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权与发行权的区别是:概念不同,发表权,也称公开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尚未发表的作品享有决定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行使的次数不同,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且只能为作者享有;而发行权可以行使多次,并且不仅仅为作者享有。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行使:(1)对可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从而在不妨碍整体著作权的前提下可以独立行使其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2)对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合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应协商一致;如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著作权,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但是著作权的转让必须一致同意。【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十三条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著作权的“发表权”只有一次,一旦用尽即不再享有!
不可以。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公开权”。向公众披露作品的权利。一般认为,作品是作者个人秘密的一部分,公开作品是作者的一项人格权。公众即为不特定任何人,其数量不限。只要作者将作品向不特定任何人(即便是一人)披露,即认为已行使公开权。反之,披露的对象被作者限定在特定范围内,具有保密义务,则不属公开。公开权的行使往往包含在作品的使用过程中,如出版、展览、上演等。发表权是作者一项权利,其内容包括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何时及以何种方式公开。未经作者许可而公开其作品的,是一种侵权行为。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不发表作品权,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不公开的权利。发表权的行使只能有一次,作品的发表,应当是首次向社会公开,如果作品已经出版或者将作品展览过,说明作者已经行使过发表权了。发表权应当由作者享有,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推定作者将其发表权转移给作品的合法使用者行使。
侵权
笔名主要用于作品的署名,每个人的文化背景、出身经历、文化素养、心理特质以及其他种种个人因素,都可能影响到笔名的启用。文人用笔名可以避免麻烦。学术争鸣。
算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