为死刑时,大多数人可能都会想是不是该犯人杀了人。其实并不是仅仅杀了人才会被判为死刑的,一些经济犯虽然并没有犯杀人罪但是却也会判为死刑的。经济上的犯罪无非是官僚贪污了,企业逃税了,盗国家财产了,他们之所以会在经济上犯罪很可能是因为自己思想上一时出了差错或者是受到了他人的教唆,如果立即执行死刑,便等于夺取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是完全有可能在经过改造后重新成为对社会主义建设有用的人,可是一旦生命权都没有了,还何谈改过自新呢?还何谈更好的建设祖国呢?从矫正论的角度看,是否所有的死刑犯都不能够改造呢?死刑剥夺了刑罚积极的、改造的价值。 第五,人无完人,只要是个人即使他再怎么细心也是会犯错的。古往今来,发生了许多的冤假错案,中国古代的窦娥不就是很好的例证吗? 冤假错案并不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好比再精密的仪器也有出差错的时候。德国国际记者协会日前在欧洲范围内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是欧洲各国的检察官、法官等执法人员以及一些律师组织。调查的内容是刑事重罪案件的误判比率。调查结果出人意料,这类案件的误判率为5%,记协据此得出结论:欧洲每年至少有数百起重罪案件存在误判现象。由此可以看出,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的代表,德国的冤假错案并没有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消失。那么可以判断出中国每年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也是为数不少的。死刑之误判率高,而冤狱之发现与平反又非常困难,所以生命刑应该废止。 如果废除了死刑,虽然嫌疑人被判了终身监禁,可一旦事实的真相被查明,那么嫌疑人就会成为自由身,所有的一切还可以重新开始,如果执行了死刑,不仅仅他被冤枉,而且会给他的家人,亲属带来多么大的伤痛,我相信那个判刑的法官也会一辈子无法安心。 有学者以充满人文关怀的语调写道:生命一次性让人对它珍惜;生命的美好使人为它感到伤感;死者亲属的伤痛使人同情;罪犯临行前的恐惧让人怜悯;一旦错判难以纠正使人感到后悔;任何罪犯都有可以让人宽宥的原因。 总之,生命是宝贵的,一旦一个人的生命被剥夺,一切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上面的五个方面我一一论述了我认为中国应该废除死刑的理由。可是从现在中国的国情来看,中国废除死刑仍然是任重而道远的。但是死刑已成为强弩之末,丧失了昔日的威风,废除死刑是人类法制文明高度发展的产物,是刑罚改革的大方向。 废除死刑是历史的必然,因此我依旧会充满信心,我相信死刑会走向它的终点,走进历史博物馆,终究有一天中国大地上不会再出现死刑! [参考文献] 1、崔敏:《死刑考论—历史 现实 未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2、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何显兵:《死刑的适用及其价值取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4、黄晓亮:《暴力犯罪死刑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5、李交发:《简论沈家本的废除死刑观》,载《现代法学》2005年版。 6、赵秉志主编:《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7、赵秉志主编:《死刑改革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楼主,俺有啊,因为我的本科和研究生都是法律专业的。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把我以前的发给你,或者帮你写。记得给我最佳答案啊,联系方式见我的资料
这个简单啊,我这里有一篇现成的,你可以拿去参考下一、引言 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给科技进步、信息共享、商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变革,社会活动网络化的发展趋势更给予了个人信息丰富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使它成为对于国家、社会、组织乃至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资源。与此同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活动也呈现出高发态势。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设“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两个罪名整合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扩大了主体范围,加大了处罚力度。2017年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2017年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判决结果包含“公民个人信息”的刑事一审判决逐年进行检索,2009-2019年间各年份相关判决数如图表 1所示。我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发展可为四个阶段:2009~2012年,此类判决数为零,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犯罪案件在实践中鲜有发生;2012~2016年,判决数量开始缓速增长,总量尚较少;2016~2017 年判决数量激增 6%,呈现出高发态势;2016~2019年,犯罪数量增速放缓。 图表 1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行为对象,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范围、判断标准对立法和司法适用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解释》第1条对其概念做了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如,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和如何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可识别性等。由此观之,要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准确认定,我们应该对其行为对象的内涵、外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拟对《刑法》二百五十三条“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对司法实践中该罪的认定提供有益参考。 二、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合理保护限度的设定原则 信息网络时代,我们要在推动信息科技的发展应用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之间寻求适度的平衡。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过小或者过大,都不利于社会的正常发展。笔者认为,应当基于以下三项原则设定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合理限度。(一)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刑法的谦抑性,是指刑法应合理设置处罚的范围与程度,当适用其他法律足以打击某种违法行为、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把该行为规定为犯罪;当适用较轻的制裁方式足以打击某种犯罪、保护相应合法权益时,就不应规定更重的制裁方式。此原则同样是刑法在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进行规制时应遵循的首要原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未健全、前置法缺失的当下,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首先介入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要格外注意秉持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严格控制打击范围和力度。