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发表知识库

首页 期刊发表知识库 问题

专利外观设计有哪三性

发布时间:

专利外观设计有哪三性

专利的三性为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新颖性 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1)在专利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像件; (2)专利申请提交前,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以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 (3)在该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专利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 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显著进步。 显然,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这是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但一项发明创造具备了新颖性,不一定就有创造性。因为创造性侧重判断的是技术水平的问题,而且判断创造性所确定的已有技术的范围要比判断新颖性所确定的已有技术范围窄一些。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发明创造与已有技术相比具有明显的本质的区别。也就是说,该发明创造不是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直接从已有技术中得出构成该发明创造的全部必要的技术特征。 显著的进步是指该发明创造与最接近的已有技术相比具有长足的进步。这种进步表现在发明创造克服了已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或者表现在发明创造所代表的某种新技术趋势上;或者反映在该发明创造所具有的优良或意外效果之中。3实用性 判断要满足下列条件: 专利法规定:“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是指发明创造能够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应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同时产生积极效果。这里必须指出的是,专利法并不要求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经过生产实践,而是分析和推断在工农业及其它行业的生产中可以实现。

你好,关于专利三性及其判断标准?我在网上帮你搜出来相关的内容和资料,然后再答复你这个专业性的问题,可以吗?还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记得留言和评论,请采纳,谢谢

申请的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只要具备这些条件,然后提交的申请资料也没有问题,那么就可以顺利通过审核。到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会授予申请人专利权。

个体第二季英牛你弟口红V5五耳机题牛

外观设计专利的三性

个体第二季英牛你弟口红V5五耳机题牛

外观设计专利有哪些

是中国专利中的一种类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由分类号确定,在确定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时,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确定其在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大类和小类。相同用途的产品应当被分入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相同的大类和小类。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应当被分到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的,应当被分到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中的杂项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的,应当被分到分类表的杂项类。【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有哪些外观设计专利

如果一项外观设计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或者明显不符合外观设计定义,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如:专利申请以国旗、国徽作为图案内容的外观设计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因为该设计违反了我国国旗法和国徽法。除此之外,还有下列各项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物、桥梁等。(2)因其包含有气体、液体及粉末状等无固定形状的物质而导致其形状、图案、色彩不固定的产品。(3)产品的不能分割、不能单独出售或使用的部分。如一种适用于幼儿使用的双把手水杯,不能仅保护双把手,而必须与杯子一同申请保护。(4)对于由多个不同特定形状或图案的构件组成的产品而言,如果构件本身不能成为一种有独立使用价值的产品,则该构件不属于可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客体。例如,如果一个玩具由许多插接件相互插接而成,而各个插接件不能单独使用,也就是说不能构成独立产品,那么单独的插接件不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只有当该插接件和其他插接件一起作为插接组件玩具以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出,才能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5)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用肉眼难以判断的物品,如集成电路,或在放大镜下才能观察到的纺织品图案6)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如手帕本身原为四方形的平面产品,但若将手帕扎成花或鼠、兔等小动物的形状来申请专利是不可以的。(7)以自然物原有的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通常指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物本身,一种是自然物仿真设计。(8)纯属美术范畴的作品,如绘画、雕塑等不能给予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但一些小摆设、小雕像以及一些可以进行批量生产的工艺品可予以保护。(9)在所属领域内具有一般知识或技能的人认为极容易进行的创作,如以司空见惯的形状、图案为基础的设计,像三角形、长方形、圆形、梅花形、圆柱形、圆锥形、正多面体、长方形、水花纹、黑白相间的方格等常见的图案,这些均被认为是一般人员容易进行的、早已公知、公用的创作,因此不予以外观设计专利保护。(10)模仿有名的著作、著名建筑物、人物肖像的设计和图像,并将其原封不动地使用在申请专利的产品上,如把徐悲鸿的名画制成地毯,把胶水瓶仿照天坛祈年殿的造型,均是不能得到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如果申请的外观设计中含有这些内容,需将它们所提交的申请文件中的图片或照片上这些内容作涂覆。(11)商标是某一件商品用于区别其他工业或商业、企业集团的商品标记,不是产品本身,因此它不属于外观设计的范畴。(12)—般文字和数字的字型以及字音、字义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具体内容。但反复连续地按一定规律排列图案化的文字可以视为图案受到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由分类号确定,在确定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时,应当根据产品的用途确定其在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大类和小类。相同用途的产品应当被分入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相同的大类和小类。一项外观设计产品的类别应当被分到外观设计分类表中的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小类的,应当被分到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中的杂项类;没有包含该产品用途的上位概念的大类的,应当被分到分类表的杂项类。【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创造性

一、专利的三性指的什么  专利三性是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专利的三性指的什么,专利有哪些特征  二、专利有哪些特征  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成果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各国的专利法对于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均有各自的规定,而且计算保护期限的起始时间也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第4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它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所授予和保护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或地区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发生法律效力,其专利权是不被确认与保护的。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其他国家享有专利权,那么,必须依照其他国家的法律另行提出专利申请。除非加入国际条约及双边协定另有规定之外,任何国家都不承认其他国家或者国际性知识产权机构所授予的专利权。

被审查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或者申请日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含申请日) 公布或公告的(以下简称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相关内容相比,如果其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效果实质上相同,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判断新颖性时,应当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各项权利要求分别与每一项现有技术或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项现有技术或者申请在先公布或公告在后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内容的组合、或者与一份对比文件中的多项技术方案的组合进行对比。具体方法就是通过专业理论,将发明中的发明点以公式的形式套入到专利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对比,值得一提是,最终检索结果并不是百分之一百准确的,因为检索结果会有一个盲期,盲期里的一些结果是看不到的,如果想要尽可能准确,就多用几个网站检索一遍。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