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保证没有抄袭的或者引用的,百分百原创就可以不用
是的,必须要,一般论文都要标明注释。
嗯,是的,而且篇幅不…能过长,
在文章标题后的空白处点“插入”下面的“引用”,再选“脚注和尾注”,在“位置”选“脚注”,在“格式”下选“编号格式”,如果不需要数字标记,则选择“自定义”,在后面的“符号”中选择相应的符号,或者选空白。然后点“插入”。现在,光标自动出现在页面底端的脚注处,你就可以编辑了。
在引用里插入脚注
1、比如你参考了某篇论文中的一段话,则在将鼠标光标点在这段话的末尾处,然后点击工具栏里的“插入”——“脚注和尾注”(可能在“引用”里面,视电脑而定)——确定。2、这样,在你引用的那段话的末尾,即有了一个小小的编号,光标会自动跳到页末,那里出现了一个小五号字的脚注栏,你可以在里面输入被引用文章的详细具体信息。3、在你写文章的过程中,脚注尾注会自动调整顺序编号,并跟随正文移动,所以你不用担心会对不上。4、你将鼠标移到正文中注解处那些小数字上的时候,还会出来一个小框,出现你脚注中的内容。
选中需要添加脚注的位置,单击“引用”菜单中的“插入脚注”,即可输入脚注文本。论文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lùn wén,古典文学常见论文一词,谓交谈辞章或交流思想。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它包括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学位论文、科技论文、成果论文等。关键词是从论文的题名、提要和正文中选取出来的,是对表述论文的中心内容有实质意义的词汇。关键词是用作计算机系统标引论文内容特征的词语,便于信息系统汇集,以供读者检索。每篇论文一般选取3-8个词汇作为关键词,另起一行,排在“提要”的左下方。主题词是经过规范化的词,在确定主题词时,要对论文进行主题分析,依照标引和组配规则转换成主题词表中的规范词语。(参见《汉语主题词表》和《世界汉语主题词表》)。
嗯,是的,而且篇幅不…能过长,
是的,必须要,一般论文都要标明注释。
写书多用脚注,杂志多用尾注,部分杂志把注释作为脚注。脚注和尾注是对文本的补充说明。脚注一般位于页面的底部,可以作为文档某处内容的注释;尾注一般位于文档的末尾,列出引文 的出处等。脚注和尾注由两个关联的部分组成,包括注释引用标记和其对应 的注释文本。用户可Word让 自动为标记编号或创建自定义的标记。 在添加、删除或移动自动编号的注释时,Word 将对注释引用标记重 新编号。扩展资料注释包含两个相关联的部分:注释应用标记和注释文本。当用户 要移动或复制注释时,可以对文档窗口中的引用标记进行相应的操 作。如果移动或复制了自动编号的注释引用标记,Word 还将按照新顺序对注释重新编号。如果要移动或复制某个注释,可以按下面的步骤进行:(1)在文档窗口中选定注释应用标记。(2)按住鼠标左键不放将引用标记拖动到文档中的新位置即可 移动该注释。(3)如果在拖动鼠标的过程中按住Ctrl 键不放,即可将引用标 记复制到新位置,然后在注释区中插入新的注释文本即可。当然,也可以利用复制、粘贴的命令来实现复制引用标记。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脚注
需要。论文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很多领域的人都会发表论文,很多论文都是可以共享的,不分国界,可以有效促进各个领域的发展。一定要标注,不标注,查重的时候会一起计算重复率,导致论文重复率非常高。到时候修改降重会很头疼。
嗯,是的,而且篇幅不…能过长,
参考文献一定要有,但注释不是一定要有,需要注释就注释,不需要就不用了。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 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 例: 注释: 1 如云南杜培武案件,河北陈国清案件,辽宁沈阳李俊岩案件,等等。 2这种推定的建立从美国来看,对口供自愿性的证明,由控方承担。从证据法的原理来看,口供是控方用于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有义务证明自己证据具有证据能力。以真实性转向自愿性为核心来规定口供的规则,是证据法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口供问题上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利大于弊。关于口供的真实性与自愿性的协调,参见汪建成、孙远:《刑事诉讼中口供规则体系论纲》,《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3 对口供的强调,部分原因也来源于大陆法系成文法传统的立法模式,缺乏实用性,导致了对犯罪的证明十分困难。因此除了获取口供以外没有其他的有效途径加以证明如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证明。 参考文献: [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 [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 [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 [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 [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 [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 [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
参考文献一定要有,但注释不是一定要有,需要注释就注释,不需要就不用了。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 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 例: 注释: 1 如云南杜培武案件,河北陈国清案件,辽宁沈阳李俊岩案件,等等。 2这种推定的建立从美国来看,对口供自愿性的证明,由控方承担。从证据法的原理来看,口供是控方用于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有义务证明自己证据具有证据能力。以真实性转向自愿性为核心来规定口供的规则,是证据法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口供问题上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利大于弊。关于口供的真实性与自愿性的协调,参见汪建成、孙远:《刑事诉讼中口供规则体系论纲》,《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3 对口供的强调,部分原因也来源于大陆法系成文法传统的立法模式,缺乏实用性,导致了对犯罪的证明十分困难。因此除了获取口供以外没有其他的有效途径加以证明如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证明。 参考文献: [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 [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 [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 [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 [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 [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 [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
是的,必须要,一般论文都要标明注释。
嗯,是的,而且篇幅不…能过长,
要的,因为要知道你论文论点的依据是哪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