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认定,范围过窄,会导致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不能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范围过宽,则会使刑法打击面过大,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刑罚在实践中可操作性的降低,阻碍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在实践中,较常见的是认定范围过宽的问题,如公民的姓名、性别等基础性个人信息,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识别个人身份,但大多数人并不介意此类个人信息被公开,且即便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也不必动用刑罚手段,完全可以利用民法、行政法等前置法予以救济。(二)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大数据时代,随着信息价值的凸显,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凸显。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社会、个人都带来了多方面的便利,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对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一定的威胁。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需要使得数据的自由流通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如何平衡好其与个人权益保护的关系,是运用刑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规制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个人信息保护不足,则会导致信息流通的过度自由,使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处于危险境地、社会的正常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保护过度,则又走入了另一个极端,妨碍了信息正常的自由流通,使社会成员成为一座座“信息孤岛”,全社会也将成为一盘散沙,也将信息化可以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拒之门外。刑法要保护的应当仅仅是具有刑法保护的价值和必要,并且信息主体主动要求保护的个人信息。法的功能之一便是协调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关系,通过立法和司法,平衡好个人信息权利保护与信息自由流通,才可以实现双赢。应努力构建完备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既做到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又可促进信息应有的自由流动,进而推动整个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三)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协调原则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渡是合理的且必须,因为公共利益往往涉及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同时也是实现个人利益的保障。但是这种让渡的前提是所换取的公共利益是合法、正当的,并且不会对个人隐私和安全造成不应有的侵害。公共安全是限制公民个人信息的典型事由。政府和司法部门因为社会管理的需要往往会进行一定程度的信息公开,信息网络的发展也使得大数据技术在社会安全管理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对于公民个人利益边界的触碰,由此产生公共管理需要与个人权益维护之间的冲突。相对于有国家机器做后盾的公权力,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处于弱势地位,让个人信息的保护跟得上信息化的发展,是我们应该努力的方向。公众人物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此原则的另一重要体现,王利明教授将公众人物划分为政治性公众人物和社会性公众人物两类。对于前者,可将其个人信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公民监督权或公共利益相关的个人信息,此类个人信息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的让步是必须的;另一类是与工作无关的纯个人隐私类信息,由于这部分个人信息与其政治性职务完全无关,所以应受与普通人一样的完全的保护。对于社会性公众人物,其部分个人信息是自己主动或是希望曝光的,其因此可获得相应的交换利益,对于这部分信息,刑法不需要进行保护;也有部分信息,如身高、生日、喜好等虽然被公开,但符合人们对其职业的合理期待,且不会有损信息主体的利益,对于此类信息,也不在刑法保护范围内;但对于这类信息主体的住址、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因实践中有很多狂热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获得明星的住址、行程信息,对明星的个人隐私进行偷窥、偷拍,此类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安宁和基本权益的行为应当受到刑法的规制。 三、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及相关范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工具”。“公民”的含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是指具有我国国籍的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罪名和罪状中都使用了“公民”一词,对于其含义的一些争议问题,笔者持以下观点:(1)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从字面上和常理来看,中国刑法中的“公民”似乎应专门指代“中国的公民”。但笔者认为,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可以成为该罪的犯罪对象,而不应当把我国刑法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局限于中国公民。第一,刑法一百五十三条采用的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个人信息”的表述,而是了“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规范用语的理解和适用,我们不应人为地对其范围进行不必要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指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情况下,不应将“公民”限定为中国公民。第二,全球互联互通的信息化时代,将大量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排除在我国刑法之外,会放纵犯罪,造成对外国籍人、无国籍人刑法保护的缺失,这既不合理,也使得实践中同时涉及侵犯中国人和非中国人的个人信息的案件的处理难以操作。第三,刑法分则第三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并不限于仅对“中国公民”的保护,也同等地对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此类权利进行保护。因此,处于我国刑法第三章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保护对象,也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的个人信息,“我国对中国公民、处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 籍人以及遭受中国领域内危害行为侵犯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一视同仁地提供刑法的保护,不主张有例外。”(2)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对于死者,由于其不再具有人格权,所以不能成为刑法上的主体。刑法领域上,正如对尸体的破坏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样,对于死者个人信息的侵犯,不应成立侵犯个人信息罪。对死者的个人信息可能涉及的名誉权、财产权,可以由死者的近亲属主张民法上的精神损害赔偿或继承财产来进行保护。