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须注意不要模仿他人设计
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中国《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⑴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⑵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⑶必须富有美感;⑷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不是实质审查。但是审查员根据专利局的《审查指南》对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的理由,则授权!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完全不同。实际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的是后审查制,即如果有宣告无效的申请,则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实行实质性审查。
外观专利申请流程,首先你要准备好一份上下左右前后的六视图,身份证资料,可以按照国知局的流程去进行申请,或者找代理机构申请也可以,流程会比个人自己去申请提交会简化很多步骤和流程
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流程分为申请、审查、授权3个阶段。 1、申请阶段 是指申请人准备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专利法》要求的申请文件,并提交至专利局,专利局收到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后,会通知申请人,并会告知申请号。 2、审查阶段 是指专利局对外观设计申请文件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审查,如果没有发现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会通知申请人准予授权。如果审查员认为需要申请人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则会有补正流程。这个阶段的审查是初步审查,不是实质审查。 3、授权阶段 主要是交纳专利登记费、印花税以及授权当年的年费,之后专利局会颁发专利证书。
不是实质审查,以形式审查为主,但是审查员根据专利局的《审查指南》对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的理由,则授权!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完全不同。实际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行的是后审查制,即如果有宣告无效的申请,则在无效宣告程序中实行实质性审查。以上答案供参考。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与现有专利相似的,不属于独创的设计,不能与其他外观设计有明显的区别,是不能申请专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权的区别:1、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构成要素不同。外观设计专利以美感为核心,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商标主要是标识作用,需要的是显著性,但不一定有美感,如“狗不理”、“老干爹”、“老干妈”、“酒鬼”等商标很难说有美感。2、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功能不同。商标主要通过其显著性区别相同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来源,它附着于商品或者其包装上,并不改变商品本身,如同在商品之外添加了一个识别符号。外观设计突出其实用特性,要求商品的美感和新颖,它改变并决定商品的外观,常常成为商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此外,《专利法》赋予商标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同。《专利法》赋予外观设计专利10年的保护期,期限届满时权利人不申请续展,保护期届满专利权失效。《专利法》赋予商标权的10年保护期界满后,权利人享有无限制的每次10年的续展机会。如果权利人没有终止商标权的意思,理论上商标权是无限期的。
我国专利法规定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一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完整的审查程序包括初步审查、授权专利权两个阶段,与发明专利审查程序相比,没有实质审查阶段。一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获得批准前必须要经过这两个阶段。审查员根据专利局的《审查指南》对申请案进行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的理由,则授权!与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完全不同。初步审查阶段包括受理专利申请,收取专利费用,分类,明显实质性缺陷的审查和格式审查等步骤。与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相比,没有公布专利申请的步骤。授权阶段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授予专利权与办理登记手续二合一的通知书。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授权决定、颁发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与登记,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的决定等步骤,这一阶段的执行步骤与发明专利的授权步骤相同。
我国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这就是说,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和独创性。同时,我国专利法又对外观设计作了如下的定义,即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这就是说,外观设计必须富有美感,并且能在工业上应用。因此,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 必须具有新颖性。 新颖性是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权的基本条件,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前所未有的。我国专利法规定,对新颖性的判断: 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 应具有独创性。 许多国家把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独创性作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一个条件。独创性主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具有明显的特点,或者说“不相近似”。判断两个外观设计是否近似,应比较使用外观设计的同类的两个产品,看他们从整体上是否相似,对于近似的外观设计不能授予专利权。 (3) 应富有美感。 世界各国对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规定是不同的。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而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人作为是否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一个条件。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 (4) 应适于工业应用。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年限是10年,自申请日起算。
《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法是确认发明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规定专利权的取得与消灭、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以及其他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