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专利申请人的不同,费用减缓的比例存在差异。第一,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第四,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申请专利费用减免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首先应该携带自己的专利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到工商部门进行申请。
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上填写相关表格。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属于多个专利权人共有的,请求人可以是部分专利权人。
1、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100701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该表格里面有详细的说明。2、填写完并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后,挂号信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3、请求人自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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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内办理专利的费用减缓备案,登记一下相关信息,按照要求提供证件扫描件。
申请专利费用的减免,要向相关部门提交一些资料,提交申请书,你的个人信息,还有专利的信息,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帮你减免一些专利费用。
一般情况下,有专利任项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相关证据,比如个人上半年月均收入低于¥3500,可以申请专利费用减免;企业上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低于¥300,000,可以减免专利费费用。
首先需要达到相应的条件和要求,然后携带相关的证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还是要带好专利申请报告到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
1、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左边“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100701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该表格里面有详细的说明。2、填写完并提供了相应证明材料后,挂号信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100088))。3、请求人自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2000元。具体可以点击本问题下方的绿色免费咨询图标→【向TA咨询】进行免费专利商标版权登知识产权问题咨询,专利资深顾问会第一时间回复并解决您的任何问题需求。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费减减:(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2万元)的个人(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备案人在专利事务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若系统审核符合费减条件,请求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审核机构(当地国知局代办处)进行审核材料:个人:公司开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学生:在校证明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请表(A类,首页及00001页,需法人、财务签字,加盖公章)每年的最后一个季度(10月1日)起开放下一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提前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