对于法人,同样不能成为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一方面,自然人具有人格权,而法人不具有人格权,其只是法律拟制概念,不会受到精神上的损害。另一方面,法人的信息虽然可能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和经济效益,但是已有商业秘密等商法领域的规定对其进行保护。因此,法人的信息不适用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含义法学理论上对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主要识别说、关联说和隐私说。识别说,是指将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作为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属性。可识别性根据识别的程度又可以分为两种方式,即通过单个信息就能够直接确认某人身份的直接识别,和通过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通过信息对比分析来识别特定个人的间接识别。学界支持识别说观点的学者大多指的是广义的识别性,既包括直接识别,又包括间接识别。关联说认为所有与特定自然人有关的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情况、家庭基本情况、动态行为和个人观点及他人对信息主体的相关评价”。根据关联说的理论,信息只要与主体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就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隐私说认为,只有体现个人隐私的才属于法律保障的个人信息内容。隐私说主要由美国学者提倡,主张个人信息是不愿向他人公开,并对他人的知晓有排斥心理的信息。笔者认为,通过识别说对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最为可取。关联说导致了刑法保护个人信息的范围过分扩大,而隐私说则只将个人信息局限在个人隐私信息的范围内,忽略了不属于个人隐私但同样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个人信息,同时由于对隐私的定义受个人主观影响,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形成明确的界定标准。相比之下,识别说更为可取,不仅能反应需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又具有延展性,能更好的适应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导致的公民个人信息类型的不断增多。且通过梳理我国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司法,识别说的观点贯穿其中。名称 生效年份 对“个人信息”核心属性的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2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依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 2013年 可识别性、隐私性《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 隐私性《网络安全法》 2016年 可识别性《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 可识别性、可反映活动情况图表 2《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中关于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无疑最具权威性。《网络安全法》采用了识别说的观点,将可识别性规定为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而后者采用了广义的“可识别性”的概念,既包括狭义可识别性 (识别出特定自然人身份) , 也包括体现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两者之所以采用了不同的表述,是因为《网络安全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做了整体而基础性的保护,而《2017年解释》考虑到,作为高度敏感信息的活动情况信息,随着定位技术的不断进步逐渐成为本罪保护的一个重点,因此在采用了狭义的身份识别信息概念的基础之上,增加了对活动情况信息的强调性规定,但其本质仍是应涵括在身份识别信息之内的。所以,应以可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对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二)公民个人信息的特征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体现了其区别于广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价值。明确刑法领域个人信息的特征,有助于在司法中更好的对个人信息进行认定。可识别性这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本质属性。可识别是指可以通过信息确定特定的自然人的身份,具体包括直接识别和间接识别。直接识别,是指通过单一的信息即可直接指向特定的自然人,如身份证号、指纹、DNA等信息均可与特定自然人一一对应。间接识别,是指需要将某信息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或者进行对比分析才能确定特定自然人,比如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兴趣爱好等信息均需要与其他信息相结合才能识别出特定的信息主体。客观真实性客观真实性是指公民个人信息必须是对信息主体的客观真实的反映,。一方面,主观上的个人信息对特定个人的识别难度极大;另一方面,现行刑法关于侮辱罪或诽谤罪的相关规定足以对此类主观信息进行规制。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信息的客观真实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何实现科学、高效鉴别个人信息客观真实性,是司法机关应努力的方向。现有的随机抽样的方法有一定可取性,但不够严谨。笔者认为,可以考虑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若嫌疑人能证明其所侵犯的个人信息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则不构成本罪。价值性刑法的两大机能是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从保护法益的机能出发,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自然犯,只有侵犯到公民法益的行为,才能纳入刑法规制的范围。而判断是否侵犯公民法益的关键就在于该信息是否具有价值。价值性不仅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从个人信息的人格权属性角度分析,个人隐私类信息的公开,会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名誉权,行踪轨迹类信息的公开,会对公民人身安全带来威胁。从个人信息的财产权属性角度分析,信息化时代,信息就是社会的主要财产形式,能够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信息价值仅在当行为人主张其个人价值时才被考虑”,只有具有刑法保护价值的信息,才值得国家动用刑事司法资源对其进行保护。(三)个人信息与相关概念的区分很多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专门的法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部分国家和地区没有采用“个人信息”的概念,美国多采用“个人隐私”的概念,欧洲多采用“个人数据”的概念,而“个人信息”的表述则在亚洲较为常见。对于这三个概念是可以等同,存在观点分歧。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有重合,但不能完全混同,也有观点认为个人信息包含个人隐私,以个人数据为载体。笔者认为,有必要对三个概念进行明确区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关于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有学者主张前者包含后者,有学者主张后者包含前者,还有学者认为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关系。笔者认为,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相互交叉,个人信息包括一般信息和隐私信息,个人隐私包括隐私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所以两者的交叉在于隐私信息。两者制建有很大的区别,不能混淆。首先,私密程度不同,个人信息中除隐私信息以外的一般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需要信息主体进行公开的,如姓名、手机号、邮箱地址等,而个人隐私则具有高度的私密性,个人不愿将其公开;其次,判断标准不同,个人信息的判断标准是完全客观的,根据其是否具有识别性、真实性、价值性来进行判断即可,而个人隐私在判断上具有更多的主观色彩,不同主体对个人隐私的界定是不同的;最后,个人信息既具有消极防御侵犯的一面,也具有主动对外展示的一面,信息主体通过主动公开其部分个人信息,可能会获得一定的利益,而个人隐私则侧重消极防御,主体的隐私信息和隐私活动不希望被公开,隐私空间不希望被侵犯。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笔者认为,个人信息(personal information)和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的区别在于,个人数据是以电子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对信息主体的客观、未经过处理的原始记录,如个人在医院体检后从自助机取出的血液化验报告单;后者是指,数据中可对接收者产生一定影响、指导其决策的内容,或是数据经过处理和分析后可得到的上述内容,如血液化验报告数据经系统或医生的分析,形成的具有健康指导作用的结果报告,换言之,个人信息=个人数据+分析处理。 四、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司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概念和原则的把握必然有一定的差异性,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讨论。在本部分,笔者对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进行总结归纳,并对一些存在争议的情况进行分析。 (一)公民个人信息可识别性的认定“可识别性是指个人信息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指向确定的主体。”经过上文中的讨论,根据《网络安全法》和《2017年解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定义,我们能够得出,“识别性”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解释第3条第2款印证了这一观点。对于能够单独识别特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往往比较容易判断,而对于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来间接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信息,往往是个案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本罪的认定中最为复杂的问题。面对实践中的具体案情,对于部分关联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时,可从行为人主观目、信息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要结合的其他信息的程度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加以判断。以此案为例:某地一医药代表为了对医生给予用药回扣,非法获取了某医院某科室有关病床的病床号、病情和药品使用情况。此案中所涉及的非法获取的信息不宜纳入刑法中“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首先,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上看,并没有识别到特定自然人的目的,而仅仅是为了获取用药情况;其次,从以上信息对病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以及生活安宁的重要性上来看,行为人获取以上信息并不会对病人权益造成侵犯;最后,从这些信息需要与其他信息结合的程度来看,病床号、用药情况等信息并不能直接识别到个人,需要结合病人的身份证号等才能起到直接识别的作用。所以,此案中的涉案信息不属于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二)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2017年解释》第五条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敏感程度,即信息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将“公民个人信息”分为三类,并设置了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类别列举 “情节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 “情节特别严重“标准(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特别敏感信息 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五百条以上敏感信息 住宿记录、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其他信息五千条以上 五万条以上图表 3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对标准适用的争议,主要表现在对敏感个人信息的认定。如何把握“行踪轨迹信息”的范围行踪轨迹信息敏感程度极高,一旦信息主体的行踪轨迹信息被非法利用,可能会对权利人的人身安全造成紧迫的威胁。《2017年解释》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入罪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50以上”的,即构成犯罪。由于《2017年解释》中对行踪轨迹信息规定了极低的入罪标准,所以司法认定时应对其范围做严格把控,应将其范围限制在能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位置的信息,如车辆轨迹信息和GPS定位信息等。实践中,信息的交易价格也可以作为判定其是否属于“行踪轨迹信息”的参考,因为行踪轨迹信息的价格通常最为昂贵。对于行为人获取他人车票信息后判断出他人的行踪的情况,载于车票的信息不宜被认定为《2017年解释》所规定的“行踪轨迹信息”,因为该信息只能让行为人知道信息主体大概的活动轨迹,并不能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如何把握“财产信息”的范围财产信息是指房产、存款等能够反映公民个人财产状况的信息。对于财产信息的判断,可以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一是要综合考量主客观因素,因为犯罪应是主客观相统一的结果;而是考虑到敏感个人信息的入罪门槛已经极低,实践中应严格把握其范围。以此案为例:行为人为了推销车辆保险,从车辆管理机构非法获取了车主姓名、电话、车型等信息。此案中的信息不宜认定为“财产信息”。因为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是侵犯信息主体的人身、财产安全,最多只会对行为人的生活安宁带来一定的影响,因而应适用非敏感公民个人信息的入罪标准。(三)不宜纳入本罪保护对象的公开的个人信息的认定 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是否属于 “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理论界存在观点分歧。笔者认为,“公民个人信息”不以隐私性为必要特征,因为《2017年解释》第1条并为采用“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表述,而是以识别性作为判断标准。因此,信息的公开与否并不影响其是否可以被认定为“公民个人信息”。对于权利人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显然合法,且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当前也不宜认定为犯罪。理由如下:第一,在我国的立法和司法中,曾以“隐私性”作为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核心属性,可见公民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是从隐私权中分离出来的权利,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侧重于对公民隐私和生活安宁的保护。权利人之所以自愿甚至主动公开其个人信息,说明这部分信息即便被获取、出售,也通常不会对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造成侵犯,因此不应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第二,根据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只有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犯罪。对于已经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后向他人出售或提供的行为在我国缺乏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存在权利人的概括同意,不需要二次授权,也就是说不应认定行为人对获取的已经由权利人公开的个人信息的出售和提供行为系“违法国家有关规定”。第三,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尚未健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高发的背景下,应将实践中较为多发的侵犯权利人未公开的个人信息的案件作为打击的重点。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获取相关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合法,但如果后续的出售或提供行为违背了权利人意愿,侵犯到了其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或是对权利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则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论处。对于权利人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相关信息的获取一般来说是合法的,但是获取信息之后的出售、提供行为如果对信息主体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是私生活安宁造成了侵犯,且信息主体对其相关个人信息有强烈保护意愿,则应据其情节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五、结语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对个人、组织、社会乃至国家均具有重要价值,由此也滋生了越来越多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公民个人信息”作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对象,其概念界定、特征分析、与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对于打击相关犯罪、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本文的研究,形成以下结论性的认识:第一,界定公民个人信息的原则。一是应遵循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保证打击范围既不过宽而导致国家刑罚资源的浪费和可操作性的降低,也不过窄而使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二是应遵循权利保护与信息流通相平衡原则,在保障公民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不妨碍信息正常的流通。三是应遵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协调原则,允许个人利益对公共利益做出适当让步,但杜绝对个人利益的侵害和过度限制。第二,公民个人信息之“公民”应包括外国籍人和无国籍人,不应包括死者和法人。公民个人信息之“个人信息”应采取“识别说”进行界定,可以识别特定自然人是刑法上公民个人信息的根本属性。除了可识别性,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还应具有客观真实性、价值性等特征可作为辅助判断标准。还应注意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个人数据等相关概念的区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出现混淆。第三,一般个人信息的认定。“可识别性”是其判断的难点,可以从行为人主观目的、信息对其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程度和信息需与其他信息的结合程度这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对于行踪轨迹信息、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由于其入罪门槛低、处罚力度大,应严格把控其范围并结合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进行考量;对于信息主体已经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分情况讨论,对于信息主体主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其获取、出售和提供,不应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于信息主体被动公开的个人信息,行为人对信息的获取是合法的,但其后出售、提供的行为,可以依实际情况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论处。希望本文的论述能够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完善贡献微小的力量。
选题①选取护理工作中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②选取位于学科前沿,有一定超前性,能反映新成果、新技术、新动向或矛盾焦点的问题。③选取自己熟悉或有一定研究基础的题目。④选题要大小适度。⑤希望在杂志发表的综述,应注意期刊的要求。总之,选题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掌握四个相符:与个人主观条件相符、与自身客观条件相符、与护理进展现实相符、与自己今后的研究方向相符。检索途径①题名途径(主要按书名、刊名检索)。②著者途径(按作者姓名检索)。③分类途径(按文献所属学科类查)。中国图书分类法规定,“R”是医药卫生,如R4为临床医学,R47为护理学,R248为中医护理学,R5为内科学等。④主题途径(按规范化术语即主题词查)。整理加工文献①阅读(浏览、粗读、精读;应确定优先阅读的文献)。②整理、分类、筛选。③综合组织(可按主论点、分论点组织论证材料,确定论证方法,安排层次结构)。④拟定提纲,完成全文。以上就是小编关于护理专业的文献综述写作步骤的分享,希望对各位小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毕业论文相关内容,请关注本平台,小编将会做及时的整理并发布的。
讲述医学的历史和你研究内容的综述就行
医学综述的写作方法: 1 医学综述的定义和特点 医学综述是查阅了医学某一专题在一段时期内的相当数量的文献资料,经过分析研究,选取有关情报信息,进行归纳整理,作出综合性描述的文章。 医学综述的特点:①综合性:综述要“纵横交错”,既要以某一专题的发展为纵线,反映当前课题的进展;又要从本单位、省内、国内到国外,进行横的比较。只有如此,文章才会占有大量素材,经过综合分析、归纳整理、消化鉴别,使材料更精练、更明确、更有层次和更有逻辑,进而把握本专题发展规律和预测发展趋势。②评述性:是指比较专门地、全面地、深入地、系统地论述某一方面的问题,对所综述的内容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反映作者的观点和见解,并与综述的内容构成整体。一般来说,综述应有作者的观点,否则就不成为综述,而是手册或讲座了。③先进性:综述不是写学科发展的历史,而是要搜集最新资料,获取最新内容,将最新的医学信息和科研动向及时传递给读者。 综述不应是材料的罗列,而是对亲自阅读和收集的材料,加以归纳、总结,做出评论和估价。并由提供的文献资料引出重要结论。一篇好的综述,应当是既有观点,又有事实,有骨又有肉的好文章。由于综述是三次文献,不同于原始论文(一次文献),所以在引用材料方面,也可包括作者自己的实验结果、未发表或待发表的新成果。 综述的内容和形式灵活多样,无严格的规定,篇幅大小不一,大的可以是几十万字甚至上百万字的专著,参考文献可数百篇乃至数千篇;小的可仅有千余字,参考文献数篇。一般医学期刊登载的多为3000~4000字,引文15~20篇,一般不超过20篇,外文参考文献不应少于1/3。 2 综述的内容要求 选题要新 即所综述的选题必须是近期该刊未曾刊载过的。一片综述文章,若与已发表的综述文章“撞车”,即选题与内容基本一致,同一种期刊是不可能刊用的。 说理要明 说理必须占有充分的资料,处处以事实为依据,决不能异想天开地臆造数据和诊断,将自己的推测作为结论写。 层次要清 这就要求作者在写作时思路要清,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写到什么程度,前后如何呼应,都要有一个统一的构思。 语言要美 科技文章以科学性为生命,但语不达义、晦涩坳口,结果必然阻碍了科技知识的交流。所以,在实际写作中,应不断地加强汉语修辞、表达方面的训练。 文献要新 由于现在的综述多为“现状综述”,所以在引用文献中,70%的应为3年内的文献。参考文献依引用先后次序排列在综述文末,并将序号置入该论据(引文内容)的右上角。引用文献必须确实,以便读者查阅参考。 校者把关 综述写成之后,要请有关专家审阅,从专业和文字方面进一步修改提高。这一步是必须的,因为作者往往有顾此失彼之误,常注意了此一方而忽视了彼一方。有些结论往往是荒谬的,没有恰到好处地反应某一课题研究的“真面目”。这些问题经过校阅往往可以得到解决。 3 综述的格式和写法 综述一般都包括题名、著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几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又由前言、主体和总结组成。 前言 用200~300字的篇幅,提出问题,包括写作目的、意义和作用,综述问题的历史、资料来源、现状和发展动态,有关概念和定义,选择这一专题的目的和动机、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如果属于争论性课题,要指明争论的焦点所在。 主体 主要包括论据和论证。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比较各种观点的异同点及其理论根据,从而反映作者的见解。为把问题说得明白透彻,可分为若干个小标题分述。这部分应包括历史发展、现状分析和趋向预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历史发展:要按时间顺序,简要说明这一课题的提出及各历史阶段的发展状况,体现各阶段的研究水平。②现状分析:介绍国内外对本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各派观点,包括作者本人的观点。将归纳、整理的科学事实和资料进行排列和必要的分析。对有创造性和发展前途的理论或假说要详细介绍,并引出论据;对有争论的问题要介绍各家观点或学说,进行比较,指问题的焦点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并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陈旧的、过时的或已被否定的观点可从简。对一般读者熟知的问题只要提及即可。②趋向预测:在纵横对比中肯定所综述课题的研究水平、存在问题和不同观点,提出展望性意见。这部分内容要写得客观、准确,不但要指明方向,而且要提示捷径,为有志于攀登新高峰者指明方向,搭梯铺路。主体部分没有固定的格式,有的按问题发展历史依年代顺序介绍,也有按问题的现状加以阐述的。不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比较各家学说及论据,阐明有关问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发展方向。主体部分的写法有下列几种: (1) 纵式写法 “纵”是“历史发展纵观”。它主要围绕某一专题,按时间先后顺序或专题本身发展层次,对其历史演变、目前状况、趋向预测作纵向描述,从而勾划出某一专题的来龙去脉和发展轨迹。纵式写法要把握脉络分明,即对某一专题在各个阶段的发展动态作扼要描述,已经解决了哪些问题,取得了什么成果,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后发展趋向如何,对这些内容要把发展层次交代清楚,文字描述要紧密衔接。撰写综述不要孤立地按时间顺序罗列事实,把它写成了“大事记”或“编年体”。纵式写法还要突出一个“创”字。有些专题时间跨度大,科研成果多,在描述时就要抓住具有创造性、突破性的成果作详细介绍,而对一般性、重复性的资料就从简从略。这样既突出了重点,又做到了详略得当。纵式写法适合于动态性综述。这种综述描述专题的发展动向明显,层次清楚。 (2) 横式写法 “横”是“国际国内横览”。它就是对某一专题在国际和国内的各个方面,如各派观点、各家之言、各种方法、各自成就等加以描述和比较。通过横向对比,既可以分辨出各种观点、见解、方法、成果的优劣利弊,又可以看出国际水平、国内水平和本单位水平,从而找到了差距。横式写法适用于成就性综述。这种综述专门介绍某个方面或某个项目的新成就,如新理论、新观点、新发明、新方法、新技术、新进展等等。因为是“新”,所以时间跨度短,但却引起国际、国内同行关注,纷纷从事这方面研究,发表了许多论文,如能及时加以整理,写成综述向同行报道,就能起到借鉴、启示和指导的作用。 (3) 纵横结合式写法在同一篇综述中,同时采用纵式与横式写法。例如,写历史背景采用纵式写法,写目前状况采用横式写法。通过“纵”、“横”描述,才能广泛地综合文献资料,全面系统地认识某一专题及其发展方向,作出比较可靠的趋向预测,为新的研究工作选择突破口或提供参考依据。无论是纵式、横式或是纵横结合式写法,都要求做到:一要全面系统地搜集资料,客观公正地如实反映;二要分析透彻,综合恰当;三要层次分明,条理清楚;四要语言简练,详略得当。 总结 主要是对主题部分所阐述的主要内容进行概括,重点评议,提出结论,最好是提出自己的见解,并提出赞成什么,反对什么。 参考文献 写综述应有足够的参考文献,这是撰写综述的基础。它除了表示尊重被引证者的劳动及表明文章引用资料的根据外,更重要的是使读者在深入探讨某些问题时,提供查找有关文献的线索。综述性论文是通过对各种观点的比较说明问题的,读者如有兴趣深入研究,可按参考文献查阅原文。因此,必须严肃对待。 4 综述的写作步骤 选定题目 选定题目对综述的写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选题首先要求内容新颖,只有新颖的内容才能提炼出有磁石般吸引力的题目。选题还应选择近年来确有进展,适合我国国情,又为本专业科技人员所关注的课题,如对国外某一新技术的综合评价,以探讨在我国的实用性;又如综述某一方法的形成和应用,以供普及和推广。选题通常有几种:一种是与作者所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的选题,对此作者有实际工作经验,有比较充分的发言权;一种是选题与作者专业关系不大,而作者掌握了一定的素材,又乐于探索的课题;还有一种是医学科学情报工作者的研究成果。 题目不要过大,过大的题目一定要有诸多的内容来充实,过多的内容必然要查找大量的文献,这不但增加阅读、整理过程的困难,或者无从下手,或顾此失彼;而且面面俱到的文稿也难以深入,往往流于空泛及一般化。实践证明,题目较小的综述穿透力强,易深入,特别对初学写综述者来说更以写较小题目为宜,从小范围写起,积累经验后再逐渐写较大范围的专题。此外,题目还必须与内容相称、贴切,不能小题大作或大题小作,更不能文不对题。好的题目可一目了然,看题目可知内容梗概。 查阅文献 题目确定后,需要查阅和积累有关文献资料。对初学者来说,查找文献往往不知从哪里下手,一般可首先搜集有权威性的参考书,如专著、教科书、学术论文集等,教科书叙述比较全面,提出的观点为多数人所公认;专著集中讨论某一专题的发展现状、有关问题及展望;学术论文集能反映一定时期的进展和成就,帮助作者把握住当代该领域的研究动向。其次是查找期刊及文献资料,期刊文献浩如烟海,且又分散,但里面常有重要的近期进展性资料,吸收过来,可使综述更有先进性,更具有指导意义。查找文献资料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根据自己所选定的题目,查找内容较完善的近期(或由近到远)期刊,再按照文献后面的参考文献,去收集原始资料。这样“滚雪球”式的查找文献法就可收集到自己所需要的大量文献。这是比较简便易行的查阅文献法,许多初学综述写作者都是这样开始的。另一种较为省时省力的科学方法,是通过检索工具书查阅文献。常用的检索工具书有文摘和索引类期刊,它是查阅国内外文献的金钥匙,掌握这把金钥匙,就能较快地找到需要的文献。此外,在平时工作学习中,随时积累,做好读书文摘或笔记,以备用时查找,可起到拾遗补缺作用。 查找到的文献首先要浏览一下,然后再分类阅读。有时也可边搜集、边阅读,根据阅读中发现的线索再跟踪搜集、阅读。资料应通读、细读、精读,这是撰写综述的重要步骤,也是咀嚼和消化、吸收的过程。阅读中要分析文章的主要依据,领会文章的主要论点,用卡片分类摘记每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方法、重要数据、主要结果和讨论要点,以便为写作做好准备。 加工处理 对阅读过的资料必须进行加工处理,这是写综述的必要准备过程。按照综述的主题要求,把写下的文摘卡片或笔记进行整理,分类编排,使之系列化、条理化,力争做到论点鲜明而又有确切依据,阐述层次清晰而合乎逻辑。按分类整理好的资料轮廓,再进行科学的分析。最后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写出自己的观点与体会,这样客观资料中就融进了主观资料。 撰写成文 撰写成文前应先拟提纲,决定先写什么,后写什么,哪些应重点阐明,哪些地方融进自己的观点,哪些地方可以省略或几笔带过。重点阐述处应适当分几个小标题。拟写题纲时开始可详细一点,然后边推敲边修改。多一遍思考,就会多一分收获。 提纲拟好后,就可动笔成文。按初步形成的文章框架,逐个问题展开阐述,写作中要注意说理透彻,既有论点又有论据,下笔一定要掌握重点,并注意反映作者的观点和倾向性,但对相反观点也应简要列出。对于某些推理或假说,要考虑到医学界专家所能接受的程度,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作为问题提出来讨论,然后阐述存在问题和展望。初稿形成后,按常规修稿方法,反复修改加工。 撰写综述要深刻理解参考文献的内涵,做到论必有据,忠于原著,让事实说话,同时要 具有自己的见解。文献资料是综述的基础,查阅文献是撰写综述的关键一步,搜集文献应注意时间性,必须是近一二年的新内容,四五年前的资料一般不应过多列入。综述内容切忌面面俱到,成为浏览式的综述。综述的内容越集中、越明确、越具体越好。参考文献必须是直接阅读过的原文,不能根据某些文章摘要而引用,更不能间接引用(指阅读一篇文章中所引用的文献,并未查到原文就照搬照抄),以免对文献理解不透或曲解,造成观点、方法上的失误。
一、 什么叫综述 综述,是文献综述的简称。医学综述是围绕医药学某一主题,以近期公开发表的科学论文为素材而撰写的条理清晰、内容丰富、准确快捷、有综有述的专题报告。 由于医学综述是以综合医学文献资料为特征的专题报告,所以属于三次文献。 主题——疾病(西医病名居多)、证型、治则、治法、中草药、方剂、针灸、推拿、历史事件、理论与学说。所选定的主题应是进展较大、普遍关注,或有研究基础的。 近期——少则三年,中则五年,多则十年。应视文献多寡而定。从撰写的当前年度向前推。也可用最近发表的一篇综述的最后采用论文的时间作为你写的综述的开始日期,以保持学术发展的沿续性。综述性书籍可根据情况来定,如建国以来某方面研究,中西医结合以来,三中全会以来。如《中西医结合内分泌疾病诊断与治疗》 公开发表——国家出版署批准发行的连续期刊杂志,不含会议论文集、非国家批准、非连续出版的期刊。如《天津中医药》《天津中医学院学报》等。尚未发表也不可进入你的综述。目的是让读者看了你的综述后能够按图索骥找到原文阅读,深入研究。 科学论文——以论文形式在公开发行期刊杂志上首次发表的科学论文,不含经综述或综述性出版物引用的科学论文。如《中国中医药年鉴》引用过的论文。经综述或综述性 条理清晰——综述要分列小标题,不可一气呵成,一逗到底。如对癫痫证治进行综述,小标题可分为辨证分型研究、治则研究、古方成方研究、单方验方研究、针灸研究、护理研究等项。使读者阅读提供便利。 内容丰富——查阅足量的科学论文,地方性一二级期刊要求综述涉及20至30篇。国家级期刊要求50篇。有的大综述引用成百上千篇文献,一期杂志只能发表一篇,连载多期,甚至一个年度。内容广博精深,有很大参考价值。 准确快捷——准确是讲来源准、内容准、数据准,快捷是讲综述的时限性很强,必须以快取胜。如旧《年鉴》意义不大。审综述稿件时先看后面参考文献所涉及的日期。综述写完后不宜锁起来,应立即发表。 有综有述——有综即有综合论文资料的内容;有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该主题当前研究状况的评价与分析,指出创新点,找出欠缺点;二是对该主题研究的未来提出建设性意见或未来前景的展望。综易述难。 专题报告——综述以文字为载体专题报告。虽然综述属于广义论文,但不能视综述为真正意义上的论文(即阐述和论证个人学术观点为主)。它不提供撰写者的论点论据、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往届毕业生有误将综述当成毕业论文上交,结果影响成绩。 综述有短篇的也有成本的。文献综述文字宜精炼,用词要力求准确。篇幅一般在5000至10000字之内,题目较小,有3000至4000左右也可以。短篇综述散见于各种期刊杂志,又称“小综述”“小专论”。 成本综述多以年度为单位定期出版,虽然每年出一本,但不是只综述一年的发展,一般综述近三五年的文献。如《中国中医药年鉴》《内科学年度评论》《生物化学年度评论》《生理学年度评论》。也有不定期出版物。如《生理科学进展》《心血管疾病进展》《心血管药理学进展》《免疫学进展》《激素研究的新进展》《心脏病学进展》《内科学研究进展》等。要查《全国图书出版目录》才能判断有无新书,不能以图书馆是否购置为依据。 有的期刊出版专辑,刊头有专文评述,介绍有关进展与专辑内容并提出展望。近些年《中华医学杂志》在每年度的最后一期,约请有关专家写出我国各个学科的一年进展。如心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 北京出版社组织编写的《黄帝内经研究大成》《黄帝内经太素研究大成》《伤寒杂病论研究大成》等都具有综述的性质。 二、为什么要撰写综述 总结研究状况,掌握最新动态。 医学研究日新月异,不断有新思想、新观点、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问世。通过撰写综述可以亲自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并运用到临床诊疗工作中去,既可创造社会效益也会带来经济收益。许多院士、教授、学者做学术报告,大家听着很新颖、很生动、很解渴,一语道破天机——他们熟练地掌握了撰写和指导撰写综述的本领。介绍最新成果,提供读者借鉴。引导读者查阅原始资料,进行深入分析与学习。 2.分析研究得失,做为选题依据。 由于研究思路、条件、手段、水平的影响,临床资料良莠不齐。有些研究国家资助或支持的,由大牌专家领衔,拥有大笔资金投入,一流实验设备,优良的研究队伍所承担的课题,其思路、方法、结果、质量在科学性、实用性、可重复性待方面都是高水平的。而一两个人单打独斗的研究,虽然也有闪光之处,但毕竟不能与之同日而语,等量剂观。所以收集到的材料既有得也有失,低水平重复肯定难免。撰写综述可以使作者和读者一目了然,既掌最新最先进的进展,可作为研究的起点(巨人的肩上);又可找到研究的空白点或欠缺点以及今后研究的发展方向(即展望部分),可作为研究的主攻方向。因此,每一项科研究选题,都必须附有一份相关的文献综述。使评审者对立项的科学性、新颖性、先进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做出判断。评审者虽说都是专家,但对他从来没有深入研究的,或以前研究过但随着时代发展,方法已落后,手段已过时,结果已不足以说明更为深刻问题的时候,他不可能比亲手参予课题的人更清楚。然而他们之所以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就是看了你的综述。综述一般是与开题报告捆绑在一起的。综述是为选题、立题服务的。综述的目的不仅是发表,而是开展研究工作的前奏与准备。 教学科研医疗,都离不开综述 教师备课和教学不能满足于背诵和宣讲教科书。高等院校的教师必须及时掌握国内外学科的重大进展,用以不断更新和充实教学内容。虽然教学基本内容来自教材,但教材内容相对滞后,只有教师对所讲内容理解深,对新进展了解多,才能教是活。教师不但应该知道教材上的结论,还应该了解一些重要结论的来龙去脉,要区别是属于推论性的还是证据确凿的,是公认的还是有争论的,这样才能避免教学上的片面性,启发学生思维,培养学生求知欲望和钻研精神。为此,教师备课不但要精读熟暗教材,广泛阅读综述,还应该自己撰写综述。这是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的需要。 科研工作有较强的继承性,古代是如此,现代更为突出。任何发明创造都离不开前人或别人的研究基础。后面的工作无不受到前面工作的启发并以之为基础。因此,从科研选题、确定方法、进行科研设计到总结,都应该不断阅读收集有关的文献资料,并作出综述。有时在科研进程中(如两年之间),别人报导了新方法及新结果,那么就应该及时修订或调整你的原有科研设计。否则结题时就不能达到“国内领先”的水平。课题组应指定专人即时追踪最新文献。通过撰写综述可以了解有关课题研究的历史和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分析薄弱环节加以突破。在撰写综述过程中通过深思熟虑,提出新的工作假设,作为研究的新起点。 撰写综述是一种综合性训练,是对医学科技人员的培养与提高的重要方法之一。它能从五个方面提高医学科技人员的能力。 中外文阅读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 写读书笔记和文摘卡片的技能; 分析、评价论文水平的能力和综合问题的能力; 写作和文字表达能力; 培养刻苦钻研,热爱本专业的敬业精神和独立工作的能力。 对于在学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撰写综述是十分重要的一环。指导老师应该大力对他们进行指导。对科研选题和学风甚至一生的事业都有深远的影响。 三、撰写综述的要求 必须摘录一手资料 第一手资料可根据《全国报刊索引》、《中国医学文摘》、计算机查寻系统而获得,但是由于出版周期的限制,最新的资料仍难获得。只好亲手翻阅期刊的目录和内容。这种方法虽然原始,但是准确度比较高,收集的资料较多。由为主题词往往不能概括论文内容。如“《伤寒论》方药应用心得”一文,在你综述桂枝汤时,主题词会将其漏落掉。因此,从经验角度看,手检是既经济、又准确,还相对省时的方法。说他经济,只要有笔和纸(或卡片)即可。说他准确,主题词所不能含概的也能查到。说他省时,在查阅者认真负责的前题下,手检的反工率较低。 禁止据综述写综述 旁人写的与你重复的综述,对于你的作用,除了掌据动态,认清研究方向之外,只能做为自己撰写综述的起点。如有一篇“原血压证治研究进展”刊登在1998年的某种杂志上,你也似定同梓的题目,可以。但是那篇综述所提及的内容就不要再采用了。应该循着他之后的时间来收集新资料。有人把前一篇中的内容拿过来一部分,再加上几篇新资料,作为自己的综述,被称作据综述写综述。是不允许的。若作为综述性著作可以把不同时期发表的所有综述综合起来。如《中西医结合内分泌论断与治疗》。 不得挟带作者私货 作者本人往往在临床研究中积累了许多经验,当读到他人文献时,觉得自己也是这样做的,而且效果甚至还好。于是就在综述中写入了自己未经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内容。由于没有出处,被视作私货。如果自己以前发表的论文,可以做为文献引用,并与其他文献一视同仁,公平、公正地对待。综述作者应站在第三人的角度,以第三人的口吻来撰写。《伤寒杂病论研究大成》之所以长期不能完成,就是老一辈总是力图把他们个人观点加到书中来,但这与综述原则不相吻合,出版社不能接受。 不挟带私货,并不意味没有创造性。综述作者发挥创造性可从三个方面着手。 ①把不同作者的资料和观点加以融会贯通,看出其间的内在联系加以阐明。 ②把不同资料列成简表或绘成示意图,使读者一目了然。 ③综述的结尾部分是作者对发展现状的简短评论与对今后和发展的展望。 4.有综有述方为完整 一篇好的综述应当包括综和述两个部分。综是将收集到的尽可能全面详实的资料加以归纳综合,使之有条理化、有层次。述则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对所见论文进行提炼,归纳出若干规律或特点。二是对今后本项目研究提出前瞻性分析与展望。从近年来卫生系统收到来自基层医疗机构的综述看,大多数是有综无述。这极大降低了综述的含金量。只标明张氏说、李氏说,而对诸说毫无分析与评价,找不出规律,不能指出研究前沿和不足,对读者的帮助则大打折扣。在所见糖尿病的30多篇综述中只有3篇有综有述。有综无述的综述有漫延的趋势。 作者在选择资料和介绍存在问题时反映了作者观点,但在一般综述中评论不占主要地位。如果以评论为主,则为述评或专论为题。述评和专论一般由学术权威人士撰写,常能指出发展方向。但也有些述评的评论不多,仍不失为综述的范畴。《中华医史杂志》发表了拙作“《黄帝内经太素》成书年代研究述评”,结果许多人误认为本人是权威人士了。 5.参考文献不得省略 综述只是对多篇第一手资料摘要的汇总,简要介绍方法、结果及数据(如例数、有效率、统计学结果等)。不可能容纳更多的具体内容。通过参考文献可起到引导作用。即读者见到一篇最新的综述。可在短时间内大致了解研究概况。如果读者对其中的某一内容或某一点报有极大的兴趣,便可根据综述后的参考文献,去翻阅相关资料,以达到全面了解其具体内容的目的。有些期刊的编辑为节省版面,多登文章,径然删去参考文献一项。结果使综述丧失了引导读者阅读的这一重要作用。 准确适当引用并列出参考文献,是文献综述的重要组成部分。引用文献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不可引用自己未读过的文献,从别的文献转引有时会发生错误,以讹传讹。如果未直接读到原文,而读过工具期刊上的文摘,则引工具期刊。如果读过中文翻译就引译文刊物。如《国外医学》中医中药分册收载的译文,在查不到原文的情况下,应注明二次文献的出处。 二是精读文献,选择创造性大、科学性强的文献,除非写医史资料,一般以新文献为主。 6.撰写格式准确规范 首先是大标题,简明扼要,主题突出。由于综述大都以介绍新理论、新技术、新发展等进展为主要内容,所以标题常近况、进展、新进展、评论、研究、研究述评、研究进展等。标题后有的还注有“(综述)”二字。一般不设副标题。 其次是作者所在单位全称(不可写“天津中医一附院”“天津医大总医院”“天津医大三院”之类)。单位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以免失于作者与编辑部及作者与读者的联系)。完整的邮编应是“(天津300193)”。作者姓名。由于工作量不大,无需合作攻关,同时也避免思路、风格、习惯差异带来不连贯,所以综述应是个人撰写。目前期刊有些特约的综述撰稿人。他们水平较高,往往是青年学科带头人或某领域的专家学者。 正文首先是无标题前言,说明综述主题的简要意义,标明综述年代范围(如从1998年至2001年),注明选用期的范围(如国内中文期刊,国内外医学期刊(不含《国外医学》和《中国医学文献》编译的外文资料)。 正文实质部分一是综,二是述。“综”来源于第一手资料的摘要卡片,“述”来源于作者对“综”的归纳分析升华 最后是参考文献栏。含20至50篇文章,太少说明或研究较少,或资料不全,或时限过短。大多说明或选题过大。或研究集中,或时限过长。 参考文献应依其在正文中引用的先后,必须在正文相应内容的右上角以方括弧编号,如:[1][2] 参考文献著录格式与示例 期刊 序号 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卷(期):页.如: [1]张╳╳,王╳╳,赵╳╳,等.津门名医杨浩观临床经验简介[J].天津中医,2002,19(2):5. 2.报纸 序号 作者.题名.报名,出版年-月-日(版次).如: [1]夏雨.国家致力挖掘高技术产业潜力[N].科学时报,1999-05-09(3) 四、撰写综述具体步骤与方法 1.选择主题 像进行科研选题一样,综述选题是否恰当,关系很大。选题的原则是需要与可能相结合。 所谓需要原则。是指由于教学、科研、医疗和培养人才的需要不同,选题也有不同。若以教学和医疗为目的,题目可稍大一点,以科研立项为目的,题目要极具针对性。如果希望在期刊上发表,还应考虑期刊对综述的要求。 所谓可能原则,主要是所题目必须有新发展,不是教材上已有的内容。新发展可以是理论上的也可以是应用上的,应结合自己的专长或有基础的课题,为期刊写评论性综述的都是该课题研究有成果的专家,否则难以写出水平较高的评论。 收集资料 综述内容是否丰富新颖,决定于收集和阅读资料的多少。简单地说,有三条途径: ①从文摘、索引等二次文献工具期刊查找,如《中国医学文摘》《全国报刊目录》等; ②系统地查阅有关期刊,如《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载有全国中医学院学报理论探讨与综述目录; ③利用光盘或国际互联网。可打印出摘要甚至全文。 阅读文献应精读与粗读相结合。对重点论文,要精读读懂。特别注意是用什么设计和方法验证其工作假说的。例如,过去认为硝酸甘油治疗心绞痛的作用机制是扩张冠状血管,增加心肌供血。现在强调其扩张全身血管减少心肌负荷和耗氧量作用。因此,国外有人对心绞痛病人用心房起搏方法诱发心绞痛时,经心导管注硝酸甘油入冠状动脉,虽有部分病人冠脉血流量短时增加,但心绞痛并未缓解;而静脉注射,随着血压降低,冠脉血流量减少,心绞痛却得到缓解。如果不精读原著,就难以说清新观点的证据。对另一些并无多大创见只是支持新观点的论文则粗读即可。 写笔记作卡片 无论精读或粗读都要写读书笔记或文摘卡片。写笔记与作卡片不是简单抄写,而要在读懂的基础上培养和发挥分析问题的能力。读原著要重点分析该文的创新性,即该文提出了何种新观点、新证据或新的技术方法。记笔记时要写清实验条件、药物、动物或人的标本等项,以便作综述时引用比较。读别人综述时作笔记常需写下其提纲的层次、引用的主要文献、论点和证据,以及作者对有关问题的现状和展望的看法,作为自己写作的参考(不可照搬照抄)。科研论文的创新一般都写在摘要中,但有时作者分析问题的新观点也可以出现在讨论中,阅读和写笔记时应加注意。写完一篇笔记后最好在活页纸或卡片的右上角用几个关键字标记出值得引用的要点,以节省以后分类、引用时重阅笔记内容的时间。对重要论文可以复印,以便精读,但不可以复印代替自己精读,成为“文献收藏家”。 草拟提纲 把查阅的资料要进行分析综合归纳整理,去粗取精,草拟提纲。要把笔记和复印文献及文摘卡片进行分类,根据内容分出若干大类。加上前言和结尾即成综述的全部提纲。有的文献在几方面都要引用,可以写出几个关键字,依次引用。文献的取舍标准主要看创造性和科学性。引用的文献必须有新内容,但又是比较可靠的。判断科学性的标准是科研设计是否严密(如有无适当对照,分组是否合理,样本是否够大,是否随机抽样等),方法是否可靠,数据资料统计处理是否得当等。如果可能,还应了解该文发表后学术界对其的反应。一般从刊物的水平可大致估计出文献的科学性和创造性。重点收集引用核心期刊或被引用多的影响大的期刊。即使阅读高水平的期刊文献,也要持分析与评论的态度,鉴别其科学性和创造性,文章的优点与存在的问题,不可盲目相信一切,不可引用设计或方法不严谨的论文,除非为了批评。“文责自负”一词对综述作者来说,要对引用文献的严谨性负责,误引有错误的文章,表明综述作者的学术分析与评价能力有问题。文献资料诉取舒是否得当和分析综合分段是否合理,决定提纲以至全文的水平,也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 撰写成文 把提纲变成文字论述。文献综述并没有固定的格式,但通常由前言、综述主体、结尾和参考文献四个部分构成。 前言主要简单说明本题的理论或实用意义及进展概貌和写作目的,以引起读者阅读的兴趣。主体部分是全文的核心部分,应该在对文献进行过“消化吸收”达到融会贯通之后,用自己的语言加以介绍。引用文献时要忠实地客观地反映出原作者的论点或实验结果,但不可照录拼凑。如果发表自己的见解,在语气上必须不使读者误为别的文献作者的观点。在介绍别人工作时,一般不宜过多评论,以免引出不必要争论。要注意用词语气,并可在词气上表明自己的倾向,但要留有余地,掌握好分寸。如“公认”与“一般认为”“有报告认为”;“实验证明”与“实验表明”“提示”“推测”都有不同含义。 五、综述投稿的技巧 我国有几百种医药杂志和医学院校学报以及40种国外医学各专业分册和几种国外药学分册,都刊登不同数量的文献综述。国外还有专刊登综述的期刊。如《生理学评论》《药理学评论》《外科评论》等。国内中文尚没有。每种期刊每期刊登的综述少一篇,多则三篇。一般掌握在两篇。不可能过多。由于期刊不可能过多刊登综述,加之综述以新和快取胜,因此,尽量考虑投给月刊或双月刊。杂志上都有标识。如《天津中医》封底印有“每逢双月12日出版”字样。 编辑人员对综述撰稿人有信誉度的了解问题。所以新人往往投稿应附以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从事专业,主要研究方向等。以期编辑人员对你有所了解。编辑人员有编辑协会,经常历会,沟通信息,撰稿人应树立自己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